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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世记 第 23 章 · 查尔斯·埃利科特

英语读者注释 · Commentary for English Readers · 原作公版

Genesis 23

第1节 第二十三章。撒拉之死与安葬。 (1) 撒拉享寿一百二十七岁。——撒拉是圣经中唯一记载其去世年龄的妇人;这无疑是因她作为希伯来民族之先祖母而得此尊荣(以赛亚书 51:2)。既然以撒出生时她九十岁,那么如今以撒应当是三十七岁。

第2节 (2) 基列亚巴,就是希伯仑。——这是一座极其古老的城邑,比埃及的琐安早建七年(民数记 13:22),很可能是一个闪族支派在前往三角洲途中所建。它位于犹大南地的边缘,距耶路撒冷约二十二英里,向南。原先名叫基列亚巴;虽然亚巴被称为“亚衲之祖”(约书亚记 15:13),但这名字按字面意思是“四之城”(arba 是希伯来文数字“四”),再结合“希伯仑”意为“联盟”(创世记 13:18)这一事实,就使人想到,此城的建立乃是四个家族联合的结果;后来,因城名之故,亚巴也许常被当作专有名称使用。到征服巴勒斯坦的时候,亚衲的后裔仍住在那里,显然他们恢复了旧称,但后来被迦勒赶出(约书亚记 15:14)。迦勒取得此地为业,似乎还把这名称给了一个孙辈,以纪念他的胜利(历代志上 2:42)。此城至今仍是重要城镇,有一万七千名穆斯林和约六百名犹太人。亚伯拉罕来哀哭。——此时亚伯拉罕平静地占有几处驻地;显然,撒拉在希伯仑去世时,他本人在别是巴,而他大概把以撒留在希伯仑,照料其母亲和牲畜。

第3节 (3) 亚伯拉罕从死人面前起来。——他一到希伯仑,首先关切的是俯伏在撒拉的帐棚里,倾诉自己的哀痛。只有在这之后,他才起来为她预备安葬。赫人子孙。——到此为止,我们只读到希伯仑有亚摩利人幔利和他的同伴。现在才显明,那地原是赫人的产业。这个民族在以色列人寄居埃及期间,势力强盛,甚至能与埃及人争夺霸权。他们的都城是叙利亚北部的埃梅萨;如今我们不仅借着埃及的记录,也借着他们自己语言的铭文,逐渐得知他们的历史(见创世记 10:15 注)。

第4节 (4) 一块坟地作产业。——外人虽然可以在开阔的荒原上牧放牲畜,但亚伯拉罕若要永久占据任何一块地方,似乎仍须得到当地居民的同意(创世记 15:13;20:15)。现在他所求的更多;若要真正取得任何一块土地,就必须有公开的协议和买卖,而且这件事必须不仅由卖主认可,也要得到全族人的同意;他们要在城门口召集全体大会来确认。因此,尽管亚伯拉罕有权势又富足,就他相对于当地居民的法律地位而言,他不过是寄居的外人(希伯来书 11:9);他若要为死者得一安息之所,也只能凭他们的许可。

第6节 (6) 尊大的王子。——希伯来文作“神的王子”。参“神的风”(创世记 1:2),“神的较力”(创世记 30:8),“神的山”(诗篇 36:6),“神的香柏树”(诗篇 80:10)。同样,“耶和华所使的沉睡”也可表示深沉的睡眠(撒母耳记上 26:12)。在我们最好的坟地里。——亚伯拉罕与赫人之间的会面,双方都极其有礼;但若以为赫人接受族长的提议,就包含他可不付代价随意拣选坟墓的意思,那便错了。照真正东方人的方式,价款被放在背景之中,但双方都默认它的存在。他的提议被接纳后,就轮到亚伯拉罕指明他想要的葬地;接着,地主也表示同意,不过虽然把购地银钱说得似乎无足轻重,实际上却开出极高的价钱,而亚伯拉罕立刻答应了。

第9节 (9) 麦比拉洞。——就是“双重洞穴”,大概由外洞和内洞两部分组成。由于周围的土地也称为“麦比拉田”(创世记 49:30;1:13),有人以为是山谷呈双重形状;但更可能是那块地因洞穴而得名。至于那座圣地的描述,其中亚伯拉罕和撒拉的骸骨大概至今仍在那里,可参 Palmer《出埃及记的旷野》397页,Stanley《西奈与巴勒斯坦》101页,以及他《东方讲道集》的附录。照足价银子。——希伯来文作“足银”,在历代志上 21:22 译作“足价”。在你们中间作坟地。——这种译法完全错误。亚伯拉罕并不愿撒拉葬在赫人中间;他所要求的是这买卖应当得到正式见证。希伯来文的意思是:愿他在你们中间把它给我,也就是在百姓的公会中,给我作产业和坟地。

第10节 (10) 以弗仑正坐在……中间。——这又是误译。希伯来文是:以弗仑坐在赫人中间。在这些于城门口举行的集会中,每一个自由出生的公民都有权到场,事务也由众人同意而决定。以弗仑既是洞穴的主人,他的批准就是必要的;亚伯拉罕把这视为一种恩情,请求以弗仑的同城人替他说项。

第11节 (11) 这田我送给你。——前面只提到那洞穴,但若要安稳占有它,周围的土地也是必需的。在三次重复的“我送给你”里,含有与创世记 23:6 同样的客套意味,仿佛他们不是在买卖,而是在彼此馈赠。

第12节 (12) 亚伯拉罕就下拜。——族长这样的下拜,是东方人答谢别人允准请求的方式;创世记 23:7 也是如此。下一步就是议定价钱。

第13节 (13) 你若应允,请听我的话。——希伯来文作:“但你若肯,请听我。”这里只是强烈表达愿望,盼望以弗仑听他下面的请求,并予以成全。

第15节 (15) 这地值……——我们的译本没有表达出以弗仑回答中的客套;他只是间接地定价,说:“价值四百舍客勒银子的地,在你我之间算什么呢?”这笔银子约合五十英镑;考虑到当时银子的高价值,这绝非小数目。

第16节 (16) 亚伯拉罕平了……商人通用的银子。——“舍客勒”一词本义就是“重量”;钱币则是在很久以后才出现。我们的译本在最后一句加上“钱”字,反而把事实提前了。按希伯来文,通用于商人之间的是银子。那金属大概被制成小条,由炼银者作记号,表明其成色;亚伯拉罕就这样称给以弗仑约二百盎司、成色合乎交易惯例的银条。

第17节 (17) 幔利前。——即在它的对面。安放亚伯拉罕和撒拉遗体的那座圣地,位于山谷东侧,因此亚伯拉罕的橡树园必在山谷西坡上。把那地方定在 Ramet-el-Chalil 的古老基督教传统,与这里的描述并不相符,而且地点也过于遥远。那里所指为亚伯拉罕住宅遗迹的,其实是一座异教庙宇的废墟。但若要寻找一个游牧者住帐棚之处的遗迹,原本就是徒然,尤其在那地点后来又被一座大城占据之后,更是如此。况且,希伯仑本身的位置也已改变。因为近七百年前到访此地的本雅明·都得拉说,旧希伯仑在高处,但已经被弃置,新城则位于谷中。那块田和那洞……——把这份法律上如此准确而完整的文件,与如今陈列在博物馆中的许多陶土泥版相比较,是很有意思的;那些泥版也同样准确地记载了迦勒底的吾珥居民日常的商业交易,而亚伯拉罕正是从那里迁来的。

第20节 (20) 就定准归亚伯拉罕了。——关于司提反似乎把这件交易与创世记 33:19 所记之事混淆而引起的困难,见使徒行传 7:16 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