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1、2节。这一章开始了一篇新的预言,似乎是在前一篇之后过了一段时间才传讲的。先知奉命站在圣殿的入口处,向一切前来敬拜的人宣告信息,可能是在某个严肃的节期里。这必定大大触犯了祭司长和那些掌管宗教事务的人。(参26:2-9;太21:23-46;徒5:17-28。)
3、4节。(边注,参5-15节。)百姓以耶和华的殿夸口并倚靠它,甚至在他们沉溺于偶像崇拜和邪恶之中时也是如此;当先知预告神要降罚于这城和这国时,他们就夸称这殿连同它的院宇和各种隆重礼仪都属于主,因此确信主必因这缘故保全这城,不容祂的圣所被外邦人玷污。这样,他们就是“倚靠虚谎无益的话”,就是假先知对他们所说的话;仿佛他们是天上永不更改的宠儿,无论行什么恶都必蒙保守。三次重复那句话,不过是要表明说这些话之人的轻率和僭妄自信。(参18:18;赛66:1-2;弥3:8-12;徒6:9-14;7:44-50;21:27-30。)
5 “你们若实在改正所行所为,若在人与邻舍中间诚然施行公平; 6 不欺压寄居的和孤儿寡妇,在这地方不流无辜人的血,也不随从别神陷害自己; 7 我就使你们在这地方仍然居住,就是我古时所赐给你们列祖的地,直到永远。 8 看哪,你们倚靠虚谎无益的话。 9 你们偷盗、杀害、奸淫、起假誓,向巴力烧香,并随从素不认识的别神; 10 且来到这称为我名下的殿,在我面前敬拜;又说:我们可以自由了,去行这一切可憎的事吗? 11 这称为我名下的殿,在你们眼中岂可看为贼窝吗?看哪,我都看见了。这是耶和华说的。 12 你们且往示罗去,就是我先前立为我名居所的地方,察看我因我百姓以色列的罪恶向那地所行的如何。 13 耶和华说:现在因你们行了这一切的事,我也从早起来警戒你们,你们却不听从;呼唤你们,你们却不答应。 14 所以我要向这称我名下、你们所倚靠的殿,并你们和你们列祖所得之地施行审判,如同我从前向示罗所行的一样。 15 我必将你们从我眼前赶出,正如赶出你们的众弟兄,就是以法莲的一切后裔。”
【实践性观察】
16节。因此,你不要为这百姓祈祷,不要为他们呼求祷告,也不要向我为他们代求,因为我不听你。17 你岂没有看见他们在犹大城邑中和耶路撒冷街上所行的吗?18 孩子拾柴,父亲烧火,妇女抟面做饼,献给天后,又向别神浇奠祭,惹我发怒。19 耶和华说:他们岂是惹我发怒呢?不是自己惹祸,以致脸上蒙羞吗?20 所以主耶和华如此说:看哪,我的怒气和愤恨必倾倒在这地方的人和牲畜身上,并田野的树木和地里的出产上,必如火着起,不能熄灭。21 万军之耶和华以色列的神如此说:你们将燔祭加在平安祭上,吃肉吧!22 因为我将你们列祖从埃及地领出来的那日,论到燔祭和平安祭,并没有向他们说,也没有吩咐他们; 23 我只吩咐他们这一件说:你们当听从我的话,我就作你们的神,你们也作我的子民;你们行我所吩咐你们的一切道,就可以得福。
24 他们却不听从,不侧耳而听,竟随从自己的计谋和顽梗的恶心,向后不向前。25 自从你们列祖出埃及地的那日,直到今日,我差遣我的仆人众先知到你们那里去,每日从早起来差遣他们。26 你们却不听从我,也不侧耳而听,竟硬着颈项,比你们列祖更坏。27 你要将这一切的话告诉他们,他们却不听从;呼唤他们,他们却不答应。28 你要对他们说:这就是不听从耶和华他们神的话、不受管教的国民;诚实灭绝了,从他们的口中断绝了。29 耶路撒冷啊,要剪发抛弃,在净光的高处举哀,因为耶和华弃掉离绝了惹祂忿怒的世代。
5-7节。全知的神早已预见犹太人不会这样悔改、改正行为;因此,那些关于毁灭性审判的绝对预言,与这些附条件的应许并不矛盾。他们无可推诿的本分,就是“实在改正所行所为”,并且“行公义,好怜悯,存谦卑的心与神同行”;而主这样向他们发出鼓励,若他们肯留意祂的劝勉,就实在特别显明祂的荣耀。神的预知或定旨不能作为人本分的准则或动机;劝勉、应许和警告,总应当撇开那个不可测透的题目来领会,因为这才是圣经并合乎理性的陈述方式;因为“隐秘的事是属耶和华我们神的;惟有明显的事是永远属我们和我们子孙的,好叫我们遵行这律法上的一切话。”(申29:29)“改正”等(5节)就是“使你们的道路变好”;这些道路先前实在极坏。(参2:33-37。)“直到永远”(7节),参创17:7-8。
8-11节。(参结23:39。)犹太人的行径,好像神救他们、保守他们,就是为了让他们有机会行各样可憎之事。正如有些人在患病、自觉临近死亡时显得十分悔改;但一恢复健康,就又回到恶道中,好像他们以为神恢复了他们,不过是为了让他们继续那样作恶。又或者,他们以为到圣殿敬拜,就使他们从过去罪恶的责任中得了释放,于是如今可以无所顾忌地回到偶像和罪孽中去;正如有人靠禁食、灵修,或来到主的桌前,以为旧账既已清偿,就可以无所顾忌地回到旧生活方式中,等到下一次清账的日子。又或者,他们祷告说:“拯救我们,好叫我们行这一切可憎的事。”这其实正是他们敬拜的真实含义。这样,他们就在自己未悔改的欺诈、压迫、杀人、奸淫、假誓和拜偶像中,仍频频出入神的殿,使其成了贼窝;然而他们竟还以为,他们如此可耻地亵渎的圣殿,会成为他们的保障!(参太21:12-13;约2:14-17。)“我都看见了”等(11节),参诗94:8-9;玛3:5-6。
12-15节。神的会幕和约柜曾长期安置在示罗;后来以利众子的恶行和百姓的邪恶,激动神把约柜交给仇敌掳去;此后示罗终被弃绝,并且后来荒凉了。(参书18:1;撒上2:13-16,22-34;4:3-18;诗78:56-69。)十个支派被掳时,示罗大概也被完全毁灭了。然而,那城的居民原也和耶路撒冷的居民一样,有理由自信神必为祂圣所的缘故保全他们;尤其后者在更多恩典手段与优势中,反倒比他们更败坏。因此,主向他们保证,祂待耶路撒冷必如待示罗一样:毁坏圣殿,挪去一切圣器,使全城全然荒凉;又要将居民从蒙恩之地赶逐到外邦之中,正如从前将以色列国的居民赶出一样,仿佛从祂眼前放逐出去。(参申11:12;赛50:1-3。)“从早起来”(13节)表示殷勤、不断地行事。
16节。先知盼望这些警告还不是绝对不可更改的,因此仍为百姓代求。但主不仅对他说“你且由着我吧”,而且明令禁止他再为他们祷告,因为祂必不垂听,也不愿他徒然祈求。(参出32:7-10;14:7-12;15:1;结14:13-21。)他仍可以为个人的悔改与救恩、为国中审判得减轻、为被掳时犹太人的保全、并为他们将来的复兴祷告;但他不可再求免去城与殿的毁灭、土地的荒凉和百姓的被掳。(参5-7节。)除非有普遍性的改革,而神早已预见这事不会发生,否则犹太人决不能免于被掳与荒凉。神的定旨既是不可撤回的,就不许耶利米以祷告求其废止。
17、18节。为使先知知道这不可更改的判决是极其公义的,主叫他留意老幼男女同心合意、热心一致地从事可憎的偶像崇拜。(参44:15-18;利2:4-8;民28:5-7。)
“天后”(18节)可能是指月亮,或整个可见诸天的架构,也可能是某种他们极其热切崇拜的形像或象征。(参申4:19;伯31:24-28。)有人认为这里所说的饼,是印着那偶像形像的。值得注意的是,罗马教徒在敬拜童贞女马利亚时,也采用了这个称号,称她为“天后”;若他们有意仿效犹太人的偶像崇拜,这倒十分相称。
19节。百姓作恶,好像故意要冒犯主一样;但他们以为自己真能伤害祂吗?他们岂能指望因此得着别的结局,而不是叫自己陷入羞辱和惨境吗?(参结8:17-18;林前10:18-22。)
20节。参4:19-27;9:10-11;12:1-4;申32:22;哀4:11。
21-23节。犹太人倚靠他们的祭物,尤其是全然焚烧在坛上的燔祭(参利1章),仿佛借此就使主欠他们的债。但主愤然吩咐他们,把这些祭物加在平安祭上,自己吃肉吧;因为祂不悦纳他们手中的祭。神在西奈山向以色列所启示的一切,宏旨乃是引导百姓顺服;祭祀制度不过是为这目的效力,并不只是外在礼仪,无论由谁献上,都不足以使神喜悦。祭本身是顺服的一种表现,也表达献祭者对罪的懊悔,并对那应许之救主的信心;也是“恩典的途径”和与神相交的媒介;而这一切若是真实的,便会引向出于圣洁敬畏和爱心的尽责顺服。照这样,主就要作他们的神,他们也要作祂的子民;但若缺少这种顺服,他们一切外在礼仪都毫无价值。(参撒上15:22-23;诗50:7-15;赛1:10-15;66:3-4;何6:6;8:13;摩5:21-24;可12:28-34。)“论到”(22节)也可作“为着……的缘故”。
24-28节。先知不该因自己劳苦似乎格外没有果效而灰心;因为百姓一向悖逆顽梗,尽管神借祂的仆人众先知不断地、殷勤地用各种方法招回他们。(参番3:5-7;亚1:2-6。)神既预先告诉耶利米,他们不会信从顺服,却仍吩咐他将神的一切话都告诉百姓,这表明:邀请、劝勉和责问,丝毫不与神预知人不肯听从相矛盾,也不与祂定意“任凭他们随从自己的私欲”相矛盾。事实上,这样的郑重声明,最终正是为显明神向刚硬悖逆者发怒时的公义,并在神的道德治理中成就极重要的目的。
“向后不向前”等(24节),这表达取自顽梗的牛退后、不肯把颈项放在轭下。“比你们列祖更坏”(26节),参30节。“诚实灭绝了”(28节),参5:1-2;9:3-6;赛59:9-15。
29节。拿细耳人的头发是其特别献给主的记号;当头发被剪掉时,这种分别为圣就告终止或被亵渎了。(参民6:2-5,9-12,18-20;士16:17-21。)而剪发或剃发在各样情形下也都是忧伤与自卑的记号。因此,耶路撒冷被吩咐剪去头发,因为她将要被亵渎、被外邦人践踏;她也当显出极深切的哀恸,因为以色列那一代人必遭受神严厉的忿怒,并被祂弃绝。这也暗示,对将来的世代,仍存留有怜悯。(参民14:22-31。)
30 耶和华说:犹大人行我眼中看为恶的事,将他们可憎之物设立在称为我名下的殿中,污秽这殿。 31 他们在欣嫩子谷建筑陀斐特的丘坛,好在火中焚烧自己的儿女;这并不是我所吩咐的,也不是我心里所起的意。 32 所以耶和华说:日子将到,这地方不再称为陀斐特和欣嫩子谷,反倒称为杀戮谷;因为要在陀斐特葬埋尸首,甚至无处可葬。 33 这百姓的尸首必给空中的飞鸟和地上的走兽作食物,并无人哄赶。 34 那时,我必使犹大城邑中和耶路撒冷街上,欢喜快乐的声音、新郎和新妇的声音都止息,因为这地必成为荒场。
“高处”一词,似乎是指没有遮蔽、暴露在外、可公开看见的地方,无论是在山上,或是在旷野平原中。
30节。玛拿西把他的偶像立在圣殿的院中,甚至立在殿内本身!(参王下21:4-5,7-8;23:4;代下33:6-8;结8:2-12。)
31节。主从未吩咐过这里所说这种违反天性、又残酷的献祭;若祂曾吩咐,百姓离弃祂的敬拜倒还似乎有点借口。但事实上,祂曾明文禁止;并且极其憎恶这些事,以为大可憎恶。然而百姓宁可选择摩洛崇拜,那崇拜竟向他们要求如此严酷的命令,也不肯接受主合理而属灵的事奉!(参19:5;利18:21;20:2-5;王下17:17;诗106:35-38;太5:21-22。)
“高处”大概是人为堆起的高阜或土丘,为要在其上举行与这些祭祀相伴的某些礼仪,或使聚集的人可以观看那可怕的景象。
“这并不是我所吩咐的”这句话所包含的意思远超过字面所表达的;这是圣经中常见的一种说法。(参申17:3;赛65:12。)
32、33节。人们通常认为,陀斐特这名字来自他们敲鼓、发出喧闹声,好压过那些受折磨孩子的哭喊。(参王下23:10;赛30:33。)但这地方将不再作此用途,也不再保留旧名;反而因有许多犹太人在其中被杀戮、埋葬,直到遍地坟墓充满,而被称为“杀戮谷”;其余未埋葬的尸体,则要留给走兽和飞鸟吞吃。(参8:1-3。)
34节。参16:2-9;25:10;33:10-11;启18:21-24。
实践性观察。
1-15节。
圣经中的伟大教义和诫命,应当在最公开的场合被宣告;凡从事这项服事的人,不可惧怕人的脸色,也不可顾忌人的身份,无论其地位职分如何。忠心的讲道,应当伴随着其他神圣礼仪的施行,好警戒人不可停留在外在形式中,并当防备不敬虔和假冒为善。无论人所夸耀、所倚靠的是礼仪、信条还是经历,若不真诚而彻底地改正所行所为,就都于他们无益。人会用各种方式“倚靠虚谎的话”,倚靠虚谎教师的话,自以为是神的百姓,理当承受祂圣约中的一切福分;然而他们却忽略公正公平,欺压寄居的、孤儿和寡妇,或犯下其他骇人听闻的罪。若神尚且不容以色列人在这样滥用特权时继续住在迦南,祂岂会让那些照样行的人进入天国吗?
祂固然乐意赦免并拯救最凶恶的罪人,只要他们接受祂的福音;而且祂“拯救的恩典教训他们除去不敬虔的心和世俗的情欲,在今世自守、公义、敬虔度日”;但凡容让自己活在一件明知的罪中,或长期忽略一件明知的本分的人,都没有任何根据可以认为自己有分于这救恩。然而,僭妄的假冒为善者常借各种遁词否认、忽视或回避这些结论,并随着时势与环境的变化,从一种迷惑转到另一种迷惑。比如律法主义的法利赛人,用一套苦修或虔诚功课向主交一笔租税,仿佛这样便买得了余下时间可按自己心意生活的自由。许多这类人,尽管外表何等虔敬拘谨,最后仍会欺骗、说谎、作伪证、犯奸淫,或行任何他们以为能躲过查究和人间刑罚的恶事。
福音派的法利赛人和反律主义的狂热者,把一个残缺扭曲的福音信条收进属肉体的心里;他们极力争辩白白恩典的教义,却把某种观点、宗派的改变,或想象与情感上的强烈印象,误当成使人归于圣洁的“新造”;他们把最公开的背道称作“软弱退后”,或把最显明且未悔改的恶行称作“神儿女的瑕疵”;然后再曲解圣徒坚忍到底的教义,盼望自己可以活恶人的生活,而最终“死义人的死”!这样,人们竟以为自己既从忿怒中蒙拯救,就可以去行各样可憎之事;他们谈论神的教会,好像那不过是贼窝、淫乱者和贪婪压迫者的巢穴,或是纷争、坏脾气的邻舍与亲属的聚集处!不熟悉这些事的人,几乎难以相信人竟会持守如此亵渎的观念;然而,唉,这实在太真实了。其实,这并不比犹太人从偶像和恶行中走进神的殿,然后因祂的礼仪在他们中间被这样亵渎,就仍自信必得祂保守,更难以置信。若有什么能打破这“强烈的迷惑”,神从前待祂古时百姓的作为,本可给人另一番教训;但基督的十字架若被正确明白,才是对这些可憎观念最有效的解毒剂。神的儿子若真是为我们的过犯舍了自己,为要显明神的公义和圣洁、被违犯之律法的尊荣和约束力,并显明罪的邪恶与该受之刑;那么,这岂是为要给跟从祂的人任意犯罪而不受刑罚的许可吗?谁能不痛恨这种念头!
16-34节。
当自称敬拜神的人被迷惑,落入一种虚妄想象,以为容让犯罪的生活与享受神恩宠可以借某种方式彼此调和时,他们很少能够回转。我们固然并未被禁止为任何个人或群体指名祷告;然而,对有些人,我们一替他们恳求,心里就感到沮丧,仿佛主对我们说:“不要为他们代求,因为我不听你。”(参约壹5:16-18。)我们无论看见无知亵慢之人的行为何等恶劣,对他们仍还有盼望;但那些任意犯罪、并且还为罪辩护的僭妄宗教徒,一般说来只好任凭他们去。即便如此,若他们什么也不肯从我们学,我们至少可以从他们身上学会:“自己以为站得稳的,需要谨慎,免得跌倒”;并且在教导儿女认识神的真理、养成他们参加神圣礼仪的习惯上,务要像他们常常殷勤地引导儿女进入罪恶奥秘那样认真而谨慎。
刚硬的罪人常喜爱显出他们对神的藐视,好像这样就能打断祂的福乐;其实这不过催逼祂更快、更重地加增他们的痛苦。凡坚持悖逆的人,没有什么能拦阻其毁灭。若我们以为一种观念性的信心,加上自信自己是神子民的高度把握,就足以使我们这些持续悖逆的人得益;或者以为神会接纳某些特别的服事,作为我们继续活在某种心爱罪恶中的补偿;那么,我们对福音的理解,也和犹太人对律法的理解同样肤浅。罪人归回的道路其实是敞开的;当我们被带领去顺服福音时,先前一切罪愆都得蒙赦免,不完全的事奉也蒙悦纳,主成为我们的神,把我们算在祂的百姓中;我们学习行在祂的道中,“就可以得福”;祂的福音赐给我们动机、鼓励和帮助;祂的典章也是我们灵魂得恩典的途径。但祂憎恶一切那种企图用某些宗教行为补偿继续活在所爱的罪中的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