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节 II.(4)从“神就是光”这一伟大事实所生出的第三个观念,在约翰一书 1:7 已经有所提示,但如今在这一系列中取得了明确的位置。这就是和好与救赎的教义。圣约翰不愿他们安然自得地想着犯罪的可能;却要他们尽管跌倒,仍怀着感恩记念那光的创始者与恢复者,已经为他们预备了补救之法,既对付他们在神面前的罪,又对付罪在他们自己身上的效应。首先是我们不可犯罪这一原则;其次,是承认我们确实会犯罪;第三,是当真实热心于成圣却仍有实际罪行时所得的安慰。(1)我小子们。——这封书信中有六次出现这个充满温柔爱抚之爱的指小词:约翰一书 2:12;约翰一书 2:28;约翰一书 3:18;约翰一书 4:4;约翰一书 5:21。他已经年老,自觉对他们有父亲般的关怀;他是他们属灵上的生身之父。
(参加拉太书 4:9。)想到罪的羞耻与悲惨,他的心便融化了。据优西比乌说(教会史 iii.23),他对那失足的青年所呼喊的,就是“我的孩子”。这些事。——他把他们从前面各点带到这新的思想上来。叫你们不犯罪。——这是教训目的的另一面:若他们不认真对付罪,他们的喜乐就不能满足。然而,再圣洁的人也不会完全。若有人犯罪。——见约翰一书 1:8-10。在父那里我们有一位中保,就是那义者耶稣基督。——这里译作“中保”的词,在约翰福音 14:16;14:25;15:26;16:7 被译作“保惠师”。它有两层意思:一是在约伯记 16:2 那样,指安慰人或劝勉人的;另一层,如这里,指被求助的一方,即代理人或辩护者。
(参罗马书 8:26;希伯来书 4:14-16;7:25。)救赎主,就是成为肉身的道,并且带着祂的人性重新升上高天,乃是神性中那一方面,向我们保证神圣之爱的生命力永远活跃不息。若神的公义更多与父相连,怜悯便由子作保。祂高举了我们的性情,担当了我们的利益,呈上我们的祷告,并且有一天要被祂所救拔的无数人类弟兄所环绕,他们与祂同有一样的性情。祂被描写为继续作我们的中保,因为不然祂的工作就可能只显得像一次孤立的地上显现;称祂为“义者”,因为基督作为人性唯一无瑕疵的榜样,唯有祂能为人性向神代求(希伯来书 7:26;彼得前书 3:18;约翰福音 16:8-10)。亚美尼亚译本实际上加上了“且无瑕疵”。奥古斯丁指出,圣约翰并没有提出任何使徒或圣徒作代求者(若有哪里该这样作,就是这里了),惟独提出基督。
“我们”并不是指教会整体,不过又是圣约翰那温厚细腻的一种表现,如同在约翰一书 1:6 等处一样。(2)祂为我们的罪作了挽回祭。——关于“挽回祭”一词,见导论。藉着救主甘愿的牺牲,向那要求悖逆受刑、既为纠正其本身又为普世鉴戒的神圣秩序所献上的满足,整个神性都变得向人施恩;祂的恩慈被激发出来;罗马书 3:16 所说那不愿罪人死亡、且高于单纯报应公义的公义开始运行。(参约翰一书 4:10;约翰福音 14:5-6;哥林多前书 1:30;哥林多后书 5:18;5:21;希伯来书 2:17;9:28;10:20;彼得前书 2:21-24。) 不但为我们的罪,也为普天下人的罪。——这声明不可加以限制。它的范围是:基督的救赎是为全人类提出的,从亚当直到最后一人。谁抓住这救赎,则必须由别的考虑来决定。
(参约翰一书 4:14;约翰福音 1:29;4:42。)许多人或许藉着这救赎得救,虽然从未听见过基督(使徒行传 10:34-35;罗马书 2:14-15)。圣约翰在这里引入这真理的目的,是要斥责那些基督徒的傲慢;他们轻看非基督徒世界,以为其在神的父权和怜悯之外。这样的错误,例如可见于十字军战士或迫害者那种狂热党争之中,他们拥护在政治上称为基督教文明的一方,而反对自己同情范围之外的人。(参提多书 3:2-7;罗马书 11:17-18。)
第3-8节 (5)从“神就是光”这一教义所推出来的第四个结论,更准确地分析了约翰一书 1:7“在光中行”的一般表述。若基督如约翰一书 2:1-2 所说,是世人的保惠师和挽回祭,那么就有必要查明,祂对我们是否也是如此;免得当这救恩被提供时,我们却因拒绝它而定自己的罪。试验标准就是:“遵守诫命,特别是在弟兄相爱上。” (3)“借此”是指下文所说的。我们若遵守祂的诫命,就晓得是认识祂。——更准确地说,是“曾经认识祂”(约翰一书 2:4 的“我认识祂”也是如此);意思是:我们所抓住的不是影子,而是与永生的神有交通;祂不是藉着思辨来显明自己,乃是藉着人真实的内在生命来显明。我们若遵守祂的诫命。——是基督的诫命,因为这里是指向约翰福音 14:15。
“遵守”如同守护珍贵的传家宝一样,警醒防备,不让我们较低下的本性来侵袭它们。(参马太福音 19:17;28:20;提摩太前书 6:14。)若每个人的良心都是行为标准,道德上的混乱就会像雅典诡辩家时代那样重新掌权。(比较柏拉图《理想国》第2卷,Jowett 译本。)我们的主已经赐下了一套适合一切时代、一切环境的法则和榜样。(4)那说……的。——照他惯常将一般命题具体化的方式,圣约翰摒弃第一人称复数,因为那样令人震惊、不真实、做作,便把这亵渎之事归到某个第三者身上。因此,“是说谎的”比“我们说谎”与“我们自欺”更强;在这种情形里,谎言已经彻底进入这人的本性之中了。(5)凡遵守主道的。——这是从整体上看神旨意的启示。爱神的心在他里面实在是完全的。
——圣约翰心中所想的是这样一个理想中的人:他被圣灵充满,以致凡事都体现神的旨意;这样的人对神的爱确实是完全的。但他知道,人类中最美善的人,也只能在不同程度上、远远地接近这种理想;他们对神之爱的完全程度,也会按同样的程度有所差异。(参约翰一书 2:15;3:17;4:12;5:3。)“实在在他里面”;更好译作“真正在他里面”。这是非常强调的说法,并且回指约翰一书 2:4 的“真理不在他心里”。从此我们知道我们是在主里面。——参约翰一书 2:3 和 1:6;若没有这样的试验,宗教中就不可能有幸福。“在祂里面”意味着:我们靠祂的恩典得救,被祂的爱环绕,被祂的思想感动,有分于祂的性情,被祂的灵充满,成为父与子的居所,对神的宝座有确定的进到,也对祷告有确定的回应,并且是天国的后嗣。
(6)就该自己照主所行的去行。——“住在祂里面”,即住在基督里面,显然是指约翰福音 15:4-11。在约翰一书 2:3-5 的措辞中有双重递进:一方面是认识祂、在祂里面、住在祂里面;另一方面是遵守祂的诫命、遵守祂的道、照祂所行的去行。后面三者中,最后一句最强,因为它是从行动上看基督徒。基督的行走就是在光中行(参约翰一书 1:7);神圣的爱乃是其中隐秘的泉源,在各样不同的环境里发展出新的德行。在约翰一书 2:7-11 中,弟兄之爱被引入,作为这种由在光中行所生之顺服的特别表现。粗略一看,似乎插入的个人称呼开始了新的一段;其实它不过像我们主说的“我实实在在地告诉你们”,是插进来强调一项要直接带到读者心里的信息。
顺服的生活、在光中的行走,无非就是弟兄相爱的生活:“你们要彼此相爱,这是我的命令”(约翰福音 15:12;也参约翰福音 13:34-35)。(7)亲爱的弟兄啊,我写给你们的,不是一条新命令,乃是你们从起初所受的旧命令;这旧命令就是你们从起初所听见的道。——也就是说:“我正预备给你们一项特别的指引,这已经含在在光中行里面了。若从你们初进基督国度时的观点来看,它是旧的,因为那时你们所听见的,正是祂道德教训中最主要的一点。
若从它在你们身上的效果来看,它又是新的,因为:(1)在基督以前,它从未被如此有力、如此清楚地教导过;(2)你们仍这样不完全,以致总容易忘记它;(3)你们对这命令的顺服永不能完全,总需要新的增长;(4)若没有基督不断的同在使之不断更新,它便永不能持久。”因此,“你们”是指他当前的基督徒读者;“从起初”是指他们归信的时候;“这道”在这里比约翰一书 2:6 的范围窄,是更专指基督在这一点上的教训。(参约翰二书 1:5;利未记 19章,利未记 18:24。) (8)再者,我写给你们的是一条新命令,这在主是真的,在你们也是真的。
——若不是这命令永远具体地体现于:(1)基督在地上生活时活生生的榜样;(2)祂复活以后活跃的同在和能力;(3)祂子民的行为和品格,就是被祂的灵从根本上更新并不断照祂形像长进的人身上,那么这命令就可能悬在空中,仍旧只是“旧的”,也就是局限在它被宣布时那一个确定的时间点上。(参约翰一书 3:23;约翰福音 13:34。) 因为黑暗渐渐过去,真光已经照耀。——更准确地说,是“正在过去”;“已经照耀”。这里他说明,为什么他宣告为新的,乃是他所说在基督里已经真实实现,并且在祂子民中正在实现的事。
一个可见的变化、显著的更新,正在进行;遮盖大地面的浓厚黑暗,在使徒传讲的范围里正被撕开;主的生命,曾三十三年在犹太、撒马利亚、加利利的城镇和山坡间闪耀,如今正向广大之地爆发出愈来愈大的光明;祂荣耀的光线传播得奇妙地迅速;各已知土地上的众人正被招聚进入祂的国。使徒环顾四周时,看见旧事正在过去,一切都变成新的了。(参约翰福音 1:4-9;罗马书 13:12;以弗所书 5:8;帖撒罗尼迦前书 5:4-5。)
第9-11节 (6)这里(约翰一书 2:9-11)表明了旧命令、新命令、从起初的道、在光中行,最主要是怎样显明出来的:就是向那些与我们在神儿子耶稣基督里有交通的人怀有弟兄之爱。既然祂因作了普天下人之罪的挽回祭而宣告了神家和神国的普世性,那么信徒的同情也会按不同程度延伸到整个人类;首先及于那些与他们自己同有盼望的人;其次及于那些可能被带进来分享这些盼望的人;也许再以较轻的程度,及于每一国中敬畏神、行义、却未亲自认识救主的人;如此等等,直到最终及于一切不故意把自己逐出的人。但弟兄之爱主要仍会在基督徒朋友中间表现出来,否则它就会弥散到虚无之中。(9)那说……的。——宗教仇恨的整个历史,都是这些话令人悲叹的注解。
为诚实且合理所持守的原则而辩论是一回事;偏见、恶意、私下论断和定罪、 harsh words、猜疑、嫉妒、误会与歪曲,却是基督教会和国家中黑暗国度的主要支柱。(参约翰福音 13:34;15:12;哥林多前书 13:2;彼得前书 1:22;彼得后书 1:7-9。)“恨”并不只是没有爱,而是存在着哪怕极微小程度的不喜欢,或任何前面所描述的那些情绪,或与之同类的情绪。(10)爱弟兄的。——从诗歌与浪漫作品中与“爱”相连的那些联想来看,这句话似乎很奇怪。但那一切爱都掺杂着情欲,也掺杂着满足某种个人缺欠的欲望;这里所说的,乃是纯粹无私地寻求他人的福祉,基督就是其伟大的榜样。
这正是现代科学化的非基督教世界正在试图作为其宗教来建立的东西;但若没有基督教的动机,又不是藉着神之灵的运行来培养,而只是为其本身而培养,它似乎就显得造作而无力。没有绊跌的缘由。——即“绊脚石”。(参以赛亚书 8:14;28:16;诗篇 119:165;约翰福音 11:9-10;罗马书 9:33;14:13;哥林多前书 1:23;彼得前书 2:7。)当像基督那样的爱成为生活的支配原则时,人性中的绊脚石就被除去了,例如污秽、骄傲、自私、怒气、嫉妒、猜疑、冷漠无情、吹毛求疵。(11)惟独恨弟兄的。
——约翰一书 2:10 是对约翰一书 2:9 的对照;约翰一书 2:11 按圣约翰的惯例,又是对约翰一书 2:10 的对照,使约翰一书 2:9 的内容说得更强、更充分,并有力地结束了这一段论述在光中行的经文。在黑暗里行。——这是描写那种人,他的自私或其他罪妨碍了他的爱。这类人包括一切坚持阶级区分的人;一切政治上、社会上或个人的野心;一切带有不肯“恭敬人,要彼此推让”气味的事。也不知道往哪里去。——这是指约翰一书 2:10 所说“绊跌的缘由”。他必然要跌倒;就像一个瞎子在陷阱中摸索前行;人的本性里一切网罗都存在于他里面。(参以赛亚书 6:9 以后;马太福音 13:14 以后;约翰福音 12:40;使徒行传 28:26;哥林多后书 4:4。) 叫他眼睛瞎了。
——正如是我们自己把门弄得窄、把路弄得狭,同样,若黑暗降在我们眼上,也是我们自己的过错。
第12-17节 (7)若他们在光中行,就不可爱的那些事(约翰一书 2:12-17)。——约翰一书 2:9;2:11 的思想过于严肃,几乎超出了使徒温热之心所能承受的范围。他甚至不能忍受让人觉得,他是在暗示自己“亲爱的小子们”正笼罩在道德黑暗阴森的恐怖之下,被他们罪恶的忠实回忆所缠绕,又被邪恶的恶灵引诱得东奔西走。他要以最温柔、最怜恤的爱警戒他们,提防那恶者、世界、肉体,以及人心的愚妄和虚荣;但首先,他要坦率地向他们表明自己怎样看待他们,怎样盼望他们,怎样信任他们,以及他写信给他们时所默认的根据。 (12)小子们哪,我写信给你们。——排列这三组三联句之前,应先说明:约翰一书 2:13 最后一处“我写给你们”,按最佳读法,应作“我曾写给你们”或“我已经写给你们”;而约翰一书 2:12 的“小子们”与他在约翰一书 2:1 用来指全部读者的是同一个词,因此相当普遍;但约翰一书 2:13 的“小子们”却是另一个词,意思是按年龄说的孩子。这样我们就得到: 我写给你们。 我曾写给你们。
1. 全体读者。 1. 按年龄说的孩子。 [按圣约翰文体极其单纯的风格,这是由第一组三联句中用于全体读者的称呼所提示出来的。]
2. 父老。 2. 父老。
3. 少年人。 3. 少年人。 理由。
1. 赦免。 1. 认识父。
2. 认识基督。 2. 认识基督。
3. 得胜。3. 刚强、恒忍、得胜。有人认为第二组三联句是混入正文中的解释性注释;另有人认为“我写给你们”指他此刻正在写的东西,“我曾写给你们”则是他们读到他所写之时将采取的观点。然而,若我们允许福音书写在先,最好还是把“我正在写”指向这封书信,而“我曾写”指向福音书。因为你们的罪借着主名得了赦免。——更准确地说,是“已经得了赦免”。当基督死在十字架上时,一切将在后来相信并继续以悔改追求完全的人,他们的罪都被赦免了。当灵魂藉着信心苏醒,感受到救主的爱时,这一过程就在其里面实现出来。(13)父老。——家族的首领。那从起初原有的。——几乎毫无疑问,这是指与“因祂的名”中的主语同一位格。
(参约翰福音 1:1;8:58;17:5。)之所以两次都把认识基督作为向听众中年长成员说话的理由,是因为要充分明白基督的工作、教义、榜样,乃是适于成熟思想的工作。(参哥林多前书 3:1-2。) 少年人。——他们更可被看作仍在建立品格、形成习惯、操练倾向,并坚定那一切人都必须为自己在善恶之间作出的选择这项工作中。(参提摩太后书 2:22。)圣约翰在这里所写的,不是那些在争战中失败且未悔改的人,而是那些已经胜过这类试探,或正在胜过的人。那恶者。——参约翰一书 3:12;5:18;马太福音 13:19;以弗所书 6:16。(14)因为你们认识……——对于那些已经开始明白基督的人来说,这个主题总是令人喜悦并且引人入胜。因为你们刚强。——基于前面所提的原因,少年人更特别需要力量。
(参诗篇 119:9。)这种能力只能来自神的信息和教训存在于他们心中,这会藉着对基督的信、接受祂的救赎、并敬虔地研究祂的榜样而来到。当基督这样住在他们心思里时,胜利就赢得了,恶灵便不能再引诱他们。(15)不要爱世界。——既如此亲切地表达了他对他们各类人的盼望,使徒中最后一位就更可以自由地说出那警告了,这警告是由约翰一书 2:11 那忧伤的图画所提示到他心中的。若他们不愿在黑暗中行,若他们愿意处在真光照耀之处,就不可爱世界。“世界”是什么意思?在使徒行传 17:24,它指宇宙;在约翰福音 1:9,也许更明确地,指地球;在约翰一书 2:2,指全人类的总和;在约翰福音 8:23,则指在这创造的一处地方可见、却与神敌对的那种道德秩序。
因此,这词后来就成了指一切与神旨意和目的不相和谐的人类发明、计划、习俗、思想和估价。若以为圣约翰意在谴责对自然哲学的爱,或对神看为甚好的受造界景色之爱,或对全人类之爱,那都是荒谬的,因为他们都是祂的儿女。任何受造之物本身都不是恶;恶在于人怎样使用它。我们必须记得,我们的主说过:“我是世界的光”(约翰福音 8:12),因此这词各种意义中的各方面,本质上都不可能是恶的,除非它含有人的不敬虔创造。不可爱的世界,就是悖逆、任性、野心、虚荣、骄傲、贪婪、忘记神、自我取悦、感官欲望和利益,以及默认那些与神旨意对立之思想和行为标准的领域。举一个例子:基督宣告一切基督徒都是弟兄;除了出于良心而“在临门庙中屈身”之外,凡对地位和财富有任何额外尊重,都是这被禁止之情爱的记号。爱父,乃是灵魂对神真正的姿态。
若灵魂在爱神和爱世界之间平均平衡,它就是消极的、无色的。若天平倾向那些使人与神纯一简单同行分心的事物,那么对神的情感就死去了;若天平倾向于祂,“新情感的排斥力”便使相反的吸引变得微不足道,并且越来越无力。(16)因为凡世界上的事。——就是这个领域的本质、核心,以无数方式表现出来。肉体的情欲。——即出于属地本性的;凡占据灵魂、成为思想和行动动机的一切欲望,只要不是出于与神旨意和谐的原则。眼目的情欲。——即眼睛成为其所在之处的欲望;凡对有生命或无生命对象的喜爱,只要不是按其道德和宗教的重要性来看待;例如个人美貌,若不是被视为基督样式之灵魂的指标,就是如此。(参约翰福音 7:24;8:15;哥林多后书 5:16;雅各书 2:1。)我们主在马可福音 10:21 的内省,是针对道德品质的。今生的骄傲。
——这个希腊词在新约中除这里外只见于雅各书 4:16。这短语的意思是:对于神分配给今生、原要用在服事祂上的好东西,采取一种夸耀、炫示的态度。一切按所谓社会地位而活,而不是按对不配得恩惠负责任之管家的身份而活的,都在这里被定罪。任何为享乐而存在、而不是为道德或宗教目标而存在的社会组织,都可算是这方面的例证。(17)这世界和其上的情欲都要过去。——没有一个理性的人会把自己的情感放在本质上易逝之物上;因为易逝之物必然总令人失望,且绝不能满足。只有情欲、愚昧的疯狂,以及累积榜样所造成的感染,才会驱使灵魂转向那些只能制造愈来愈深之空虚痛楚的东西。世界上的情欲。——在这世界所激起的一长串冲动中,最后留下来的,只有它们所造成的伤害。惟独遵行神旨意的是永远常存。
——凡悖逆万有最高创始者与统治者的事物,除了失败与挫折之外,绝无持久性。但那不断从祂得着一切滋养的,就必从祂吸收了那属于祂自己的“永恒”所发出的“明亮嫩枝”。凡善的事都是祂的一部分,因此它们不能比祂更容易衰残。真正的幸福,正是在与这公义必然得胜、从不偏离的趋向保持和谐时,发现了自己的秘密。(参约翰福音 10:28-29;哥林多前书 7:31;雅各书 1:10;彼得前书 1:24。)
第18-28节 (8)黑暗的表现(约翰一书 2:18-28)。(a)他们借此可以认出末时先驱的标志(约翰一书 2:18-23)。(b)劝勉他们继续住在光中(约翰一书 2:24-28)。在借着说明他写信的根据及他对他们的看法来鼓舞读者之后,他提醒他们此刻正生活在一个极其重要的时代;这时代对徒有其名的基督徒所产生的区分作用;以及借着什么标志可以认出这些人来;同时如同在约翰一书 2:12 那样,加上一句保留的话,将他的朋友从那定罪的类别中分别出来。与“末时”有关的思想线索,是由约翰一书 2:17“世界正在过去”提示出来的;这也适合于处理“光”这一总主题,因为它带出了其相反面之显现。(18)如今是末时。——更准确地说,是“时候”。
直到《启示录》的异象临到之前,圣约翰很自然地根据基督的话“我若要他等到我来的时候”(约翰福音 21:22),以为自己会在主第二次降临以前看见末后的日子。我们的主在马太福音 24:36 明确宣告,连天使也不知道那日子和时辰;因此在这件事上,使徒们显然是被留在自己的推测之中的。圣保罗期待主快来(帖撒罗尼迦前书 4:17);圣彼得也是如此(彼得后书 3:12-15)。照样,圣约翰以为自己在其时代严重的征兆中认出了以赛亚书 2:2;弥迦书 4:1;使徒行传 2:17;提摩太前书 4:1;提摩太后书 3:1;彼得后书 3:3 所说的那个最后时期。
事实上,这也确实是真的:随着最后一位仍活着的主生平见证人渐近离世,新的启示也快要最终结束了,圣灵奇迹性的浇灌正在止息,异端和敌对者正在增多,而基督徒的生活也开始褪入寻常白昼的光景中。敌基督的。——见导论。那可怕的人物或势力,曾在帖撒罗尼迦后书 2:1-12、启示录 11:13、11:17 里被预言;而在约翰一书 1:6 已提及、并在约翰一书 4:3;4:14 后来再提到的“说谎者”,则被看作其先驱。像许米乃和腓理徒(提摩太后书 2:17)、丢特腓(约翰三书 1:9)、尼哥拉一党的人(启示录 2:6),或西门马古斯、克林妥、以便尼,凡从内从外敌挡基督教训的人,都可以算在其中。(也参犹大书 1:4。)见帖撒罗尼迦后书 2:3-12 的附论。(19)他们从我们中间出去。
——他心中特别想到的,是那些似乎曾属于基督身体、却从未真正被祂的灵渗透的人。(参马太福音 13:3-7;13:24-30;13:47-50。)圣约翰并不是在宣布一个普遍规律,说“恩典是不会失落的”;而是在回顾每一个背道的实例时,看见其中一定有某种品格成分未曾降服于基督。希伯来书的作者(希伯来书 6:4-6)认为,那些已经有分于圣灵的人,也可能“离弃”。他们可能在某种程度上有分于圣灵,却仍未完全成为基督徒。安全在于不断地向基督呼求。(20,21)你们从那圣者受了恩膏,并且知道这一切的事。我写给你们,不是因你们不知道真理,乃是因你们知道,并且知道没有一样谎言是从真理出来的。
——若这些敌基督者从前曾从基督、就是那圣者,多少领受过一些恩膏(参约翰福音 15:26;哥林多后书 3:17-18;以弗所书 3:16;腓立比书 1:29),他们必是叫祂的灵忧伤了。但圣约翰的听众仍然“持定元首”,因此有那神圣的本能,引导他们“明白一切的真理”。只要他们单纯信靠圣灵,道德与宗教的问题,凡关乎灵魂的一切事,就都能向他们显得足够清楚。他确实这样相信他们;他谦卑地求他们,不要以为他不信任他们。若他不认为他们理解的眼睛已在属灵上被照明,他就知道,他的话在他们心里不会有回应,在他们悟性中也不会引起兴趣。(22)谁是说谎的呢?——更准确地说,是“那说谎者”,在一切之上与光为敌的那一位。圣约翰以生动而个人化的方式把他的论点推进。
凡偏离基督教训的都是说谎的;其中最大的、可以真正称作敌基督的,就是那否认被钉十字架者乃是神儿子的人。这样的人,本有机会看见并相信光,却因拒绝这样做,而失去了在耶稣所启示之“父”这感人之美关系中认识神的知识。若一位神不能被启示、没有儿子、不能被听见也不能被看见,那么祂至多不过是冰冷的抽象概念。(23)凡不认子的,就没有父;认子的,连父也有了。——斜体中的句子有良好权威,应该保留在正文中。这里的“认”,作为那种带来重大后果之否认的相反面,正如比德所说,包含“心里的承认、口里的承认、行为中的承认”。在描述了他们中间黑暗的表现,以及他对他们的信任之后,他以一些有力的实际劝勉作为结束,把已经提过的思想浓缩交织在一起,并引入主教训中最熟悉的联想。
(24,25)至于你们,你们务要将那从起初所听见的常存在心里。若将从起初所听见的存在心里,你们就必住在子里面,也住在父里面。主所应许我们的就是永生。——他心里反复思想这样一个问题:“关于这些可悲的背道之事,我要对我亲爱的小子们说什么呢?这些事动摇信心,遮暗人心。”然而,其实没有什么新的要告诉他们;他们都已经听见了,只要让它在他们里面保持坚定而新鲜就够了!这样,他所愿的一切都要成为他们的;他们要活着、行动着、存有于子的生命、心思和爱中,这子就是那已经升天、蒙爱的主;并且藉着祂,同样住在全能的父里面。而子向他们和世界所赐下的大应许,超越一切,因为那就是永生。(24)务要将那存在心里。——这是约翰福音 15:7 的回声。你们从起初所听见的。——自从每一个人第一次觉得福音触及自己内心以来。
其信息始终相同。(25)永生。——那不能用日子和年岁衡量的生命,而是享受德行之福乐的生命。这是当前的事实,一旦信徒开始在基督里,就已经开始;当他更亲近地与神同行时,这生命便越来越增长,直到完全的白昼;当他进入安息时,便永远稳妥;在天上的荣耀中得以完全。(参约翰福音 5:21-26;10:10;10:27-28;11:25-26;17:3。)这生命既然依赖于认识神,而在此地开始,这并不减弱它将来得完全的合理性;正如其将来的完全,也不妨碍其现在的开始。(26)这些话我写给你们。——是要提醒他们,他仍在讲论那些敌基督者,并总结他关于他们所说的话。(27)你们从主所受的恩膏。——他回到约翰一书 2:20-21,把那里当作他所喜爱的安慰和鼓励根据。膏油在东方民族的肉身生活中占有很大地位。
气候干燥、炎热、令人疲乏;膏油使干枯软弱的身体恢复新鲜、弹性和活力。照样,正如露水使山坡的青翠复苏,或膏油恢复筋骨肌肉的力量,神圣之灵那医治、安抚的影响,也吹拂在神的儿女周围,展开他们所听见之事的意义,使一切事都叫他们想起,并引导他们进入一切真理。他们不需要假教师那些自称的发现;他们所需要的,乃是神的恩膏,把他们从起初所听见的带到心里。要住在主里面。——更准确地说,是“你们要住在祂里面”(命令式)。这些话是约翰一书 2:27 后半部四个平行分句的结论。
根据以下几方面:他们的心思明显活着,有属灵洞察力;这洞察力是从神来的,是一种活的能力,有基督和使徒们的生命以及基督教的一切现象为见证;它并非像假教师的思辨那样只是人的理论,并且明显与基督相冲突;最后,这洞察力已将他们所知道的那些无价教训带到了他们灵魂最深处;基于这一切,他恳切地嘱咐他们:“你们要住在基督里面!” (28)如今。——如约翰福音 17:5;使徒行传 3:17;4:29;7:34;10:5;22:16;帖撒罗尼迦后书 2:6 一样,这些话标志着一个自然从前面思想生发出来的结论。既然他们有这圣洁的恩膏,能够运用基督徒分辨的能力,也能够看见真理,他们所要做的,就是让自己全人安息在子里面;这一点再怎么频繁、再怎么单纯地催促他们,也不为过。他们的安全有赖于他们自己意志的运用。
(参约翰福音 15:1-6。) 小子们。——温柔地,如在约翰一书 2:18。当祂显现的时候。——更准确地说,是“若祂显现”。参约翰一书 2:18,其中包含基督第二次降临可能临近的思想。他转到第一人称复数,为要把自己置于与朋友相同的经历、律、应许、盼望、惧怕之下。若说他个人希望自己不因他们的衰退而羞愧,那是与他的本性不相称的。光这一论述便这样结束了。从“真正的交通排斥罪”这一思想出发,他转而禁止隐藏罪,因为罪并不能被完全逐出;然后他说到罪的补救;接着是行在光中的试验;于是他被引到基督徒最主要特征上;然后讲到那些必须弃绝的事。那又使他想到一些挂名的基督徒,他们未能弃绝这些事,因此成了基督的仇敌和警戒人的灯塔。
他的朋友并不需要别的实际劝告,除了提醒他们所知道的事,并劝勉他们藉着持定基督来运用自己的道德抉择。
第19-24节 (5)藉着儿子名分所实现之神爱的荣耀结果(约翰一书 2:19-24)。(a)确据的安慰(约翰一书 2:19-21)。(b)所求的赏赐(约翰一书 2:22)。(c)神的同在(约翰一书 2:23)。(d)圣灵的恩赐(约翰一书 2:24)。圣约翰的风格与修辞式文体极其相反,因此他的过渡非常渐进,各段之间彼此融化。在这里,他一直催促的弟兄之爱之真实性与诚恳,使他想到它的一个幸福结果:它使我们确信自己所承认的是真实的,也确信我们与神关系的深稳。若我们像神那样去爱,我们的心就不必惧怕。这立刻又以对比的方式,提示出一个健康的思想:若我们的心责备我们,我们就应当非常认真地悔改,因为神是远比我们更准确、更透彻的审判者。
然而,从信心这一观念继续往前,圣约翰接着论到遵守神诫命、行祂眼中所喜悦之事的幸福结果;而当我们真是祂儿子时,我们就能这样行;这结果就是:无论以何种方式,只要合乎祂的旨意,我们一切的祷告都必蒙应允。然后,为免人误会神诫命的本质,他用最简单的形式把它们提出来:理论方面是信那启示祂旨意者;实践方面是弟兄相爱。这又引出另一结果:人既被赋予能力遵守祂的诫命,神就住在基督徒里面,基督徒也活在神里面。最后,若我们问,怎样确定这种同在,我们就被引向可看作儿子名分第四个结果的事:我们的目标和思想,因神圣之灵无声的运行而发生可证明的改变。因此,尽管圣约翰起初并不是要刻意列出这四个结果,它们却从整个思想脉络中明显地显现出来。(5a) (19)“借此”是指约翰一书 2:18 前文所说的。“并且”最好删去。
“我们知道”应作“我们将知道”。我们是属真理的。——意思是:我们的根基立在真理中,并从真理汲取生命;我们属于真理的国度。“真理”是指神永恒的性情、旨意和意志中一切关乎我们需要知道的事,这些事在基督里启示出来,由圣灵带到心里,并在基督徒的生命中显明出来。“心”是指情感(参约翰福音 14:1;14:27;16:6;16:22);即道德情感的所在,与理智有别;是道德本性中感情的一面,而其理智的一面则被圣保罗称为“良心”。(参使徒行传 24:16;罗马书 2:15;9:1;13:5;哥林多前书 8:7;哥林多后书 5:11。)这里的结构,比书信中任何别处都更有争议。有五种解释法: (1)在神面前可以安稳我们的心;因为我们的心若责备我们,神比我们的心大,并且知道一切。
(2)在神面前可以安稳我们的心;无论我们的心在哪一点责备我们,因为神比我们的心大,并且知道一切。(3)在神面前可以说服我们的心:若我们的心责备我们,神比我们的心大,并且知道一切。(4)在神面前可以安稳我们的心;因为我们的心若责备我们,神既比我们的心大,就知道一切。(5)如正文所取。第五种最通顺,也更像圣约翰通常的风格:先陈述,再对照,然后以更强的形式重复陈述;但它必须把其中一个词——第二个“that”或第二个“because”,如第(1)种所示——看作多余的重复。读者的倾向可能会根据他把“更大”理解为“更透彻”还是“更怜悯”,而偏向某一种译法。若我们把约翰一书 2:20 看作照圣约翰方式出现的对照,那么前一种理解就是必要的。
(5b)所求蒙应允,是与神这种亲近关系的第二个结果(约翰一书 2:22-23)。(22)我们一切所求的。——若这听起来没有限制,我们应当记得,这是就我们作为神儿女的身份说的;只要这一点在我们身上是真的,我们就不能求任何违背祂旨意的事。(参约翰福音 16:23-24。)我们的祷告是因基督的功劳得蒙垂听;但若我们不遵守神的命令,若(更积极地说)我们根本不尝试去行祂眼中所喜悦的事,祷告就必归于徒然。事实是,除非我们自己有这样的道德结果,否则我们的信并未抓住基督的功劳,乃是死的,根本不是对的信。(23)神的命令就是这样……——神诫命的总纲,以及蒙祂喜悦之生活的总括,可简略陈明为两个密不可分的属灵事实:(a)信祂儿子的名;(b)弟兄相爱。信是根,因为承认耶稣是弥赛亚,乃是基督徒交通不可或缺的基础。
(参加拉太书 5:6-14;提摩太前书 1:5。) (5c)父与祂所救赎之众子的彼此内住,是收养的第三个结果。(参约翰一书 1:3;2:6;2:24;2:28;4:13。)圣约翰这里并不是特别想到神格中的哪一位格。(5d)内住、因而也就是儿子名分之坚实证据,乃是圣灵可证明的同在(约翰一书 2:24 末)。此前,凡直接提到三一中位格时,思想主要都集中在父与子身上。在这里,神圣的灵进入显著地位;先前不过在“恩膏”中被提及(约翰一书 2:20;2:26;参罗马书 8:15;15:19;哥林多前书 2:4;加拉太书 4:6;帖撒罗尼迦前书 1:5)。在约翰一书 2:23 提到信,使圣约翰想到仍有必要进一步讨论真理与谬误,免得人以为一切宗教热诚都属真理。
提到圣灵使他得以清楚地转入这个题目;于是他就在“诸灵”这一相应名称之下,论到宗教生活真假不同的各种面相。
第29节 [3. 下半部。神就是爱(约翰一书 2:29 至 5:12)。(1)公义是从神而生的标准(约翰一书 2:29)。(2)从神而生是神爱的结果(约翰一书 3:1-3)。(3)其对人行为的结果(约翰一书 2:4-10)。(4)弟兄之爱是从神而生所必然开的花(约翰一书 2:10-18)。(5)神的爱在儿子名分中的荣耀结果(约翰一书 2:19-24)。(a)确据(约翰一书 2:19-21)。(b)所求蒙允(约翰一书 2:22)。(c)神的同在(约翰一书 2:24)。(d)圣灵的恩赐(约翰一书 2:24)。(6)必须试验诸灵(约翰一书 4:1-6)。(7)完全的爱是最可靠的试验(约翰一书 2:7-21)。(8)信是爱的试验(约翰一书 5:1-12)。(a)信的能力(约翰一书 2:1-5)。
(b)信的见证(约翰一书 2:6-10)。(c)信的内容(约翰一书 2:11-12)。] (1)公义是从神而生的标准(约翰一书 2:29)。——当圣约翰从思想神是光,转到思想神是爱(中间虽有几段插入,但这乃是直到约翰一书 5:12 为止的主导思想)时,由于约翰一书 2:28 那殷切的劝勉(这是他结束前一主题的地方),他被引导着在“公义”这观念上暂停片刻。公义既是先前时代的主要目标,也就是基督教最终的目的。这便使他想到一个新的思想:“行义的人是从神生的。”哪里有真正公义的一点火花,哪里就有从神而生。(29)祂是公义的。——圣约翰看父与子在本质上如此为一,以致单从他使用的代词,并不能清楚知道他指的是哪一位格。这里“从祂生的”表明,他想到的是父,或在合一中的神性;而不是特别指基督。你们知道。
——更准确地说,是“你们明白”。一个神圣的种子,奉神的旨意,已经进入生命之中;正如身体与灵在胎中成长一样,照样,新人也在灵魂中渐渐形成,直到来世才得完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