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节 “若有人向耶和华献素祭为供物,就要用细面浇上油,加上乳香。” 素祭——不是“肉祭”,那是古时印刷上的错误,却流传到我们圣经的许多版本中。这种祭有两类:一类是与别的祭同献的,民数记15:4、15:7、15:10已经规定了,并且定明了分量和比例;另一类就是本处所说的,这种祭无论所献之物或数量,都任凭献祭者甘心乐意。此祭的材料是没有生命之物,如面、谷物或饼。这类祭之所以设立,1. 因为这些都是人最必需、最有益处的东西,所以理当用这些事奉神,并承认、赞美祂是这些恩赐的赐予者;2. 是为体恤贫穷人,使他们不至于没有可献给神的供物,并表明神连最卑微的事奉也愿意悦纳,只要是出于真诚的心;3. 这些也是为那要呈献给神的筵席,并为祭司在这些圣职上供职时所需之用,所预备的必需品。要浇上油——这可以表明圣灵的恩典;圣经把这些恩典比作油,并比作受膏,诗篇45:7,约翰一书2:20;而这些恩典是使任何供物得蒙神悦纳所必需的。乳香——显然是指基督的满足与代求,这在以弗所书5:2中被比作馨香之气。
第2节 “带到亚伦子孙作祭司的那里;祭司要从细面中取出自己的一把来,并取些油和所有的乳香,然后把所取的作为记念,烧在坛上,是献与耶和华为馨香的火祭。” 他要取——就是那位他带到其面前、并被派定献这祭的祭司。记念——就是这样被取出来献上的那一部分;这称为记念,或者是,1. 使献祭的人记得:他所带来的全部,以及他所有这一类的一切,都是属神的;献上这一部分,就是承认这一点。或者,2. 使神记念;照人的说法,这就使神记念祂恩慈的圣约,以及祂施恩、悦纳献祭者和其供物的应许。为耶和华馨香之气——我们的属灵祭物也是如此,乃是借着圣洁之爱的火献上的,特别是周济的祭。这样的祭,是神所喜悦的。
第3节 “素祭所剩的要归给亚伦和他的子孙;这是献与耶和华的火祭中为至圣的。” 子孙——给他们吃,利未记6:16。至圣——就是只能由祭司吃,并且只能在圣处、靠近坛的地方吃的。
第4节 “若用炉中烤的物为素祭,就要用调油的无酵细面饼,或是抹油的无酵薄饼。” 炉中——是在圣所中为此用途制作的。
第6节 “要分成块子,浇上油;这是素祭。” 分成块子——因为其中一部分要献给神,一部分要给祭司。
第11节 “凡献给耶和华的素祭都不可有酵;因为你们不可烧一点酵、一点蜜,当作献给耶和华的火祭。” 不可有酵——就是指那甘心献上的祭;因为在别的祭中,酵是可以用的,利未记7:13;23:17。禁止这样做,一部分是要使他们记念自己蒙拯救脱离埃及时,因匆忙不得不把面或生面团,就是这供物的材料,做成无酵的带出来;一部分是表明基督将是怎样的,也表明他们在对神的信心和敬拜上应当怎样,就是纯净无杂,不带任何错误,也不带任何假冒为善、恶意或邪恶;这一切都是酵所表明的。也不可有蜜——或者,1. 因为它在面团中会产生与酵相同的作用,使之发酸、膨胀;或者,2. 是与外邦人的祭相对,因为他们的祭中最常用蜜;或者,3. 是要教导我们,神的敬拜不当受人的幻想和口味支配,乃当受神旨意支配。
第12节 “这些物要献给耶和华作为初熟的供物,只是不可在坛上献为馨香的祭。” 你们可以献——或者说,这两样,即酵或蜜,都可以献。不可烧——乃要留给祭司。
第13节 “凡献为素祭的供物都要用盐调和;在素祭上不可缺了你神圣约的盐;一切的供物都要配盐而献。” 盐——是表明心灵的不朽坏,以及恩典的诚实;在圣经中,这些都用盐来表示,可9:49,西4:6;而凡要向神献上蒙悦纳之祭的人,都必须有这些。或者,这是见证他们在这些敬拜行为中与神所有的交通;因为盐在万国中都是友谊的重要象征,所以称为圣约的盐,或者,1. 因为它表明神与他们所立之约的长久;盐在民数记18:19,历代志下13:5中就是这样表示的。或者,2. 因为这是他们与神立约的一个特别要求;盐在他们一切供物中都是绝对必要的;正如忽略祭物是他们一方违背圣约,忽略祭物中的盐也是如此。
第14节 “若向耶和华献初熟之物为素祭,要献上火烘了的禾穗子,就是轧了的新穗子,当作初熟之物的素祭。” 初熟之物——指你自己甘心乐意献上的;因为还有别类的初熟之物,而且有好几种,都是神所规定的,并且它们的时间、品质和分量也都由神指定了。
第16节 “祭司要把其中作为记念的,就是一些轧了的谷粒和一些油,并所有的乳香,都焚烧,是向耶和华献的火祭。” 火祭——火表明我们在一切宗教事奉中都当有的灵里火热。圣洁的爱就是那火;我们一切的供物都必须借此献上,否则在神面前就不是馨香之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