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节“你们中间若有先知或是作梦的起来,向你显个神迹奇事,
作梦的——就是那自称神借异象或梦向他显现的人。
显个神迹奇事——就是预言某件奇异惊人的事将要发生。
第3节“你也不可听那先知或是那作梦之人的话;因为这是主你们的神试验你们,要知道你们是尽心尽性爱主你们的神不是。”
不可听那先知——即使那神迹应验了,也不可领受他的教训。因为那所预言的神迹奇事若不随后发生或应验,固然是假先知的记号;但即使应验了,在这样的情形下,也不足以证明他是真先知。有许多事,恶灵也能行出来;神容许如此,是出于智慧而公义的缘故,不但为试验善人,也是为刑罚不敬虔的人。
试验你们——就是试炼你们的信心、爱心和顺服。
要知道——就是按审判性的意义,或公开地显明出来,使你们和别人都能知道并看见,好叫他向你们所施行审判的公义更加明显而荣耀。
第5节“那先知或是那作梦的既用言语叛逆那领你们出埃及地、救赎你脱离为奴之家的主你们的神,要勾引你离开主你神所吩咐你行的道,你便要将他治死。这样,就把那恶从你们中间除掉。”
勾引你离开——这句话指出迷惑人的人败坏人心思的巨大力量和影响。
把那恶除掉——你借着除去那有罪的人,也就除去了罪责。
第6节“你的同母弟兄,或是你的儿女,或是你怀中的妻,或是如同你性命的朋友,若暗中引诱你,说:‘我们不如去事奉你和你列祖素来所不认识的别神’”
同母弟兄——加上这句话,是要限制“弟兄”一词的意义;这词常泛指近亲。这里也为表明关系之亲密,因为母系一方通常最容易激起炽热的感情。
儿女——你的敬虔必须胜过你的亲情,也胜过你对软弱性别的怜惜。
这里没有提到父母,因为前面的例子已经足以包括他们。
第8节“不可依从他,也不可听从他;眼不可顾惜他;你不可怜恤他,也不可遮庇他;”
不可遮庇他——就是不可掩盖他的罪,不可隐藏或保护他本人;总要把他告到官长那里,要求按公义惩治他。
第9节“总要杀他;你先下手,然后众民也下手,将他治死。”
总要杀他——不是私下杀他;若以此为借口,就会给无数凶杀大开方便之门;而是要借着官长的判决使他处死。
你要先向他扔第一块石头,正如见证人当行的那样。
第13节“你们中间的一些匪类从你们中间出来,勾引本城的居民,说:‘我们不如去事奉你们素来所不认识的别神。’”
匪类——这词本义是“不负轭的人”,指卑劣可憎的恶徒,无法无天、悖逆不受约束,既不敬畏神,也不尊重人。
从你们中间出来——就是从你们的教会和宗教中出来。这指出他们与原先群体的分离,不是在地点上分离(因为从他们与同城之人一同犯罪、一同受罚就可看出),而是在内心、教义和敬拜上分离。
第14节“你就要探听,查究,细细地访问,果然是真,准有这可憎恶的事行在你们中间,”
探听——这是指官长,因为这原是他职分以内的事;接下来第15至16节仍然是按同样方式对他说“你”。犹太作者说,一城的背道之事应由大公会审理。若显明他们被引诱去拜偶像,就差两个有学问的人去劝戒他们;若他们悔改,就好了;若不然,以色列众人都当上去执行这判决。虽然我们在犹太教会全部历史中,并未见这律法每次都被执行;但因他们忽略了在较小城邑中执行这律法,神后来亲自借迦勒底人的军队,在耶路撒冷这座首城执行了它;那城被彻底毁灭,荒凉了七十年。
第15节“你必要用刀杀那城里的居民,把城里所有的,连牲畜,都用刀杀尽。”
居民——就是一切有罪的人,不包括无辜的一部分,例如那些不承认这次背道之事的人;他们无疑会出于选择,至少在得到警告后,会离开这样邪恶的地方。
杀尽——这正是那受咒诅的迦南诸城所受的刑罚;既然这些人使自己在罪上与迦南人同等,神在刑罚上也使他们同等,原是公义的。
第16节“你从那城里所夺的财物都要堆积在街市上,用火将城和其内所夺的财物都在主你神面前烧尽;那城就永为荒堆,不可再建造。”
在主面前——为要满足神公义的要求,维护他的尊荣和权柄,并平息他受冒犯的威严。
不可再建造——它要成为神公义永久的纪念碑,并作后来世代的警戒。
第17节“那当毁灭的物,连一点都不可粘你的手;你要听从主你神的话,遵守我今日所吩咐你的一切诫命,行主你神眼中看为正的事,使主转意,不发烈怒,恩待你,怜悯你,照他向你列祖所起的誓使你人数增多。”
使你人数增多——这样,你虽然剪除了这么多人,在人数上却不会受亏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