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节 耶和华从会幕中呼叫摩西,对他说, 说:摩西当时站在外面,出埃及记40:35,等候神的呼召。会幕,就是从会幕中的施恩座那里发声。
第2节 “你晓谕以色列人说:你们中间若有人献供物给耶和华,要从牛群羊群中献牲畜为供物。”这里规定了各样不同的祭:有些是为承认神所赐下、或所求得的怜悯;有些是为人的罪向神作补偿;还有些纯粹是敬虔的操练。之所以有这么多种类,一方面是顾念犹太人如孩童般的光景;他们因列国的风俗以及自己天然的倾向,极其迷恋外在的礼仪和规条,因此神使他们在事奉中这类事务有充分的操练,从而保守他们不至于受试探去拜偶像;另一方面,也是为表明基督这真正祭物的各样完全、他之死所带来的多种益处,以及人对造物主和救赎主所当尽的各样本分;这一切若只借一种祭,便不能如此充分地表达出来。羊群,就是羊;虽然希伯来字也包含绵羊和山羊。神拣选这些牲畜作祭物,或是:1. 为反对埃及人的偶像崇拜,以色列人中有许多人曾习于此,并且仍有再度转向那里的危险;这些牲畜被频繁宰杀,就能使那样愚昧的神明受藐视。或是:2. 因为这些最适合作为基督和真基督徒的表征,因为它们温柔、无害、忍耐,并且对人有益。或是:3. 因为它们是最好的、最有价值的牲畜,理当用来事奉神;并且当神要求时,我们也应当乐意舍弃。或是:4. 因为它们最为常见,使人在需要献祭、或神要求时,不致缺少祭物。
第3节 “他的供物若以牛为燔祭,就要献一只没有残疾的公牛;可以在会幕门口献上,为要在耶和华面前蒙悦纳。”燔祭,严格说来,就是除了皮以外,全然焚烧的祭;因为每一种祭都要烧,只是烧得多少不同。这些祭表明那以祭牲代替之人,整个人都当全然献上、归于神的事奉;也表明若神严厉待他,整个人原该被完全毁灭;并指引我们当一心一意地事奉主,并且乐意向神献上甚至那种自己毫无分、毫无益处的祭或服事。公的,因为它比母的更完全,玛拉基书1:14,也更真实地预表基督。没有残疾,为表明:1. 服事神当献上各样中最好的;2. 这些祭所代表的人,当追求心灵和生活上的完全,而基督徒终有一日也必达到这一点,以弗所书5:27;3. 基督无玷污、完全的圣洁。
甘心献上,照这种译法,这里所说的只是甘心祭,或不是神按常例所规定必须献上的,而是出于个人自愿敬虔所献的祭,或为祈求某样怜悯,或为感谢所领受的某样福分。但若把这里的条例只限于甘心祭,似乎并不恰当,因为别的祭也要遵守这些规则。会幕门口,就是院子里靠近门的地方,坛在那里,利未记1:5;因为祭牲要在那里宰杀,百姓也可以在那里观看所献的祭物。这也进一步表明,人无论要进入属地的会幕,就是教会,还是进入属天荣耀的会幕,都不能不借着基督;他就是门,约翰福音10:7;约翰福音10:9,惟独藉着他,我们才得以亲近神。
第4节 “他要按手在燔祭牲的头上,燔祭便蒙悦纳,为他赎罪。”他要按手,就是双手,利未记8:14;利未记8:18;以及利未记16:21。借此表明:1. 他甘心把祭牲交给主;2. 他判断自己原配受这祭牲替他所受的死,并且他把自己的罪归在这祭牲身上,仰望那位神要把我们众人罪孽都归在他身上的主,以赛亚书53:6;并且连同这祭牲,他也把自己甘心献给神。为他赎罪,是在圣礼意义上说的;即借此引导他的信心和思想,归向那将来要为他献上的真正赎罪祭。虽然燔祭通常是作为感恩而献,但有时也为赎罪而献,就是为一般的罪,如约伯记1:5所见;至于具体的罪,则另有专门的祭。
第5节 “他要在耶和华面前宰公牛;亚伦子孙作祭司的,要奉上血,把血洒在会幕门口坛的周围。”他,就是:1. 献祭的人;说他这样做,乃是借着祭司而行,因为人常被说成做了那叫别人去做的事,正如约翰福音4:1-2。或是:2. 祭司,如下文所说;也可能是利未人,因为这是他们的职分。洒血,这是大量地洒;借此表明:1. 献祭的人原该这样流血;2. 基督的血将为罪人流出,而这乃是他们与神和好、并蒙他悦纳的惟一途径。
第6节 “那人要剥去燔祭牲的皮,把燔祭牲切成块子。”块子,就是头、脂油、内脏和腿,利未记1:8-9。
第7节 “祭司亚伦的子孙,要把火放在坛上,把柴摆在火上。”把火放上,或作整理火,就是把火吹旺,归拢整齐,使其适合当前的工作。因为那里所用、并且许可使用的火,是从天上降下来的,利未记9:24,并且必须谨慎保守;凡别样的火都被禁止,利未记10:1等。
第8节 “亚伦子孙作祭司的,要把肉块和头并脂油摆在坛上火的柴上。”脂油,就是把所有脂油从肉中分开,并堆放在一起,好使火焰更旺,更快烧尽祭牲其余部分。
第9节 “但燔祭的脏腑与腿,要用水洗;祭司就要把一切全烧在坛上,当作燔祭,献与耶和华为馨香的火祭。”但脏腑要洗,为表明里面,就是心,以及腿,就是行为与道路,都当有普遍而完全的洁净;这在基督里是真实的,也当在一切基督徒里面如此。他所洗的不仅是这里提到的部分,也包括其余各处,就是躯干和肩膀。馨香之气,就其本身并非如此,因为它反而会发出臭气;但因它预表基督将自己献给神,成为馨香之气。
第11节 “要把羊宰于坛的北边,在耶和华面前;亚伦子孙作祭司的,要把羊血洒在坛的周围。”北边,这一类及其他几种祭物,都是在这里宰杀的,利未记6:25;利未记7:2;因为这里似乎是最宽敞、最方便作这工的地方,坛大概靠近建筑东端的中部,而入口则在南边。此外,这也可能预指基督受死的地方,较广泛地说是在耶路撒冷,那城位于北方之侧,诗篇48:2;更具体地说是在各各他山,就是耶路撒冷西北边。
第14节 “人奉给耶和华的供物,若以鸟为燔祭,就要献斑鸠或是雏鸽为供物。”斑鸠,这些鸟是为贫穷、不能献更好祭物的人所设立的。这些鸟之所以比别的鸟更蒙拣选,一方面因为容易得到,另一方面因为它们很适合作为基督贞洁、温柔、柔和的表征,而这些正是这类鸟所显著的特性。鸽子必须是幼小的,因为那时最好;但斑鸠长成后反而更好,所以并不限定其年龄。
第15节 “祭司要把鸟拿到坛前,揪下头来,把鸟烧在坛上;鸟的血要流在坛的旁边。”它的头,就是从身体其余部分分开;这一点很清楚,因为头要单独焚烧,身体则在后面处理,利未记1:17。至于利未记5:8说“要从颈项上揪下头来,只是不可把鸟撕断”,那不是指这里的燔祭,而是指赎罪祭。
第16节 “又要把鸟的嗉子和脏物除掉,丢在坛的东边倒灰的地方。”和其中的羽毛,或作连同其中的粪秽污物,就是嗉子和肠子里所装的污秽。东边,就是会幕的东边。污秽之物丢在那里,因为这是离至圣所最远的地方;至圣所在西边。这是要教导我们,污秽之物和污秽之人都不可擅自亲近神,反而应当从他面前被赶逐。倒灰的地方,就是灰落下堆积之处,后来再从那里搬到营外。
第17节 “要拿着鸟的两个翅膀把鸟撕开,只是不可撕断;祭司要在坛上、在火上的柴上焚烧;这是燔祭,是献与耶和华为馨香的火祭。”他要把鸟沿着全长剖开,却不可使这一边与那一边分离。献与主为馨香之气。然而说到底,尽心爱神,并爱人如己,胜过一切燔祭和祭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