引言 VI.[(1)耶稣就是生命(续)。(b)祂的道成肉身是世人的生命(约翰福音 6:0)。(α)赐下食物,使饥饿的人得饱足(约翰福音 6:1-15)。(β)祂的身体不受自然律辖制(约翰福音 6:16-21)。(γ)众人跟随祂(约翰福音 6:22-25)。(δ)耶稣的教训(约翰福音 6:26-58):神的工(约翰福音 6:26-29);生命的粮(约翰福音 6:30-50);真食物(肉)与真饮料(血)(约翰福音 6:51-58)。(ε)这教训所产生的结果,一方面是退去,另一方面是更充分的信仰告白(约翰福音 6:59-71)。]五饼二鱼使五千人吃饱,是四福音都记载的唯一神迹。
关于其在叙事中的位置以及共同情节,可参见马太福音 14:13-21;马可福音 6:30-44;路加福音 9:10-17 及各处注释。这里只需指出约翰所独有的细节。这件加利利事工中的神迹,也被记在犹太地事工的记录中,其原因要由随后那篇讲论来说明。在这里,像在别处一样,引导作者选材的原则乃是:这神迹是借着工作施行的教训(参约翰福音 2:11 注),而那些引向最充分言语教训的神迹,也产生最充足的信心与生命(约翰福音 20:31)。我们还将发现(约翰福音 6:41),这篇讲论的对象也包括耶路撒冷的犹太人,所以本章虽在地点上属于加利利,实则仍在约翰叙事的范围之内。
第1节(1)这些事以后……这是容许有一段未定的间隔,而这段间隔由较早的福音书补足。我们无须采纳那种纯属任意的猜测,说约翰福音在约翰福音 5:6 与此之间遗失了一部分;也不必把这里与前文按紧接的时间次序连接起来。对约翰来说,整件事之所以被记载,乃是为了这篇讲论。事件的精确次序,他并未加以确定。“渡过加利利海”即从加利利渡到湖的东岸。“提比哩亚海”参约翰福音 21:1;但措辞并不完全相同。那里只是“提比哩亚海”;这里却是“加利利的海,就是提比哩亚海”。后一个名称,或是为希利尼读者提供的另一种译法(参约翰福音 1:28 注),或是限定指与提比哩亚相对的那一部分湖面。我们将有理由相信,福音书最后一章应视为附录,而本处也许标志着一个过渡:从其他福音书所用较旧的湖名,转到较后的名称;这名称第一次见于约翰,后来却成为希腊作家常用的名称。这城在新约中只在本章约翰福音 6:23 提及。它在湖西,就是今日著名的塔巴里耶。它由分封王希律所建,按希律家笼络罗马的政策,以皇帝提庇留之名命名。优西比乌说它始建于提庇留在位第十四年,这日期本身并不确定(参约翰福音 2:20 注);但我们仍可据此认定,这城建于我们主在世的时代,也可解释为何早期福音书未提其名,而到较晚时期,至少对希利尼读者来说,这名称已经扩展到整片湖。
第2节(2)有许多的人……这可由以下事实说明:(1)施洗约翰已经被杀,先前跟随他的人如今会跟随基督;(2)十二使徒此时已经从加利利各城各村的传道工作中回来;(3)逾越节近了,许多人要从巴勒斯坦北部往耶路撒冷去。“跟随……看见……行了”更好译作“不断地跟随……不断地看见……不断地行”。这些动词表达动作的持续性。意思不只是他们在湖西看见这些神迹,于是跟随祂渡湖;而是祂不断医治病人,群众也不断跟随祂。北方朝圣者通常沿湖东的大道行进,所以随着祂前行,人群会越来越多。
第3节(3)“上了山”更好作“上了那山”,或许是指海东岸的山地。参平行经文。
第4节(4)“那时犹太人的一个节期近了”更好作“那节期近了”。参约翰福音 5:1。这话只有约翰加上,不仅是记时间,也为这神迹本身和随后讲论提供了解释的钥匙。
第5节(5)与腓力的对话也是本福音所独有的(参约翰福音 14:8 以下)。这里对神迹前直接情景的印象,与别卷叙述不同,却并不冲突。它们都把门徒提出请求作为第一步。约翰并没有说事情不是这样;他们是从外围所见的角度来写,他却是从靠近主的人所见的角度来写。我们可以设想门徒围坐在祂身边,其中最先蒙召的安得烈和彼得、雅各和约翰、以及腓力(参约翰福音 1:40 以下)比其他人更靠近祂;其余门徒来对祂提起群众的需要。众人的需要虽都在眼前,个人的需要却并未被忽略。腓力的性格里有某种东西,正适合在此受试验。对他说出的这个问题,也许正是对他们那番话的回答。“看见有许多人来”应作“看见有许多的人正来”。这是描绘人群走近时生动的现在时。“我们从哪里买饼叫这些人吃呢?”按最好的抄本,更应作“我们要从哪里买饼呢?”
第6节(6)“他说这话,是要试验腓力。”这让我们瞥见大教师施教的方法。对祂来说并无难处。祂自己知道将要怎样行。但我们或可设想,腓力曾在加利利的迦拿在场,也看见酒增多,以供应众人的需要。别的神迹已经向眼睛说话,更充分的教训也已经向耳朵说话;但这些话对灵究竟说到何等地步呢?他在个别事件中已感受到神圣同在;但他是否已把这看作生命的法则,足以应付一切可能发生的需要?学生学会了一些个别事实,但他是否抓住了其下的原则?前者来自外面,依赖教师;后者出于里面,才是人真正的教育。他已经受了教,现在要受考验了。
第7节(7)腓力回答说。这个回答证明,腓力并未真正学会先前教训的功课。这个问题并没有使他想到神圣充足的真正答案,反而使他想到人的困难。他看着这大群百姓。即使按最低估计,也要值二百银钱的饼才能叫他们吃饱,按当时货币价值约等于七英镑,按实际劳动价值则几乎相当于一个工人一年的工钱。银钱就是马太福音 20:2 以下比喻中一天工价的价值。主后 14 年提庇留即位时,潘诺尼亚军团叛乱的原因之一,就是军饷太少;他们的要求之一(塔西佗《编年史》1.26)就是一天一便士。对腓力来说,这笔大数目似乎根本不可能。他陈明困难,便停在那里。
第8节(8)祂有一个门徒。在祂周围较亲近的圈子里,还有另一位早期门徒,这也是只有约翰告诉我们的。他就是施洗约翰那两个最先跟随耶稣的门徒之一,也是约翰自己的同伴(约翰福音 1:40)。他总是被列在十二使徒最先的一组里(参马太福音 10:2 注),并且似乎与腓力有某种特别关系(约翰福音 1:44)。这里和约翰福音 12:22(见彼处注),二人并列提名;在马可福音 3:18 和使徒行传 1:13 的名单里也是如此。
第9节(9)这里目击者的记述再次显得更充实、更生动。众卷都记载了五个饼、两条鱼。约翰知道那是大麦饼,就是加利利农民平常吃的黑面包;又知道这些饼和鱼不是门徒自己的,而是属于一个跟着人群来的孩子或仆人,他或许盼望能把它们卖出去。“孩童”这个词是一个指小词,新约只在这里出现(马太福音 11:16 最好文本中不算),许多抄本前还加了“一”。这词也可指仆人,但更可能是指孩子。一个孩子!他所带的这点东西,对这么多人有什么用呢?“两条小鱼”更好作“两条鱼”。这个词也确可视为指小词,但并不是“鱼”的指小形式。其原始词根意为“煮”;因此该名词在荷马作品中可指煮熟的肉,进而泛指与饼同吃的配食,特别是鱼。这一指小词在新约中只见于此处和约翰福音 6:11、21:9-10、21:13。比较这些经文,就能清楚看出,约翰用此词是指普通的鱼类配食,与饼一起构成人民的主食。安得烈这句话全部的力量,就在于这些指小词所显示的帮助之微小;而腓力所强调的,则是需要之巨大。
第10节(10)“那里草多。”这是本记载额外加上的。马可也带着目击者的印象记下草是青绿的(原文误作约翰福音 6:39)。我们从约翰福音 6:4 知道,那时是逾越节前后,即大约我们四月的时候,湖西的山地自然是一片青翠。“众人就坐下。”这里的“男人”(ἄνδρες)是专指男子,与妇女有别(参约翰福音 1:51 注)。马太告诉我们,单男人就有五千,另外还有妇女和孩子(马太福音 14:21;见彼处注)。
第11节(11)较好的抄本省略了“递给门徒,门徒又递给众人”这几个字。这个意思固然包含在上下文中,但这里并未明说出来。
第12节(12)“把剩下的零碎收拾起来。”约翰再次把别的福音书归给门徒所作的事,直接与我们的主联系起来。只有从这里我们才知道,收拾零碎是遵照祂明确的吩咐。
第13节(13)参马太福音 14:20 注。
第14节(14)“神迹”更好作“记号”(参约翰福音 2:11)。“耶稣所行的”更好作“祂所行的”。这个例子很有启发性,表明教会宣读经文时,如何在一段开头加上一些词。祈祷书中也有许多类似例子,如圣约翰日的福音(约翰福音 21:19)、五旬节前主日(路加福音 18:31)、大斋期第三主日(路加福音 11:14)、大斋期第五主日(约翰福音 8:46)、复活节后第二主日(约翰福音 10:11)。“这真是那要到世间来的先知。”这一节是约翰独有的。基督被接受或被拒绝,总在他的心里。他记得,这神迹在那些人心中所产生的效果,就是使他们确信这就是他们所期待、并且先前曾误认施洗约翰为其人的那位先知(约翰福音 1:21)。
第15节(15)“耶稣既知道……”约翰已告诉我们这记号对众人的影响。他也知道基督退去的原因;而马太和马可只陈述祂退去祷告的事实。他们并不知道,祂是要避开那群把弥赛亚当作地上君王、想把祂带去王城过大节的人。路加没有这段,但可参其紧接发展而来的问题(原文误作约翰福音 9:18 以下)。“上了山”更好作“上了那山”,或“山地”(约翰福音 6:3)。祂又退到先前所在之处。
第16节(16)“到了晚上。”参马太福音 14:15 注。
第17节(17)“一只船”在公认文本和一些最好的抄本中作“那只船”,即他们先前渡过去的那只船。“往海那边去”应作“正往海那边去”,表示航程仍在继续。“往迦百农去。”马太较笼统地说“到那边去”,即西岸。马可则提到伯赛大,这与湖东的伯赛大犹利亚并不相同(参路加福音 9:10 注)。关于迦百农,参马太福音 4:13,以及本书约翰福音 6:59。
第18节(18)“海就翻腾起来”更好作“海正在翻腾”。这里时态仍是不完成时,描绘当时发生的情景。海面正在被风激动。
第19节(19)“摇橹约行了二十五或三十里”即约行了全程的一半。约瑟夫说这湖有四十里宽(《犹太战记》3.10.7)。参马太福音 14:25。
第20节(20)参马可福音 6:50 的同样话语。马太此处记述更详细,还加上彼得信心受试验之事。
第21节(21)“门徒就喜欢接祂上船。”这无疑是合宜的解释,但作为翻译则太充分。希腊原文不过是“于是他们愿意接祂上船”。祂的声音使他们重新得着安心,惧怕也止息了。他们确实接祂上了船,这在马太和马可都明说了,这里也暗含其意。约翰在约翰福音 1:44、5:35、8:34 的用法表明,这些话可以不止表示“想要”接祂。“船立时到了他们所要去的地方。”更好作“……所正往去的地方”。由约翰福音 6:19 可见,他们此时约在湖中央,离岸有二三英里。若解释为他们其实离岸很近,只是黑暗和风暴中不知道,这与这些明确字句的本意不合。另一方面,也不必假定约翰在这里又加上另一个神迹的记述。固然,既然一切都带有神迹性质,这也很容易被看作神迹;但按主神迹的一贯类比,我们并不期待祂运用神能去完成本在人力可及范围内的事。
若是如此,也很难解释为什么较早的福音书忽略了这样看似最大的神迹之一,又为什么约翰只在顺便一句中提到它。这些话更像是在对比:有祂同在时,后半程航行进行得多么轻易迅速,风浪平静,他们的惧怕疑惑也变成勇气和盼望;而前半程却是海不断翻腾,狂风不断吹袭,他们逆风摇橹行了二十五或三十里。译作“立时”的那个词,更准确地说是“径直”;它也许充分暗示了船后半程沿直线前进,与风暴中被抛来抛去形成对比。整段上下文的完整意义,似乎就在于:主未上船前是艰难与危险,主上船后则是安全与平安。
英国教会年历的诗人曾以人所熟知的话表达此意:“你造光明与黑暗,求你在风暴中掌舵你的方舟;在呼啸的寒海之上,只要有你,我们便已进港。”我们几乎可以设想,那位同为犹太与基督徒年历之诗人的熟悉话语,也浮现在约翰心中:“因为祂一吩咐,狂风就起来,海中的波浪也扬起;他们上到天空,下到深处,他们的心因患难便消化。祂使狂风止息,波浪就平静。风息浪静,他们便欢喜;这样,祂就引他们到所愿去的海口。”(见诗篇 107:23-33 全段。)在其他记载中,这神迹之后,是革尼撒勒地方的医治(见马太福音 14:34-36;马可福音 6:53-56)。但对约翰来说,整件事是要引向在迦百农的讲论。他已经说了主和门徒怎样再渡到湖西,可叙事立刻又回到那些看见记号的众人,因为那记号对他们还有待解释的意义。
第22节(22)“第二日,站在海那边的众人……”更好作“众多的人”。这与约翰福音 6:5 中译作“许多的人”的是同一个词。“海那边”即东岸。作者现在的叙事起点是迦百农。到约翰福音 6:25,同样的话则指西岸,因为那时众人的起点是神迹发生之地。“除了门徒所上的那一只船以外”按最好的抄本应作“除了有一只船以外”。后半句是解释性的旁注。
第23节(23)“然而,有几只小船从提比哩亚来……”这是一句插叙,为要说明前晚只见一只船,而现在却有几只船。众人有一部分原是从湖西来的,所以这些船在早晨为他们渡过来。“靠近主祝谢后分饼给人吃的地方”也许表明那里靠近一个港口或商业中心。“主祝谢了。”这一举动深深印在作者心中。正因为主祝福了饼,众人才有得吃。
第24节(24)“众人见……”仍应作“众多的人”,如前。没有必要设想全部五千人都渡了过去。人群原本可能部分就来自东岸,许多人还会继续往耶路撒冷去(参约翰福音 6:2)。若严格按约翰福音 6:22“仍站在海那边的众人”理解,那就只包括余下的人。“见”是接续约翰福音 6:22。句子冗长而曲折,所以文本中如我们所料,也随之出现一些异文。约翰福音 6:22 的“见”,应解释为前一天晚上看见的事;这里同一词则是指他们自己上船那天所见的事。他们知道只有一只船,门徒已经乘那船去了,耶稣却没有上去。因此他们本以为能在自己中间找到祂,却没有找到。同时,又有别的船从提比哩亚来。也许他们从这些船的人那里得知祂不在那里。“他们也上了船。”更好作“他们自己也上了船”。
第25节(25)“拉比,是几时到这里来的?”这篇讲论是在迦百农的会堂里讲的(约翰福音 6:59)。他们惊讶地发现祂在这里。祂是什么时候、怎样来的呢?祂没有和门徒同船去,除了他们自己所乘的那些船,也没有别的船渡过去。关于“拉比”这称呼,参约翰福音 1:38 注。
第26节(26)耶稣并没有回答他们的问题。在他们如今所问的记号之前,还有一个更早的记号,其中属灵的意义,无论他们还是门徒都没有领会(马可福音 6:52)。祂不满足他们的好奇,反而以庄严的“我实实在在地告诉你们”开始启示这隐藏的真理。“不是因见了神迹。”更好作“不是因见了记号”。原文没有冠词,通常译作“神迹”完全失去了要义。他们曾看见神迹,也感受到其奇异之处;但他们没有进入其属灵意义,没有在其中看见永恒真理的记号。他们只从外面看整件事。对他们来说,不过是昨天吃了一顿,今天也许还能再吃;或者也许祂如今肯让他们拥戴祂作王,虽当时祂不肯。
第27节(27)“不要为那必坏的食物劳力。”这是英文圣经中一个例子:边注所给的译法比正文好得多。“不要作工”与约翰福音 6:28-30 保持动词上的联系,而“劳力”则把这一点完全失落了。把本福音中这词出现的其他地方比较起来,会很有帮助:约翰福音 3:21(行在神里面);5:17;9:4。“不要作工”比有时所译的“不要为……作工”更好。意思是:“不要把你们不断作工的结果,作成那必坏的食物(参约翰福音 4:32);却要把你们的工作放在配得你们努力的事上,就是那存到永生的食物,这食物乃是人子要赐给你们的。”“因为人子是父神所印证的。”保留原文次序,更能见出重点:“因为父,就是神,已经印证了祂。”(参约翰福音 3:33 注。)
第28节(28)这一节证实了前面所给出的意思。他们正是照那个意思来理解的。神所指定给他们的是一些工。他们问,要作什么,才能作这些工呢?他们看见祂行大能之工,清楚显出神的大能。是否也有同类的工给他们作呢?他们要采取什么步骤,才能也去作呢?
第29节(29)“这就是神的工。”他们说的是“工”,把人生看作许多个别行为的总和;祂说的是“工”,把各个行为看作原则的结果。祂自己的工作(约翰福音 5:36)构成一个完整的工作(约翰福音 17:4)。他们只有一件大工要作,这件工看起来甚至不像工;但一旦成真,它就会成为一切工作的活原则,也会成为那存到永生的食物。“就是叫你们信神所差来的。”参约翰福音 5:24。信神所差来的,已经是有那永远的属灵生命。这些话的对比穿越多世纪的争论而来到我们耳中,对人灵魂里翻腾的怒涛说:平静吧。于是,信与工原是一。正如灵与身合成一个生命,信与工也合成一个生命。每一个工作的活力,在于那把灵与神联结起来的信;一切信的结果,在于那把灵与人联结起来的行为。生命的工就是信;并且“信心是借着爱心发出的功效”(加拉太书 5:6)。
第30节(30)“你行什么神迹呢?”他们觉得祂的话是在宣称自己是弥赛亚,因此就向祂要求弥赛亚的记号和工作。那些看见数千人吃饱、并且当时还想拥祂为王的人,如今竟来要求一个记号吗?就在昨天,祂还不得不避开群众的热狂。今天他们还需要更多证明吗?答案一方面在于:容易被激起的情绪,也容易冷却;甚至门徒自己也没有学会先前那记号的真实意义(原文误作约翰福音 6:19)。另一方面,祂随后又教导他们,生命的工作是属灵而永恒的,并且祂也能赐给他们那食物。这在他们看来,是宣称自己在灵界有一种能力,与祂在物质界所施展的能力相仿。因此他们要求祂证明这种能力。它的记号在哪里?祂自己所作、并与祂向他们要求的信心之工相应的工作是什么?
第31节(31)“我们的祖宗在旷野吃过吗哪。”祂宣称自己是弥赛亚;但弥赛亚应当比摩西更大,而祂所显的记号却更小。按他们拉比的教导,弥赛亚要再次使吗哪从天降下。他们所吃的,不过是地上的食物,虽经神奇增多,仍只是普通的饼和普通的配食,而且是在离人居之处不远的青草地上。可他们的祖宗所吃的吗哪,却是直接从神而来,从旷野的花岗岩间收取的;诗人也曾说过,并且希伯来孩童喜欢吟唱:“祂将天上的粮赐给他们吃。”
第32节(32)“不是摩西把那从天上来的粮赐给你们。”祂再一次以庄严的话,把他们忽略过去的更深现实带回他们心里。他们暗中设下对比:他们的祖宗与他们自己,摩西与耶稣。他们用诗篇的话来表达摩西那记号的荣耀;但在那里,这礼物乃是归于神的,并且祂提起这点,正是要显明他们不信的黑暗。神的恩赐始终如一。那时赐下的是祂,如今一直赐下的也是祂。“你们思想摩西;但摩西不过是我父的使者。你们说天上的粮;但天是我的家,我从那里来,要把真正的粮赐给世界,这粮在真实意义上就是世界的滋养。”(关于“真”的充分意义,参约翰福音 1:9 注。)
第33节(33)“因为神的粮就是……”更好作“因为那从神来的粮就是……”。直到约翰福音 6:35 才明确与祂自己认同。这一节更充分表达了约翰福音 6:32 末句的意思,每一个词都彼此相应:“我父赐下”……“神的粮”;“真正的粮”……“赐生命给世界”;“从天上来”……“那从天上降下来的”。时态都是现在时(参约翰福音 6:50-51 注)。旷野中的吗哪只是那恒常之事的一个实例。犹太民族不过是父家中的一个单位。神的粮总是降下,也总是赐生命;它所赐的生命是给世界的。凡从神口里所出的话,无论是多次多方发出的,都是人真正生命之真食物的一部分。
第34节(34)“主啊,常将这粮赐给我们。”参约翰福音 4:15 注。这里像那里一样,把“主”译作“先生”更好。他们和撒玛利亚妇人一样,想到的是肉身需要的满足。他们没有意识到,人活着不是单靠食物。吗哪从天降下,使他们的祖宗得生;祂又说有神的粮照样降下,并且赐生命。祂昨天已经在地上给他们饼吃,他们今天却又饿了。祂能“常常把这粮”赐给他们吗?
第35节(35)“我就是生命的粮。”再参祂与撒玛利亚妇人的谈话。这里他们求“这粮”,就是那赐生命的粮,有别于那必坏的食物。这粮如今就在他们面前。祂就是那粮,其特质乃是生命。祂是神的道,向人启示神,教导那对灵为生命的永恒真理,正如饼对身体一样。“到我这里来的……信我的……”天然的饼若不被取来吃下,就不能满足任何需要。他们因饥饿所驱使,把祂给他们的饼拿在手里、送入口中,于是得饱。同样的律也适用于属灵的粮。这粮被来到基督面前的人取用,被信祂的人吃下,并满足一切需要。它使属灵生命在刚强中得维持,在疲乏中得苏醒。生命的粮赐下生命的原则;那饥渴慕它的人也必得饱足,但所饱足的是那长存之物,以致他永不饿,也永不渴(参马太福音 5:6)。
第36节(36)“只是我对你们说过……”关于这句话,并没有现成的记载。它包含在约翰福音 5:37-44 的思想中,也许那时说过;或者,更可能是对祂现在所面对的人说过。基督有许多话没有被保存下来,这是确定的(参约翰福音 20:30-31 注)。也有可能,但也仅止于可能,是这些话指向祂接下来要说的。“你们已经看见我。”这里“也”字位置不当。意思不是“你们也和别人一样”,而是“你们甚至亲眼见过我”。你们不只是听见,乃是得了最充分的证据,甚至达到亲眼看见的地步(参约翰福音 20:29)。你们求一个记号,好叫你们看见就信(约翰福音 6:30);你们所得的已经更多,却仍不信(参路加福音 16:29 注)。
第37节(37)“凡父所赐给我的人……”人的意志竟有这样惊人的能力,在自己所要求、作为信的根据之充分证据面前,仍然拒绝而不信。在那聚会中,有各个时代基督教都见过的不同信与不信阶段的代表。这里有些人自负人的智慧,因祂不符合他们自己所设想的弥赛亚而拒绝祂。这里有些谦卑的人,在祂里面找到心灵最深需要的满足,并且信且知道祂是神的圣者(约翰福音 6:69)。这里也有尼哥底母一类的人,正从一个阶段过渡到另一个阶段,几乎要信,却被他们那不愿意信的意志拖住。还有犹大一类的人(约翰福音 6:64;6:71),即使在忠心者中也是叛徒。这些不同效果必有原因,于是耶稣在接下来的几节里讲到这一点。祂发现原因在于:(1)神永恒的旨意,人的意愿本身是祂的恩赐;(2)人的意志所作的决定,神的赐予则是借着人的接受而实现。
人们时而抓住其中一个真理,时而抓住另一个真理,把它们彼此分开,建立成一套套逻辑教义体系;然而那都只是半个真理。祂却把二者一并陈明。它们的和解超越人的理性,却在人的生命经验之内。正如圣伯尔纳按着耶稣的话所说:“若没有自由意志,就无物可救;若没有自由恩典,就无从施救。”若用英语教会更熟悉的话说,就是:“神借着基督的恩典先行感动我们,使我们得有善意;并在我们已有这善意的时候,与我们同工。”(英国宗教三十九条第十条)。“到我这里来的,我总不丢弃他。”这一节的英译已不容易再改进,并且那古老的话语本身带着一种圣洁感;但它并未让大多数读者充分领会原意。短短两三行里,“来”这个字其实对应了三个不同的希腊词。
若照字面,应作:“凡父所赐给我的,必要到我这里来;那正在路上的,我总不丢弃,因为我是从天上降下来的……”这里“赐给”用的是现在时,须留意。这个“赐”不是过去某一时刻的行为,而是永在现今之中、不断施行的爱。“凡”用的是中性,指整体之总和,并不着眼于个体行动。到约翰福音 6:39,它仍用来指这份恩赐;到了约翰福音 6:40,当思想转到各人来就近时,便转成阳性,标示群体中每一个单位各自的生命与信心。也许本节中“到”(抵达)和“来”(正在路上)彼此对照,是指寻求祂之人的不同位置:九十九只已经在圈里,而那一只在远处听见祂的声音,带着疑惧而来;但上下文更像是在指出,弥赛亚国度的实现是父的恩赐,而那些奋力要进入其中的人所经历的个人艰难和所蒙的个人帮助,也都在其中,因此他们决不至于被丢弃。
在听祂的人中,有些人正处在黑暗与艰难中,摸索前行;这些人被一只看不见的手引导、扶持,直到找着;也有些人正被赶出,却不是被祂赶出。
第38节(38)“因为我从天上降下来,不是要按自己的意思行。”参约翰福音 5:30。祂已经说到父的恩赐和人的行动。现在祂再次把自己的旨意与父的旨意认同,同时也表明自己确有一个独立的意志。凡来的人,祂绝不可能丢弃。祂固然以对人性的认识,知道人要从感官之中读出属灵的事有多困难,也知道每一个寻求真理之人路上的拦阻是什么;除此以外,祂又以神性的知识,知道父无限的爱,而祂自己正是从天降下,要在对人的爱中成就天上的旨意。
第39节(39)“差我来者的意思就是……”按最好的抄本,应作“差我来者的旨意就是这样”。参约翰福音 6:40 注。这两节进一步阐明神在差遣基督之事上的旨意:先就父的恩赐而论,再就人的接受而论。两节都在差遣之事上强调“那差我来的”;两节都把其实现指向末日对罪和死亡的最后胜利。两节都用一句话概括神的旨意,前面先以神在地上显明的爱作最显著的证明,后面则以人被举到天上作其终局。“凡”在这里是中性,指弥赛亚工作的整个广大范围(参约翰福音 6:37)。这范围何等广大,超出我们思想所能及,包括万世、万地、万国,甚至也许包括别的世界;然而神的旨意是,叫这一切毫不失落。在道德界如同在物质界,没有任何力量会消灭。“所赐给我的……”这里用过去时,因为这恩赐是在末日的完全实现中被思想的(见约翰福音 6:37)。
第40节(40)“差我来者的意思……”应作“因为我父的旨意是这样”(见约翰福音 6:39)。通行文本把前两节开头的话混入了这里。毫无疑问,修正后的读法才是原文,也可见“父”与“子”的关系因此得以保留。“凡看见子的人……”这里我们转到构成人类大群体的每一个个体。神的旨意是,不让任何一个人被排除在外,反叫他得永生(参约翰福音 3:15;5:24);这是父在子身上所赐的礼物。人的接受,则在于运用心智去看见祂,接受祂,并信靠祂。这里译作“看见”的词,是指凝视、默想,是进入真实信心的第一步。由上一节的类比看来,本节末句大概也应译作“并且我要在末日叫他复活”。时态的差别很重要。信的人现在已有永生的原则;但这原则要在末日复活时,才在丰满中成为他的。末后的胜利这一思想,是这些经节中喜乐的反复副歌(约翰福音 6:39-40;6:44;6:54)。灵一旦与生命本源相交,就在自身里面成为生命。这生命大过死亡,死亡也拘禁不住它(参约翰福音 6:53)。
第41节(41)“犹太人因为耶稣说……”更好作“犹太人议论祂”,如约翰福音 7:12、7:32。这里也是“彼此议论”(约翰福音 6:43)。反对者常有的精神在此显明:他们不理会祂后来所作的解释,只抓住他们所不明白之事中最刺耳的说法。也许他们根本没听后面的话;事实上,这些字眼暗示他们彼此议论并打断祂的讲论已有一段时间,因此祂才回应他们。他们是犹太当局,代表着,也可能部分由公会成员组成(参约翰福音 1:19 注)。
第42节(42)“这不是约瑟的儿子耶稣吗?”这里他们抓住了某种具体的东西。祂说自己是生命的粮,是从天上来的粮。把约翰福音 6:33、6:35、6:38 合起来,他们实际上是在引用祂的话。但就外在事实而论,祂自然的出身和出生大家都知道,尽管其中一切奥秘仍存在母亲心里,等候人间生命完成后才显明出来。“约瑟的儿子耶稣”大概就是人们平常对祂的称呼;约瑟和马利亚,大概在这群人中许多人都认识;一年多来,人们的注意力一直集中在祂身上;家谱也应已被查考,当地也应有人作过调查。所有这些迹象都指向加利利乡村一种平常的生活。它是人的,所以他们便以为不可能是神的。他们能想象驾云降临,那会是神迹,会显明神;可婴孩的出生算不得神迹!生命本身的存在,尤其是这样的存在、这样的生命,也不是记号!这一切他们都不会读。因此他们说:“祂如今怎么说,我是从天上降下来的呢?”(参约翰福音 6:38 及 7:27 注。)
第43节(43)祂并不正面回应他们的难题;事实上也看不出他们曾把这难题正式向祂提出。祂是要止住他们彼此议论所造成的打断,并继续约翰福音 6:40 被中断的讲论。
第44节(44)“若不是差我来的父吸引人,就没有能到我这里来的。”主题仍然是:祂的启示在人的心思上为什么产生不同结果,这乃是个奥秘。这些结果取决于他们当前的心灵状态,而这种状态本身又是他们接受或拒绝神影响的结果。那差祂来的父,已经借着律法、先知和敬拜预备了他们。每一个人的生命史,在每一个有意识的时刻里,都是一连串为善或为恶的影响。心志立在其间,向这一边或那一边作出抉择。那日复一日按着自己所有的一切亮光和力量,尽管那一切可能很少,却寻求纯洁、真实、良善,真正要认识神的人,就被神吸引;也只有这样的人,现在才能来到神所差来的这位面前。另一些人则被恶所吸引,因为他们已经顺服了恶的权势。他们拣选了黑暗,因此如今看不见光;他们把自己捆在罪柔软如丝的绳索中,而那些绳索已经硬化成铁链;他们迷失在自以为是智慧的迷宫里,因此认不出为他们开启的那条又真又活的路。“吸引”这个词不必使我们困惑;一切依据此词建立起来、反对神爱与影响之广大、反对人意志与行动自由的理论,只要记得新约中这词唯一另一处在道德意义上的用法,就立刻显得毫无根据。那就是:“我若从地上被举起来,就要吸引万人来归我。”(约翰福音 12:32)
第45节(45)“在先知书上写着……”即写在《先知书》中(参马太福音 2:23;马可福音 1:2;使徒行传 7:42;13:40)。这里直接引用的是七十士译本的以赛亚书 54:13,但同样的思想也贯穿于别的先知经文,如耶利米书 31:34 和约珥书 3:1 以下。这些话阐明了约翰福音 6:44 所说父之“吸引”的意义,也指出神教导之普遍范围,就是“众人”都受教;同时也指出人的个人领受性和努力,即“凡听见而又学习的”。这教导是普遍的,但人可以不听;听见了也可以不学。“凡听见父之教训又学习的……”按最好的抄本,应删去“所以”。“就到我这里来。”这与前面的“听见并学习”是同样宽广的。那些留心听神声音的人,必认出祂的声音;那些作神门徒的人,也必作祂的门徒(参约翰福音 5:46)。
第46节(46)但这从父而来的听见和学习,只是为子位格中更丰满的启示作预备,并不能代替它。祂再次宣告:“从来没有人看见神,只有在父怀里的独生子将祂表明出来。”(见约翰福音 1:18 注;并参 3:13;8:38。)每一个人越是受了神的教导,就越会感觉自己对神所知甚少,也就越会产生切慕,并具备受训练的能力,去看见那从神而来的。
第47节(47)“信的人有永生。”这个思想使祂在约翰福音 6:40 所说的话获得新的力量。祂在那里宣告父的旨意:凡看见子而信祂的人都可以得永生。父从来没有人看见过,但子当时正以人的形态站在他们面前;这旨意正在成就。对信的人来说,永生不仅属于将来,也属于当下现实:“他有永生。”(参约翰福音 3:15;5:24。)
第48节(48)“我就是生命的粮。”更好作“我就是生命的粮”。这些话在他们看来难以测透(约翰福音 6:41),其实不过是把这真理用他们自己的要求(约翰福音 6:31)的形式说出来。生命的本质是看不见的;饼则是盛载并传递生命的可见形式。看不见的神是永生的源头;神子的人的性情,是盛载并传递这生命给人灵魂的可见形式。
第49节(49)“你们的祖宗在旷野吃过吗哪,还是死了。”更好作“……后来死了。”他们看祖宗所吃的吗哪(约翰福音 6:31)似乎比祂所行的工更大。但那吗哪与祂真正的关系在于:吃了它的人后来都死了;而祂才是世界真正属灵的食物,凡吃祂的人后来必不死。那个是吗哪,只在特定时间和环境里有其作用;这个却是饼,是一切时代、一切环境下真正的养料。那个在他们看来是从天来的,这个却来自地上;然而这属地生出的肉身外形,却以人类唯一能领受的方式,包含着真正的生命。生命本身乃是从天降下来的。
第51节(51)“我是从天上降下来生命的粮。”这些话又重复了一次(参约翰福音 6:35;6:48),却带着新的丰满意义。祂先前说的是“生命的”粮,即以生命为特征、产生生命的粮;现在则说这粮是“活的”,生命原则在它里面本有(参约翰福音 4:13-14;5:26)。祂也再次回答他们求“从天上来的粮”(约翰福音 6:31)。那无生命的吗哪落在地上,直到他们去拾取;若不拾取,就会败坏。每天的供给只应付当天的需要,也仅止于此。祂却是那在自己里面含有生命的粮,凭着自己的意志与行动从天而来,活在世人中间;那些借着来到祂面前并信祂而吃这粮的人,就从祂得着生命,以致这生命也在他们里面成为不能死、必要活到永远的生命原则。
“我所要赐的粮就是我的肉。”后面“我所要赐的”这一句话,大概应删去,整句应读作:“我所要赐的粮,就是我的肉,为世人的生命所赐。”这些话处处充满意义,而其解释史本身就是基督教教义史上一长章。它们与主设立圣餐时所说之话的关联,将在附论 C《约翰福音中的圣礼教训》中讨论。对当时听众来说,这些话的意义要从前面引到这里来的思想中去找,也要从这些话对一个有属灵心思之犹太人会唤起的联想中去找。诚然,这些话必须按属灵意思来解释(约翰福音 6:63);甚至门徒中也有许多人觉得这是难以听懂的话,不能听(约翰福音 6:60);但解释的要素仍须在犹太人的心灵中寻求。
他们在祂行了神迹之后跟随祂,那神迹把几块普通的大麦饼和几条鱼增多到足够数千人食用且有余(约翰福音 6:22-24);祂责备了他们单单寻求饼的心,并向他们宣告真正的食物(约翰福音 6:26;6:29);他们要求一个像吗哪那样从天而来的记号(约翰福音 6:30-31);祂回答说吗哪乃是父所赐,而祂自己才是从天降下来的真粮(约翰福音 6:32-35);祂插入说明他们不信的真实根源(约翰福音 6:36-46);然后又回到那叫他们议论的生命之粮这个思想(约翰福音 6:41-42),并更充分地解释了它(约翰福音 6:47-51)。现在祂把自己所说的粮认同为祂的肉,并说祂要把这肉赐下,为世人的生命。这人性的肉身形式,正如饼一样,是传递生命的媒介;它是永恒之灵向人之灵说话的话语。
(参约翰福音 1:14,这是本福音中唯一另一处用“肉”指基督位格的地方;以及路加福音 24:39,指复活身体,这也是新约中唯一另一处如此用“肉”的地方。)这些就是直接引出这些话的思想;但在犹太人的心中,还有许多弦本该因此振动。那着重的“我要赐”,无论是否重复,或许可追溯到与摩西的对比(约翰福音 6:32);但无疑是指将来的赐予,因此不是指道成肉身,而是指钉十字架。那位大教师,许多人曾听过祂,已经明白他们此刻所看见的人形,就是以赛亚预言中的“神的羔羊”(约翰福音 1:36 注)。那时正是他们过逾越节的时候(约翰福音 6:4),犹太家庭正聚集起来,吃那纪念从埃及奴役中蒙拯救、并纪念民族生命诞生之羊肉。圣殿每日的事奉也不断提醒人:有肉为罪献上作祭,并被吃下以维持个人生命。
祂在这个逾越节所说、并在下一个逾越节应验的话,宣告祂要把自己的肉赐下,作为真正的逾越节羔羊,作为为世人罪所献的祭,并作为人类真实生命的食粮。
第52节(52)“因此,犹太人彼此争论起来。”他们已经越过了约翰福音 6:41 的“议论”。他们已经懂得,虽然祂自己的话还未明说,祂的意思就是祂的肉是要被吃的,并借此供应生命原则。于是他们彼此争论,这事究竟怎么可能。
第53节(53)“耶稣对他们说。”原文的力量比这更强,更应作“耶稣于是对他们说”。这些话是接着祂所听见他们的话而说的。有些人已经提到吃祂的肉;另一些人甚至可能把这推到“荒谬归谬”的地步:吃祂的肉!那么,我们岂不是也要喝祂的血吗?摩西五经中,至少有七处禁止吃血(创世记 9:4;利未记 3:17;7:26-27;17:10-14;19:26;申命记 12:16;12:23-24;15:23);后来我们又从撒母耳记上 14:32、以西结书 33:25,以及第一次犹太-基督徒大会的禁令(使徒行传 15:29)看见人们对此深恶痛绝的情感。在这些经文中,利未记 17:10-14 最为充分;禁令的根据是:血是动物生命在肉身中的所在,并且血能为人的灵魂赎罪。血是生命元素,倾流在神面前,代替犯了罪之人的生命。
那些彼此争论祂的话是什么意思的人,心中大概正是这些想法;祂便以“我实实在在地告诉你们”向这些想法说话,这话总是表达只有祂才能启示的属灵真理。“你们若不吃人子的肉,不喝人子的血……”这些话比先前所说的更明确地指向祂的死。这里血和肉被分别提出来,这本身就包含了身体的死亡。正如前面所见,吃这肉本身已包含祭物和食粮的思想,包含罪所附带之死刑的除去,也包含借食物维持生命之力的意思。但属灵的真理比这更丰厚、更深刻;灵魂中的真实生命元素,有赖于与基督这样的交通,而这种交通就是借着喝这血本身所表达的,也就是把其中所代表的赎罪接收到人的灵里面,并连同那生命的原则一起接受进去。人不能把动物生命的原则纳入人的肉身之中;但若不把在基督位格中所启示的生命原则接收到自己存在最深处,就没有人真正有属灵生命。
它要贯穿他的整个道德本性,像血液流经身体一样,虽隐藏不见,却从中心的心脏经过动脉静脉流通,把生命带给肌肉、神经和组织。它也要贯穿人的灵魂,从永恒的生命与爱,就是宇宙之心,经过基督的人性,把生命与活力一路带给每一个世人。“你们里头没有生命。”更准确说,是“你们里面没有生命”。这一点在约翰福音 6:56-57 说得更完全。
第54节(54)“吃我肉、喝我血的人……”思想从消极推进到积极。上一节陈述了他们若没有这些就不能有生命的条件;这一节宣告,凡这样吃喝的人现在就有这生命,并且这生命是永远的(参约翰福音 6:47 注)。思想也从直接对话对象的“你们”,推进到无所限量的“凡”,唯一的界限就是条件是否被满足。这里“吃”所用的词比前面更强,字面意思是用牙齿嚼食;但不必强压这个意思。它不过是现在时,描写持续进食的过程;约翰福音 6:56-58 和 13:18 也是用这个词。新约中这词唯一另一处用例(马太福音 24:38)也证实了这一点。“在末日我要叫他复活。”那在与神相交中由灵现在所拥有的永生,又一次引向那生命更充分的展开,就是最后胜过死亡(参约翰福音 6:40;6:44)。
第55节(55)“我的肉真是可吃的,我的血真是可喝的。”更好作“我的肉是真食物,我的血是真饮料。”这一节进一步说明,吃这肉、喝这血的人有永生,因为他拥有生命真正的要素。这也是对“这人怎能把祂的肉给我们吃呢?”(约翰福音 6:52)的回答。
第56节(56)“住在我里面,我也住在他里面。”译作“常在”更能传达意思(参约翰福音 14:2-23;15:4 以下;17:23;约翰一书 3:24;4:16)。这是我们只在这位主所爱的门徒笔下所遇见的深层思想之一。由生命交通所产生的联合不是暂时的,而是持久的。借此我们常在基督里,祂也常在我们里面。这是我们每日的家居生活,也将是那永恒之家的生活(约翰福音 14:2)。参约翰福音 5:38 注,以及约翰福音 3:36 的对比。
第57节(57)“我因父活着……照样,吃我肉的人也要因我活着。”这里的“因”有歧义,所以更好译作“由于父,我活着……由于我,他也要活着”。关于父是生命本源,并把这生命原则赐给子的思想,参约翰福音 5:26 注。那把子领受进自己存在中的人,也照样从祂领受这生命原则。
第58节(58)“这就是从天上降下来的粮。”即这种性质的粮,就是祂自约翰福音 6:32 以来所阐释的那粮。这里时态已经转为过去,因为祂已经宣称自己就是那粮(参约翰福音 6:33;6:38)。“不像你们的祖宗吃过吗哪还是死了。”按最好的抄本应作“不像你们的祖宗吃过,后来还是死了”。整篇讲论就在它起首的题旨上结束了。
第59节(59)“这些话是耶稣在迦百农会堂里教训人说的。”如果我们接受迦百农即今日泰勒胡姆的认定,而这认定在各方面都很可能(参马太福音 4:13 注),那么我们便有充分理由相信,现代的发现已经追踪到祂讲这篇道之会堂的地基。这会堂是一个虔诚外邦人送给犹太人的礼物(路加福音 7:5),因此在建筑之美上,比加利利一般会堂更胜一筹。废墟中仍可见哥林多式柱头、厚重的檐口和饰带;今日旅行者的目光还能落在一千八百年前主亲眼所见的那些装饰上。在门楣的一处,他或许还能辨认出一个雕刻的吗哪罐,因此联想到祖宗吃了吗哪还是死了;就像在基督徒教堂里,也能看见生命之粮的象征,叫人吃了就不死。关于这会堂的平面图和细节,以及皇家工程兵威尔逊上尉的说明,可见于《巴勒斯坦勘探基金会季刊》第二期(1869 年 6 月)。该会也出版过这废墟的照片。
第60节(60)“祂的门徒中有好些人听见了,就说……”即广义上的门徒,那些在某种程度上接受祂教训、被视为跟随祂的人。从约翰福音 6:64 看来,使徒们似乎也包括在这个较广的称呼中;但到约翰福音 6:67,祂才特别对他们说话。“这话甚难,谁能听呢?”意思不是难懂,而是难听,是他们信心道路上的绊脚石。关于这词本身,参马太福音 25:24。他们其实并未明白祂的意义;但字面的意思却清楚得叫他们难以忍受,因此他们不肯听(参约翰福音 10:20)。他们没有正式向祂提出反对;只是那些先前曾彼此谈论这位教师及其教训的朋友与同伴,如今又彼此议论起来,其中许多一直跟随祂到这一步的人,再也不能跟随祂了。
第61节(61)“耶稣心里知道门徒为这话议论……”原文时态描绘的是当时的情景:耶稣正在知道,门徒正在议论。这知识是在祂自己里面,不是由他们告诉祂的;祂的教训直指他们心中的思想。他们正把自己放在犹太人(约翰福音 6:41)的位置上,把本可让信心踏着上升的属灵知识踏脚石,变成叫盲目之人跌倒的绊脚石。
第62节(62)“倘或你们看见人子升到祂原来所在之处,怎么样呢?”我们的译本加了“怎么样”一词,从斜体可见是补上的,但它正确表达了意思。按字面,应读作:“若是你们看见人子升到祂从前所在之处呢?”升天将证明祂是从天降下来的(约翰福音 6:58),而这正是他们如今不能接受之教训的一部分。旁注引读者去看约翰福音 3:13 中较正式的说法;读者也当比较约翰福音 20:17,那里同样预设了升天,以及以弗所书 4:9-10。人们常就约翰这些偶然提到、却未明记之事件发表评论,却忽略了每一处说话者都是耶稣;对祂来说,这一结局,就是不再受地上规律辖制、反而使这些规律服在祂之下,一直都在祂的心中。约翰在自己的叙事里并未记升天的事实,也没有直接提到它;而他竟能这样写,正说明他自己知道复活之后那荣耀的结局,并且这结局在教会中已被毫无疑问地接受。
第63节(63)“叫人活着的乃是灵。”虽然“使活”这个词几乎已退出日常用语,但在神学用语中大概仍会保留下来,并大致传达其真实意义。然而若保留此译,就必须注意:它是由本节末尾译作“生命”的那个词复合而成的。“叫人活着的乃是灵……我对你们所说的话就是灵,就是生命。”这些话与升天的思想直接相连,因为升天要在圣灵赐下之前(参约翰福音 7:39;16:7 以下)。因此,我们必须在其中看见比通常所说“祂的教训应按属灵而非属肉体的方式来理解”更深的意义。他们想到的是肉体地吃祂的肉,这使他们反感;但若那些曾想到有粮从天降下的人,看见祂的身体升到天上去,又如何呢?那时他们就会知道,祂绝不可能是这个意思。并且,子的升天之后,圣灵的降临也要随之而来;那时满有圣灵的人,要想起祂所说的一切话(约翰福音 14:26),就会明白真正吃祂是什么意思;而祂所说的这些话,也将把其教训带进人最深的内里,并不仅仅在属灵意义上被实现,更要作为灵、作为生命被实现。
第64节(64)“只是你们中间有不信的人。”后来,“门徒”一词几乎成了“信徒”的同义词;但此刻,有些跟随祂的人,只像跟随任何拉比那样跟随祂,把祂只当作一个人间教师,因此达不到真门徒首要所需的信。他们也许听过登山宝训,也听过如马太福音 13 章那样的教训;其中有些他们能明白,所以在某种程度上也信了;但当真正需要信心时,便显明这信并不存在。因为信,就是接受那不能单凭理性证明之事,看见那看不见之事。“从起头”是相对性的词,应由上下文解释。这里是指他们作门徒的起头。祂在他们心里看见那好种落在不同土壤上的各样情况,也在他们的行为和言语里看见不同的果效。有些心像硬路旁,但也许还能被耕开;像石头地,但那浅薄的石层也许还能被打破;像荆棘地,但荆棘也许还能被拔除;并且都可能变成像其中有些人那样,成为美好结实的土地。
第65节(65)“所以我对你们说过,若不是蒙我父的恩赐,没有人能到我这里来。”田地若没有预备好,撒种就徒然。撒种者无论怎样努力,也不能使田地变得能受种。那事实,即他们不信,说明他们的心没有预备好,却并不影响种子的良善。这样的退去并不使祂惊讶。祂早已说过预先想到这种情况的话(参约翰福音 6:37;6:44 注)。须留意,这一节在基督教训中的位置,是直接接在约翰福音 6:64 前半句之后;后半句则是作者自己的说明。
第66节(66)“从此……”加上“时”字使希腊文得了一个较明确而值得怀疑的意思;原文其实并不确定。“从此”大概是“因此”的意思,即因为祂所说的话。实际上的离去,是这教训所产生的结果;这教训试验了他们的信心,并显出它的缺乏。离去是当时发生的,不是从那时起逐渐发生的(参约翰福音 19:12 注)。“祂门徒中多有退去的。”这里“门徒”的范围与约翰福音 6:60 相同。
第67节(67)“你们也要去吗?”我们当设想门徒围在祂身边,十二使徒如今已成为一个明确的群体,众所周知,所以约翰第一次不加说明便提到他们;而他们比其余人更靠近祂,其中头四位(见马太福音 10:2 注)又最靠近祂。许多人离祂而去。那些祂曾教导过、忍耐他们一切软弱和黑暗、看见似乎有一点亮光开始在他们身上显出、为他们怀着盼望、为他们祷告、为他们活着、也将为他们死去的人,如今却转身回去。是的,那个心也能感觉到失望的苦楚。祂看着近旁的十二个人,对他们说:“你们也不愿意去吗?”这个问题预期得到它所得到的回答。祂在那里仍有盼望。
第68节(68)西门彼得回答说。这目光也许是向彼得发出的;或者像别处一样,是他天然的性格使他成为十二人的代言人。而他的回答极其有力:“去吗?我们还归从谁呢?”他们已经撇下一切跟从祂,并且在祂里面得着一切。施洗约翰已经不在了,他们也不知道别的教师。去吗?既然祂的话就是灵,就是永生(约翰福音 6:63),怎么可能去呢?
第69节(69)“我们已经信了,又知道。”更好作“我们已经信,并且知道”(参约翰福音 1:41-42)。去吗?最初在他们心里燃起的信,如今已经化为坚定知识的平静确据。“你是基督,是永生神的儿子”这句话,是从马太福音 16:16 的认信进入这里的。这里几乎可以确定的读法是:“你是神的圣者。”他们曾听见来自灵界的存在把这称号归于祂(参马可福音 1:24 注);这称号也许也由当前这篇讲论所触发(约翰福音 6:32;6:46)。它像“弥赛亚”或“基督”这个称号一样,标明祂为其工作分别为圣(参约翰福音 10:30;约翰一书 2:20;启示录 3:7)。正确的读法显明彼得连续几次认信,确定至少有两次,很可能有三次。这是第二次,介于马太福音 14:33 和 16:16 之间(见各处注)。
第70节(70)“你们中间有一个是魔鬼。”然而,祂对他们所怀盼望的光辉,也并非毫无阴影;而这阴影在真理之光中显出其可怕的黑暗。那真理如灵感的闪光临到彼得的心,又借众人的名说出来。对这位忧患之子来说,没有任何人的喜乐是全无瑕疵的。这十一人借着疑惑和艰难,在诚实的心与 earnest 的生活中升到何等高处,也正显明另一个人曾坠到何等深处;而这人原本有同样的能力与资质、同样的呼召与机会。原文次序带着一种忧伤的强调,好像在发问:“不是我拣选了你们十二个吗?而你们中间竟有一个是魔鬼!”对所有人,拣选原是一样的;并且这拣选也像一切拣选一样,是按着他们适合并有望承担其蒙拣选之工来作出的。可在十二人中,那曾经还可怀抱盼望的人,如今却已毫无盼望。犹大的生平也许有些奥秘,是我们谁也不能完全明白的;但与之相连的警告,也确实是我们谁都不能拒绝留心的。“是魔鬼。”若把这个词干脆译作“魔鬼”,意思也许更准确;但英语很难完全表达。参马太福音 16:23 注;关于犹大,另参使徒行传 1:16-25 注。
第71节(71)“这话是指着加略人西门的儿子犹大说的。”最好的抄本作:“西门·加略的儿子犹大。”关于这个名字,参马太福音 10:4 使徒名单。若我们接受关于“加略”最可能的解释,即 Ish K’rîoth,“基列人”,而本处抄本异文也支持这一点,有些抄本读作“从加略来的”,而最好的抄本则如我们所见,把“加略”这个称号用于西门,那么犹大就属于犹大支派(约书亚记 15:25),也是使徒中唯一不是加利利人的(使徒行传 2:7)。这与来自耶路撒冷之犹太人的敌对立场也有联系。“将要卖耶稣的。”这并不是说犹大那时已经在策划出卖(参约翰福音 13:2)。这是作者加上的说明,为要解释前一节那样强烈的话。“他本是十二个门徒里的一个。”也可作“虽然他是十二个门徒里的一个”,这分词的细微含义要由上下文来定。这里再次标出那悲剧性的对比:本来可以期待的是何等,与实际成就的又是何等。十二个门徒中的一个,竟成了魔鬼!十二个门徒中的一个,竟成了卖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