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节 第二十二章 以撒在摩利亚山被献上。(1)神试验亚伯拉罕。——希伯来文作“试验他”,就是把他的信心和顺服置于考验之下。二十五年来,这位族长在巴勒斯坦飘流,眼见所应许的事一再延迟成就,然而他的信心并没有失败。最后,长期所盼望的后嗣出生了;除了与以实玛利分离的极大痛苦之外,他一切都很顺遂,似乎预示着一个平静而幸福的晚年。他与邻舍和睦相处,安然拥有宽广的草场牧养牲畜,知道以实玛利兴旺,也看见以撒正在迅速长大成人(创世记 22:12)。然而,就在他晚景平静的时候,却临到了最严厉的试炼;因为他受命要杀自己的儿子。这试炼有双重意义。首先,献人为祭本是耶和华的性情所憎恶的,因此亚伯拉罕明显的本分,就是要验证这命令。这样的事真可能是神吩咐他的吗?单有主观的凭据绝不够。
后来许多以色列人因深重的宗教狂热,献上长子,盼望借此平息神因他们罪所发的怒气(弥迦书 6:7);但这并没有带来平安,反而只使他们的灵魂陷入更深的定罪。若亚伯拉罕只是受内在、主观的冲动驱使,他的行为也应当受到并且会受到同样的定罪。但当他察验之后,确信这命令是从他自己之外而来,并且是出于那位先前多次与他交谈的同一位神,那么他自己一生的经历就要求他顺服。即便在对此满意之后,第二重试炼仍在于他的信心。这个命令,他不但藉着祷告在主观上试验过,也藉着与先前启示方式相比较,在客观上试验过;而这个命令却要他亲手毁灭那位“被称为他后裔”的儿子。他对儿子的爱,他先前对这应许的信心,以撒作为使万民得福之指定媒介的宗教价值与分量——这一切以及更多,都站在这命令的对立面。然而亚伯拉罕仍然顺服了;试炼越大,赏赐也越大。
到此为止,他的信心已在忍耐和坚忍上受过考验;但如今,他却被命令亲手毁掉多年耐心等候所结出的果子(希伯来书 11:17-19),并且既确信命令出于神,他就毫不摇动。这样,他自己的信心藉着试炼得以完全;对以撒而言,也有福分。以撒温柔地顺服父亲的旨意,正合乎作为基督预表的身份;从此归还给他的生命,也就献给了神。但这命令还有一个更高的目的,不只是这两位圣徒属灵的益处。这祭的目的,是为教导神的全教会。若这一行为毫无预表价值,我们就很难在良心上使自己与这道命令和解,因为它似乎至少间接地认可了献人为祭。但这其中乃是显明父将子交出来,为世人的罪而死之奥秘;而亚伯拉罕行为的价值与合理性,以及神这命令的根据,也正在于此。
第2节 (2)现在你带着。——“现在”不是时间副词,而是恳求语气的感叹词,通常与请求连用,为的是缓和语气。因此,这些话更像劝勉,而不只是命令。你独生的儿子以撒。——原文的措辞更加强烈,是:“请带着你的儿子,就是你的独生子,你所爱的以撒。”若在古时无子对亚伯拉罕已是如此难以忍受(创世记 15:2),那么如今,在多年享受有子的喜乐之后,又因他的缘故舍弃了以实玛利(创世记 17:18),这种处境又将如何呢?摩利亚地。——“摩利亚”可以意为“耶是教师”(见创世记 12:6 注),也可以意为“耶是预备者”。前一种解释得到以赛亚书 2:3 的支持,那里的动词译作“必教训”;但后一种与创世记 22:8、创世记 22:14 更为相合。若此意成立,这名字便是从此次事件而来,意思是“耶和华亲自预备祭牲的地方”。
许多有能力的注释家曾建议,这里所指之处是示剑的摩利亚,而献祭地点如撒玛利亚人所坚持的,是基利心山顶的天然祭坛。但亚伯拉罕和以撒第三日就到了那里,而且显然是在清晨,因此基利心离别是巴太远,不可能如此。即便是耶路撒冷,也已经相当远了,因为从别是巴走一趟需要二十个半小时;而当时旅行的人还得自己做饭,并预备睡眠之处。我们还可注意到,摩利亚被称作“一地”,亚伯拉罕要在这地的某处被指示那座特别为献祭所定的山;相反,“摩利亚”若指摩利亚平原,则是亚伯拉罕曾经居住、因此十分熟悉的地方。在那里把他献为燔祭。——亨斯滕堡等人认为,亚伯拉罕并不是要杀以撒,而是要在属灵意义上把他交给神,并用燔祭使他成圣。
但这与叙事本身(创世记 22:10)以及上文所提《希伯来书》的经文相矛盾;在那里,亚伯拉罕信心的得胜被描述为:即便以撒被杀,他仍相信应许终必以某种属神的方式在他身上得以成就。
第3节 (3)亚伯拉罕……——为这次献祭所作的一切预备都被细细记下,好像是要表明亚伯拉罕如何沉着地束腰准备顺服。他甚至带上已经劈好的木柴,并不是因为那里没有木头(创世记 22:13),而是为了使他们到达指定之地后,没有任何事物分散他们的心思,好立刻进行献祭。
第4节 (4)到了第三日。——我们可以把这位族长在这两日疲惫行程中的心情,与夏甲在旷野飘流时的感受作比较;她也是日复一日地感到自己的孩子越来越接近、也越来越必然地走向死亡。但她的只是人间的忧伤,而亚伯拉罕所舍弃的,却是那承载他属灵盼望的儿子。远远地。——那座名为“殿山”的山顶,通常被认定为摩利亚山,从别是巴来的旅人,在距离三英里以上的地方是看不见的(Stanley, Sinai and Palestine, p. 251)。因此有人据此主张,这里所指的必是另一座更为显著、远远可见的山顶。但“远远地”这个词组使用得很不确定,而三英里的距离恰好与亚伯拉罕的行动相符。因为他把仆人留在那里,把柴放在以撒身上,余下的路就步行前去。要这少年背着木柴走三英里,已经必定极为吃力;若是从基利心刚刚进入视野之处开始背,那就根本不可能了。教父们从以撒背负将要焚烧他的木柴这件事上,看见了基督背着十字架(约翰福音 19:17)的预表。
第5节 (5)我与童子往那里去……就回到你们这里来。——亚伯拉罕在这句话里说出了《希伯来书》11:19 归给他的盼望。对亚伯拉罕而言,身体复活的信念并不是什么新事,因为这本是迦勒底和埃及信仰的一部分(Tomkins, Studies, p. 127)。神必自己预备一只羊羔。——希伯来文作“那羊羔”。我们从希伯来书 11:17-19 得知,亚伯拉罕预期自己必须完成这次献祭,但以撒会从死里归还给他,而“他的后裔要从他而出”的应许也将如此得以成就。赐下以撒本已是如此奇特的事,以致亚伯拉罕并不会因那在别的情况下看似难以置信的事而惊愕。因此,显然他说“羊羔”时所指的是以撒;由此表明,选择祭牲的不是他,乃是神。父子之间所说的寥寥数语,儿子注意到预备如此周全,却没有备下祭牲,父亲回答说这事交给神;一方坚定果决的信心,另一方信靠顺服的态度,以及“二人同行”这一幕,构成了一幅不仅令人关注、并且充满悲剧性哀婉的图画。
第9节 (9)亚伯拉罕……捆绑以撒。——犹太注释家一致认为,这事是经以撒同意而行的;事实上,也不大可能是别样。这样,他年轻的信心和他父亲的一样受到了试验;他将来的一生因此分别为圣,而他自己也因成为基督的预表而被提升尊荣(彼得前书 2:23)。
第11节 (11)耶和华的使者。——直到此处,叙事一直采用“以罗欣”的说法;但出面阻止这祭的,却是“耶和华的使者”(见创世记 16:7 注)。
第13节 (13)在后面。——只需把一个辅音的形式略作变动,许多古代权威本就读作“一只公羊”,而不是“在后面的一只公羊”(“他”字并不在希伯来文中)。这个校正几乎可以确定,因为别处从没有把这里译作“在后面”的那个词当作地点副词使用。这公羊大概是四角的那一种,在东方至今仍很常见。代替他儿子献为燔祭。——我们在这里看见了代替的事实,以及代赎祭的教义。公羊取代了以撒的位置,并且借着它实际的死亡,完成了救主在加略山受死的预表性描绘。《讲坛注释》很好地指出,这种表述分成两部分并没有困难,因此以撒身上所欠缺的,就由公羊来补足。而且,若以撒真的死在父亲手中,那固然会极其痛苦;但如此一来,替代性祭牲之可能性的教义反倒不会讲得如此清楚。因此,他从祭坛上再得生命,而公羊代替他而死;藉着这两部分结合在一起,神赐下祂的儿子为人类而死,并且生命从祂的死中涌流而出的全部奥秘,就被显明出来。可比较利未记 14:4 的两只鸟,以及利未记 16:8 的两只山羊之奥秘。
第14节 (14)耶和华以勒。——意思是“耶和华必预备”。在创世记 22:8,亚伯拉罕曾说“以罗欣以勒”,即“神必预备”。现在他用“耶和华”作为“以罗欣”的对应称谓。随后又补充说,因此产生了一句谚语:“在耶和华的山上必有看见”,或更准确地说,“在耶和华的山上必有预备。”——这个动词字面意思是“看见”,或“看顾一件事”;这句谚语的明显含义是,在人的需要中,神必亲自看顾,并预备适当的帮助与拯救。撒玛利亚文、叙利亚文和武加大译本有一个更好的读法,即“在山上,耶和华必预备”。这并没有改变辅音;惟有辅音才有权威。它只是改动了元音,而这些元音是在基督教时代以后加上的,代表提比哩亚犹太学派的传统。七十士译本不改变元音,却译作“在山上耶和华将被看见”,这就会成为关于基督显现的预言。另外两种译法,除了其一般性的谚语意义之外,也都指向将来:就在这同一地点,要预备那除去世人罪孽的祭(参以赛亚书 53:5)。但这话是什么时候、又如何成为一句谚语的呢?这注释又是谁加上的呢?它可能是在摩西整理这些奇妙文献时插入的;较不可能的是在被掳之后,以斯拉和大公会的人收集、修订圣经各卷书时加上的。无论是哪一种情形,这句谚语都是国家层面对这记载真实性的见证,证明其中所叙述的事实,曾如此深刻地印在亚伯拉罕后裔的记忆中,以致塑造了他们的思想和语言。
第16节 (16)耶和华说:“我指着自己起誓。”——这种庄严地插入誓言(希伯来书 6:17),在圣经中此处是唯一的一次,清楚表明亚伯拉罕信心所受的这次试炼并非寻常,而其预表性的教导也具有非凡价值。亚伯拉罕本可以诉诸神自己的属性,说:主啊,愿这事绝不出于你,竟命令人献人为祭,叫父亲杀儿子。他本可以提出那些与以撒生命相连的应许作为恳求。但不;只要他一确信这命令出于神,他就顺服,并且在无可指望的时候,仍相信一切应许都必在那被献的以撒身上得以成就。这样,他就成为信心最高、最完全的榜样;并且藉着献上自己的儿子,教会得着保证:神的儿子道成肉身之后,也必在那同一座山上献上神所必需的祭,好赦免人的罪。此时赐给亚伯拉罕的祝福,与先前那些祝福有三方面不同。第一,它不再只是应许,而是由誓言所确认的庄严约定。第二,它向亚伯拉罕的后裔保证得胜,因此属灵的以色列也得到了福音终必凯旋的凭据。第三,它把“成为万民得福媒介”的应许转移到亚伯拉罕的后裔身上。
第20节 拿鹤的后裔。 (20)你兄弟拿鹤。——因相隔如此遥远,亚伯拉罕很少能得到关于那些留在哈兰之人的消息。但除了家事上的兴趣之外,这里传给他的信息,大概也是“亚伯拉罕决定从本族中为儿子娶妻的原因”。人们注意到,拿鹤有十二个儿子:八个出于合法妻子,四个出于妾。雅各也有十二个儿子:八个出于两个合法妻子,四个出于两个妾。最后,以实玛利也有十二个儿子。这些巧合很有意思,但并不能因此就断言这些叙事是神话。因为同样奇特的巧合,在每一部历史以及日常生活中都可以找到。
第21节 (21)乌斯。——这与创世记 10:23、创世记 36:28 中的“乌斯”是同一个名字,三处希伯来文都是‘Uz。关于被认为是“乌斯地”的各种地区,见约伯记 1:1、耶利米书 25:20 注。布斯。——他大概是以利户的祖先(约伯记 32:2);但耶利米书 25:23 中的布斯,似乎是以东地的一个区域。基母利,亚兰的父亲。——他并不是亚兰民族的祖先,而是兰家族的祖先;以利户就属于这个家族(约伯记 32:2),“兰”与“亚兰”是同一个名字(Keil)。若是这样,布斯和基母利必是合并成了一个支派。
第22节 (22)迦薛。——他不是古代迦勒底人或迦斯丁人的祖先,但可能是那伙与其同名、曾抢掠约伯的小强盗部落的祖先(约伯记 1:17)。其余的人,历史上都没有留下痕迹。
第24节 (24)玛迦。——这名字后来作为一个小型亚兰民族之名出现于申命记 3:14、约书亚记 12:5、撒母耳记下 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