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节 马可福音 10:21 “你还缺少一件。” 因此,基督的意思不是说,这个少年人在遵守律法之外还缺少一件事,而是说,他正是在遵守律法这件事上有所缺欠。因为律法虽然并没有在任何地方要求我们变卖一切,但它既禁止一切有罪的私欲,又教导我们背十字架,并吩咐我们预备忍受饥饿和贫穷,所以这个少年人既然恋慕财富、心中燃着贪欲,就离完全遵守律法还差得很远。基督说“还缺少一件”,是因为他无须向他讲论奸淫和杀人,而是要指出他身上一种特别的疾病,就像把手指按在伤口上。还当注意,基督不只是吩咐他“去变卖”,也吩咐他“分给穷人”;因为放弃财富本身并不构成美德,反倒可能只是虚浮的野心。
世俗历史家称赞底比斯人克拉特斯,因为他把自己的金钱和一切他看为宝贵的东西都扔进海里;他以为除非失去财富,否则自己就不能得救;但他若把自己认为多余的分给别人,岂不更好吗?当然,既然“爱是全德的联络”,(歌罗西书 3:14,)那种连同自己也连同别人一并剥夺金钱用途的人,并不配得称赞;因此,基督所称许的,不是单单“变卖”这件事,而是慷慨地帮助穷人。当基督说“来跟从我”时,他更强烈地强调了治死肉体。因为他吩咐这个人,不只是作他的门徒,更要把肩膀交出来背十字架,正如马可明确记载的那样。这样的激励是必要的;因为他素来习惯家中的安逸、闲适和便利,从未有丝毫经历,知道什么叫作把旧人钉死,什么叫作制服肉体的私欲。但修士们借着这段经文自称达到完全地步,实在荒谬至极。
第一,很容易看出,基督并不是吩咐所有人毫无例外地“变卖一切所有的”;因为那向来靠劳力生活、养育儿女的农夫,若不是被什么必要所迫,却去变卖产业,就是做错了。把神交在我们手中的保存下来,同时以节制简朴的方式维持自己和家人的生活,并将其中一部分分给穷人,这比把一切挥霍殆尽更有美德。但修士们所夸耀的那种著名的“变卖”,究竟是什么呢?他们中有很大一部分人在家中无以为生,就一头扎进修道院,如同钻进储备充足的猪圈。人人都把自己照顾得很好,以致懒惰地吃别人的饭。这真是奇妙的交换:那些本该把自己合法所有的分给穷人的人,不但不满足于自己的,反而去侵占别人的财物。
“耶稣看着他,就爱他。”教皇派从这里推论说,道德上良善的行为,也就是那些不是出于圣灵感动、而是在重生之前就有的行为,具有“相称功德”;这实在是极其幼稚的捏造。因为如果说“功德”是神之爱的结果,那么我们就必须说青蛙和跳蚤也有功德,因为神所造的一切受造物,无一不是他所爱的对象。因此,区分爱的不同层次,是十分重要的。(627)至于本段经文,只需简略说明:神只以父亲般的爱拥抱那些他借着儿子名分之灵所重生的儿女;并且正是由于这爱,他们才在他的审判台前被接纳。从这个意义上说,被神所爱,与在他眼中称义,是完全同义的。
(628) 但有时,神也被说成爱那些他并不认可、也不称义的人;因为人类社会的保存是他所喜悦的,而这保存体现在公正、正直、节制、明智、诚信和自守之中,所以他被说成爱政治性的德行;这并不是说这些德行在救恩或恩典上有功德,而是说它们指向一个他所认可的目标。从这个意义上说,在不同方面,神既爱亚里斯提德和法布里修斯,也恨他们;因为就神赐给他们外在的义,并且这是为了普遍益处而言,他爱他自己在他们里面的工作;但由于他们的心并不纯洁,这种外在的义貌并不能使他们得着真正的公义。因为我们知道,人的心惟独因信才得洁净,而正直之灵也只赐给基督的肢体。这样,那问题就得到了解答:一个骄傲又虚伪的人,而这两样恶行本是神最厌恶的,基督怎么可能爱他呢?
因为神爱他栽种在某些人性情中的善种,同时又因败坏而弃绝他们的人和他们的行为,这并不矛盾。(627)“因此,有必要作出某种区分,并承认神的爱有不同的层次。” (628)“这两者完全是同一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