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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马书 第 13 章 · 约翰·卫斯理

圣经简释 · Explanatory Notes · 原作公版

Romans 13

第1节 在上有权柄的,人人当顺服他,因为没有权柄不是出于神的;凡掌权的都是神所设立的。圣保罗写信给罗马人;他们的城是帝国的都城,所以他详细讲论顺服官长的事:这也同时在事实上成了基督教信仰的一篇公开辩护。人人都当顺服最高掌权者。这劝勉对犹太人尤其必要。单数的“权柄”指最高权威;复数的“掌权者”指那些被赋予这权威的人。人更容易承认前者是出于神,而不容易承认后者。使徒却把这两者都肯定为出于神。一般而言,一切都是神所设立的;就个别而言,每一个也是借着他的护理所许可的。凡掌权的都是神所派定的。也可译作:都在神以下受约束,或在神以下按次序排列;这表明他们是神的代理者或副治理者,因此,他们的权柄实质上既是属神的,就要求我们凭良心顺服。回到“页首”

第2节 所以抗拒掌权的,就是抗拒神的命;抗拒的必自取刑罚。凡抗拒掌权的,就是以社群法律所不许可的方式抗拒权柄。必受定罪,不但出于官长,也出于神。回到“页首”

第3节 作官的原不是叫行善的惧怕,乃是叫作恶的惧怕。你愿意不惧怕掌权的吗?你只要行善,就可得他的称赞。作官的,一般而言,尽管也有某些个别的例外,并不是叫行善的惧怕。他们只叫作恶的惧怕。你愿意不惧怕吗?有一种惧怕是在恶行之前,能拦阻人去作恶;这种惧怕应当始终保留。另有一种惧怕是在恶行之后随之而来;行善的人就脱离了这种惧怕。回到“页首”

第4节 因为他是神的用人,是与你有益的。你若作恶,却当惧怕,因为他不是空空地佩剑;他是神的用人,是伸冤的,刑罚那作恶的。剑,就是处死刑的器具,是神授权他施行的。回到“页首”

第5节 所以你们必须顺服,不但是因为刑罚,也是因为良心。不但因为惧怕忿怒,就是人所施的刑罚;也是因为良心的缘故,就是出于对神的顺服。回到“页首”

第6节 你们纳粮,也为这个缘故,因他们是神的差役,常常特管这事。为这个缘故,就是因为他们是神的用人(官员),为着公众的益处。这事,就是公众的益处。回到“页首”

第7节 凡人所当得的,就给他;当得粮的,给他纳粮;当得税的,给他上税;当惧怕的,惧怕他;当恭敬的,恭敬他。凡人,就是官长。粮,就是加在你们身上或产业上的税。税,就是为输出或输入货物所纳的税。惧怕,就是顺服。恭敬,就是尊崇。这一切都是最高权柄所当得的。回到“页首”

第8节 凡事都不可亏欠人,惟有彼此相爱,要常以为亏欠;因为爱人的,就完全了律法。他从我们对官长的本分转到一般性的本分。彼此相爱,这是一笔永远的债,永远不能充分偿还;但若这事行得正,当尽了这本分,也就尽了其余一切本分。因为爱人的,就是照他所当爱的去爱,就完全了全部律法,就是对邻舍而言的律法。回到“页首”

第9节 像那“不可奸淫,不可杀人,不可偷盗,不可作假见证,不可贪婪”,或有别的诫命,都包在“爱人如己”这一句话之内了。若还有别的,就是更具体的诫命。诫命,就是关于邻舍的诫命;律法中这类诫命很多。都总括在这一句里,所以即使你当时没有想到某一条,但若你心里充满爱,你就会成全它。回到“页首”

第10节 爱是不加害与人的,所以爱就完全了律法。所以爱就完全了律法,因为同样这一种爱,既约束我们不作一切恶,也激励我们去行一切善。回到“页首”

第11节 再者,你们晓得现今就是该趁早睡醒的时候;因为我们得救,现今比初信的时候更近了。并且要这样行,就是在以上所提的一切事上成全爱的律法。晓得这时节,这是充满恩典却又迅速流逝的时节。现今就是该趁早睡醒的时候,这比喻展开得何等优美!今生如夜,复活如昼,福音照在心上就是这白昼的黎明;我们当从睡中醒来,起来,脱去只适合黑暗的夜衣,穿上新的;并且作为士兵,我们当披挂整齐,预备争战,因为我们四围有如此众多的仇敌。当我们领受信心时,白昼就开始破晓,那时睡眠便退去。于是就是起来、披甲、行走、作工的时候,免得睡意再次偷袭我们。最终的救恩、荣耀,现今比我们初信的时候更近了。它不断向前推进,乘着时间最快的翅膀飞驰而来。从此刻到永恒之间所剩下的,与之相比不过片刻。回到“页首”

第13节 行事为人要端正,好像行在白昼。不可荒宴醉酒,不可好色邪荡,不可争竞嫉妒。荒宴,就是奢华而讲究的筵席。回到“页首”

第14节 总要披戴主耶稣基督,不要为肉体安排,去放纵私欲。总要披戴主耶稣基督,这里面包含了我们全部的救恩。这是一个强而美的表达,指与他最亲密的联合,并且穿上他里面所有的恩典。使徒并不是说,要披戴纯洁、节制、和平、仁爱;而是他说“披戴基督”这一句时,就把这一切并千百倍更多的都一并说尽了。不要为肉体安排,就是不要去挑起愚妄的欲望;或者当这些欲望已经被挑起时,不要去满足它们。回到“页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