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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世记 第 21 章 · 查尔斯·埃利科特

英语读者注释 · Commentary for English Readers · 原作公版

Genesis 21

第1节 第二十一章 以撒的出生,与以实玛利被弃绝。(1)耶和华按着所说的话眷顾撒拉。——见创世记 17:19,那里是伊罗欣赐下应许。所以这里在创世记 21:2 中,伊罗欣与耶和华这名交替使用。

第3节 (3)亚伯拉罕给他儿子起名。——人们已经注意到,这里有两件事与后来的惯例相反:第一,是父亲给孩子起名,而不是母亲;第二,是在他出生时起名,而不是等到受割礼的时候。对此或许只需回答说,这孩子其实是神亲自命名的(创世记 17:19),亚伯拉罕不过是承认所生的儿子就是所应许的以撒;但事实上,正如我们先前所见,那时在这两点上都还没有固定的规矩。以撒。——这名字不仅记下了父亲的笑(创世记 17:17)和母亲的笑(创世记 18:12),也是一个长存的记念,表明以撒的出生是违反自然常情的,甚至连他父母看来,这应许都足以惹人生笑。

第6-7节 (6,7)神使我喜笑。——撒拉的笑是多种情感交织而成的。喜乐在她心中占上风,但妇人并不会因生了孩子就发笑。无疑,她想起了自己当初听见那些人宣告她要生一个儿子时的感受;那时她还只把他们看作过路的行人(创世记 18:12),而如今她早已知道他们是神的使者。并且这事在她看来仍然奇妙惊人,所以她说:“凡听见的必与我一同喜笑”——希伯来文作“为我”或“因我”,不是“讥笑我”,乃是想到一个九十岁的老妇人生了儿子,便为此欢喜。以后她还会生出更深的感受,并承认那违反自然的事乃是出于那位自然也必须顺服的主;但在撒拉表达最初感受的这首小诗里,惊奇仍是最主要的: 谁能对亚伯拉罕说, 撒拉要乳养众子呢? 因为在他年老的时候, 我给他生了一个儿子。

第8节 (8)孩子渐长,就断了奶。——按传统说法,以撒断奶时两岁。历代志下 31:16 和马加比二书 7:27 提到的年龄是三岁;撒母耳断奶的时候,也已经大到可以留在会幕里与以利同住(撒母耳记上 1:24)。在波斯和印度,至今仍有在孩子断奶时设宴庆祝的习俗。

第9节 (9)戏笑。——这里所用的动词与创世记 21:6 里译为“笑”的是同一个词,只是用了加强语态。以实玛利究竟在做什么,并没有明说;但我们可以排除一切指控他犯下可憎大恶的解释,因为若他真犯了那样的罪,打发他走这件事在亚伯拉罕眼中就不会如此“愁苦”(创世记 21:11)。另一方面,我们也可以确信,撒拉这样行并非全无理由,因为保罗见证说,以实玛利逼迫以撒(加拉太书 4:29)。七十士译本和武加大译本都译作玩耍、嬉戏,格赛纽斯认为他是在“优雅地跳舞”;但若只是如此,撒拉的嫉妒就未免太不公了。然而,当我们想到以实玛利十四年来一直是承受产业的继承人,如今却退居次位,那么在这为他对手设的宴席上,他若流露出怨恨之情,借着言语和姿态讥诮、嘲弄以撒,也就不足为奇。夏甲自从被迫回去以后,大概也从未真心喜爱过撒拉;如今她儿子失去继承权,她的苦毒必更加强烈。这些嫉妒是多妻制不可避免的结果;凡有多妻的地方,父亲的生活总会因众妇人为儿女争竞的诡计而变得痛苦不堪。

第10节 (10)使女。——希伯来文是 ammâh。加拉太书 4:22 等处修订本将这词正确地译作“使女”。创世记 30:3 译作“婢女”;创世记 20:17 的复数译作“使女们”,正如我们已经看到的,那里的意思是亚比米勒较次等的妻妾。撒母耳记上 25:41 也是如此,亚比该表示她愿意为着大卫的缘故,从 ammâh 的地位降为使女。译作“婢女”或“奴婢”就过分贬低了夏甲的身份,也连带贬低了加拉太书 4:22-31 所含寓意中犹太教会的地位。

第11节 (11)亚伯拉罕因他儿子的缘故很忧愁。——希伯来文是:这话(或这事)在亚伯拉罕眼中甚恶。它不只是因他对以实玛利天然的父爱而使他痛苦(创世记 17:18),他也认为这提议并不公正。

第12节 (12)从以撒生的,才要称为你的后裔。——希伯来文是:在以撒里,必有后裔被称为归于你;也就是说,那特别算为你的后裔、并因此承受应许的种子,将是从以撒所出的。

第13节 (13)使女的儿子。——希伯来文作“婢女的儿子”。夏甲从未被承认为亚伯拉罕的妻子,虽然她的孩子因是亚伯拉罕的儿子,仍为父亲的缘故得着尊贵的应许。

第14节 (14)并孩子。——以实玛利此时已有十六或十七岁了,但这里所用的 yeled 一词并不指年龄,在创世记 4:23 甚至译作“壮年人”。这词字面意思是“所生的”,在创世记 42:22 也用来指约瑟,当时他大约与以实玛利同龄。所以“戏笑以利沙的童子们”(列王纪下 2:23)无疑也是长成的少年人。创世记 21:18 称以实玛利为“童子”;不久之后,他便能用弓养活自己和夏甲(创世记 21:20),他母亲还从埃及为他娶了一个妻子(创世记 21:21)。因此,这段叙述并没有把以实玛利描绘成一个幼童;这种观念大概是出于一种假设,以为亚伯拉罕把以实玛利和食物一并放在夏甲肩上。她就走了,走迷了路。——夏甲被打发走是突然临到她的,所以她既无计划,也无目标,只是四处游荡,直到皮袋里的水用尽。别是巴的旷野。——那时这地方还没有这个名称(见创世记 21:31)。它位于希伯仑以南约二十多罗马里,是巴勒斯坦最南端的地区;其外就是广阔的提旷野,别是巴的旷野正是其中一部分。亚伯拉罕显然此时已经离开了基拉耳;基拉耳位于别是巴的西面,距离并不太远。(见创世记 21:22创世记 26:26。)

第15节 (15)就把孩子撇在小树底下。——这是绝望中的举动。以实玛利虽然十七岁了,却还未长到强壮;在人寿极长、四十岁仍是通常婚龄的时代,他大概不像我们今日一个几乎成年的青年那样能忍受疲劳。因此他筋疲力尽,显然昏倒了;他母亲竭力扶持他却徒然,便在痛苦中把他放下,任凭自己沉入忧伤。

第16节 (16)我不忍见孩子死。——整个故事极其动人。日复一日,这母亲带着孩子在旷野漂流,省着用皮袋里的水,始终盼望能走到一个泉源,却因对地势了解太少,不能明智地引导脚步。最后,水尽了,年轻的生命先渐渐衰残,母亲知道他们二人很快都要死去。他们已经作出最后的努力;那种旅人常描述为在沙漠中迷路时渐渐袭来的绝望,如今笼罩了他们,他们便听凭命运摆布。那孩子完全被动;母亲却不然。若是性情更温柔的人,会留在他身边安慰他;但这个埃及妇人的剧痛不容她安静。她几乎带着愤激,把他昏厥的身子丢在一棵小树下,自己退到一箭之远,因为她不忍看他死去。她在那里不仅流泪,更放声哀号。但蒙垂听的不是她高声的哭喊,而是以实玛利无声的祷告,于是神的使者前来救助她。

第17节 (17)神的使者。——创世记 16:7 向夏甲显现的是“耶和华的使者”;这里却是神(伊罗欣)的使者。我们不能不注意到这里对神圣名号运用之精确。那时夏甲仍是亚伯拉罕家中的一员;如今却不再是了;所以拯救她的是伊罗欣,而不是拣选之民的圣约之神耶和华。

第18节 (18)用手搀着他。——直译是:使你的手在他身上刚强起来,紧紧扶持他。正如耶柔米所说,这孩子这样与母亲手牵手同行,就表明在旅途中他是她的同伴,而不是她肩上的负担。我们还必须补充,这话不是指她当下立刻要做什么,而是指将来。她不只是要领他到水边,更要作他勇敢忠信的保护者,正如后来我们所知,她确实如此行了。

第19节 (19)一口水井。——不是蓄水池,而是活水的泉源。沙漠中的海市蜃楼使旅人疲惫不堪,以致最后他会绝望地离开那些其实也许更真实的迹象。但夏甲在痛哭发泄之后,会渐渐平静下来;她既受了使者声音的鼓励,就重新寻找,终于找到了。正如亚巴拉瓦内尔所指出的,这井原已存在,并不是为夏甲现造的;因为经上说,神开了她的眼睛,也就是说,使她看见某些显示有水的迹象:大概是泉边长起来的树木,或某种植物的生长。

第20节 (20)渐长。——直译是“变得高大”,即长成成人。住在旷野。——他没有到埃及去寻求庇护,虽然那里正聚集着大批闪族人口;也没有进任何迦南人的城镇,却在旷野中过着漂泊的生活,正如今日阿拉伯人仍常如此。弓箭手。——希伯来文是“射弓箭的人”。另有一种解释从一个意为“增多”或“强大”的动词而来,但站不住脚。

第21节 (21)给他娶了埃及地的一个妻子。——这对夏甲而言虽极自然,却也会加强以实玛利和他后裔身上的异教成分。不过,后来我们仍发现他与以撒保持友好关系(创世记 25:9创世记 28:8-9)。至于巴兰,见创世记 14:6

第22节 亚比米勒与亚伯拉罕立约。(22)亚比米勒和非各。——亚比米勒,意即“父王”,这不仅是基拉耳王的称号,也是非利士诸王普遍的称号(创世记 26:1撒母耳记上 21:10 边注;诗篇 34 篇题注)。同样,非各,意即“众人的口”,似乎是宰相兼元帅的官衔。这位王和他大臣的这次来访,显然是在亚伯拉罕寄居基拉耳开始后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因为那时原有的友好关系显然已经转为冷淡,原因是他们牧人之间的争竞。在这段叙述中,亚伯拉罕显得像一个强大到连君王都愿意与之结盟的族长;因此,他先前舍弃撒拉,并收受因加害于她而给的补偿礼物,这就更显得与他的身份不相称。另一方面,亚比米勒仍像从前一样慷慨,对这位原本期望自己后裔将承受全地之人的势力增长,也毫无怨恨之意。

第23节 (23)不要欺负我与我的儿子,并我的子孙。——这里所用的不是通常表示儿子和孙子的词,而是一个希伯来习语,意思是“我的亲属后裔”。可以译作:“不要亏负我的枝子,也不要亏负我的后代。”这话在约伯记 18:19以赛亚书 14:22 也再以同样谚语式的方式出现。

第26节 (26)我不知道。——这解释了亚比米勒来访的原因。王的牧人夺了亚伯拉罕的一口井;在东方,井这种产业因极其宝贵而备受维护;亚伯拉罕想必以某种方式表明了自己的不悦。亚比米勒一向善待亚伯拉罕,又深受他高贵人格的感动,于是前来了解这冷淡的原因,并与这位族长建立更亲密、更长久的盟约。按东方人的委婉方式,他并不直接抱怨,只提到自己愿意继续友好,并借着提及自己过去的恩待,暗示对方并未按应有的方式接受。亚伯拉罕完全明白他的真正意思,便告诉他所发生的事;于是问题得以解决,而亚伯拉罕也以牲畜馈赠来回报他先前的慷慨。

第28节 (28)七只母羊羔。——希伯来文“起誓”这个词是一个被动动词,字面意思是“被七次化”,即借着七而成就或得坚立。在这古老的叙事中,我们看见圣约实在是这样立定而具约束力的。七只母羊羔被拣出来,另放在一边;亚比米勒接受这些羊羔,就使自己承担义务,承认并尊重亚伯拉罕对那口井的所有权。显然,非利士人并不知道这种确认誓言的方式,所以亚比米勒问:“你把这七只母羊羔另放在一边,是什么意思?”但也同样可能,这问题只是出于东方礼节的规矩。当亚伯拉罕把羊羔挑出来以后,亚比米勒就有责任询问这举动的目的;目的一经说明,羊羔一经接受,约的确认便告完成。

第31节 (31)别是巴。——意思是“七的井”,但也含有隐约的双关,指那七只羊羔曾用来确认誓约。罗宾逊在 Wady-es-Seba 找到了确切遗址,那名称至今仍保留为 Bir-es-Seba。那里有两口坚固建造的井:第一口直径十二英尺半;另一口在南边约二百码处,小得多,直径只有五英尺。两口井都以坚固的石工砌衬,深入岩石中永不枯竭的泉源。周围有给牲畜饮水的石槽,大井的井栏被汲水的绳索磨出深深的凹痕(Finn,《Bye-ways in Palestine》,第190页)。

第33节 (33)亚伯拉罕在别是巴栽上一棵树。——希伯来文是“一棵柽柳”。这种高大的树在炎热地区可长得极大;扫罗曾在基比亚的一棵这样华美的树下设朝,他的骸骨后来也安放在雅比的一棵树下(撒母耳记上 22:6撒母耳记上 31:13)。又在那里求告耶和华永生神的名。——希伯来文是:求告耶和华伊勒·俄兰的名(参创世记 4:26)。在创世记 14:22,亚伯拉罕宣称耶和华是伊勒·以利永,至高的神;在创世记 17:1,耶和华启示自己为伊勒·沙代,全能的神;如今亚伯拉罕又归给他永恒这一属性。随着他在圣洁上长进,亚伯拉罕对神性多方面本质的认识也增长了;我们也就更清楚明白,为何希伯来人称神不是称 El,而是称 Elohim。这个复数称谓把一切神圣属性都包含在内。El 可以是以利永,或沙代,或俄兰;而 Elohim 则是一切合而为一。

第34节 (34)在非利士人的地。——在创世记 21:32 中,说亚比米勒回基拉耳去,是回到“非利士人之地”;但别是巴在一般意义上也属于他的疆域。亚伯拉罕因着他与这位非利士王之间所立的约,就得以安然居住在那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