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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代志上 第 16 章 · 查尔斯·埃利科特

英语读者注释 · Commentary for English Readers · 原作公版

1 Chronicles 16

第1节 第十六章。(1)于是他们将神的约柜抬来。——历代志上16:1-3历代志上15章末了几节被错误地分开了。这里的叙述仍与《撒母耳记下》平行(撒母耳记下6章17-19节上)。差异并不重要。 神。——《撒母耳记》作“耶和华”。 安放。——《撒母耳记》补充说:“在其地方。” 献燔祭。——《撒母耳记》作:“大卫在耶和华面前献燔祭”(所用动词不同)。本书的叙述特别清楚表明,是祭司和利未人在献祭中供职。

第2节 (2)燔祭。——希伯来文作单数,仿佛指一场盛大的全燔祭。 本节与撒母耳记下6:18相同,只是在末尾省去了“万军”一词;这神圣称号在历代志作者的时代可能已经不常用了。 他奉主的名给民祝福。——参民数记6:22-27列王纪上8:14列王纪上8:55申命记33:1

第3节 (3)分给每一个人……——直译:“分给以色列众人,从男到女。”《撒母耳记》作:“分给众民,分给以色列全会众,从男……”等等。 一个饼(kikkar)。——一个圆饼(撒母耳记上2:36)。《撒母耳记》的平行经文用一个较少见的词(hallath),指献祭用、上面扎满孔的饼。(参出埃及记29:23。) 一块好肉。——希伯来文是一个单独的词,只见于此处和《撒母耳记》(’eshpâr)。其意似乎是“一份”,即平安祭祭牲的一份肉。(燔祭则是全然烧在坛上的。)叙利亚译本作“一份”;阿拉伯译本作“一片肉”。另有人解释为“一量酒”。 一块葡萄饼。——不如译作“葡萄饼”,即一团晒干的葡萄(何西阿书3:1);以赛亚书16:7作“吉珥哈列设的葡萄饼”。

第4节 (4)他派定几个利未人。——直译“安置、设立”(创世记3:12)。供职。——直译“作执事、作服事的人”。设立他们的目的由后面的话界定:“又使他们记念、称谢、赞美耶和华以色列的神。”每一个动词都表达诗歌事奉中的一种不同职责。“记念”是一个技术性用语,指吟唱那些与焚烧“记念分”祭物相伴的诗篇;“记念分”就是素祭中献在坛上的那一部分(利未记2:2)。参诗篇38篇、70篇标题中同源动词的用法。“称谢”是指吟唱祈求和承认所蒙恩惠的诗篇。“赞美”是指歌唱、奏乐,唱哈利路亚的诗歌,如诗篇146-150篇。这些利未人要这样在锡安山圣幕中的约柜前供职。第4-42节 (4-42)为约柜设立事奉职分。设立之日所唱的颂歌。这一整段是《历代志》所特有的。

历代志上16:43几乎与撒母耳记下6:19-20上完全相同。因此,与较早的文本相比,历代志作者这里的记述看起来像是从另一来源插入到撒母耳记下6:12-20叙事中的一个插段。第5-6节 (5,6)所派定之人的名字——十个利未人和两个祭司——除雅哈悉一人外,其余都在历代志上15:19-21所述的队列中。亚萨为首,其次是撒迦利雅。——见历代志上15:18。耶利。——文士之误,当作“雅西伊勒”(历代志上15:18)。用瑟和比。——即“用竖琴和琴一类的乐器”(同位或限定属格)。惟有亚萨敲钹大发响声。——直译:“亚萨用钹发出铿锵之声。”第6节 (6)雅哈悉。——历代志上15章未提及他,除非他就是历代志上16:24的以利以谢。这些歌唱者共十二人,令人想到以色列十二支派。用号。——长直号。常常。

——希伯来文是一个专门用语,指按固定和经常重复的礼仪服事。

第7节 (7-36)一首适合此场合的感恩诗。 (7)那日,大卫初次借亚萨和他的弟兄以此诗称谢主。——不如译作:“那日,于是(即在约柜安放在帐幕中、歌唱者已设立之后),大卫初次将向耶和华称谢的事交托给亚萨和他的弟兄。”照这样理解,本节只是说明,这就是亚萨和他的弟兄首次受托履行历代志上16:4-6所述职分的场合。 但这些话似乎确实意在引出后面那首长诗,因此也许应当译作:“那日,于是大卫第一次把这‘你们要称谢耶和华’的诗,交在亚萨和他弟兄手中,用以称谢耶和华。”整个诗篇都作动词的宾语。 这首综合而成的赞美诗,也许是在编者的时代于约柜迁移周年纪念时所唱,而后世可能以特别礼仪来纪念此事。因此,很容易推断这就是当年大卫时代原始礼仪中所唱的诗。 “那时”(’âz)和“那日”这些词,确实似乎是在引出诗歌。(参出埃及记15:1士师记5:1;又参历代志下7:6。) 但历代志上16:7的暧昧性,再加上其他考虑,表明这首诗并非《历代志》的原始组成部分,而是后人插入的。因为:

1. 这首诗显然是由《诗篇》中另外三篇现存诗歌的片段拼接而成,缝合得很松散,接缝清晰可见。

2. 《诗篇》本身并未将这三篇诗明确归于大卫;倘若《诗篇》的编辑在《历代志》中读到清楚断言其为大卫所作,大概不会仍让它们匿名。

3. 所有批评家都同意,这里并没有明说大卫作了这首诗;事实上,它的思想和语言都显出比大卫时代更晚的起源。

4. 其中并没有明确提到它声称为之而作的那个场合。 如果当日节期中实际所唱的诗并没有保存下来,那么某位编辑试图从《诗篇》中补足这个明显空缺,也是很自然的。

第8节 (8)你们要称谢。——与历代志上16:4“称谢”是同一个希伯来动词。诗篇105篇是一首tôdâh,即感恩诗,因此这里采用它。 要求告他的名。——就是呼求他的帮助,借着他所启示的名“耶和华”向他呼求。(参诗篇3:1-7;5:1;7:6等。) 传扬。——以色列的使命。 作为。——壮举、奇事、可惊之事;一个诗歌用词。 万民。——列邦。第8-22节 (8-22)诗篇105篇前四个诗节(1-15节)。

第9节 (9)歌唱诗歌。——这个词暗示有乐器伴奏。 谈论。——第三个表示歌唱的词。 要歌颂。 他奇妙的作为。——他的奇事、神迹。这个词意指分别出来、独特、超乎寻常之事(出埃及记3:20)。

第10节 (10)寻求主的人。——参历代志上13:3;15:13,那里用了一个同义词。这两个词都出现在历代志上16:11

第11节 (11)和他的能力。——参出埃及记15:2以赛亚书26:4:“耶和华是永久的磐石”(希伯来文)。 他的面。——他的同在,特别是在圣所中的同在。真实的敬虔是道德力量的秘诀。

第12节 (12)诗篇105篇第二个诗节。 奇妙的作为。——奇事,如历代志上16:9。 他的奇事。——他的异兆;即新约中的τέρατα。 他口中的判语。——他司法性的宣告,并且这些宣告自行施行。(参创世记1:3出埃及记12:12。) 他口中的。——诗篇105:5在代词形式上不同。

第13节 (13)以色列的后裔。——诗篇105:6作“亚伯拉罕”。“以色列”使平行结构更工整,因此大概是校正过的读法。叙利亚文和阿拉伯文都作“亚伯拉罕”。 他的仆人。——七十士译本作“他的仆人们”。(参以赛亚书中“耶和华的仆人”作为以色列的称号。)第14节 (14)这是以色列的伟大思想:虽然耶和华是他们的神,却并非只是他们独有的神;他治理广阔的全世界。

第15节 (15)你们要记念。——诗篇105:8,即第三个诗节,起头作“他记念了”,也就是“他必定记念”他古时的圣约;他百姓的被掳和受压迫不过是暂时的。(参诗篇111:5。)这里为适应不同处境,也许也顾及历代志上16:12,而把表达作了修改。 他所吩咐……的话。——不如译作:“他所立定……的应许。”第16节 (16)就是所立的约。——这些话应当删去。宾语仍是“应许的话”。 他所立的。——直译“他所切立的”。与哈该书2:5用语相同。 与亚伯拉罕。——创世记22:16。 向以撒。——希伯来文作Yiçhâq。诗篇105:9作较弱的形式Yishâq(阿摩司书7:9)。

第17节 (17)又将这约向雅各定为律例。——在诗篇105篇中,语气是将来时。 这约。——即“那话”(历代志上16:15)。 作律例。——即固定的法令。

第18节 (18)迦南地。——希伯来文在这里因省去一个诗篇105:11中有的助词(eth),节奏被破坏了。 阄。——直译“量地的绳”,参诗篇16:5;即你们量定、分配所得之地业。

第19节 (19)诗篇105篇第四个诗节从这里开始。 当时你们人丁有限。——诗篇作“当时他们(即你们的祖先)人丁有限”;这里七十士译本也是如此。 人丁有限。——直译“数得出来的人”,即很容易数清。(参创世记34:30。) 在那地为寄居的。——寄居者,μέτοικοι(创世记23:4)。

第20节 (20)他们从这邦游到那邦。——“他们游走”。这表明上一节第三人称复数“他们”是原来的读法。这里指列祖的漂流。 从这国行到那国。——这个连词带有散文色彩,在诗篇105:13中未见。

第21节 (21)这一节原本是历代志上16:19的结果子句,正如诗篇105篇那样:“当他们人丁有限……从这邦游到那邦……他不容什么人……”等等。 他不容什么人。——希伯来文作“他不许可任何人”,如撒母耳记下16:11诗篇105篇则只用简单宾格,并且“人”用了另一个词(’âdâm)。

第22节 (22)说。——希伯来文省略此词,如诗篇2:6,也可能如上文历代志上16:7结尾一样省略。我的受膏者们。——“弥赛亚”的复数。亚伯拉罕和撒拉都要成为君王的祖先(创世记17:16;参创世记23:6)。我的先知。——直译“不要加害于我的先知”,这种结构别处没有先例。诗篇105篇作通常的表达:“不要伤害我的先知。”(参创世记12章、26章中这里所影射的列祖历史。) 我们现在已经来到这首综合诗歌中的第一道“接缝”。诗篇105篇本来是自然地继续以在埃及寄居、出埃及、旷野漂流和占领迦南,来证明耶和华的信实。但在这里,这条思想线突然中断,历代志上16:23又从诗篇96篇重新起头。

编成这首赞美诗的作者,乃是“把人所熟悉的诗篇像马赛克一样串连起来,好大致表达那一天节庆中的歌声和心情”(Delitzsch)。第23-33节 (23-33)见诗篇96篇。这篇诗在《诗篇》中由五个诗节组成,每节六行,是很有艺术性的安排;但在这里被破坏了。其主题是耶和华国度扩展到全世界,这是《以赛亚书》读者所熟悉的思想,该诗的大多数思想与措辞在那里都可找到。(23)全地都要向主歌唱。——这是该诗第二行。为使其适合安插在这里,诗篇那有力的开头故意因省去第一、第三行而被削弱。因此第一诗节被压缩成四行(历代志上16:23-24)。全地。——全地土(以色列地)。传扬。——希伯来文是“报好信息”。他的救恩。——拯救(脱离被掳)。(24)外邦。——列国(历代志上16:31)。(25-27)诗篇第二诗节。

耶和华是创造主;别神都算不得什么。(25)他也。——“并且他”。这个连词在诗篇96篇中没有,是编者加上的散文化增补。(参历代志上16:20。) (26)万民。——列邦。偶像(’ĕlîlîm)。——以赛亚喜用的词。(27)有尊荣和威严在他面前;有能力和喜乐在他圣所。——诗篇96:6作“有能力与华美在他的圣所。”诗人原本关于天上圣殿的观念,似乎被理解为地上的圣所,因此他的措辞也因不合适而被改动。“喜乐”(hedwâh)是个晚期词,在尼希米记8:10之外只见于此;“华美”(tiph’èreth)则较古老。他的地方——即锡安山上约柜的帐幕。(参历代志上15:1;15:3。) (28,29)诗篇第三诗节,已被截短。呼召万国来耶和华殿中敬拜。(28)民中的万族。——万民的宗族(族类)。

(29)到目前为止,这首诗的每一节都对称地由两个分句组成;本节却有三个分句,这是编纂粗拙的又一标记。来到他面前。——诗篇96篇作“进入他的院宇”,即圣殿院宇;这里为适应不同用法而改写。当以圣洁的妆饰敬拜主。——不如译作:“你们当穿着圣洁的礼服,俯伏敬拜耶和华。”这一行本应作下一联的第一句。(30)“战兢”是复数。——直译“扭动、震颤吧”。在他面前。——这里用的是《历代志》中常见的复合介词;诗篇中是简单形式。世界也坚定,不得动摇。——诗篇中本应在此之前的一行被省去了,因而损害了文意。那一行“你们要在列邦中说:耶和华作王了”,原是原诗第四诗节的开头,但这里却奇怪地被挪到历代志上16:31。(31)愿天欢喜,愿地快乐。

——在希伯来文中,这些词的首字母组成耶和华圣名的离合字;而历代志上16:32上半句的首字母则构成“Iahu”,也是这名字的一种形式。人也要说。——改写自诗篇96:10“你们要在列邦中说”。(32)愿田和其中所有的都欢乐。——这里开始原诗第五诗节。田。——希伯来文作单数“田地”或“旷野”。诗篇96篇保留了这个词的古老拼法(sâdai),这里则现代化为sâdèh。欢乐。——欢腾(与历代志上16:31所用之词不同)。(33)在……面前。——同历代志上16:30的复合介词。诗篇的高潮——“因为他来要按公义审判世界,按他的信实审判万民”——在这里被省略了;于是这首冗长而异质的作品,以借自第三个来源的经句收尾。

第34节 (34)你们要称谢耶和华……——后期许多诗篇都以这优美的礼仪公式开头。(见诗篇106、107、118、136篇;参耶利米书33:11。)这样,这首诗以其开头的思想作结束(历代志上16:8)。第35-36节 (35,36)见诗篇106:47-48。(35)你们要说。——诗篇106:47并无此语。编者或插入者在此加上,为要把历代志上16:34诗篇106:1)与历代志上16:35诗篇106:47)连接起来。这显然是受诗篇96:10“你们要在列邦中说:耶和华作王了”的启发。拯救我们的神。——诗篇作“耶和华我们的神”。聚集我们。——这一短语在耶利米书32:37及许多别处,都用于指以色列从被掳之地归回。搭救我们。——诗篇中没有这几个字;在那里“从外邦中招聚我们”显然是指分散流离。

编者加上“搭救我们”,就把这种指向削弱了。以赞美你为夸胜。——“夸胜”(hishtabbçah)是常见的亚兰文词,在旧约中除这里和诗篇106篇外不见。(36)耶和华以色列的神是应当称颂的。——这是《诗篇》第四卷结尾的祝颂(Bĕrâchâh)。这首颂词原本并不属于原诗;原诗实际上在历代志上16:35诗篇106:47)就结束了。后来《诗篇》被编辑成现今的五卷体例,每卷都以祝颂结束;久而久之,这些颂词便在礼仪中作为所附之诗篇的组成部分被歌唱。众民都说,阿们。——诗篇106:48作:“愿众民都说:阿们。你们要赞美耶和华。”历代志作者,或者更确切地说,他作品的插入者,把一个礼仪指示或规条,改成了适合这里所指定场合的历史叙述。类似对固定公式的自由处理,可见于历代志下5:13以斯拉记3:11

那些认为这首感恩诗应归于历代志作者本人的人,从这里得到一个重要迹象,说明在他的时代《诗篇》已经具有现今的形态。当然,历史作者把这样的作品插入其著作中,正如修昔底德和李维把理想化的演说放进其主要人物口中一样,也未尝不可;但基于前述理由,我们并不认为这首诗应归于他的手笔。第37-42节 (37-42)恢复并结束自历代志上16:7中断的叙事。(37)于是他留亚萨和他的弟兄在那里。——如果上面的诗真是历代志作者本人插入的,他更该写成“于是大卫留下”。按着每日当尽的职任。——直译“按一日之事在其日”,即履行每天所指定的服事。(参出埃及记5:13。) (38)又留俄别以东和他们的弟兄。——代词“他们的”表明有字词脱落了。

最简单的补法是补上“何萨”,译作:“又留下俄别以东和何萨,以及他们的弟兄,共六十八人。”不过,这里的结构已经不同于历代志上16:37“亚萨和他的弟兄”。(参历代志上16:39。) 耶杜顿的儿子俄别以东。——这种重复显得累赘,却并不难懂。历代志上26:8把俄别以东家的人数记为六十二。耶杜顿。——不是那个米拉利族的歌唱者(历代志上6:44,即以探)。俄别以东是可拉族人,即哥辖族人(历代志上26:1-4)。(39)叙事现在从锡安的帐幕转到基遍的摩西会幕。约柜安置在新居中,标志着一个新的国家圣所成立;但旧的基遍圣所并未因此废弃。相反,大卫或者设立,或者正式承认了撒督在那里的祭司职分。撒督。——希伯来文在这名字前有宾格记号,因此它依附于“留下”这个动词(历代志上16:37)。祭司。

——卓越意义上的祭司,即大祭司(撒母耳记上1:9;2:11;列王纪下11:9;11:15)。邱坛。——见列王纪上3:3-4。(40)每日早晚常献。——即常献的燔祭(Tamid),就是照出埃及记29:38以下和民数记28:3以下所规定,在黎明与黄昏各献一只羊羔,并同献素祭和奠祭。并办理。——直译“并照一切所写的去行”,即一切其他所规定的献祭和祭司职责。这里没有提到在锡安约柜前祭司所尽的类似职责,但不可因此推论历代志作者认为那里只有歌唱礼仪。如果,如我们所推测的,亚比亚他附属于大卫的圣幕,那么在那里也必然像在基遍一样有献祭。(参历代志上18:16。)这里只字未提,是因为作者主要关心的是歌唱事奉。(见列王纪上8:1-4。) (41)叙事回到它的主要主题——利未人的歌唱者。

与他们(即撒督和他的弟兄)同在的,有希幔和耶杜顿。——这两位音乐长官在基遍会幕中供职,正如他们的同僚亚萨在锡安帐幕中供职一样。都是按名指定的。——历代志上12:31。他们的名字这里没有列出,但他们可能部分包括在历代志上15:19-24的名单中。亚萨那一班人在历代志上16:5已逐一指明,也许因为那一班更为重要。称谢耶和华。——在描述驻基遍歌唱班的主要职能时,历代志作者重复了历代志上16:34的礼仪公式;这大概暗指诗篇136篇那样的诗歌,其中这些话构成不断重复的副歌。(42)与他们同在的,有希幔和耶杜顿。——上一节也是以同样的话起首,因此这里可疑。七十士译本、叙利亚译本和阿拉伯译本都省去了这两个专名。有号……又有乐器。

——希伯来文缺少介词,可译作:“与他们(即希幔和耶杜顿)同在的,有吹响的号和钹,并有神圣音乐的乐器。” 从历代志上15:19对照16:5可见,三位领唱者(亚萨、希幔、耶杜顿)只敲钹,以强调节拍;从15:24和16:6又知吹号的是祭司。如果删去这两个似属赘入的领袖名字,因为他们不大可能负责保管各班的各种乐器,那么本节的意思就只是:利未人的歌唱者都配备了适当的乐器,以伴随他们的歌唱。神的乐器。——直译“神之歌的乐器”,即圣乐的乐器,指竖琴和琴。耶杜顿的儿子们。——见历代志上16:38。耶杜顿的儿子俄别以东在约柜前作守门的;因此,两处圣所的守门者同属一个宗族。

第43节 (43)本节与撒母耳记下6:19-20上重复。 离去。——这里用复数;《撒母耳记》用单数。 回去。——不如译作“转回、绕回”(历代志上10:14)。《撒母耳记》作“回来”,在希伯来文中形式非常相近。 撒母耳记下6:20-23随后记载的事件(米甲与大卫相遇),在这里被历代志作者省略,因为那是纯属家庭私事,不合放入他这部主要关心圣礼制度的历史之中。然而,历代志上15:29已明显暗示了那段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