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节 耶和华啊,谁能寄居你的帐幕?谁能住在你的圣山?谁——谁能在这里这样住在你的教会中,以至于将来在天上永远与你同住?
第2节 就是行为正直、做事公义、心里说实话的人。正直——爱神、事奉神,并且爱邻舍,不单在言语上,乃在诚实上;并且始终如此。做事——以秉公行义为自己的本分,向各人尽其当尽的义务,先向神,后向人。说实话——他对神和人所说的话与所作的承认,都与他内心的思想和意念相一致。
第3节 他不以舌头谗谤人,不恶待朋友,也不随伙毁谤邻里。他——就是那不说邻舍坏话的人。邻舍——也就是任何人。不随伙——不把毁谤放在口中,不挑起,也不传播;或没有充分理由就轻信。
第4节 他眼中藐视匪类,却尊重那敬畏耶和华的人。他发了誓,虽然自己吃亏,也不更改。匪类——不敬虔的人。尊重——他极其看重并爱他们,虽然他们就世上的境况而言卑微,虽然他们在某些次要的观点或做法上可能与他不同。发了誓——指应许性的誓言。吃亏——使自己受损。好比有人郑重起誓,要把某处产业按低于足值的价格卖给人;或要给穷人一笔钱,后来却发现这样做对自己并不方便。不更改——不改变自己的心意,仍然坚定决意履行诺言。
第5节 他不放债取利,不受贿赂以害无辜。行这些事的人,必永不动摇。取利——以违反神律法的方式取利;关于这一点,另见出埃及记 22:25;利未记 25:36-37 等处。贿赂——或为有恶劣案件的人所受的贿赂。动摇——他必在今生与神同住,并且死后永远与主同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