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节 亚伦的儿子拿答、亚比户各拿自己的香炉,盛上火,加上香,在耶和华面前献上凡火,是耶和华没有吩咐他们的。 凡火:这样称呼,是因为这火不是照理应当从坛上取来,而是从普通的火中取来的。在耶和华面前:指在香坛上。没有吩咐他们:这里“不吩咐”可以视为“禁止”,正如耶利米书32:35所说。如今,这事既然已经被含蓄地禁止了,见利未记6:12;特别是当神亲自为那段经文作出解释,借着从天降火表明他在那里所说的是哪一种火;所以更有可能这事曾被明令禁止,虽然这里没有提到,而其实也没有必要提到。
第2节 就有火从耶和华那里出来,把他们烧灭,他们就死在耶和华面前。 从耶和华那里:从天上来,或者更准确地说,从圣所出来。烧灭他们:指夺去了他们的性命;因为他们的身体和衣服并没有被烧尽。正如刀剑也说成“吞灭”人一样,见撒母耳记下2:26。照样,闪电也常常击杀人,却并不损坏他们的衣服。
第3节 那时摩西对亚伦说:“这就是耶和华所说:‘我在亲近我的人中要显为圣;在众民面前,我要得荣耀。’”亚伦就默默不言。 耶和华所说:虽然这些话没有记载在圣经里;圣经中所记的往往只是论述的大意,但这些话很可能是摩西奉神的名说出来的。无论如何,其中的意思在许多经文中都能见到。我要显为圣:这可以指,1. 他们的本分是尊神为圣,以合乎他们所事奉之圣洁之神的态度,谨慎、敬畏、警醒地行事;由此神让他们自己看出这次审判的公义。或,2. 神定意使自己显为圣,借着严厉而不偏待人的刑罚,显明他是圣洁公义的神,无论犯罪的人与他有多近。在亲近我的人中:就是那些亲近我、亲近我所居住之处、得以进入圣所而别人被挡在外的人。这是对祭司的描述。我要得荣耀:他们既然公开而且严重地犯罪,我也必以公开而具有警戒性的方式维护我的尊荣,使众人都学会借着严谨遵行我的律法,将我圣洁当得的荣耀归给我。亚伦就默默不言:这是承认神的公义,并顺服于此。他没有发怨言,也没有回嘴顶撞神。
第4节 摩西召了亚伦叔父乌薛的儿子米沙利、以利撒反来,对他们说:“上前来,把你们的弟兄从圣所前抬到营外去。” 摩西召了米沙利:因为亚伦和他的儿子们正忙于圣职的事奉,不可因办理丧事而离开。弟兄:即亲属;这个词常常是这样用的。到营外去:犹太人的埋葬处在那里,免得活人因死尸的不洁气味受扰,也免得因摸着坟墓而沾染污秽。
第5节 于是二人上前来,把他们穿着袍子抬到营外,是照摩西所吩咐的。 穿着袍子:就是穿着他们供职时所穿的圣衣;这样做,可能是,1. 表明虽然他们如今有过失,仍当给他们应有的尊重;并且说明神在审判中仍记念怜悯,取去他们的性命,却保全他们的灵魂。或,2. 因为那些圣衣既因他们的罪,也因触摸他们的尸体而被玷污,神就不愿再将其用于自己的事奉。
第6节 摩西对亚伦和他儿子以利亚撒、以他玛说:“不可蓬头散发,也不可撕裂衣裳,免得你们死亡,又免得忿怒临到全会众;只要你们的弟兄,以色列全家,为耶和华所降的火哀哭。” 不可蓬头散发:即不要表现出你们的悲伤;不要为他们举哀;一方面,免得你们看起来是在替你们的弟兄辩护,并暗中指神太严厉;另一方面,也免得你们因此从当前的事奉中分心,或受到搅扰,因为神要人欢欢喜喜地事奉他。为这火哀哭:与其说是出于对他们的同情,不如说是因神显出忿怒的记号而忧伤。
第7节 你们也不可出会幕的门,恐怕你们死亡,因为耶和华的膏油在你们身上。”他们就照摩西的话行了。 不可出会幕:就是不要离开他们当时所在之处,因为这事发生在他们承接圣职的七天之内。耶和华的膏油在你们身上:你们是特别分别出来归给神事奉的人,因此理当把这事奉看得高过一切丧礼。
第9节 “你和你儿子进会幕的时候,清酒、浓酒都不可喝,免得你们死亡;这要作你们世世代代永远的定例。” 不可喝酒:拿答和亚比户所犯的罪,很可能正是由此而起。即便不是,醉酒本身也是极其可憎的罪,尤其对作执事的人来说更是如此,尤其是在办理圣事的时候;因此神认为应当预先杜绝一切诱因。因此,那模仿神的魔鬼,也要求他那些假神崇拜中的祭司这样禁酒。
第10节 使你们可以将圣的、俗的,洁净的、不洁净的,分别出来。 圣的、俗的:指人与物;而拿答和亚比户正没有这样分别。
第11节 又使你们可以将耶和华借摩西晓谕以色列人的一切律例教训他们。” 可以教训他们:而醉酒的人是极不适合做这事的。
第12节 摩西晓谕亚伦和他剩下的儿子以利亚撒、以他玛说:“你们献给耶和华火祭所剩的素祭,要在坛旁不带酵而吃,因为这是至圣的。” 要吃:摩西重申这条命令,一方面是怕他们因忧伤而忽略神所规定他们当吃的食物;而这种禁食既会表示他们的悲伤,而那是神已禁止的,也会构成对神诫命新的违犯;另一方面,是要鼓励他们继续他们的圣职事奉,不要灰心,好像神不再悦纳他们或他们的祭物似的。
第13节 “你们要在圣处吃,因为在献给耶和华的火祭中,这是你的分和你儿子的分;所吩咐我的本是这样。” 在圣处:就是在院中,在燔祭坛旁边。
第14节 “所摇的胸、所举的腿,你和你的儿女都要同吃;要吃在洁净处,因为这些是从以色列人平安祭中给你和你儿子的分。” 在洁净处:就是在你们任何住处,或营中任何保持洁净、没有礼仪性污秽的地方。也就是女人和男人都可以到的地方;因为祭司的女儿,若是处女,或寡妇,或被休的,也可以和他的儿子一样吃这些,见利未记22:11-13。
第16节 当下摩西急切地寻找赎罪祭的公山羊,谁知已经焚烧了,便向亚伦剩下的儿子以利亚撒、以他玛发怒,说: 向以利亚撒发怒:他这时放过了亚伦,因为亚伦正被忧伤压倒;并且因为当着儿子责备他,可能会使他受到轻看。但他知道,虽然责备是对他们说的,也同样关系到亚伦。剩下的活着的:因此他们更应当受警戒。
第17节 “这赎罪祭既是至圣的,主又给了你们,为要你们担当会众的罪孽,在耶和华面前为他们赎罪,你们为何没有在圣所里吃呢?” 神给了你们:作为你们事奉的报偿;借着这事奉,你们献上那些祭物,以此除罪、担当并除去他们的罪。借着这些祭,神因基督与那些悔改而有信心的献祭者和好。
第18节 “看哪,这祭牲的血并没有拿进圣所里去,你们本当照我所吩咐的,在圣所里吃这祭肉。” 血并没有拿进去:因为亚伦那时还没有被准进入圣所,那里本该送入这血;要等到他先借着那些要在院里献上的祭把道路预备好了,才能进去。
第19节 亚伦对摩西说:“今天他们在耶和华面前献上赎罪祭和燔祭,我又遇见这样的事;我今天若吃了赎罪祭,耶和华岂能看为美呢?” 他们献上了:他们已经完成了事情的实质,虽然在这一细节上出了错。这样的事:我既因忧伤压伤,若有失误,也不足为怪,也不是不可赦免的。岂能看为美:因为这祭不是要人在忧伤中吃,乃是要人在欢喜和感谢中吃。
第20节 摩西听见这话,便以为美。 他就满意于亚伦的回答。显然,亚伦是真诚地以讨神喜悦为目标;凡这样行的人,都会发现神并不严苛地追究他们所做错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