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节 所以,我们既因信称义,就借着我们的主耶稣基督得与神相和。既因信称义,这是前面几章的总纲。我们与神相和,就是不再与神为仇,罗马书5:10;也不再惧怕他的忿怒,罗马书5:9。我们有平安、盼望、爱,并有胜过罪的能力;这是第五、第六、第七和第八章的总意。这些都是称义之信所结的果子;哪里没有这些,哪里就没有那样的信。
第2节 我们又借着他,因信得进入现在所站的这恩典中,并且欢欢喜喜盼望神的荣耀。进入这恩典,就是进入这蒙恩宠的地位。
第3节 不但如此,就是在患难中也是欢欢喜喜的;因为知道患难生忍耐。我们在患难中也是欢欢喜喜的,我们绝不把患难看作神不喜悦的记号,反倒把它当作他慈父之爱的凭据,借此预备我们进入更高的福乐。犹太人曾以基督徒受逼迫的光景为反对的理由,说这与弥赛亚子民的身份不相称。所以使徒屡次提到正是从这件事而来的福分,是极其恰当的。
第4节 忍耐生老练,老练生盼望。忍耐又使我们更多经历自己恩典的真诚,以及神的大能和信实。
第5节 盼望不至于羞耻,因为所赐给我们的圣灵,将神的爱浇灌在我们心里。盼望不使我们羞耻,就是说,使我们得着极大的夸耀。我们以这盼望夸耀,因为神的爱浇灌在我们心里,就是神爱我们的神圣确据,以及我们爱神的心;这爱既是天上的凭据,也是天上的开端。借着圣灵,这是这一切现今福分的有效成因,也是将来福分的凭据。
第6节 因我们还软弱的时候,基督就按所定的日期为罪人死。我们如今怎能还怀疑神的爱呢?因为我们还软弱的时候,就是连想、愿、行任何善事的力量都没有。按所定的时候,不早也不晚;正是在神的智慧所知道比任何别的时候都更合宜的那一刻。基督为不虔敬的人死,并不只是给他们立下榜样,或为他们取得能力去效法而已。看来,“为某人死”这说法,除了舍弃自己的生命去救另一个人的生命之外,并无别的意思。
第7节 为义人死,是少有的;为仁人死,或者有敢作的。义人,就是严格把所当得的都给各人的人。良善的人,就是特别圣洁、充满爱、怜悯、恩慈、温柔,以及各样属天可爱性情的人。或者有人竟敢为他死,这话里的每一个词都加深了这件事的奇特,也表明即便如此,这仍是件伟大而罕有的事。
第8节 惟有基督在我们还作罪人的时候为我们死,神的爱就在此向我们显明了。然而神却推荐他的爱,这是极其优美的表达。通常被推荐给我们的,是那些先前我们不认识的,或与我们疏远的人。我们还作罪人的时候,远不只是还称不上良善,甚至连公义都谈不上。
第9节 现在我们既靠着他的血称义,就更要借着他免去神的忿怒。靠着他的血,就是靠着他的流血。我们要借着他免去忿怒,就是免去神忿怒的一切后果。但神里面真有忿怒吗?忿怒不是人的情感吗?这人的情感怎能在神里面呢?我们可以用另一个问题来回答:爱不也是人的情感吗?这人的情感又怎能在神里面呢?但若直接回答:人在忿怒中,正如人在爱中,那是人的情感;但神的忿怒不是人的情感,神的爱也不是像在人里面那样的爱。所以,受圣灵默示的作者把这两者归于神,都只是按类比的意义来说。
第10节 因为我们作仇敌的时候,且借着神儿子的死,得与神和好;既已和好,就更要因他的生得救了。若,这是常作“既然”或“既是如此”之意;尤其在本章和第八章里常是这样。我们必得救,就是得以成圣并得荣耀。因他的生,就是因他“长远活着,替我们祈求”。
第11节 不但如此,我们既借着我主耶稣基督得与神和好,也就借着他以神为乐。并且不但如此,我们也要夸耀。第三节到第十一节整句话可以这样连起来理解:我们不但“因盼望神的荣耀而欢喜”,并且就是在患难之中,也借着我们的主耶稣基督,以神自己为乐;我们如今借着他已经领受了和好。
第12节 这就如罪是从一人入了世界,死又是从罪来的;于是死就临到众人,因为众人都犯了罪。所以,这是指向前面全部的论述;使徒由此推论出下面的话。他并不是严格意义上岔开话题,而是回过头来再次讲论罪和公义。借着一人,就是亚当;提的是亚当,不是夏娃,因为他是全人类的代表。罪进入了世界,就是实际的罪,以及其结果,就是有罪的本性。死也进入了,又带着一切随从它而来的事。死一进入世界,就进入了存在;因为在那以前它并不存在。借着罪,所以它不可能在罪以前进入。照样,也是借着一人。因为,这词在哥林多后书5:4里也是这样用。众人都犯了罪,就是在亚当里犯了罪。这些话说明死为何临到众人;连婴孩也不例外,因为众人都犯了罪。
第13节 没有律法之先,罪已经在世上;但没有律法,罪也不算罪。因为直到律法以前,罪已经在世上。我的意思是,众人都犯了罪,因为在成文律法以前很久,罪已经在世上;不过我承认,在没有明文律法使人知罪的地方,罪就不那么被算定,也不那么严厉地受神惩罚。然而,那时众人都犯了罪,这从众人都死了这一事实就显明出来。
第14节 然而从亚当到摩西,死就作了王,连那些不与亚当犯一样罪过的,也在它的权下。亚当乃是那以后要来之人的预像。死作了王,它的国度是何等广大!我们几乎找不到哪个王有像它所征服的列王那样多的臣民。连那些没有按着亚当犯过的样式犯罪的人,也在它权下,甚至包括那些从未像亚当那样亲身犯罪的婴孩,也包括那些不像他那样违犯明文律法的人。他乃是那将要来者的预像,因为他们二者都是公共人物,也是全人类圣约性的元首。前者因自己的过犯,成为人类罪与死的源头;后者因他白白的恩赐,成为公义与生命的源头。到这里,使徒是说明头一个亚当和第二个亚当之间的一致;随后他要说明他们之间的差异。这种一致可以总括如下:正如罪借着一人入了世界,死又借着罪而来;照样,公义也借着一人入了世界,生命也借着公义而来。正如死临到众人,因为众人都犯了罪;照样,生命也临到众人,就是那些借着信在第二个亚当里的人,因为众人都称义了。又如因第一个亚当的罪,死甚至辖制那些没有按着亚当犯过的样式犯罪的人;照样,因基督的公义,连那些没有照着他顺服的样式而顺服的人,也要在生命中作王。我们还可以补充说:正如亚当的罪,即便不算我们后来自己所犯的那些罪,也把死带给了我们;照样,基督的公义,即便不算我们后来所行的那些善工,也把生命带给我们;不过,一切善工和恶工仍都要各得其报。
第15节 只是过犯不如恩赐;若因一人的过犯,众人都死了,何况神的恩典,与那因耶稣基督一人恩典中的赏赐,岂不更加倍地临到众人吗?然而并不是这样。保罗现在说明亚当与基督之间的不同,并且比说明他们之间的一致更直接、更明确。如今,堕落和白白的恩赐有以下不同:第一,在广度上不同,罗马书5:15。第二,那带来罪的,和那带来白白恩赐的,也称为“公义的恩赐”的,在能力上不同,罗马书5:16。第三,这两者之所以如此的原因,接着在罗马书5:17说明。第四,在此预备之后,过犯和白白的恩赐,就其果效而言在罗马书5:18比较,就其原因而言在罗马书5:19比较。
第16节 因一人犯罪就定罪,也不如恩赐;原来审判是由一件过犯而定罪,恩赐乃是由许多过犯而称义。定罪的判决,是因一件过犯临到亚当,使他被定罪,也因此使死的判决临到他;并且由此结果淹没了他的后裔。但白白的恩赐,是由许多过犯而达到称义,就是尽管有许多过犯,仍为万人取得称义。
第17节 若因一人的过犯,死就因这一人作了王,何况那些受洪恩又蒙所赐之义的,岂不更要因耶稣基督一人在生命中作王吗?恩典与恩赐之间是有区别的。恩典是与过犯相对;恩赐是与死相对,因为它是生命的恩赐。
第18节 如此说来,因一次的过犯,众人都被定罪;照样,因一次的义行,众人也就被称义得生命了。得生命的称义,就是神的判语;借此,一个已被判死刑的罪人被宣判得生命。
第19节 因一人的悖逆,众人成为罪人;照样,因一人的顺从,众人也成为义了。正如因一人的悖逆,许多人,就是众人,都被立为罪人,因为那时他们都在始祖的腰中,而他是他们众人的共同元首和代表。照样,因一人的顺从,就是因他顺服以至于死,因他为我们而死。许多人,就是一切信的人。将要被立为义,就是被称义、被赦免。
第20节 律法本是外添的,叫过犯显多;只是罪在哪里显多,恩典就更显多了。律法是在过犯和白白恩赐之间插进来的。叫过犯显多,也就是说,律法进来的结果,不是除去罪,而是叫罪增多;这不是律法的目的,却是其结果。然而,罪在哪里显多,恩典就更显多了,不但赦免了亚当加在我们身上的那罪,也赦免了我们自己一切的罪;不但有罪得赦免,也有圣洁灌注进来;不但从死中得释放,也得准进入永生,这生命远比我们因亚当堕落所失去的那生命更高贵、更美善。
第21节 就如罪作王叫人死;照样,恩典也借着公义作王,叫人因我们的主耶稣基督得永生。正如罪曾作王,照样恩典也要作王;在堕落之前,它不能作王,因为在人犯罪以前,人还没有犯过罪。借着公义,以致永生,并借着我们的主耶稣基督。在这里指出了我们一切福分的源头,就是神丰盛而白白的恩典。其功劳的原因,不是人的任何义行,乃是唯独我们主耶稣基督的功劳。其结果或终极,不单是赦免,乃是生命;是神圣的生命,并引向荣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