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节
1. 亚伯兰年九十九岁的时候 摩西略过了亚伯兰生命中的十三年,不是因为这期间没有值得记念的事发生,而是因为神的灵按自己的旨意,拣选那些最有必要叫人知道的事。他特意指出,从以实玛利出生到以撒应许下来之间所经过的时日,为要教导我们:亚伯兰长久以来一直满足于那个最终将被弃绝的儿子,并且仿佛被虚假的表象所迷惑。同时,我们看见主是以何等迂回的道路引导他。甚至也可能,这种迟延有一部分是他自己的过错造成的,因为他仓促地进入了第二次婚姻;但摩西既未这样说,我便不作定论。只要接受那确定的事实就够了:亚伯兰既满足于自己唯一的儿子,便不再渴望别的后裔。先前没有子嗣曾激发他不断祈祷叹息;因为神的应许深深扎根在他心里,所以他热切地追求其成就。
如今,他误以为自己已经得了所愿,便因这按肉体生的儿子在眼前,而偏离了对属灵后裔的盼望。神奇妙的良善在这里再次显明:亚伯兰自己在毫无预料、毫无渴求之上,被提升到一个新的盼望里,并忽然听见,那连他从未想到去求的事,也赐给了他。若他日日为这福分迫切祈求,我们就不会像现在这样清楚地看见,这福分是神白白赐下的;如今这福分是在他既未想到、也未渴望之时赐下,更显明其为白白恩赐。然而,在论到以撒之前,留意这些话语的次序和关联,是值得我们下功夫的。首先,摩西说主向他显现,为要使我们知道,这神谕不是藉着隐秘启示发出的,而是同时加上了异象。并且这异象不是无声的,乃是附有话语,使亚伯兰的信心可以从这话语中得益。如今,这话语总括地包含这样的宣告:神与亚伯兰立约;随后展开这圣约本身的性质,最后又加上印证及相关的确据。
我是全能的神(400) 这里希伯来名词 El 是从能力而来,在此用作“神”。与之并列的 שדי(shaddai)也是同样的意思,仿佛神要宣告,祂有足够的能力保护亚伯兰;因为只有当我们确信神的护卫对我们完全足够,并且能真诚轻看世上一切敌挡我们救恩之物时,我们的信心才能坚定站立。因此,神不是夸耀那隐藏在自己里面的能力,而是夸耀祂向儿女所彰显的能力;祂这样做,是要叫亚伯兰因此获得信靠的根据。所以,这些话里也包含着一个应许。你当行在我面前 这个表述的力量,我们在别处已经解释过。神立圣约时,也向祂的仆人要求顺服。然而,祂在前面加上“我是全能的神”这宣告,并非徒然;祂说明自己有能力帮助属祂的人,因为亚伯兰必须从一切别的帮助中被召回(401),好使他完全献身于神。
因为除了那把受造之物各安其位、并单单仰望神的人以外,没有人会真正归向神。事实上,一旦承认了神的大能,这大能就当使我们充满惊叹,使我们的心充满对祂的敬畏,以致没有任何事能拦阻我们敬拜祂。此外,因为神察看人心里的信与诚实,亚伯兰便受命要追求正直。希伯来人称那没有诡诈、没有二心,而是真诚培植正道的人为“完全的人”。简言之,这里所说的完全,是与假冒为善相对的。的确,当我们与神打交道时,就再没有虚伪的余地了。如今,从这些话里我们知道,神为自己聚集教会的目的是什么;就是叫祂所召的人成为圣洁。神圣呼召的根基固然是白白的应许;但紧接着就要求,祂所拣选归给自己的子民,应当献身于神的公义(402)。因为祂收纳儿女为自己所有,是在这样的条件下:祂也要反过来得着父亲的地位和尊荣。
祂自己既不能说谎,也就正当地向自己的儿女要求彼此忠诚。所以我们当知道,神向信徒显现,是要他们活在祂眼前,不但以祂为他们行为的裁判者,也以祂为他们思想的裁判者。由此我们也可推知,敬虔公义生活的唯一方法,就是倚靠神。(400)אל שדי(El Shaddai)是耶和华的一个称号,形式上似乎是复数。Gesenius 称之为“尊荣的复数”。它主要要表达的是全能之意。有人把这词译作“全然充足的神”;但 שדי 这个词根表达的,与其说是支持、供应的能力,不如说是压倒性的能力。因此,这个词更宜像我们译本那样译为“全能者”。它相当于希腊文 παντοκράτωρ,也相当于拉丁文 Omnipotens。
——编者注 (401)“Ab aliis omnibus.” “De tous autres moyens.” “从一切别的帮助中。”——法文译者注 (402)“将自己献给神,像从死里复活的人,并将你们的肢体作义的器具献给神。”罗马书 6:13。——编者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