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节 IV. (1) 愿你们大享平安。——关于这种称呼方式,参较以斯拉记 4:17;7:12。本章所记之事的日期已无法确定,因为尼布甲尼撒在位最后十八年之间有一段空白。就目前所知,这一时期所发生的事,只有王曾患上一种严重的狂躁症,因此一度被看管约束;以及他康复之后版图进一步扩张(但以理书 4:34)。全地——到这时,王已经强盛到把自己视为普世君王,因此自上一章所述事件以来,必已过了一段时间。
第2节 (2) 神迹奇事。——参较以赛亚书 8:18。这封信中出现多种圣经惯用语,使我们相信这信必是但以理应王的要求而写的。至高的神。——这是呼应他在但以理书 3:26 所用的话。
第4节 (4) 昌盛。——这个词通常用来表示树木生长。这里无疑是受下文梦境的启发,因此但以理特意选用了这个词。还可注意到,七十士译本在这里,如同在但以理书 3:1 一样,把日期记作第十八年。我的宫中。——见 Layard, Nineveh and Babylon,第506页。
第8节 (8) 最后。——由于但以理身为哲士总长,所以直到最后他才“进来”。伯提沙撒。——见但以理书 1:7 注释;导论第6节。灵……——他指的是他自己的诸神;因为尽管他承认耶和华是“至高的神”,却仍只把祂看作众神中的一位。
第9节 (9) 使你烦扰。——直译是“刺动你”或“使你遭遇这难处”。
第10节 (10) 一棵树。——以树象征尊荣,可参较以西结书 31:3 等。冈比西斯的梦(希罗多德《历史》i.108)性质也相似。
第11节 (11) 那树渐长。——异象中它似乎渐渐长得越来越大。照七十士译本,“日月都住在其中,照耀全地。” 看见它——即,这树从已知世界最远之处也能看见。
第12节 (12) 结果甚多。——这表示果子的数量很多,也表示果子本身很大。
第13节 (13) 一位守望者,就是一位圣者——即一位警醒守望的圣者;七十士译本译作“天使”,而狄奥多田则只是音译为“Eir”。这个词王用了两次,但以理用了一次(但以理书 4:23);但须注意,先知在但以理书 4:17 中用“至高者”替代了王的话。我们必须设想,尼布甲尼撒是在他自己熟悉的语言中作梦,而梦中出现的对象也是他在巴比伦教育背景下所熟悉的事物。照他的神话,尼甲勒神被看作“藉着守望显明自己”,因此他也许梦见自己看见某位神祇降下。但但以理纠正了他,向他说明这一切都是从天上来的,那命令是独一真神所定的,而那位圣洁的守望者乃是神的使者。
第14节 (14) 大声。——即像君王的传令官一样。(参较但以理书 3:4。)砍下。——这里用复数,表示有多人奉命执行这道指令。
第15节 (15) 树墩。——整棵树并非都要毁掉,只留下足以长出新嫩枝的那一部分。(参较以赛亚书 11:1。)只要树墩还在,就仍可盼望青枝再次长出。(参较但以理书 4:36。)用铁圈和铜圈箍住。——随着异象继续,表义性的语言逐渐被放下,于是开始显出树所指的是一个人。这里的“圈”不可理解为用来拘禁那不幸之王的锁链,而应作比喻,指患难与困苦,如诗篇 107:10;149:8。有人猜想王在患病期间曾四处游荡,这极不可能。朝臣们没有乘他患病之机另立新王,就足以证明他们对他的敬重。更自然的推测是,他被禁闭在宫中的某个院落里。尼布甲尼撒的铭文,以及历史学家所写有关他统治的记述,都是为了颂扬这位君王,自然不会提到他的疯狂。
第16节 (16) 到这里,但以理书 4:15 的比喻已经完全中止,所提到的是一个人。七期。——关于数字“七”的用法,见但以理书 3:19 注释。“期”所指的时段极不确定:有人根据士师记 17:10 中这个词的用法推断这里是指“年”,但这纯属猜测。更可能的是,这词表示某个明确的时段,而从“经过他”这些话来看,这时段是以某种方式由天体标定出来的。但以理在同样意义上也使用“期”这个词(但以理书 7:25)。(参较但以理书 12:7,但那里所用的是另一个词。)第17节 (17) 这命令。——即,给王的信息是根据这道命令或判词发出的,而之所以归给“守望者”,是因为执行这命令属于他。所求的事。——参较以赛亚书 44:26。照这个词在迦勒底文其他地方的用法,这只能是正确的意思。
这“圣者”向神提出这个请求,而执行神命令的则属于“守望者”。“这,”普西博士说,“又让我们瞥见圣洁天使对我们所怀的关切。他们也盼望压迫止息,并且与那从受欺压者那里不断上达怜悯与审判宝座的呼求一同发声,祈求那能解救受压迫者并使压迫者回转的惩治。”(Lectures on Daniel,第525页)掌权……——即,全能的神按自己的旨意处置世上的列国。(参较但以理书 5:21。)第18节 (18) 这梦。——更准确应译为:“这是我在梦中所看见的”,即,这异象是在异梦中传给我的。
第19节 (19) 片时。——直译是“片刻”。(参较但以理书 3:6。)归与你所恨恶的人。——这是他委婉表达善意盼望的说法:“愿这解释中所含之事临到你的仇敌。”第20节 (20) 应当注意,这一节和下一节都缩短了但以理书 4:11-12 中对那树的描述。相反,在前一个梦的解释中,细节却是扩展了。(见但以理书 4:23 注释。)第22节 (22) 这让我们明白,尼布甲尼撒当时已经达到权势的顶峰。他国土的范围大致可以相当准确地估计如下:北方拥有亚美尼亚和小亚细亚相当大的一部分;西方有叙利亚,并且一度统治埃及;南方势力直到波斯湾;东方则有玛代人和以拦人臣服于他。由于他掌握地中海和波斯湾,已知世界的一切财宝都可供他调度。在他第一个异象中,他被描绘为大像的金头。在他的骄傲里,他想要整座像都是金的,自己就是那像;而这正是他将要受罚的罪。
第23节 (23) 把它毁坏。——请注意,在这一节中,这几个字代替了但以理书 4:14 后半节的全部内容。
第24节 (24) 临到。——见但以理书 4:13 注释。
第25节 (25) 必有人赶逐你。——主动语态第三人称复数动词,带有不定主语时,常常等于第二人称单数被动语态。所以这些话的意思是“你必被赶逐”。(参较路加福音 16:9。)第26节 (26) 他们吩咐。——即那些守望者。然而我们在但以理书 4:13 看见,这命令似乎只归给其中一位守望者。这表明他们形成一个议会,由其中一位代表全体行事。你的国。——要使意思明白,我们必须在这词前补上“这梦的讲解是”或类似的话。必得坚立。——直译是“必兴起”。在他有生之年,不会另立继承人。掌权。——即,天掌权,或在天上的那一位掌管世人的国。
第27节 (27) 除掉。——这比喻取自悖逆的牲畜挣脱轭的情形。(参较创世记 27:40,那里预言以扫的后裔要“挣开”雅各的轭。)在迦勒底文中,这个词大多有放在一边的意思。因此但以理劝王要背叛自己的罪,如骄傲、严酷,以及对俘虏的残忍,把这一切罪都丢弃。而他怎能不以实行相反的美德来做到这一点呢?公义。——一切征服性的战争中,都会行出许多不义之事。这里警告王,今后要施行公义,或按公义而行。类似的劝勉虽然措辞不同,也见于弥迦书 6:8。“施舍”和“赎罪”的意思并不包含在这些迦勒底词语里,因此把这里译作“以施舍赎你的罪”是不正确且没有根据的。或者可以延长你的平安。——即,如果尼布甲尼撒肯悔改,他的亨通和平安就可以延长。
第29节 (29) 十二个月。——即,从见异象的时候算起。神怜悯地给了王充足的悔改时间。巴比伦王宫里。——他在别的城市也有宫殿。但以理特别强调,这事发生在巴比伦城里。尼布甲尼撒,就是那大像的金头,正处在自己国土的中心,在自己骄傲的京城中,这事便临到他了。因此,没有必要假设这书是远离巴比伦的人写的。
第30节 (30) 大巴比伦。——据说巴比伦面积达二百平方英里。它四周环绕着城墙,宽八十五英尺,高三百三十五英尺。墙上有铜门,通往面向幼发拉底河的各层台地。城墙之内,这城又划分为较小的城区,彼此之间由公园、种植园和园圃隔开;事实上,据说单在城墙之内就能种出足够全体人口食用的谷物。那里还有壮丽的公共建筑。尼布甲尼撒(Records of the Past,第5卷,第113-135页)提到,他完成的殿宇不少于八座,此外还有幼发拉底河彼岸、正对王宫的米罗达神巨殿。王行走在这宫殿平顶上,眼前是这样壮观的景象,便说出了这些话。这些话确实不错,但也表明,在给王悔改的十二个月期间,他的骄傲丝毫未减;他并没有照但以理所劝的那样悔改。
第31节 (31) 有声音。——借此他会想起自己的梦(但以理书 4:14),就是他听见守望者“大声呼叫”的时候。
第32节 (32) 必有人赶逐你。——这一节只是略微删节自但以理书 4:25,省去了“他们必使你被天露滴湿”这句话。
第33节 (33) 这事成就了。——尼布甲尼撒所患的病,常常成为讨论的题目;如今大多数人都同意,那是一种称为狼狂症的躁狂症。这里提到的这种病的一些特殊表现,部分与患者因妄想而被迫过的生活有关。然而,从但以理书的记载看来,他仍保有意识,因为在“聪明复归于他”之前,“他举目望天”(但以理书 4:34)。关于这病,贝罗苏斯没有任何记载,除非把那句含糊的话“尼布甲尼撒患病,在位四十三年后死去”硬作依据。值得注意的是,他的铭文中提到有一段时期他没有进行重大的公共工程。
第34节 (34) 我举目望天。——这是向天寻求帮助的记号,如诗篇 123:1。他的“聪明”所指,与其说是他的意识,不如说是他一度失去的自我人格感。祂的国权……——这些话与但以理书 4:3 中的话一样,使人想起诗篇 145:13;而下一节也颇类似以赛亚书 40:17;43:13;43:21。很难设想这位王竟如此精通希伯来圣经,能够像这样借用经文作颂词。这就更支持那种推测:这封信是但以理写的,而不是王亲自写的。
第36节 (36) 为我国的荣耀。——他的意思是,原有的威荣归回了他,以致更加增添他统治的尊荣和荣耀。
第37节 (37) 天上的王。——王到底在多大程度上达到了相信独一神,并不清楚。不过可以看出,在他每次与先知接触之后,靠着神的恩典,他属灵品格上都有进展。起初(但以理书 2:26),他的信念并不高过外邦人对自己迷信之物的那种信念。后来这发展为(但以理书 2:47)相信但以理的神是“万神之神,列王之主,又是显明奥秘事的”。但即便那时,他还远未达到相信耶和华与他自己的神同等的地步。三个圣洁少年人的故事表明,他先前的认信多么缺乏深度,因为在但以理书 3:15,他被描绘为把自己置于众神之上。在神为他们施行神迹之后,他承认耶和华是“至高的神”,但仍继续把祂只看作与自己的彼勒米罗达同一层次。本章则描绘他承认“至高者”是他康复的原因,并赞美“天上的王”。按照他所持守的巴比伦疾病观念,他必然以为自己是受了某个邪灵的影响;为求医治,他的术士必然用符咒、护身物、驱邪术,并把他诸神的像摆在他面前来治疗他的病。这篇称谢使我们有理由推想,他已经放弃了许多从前迷信中的信念,并且正朝向真理迈进,即便还未完全得着真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