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节 IV. (1)“现在,所以你要听从。”——本章劝勉的要点,与我们在约书亚对百姓的讲话中所见的是一样的(约书亚记 24章),就是他们应当事奉耶和华。而这劝勉的根据,是祂在何烈山启示自己为他们的神。“律例……典章。”——若用现代语言,也许可说是“制度和要求”。关于“典章”,参见出埃及记 21-23章。“使你们得以存活,得以进去。”——生命被置于得地之前。违背律法的刑罚就是死亡。
第2节 (2)“你们不可加添这话。”——是“这话”,不是“这些话”。“话”是律法的实质;表达它的“话语”可以有多有少。摩西的律法里包含着直到启示终局的一切启示的萌芽。
第3节 (3)“你们亲眼看见了。”——直译是“你们的眼睛就是那些看见的”,即你们是这些事的见证人。那些因伯·毗珥的罪孽而遭瘟疫死去的人,共二万四千人,似乎全都是较年轻的一代成员;因为他们那时已经过了撒烈溪。(参见申命记 2:13 注。)第5节 (5)“使你们在那地上这样遵行。”——绝不可忘记,摩西的律法与迦南地之间有一种特别的联系。若不是一群蒙拣选的百姓住在一片受保护的土地上,律法中的许多诫命便无法遵守。
第6节 (6)“这就是你们在万民眼前的智慧和聪明。”——耶和华在以色列中的律法,以及耶和华与以色列同在这件持续不断的事实,都会给世人留下一个不易抗拒的印象。因为他接着说:“哪一大国有神与他们相近呢?”第8节 (8)“哪一大国有这样公义的律例典章呢?”——这些话使我们注意到摩西律法明显超前于它被赐下的时代。
第9节 (9)“你只要谨慎,殷勤保守你的心。”——接下来这些经文中的劝勉,特别强调一点:要敬拜那看不见的耶和华,不可借着形像来敬拜。与其他万国的宗教相比,这一点比任何别的事都更能使以色列的宗教分别出来。“要教训你的儿子和你儿子的儿子。”——这是一条以色列显然没有遵行的命令。因为很快就兴起了一代人,“不知道耶和华,也不知道耶和华为以色列人所行的事”(士师记 2:10)。值得注意的是,我们在很多年以后以前,都找不到以色列全国教育制度的任何痕迹。教育若完全属于父母职责,在许多情形下就很可能被忽略。并不是每个父母都发现自己有能力“教训自己的儿子和儿子的儿子”。
第10节 (10)“你在何烈山站在耶和华你神面前的那日。”——以色列的教会是从西奈开始的,正如基督的教会是从五旬节开始的一样。值得注意的是,赐律法这事似乎发生在埃及逾越节之后大约五十天。犹太作者把五旬节与对这一事件的纪念联系起来。类似的联系,以及第一次与最后一次五旬节之间的对比,似乎也在保罗写哥林多后书第3章时存在于他的思想中。西奈所赐的律法是“定罪、叫人死的职事”,与“属灵的职事”形成对比;前者是叫人死的字句,后者是赐人生命的灵。(也参比较加拉太书 4:24-26,希伯来书 12:18-24。)本节中的“特别地”一词,并不在希伯来文原文里。“在何烈山的那日”不仅应当被看作特别教导的题目;它乃是整件事的根基。“你为我招聚百姓。”——这里的希腊文是 εκκλησίασον,若按新约用语意译,可说:“把这百姓组成教会。”本处及其他经文(如申命记 10:4)所说的“大会之日”,同样可以意译作“教会的日子”。这似乎就是司提反所用“旷野中的教会”(使徒行传 7:38)这一说法的来源。因此,以色列在西奈领受律法的字句,与圣灵在耶路撒冷被赐下之间的类比,就更进一步显明出来了。
第11节 (11)“黑暗、密云、幽暗。”——就是希伯来书 12:18 所说的“黑暗、幽冥、暴风”。
第13节 (13)“祂的约……十条诫命。”——参见申命记 5章注。“祂将这诫命写出来。”——参见申命记 10:2 注。
第15节 (15)“你们没有看见什么形像。”——这里特别坚持要敬拜那看不见的耶和华。学习敬拜那位我们看不见者的困难,幸而因我们所受的教育,使我们无法真正体会它对于古代以色列人的关系。万国都有自己看得见的神明象征。几个世纪以后,世界称基督的跟随者为无神论者,因为他们没有一个可见的神。圣经特别记载摩西的可称赞之处,在于“他恒心忍耐,如同看见那不能看见的主”(希伯来书 11:27)。
第16节 (16)“免得你们败坏自己,雕刻偶像。”——偶像崇拜与败坏之间的联系有两方面。第一,它把“不能朽坏之神的荣耀”变成祂那些会朽坏之受造物的形像。第二,它总是以败坏拜偶像的人而告终。人受造,本是要管理神手所造的万物。他若敬拜受造界中的任何东西,就是敬拜那本不是要辖管他的东西。他唯有努力追求神圣的样式,向那高过自己的上升,而不是向那低于自己的俯就,才能成全自己的命定。(17、18)“任何走兽……飞鸟的形像……”——这里可能暗指埃及的动物崇拜。
第19节 (19)“太阳、月亮、星宿。”——古代最纯粹的敬拜,即我们在波斯人中所见的那一种,也几乎未能逃脱这个网罗。“就是耶和华你神为天下万民所摆列的。”——天体绝不能被视为某一民族特别的保护者;但耶和华却应许要作以色列的神。这似乎就是申命记 4:19-20 的论证。第21-23节 (21-23)“耶和华因你们的缘故向我发怒……我必死在这地……你们却要过去……你们要谨慎。”——论证似乎是这样:“我不能和你们同去警戒你们;因此,当你们独自一人的时候,就更当谨慎。”同样的思路也见于保罗最后对提摩太的劝勉:“你却要尽你的职分;因为我现在被浇奠的时候到了”(提摩太后书 4:6)。
第24节 (24)“因为耶和华你的神乃是烈火,是忌邪的神。”——希伯来书的作者在希伯来书 12:29 使用了这句话,为要强调的不是西奈的信息,而是五旬节的信息,以及借着祂所差来的灵,那“从天上说话者”的声音。
第25节 (25)“你们在那里住久了。”——直译是“你们沉睡了”,这是一个很有意味的表达。兴盛常常使真正的宗教沉睡,却以惯例化的或时髦的宗教取而代之。
第27节 (27)“耶和华必使你们分散。”——我们对这一历史事实的熟悉,不应使我们忽略它作为预言被说出时所具有的力量。犹太人因偶像崇拜而被掳,又因弃绝耶稣而被分散,这一事实有力地证明:他们被带进并留在迦南的真正原因,是要作耶和华的见证人。
第28节 (28)“在那里你们必事奉人手所造的神。”——也就是说,“你们要受它们辖制”,被敬拜它们的人统治。拉希也是这样解释的。被掳并不是鼓励以色列拜偶像,反而是根除偶像崇拜的手段。但在旧约里,一个民族与它的偶像之事业总是如此紧密相连,以致那些受制于某国的人,自然也可被描述为受制于它的神。人们甚至认为诸神也有分于该国的被掳。以赛亚书 46:2 论到彼勒和尼波说:“不能保全重驮,自己倒被掳去。”(29、30、31)关于同一件事更明确的应许和预言,参见申命记 30:1-5,并看该处注释。
第32节 (32)“你且考察在你以前的世代……曾有何民听见神在火中说话的声音,像你听见还能存活呢?曾有何事像这样的呢?”——后来保罗也用同样的论证(罗马书 11:29)来说明以色列将来的复兴:“因为神的恩赐和选召是没有后悔的”,即不可撤销的。祂既没有把一个民族从另一个民族中取出来,最终又要丢弃他们。祂从未曾为任何民族施行过如此多亲自而明显的干预;祂也不会离弃自己手所作的工。摩西在许多因自己代求而使罪恶和危险得以避免的场景中,已经证明了他在这里所说的话是真的。(尤其参见民数记 14:11-21,并比较撒母耳记上 12:22。)第37节 (37)“因为祂爱你的列祖。”——本书屡次陈明神拣选以色列的原因;而这些原因总是以这样一种方式陈明,为要强调神主权的教义,并向以色列人表明,他们自身的功劳绝不是神拣选他们的根据。
第39节 (39)“所以今日你要知道,也要记在心上。”——“记在心上”,即算定、认定(这也是保罗在罗马书论证中“归算”“算为”的那个词)。不要容纳任何关于神的多神观念。“对我们来说,只有一位神。”如果每个国家都有自己独立的神明,那么耶和华怎么会统管他们一切呢?祂对埃及人、摩押人、亚扪人、以东人、亚摩利人,以及以色列人和迦南人的各种作为,都表明祂是万有之主。“除祂以外,再无别神。”并没有更多的神;如果你想离开祂,也没有别的对象可供事奉。比较以赛亚书 44:8:“在我以外岂有真神吗?诚然没有磐石,我不知道一个。”第41-43节 设立三座逃城。(41)“那时摩西分定。”——“那时”似乎是一个时间标记。看起来,在约旦河东设立三座逃城,实际是在这篇讲论之后发生的。
“在约旦河这边。”——希伯来文是 b’êber hay-yardên。这里这个表达由接下来的“向日出之地”加以限定,因此不必把它视为用来确定作者所站的方位。若单独看,这个表达自然是指约旦河“那边”。(43)比悉至今仍未能确定。基列的拉末,虽然在以色列历史中因亚哈之死以及耶户受膏的地点而著名(列王纪上 21章和列王纪下 9章),但至今也仍不为人所知。哥兰则把名字留给了高卢尼提地区;但它本身至今也仍未被确定。我们可以盼望,当东巴勒斯坦的勘测完成时,这些古代遗址会被重新找到。第44-49节 第二篇讲论。(44-49)这些话构成第二篇讲论的引言;这篇讲论占了本书较大部分,即从申命记 5:1 到申命记 26章末。两者之间并没有真正的中断。当前这段引言与申命记 1:1 所见的有所不同。
这里并没有暗示申命记这一部分是重复在西奈与加低斯·巴尼亚之间已经宣讲过的内容。接下来所说的话,被说明是在征服西宏和噩之后、在他们的土地上向以色列人说的。(46)“在约旦河这边。”——直译是“在那边”。申命记 4:47 中同样的表达,由附加的“向日出之地”来限定。整个段落(申命记 4:44-49)可能是编辑性文字,并由约书亚在迦南补上;但其实并无必要持这种看法。(48)“西云山。”——参见申命记 3:9 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