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六章 1-3节。先知先前已经说过:“朝东的外院门的路是关闭的”;
第四十六章
主前574年。
3 地上的民,要在安息日和月朔,在这门口耶和华面前敬拜。
4 王在安息日献与耶和华的燔祭,要用无残疾的羊羔六只,无残疾的公绵羊一只。
5 素祭要为公绵羊献一伊法,为羊羔照他的力量而献,一伊法细面加一欣油。
6 当月朔,要献无残疾的公牛犊一只,羊羔六只,公绵羊一只,都要无残疾。
7 他也要预备素祭,为公牛献一伊法,为公绵羊献一伊法,为羊羔照他的力量而献,一伊法细面加一欣油。
先前他已蒙指示,这门除为王之外不可开启。(见四十四章1-3节注。)但这里所说的是“内院朝东的门”。这门在别的日子要关闭,只在安息日和月朔开启,直到晚上。照此看来,似乎除了王以外,任何人都不可从外院东门进入圣所;祭司和利未人也必须从北门或南门进入内院,惟独在安息日和月朔,他们从北门或南门进入外院以后,也许可以由东门进入内院;或者他们必须把这门打开,使王得以进入,也使百姓能在门前敬拜,并清楚看见祭坛和祭物。
“惟有王可由那门的路进入;他进入的时候,要站在那门的门框旁,等祭司预备好他的燔祭和平安祭;他们为他预备了这平安之路以后,他才进来,先俯伏下拜,在门槛那里敬拜。同样,百姓也要在这门口敬拜,却不可擅自从这门进入。”(霍尔主教)
这似乎表示,在将来教会兴旺的日子里,君王要恒常、恭敬并作榜样地参加纯正福音性的宗教礼仪。但也有人把这解释为基督在祂子民聚集守严肃节期时,尤其在祂自己的日子里,与他们相会,把祂赎罪和长远代求的益处分给他们。安息日和月朔,这门直到晚上都不可关闭;这表明这些日子应当全然用于宗教操练。而在别的日子,人可以按自己有空的时候来敬拜,然后回到日常工作中去。(12)
4-7节。(边注经文)“这是新的条例;牲畜的数目、素祭和奠祭的分量,都与律法所规定的不同。”(洛思)
“照他的力量”,即“照他手中的礼物”;也就是他认为足够的分量。
主前574年。
8 王进入的时候,要由这门的廊而入,也要由原路而出。
9 但民在各节期来到耶和华面前的时候,从北门进入敬拜的,必由南门而出;从南门进入的,必由北门而出;不可从所入的门而返,必要直往前行,由对面的门出去。
10 王在民中,他们进入的时候,王也要进入;他们出去的时候,王也要一同出去。
11 在节期和严肃会的日子,素祭要为公牛献一伊法,为公绵羊献一伊法,为羊羔照他的力量而献,一伊法细面加一欣油。
12 王预备甘心献的燔祭或平安祭,就是向耶和华甘心献的,就要有人为他开朝东的门;他就预备燔祭和平安祭,与安息日所行的一样。随后他出去;他出去以后,就要把门关上。
“素祭和奠祭。”
8、9节。除了王以外,没有人可以从东边进入圣所,西边也没有入口,所以众民都必须从北边或南边进入。但从北边进入的,要从南边出去;从南边进入的,要从北边出去。这也许表示,凡关乎敬拜神的事,都应当按最能防止混乱和妨碍的方式加以规整;不过一般认为,这乃是表明人应当在信仰上向前进步,继续前行,并且坚持到底,而不可肤浅、假冒或背道。
“因为圣殿向西没有通路;若百姓从东门进入,就必须按原路退回去;这就成了转背离开神和祂的居所。”(洛思)但王却是要由东门返回,所以这个理由并不十分充分。
10节。王虽然要由自己专属的道路进入和返回,但他可以在与百姓同一时间进入圣所,也可以和百姓一样久地停留在那里,以表明他与他们一同敬拜神的团契。
12节。“礼成以后,他要由原路返回;(8;)看门的人要在他出去以后把门关上;因为平常的日子不可让这门敞开。”(洛思)
13 你每日要预备无残疾一岁的羊羔一只,献与耶和华为燔祭;要每早晨预备。
14 每早晨,也要预备同献的素祭,就是六分之一伊法细面,并三分之一欣油,调和细面;这素祭要常常献与耶和华,为永远的定例。
15 每早晨要这样预备羊羔、素祭和油,为常献的燔祭。
16 主耶和华如此说:王若将产业赐给他的儿子,那产业就归他的儿子;这是他们承受为业的产业。
17 倘若他将产业中的一分赐给他的臣仆,那产业到自由之年仍归臣仆;此后仍要归还王。至于王的产业,惟独他的儿子可以承受。
18 王不可夺取民的产业,以致欺压他们,把他们赶离自己的地业;他要从自己的产业中将地业分给儿子,免得我的民分散,各人离开自己的地业。
13-15节。(边注经文)值得注意的是,这里没有提到晚祭,也没有提到安息日早晚各加献一只羊羔。许多人认为晚祭已经包含在内;但这里特别重复提到“早晨”,却一次也没有提到“晚上”;这似乎更像是在暗示,基督来临将要给宗教外在形式带来某种改变。
16-18节。这也许表示,那时的君王不会挥霍收入去肥己及赏赐宠臣和附庸:王可以把永久的产业立给儿子;但赐给仆人的产业,到禧年就要收回。也有人认为,这表示基督我们的王,把产业不可转让地赐给祂的儿女,或真正的信徒;但那些祂只是赐给恩赐和才干,并在某些服事上使用的人,只要他们仍未重生,当真正的基督徒得着产业的完全占有时,他们就要被夺去一切。若如此,第十八节也可以看作是在描述我们和平之君治理的品格。(边注经文)
19 此后,他带我从门旁的入口进入祭司的圣屋,就是朝北的;看哪,西边两旁有一块地方。
20 他对我说:这是祭司煮赎愆祭和赎罪祭,并烤素祭的地方,免得把这些带到外院,使百姓成圣。
21 他又带我到外院,使我经过院子的四个拐角;看哪,院子的每一个拐角各有一个院子。
19-24节。“要吃的祭牲之肉应当煮,惟独逾越节的肉除外。内院里有煮赎愆祭和赎罪祭的地方(19、20节),又有煮平安祭的地方,也许是由利未人烹煮;前者则是祭司在属于他们的院内煮的。”
“希伯来字 Keturoh,译作 joined(连合的),旁注作 made with chimneys(带烟囱的),这与其描述颇为相合。”(洛思)
“这些小院子如同厨房,四围墙边有一些给厨子用的小房间。”
那些至圣之物,只有祭司可以吃,必须在内院预备;而平安祭是百姓也有分的,所以要在外院四角这些小院里煮。那句“不可把至圣之物带到外院去,使百姓成圣”,可能表示,信徒特有的权利不可授给或敞开给未悔改的人;也不可让人随便领受主的晚餐。因为这会使他们以为自己是圣洁的人,不需要悔改归正;由此便产生许多迷信和迷惑。
实际的观察 1-14节。
我们应当天天敬拜神,与神相交,无论在内室、家庭,或是在公开聚会中,只要有时间和机会都当如此。诚然,一周六日我们蒙召在属世的职业中事奉祂;即使为了花全部时间在更直接的敬拜上,也不可忽略那些责任。但在主自己的日子里,我们必须全然以祂神圣的事奉为念;应当尽可能放下其他工作和牵累,摆脱懒惰和怠慢,学习以一个宗教操练接续另一个宗教操练为乐,视之为整日正当的事务;有时从其余六日中另分出一天,用类似的方式度过,也是适宜的。凡在上位的,更当用自己的影响、榜样和财物,促成众人普遍重视敬拜神;他们应当常到神圣的礼仪中,以敬畏和专注的心参加,毫无倦怠的表示;因为无论他们在别的事上与臣民如何有别,在神眼中他们与众人完全平等;凡敬拜上的分别,只能限于外在环境。
不论掌权者愿意不愿意,都当与我们一同参加这些活泼的圣礼;在其中,基督清楚地陈列在我们眼前,如同被钉十字架一般。祂,我们和平之君,必定要在我们中间显明祂的同在;尤其当我们与祂聚集的圣徒共度祂的圣日,并凭谦卑的信心,领受祂为我们预备并献上的祭时,更是如此。在期待并确信祂荣耀而恩慈的同在之中,我们应当在祂的院宇中存敬畏敬拜,充满属灵的祭,把我们的才干和资财按着能力分别为圣归给祂,并留心使凡事都规规矩矩地按次序而行。
我们应当记住,“奋力向前”是基督徒的座右铭:我们必须越来越远离自己的罪、罪中的追求和结交;并且在福音的知识、实行和经历上更进一步。我们也应当惧怕那种假冒的信仰宣称和敬拜,因为这通常终结于人又回到从前罪与死的道路上。主为我们规定了许多绝对不可缺少的本分;但祂也恩慈地把许多事留给我们甘心的选择,特别是在时间和财物有多少应分别出来,专用于直接敬拜和服事祂这方面;叫那些极其喜爱祂命令的人,可以在这些事上丰丰富富,以荣耀祂,造就弟兄,也使自己得益;同时不叫自己的良心落入缠累,也不为别人设立可能不合宜的规条,或使他们去作那些心里并不乐意、神也不喜悦的形式化服事。但我们绝不可停止每日的敬拜,也不可停止将神羔羊的祭应用在自己心灵上,以得赦免、平安和救恩。
16-24节。
我们和平与公义的王要使祂一切的……
2 他带我从北门的路出来,领我从外边转到朝东的外门;看哪,有水从右边流出来。
3 手拿准绳的人往东出去的时候,量了一千肘,就带我经过水,水到踝子骨。
4 他又量了一千肘,带我经过水,水就到膝;再量了一千肘,带我过去,水便到腰。
5 随后又量了一千肘,水便成了河,使我不能逿过;因为水势涨起,成为可洑的水,不可逿过的河。
主前87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