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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世记 第 9 章 · 约翰·卫斯理

圣经简释 · Explanatory Notes · 原作公版

Genesis 9

第1节 神赐福给挪亚和他的儿子,对他们说:“你们要生养众多,遍满了地。” 神赐福给挪亚和他的儿子,就是向他们保证他向他们所存的美意,以及他施恩待他们的心意。起初的祝福在这里被重新申明:“你们要生养众多,遍满了地”,并且在创世记9:7又重复一次;因为人类的族类仿佛要重新开始。借着这祝福,人类要在地上繁衍并延续;因此过不多时,地上一切可居住之处都要或多或少有人居住。虽然一代过去,另一代还要来到,于是人类族类的河流便不断有新的接续,与时间的洪流并行,直到二者都被永恒的海洋吞没。

第2节 凡地上的走兽和空中的飞鸟,都必惊恐、惧怕你们;连地上一切的昆虫,并海里一切的鱼,都交付你们的手。 他把治理低等受造物的权柄赐给他们。他赐给他们:1. 对这些受造物的权利;“都交付你们的手”,就是为着你们的使用和益处。2. 对它们的统治权;若没有这统治权,那权利也无多大用处。“凡地上的走兽,都必惊恐、惧怕你们”——这使先前的赐予(创世记1:28)重新生效,只是有这一点不同:无罪的人是凭爱治理,堕落的人是凭惧怕治理。直到如今,我们仍从这事得益处:1. 那些于我们有益的受造物被驯服了,我们照它们所能的,或用它们服事,或取它们作食物,或二者兼而有之。2. 那些会伤害我们的受造物也被约束;因此,虽然人有时会被其中一些伤害,但它们并不联合起来背叛人类。

第3节 凡活着的动物,都可以作你们的食物;这一切我都赐给你们,如同菜蔬一样。 “凡活着的动物,都可以作你们的食物”——到这时为止,人只限于吃地里的出产,就是果子、菜蔬、根类,以及各样谷物和奶;起初的赐予是这样说的(创世记1:29)。但洪水或许冲去了地里的许多精华,使其出产不那么可口,也不那么滋养,因此神如今扩大了赐予,准许人吃肉,这也许是人直到此时自己都未曾想到的。这个许可中的训令和限制,同样是慈爱和恩惠的,也显明神向人所存的美意。犹太教师常常提到挪亚七条诫命,或说挪亚子孙的七条诫命,他们说这是万国都当遵守的,因此在这里列出也无不可。第一,禁止拜偶像。第二,禁止亵渎,并要求称颂神的名。第三,禁止杀人。第四,禁止乱伦和一切污秽。第五,禁止偷窃和抢夺。第六,要求施行公正审判。第七,禁止吃带着生命的肉。犹太人要求“门徒”遵守这些。但这里所给的诫命,都与人的生命有关。人不可吃那不健康、有害身体的食物,以致损害自己的生命。

第4节 惟独肉带着血,那就是它的生命,你们不可吃。 “惟独肉带着血,那就是它的生命,你们不可吃”——血为人的生命赎罪(利未记17:11)。祭牲的生命被接纳,用以代替罪人的生命。血不可被看作平常之物,乃必须倾倒在主面前(撒母耳记下23:16)。亨利先生竟有一种奇怪的见解,说这不过是禁止吃肉。这对经文本身有如此明显的曲解,以至于只需提起,便足够驳斥。

第5节 流你们血、害你们命的,无论是兽是人,我必讨他的罪,就是向各人的弟兄也是如此;我必讨人的命。 “流你们血、害你们命的,我必讨他的罪”——我们自己的生命并非完全属于自己,以致可以随己意弃绝它们;生命乃是属神的,我们必须按他的旨意交还给他。若我们以任何方式催促自己的死亡,就要向神交账。是的,“就是向一切走兽,我必讨它的罪”——这是要显明神何等珍视人的生命,所以凡杀人的兽,他也必叫它被处死。摩西的律法证实了这一点(出埃及记21:28),如今若仍遵行,也并非不妥。“就是向各人的弟兄,我必讨人的命”——我要向凶手追讨被害者的血。当神向那不义夺去别人生命的人追讨人的生命时,他无法把那生命归还,因此必须以自己的生命偿还,这是唯一剩下的补偿方式。

第6节 凡流人血的,他的血也必被人所流,因为神造人,是照自己的形像造的。 “凡流人血的”——无论是出于一时激怒,还是蓄意预谋(因为暴怒如同恶意一样,都是心里的杀人,马太福音5:21-22),“他的血也必被人所流”——意思是要借着官长,或受委派作报血仇之人的手而流。在洪水之前,从该隐的故事看来,神似乎亲自执行对谋杀的惩罚;但如今他把这审判交托给人,起初是交给家长,后来交给各地的首领。“因为神造人,是照自己的形像造的”——人是造物主所宝爱的受造物,因此在我们看来也当如此;神把尊荣加在人身上,所以我们不可把藐视加在人身上。即便在堕落的人身上,仍然存留着神形像的余痕;所以那不义杀人的,就是毁损神的形像,也是羞辱神。

第9节 “我与你们和你们的后裔立约。” 这里我们看见神与这新世界所立之约的总设立,以及这约所及的范围。

第11节 “我与你们立约,凡有血肉的,不再被洪水灭绝,也不再有洪水毁坏地了。” “不再有洪水了”——神曾一次用洪水淹没世界,而世界至今仍像从前一样惹动他发怒;然而他决不再用洪水淹没它,因为他待我们并不照我们的罪。这应许使海洋与云层各安其位,给它们定了门和闩,说:“你只可到这里,不可越过。”(约伯记38:10-11)海若只是几天泛滥,像它每日两次、每次几小时的涨潮那样,又会造成何等荒凉!云若把我们有时见过那样的大雨长久不停地降下,也会如此。但神借着泛滥的海水和倾泻的大雨,显明他在忿怒中能作什么;又借着保守大地不被两者之间的洪流淹没,显明他在怜悯中能作什么,并且在信实中必要如此行。

第13节 “我把虹放在云彩中,这就可作我与地立约的记号了。” “我把虹放在云彩中”——彩虹很可能早已出现在云中,只是直到如今才成为这约的印记。现在,关于这约的印记,请注意:1. 这印记附带着反复的保证,证实它所要确认之应许的真实性。“我把虹放在云彩中”(创世记9:13)。“虹必现在云彩中”(创世记9:14),“这就可作立约的记号”(创世记9:12-13)。“我便记念我所立的约,水就再不泛滥毁坏一切有血肉的物了”(创世记9:15)。甚至好像永恒的心智还需要备忘似的:“我看见,就要记念我与地上各样有血肉的活物所立的永约。”(创世记9:16)2. 彩虹正是在云最可能降雨的时候出现;当我们最有理由惧怕雨势泛滥时,神就显出这应许的印记,说明它必不致泛滥。3. 彩虹出现时,天空总有一部分是晴朗的,这象征在忿怒中仍记念怜悯;云彩仿佛被虹圈住,不致布满整个天空,因为虹就是带着色彩的雨,或是镶了金边的云缘。神看见虹,为要记念这约;我们也当如此,好叫我们凭着信心和感恩,常常记念这约。

第20节 挪亚作起农夫来,栽了一个葡萄园。 “挪亚作起农夫来”——希伯来文作“属地的人”,就是经营土地、手中持有田地并加以耕作的人。他出方舟之后过了一段时间,又回到自己原先的职业上;此前他先因建造方舟而离开此业,后来大概又因给自己和家人建造房屋而暂时停下。“栽了一个葡萄园”——及至收了葡萄,按理说他也许在家中定了一个欢乐宴饮的日子,让他的儿子和儿孙与他同在,一同因他家室增多,也因葡萄园丰收而快乐;我们也可以想见,他在宴席开始之前先献祭尊荣神。若这事省略了,那么神任凭他放纵自己,也是公义的;因为若起头不从神开始,结局就会像兽类一样。但我们愿意以爱心盼望他确实如此行了。也许他设摆这筵席,是要在结束时为儿子祝福,正如以撒在创世记27:3-4所说:“使我吃了,好给你祝福。”

第21节 他喝了园中的酒便醉了,在帐棚里赤着身子。 “他喝了那酒便醉了”——极有可能他先前并不知道酒会有这样的效力。“在帐棚里赤着身子”——就是赤露身体,以致蒙羞。

第22节 迦南的父亲含,看见他父亲赤身,就到外边告诉他两个弟兄。 “含看见他父亲赤身,就告诉他两个弟兄”——若只是偶然、非出于本意地看见,并不算罪;但他却以所见为乐。“到外边告诉他两个弟兄”——原文是“在街上”,意思是他用讥诮、嘲笑的口气说了出来。

第23节 于是闪和雅弗拿件衣服搭在肩上,倒退着进去,给他父亲盖上;他们背着脸就看不见父亲的赤身。 “闪和雅弗拿件衣服,倒退着进去,遮盖他们父亲的赤身”——他们不但自己不愿看见,也设法使别人也看不见;在这一点上,他们为我们树立了爱心的榜样,教导我们当如何对待别人的罪与羞耻。

第25节 就说:“迦南当受咒诅,必给他弟兄作奴仆的奴仆。” “奴仆的奴仆”——意思是说,他必作最卑贱、最可轻看的奴仆,甚至服事自己的弟兄。那些按出生本与他同等的人,必因征服而作他的主人。这显然是指以色列人战胜迦南人的事;借着这些胜利,他们或被刀剑杀灭,或被置于贡赋之下(约书亚记9:23士师记1:28;1:30;1:33;1:35)。这些事直到大约八百年后才应验。神常常追讨父亲的罪到儿女身上,尤其是在儿女承受父辈邪恶的性情,并效法父辈邪恶行为的时候。

第26节 又说:“耶和华闪的神,是应当称颂的!愿迦南作闪的奴仆。” “闪的神”——一切福分都包含在这句话里。这就是赐给亚伯拉罕和他后裔的福分;天上的神并不以称为他们的神为耻(希伯来书11:16)。闪因着尊敬父亲,已经从这事上得了充分的赏赐:主亲自把这尊荣加给他,作他的神;这对于我们一切为主名所作的服事和所受的苦难,都是充分的报偿。

第27节 愿神使雅弗扩张,使他住在闪的帐棚里;又愿迦南作他的奴仆。 “愿神使雅弗扩张,使他住在闪的帐棚里”——他的后裔必极其繁多,又极其得胜,以致作闪帐棚的主人;这在犹太人,就是闪族中最显著的一支,先后作希腊人和罗马人的属民时应验了,这两族都是雅弗的后裔。这话也指向外邦人的归信,以及他们被带入教会;这样我们就该读作:“愿神劝服雅弗”(因为这个词也有此意),雅弗既被劝服,“就住在闪的帐棚里”——就是说,犹太人与外邦人要在福音的圈中联合为一;在许多外邦人归入犹太教之后,二者都要在基督里成为一体(以弗所书2:14-15)。当雅弗与闪联合时,迦南就在他们二者面前仆倒;当外人成为朋友时,仇敌就成为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