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士师记 第 17 章 · 约翰·卫斯理

圣经简释 · Explanatory Notes · 原作公版

Judges 17

士师记 17:1 以法莲山地有一个人,名叫米迦。 有一个人,名叫米迦。这里和以下各章所记的事,并不是按它们被排列的次序发生的,而是早得多,甚至就在那些比约书亚活得更久的长老死后不久;这一点显然可见,因为那时祭司是以利亚撒的儿子非尼哈,见士师记 20:28。若这些事是发生在参孙死后,那么非尼哈那时就必约有三百五十岁了。

士师记 17:2 他对母亲说:“你那一千一百舍客勒银子被人拿去,你因此咒诅,并且告诉了我。看哪,这银子在我这里,是我拿去了。”他母亲说:“我儿啊,愿耶和华赐福与你!” 你因此咒诅。就是你咒诅那拿去银子的人。我拿去了。我因惧怕你的咒诅,才承认我的过犯,并求你赦免。愿耶和华赐福与你。我甘心情愿地求神除去那咒诅,并以祝福代替。你既这样诚实地归还了银子,就可脱离我的咒诅。

士师记 17:3 米迦就把这一千一百舍客勒银子还他母亲。他母亲说:“我分出这银子来献给耶和华,好为我儿子做一个雕刻的像和一个铸成的像;现在我还是交给你。” 耶和华。希伯来文是“Jehovah”,即神那不可通用的名。由此可见,她和她儿子并不是想离弃真神;这一点也可从米迦后来得了一个按主所设立的祭司就欢喜看出来。他们只是想借着偶像来敬拜神;以色列人在出埃及记 32:1 等处以及后来耶罗波安所设计的,也是如此。为我儿子。就是为你自己和你一家得益处,使你们不必常常往示罗去敬拜,而可以在家中行这事。交给你。就是交给你照我所说的去处置。

士师记 17:4 米迦将银子还他母亲,他母亲将二百舍客勒银子交给银匠,雕刻一个像,铸成一个像,安置在米迦的屋内。 还他母亲。虽然他母亲准他留着这银子,但他仍坚持要还给她,好让她随意处置。二百舍客勒。其余九百舍客勒大概留作以弗得或家中的神像,或用于这敬拜有关的别的事。

士师记 17:5 这米迦有了神堂,又制造以弗得和家中的神像,分派他一个儿子作祭司。 神堂。就是一所照这种方式分别出来事奉神的屋子。家中的神像。就是一类如此称呼的像。他一个儿子。因为当时教会败坏,利未人忽略了他们职分的操练,所以百姓也忽略他们,另有人取代他们的职任。

士师记 17:6 那时以色列中没有王,各人任意而行。 没有王。就是没有士师来治理并约束他们。“王”一词在这里广义地指最高执政者。神在看为合宜的时候兴起士师统治并拯救百姓;在别的时候,因他们的罪,神就任凭他们没有士师;这里正是这样的时期。因此他们陷入拜偶像的罪中,而士师通常能拦阻他们不至于如此;这从本书那庄严且屡次重复的话可以看出:某位士师死后,百姓就离弃主,转向偶像。任意而行。就是不求神所喜悦的,只求最合自己心意的。

士师记 17:7 犹大的伯利恒有一个少年人,是犹大家族中的利未人;他在那里寄居。 犹大的伯利恒。这里这样称呼,正如马太福音 2:1马太福音 2:5 那样,为要与西布伦的伯利恒分别出来。他生长在那里。犹大家族中的。就是属于犹大支派;不是按出生说,因为他是利未人;乃是按居住和供职说。因为利未人分散在各支派中,这人的住处恰好落在犹大支派。寄居。圣经这样说,是因为那里并不是他正式的住处,那也不是一座利未城。

士师记 17:8 这人离开犹大的伯利恒城,要找一个可住的地方。行路的时候,到了以法莲山地,走到米迦的家。 要找一个可住的地方。就是为寻找事奉的职位和生计;因为作他们供养来源的十分之一和供物,没有被送到神的殿中,利未人和祭司就陷入贫乏之中。

士师记 17:10 米迦对他说:“你可以住在我这里,我以你为父,为祭司;我每年给你十舍客勒银子,一套衣服和度日的食物。”利未人就进了他的家。 为父。就是作祭司,属灵的父,教师,或训导者。他假意向他表示尊敬和顺服;工价不足的部分,就用称号来补足。

士师记 17:11 利未人情愿与那人同住;那少年人看这人如同自己的儿子一样。 情愿。因为他也感染了当时普遍的迷信和偶像崇拜。自己的儿子。就是受到同等程度的恩待和爱护。

士师记 17:12 米迦分派这利未人作祭司;这少年人就作他的祭司,住在米迦的家里。 分派。就是立他作祭司;因为米迦知道利未人和普通百姓一样,都被排除在祭司职分之外,所以他以为这种分别为圣是必要的。这少年人。就是代替他先前所分派的儿子;现在看来,他不许儿子继续行那职分,而把这职分完全交给利未人,因为利未人与此职分更为相近。

士师记 17:13 米迦说:“现在我知道耶和华必赐福与我,因我有一个利未人作祭司。” 必赐福与我。就是我确信神必赐福给我。他的判断竟如此昏暗,又如此偏私,以致以为一个正确的附带条件,就足以补偿他一切实质性的错误:就是违背神明明的命令制造并敬拜偶像,在神所禁止的地方敬拜神,又使用不合法设立的祭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