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节
1. 我的小子们。离开罪,不只是前面教义的总纲与实质,也几乎是整本福音的意义;然而,尽管我们总是暴露在神的审判之下,我们却确信,基督借着他受死的祭如此为我们代求,以致父向我们施恩。同时,他也预先回应一个反对意见,免得有人以为他在讲到神的怜悯,并表明这怜悯赐给我们众人的时候,就是给了人犯罪的许可。于是他把福音的两个部分联结在一起,而不合理的人却把它们分开,因此把福音撕裂、肢解。此外,恩典的教义一直被不敬虔的人毁谤。当基督赎除罪恶的事被宣讲出来时,他们就夸口说,这是给罪开了门。为驳倒这些毁谤,使徒首先见证,他这教训的目的,是要使人不犯罪;因为他说“叫你们不犯罪”,意思不过是说,他们应当照着人性软弱所容许的程度,禁戒罪恶。我先前论到与神相交时所说的话,也正是这个意思:我们必须与他相似。
然而,他对于白白赦罪并没有保持沉默;因为即便天塌下来、万物混乱,这一部分真理也绝不可省略;相反地,基督究竟是谁,应当清楚明确地被传讲出来。我们今日也当如此行。既然肉体倾向放纵,人就当被谨慎劝戒,知道在基督里预备了公义和救恩,目的乃是叫我们成为神圣洁的产业。然而,每当人任意妄用神的怜悯时,就有许多好挑剔的人用毁谤攻击我们,好像我们给各种恶行松了缰绳。我们仍当放胆继续宣扬基督的恩典,因为神的荣耀尤其在其中显明,人全部的救恩也在于此。我再说一次,这些不敬虔之人的狂吠应当全然不予理会;因为我们看见,使徒们也曾受这样的狂吠攻击。因此,他立刻加上第二句:当我们犯罪的时候,我们“有一位中保”。
借着这些话,他证实了我们先前所说的:我们离完全的义还很远,不但如此,我们每日还会染上新的罪责;然而,若我们逃奔基督,就有一个使我们与神和好的补救。唯有在这里,良心才能安息;人的公义包含于此;救恩的盼望也建立于此。条件词“若”,应当作原因来理解;因为我们不可能不犯罪。简言之,约翰的意思是:福音不仅把我们从罪中呼召出来,因为神邀请我们归向他,并把重生的灵赐给我们;而且也为可怜的罪人预备了出路,使他们常常得着神的恩待,并且他们所缠累的罪,不至拦阻他们成为义人,因为他们有一位使他们与神和好的中保。但为表明我们怎样重新得回神的喜悦,他说基督是我们的中保;因为他显现在神面前,正是要向我们施行他祭物的能力与功效。为使这事更容易明白,我要说得更通俗些:基督的代求,就是把他的死不断应用于我们的救恩。
因着神看顾基督为代求者,所以神不把我们的罪归到我们身上。但他随后用来标明基督的两个名称,正切合本段的主题。他称基督为“义者”和“挽回祭”。他必须同时具备这两者,才能承担中保的职分和位格;因为一个罪人怎能使神与我们和好呢?我们原被拦在神面前,不得亲近他,因为没有一个人是纯洁、脱离罪的。因此,除了无罪、与罪人分别出来的,就没有人适合做大祭司,正如《希伯来书》7:26所宣告的。又加上“挽回祭”,因为没有祭物,谁也不能作大祭司。所以在律法之下,祭司若不带血,就不能进圣所;并且照着神的设立,祭物通常像一个常见的印记一样伴随着祷告。借着这个象征,神的心意是要表明:凡为我们得恩宠的,必须带着祭物;因为当神发怒时,要平息他,就必须有满足他公义的代价。
由此可见,历世历代一切圣徒都需要一位中保,而除了基督以外,没有一位足以承担此职。约翰把这两件事归给基督,无疑是要表明他才是唯一真实的中保。如今,当我们听见基督不但为我们死,使我们与父和好,并且还不断为我们代求,以致我们奉他的名可以坦然来到神面前,使我们的祷告得蒙垂听,这给了我们极大的安慰;既如此,我们就当特别谨慎,免得把这专属于他的尊荣转给别人。但我们知道,在教皇制之下,这职分被不加分别地归给众圣徒。三十年前,这条极其显著的信仰要道,就是“基督是我们的中保”,几乎被埋没了;但今日他们虽然承认他的确是许多中保中的一位,却不承认他是唯一的一位。那些稍微有点节制的罗马教徒,并不否认基督高于别人;但随后他们又给他加上无数同伙。然而经文清楚表明,不是祭司的人,就不能作中保;而祭司职分只属于基督一人。
同时,我们并不是否认圣徒彼此之间出于爱心的代祷;但这与那些离开人间交往的死人无关,也与他们为自己捏造出来的那种庇护无关,他们这样做,是不愿单单依靠基督。因为弟兄虽然为弟兄祷告,但他们无一例外都仰望同一位中保。因此,毫无疑问,罗马教徒为自己所捏造的那些庇护者或中保,有多少个,就是竖立了多少个与基督对立的偶像。我们还要顺带注意,那些想象基督跪在父面前为我们祷告的人,是大错特错了。这种想法必须弃绝,因为它贬损了基督属天的荣耀;我们应当持守这简单的真理:他之死的功效常新而且永存;借着他的代求,他使神向我们施恩;他也借着自己祭物的馨香使我们的祷告成圣,并且藉着为我们代求来帮助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