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节 VI. (1)总督。参见附录A。七十士译本作127,以便与以斯帖记 1:1 一致。
第2节 (2)三位总长。参见但以理书 5:7 注。若巴比伦原先已有三头执政的体制,大流士便延续了他所发现的这种政体,并保留但以理在伯沙撒所提升他的官职上。
第3节 (3)显然超乎其余的人。直译是:他比其余的人更为出众。代词“这”置于但以理的名字前,是要指出他就是前面已经提到的那位蒙恩宠的人。(比较但以理书 6:5;6:28。)第4节 (4)就国事而言。即,在他履行公职的身份上。阴谋者的计划,是把但以理置于一种境地,使他的民事责任与宗教责任不得不彼此冲突。
第5节 (5)这次阴谋显然是其他官员因但以理被擢升而心生嫉妒的结果。
第6节 (6)聚集。参见旁注。这种举动在东方宫廷中是很不寻常的,因为通常都会保持最严格的礼仪与秩序。这种失礼之举必然使王预感到国家将有严重的危机。
第7节 (7)所有总长。请注意这些国家官员被提及的次序,即民政首长、法律顾问、军事长官;并比较但以理书 3:2 注。发言人声称这些官员是在充分商议之后达成定案的。这是假的,因为从但以理书 6:24 可清楚看出,并非人人都参与了这场阴谋。这条禁令的目的,既有政治性,也带有敌视但以理的意味。大流士若同意所提议的计划,就是承认巴比伦的神学体系;按那体系,王乃是“众神活的彰显”。同时,他的臣民也将有机会向他献上宗教性的敬拜。大概正因如此,王没有察觉到其中有针对但以理的诡计。从这段历史中,我们也看见政治事务中的间谍活动由来已久。
第8节 (8)签署这禁令。直译是:把这谕旨记录下来,使之绝无可能被撤回。(比较以斯帖记 8:8。)第10节 (10)朝向耶路撒冷。关于如此祷告的习惯,见列王纪上 8:33;8:35;诗篇 5:7;28:2。关于这里所提到的定时祷告,见诗篇 55:17。但以理的祷告并无任何炫耀之意。他把窗上的格子拆开了(见以西结书 40:16),为要尽可能望向耶路撒冷的方向,然后照常祈祷,仿佛王的禁令并未记录下来。此时先知必已将近九十岁,但他的信心仍像多年以前那三位同伴一样坚定不移。
第13节 (13)那被掳之犹大人中的。把这一点加在违抗王命的控诉之上,他们是希望更进一步激起王对这位先知的愤怒。看哪,这是一个外族人,曾从朝廷领受极大的恩宠,如今竟站出来与国家法律对抗。
第16节 (16)他们便把但以理带来。按东方习俗,判决通常在宣告的当天执行。这就解释了为何王想要更改判决的努力一直持续到日落时分(但以理书 6:14)。这些狮子大概是为娱乐狩猎而豢养在这里的。坑穴的形状已不可知,但词源显示,它可能是一个拱顶的地室。
第17节 (17)封闭那坑口。王与大臣都加上印封,看来是因为大臣惧怕王会设法救出但以理(但以理书 6:16)。同时,若但以理逃脱了狮子的暴怒,大臣们也不能再将他处死。
第18节 (18)乐器。这个词的意义很有疑问。它所出于的词根含有欢喜之意,但究竟指什么,却无法准确确定。
第20节 (20)你的神……能吗?这王的信心非常微弱。在但以理书 6:16,他只是模糊地表示希望神会保护祂的仆人。如今那希望似乎已经消失了;不过后来(但以理书 6:26)看来又比尼布甲尼撒的信心更强。(比较但以理书 4:37。)“永生神”这一说法出自一位外邦君王之口,颇为引人注意。(见撒母耳记上 17:36。)第22节 (22)他的使者。比较诗篇 34:7;34:10;但以理书 3:28。“在你面前”即,你完全知道。
第26节 (26)直到末了。这道谕旨的措辞极其富有圣经风格。这无疑是由于但以理参与了它的撰写。这里的“末了”,是指地上一切将要兴起的外邦国度之终局;换言之,就是弥赛亚国度的建立。
第28节 (28)如此,这但以理。本书第一部分到此结束,其结尾的说明与但以理书 2:48;3:30 相似。到目前为止,但以理和三位圣洁少年的历史,是就他们在流亡之地、在所寄居之民中所作的工来追述的。我们已经看见神为祂仆人所行神迹的目的,都是要在外邦人眼中高举祂。本书第二部分从但以理书 7:0 开始,讲论世上诸国与神国相关的未来命运。余下的整个部分向我们呈现出一系列启示,作为但以理书第二章所记启示的补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