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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埃及记 第 2 章 · 查尔斯·埃利科特

英语读者注释 · Commentary for English Readers · 原作公版

Exodus 2

第1节 第二部分:摩西的出生、教育和早年生活。(1)娶了。——参创世记35:22何西阿书1:3。这个表达是习惯用语,没有特别的强调意味。利未家的人。——请注意这叙述极其朴素,并将它与东方宗教常常围绕其创始人之出生所编织的繁复传说作比较,例如关于托特、琐罗亚斯德、俄耳甫斯的传说。这里甚至省略了那人的名字,仿佛并不重要。很难想象除了摩西本人,还有谁会这样省略。一个利未的女儿——即,与他同支派的女子,是利未的后裔;并不是按字面意思说是利未的女儿,因为年代次序不允许这样理解。

第2节 (2)她见他俊美。——司提反说,摩西“在神面前俊美”——ἀστεῖος τῷ θεῷ(使徒行传7:20)。特罗古·庞培也说他因容貌俊美而受人注意(见查士丁《腓力史》26卷2章所引)。他婴孩时的“俊美”更加强了他母亲要保全他性命的心愿,但不可把这看作她忧虑的主要原因。她把他藏了三个月。——只要她还能有效地把他隐藏起来。必须记得,在歌珊地埃及人与以色列人是杂居的,而自从那道命令颁布以后,每一个希伯来家庭都必然会受到监视。

第3节 (3)一个蒲草箱。——直译是“一个纸草植物做的箱子”。这里所用的两个词都源于埃及语。Teb、teba或tebat在埃及语中是“箱子”或“盒子”的意思,在希伯来语中很自然地写成tebah,或如这里的元音写法所示,têybah。纸草在埃及语中叫kam,现代科普特语中也是如此,因此希伯来文gôme大概由此而来。埃及人常用这种材料制作小船,甚至较大的船只(以赛亚书18:2;泰奥弗拉斯托《植物志》4.8.4;普林尼《博物志》13.11)。“石漆和树脂”。——“石漆”似乎是指沥青,或矿物沥青,如创世记11:3;“树脂”(zaphath)则是商业上常见的植物性松脂。矿物沥青虽然不是埃及的出产,却从美索不达米亚输入,并大量用于防腐处理尸体(Brugsch,《埃及史》卷一,第361页)。放在芦荻中。——下尼罗河以及与之相连的一切回水处和沼泽地带,茂盛的水生植物随处可见。约基别把孩子放在“芦荻中”,为的是免得箱子顺水漂走,从而离开她的视线。这里“芦荻”所用的词——suph——似乎是埃及常用词tufi的希伯来化形式,意思正是这个。

第4节 (4)他的姐姐。——大概就是米利暗,是别处唯一提到的摩西的姐姐(出埃及记15:20-21民数记26:59)。若要担当本章分派给她的角色,她那时必定已有十四或十五岁,并且十分机敏聪慧。

第5节 (5)法老的女儿下来洗澡。——这与埃及人的观念完全相符。“妇女在埃及享有很大的自由,可以随意行动。埃及人尤其看重洁净,而尼罗河水被认为有益健康并能增进生育力”(斯特拉波15卷695页)。公主当然会选择一段专供女子使用的河段。约基别大概知道她素常在哪里洗浴。她的使女们。——身为公主,她当然有一群侍女(na’aroth)陪同。即便普通的埃及贵妇,洗浴时似乎也有四五个这样的人陪伴。不过其中有一位尤其是她的贴身侍女(âmah),公主便是向她发话的。

第6节 (6)她打开箱子的时候。——公主亲自打开了那箱子,也许她已猜到里面是什么,也许只是出于好奇。那孩子哭了。——可能因饥饿、寒冷,或者只是全身不适。一个蒲草箱不可能是很舒服的摇篮。她就可怜他。——婴孩的眼泪打动了她,使她生出怜悯;这怜悯又促使她去救他。在米利暗敢提出建议之前,公主必已显出某种要救这孩子的意思,也许是把孩子从箱中抱出来逗弄他。(见下一节。)这是希伯来人的一个孩子。——环境本身已经说明了一切。若不是出于无奈,没有母亲会把这样一个“俊美”的孩子(出埃及记2:2)暴露在如此悲惨的死亡之下。

第7节 (7)他的姐姐说。——米利暗一直在等待时机。她仍旧留在后面,却已走近到可以听见谈话的地方;当公主说这婴孩必是“希伯来人的一个孩子”时,她立刻接话说:“我去为你找一个希伯来妇人来奶这孩子,可以不可以?”如果这孩子总要有人乳养,要被抚养长大,那么一个希伯来奶妈自然最合适。好奶这孩子给你。——“给你。”米利暗揣摩到公主的心思,或者说一半是揣摩,一半是预先推动,使这心思有了明确的形状。她默认这孩子是要被养大的,而且是为公主养大,至少作为她所保护的人,若不止于此的话。

第8节 (8)那童女就去叫孩子的母亲来。——约基别一定就在附近等着,满心急切地盼望着结果;也许她隐藏着身形,却一直在观看,并且一被召唤就准备立刻出现。米利暗知道到哪里去找她,很快就把她带到公主面前。

第9节 (9)你把这孩子抱去,为我奶他。——公主采纳了米利暗的建议;这孩子要为她来乳养——要归她所有。她要把他交出去乳养,并照常支付工价。

第10节 (10)孩子渐长。——约瑟夫认为这几个字暗示一种异常而特别的成长(《犹太古史》2.9.6)。但这里似乎不过是指自然成长的常规过程。孩子长大,到了埃及通常给孩子断奶的时候。我们无从确定那是什么时候。可能是一岁期满,但更可能是两岁期满(马加比二书7:27)。她把他带到法老的女儿那里。——约基别忠实履行了她所接受的条件,在约定的时候把儿子交给公主。他成了她的儿子。——也许是经由正式的收养举动;但目前我们没有证据证明收养是埃及人的习俗。也许作者只是说,公主把他当作自己的儿子来养育,给他儿子的教育和儿子的权利。(关于摩西的教育,见本书末尾附论二。)她给他起名叫摩西。——在埃及语中大概是“Mesu”,这个名字见于第十九王朝的碑铭中,也常作复合名的后半部分,例如Ra-mesu、Aah-mesu、Amen-mesu等。在通常用法里,这个词的意思是“生的”与“儿子”(参拉丁文natus)。不过,这词也源自一个埃及动词,意为“生出”“拉出来”;公主便借这词源来说明她为何给他起这名字。由于希伯来语中也有一个同源动词,所以她的解释可以准确而字面地转入希伯来语。这样的双关在英语中无法表达。

附论B:论摩西所受的教育(出埃及记2:10) 摩西所受的教育,会像公主们的儿子通常所受的教育一样,而不像祭司的儿子或预备从事文字职业之人所受的教育。司提反说摩西“学了埃及人一切的学问”,大概不外乎此。那么问题便是:出埃及时期王子和青年贵族所受的教育包括什么?首先,包括拼写和语法。摩西会学习正确地说埃及语,也学习正确地书写埃及语。他大概不会学习象形文字,因为那种文字的知识保留给祭司;但他一定熟悉日常使用的草写文字,就是后来所谓的祭司体文字;在他那个时代,这乃是书籍,甚至官文书,普遍使用的字体。人也会留心训练他文体上的修饰,只要那时代对文体修饰已有理解;尤其会操练他写信,因为这被看作各种绅士修养中最必要的一项。

他是否会把注意力转向诗歌,也许还难说;但他一定会学习清楚明白的散文文体,因为官员之间的报告与其他文书往来都需要这种文体。[113]摩西的诗作,他的“歌”(出埃及记15:1-19申命记32:1-43)、他的“祝福”(申命记33章),以及他的“祷告”(诗篇90篇),都表明他确曾研究过埃及诗歌,无论这是不是其教育的一部分。他教育的下一部分是算术和几何学。埃及人在前者上已有相当进展,计算可达十亿之数。至于后者,据说他们既精确又细致,但没有把研究推进得很远。对上层阶级的青年而言,能正确记账就已经足够;至于对数字复杂性或几何问题的理论性知识,并不算既定课程的一部分。此外,他还会受教于道德,以及埃及人对神性本质、神人与人之间关系、来世和将来审判这些题目的看法。

埃及道德大体上只要涉及到的地方,多半都是正确的,并且常以简明格言的方式表达,颇似《箴言》。特别被反复灌输的要点,是顺从父母与一般掌权者,对地位较低的人有礼,并善待贫穷和受苦的人。宗教奥秘是祭司的专有产业;但死后生命、审判、赏赐与刑罚,甚至很可能还有轮回转生,一般都会教导人;而那卷神秘的著作,就是所谓《亡灵书》,必定会被郑重地放在一切受过教育之人的注意之下。不可设想,一个被当作公主之子养大的人,会达到埃及各类专业人士所拥有的科学知识。摩西不会是天文学家、工程师、医生、神学家,甚至也不会是历史学家;但他会对这些题目具有一种一般性的认识,这正是高度文明社会里受过良好通识教育之人所具有的。他当然也会知道埃及法学的主要原则。

但在这里同样,他的知识只是概括性的,并不深入或亲密;因此,若在摩西律法中期待在相当程度上重现或改造埃及司法制度,那就是错误的。

第11节 (11)过了那些日子。——圣经作者使用时间标记相当宽泛。(参创世记38章;列王纪下20:1。)按照司提反所遵循的传统(使徒行传7:23),摩西采取这里所说行动时,“年纪刚满四十岁”。我们也许本会期待他更早站出来;但也可能有某些困难拦阻他这样做。值得注意的是,他对自己少年和青年时期的生活一点也没有告诉我们。后来的传统倒充满了细节(Stanley,《犹太教会讲演录》,第107-109页),但那些都毫无价值。他出去到他弟兄那里。——法老的女儿很可能从未向摩西隐瞒:他并不是她亲生的孩子,而是受压迫族类中的一个。她甚至可能容许他与自己的家人来往。然而,这里说的并不只是一次探访,而是彻底离开王宫,放弃他在宫廷中的地位。

“摩西因着信,长大了就不肯称为法老女儿之子;他宁可和神的百姓同受苦害,也不愿暂时享受罪中之乐。”(希伯来书11:24-25)这是他对本族深切同情和温柔爱心的最初表现,这种情感贯穿整个叙事,并在那悲怆的呼声中达到高峰:“求你赦免他们的罪……不然,求你从你所写的册上涂抹我的名。”(出埃及记32:32)看他们的重担——即,察看他们的处境,留意他们所受的待遇,通过亲自观察来认识这些事。他看见一个埃及人打一个希伯来人。——大概是一个工头在责打某个劳工,指责他偷懒。司提反把这行为看作“欺压”和“害人”(使徒行传7:24)。摩西当然也是这样看,否则他不会愤怒到把那埃及人杀死。埃及人虽不是残酷的民族,但无疑像其他奴役人的监工一样,也偶尔会滥用权柄,残忍对待那些可怜的劳工。

第12节 (12)他左右观看。——要看有没有人注意到他。他把那埃及人打死了。——犹太注释家往往淡化这行为,甚至称赞它是爱国而英勇的。但这显然是一个急躁而未经管束之心所行的事。那罪行并不该判死,而即便该判,摩西也既没有合法职分,也没有神圣呼召,可以使他自己充当执行者。结果便是,摩西因这一件错误的事,使自己在四十年之内都无力为减轻弟兄的苦难做什么。把他藏在沙土里。——在三角洲东边,沙地一直逼近耕地;甚至三角洲内部也有一些沙地。摩西很自然会记得自己是把坟挖在“沙土里”。换了别人,多半会说“埋在地里”。

第13节 (13)第二天——即,次日。那欺负人的。——希伯来文作“那恶人”。我们的译本跟随七十士译本。你为什么打你同族的人呢?——参使徒行传7:26,那里对摩西的话有稍微不同的记述:“你们二位是弟兄,为什么彼此欺负呢?”无论哪一种,都没有冒犯人的擅权意味。然而那作恶的人还是觉得受了冒犯。

第14节 (14)谁立你作我们的首领和审判官呢?——摩西既被认为是公主之子,在某种意义上自然可算作“王子”。但并没有人授予他管理希伯来人的权柄。他其实并不是以自称有权柄者的身份来干预,而只是像任何有地位、有教养的人见到争斗时自然会出面制止那样。你想要杀我吗?——回话的尖锐之处就在这里;僭越权柄的地方也在这里,不在今日的插手,而在昨日的那一击。那致命的错误使摩西暴露在攻击之下,也夺去了他本来可能在同胞中作为和事佬而发挥的影响力。这事必是被人知道了。——经文没有告诉我们,这“事”是怎样被人知道的。英国谚语说:“谋杀总会败露。”也许摩西虽自以为无人看见,其实有埃及人目睹了那事;也许是他所搭救的那人把事情传开了。

第15节 (15)法老听见这事,就想杀摩西。——这很自然。施行公义是王权职分的主要责任之一;而摩西所犯的罪是该处死的。没有什么因素能把它从谋杀降格为误杀。至于现代人看来稍可减轻其罪的动机——爱国热忱与憎恶压迫——在法老那里并不会博得同情。摩西逃跑了。——或者说,已经逃走了。摩西一发现自己的行为已经败露,就必定会逃跑。他是在那以色列人说话之后逃走的(使徒行传7:29)。等法老寻索他时,他已经不在了。住在米甸地。——即,在下面将要叙述的情形中,以米甸为家。本书所说的米甸,似乎是西奈半岛东南部,不是那个民族主要聚居地所在的阿拉伯海岸对岸。坐在一口井旁。——更准确地说,是“那口井旁”。这一带必定有一口主要的井,水量充足,因此众人普遍都到那里来。摩西就把临时住处定在那附近。

第16节 (16)米甸的祭司。——流珥可能既是“祭司”又是“首领”,像麦基洗德一样(创世记14:18);但没有理由怀疑这里称他为“祭司”就是实指此职。出埃及记18:12记载叶忒罗履行祭司职分。米甸人是亚伯拉罕与基土拉所生之后裔,他们敬拜真神,而且那时似乎是一个有宗教心的民族。流珥或拉古珥这名字,意思是“神的朋友”。叶忒罗的祭物是“献给神”的,亚伦和众长老也在“神面前”与他一同吃饭。她们来打水。——参创世记29:9。按东方人的观念,首领的女儿这样行事并不是什么有失身份的事。

第17节 (17)有牧羊的人来了。——就是附近的人。旷野的规矩是:来到井边的人,按抵达先后次序轮流用水。但这些粗野的牧人不肯等候轮到自己。从流珥后来问“你们今日为何来得这么快呢?”可以看出,牧人这种粗暴不公的行为已成习惯。摩西起来帮助她们。——摩西再次成为受欺压者的维护者,不过这一次他已从过去学得了智慧,没有使用不必要的暴力。他的神情和举止震慑了那些作恶的人,于是她们的羊群得以先饮水。

第19节 (19)一个埃及人。——她们是从他的穿着和外貌判断的,也许连言语也是如此。她们这样误认很自然,而摩西会记得这事也很自然。若换了别的作者,多半只会说“一个人”或“一个陌生人”。并且又给我们打足了水。——在摩西出手干预之前,牧人已用掉了少女们的一些水,所以他还得再为她们多打一些;这又是一个“小细节”,支持摩西为作者的看法。

第20节 (20)叫他来吃饭。——阿拉伯人的待客之道觉得,这位陌生人没有被请进帐棚吃晚饭,是一件失礼的事。现代贝都因人的感觉也是一样。

第21节 (21)摩西甘心和那人同住。——流珥必是十分欣赏摩西的举止和外表,所以邀请他留下来服事他,也许是与他同住一帐棚。摩西同意了,过了一段时间,就娶了流珥的一个女儿西坡拉为妻。即使在律法之下,与米甸人通婚也是允许的。有人猜想,流珥可能把关于他们共同祖先亚伯拉罕及其家族的传统,甚至文献,传给了摩西。但没有任何迹象表明,在这样早的时期,米甸人已经使用文字。

第22节 (22)革舜。——几乎可以肯定来自ger“寄居者”与shâm“在那里”。耶柔米也是这样理解的,他译作advena ibi。参约瑟夫和七十士译本,他们把这名字写作Gersam。

第23节 (23)过了多年。——希伯来文作“在那些许多日子里”。既然那时摩西已八十岁(出埃及记7:7),而他离开埃及时只有四十岁,那么他所逃离的那位法老必定在位四十年以上。从第十八王朝开始到第十九王朝结束之间,似乎只有两位王在位如此之久:图特摩斯三世与兰塞二世。因此,我们所要选择的摩西所逃离之法老,就在这两人之间。以色列人叹息。——或者说,“呻吟”。他们也许原以为新王会采取新政策,至少会借登基之机减轻重担;但新王两样都没有做。他们的哀声达于神。——“极其痛苦的哀号”总能达到神的耳中。当时的压迫如此严重,以致以色列向神呼求,超过以往任何时候,因此感动神怜悯他们。从出埃及记3章开始的神迹性作为,正是这里所提哀号与呻吟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