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论第十七章。约沙法(历代志下17-20章)。先知事奉:音拉的儿子米该雅和哈拿尼的儿子耶户。约沙法竭力从内政与外交两方面巩固国势。全章内容都是《历代志》所独有的。
第1节 (1)“约沙法……接续他作王。”这是列王纪上15:24的末句。此名的意思是“耶和华施行审判”。“奋勇自强,防备以色列。”详见历代志下17:2。这里的以色列是指北国。这些防御措施是在他执政初期采取的,并且是在约沙法藉婚姻与北方王朝结盟之前(历代志下18:1)。
第2节 (2)“他安置军兵。”参历代志下11:12。“坚固城”即‘亚雷·哈伯楚罗特’。参历代志下11:5以下,14:6-7。“又安置防兵。”即设立驻防军或守备官(ne tsîbîm)。参历代志上11:16;历代志下11:11。叙利亚译本作“委派统治者”。“以法莲的城邑……是他父亲亚撒所得的。”见历代志下15:8注。
第3节 (3)“他行他祖大卫初行的道。”即大卫先前、早期所行的道路,与他后来行为形成对比。这是含蓄地指大卫晚年所犯的罪,如与拔示巴犯奸淫,以及撒母耳记下11-24章所记别的罪。有少数抄本和七十士译本省略“大卫”一词。“不寻求巴力。”即“不寻求诸巴力”(dârash lĕ,为较晚期结构)。诸巴力是太阳神在各地的不同地方性形态。这里这词无疑也包括耶罗波安所设立、并在北国实行的以牛犊形象敬拜耶和华之非法崇拜(“以色列人的行为”,历代志下17:4)。叙利亚译本作“也不向偶像祷告”。
第5节 (5)“所以。”即“于是”(17:7、17:10中的“也”“因此”亦然)。“耶和华坚定国权在他手里。”参列王纪下14:5。“礼物。”Minchah。此字常指进贡,如历代志下17:11;但在这里显然是指忠诚臣民在新王登基时惯常献上的自愿礼物(撒母耳记上10:27)。“他大有尊荣资财。”正如大卫和所罗门一样(历代志上29:28;历代志下1:12)。
第6节 (6)“他高兴遵行耶和华的道。”原文作gabhah lçbh,通常与英王钦定本的译法一样,含有负面意义,如历代志下26:16。但这里旁注是对的:“他的勇气高涨了”,或“他大胆起来”,是在耶和华的道路上,就是在宗教改革的道路上。武加大译本作“cum sumpsisset cor ejus audaciam propter vias Domini”。“并且。”即“再者,进一步说”,是承接历代志下17:3。不但他不寻求诸巴力,更进一步,他还除掉邱坛等。[这是通常的解释。但其意思也可能是:“他又除掉了”,回指亚撒的改革,见历代志下14:5。]“木偶。”即’Ashêrim,“亚舍拉”(历代志下14:3)。
第7节 律法公开教导的差役。(7)“他差遣首领便亥伊勒……到米该雅那里。”较准确应作:他差遣他的首领便亥伊勒、俄巴底……和米该雅。(按历代志作者的习惯,前置词le“到”用于标明动词的宾语。)不过,若英王钦定本的译法正确,这种结构也并非《讲道者注释》所说绝无仅有。参列王纪下5:7:“这人竟打发人到我这里来,叫我治好一个人的大麻风”等。“首领。”本节及下节所提到的人,别处都不见记载。这“五个首领”是地位显赫的平民官员,另有九(或八)个利未人和两个祭司陪同他们。“便亥伊勒。”意为“勇士之子”。这是一个复合专名,只见于此,但与列王纪上4:8-10中的便户珥、便底甲、便希悉相类似。(七十士译本译作“勇士之子们”;叙利亚译本作“军队首领们”,显然是读作bnê c hail。)“拿坦业。”叙利亚译本作Mattanael;阿拉伯译本作Mattaniah。“米该雅。”叙利亚译本和阿拉伯译本作Malachiah。
第8节 (8)“又与他们同去的有利未人。”较准确应作:“与他们同去的还有利未人。”这里句式发生了变化。七十士译本和叙利亚译本都是如此。参历代志上16:41-42;15:18,同样的列举方式是历代志作者文体上的特色。“西巴第雅。”若干抄本及叙利亚、阿拉伯译本作“撒迦利雅”。“示米拉末。”七十士译本和武加大译本如此,参历代志上16:5;15:18。希伯来文本大概有误。叙利亚译本和阿拉伯译本则作Natûra。“多巴多尼雅。”这个奇特的名字只在此处出现,很可能只是因前面的亚多尼雅和多比雅而产生的讹误。叙利亚译本和阿拉伯译本省略此名。“祭司。”即“那些祭司”。这个差派是由文官和圣职人员混合组成的,参历代志上13:1-2;23:2;24:6。“手里带着耶和华的律法书。”即“与他们同带着耶和华的律法(教训)书”。关于这种结构,参历代志上16:42。作者显然是指摩西五经;若这一记载是取自与他同时代的资料,例如他在记述本王统治时所援引为权威的“哈拿尼儿子耶户的言语”(历代志下20:34),那这就为如此早的时期(约主前850年)已有成文律法汇编,若不是五卷全书本身,至少也提供了重要见证。“教训百姓。”即“在民间施教”。
第10节 约沙法成为强大的君王。(10)“耶和华使列国都甚恐惧。”即“对耶和华的惊惧”(pachad);参启示录14:13,20:29。(又参出埃及记15:16;撒母耳记上11:7;以赛亚书2:10。)这词组并非如Keil和Bertheau所说,是历代志作者所特有的。“列邦诸国”这一说法倒是如此(历代志下12:8;历代志上29:30)。“他们都不敢与约沙法争战。”这是约沙法敬虔所得的赏赐(历代志上22:9;箴言16:7):“人所行的,若蒙耶和华喜悦,耶和华也使他的仇敌与他和好。”又参创世记35:5。
第11节 (11)“送来”即不断送来。分词在这里有这种持续性的语气。“礼物。”即贡物(minc hah;历代志下17:5)。“和贡银。”较准确应作:“以及银子,一担,或一重载”,也就是数量很大(massâ’;历代志下20:25),仿佛说:“银子多到能挑多少就挑多少”,这是一种自然的夸饰。非利士五大城邦并非全都臣服于约沙法。参撒母耳记下8:1。“亚拉伯人。”‘Arbî’im,在这里只相当于‘Arbîyîm(历代志下26:7)和‘Arbim(历代志下21:16)。每次都与非利士人并列。这里大概是指亚撒所征服的游牧贝都因人(历代志下14:15);或者是约沙法平定以东之后(历代志下20:22以下)承认他宗主权的某些部族。“给他牵来羊群。”参摩押王米沙向亚哈所纳的贡物(列王纪下3:4)。
第12节 (12)“约沙法日渐强大。”直译是:“约沙法不断前进而且越来越强大”,即日益兴盛。参历代志上11:9。“极其强盛。”‘Ad lĕmà’lah。这个短语在旧约中只再见于历代志下16:12;26:8。参历代志上14:2注。“又建造。”与他的前任们,如所罗门、罗波安、亚撒一样,他以大规模公共工程来彰显财富和权势。亚述和巴比伦君王的记载中,也多半充满了类似的建殿造宫叙述。“营寨。”Biranîyôth,源自birah(历代志上29:1;29:19;又参此处叙利亚译本birôthô),只在历代志下27:4再出现一次,是一个亚兰语词。(参bîranyâthâ,在他尔根中意为“宫殿”。)“积货城。”参历代志下8:4;16:4;出埃及记1:11。
第13节 (13)“办事很多。”较准确应作“有许多物资”或“许多储备”;字面是“工作”(mĕlâkâh),继而引申为出产。希伯来文在出埃及记22:7、22:10(“邻舍的物”)中也是这样使用。这里似乎是指粮食储备和战争物资。参历代志下11:11。“又有战士……在耶路撒冷。”较准确应作:“并且(他有)战士……在耶路撒冷。”这里在耶路撒冷的,不是历代志下17:14-18所列出的全部军队,而只是他们的首领。
第14节 (14)“按着宗族记在下面。”即“这是他们按父家(宗族)所作的点阅(或户籍)”,参历代志上24:3。战士在军中是按宗族编组,使同一家族的人并肩作战。原始文献中,这个标题后面也许原本跟着一份比现有文本更详尽得多的姓名和分队表。“犹大人。”即“属犹大的有千夫长”,就是历代志下17:14-16所列的三人:押拿、约哈难、亚玛西亚。他们是统辖犹大全军的主要军官或将领。“押拿为首。”即“首领押拿”。押拿被首先提名,且他所统辖的军队人数最多,这暗示他是总司令。
第15节 (15)“其次。”即“在他手下”,也就是在他旁边,并且隶属于他。参历代志上25:2。
第16节 (16)“亚玛西亚。”意为“耶和华背负”(以赛亚书40:11),不同于亚玛谢(意为“耶和华刚强”)。“自愿献身归耶和华。”参士师记5:2;5:9。这是影射某种高尚的自我奉献之举,想必在历代志作者所依据的来源中记载得更详细。这样的影射如今虽已难以确解,却对证明这些叙事的历史价值很重要。七十士译本作ὁ προθυμούμενος τῷ κυρίῳ;武加大译本作consecratus Domino。
第17节 (17)“拿弓箭和盾牌的。”直译是“拉弓和盾牌的”,也就是如他尔根所解释的:“拉弓并握盾牌。”参历代志上12:2。七十士译本作“弓箭手和轻盾兵”;武加大译本作“手持弓和盾牌”。又参历代志上8:40,那里提到便雅悯人的兵器。
第18节 (18)“预备打仗的。”即装备齐全、可供服役的人。参历代志上12:23-24;民数记31:5;32:29。这里大概是指重装步兵。
第19节 (19)“这些都是伺候王的。”较准确应作:“这些就是服事王的人”,即上述五位将领。“此外还有王安置在坚固城里的。”即全国各坚固城的守将(历代志下11:11;11:23)。后者与军队的将领一样,都称为王的“臣仆”或“侍从”(mĕshârĕthîm)。这词不用来指野战服役,而是暗示他们在王廷中侍立(“在耶路撒冷”,历代志下17:13,作为王的幕僚)。照这份名单,约沙法的军队被编成五个大单位,也许对应南国的五个地域区。总数是旧约中赋予这两支派的最大数字:犹大七十八万,便雅悯三十八万,共一百一十六万。大卫点数百姓时,犹大有五十万战士(撒母耳记下24:9),以色列有八十万。又在历代志下14:8中,亚撒的军队为犹大三十万、便雅悯二十八万;显然,我们经文所显示的这种增长难以解释。
同时,同样明显的是,现在的数字并非文士误抄所偶然造成的结果,因为它们彼此依照相对强弱次序排列:犹大为三十万、二十八万、二十万;便雅悯为二十万、一十八万;而且显然与上文所引历代志下14:8中的估算并非无关。在缺乏足够资料去修正这些显然惊人的数字之时,最好记住:我们未必要把它理解为一支曾经真正全部集结于战场或阅兵场上的军队,而更应看作全国可被征召承担国防的成年男子总数的估计;然而,即便这样理解,考虑到国土面积之小,这总数看来至少仍高出了三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