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节 我的弟兄们,你们信奉我们荣耀的主耶稣基督,便不可按着外貌待人。我的弟兄们——“弟兄们”这名称所暗示的基督徒彼此平等,正是这劝勉的根据。不要按着外貌持守对我们共同之主、荣耀之主的信心——凡信他的人都有分于这荣耀。按着外貌——就是不要只因人富足就尊重他,也不要只因人贫穷就轻看他。
第2节 若有一个人戴着金戒指,穿着华美衣服,进你们的会堂去;又有一个穷人,穿着肮脏衣服也进去。戴着金戒指——那时这还不像如今这样普遍。
第3节 你们就看重那穿华美衣服的人,对他说:“请坐在这好位上”;又对那穷人说:“你站在那里”,或“坐在我脚凳下边。”你们看重他——就是偏待他。
第4节 这岂不是你们偏心待人,用恶意断定人吗?你们岂不是分辨不清——到底穷人和富人哪一个更当受尊重;反倒成了凭恶念判断人的审判官——你们推理错误,因此判断也错误;因为华美的衣服并不能证明穿它的人有价值。
第5节 我亲爱的弟兄们,请听,神岂不是拣选了世上的贫穷人,叫他们在信上富足,并承受他所应许给那些爱他之人的国吗?请听——好像他说,你们这样判断的人且慢,请想一想。难道这推定不更该偏向穷人吗?神岂不是拣选了贫穷的人——就是说,神所拣选的人,按一般而言,不正是在今世贫穷的吗?然而他们在信上富足,并且承受那国——因此他们乃是人中最尊贵的;神既这样尊重他们,你们岂不也当尊重他们吗?
第6节 你们反倒羞辱贫穷人。那富足人岂不是欺压你们,拉你们到公堂去吗?富足人岂不是常常欺压你们——借着公开的强暴;常常拉你们去——假借法律的名义。
第7节 他们不是亵渎你们所敬奉的尊名吗?他们不是亵渎那尊名——就是神和基督的名吗?使徒主要是指富有的外邦人说的;但那些挂名的基督徒,难道比他们好多少吗?
第8节 经上记着说:“要爱人如己。”你们若全守这至尊的律法,才是好的。你们若全守这至尊的律法——就是大君王那至高的律法,也就是爱;并且是爱每一个人,穷人和富人都一样,你们才是好的。利未记 19:18。
第9节 但你们若按外貌待人,便是犯罪,被律法定为犯法的。被定罪——正是被这律法本身定罪。出埃及记 23:3。
第10节 因为凡遵守全律法的,只在一条上跌倒,他就是犯了众条。无论谁遵守全律法,只在一条上失足,他就是犯了众条——在定罪之下,他和那在每一条上都犯了的人一样有罪。
第11节 原来那说“不可奸淫”的,也说“不可杀人”;你就是不奸淫,却杀人,仍是成了犯律法的。因为设立每一条诫命的,乃是同一位权威者。
第12节 你们既然要按使人自由的律法受审判,就该照这律法说话行事。你们说话行事——在一切事上都当如此。既然将要受审判——且是不按外貌受审判。按那使人自由的律法——就是福音,就是普世之爱的律法,惟有这才是完全的自由。恶人若在言语行为上违犯这律法,就必因此被定罪;义人若照此顺服而行,也必按其行为得赏赐。
第13节 因为那不怜悯人的,也要受无怜悯的审判;怜悯原是向审判夸胜。那一日,不施怜悯的人——尤其是不怜悯贫穷弟兄的人——必要受不蒙怜悯的审判。但神向信徒所施的怜悯,与他们所施给人的怜悯相呼应,到那时就要向审判夸胜。
第14节 我的弟兄们,若有人说自己有信心,却没有行为,有什么益处呢?这信心能救他吗?从雅各书 1:22 起,使徒一直在强调基督徒的实行。现在他把这教训应用在那些以信心为借口而忽略实行的人身上。保罗曾教导说:“人称义是因着信,不在乎遵行律法。”有些人已经开始曲解这话,自取灭亡。所以雅各特意重复保罗所用过的同样语句、见证和例证(雅各书 2:21;2:23;2:25;罗马书 4:3;希伯来书 11:17;11:31),不是要驳倒保罗的教义,而是要驳倒那些滥用这教义之人的错误。因此,使徒之间并无矛盾:他们都传讲神的真理,只是方式不同,因为他们面对的是不同的人。另一个场合中,雅各自己也曾为信心申辩,使徒行传 15:13-21;而保罗自己也极力为行为辩护,尤其是在他后期的书信中。本节是下文的总纲。
“有什么益处呢?”在雅各书 2:15-17 详加发挥;“若有人说”,见雅各书 2:18-19;“这信心能救他吗?”见雅各书 2:20。这里不是说“若他有信心”,而是说“若他说自己有信心”。所以,这里所指的是那真实、活泼的信心;但在论证的其他部分,使徒所说的是死的、想象出来的信心。因此,他并不是教导说真实的信心可以没有行为而存在,乃是说它不能没有行为而存在;他也不是把信心和行为对立起来,而是把那空洞的“信心”之名与那借着爱心运行的真实信心对立起来。那“没有行为”的信心,能救他吗?不能,正如它不能使邻舍得益处一样。
第17节 这样,信心若没有行为就是死的。照样,那没有行为的信心,不过是死的、空洞的观念;对于持有它的人,所带来的益处并不比对赤身露体的人说“穿暖和点”所带来的益处更多。
第18节 必有人说:“你有信心,我有行为;你将你没有行为的信心指给我看,我便借着我的行为,将我的信心指给你看。”但有人——就是判断更准确的人——会对这样的空谈者说:你若能,就把你没有行为的信心指给我看。
第19节 你信神只有一位,你信的不错;鬼魔也信,却是战惊。你信神只有一位——这一点我承认;但这只证明你的信心和鬼魔的一样。不但如此,他们不但信,并且战惊——因为他们可怕地预期永远的刑罚。这样的信心,离称义和救恩何其远;它丝毫不能使拥有它的人得救。
第20节 虚浮的人哪,你愿意知道没有行为的信心是死的吗?你愿意知道——其实你并不愿意;你倒巴不得对此一无所知。虚浮的人哪——里面毫无良善。那没有行为的信心是死的——因此严格说来,它根本不配称为信心,正如死尸不能称为人一样。
第21节 我们的祖宗亚伯拉罕把他儿子以撒献在坛上,岂不是因行为称义吗?亚伯拉罕不是因行为称义吗——保罗说他是因信称义,罗马书 4:2 等;然而雅各并不与他矛盾,因为他们所说的并不是同一种称义。保罗说的是亚伯拉罕在以撒出生许多年前所得的称义,创世记 15:6。雅各说的,则是他把以撒献在坛上之后才得到的称义。所以,就保罗的意义说,他是因信称义——就是被算为义——且这在行为之前;就雅各的意义说,他是因行为称义——就是被作成义——且这在信心之后。这样,雅各所说因行为称义,乃是保罗所说因信称义所结的果子。
第22节 可见信心是与他的行为并行,而且信心因着行为才得成全。你看见信心——因为亚伯拉罕因着信献上以撒,希伯来书 11:17。是与他的行为同工——因此,信心有一种能力和作用,行为有另一种;而信心的能力和作用先于行为,也与行为一同运行。行为并不给信心生命,乃是信心生出行为,并且借着行为得以成全。并且信心因着行为才得成全——雅各在这里确定了他使用“称义”一词的意义,因此他的论断与保罗之间再没有任何矛盾的影子。亚伯拉罕从那次献祭回来时,信心已经被成全,并且在神面前蒙了更大的恩宠。信心的存在并不是从行为而来(因为它先于行为),但它的成全却是如此。那生出行为的信心之活力,随后就借着这些行为被激发并增强;正如身体天然的热力生出动作,而那动作反过来又激发并增强那热力。见约翰一书 3:22。
第23节 这就应验经上所说:“亚伯拉罕信神,这就算为他的义。”他又得称为神的朋友。并且这经——后来才写下来的——就在这里显著地得了应验:“亚伯拉罕信神,这就算为他的义。”这话有两次应验:一次是在亚伯拉罕初次相信的时候,另一次是在他献上以撒的时候。保罗说的是前一次应验;雅各说的是后一次。并且他又得称为神的朋友——这称呼既出于他的后裔,历代志下 20:7;也出于神自己,以赛亚书 41:8。可见他凭着信心所行的行为,是何等蒙神喜悦。创世记 15:6。
第24节 这样看来,人称义是因着行为,不是单因着信。可见人称义是因着行为,不是单因着信——而保罗另一方面宣告说:“人称义是因着信,不在乎行为。”罗马书 3:28。然而,使徒之间并无矛盾,因为:1. 他们所说的不是同一种信心:保罗说的是活的信心;雅各在这里说的是死的信心。2. 他们所说的也不是同一种行为:保罗说的是信心以前的行为;雅各说的是信心以后的行为。
第25节 妓女喇合接待使者,又放他们从别的路上出去,不也是一样因行为称义吗?在提到犹太人的祖宗亚伯拉罕之后,使徒又举喇合为例。她是一个女人,也是外邦中的罪人;这是要表明,在各国各族、男女之中,真实的信心都会生出行为,并且借着行为得以成全;也就是说,这是借着神在信徒里面运行的恩典,使他借着行为显明自己的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