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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伯记 第 5 章 · 查尔斯·埃利科特

英语读者注释 · Commentary for English Readers · 原作公版

Job 5

第1节 1.(1)你且呼求吧。——说话的人这时在语气和态度上变得更为针对个人,也更直接。他暗示约伯是“无知的”“愚妄的”,并宣称这一类人都必迅速灭亡。

第3节(3)我曾咒诅。——这词的意思是:“我能够清楚明确地宣告,并且我也毫不迟疑地宣告,他的结局必是如此。”这些从经验得来的一般性结论,都带着讽刺的毒刺,暗示其中含有解开约伯不幸处境的钥匙。在那里有某种隐秘的不健全,正是显明而公开之苦难的原因。一个遭受如此打击的人,不可能不是因某种未知的缘故,成了公义审判者义怒之下有罪的受害者。

第4节(4)他们被压碎。——或者也许更应作:他们彼此压碎。他们内部的竞争与纷争使他们走向毁灭。他们正是那自相分争之家的一例。

第5节(5)他的庄稼,饥饿的人吃尽了。——如果我们把恶人自己理解为主语,意思就更尖锐了:他自己的收成,他要在饥饿中吞吃,还得从荆棘中取出来,因为所得极少,而那一点点又被荆棘挤住了。“强盗”一词也许是指网罗或陷阱。有些古译本采用不同的元音读法,译作“干渴的人吞吃”,使上下平行更为完整。

第6-7节(6, 7)祸患……并非。——这两节公认极难理解。火星向上飞腾,与人生来受苦之间的联系也不容易看出来。如果我们理解为以利法把神为人所预备的人生际遇,与人自己的骄傲和僭妄的野心相对照,意思似乎更通顺。人生来是为劳苦,但他却像火星一样高飞。患难与劳碌并不是偶然生出的,乃是神所指定的分;若不是人因自己的骄傲去抗拒它,这原会对人有益。人像火星一样以大胆僭妄的举动高举自己,飞腾向上,于是便给自己招来应得的刑罚。同一个词既可指患难,也可指劳苦,因此在这相连的两节中,可以按彼此相关却略有不同的意义来理解。若只是告诉约伯人生来受苦,这对他并无安慰;况且,这样的话更像是出自受苦者本人,而不是旁观者。

第11节(11)将卑微的人安置在高处。——因此,他的教训是:人的高升必须出于神,而不是出于自己徒然的挣扎。(参诗篇 75:4-10,与哈拿的祷告,撒母耳记上 2:6-8;又见诗篇 113:7 等。)

第12节(12)使他们手所谋的不得成就。——或者:使他们手中所作的,没有一样是稳妥或有价值的,不能成就任何真正有效的事。

第13节(13)他捉拿智慧人。——保罗在警戒哥林多人时,引用了本节前半句(哥林多前书 3:19):“这世界的智慧,在神看是愚拙。就如经上记着说:主叫有智慧的,中了自己的诡计。”译作“乖僻”的词,意思是弯曲、悖谬、或诡诈。拿弗他利这个名字也出于同一词根(创世记 30:8)。

第14节(14)白昼遇见黑暗。——这可能是影射埃及那“可以摸得着”的黑暗之灾(出埃及记 10:21),因为所用的词语相近。这也许是一个可供推测年代的线索。(比较以赛亚书 59:10,其中思想相合,但措辞不同。)这是约伯记许多经文中的一处,似乎显出作者对摩西五经所记之事有某种认识,虽然两者接触点太轻微,我们还不能十分确定。

第15节(15)脱离刀剑,脱离他们的口。——这里把刀剑看作从他们口中发出,或看作与从口中发出的东西相同,或看作穷乏人得蒙拯救所脱离的三样事中的第一样,这只不过是语法上细微分别的问题。特别值得注意的是,主在这里被这样领会并表明为拯救者,而且是那些没有拯救者之人的拯救者。这样的观念,难道不是圣经著作圈子中所特有的吗?无论如何,这一观念在其中极其丰富并占优势,因此即便不能说是专有的,至少也是其最显著的特征。

第16节(16)不义塞口无言。——参诗篇 107:42,其中用了同样的说法。

第17节(17)这大概是箴言 3:12 的原型;而箴言那处又被希伯来书的作者所引用(约伯记 12:5);其精神也由雅各和启示录中的约翰表达出来。(见旁注。)这是约伯记中唯一一处使用这里这个“有福”的词;这词正是诗篇第一篇的第一个词,并且单在诗篇中就用了二十五次。

第18节(18)他使人受伤,也缠裹医治。——这里所表达的思想,是那类因人们太熟悉而失去力量的显然真理之一;但有时在忧伤中,它又以一种无限的能力临到人心,因为那能力是出于神的。

第19节(19)你六次遭难。——这里所用的这种特别说法,主要见于箴言(见约伯记 6:16约伯记 30:15约伯记 30:18约伯记 30:21)。既然祸患当时正明显地临到约伯,这些话所含的实际讽刺,就必定格外苦涩。

第20节(20)他必救赎你。——更应作:他已经救赎你,好像说话的人可以就这事诉诸约伯自己的经历;而这经历本身,也成了对未来满有把握之盼望的根据。

第21节(21)你必不怕。——比较约伯记 5:15 的说法。

第22节(22)你也不怕地上的野兽。——直译是:地上的野兽,你也不要惧怕。

第23节(23)因为你必与……立约。——直译是:因为你必与田间的石头立圣约,田野的走兽也必与你和好。

第24节(24)犯罪。——这里译作“犯罪”的词,字面也有“失了目标”之意,如士师记 20:16;这里大概就是这意思:你必察看你的住处,毫无所失,因为若把它理解为“不犯罪”的应许,就不太容易看出这与察看住处或羊圈有什么联系。

第25节(25)广大。——这词也有“众多”之意,在这里似乎更切合上下平行。这整段描写,对信心完全稳妥之境界作了极其优美而富诗意的刻画;不过,由于它与事实并不完全严格相符,其价值在某种程度上受了影响,而约伯的处境本身正是一个关键的反例。这正是他的朋友们必须面对的特殊问题,而事实证明,这问题对他们来说过于困难。我们岂不可以由此学到:这问题只能在实践中解决,不能在理论中解决吗?

第26节(26)你必寿高年迈才归坟墓。——这里很可能暗含一种对比:归入坟墓,与上到禾场(见旁注)。在这种情形下,坟墓并非生命忧郁的终点,倒更像是通往更高生命的途径,因为人对此已然成熟。“从此以后,有公义的冠冕为我存留……”(提摩太后书 4:8)。

第27节(27)事情本是这样。——以利法那种自负的确信,是最叫人难以忍受的。他说话仿佛约伯的经历在他的经历面前算不得什么。“这是我的见解;你拿去归给自己,使之成为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