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现在,亚伯兰的妻子撒莱。摩西在这里记述了一段新的历史,就是撒莱因长期迟延而不耐烦,便采取了一种藉着丈夫得后裔的方法,这与神的话相违背。她看见自己不能生育,并且已经过了生养的年岁,于是推断必须另寻补救之法,好叫亚伯兰得着所应许的福。摩西特意说明,娶第二个妻子的主意并不是出于亚伯兰自己,乃是出于撒莱,为要教导我们,这位圣徒并不是被情欲驱使而进入这婚姻;而是在他并无此念之时,受妻子的劝说而去行这事。然而有人问:撒莱让婢女代替自己,是否只是出于想得儿女的愿望?有些人似乎这样看;但我却难以相信,这位敬虔的妇人会不知道那些一再向她丈夫重申的应许。是的,在一切敬虔人中,都当充分认定,神子民之母与她丈夫同有一样的恩典。
因此,撒莱想要儿女,并不是像常人那样仅出于天然的冲动;她是因渴望得着那她知道是神所应许的福分,才把自己的婚姻权利让给别人:并不是与丈夫离异,而是给他另一个妻子,使他可以从她那里得儿女。况且,如果她只是按通常方式想要儿女,她更可能想到收养一个儿子,而不是给第二个妻子腾出位置。因为我们知道,女人的嫉妒是何等强烈。所以,当她思想这应许时,竟忘了自己的权利,所想的只是为亚伯兰生出儿女。这是一个值得记念的榜样,使我们从中得着不少益处。因为撒莱的愿望,就目的或趋向而言,固然可称许;但在追求这目的时,她却犯了不轻的罪,就是为了享受神之话语所应许的结果,便因不耐烦而离开了神的话。她因自己的不孕和年老而忧虑,开始绝望,觉得除非亚伯兰从别处得儿女,否则就不会有后裔,这里面已经有了过失。
然而,不管事情多么令人绝望,她仍不该去尝试任何违背神旨意和自然正当秩序的事。神设立人类藉着圣洁婚姻繁衍。撒莱玷污了本只为两个人设立的婚床,扭曲了婚姻的律法。她想让亚伯兰有一个妾而不是一个妻子,这也不能成为可接受的托辞;因为必须认定,女人与男人联合,是要“二人成为一体”。虽然多妻制在当时许多人中已经盛行,但人从来没有权利废除那使两个人彼此联结的神圣律法。亚伯兰顺从妻子愚昧而颠倒的建议,也并非没有过错。所以,正如撒莱轻率冒进应受责备一样,亚伯兰那样轻易顺从她的愿望,也同样值得指摘。他们二人的信心都有缺陷;倒不是在应许的实质上,而是在他们行事的方法上,因为他们急于得着那本当从神那里等候的后裔,却没有遵守神正当的条例。
由此我们也学到,神吩咐他的百姓安静并耐心等候,在他延迟或暂缓成就他们心愿时,并不是徒然的。因为那些抢在时候之前的人,不但越过了神的护理,而且因不满足于他的话,就把自己投到本分界限之外。但撒莱似乎还有更深一层的意图;因为她不只愿亚伯兰成为父亲,也想为自己取得母亲的权利和尊荣。我回答说,既然她知道万国都要因亚伯兰的后裔得福,她不愿失去与他荣耀有分的机会,也就不足为怪;免得她像朽坏的肢体一样,从那承受祝福的身体上被割除,并且与所应许的救恩隔绝。“没有给他生儿女。”这话似乎是作为一种辩解。摩西实在是在暗示,她不是在必要逼迫她以前,就去求助于使女的胎。她自己的话也表明,她曾耐心而谦卑地等待,要看神会怎样行,直到盼望全然断绝,她才说,主使她不能生育(创世记16:2)。那么,我们要在她身上找出什么过错呢?
当然,就是她没有照着应当的,把这事交托在神怀中;反而把神的能力局限于自然秩序,并受自己感觉的限制。其次,她没有从过去推断将来的事,没有把自己看作在神手中;而那位既曾关闭子宫的神,也能再次开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