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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可福音 第 14 章 · 约翰·加尔文

加尔文注释 · Calvin's Commentaries · 原作公版

Verse 24

“这是我的血。”我已经说过,按照马太的记述,当我们被告知这血是“为使罪得赦而流出来”的时候,这些话就把我们引向基督受死的赎罪祭;若不记念这一点,主的晚餐就绝不会按正当的方式举行。事实上,信徒的心灵若不是确信神已经向他们息怒,就不可能以别的方式得着满足。

“为多人流出来的。”他用“多人”一词,并不是指世界上的一部分人,而是指整个人类;因为他是以“多人”与“一人”相对照。意思仿佛是说:他不仅要作一个人的救赎主,乃是要受死,好把许多人从咒诅的定罪中拯救出来。不过,同时也必须注意,照路加所记的“为你们”,乃是基督直接对门徒说的话,并且劝勉每一个信徒,把这流血应用在自己身上。所以,当我们来到圣桌前,不应只是笼统地记念世界已经借着基督的血得了救赎,而应当各自思想,自己的罪已经得了赎除。

“立圣约的血。”路加和保罗在《哥林多前书》11:25中的说法略有不同,说是“这杯是用我血所立的新约”,但意思是一样的;因为只有借着属灵地喝这血,这圣约才得以确立,成为坚固稳妥。由此也很容易看出,教皇派和同类的人死守字句,是何等愚蠢而迷信;因为无论他们怎样喧嚷,也不能推翻圣灵自己的解释:杯之所以称为血,是因为它是“用血所立的新约”。同样的论证也适用于饼;由此就会得出,饼之所以称为身体,是因为它是“在身体里所立的约”。他们如今无权争辩说,我们应当只依靠基督字面的言语,而对外来的解释充耳不闻。说这话的正是基督自己;他们当然不能否认,他完全有资格解释自己的话。如今基督明明宣告,他称饼为自己的身体,无非是因为他与我们立了永远的圣约,使那一次献上的祭既已完成,我们如今便可以在属灵上得着喂养。

这里有两件事值得我们注意;因为从“约”这个词(διαθήκη)我们可以推知,圣餐中包含着应许。这就驳倒了那些人的错误,他们坚持说圣礼并不能帮助、滋养、扶持或增进信心;因为神的圣约与人的信心之间总是彼此相关的。他用“新”这个形容词,是要表明古时的预表如今已经止息,让位于坚固而永远的圣约。因此,这奥秘与律法的影儿之间形成了一种间接的对比;由此可见,我们的光景比列祖好得多,因为借着那在十字架上已经完成的祭,我们得以完全拥有真理。

“他自己的罪已经得了满足。”

Verse 26

“他们唱了诗。”我们这三位福音书作者都略去了那些充满神圣威严的讲论,就是约翰所记载我们的主在屋里和路上所说的话。因为,正如我们别处所说过的,他们的目的更在于记述我们主行为的历史,而不是他的教训。他们只简单提到这样一个事实:他主动出去,到犹大要来的地方;他们的用意是要让我们知道,他这样安排自己的时间,是甘心情愿地去迎见那出卖他的人。

“那些充满神圣威严的美好讲论。”

Verse 51

“有一个少年人。”有人竟幻想这人就是约翰,我不知道他们是怎么想到的,查究这事本身也并不十分重要。关键在于,要弄清马可记这件事的目的是什么。我认为,他的用意是要叫我们知道,那些恶人正如暴乱集会中常见的那样,放肆狂暴,毫无羞耻和节制;这一点从他们竟抓住一个他们并不认识、也未被怀疑犯了任何罪的少年人上就显明出来,以致他几乎赤身露体地才勉强从他们手中逃脱。

这位被提到的少年人,很可能对基督怀有某种依附之情;他夜里听见喧闹,没有停下来穿好衣服,只披着一块细麻布就来了,或者是要察看他们的诡计,或者至少是不愿在尽朋友本分这件事上有所缺失。正如我刚才所说,我们确实看见那些恶人凶残暴烈到了什么地步,因为他们连这样一个可怜的少年人都不放过;他刚离开床铺,几乎赤身露体,听见声音就跑了出来。

“有人竟幻想这人是约翰,就是使徒中的一个。”

“或者至少是要向耶稣基督尽朋友的本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