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节 耶和华对摩西说,这是从因摸了或吃了外在之物而沾染的不洁,现今他转而论到那由我们自身而生的不洁。
第2节 “你晓谕以色列人说:若有妇人怀孕生男孩,她就不洁净七天,像在月经污秽的日子不洁净一样。” 七天——并不是因为受孕或生产本身有什么污秽,乃是为表明人的本性从出生、甚至从受孕起,就有普遍而深重的污秽。七天或约略如此长的时间,自然会在多数妇人身上进行洁净的排泄。她的疾患——就是她每月的经期不适。这也表明这与那情形不仅在时间上相同(利未记15:19),并且在不洁净的程度上也相同。
第4节 “妇人在产血不洁之中,要家居三十三天;一切圣物都不可摸,也不可进入圣所,直等洁净的日子满了。” 在她洁净的血中——即在她污秽而被分别出来的状态中;因为“血”或“流血”一词,在这里和别处都可表示罪责,也可表示不洁。之所以称为她洁净的血,是因为借着那血逐渐被排出、得以洁净。不可摸圣物——她不可吃她自己或她丈夫所献平安祭中的任何部分,而在别的时候她原可以吃;若她是祭司的妻子,她也不可吃十分之一、初熟之物,或那些圣肉中的分,这些原是她平时可以和丈夫一同吃的。
第5节 “她若生女孩,就不洁净两个七天,像污秽的时候一样;要在产血不洁之中,家居六十六天。” 六十六天——这两方面的时间都比前者加倍,与其说是出于自然原因,不如说是为使割礼这圣礼得尊荣;因为割礼施行在男孩身上,就使那污秽比原本更早止息。
第6节 “满了洁净的日子,无论是为儿子,为女儿,她要把一岁的羊羔为燔祭,一只雏鸽,或是一只斑鸠为赎罪祭,带到会幕门口交给祭司。” 为儿子或为女儿——即为生男孩或生女孩;但这洁净礼是为她自己,以下几节可见。赎罪祭——因为她礼仪上的不洁,这需要礼仪上的赎罪。
第8节 “她的力量若不够献一只羊羔,她就要取两只斑鸠,或是两只雏鸽,一只为燔祭,一只为赎罪祭。祭司要为她赎罪,她就洁净了。” 这条律法在道德上的要求,是叫那些在生产中蒙神施恩的妇人,满怀感谢承认主向她们所施的恩惠,承认自己原是不配得这恩典的,并且继续存着信心、爱心、圣洁和谨守而活;这才是最好的洁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