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ibleCollab
En

约翰一书 第 1 章 · 约翰·加尔文

加尔文注释 · Calvin's Commentaries · 原作公版

Verse 1

他首先表明,生命已经在基督里向我们显明了;这生命既是无可比拟的美善,就当以奇妙的渴慕和爱慕激发并点燃我们全部的心力。诚然,经文只用简短朴素的话说生命显明出来了;但如果我们思想死亡的景况何等悲惨可怕,又思想不朽的国度和荣耀是什么,我们就会看出,这里所包含的宏大意义远超过言语所能表达。

使徒把这极大的美福,就是神在祂自己的儿子里赐给我们的至高且唯一真实的福乐,摆在我们面前,目的是要提升我们的心思;但由于这事极其重大,就要求这真理必须确实并被充分证明,因此他在这里特别着力于此。因为“我们所看见的、所听见的、所注视过的”这些话,正是为坚固我们对福音的信心。他之所以这样一再郑重申明,并非无故;因为我们的救恩既然系于福音,福音的确定性就极其必要,而我们信起来有多么困难,我们每个人从自己的经历都太清楚了。信并不是轻率地形成一种意见,也不是仅仅同意所说的话,而是一种坚定不疑的确信,使我们敢于把这真理当作已被充分证实之事来承认。正因如此,使徒才堆叠这么多事来证实福音。

“从起初原有的”这句话结构突兀而曲折;为使意思更清楚,可以这样安排:"我们将生命之道传给你们;这道从起初原有,并且以各种方式真实地向我们作了见证,就是生命已经在他里面显明出来。"或者若你愿意,也可这样表达:"我们所传给你们有关生命之道的事,是从起初原有的,并且已向我们公开显明,就是生命在他里面显明出来了。"但“从起初原有的”这句话,无疑是指基督的神性;因为在肉身显现的神,并不是“从起初”就如此显现的,乃是那位一直就是生命、又是神永恒之道的,在日期满足的时候以人的样式出现。再者,下文所说的“注视”和“亲手摸过”,则是指祂的人性。但由于两性只构成一个位格,而基督既是一位,因为祂从父那里出来,为要披戴我们的肉身,所以使徒 rightly 宣告祂仍是同一位,先前不可见,后来却成为可见的。

由此,塞尔维特那无知的诡辩便被驳倒了:他说神性的本质与实体同肉身合而为一,因此那赐生命的道既在肉身中被看见,道本身就变成了肉身。

所以我们要记住,这里所宣告的是福音的教义:那位在肉身中真实证明自己是神儿子、也被承认为神儿子的,始终就是神那不可见的道;因为这里所指的并不是世界的起初,而是更高得多的起源。

“我们所听见、所看见的。”这不是听闻一种通常不大可靠的传言;约翰的意思是,他忠心地从他的主那里学了他所教导的这些事,因此他所陈述的,没有一样是轻率鲁莽的。毫无疑问,若不是神儿子的门徒、没有在祂的学校中受过正确教导,就没有人适合作教会中的教师,因为唯有祂的权柄应当居首位。

当他说“我们亲眼看见”时,这并不是赘述,而是为着加强语气而更充分地表达;不仅如此,他还不满足于只说看见,又加上“我们曾注视过,亲手也摸过”。借着这些话,他表明自己所教导的,没有一样不是曾真实向他显明的。

不过,看起来感官的见证对当前这事似乎帮助不大,因为基督的能力并不能被眼看见,也不能被手摸着。对此我回答,这里所说的,与约翰福音1:14所说的是同一件事:“我们见过他的荣耀,正是父独生子的荣耀。”因为人认识祂是神的儿子,并不是凭祂身体外在的形态,而是因为祂显出了神能的辉煌证据,以致父的威荣在祂里面发出光来,如同活泼而清晰的形像。这里这些话用的是复数,而且这事同样适用于众使徒,所以我倾向于把他们都包括在内,特别因为这里讨论的是见证的权威。

但塞尔维特的邪恶,不但如我先前所说的是荒谬的,更是厚颜无耻的;他拿这些话来证明神的道变成了可见、可摸的,这样他不是亵渎地毁坏基督的二性,就是把二性混杂在一起。因此,这纯属虚构。他这样把基督的人性神化,就完全夺去了祂人性的真实性;同时又否认基督之所以称为神的儿子,除因祂由圣灵的大能借母亲怀孕之外别无缘故,并且剥夺祂在神里面本有的位格。由此可见,照他的说法,基督既非神也非人,虽然他似乎是从二者混成一个模糊的整体。但既然使徒的意思对我们已经很清楚,就让我们越过这个毫无原则的人吧。

“生命之道”的“生命”一词,这里的属格是作形容词用的,即“赐生命的”或“使人活的”;因为正如约翰福音第一章所说,在祂里面有生命。同时,神的儿子之所以配得这一区别,有两个原因:第一,祂已把生命灌注给一切受造物;第二,祂如今把生命恢复给我们,这生命曾因亚当的罪被熄灭而灭亡。此外,“道”这个词可以有两种解释:或者指基督,或者指福音的教训,因为救恩也是藉此带给我们的。但因其实体是基督,而且它所包含的无非是这件事:那位一向与父同在的,终于向人显明,所以我认为第一种解释更简单也更贴切。再者,从福音书中也更清楚地看出,那住在神里面的智慧被称为“道”。

不过,就这段经文而言,把“从起初”解释为从福音的起初、从我们救主职分开始的时候,更为一致,因为那“从起初”就有的,正是使徒所听见、所看见的。许多人,尤其是教父们,之所以采取另一种看法,是因为过分急于证明我们救主的神性;但这一点从第2节已经足够明显了。参见约翰一书2:7

Verse 2

“因为”或“并且”“这生命已经显明出来了。”这个连接词是解释性的,仿佛他说:“我们为那赐生命的道作见证,因为生命已经显明出来了。”这句话的意思同时可以有两层:或是说基督这位生命、生命的泉源已经显明出来;或是说生命已经在基督里公开赐给我们。后者确实是由前者必然引出的。不过就含义而言,这两件事仍有因果之别。当他重复说“我们传扬”或“宣告永远的生命”时,我毫不怀疑,他说的是结果,也就是宣告我们在基督里得着了生命。

由此我们知道,当基督被传给我们时,天国也就向我们敞开了,使我们从死亡中被举起来,得以活出属神的生命。

“这生命原与父同在。”这不仅从世界受造的时候起是真的,从永恒里也是真的,因为祂一直是神,是生命的泉源;赐生命的能力和功用,原本就在祂永恒的智慧里。但在世界受造以前,祂并未实际施行这能力;从神开始显明这道的时候起,那先前隐藏的能力就散布到一切受造之物中。此前虽已有某种显明,使徒此处所着眼的却是另一件事,就是当基督在我们的肉身中完成救赎之工时,生命才终于在祂里面显明出来。因为列祖虽然在律法之下,也同样是这生命的同伴和有分者,但我们知道,他们是被圈在那将来要显明之盼望之下的。他们必须从基督的死与复活中寻求生命;然而这事不仅离他们眼目很远,也向他们的心思隐藏。因此,他们是依赖那将来显明的盼望,而这显明终于按时来到。若不是生命以某种方式向他们显明,他们固然也不可能得着生命;但我们与他们的分别在于:他们是在预表中模糊地寻求那应许给他们的一位,而我们却像握在手中一样持有那已经显明出来的祂。

使徒的目的,是要除去“新奇”的观念,因为这种观念可能减损福音的尊贵;因此他说,生命虽然近来才显现,却并不是到如今才开始有的,因为它原是与父同在的。

Verse 3

“我们所看见的。”他现在第三次重复“看见”和“听见”这几个词,为要使他的教训在真实性的确据上毫无欠缺。这一点必须谨慎留意:基督所拣选作福音使者的人,正是那些适合并忠心见证他们所要宣讲之事的人。他也表明了他们内心的情感,因为他说,他写信的动机无非是要邀请收信的人一同有分于这无价之福。由此可见,他对他们的救恩何等关切;这对于激发他们相信并非小事。因为若我们拒绝听从那愿意把自己所获得之福乐分给我们的人,我们就实在是极其忘恩负义了。

他也陈明了从福音所得的果效,就是我们藉此与神并与祂儿子基督联合,而至善就在基督里面。加上这一句是必要的,不仅为把福音的教义呈现为宝贵可爱,也为表明他愿他们与自己相交,并非为别的目的,乃是要领他们归向神,使他们都在祂里面成为一。因为不敬虔的人彼此之间也有联合,但那是没有神的,甚至是为着使他们越来越远离神;这就是一切祸患的极处。正如前面所说,被纳入神的恩待、使我们在基督里真实与祂联合,才是我们唯一真实的福乐;约翰在约翰福音17:20所说的正是这事。

总之,约翰宣告说,正如使徒们被基督收纳为弟兄,为要聚成一个身体,一同与神联合;他对其他同工也是如此。虽然人数众多,他们却都得以有分于这圣洁而蒙福的联合。

Verse 4

“使你们的喜乐可以满足。”他用“满足的喜乐”更清楚地表达了我们藉着福音所得到的完全而圆满的福乐;同时也提醒信徒,他们一切情感应当安放在哪里。主所说的话是真实的:“你的财宝在哪里,你的心也在那里。”(马太福音6:21

因此,凡真正明白与神相交是什么的人,必会单单以此为满足,不再为别样事物而燃起欲望。

大卫说:“主是我的产业,是我杯中的分;我所得的,你为我持守。用绳量给我的地界,坐落在佳美之处。”(诗篇16:5

保罗也照样宣告,与唯独基督相比,他把万事都看作粪土。(腓立比书3:8)因此,那以与神相交为福,并单单安息于此,又因此看这事胜过全世界,甚至愿意为此舍弃其余一切的人,才算是在福音里真正长进了。

Verse 5

“神就是光,这就是我们从他所听见、又报给你们的信息”,或可译作“应许”。我并不反对古译者把它译为“宣告”或“信息”;因为虽然这个词大多数时候是“应许”的意思,但由于约翰这里一般性地说到前面提过的见证,上下文似乎要求取“信息”这个意思,除非你这样解释:“我们带给你们的应许,包含着这一点,或附带着这个条件。”如此,使徒的意思就显明了。

因为他在这里的目的,不是要概括福音的全部教义,而是要表明:如果我们想享受基督和祂的福分,就必须在公义和圣洁上效法神。保罗在提多书第二章也说同样的话:“神救众人的恩典已经显明出来,教训我们除去不敬虔的心和世俗的情欲,在今世自守、公义、敬虔度日。”只是这里他用比喻说法,说我们应当行在光中,因为神就是光。

他称神为“光”,又说祂“在光中”;这样的话不可过于拘泥字面。撒但为何被称为黑暗的王,这是十分明显的。因此,当神相反地被称为众光之父,又被称为光时,我们首先明白,祂里面毫无不明亮、纯净、没有掺杂之物;其次,祂借着自己的光辉使万事都显露出来,不容任何败坏、扭曲、污点、污秽、虚伪或诡诈隐藏着。所以,这段话的总意是:既然光明与黑暗不能相交,只要我们行在黑暗中,我们与神之间就有隔绝;而他所说的那种交通,除非我们也成为纯净圣洁,就不可能存在。

“在他毫无黑暗。”约翰惯常这样说,用相反的否定来加强他所肯定的话。因此,这句话的意思是:神是这样的一位光,以致黑暗丝毫不属于祂。由此可见,祂恨恶邪恶的良心、污秽、恶行,以及一切属于黑暗的事。

有学者用另一个词代替这里所用的词,认为那更可取;但原词也有相近的意思,即宣告、信息或命令,虽然在新约里它多半是按“应许”来理解的。

Verse 6

“我们若说……”他由不相容之事来论证:那些行在黑暗中的人,乃是与神隔绝的。不过,这教训所依据的是一个更高的原则,就是神使凡属祂的人都成圣。因为祂给我们的并不是一个单独的命令,只要求我们的生活要圣洁;祂更是表明,基督的恩典正是为此目的而赐下,要驱散黑暗,并在我们里面点燃神的光。仿佛他说:“神与我们分享的,并不是虚空的幻想;因为这种交通的能力和功效,必然要在我们的生活中发出光来;否则,对福音的领受就是虚假的。”他接着说“却不行真理”,意思就如同说:“我们行事不诚实,不顾念什么是真的、正的。”正如我前面所提过的,这种说法是他常用的。

Verse 7

“我们若在光中行。”他现在说,如果我们与神相似,那么我们与神联合的证据就是确实的;并不是说生活的纯洁是我们与神和好的先因,而是使徒的意思是:我们与神的联合是从果效上显明出来的,也就是当祂的纯洁在我们里面发出光来时。毫无疑问,事实正是如此;无论神临到哪里,万事都会被祂的圣洁浸透,以致祂洗去一切污秽;因为离了祂,我们所有的只有污秽和黑暗。由此可见,若不与神联合,就没有人能过圣洁的生活。

他说“我们彼此相交”时,并不是单单说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而是把神放在一边,把我们放在另一边。

不过,有人也许会问:“世人中有谁能在自己的生活里如此彰显神的光,以致具备约翰所要求的这种相似呢?这样看来,人就必须全然纯净,毫无黑暗才行。”对此我回答,这类说法是按人的理解能力而说的;因此,只要人向着与神相似而努力,尽管还远未达到,也可称他是与神相似的。这榜样只能按本段经文来应用。那不受敬畏神之心管理、也不以清洁的良心把自己全然献给神并寻求祂荣耀的人,就是行在黑暗中。相反,那诚心度日,并且生活的每一部分都活在敬畏神、事奉神之中,又忠心敬拜祂的人,就是行在光中;因为他走的是正路,虽然他在许多事上仍会跌倒,并在肉体重担之下叹息。因此,惟独良心的正直,才是分辨光明与黑暗的标志。

“耶稣基督的血。”在教导了我们与神联合的纽带是什么之后,他现在说明由此流出的果子,就是我们的罪白白得蒙赦免。这就是大卫在诗篇32篇所描述的福分;为要使我们知道,在神的灵更新我们、使我们以诚实的心事奉祂以前,我们乃是极其可怜的。因为还有什么人能比那被神恨恶、厌弃,头上悬着神的忿怒和永死的人更可悲呢?

这段经文极其重要。我们首先由此学到,基督借着祂的死所成就的赎罪,只有当我们以正直的心行正直公义之事时,才真正归属于我们;因为基督并不是那些不离弃罪恶、也不活出新生命之人的救赎主。所以,如果我们想要神向我们施恩,赦免我们的罪,我们就不应当自我宽恕。总之,罪得赦免不能与悔改分开;凡不存敬畏神之心的心里,也不可能有神所赐的平安。

第二,这段经文表明,白白赦罪并不是只一次赐给我们,而是教会中常存的恩惠,并且每日都提供给信徒。因为使徒在这里正是对信徒说话;毫无疑问,没有任何人过去、现在或将来,能够以别的方式讨神喜悦,因为众人在祂面前都有罪。无论我们里面行义的愿望多么强烈,我们总是踉踉跄跄地来到神面前;而半途而废的事,在神面前并不蒙悦纳。同时,我们又因新的罪不断地尽我们所能使自己与神的恩典隔绝。所以,众圣徒都需要天天得蒙赦罪;因为惟有这事使我们留在神的家中。

他说“洗净我们一切的罪”,是要表明:我们在许多方面都在神面前有罪,因此毫无疑问,没有一个人不是有许多恶习。但他也指出,这些罪并不拦阻敬虔、敬畏神的人得着神的恩待。他也说明了得赦免的方式,以及我们得洁净的原因,就是基督借着祂的血为我们的罪成了赎罪祭;并且他断言,一切敬虔的人毫无疑问都分享这洁净。

他的全部教训却被经院学者邪恶地曲解了;因为他们设想,罪得赦免仿佛是在洗礼中赐给我们的。他们坚持只有在那里基督的血才有效;又教导说,洗礼之后,神只能借着补赎才与人和好。他们确实给基督的血留下一点地位;但当他们哪怕只在极小的程度上把功劳归给行为时,他们就全然推翻了约翰在这里关于赎罪之道和与神和好之道的教训。因为这两件事绝不能彼此相容:一面靠基督的血得洁净,一面靠行为得洁净;约翰归给基督之血的,不是一半,而是全部。

所以,这段话的总意是:信徒确知自己为神所悦纳,因为神已经借着基督受死的祭与他们和好了。而祭就包含洁净与补偿。因此,这些事的能力与功效都只属于基督的血。

由此也驳倒并揭露了罗马教徒关于赎罪券的亵渎发明;他们仿佛觉得基督的血还不够,就把殉道者的血和功德添加进来作补助。同时,这种亵渎在他们中间更进一步;因为他们说,他们那些钥匙把罪得赦免关闭起来,又开启一个宝库,其中一部分由殉道者的血与功德构成,另一部分由“额外善功”构成,任何罪人都可以藉此赎回自己。这样一来,他们所保留的赦罪,无非都是贬损基督之血的;因为如果他们的教义成立,基督的血就不是洗净我们,而只是像一种部分的帮助那样介入。于是人的良心便被悬而不决;而使徒在这里却是吩咐良心单单倚靠基督的血。

Verse 8

“我们若说……”他现在从恩典的必要性来称赞恩典;因为既然没有人不犯罪,他就表明,若不是主用赦免这剂良方来帮助我们,我们众人都已经灭亡、毫无指望。他之所以这样着重说明没有一个人是无罪的,就是要使众人充分知道自己需要怜悯来救他们脱离刑罚,并因此更被激发去寻求这不可少的福分。

这里“罪”一词,不仅是指败坏邪恶的倾向,也指那真实使我们在神面前成为有罪的过犯或罪行。此外,既然这是一个普遍性的宣告,就可见现今存在的、过去有过的、将来会有的圣徒,没有一个能从这范围中被排除。因此,奥古斯丁引用这段经文来驳斥伯拉纠派的诡辩,是极其恰当的;而且他有智慧地认为,承认自己有罪并不是单为谦卑的缘故,乃是免得我们因说谎而自欺。

他接着说“真理不在我们心里”,是照他惯常的方式,用另一种说法来印证前一句;不过这并非简单重复,而是说,那些以虚谎自夸的人,其实是受了迷惑。

Verse 9

“我们若认自己的罪。”他再次向信徒应许,只要他们承认自己是罪人,神就必向他们施恩。这一点极其重要:我们必须深信,当我们犯了罪时,神那里已经为我们预备好了和好之路;否则,我们里面就会常常带着一个地狱。诚然,很少有人思想一颗疑惑的良心是何等可怜悲惨;但事实是,没有与神和好的平安,地狱就在那里掌权。因此,我们就更应当全心领受这应许,因为它向一切认罪的人白白提供赦免。而且,这甚至是建立在神的公义之上,因为应许的神是真实而公义的。那些以为神之所以被称为“公义”,是因为祂白白使我们称义的人,我看是推论得过于精细了;因为这里的公义或义,是以信实为基础的,而这二者都附属于应许。若神按公义的全部严厉对待我们,祂当然也仍是公义的;但既然祂借着自己的话把自己约束给了我们,若不赦免,祂自己就不会被看为公义。

但这种认罪既然是向神而发,就必须是真诚的;而人的心若没有生命更新,就不能向神说话。因此,这认罪也包含真实的悔改。神固然白白赦免,但祂的怜悯并不会因其容易得着而成为引诱人犯罪的借口。

“并洗净我们。”这里“洗净”这个动词,似乎与前面所用的意义不同;因为他先前说,我们因基督的血得洁净,是因为藉着祂,罪不归算给我们;但现在,在说到赦免之后,他又加上神洗净我们的不义,因此这第二句与前一句是不同的。这样,他指出认罪给我们带来双重果效:一是神既借着基督的祭与我们和好,就赦免我们;二是祂更新并改革我们。

若有人反对说,就我们的更新而言,只要我们还寄居在世上,就从来不会完全脱离一切不义:这话确实不错;但约翰所指的,并不是神如今在我们里面已经完成了什么。他说,神是信实的,要洗净我们;不是今天或明天就立刻完成。因为只要我们仍被肉身包围,就当不断长进;但神既已开始这工作,就天天继续,直到最后完成。正如保罗说,我们蒙拣选,是要使我们在神面前成为圣洁,没有瑕疵(歌罗西书1:22);他在别处又说,教会得了洁净,是要成为没有玷污、皱纹等类病的(以弗所书5:27)。

不过,若有人更喜欢另一种解释,认为这里是把同一件事重复说了两次,我也不反对。

“信实”和“公义”意思很接近,二者都与神的应许有关;只是后者给人更强、更进一步的把握,因为神那恩慈应许的实现,被表述为一种公义的行动。因此,悔改的人在这里有神的两个属性,就是信实与公义,来鼓励并扶持他的信心。

同时,我们也可以把“公义”看作与赦免有关,把“信实”看作与洁净有关;这符合旧约和新约都常见的一种表达方式,即第二句的次序是倒过来的。这样,“公义”的意思就与保罗所说“使人知道他自己为义,也称信耶稣的人为义”(罗马书3:26)相同。因此,赦免之所以是公义的行为,不是就着我们而言,而是就着基督而言,因为祂已经为罪成就了赎罪。

换句话说,也可以说他在这两句里都是指赦免。

Verse 10

“我们就把神当作说谎的。”他更进一步说,那些自称纯洁无罪的人,是在亵渎神。因为我们看见,神在各处都把整个人类描绘为有罪的。

所以,凡想逃避这项指控的人,就是在与神争战,并控告祂说谎,仿佛祂定罪了不该定罪的人。为证实这一点,他又加上“祂的道不在我们心里”;仿佛他说,我们拒绝了这一个重大真理,就是人人都在罪责之下。

由此我们知道,只有当我们真正谦卑下来,在自己罪担之下叹息,学会逃奔神的怜悯,并且除了祂慈父般的恩待之外不安息于任何事,我们才算在认识主的话语上有了正当的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