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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摩司书 第 2 章 · 托马斯·斯科特

圣经释义注释 · Holy Bible with Explanatory Notes · 原作公版

Amos 2

阿摩司书 2

第二章

神因摩押对以东王尸骨施行无力的报复而降罚,1-3;又因犹大藐视神的律法,4、5;并因以色列的拜偶像、不义和忘恩负义,6-16。

5 我却要降火在犹大,烧灭耶路撒冷的宫殿。

1 耶和华如此说:摩押三番四次地犯罪,我必不免去她的刑罚;因为她将以东王的骸骨焚烧成灰。

2 我却要降火在摩押,烧灭加略的宫殿;摩押必在哄嚷呐喊吹角之中死亡。

3 我必剪除摩押中的审判者,将其中一切首领和他一同杀戮。这是耶和华说的。

4 耶和华如此说:犹大人三番四次地犯罪,我必不免去他们的刑罚;因为他们厌弃耶和华的训诲,不遵守他的律例。

他们的谎话使他们走迷了路,就是他们列祖从前所随从虚假的。

6 耶和华如此说:以色列人三番四次地犯罪,我必不免去他们的刑罚;因他们为银子卖了义人,为一双鞋卖了穷人。

7 他们见穷人头上所蒙的灰也都垂涎,阻碍谦卑人的道路;父子同一个女子行淫,以致亵渎我的圣名。

8 他们在各坛旁铺人所当的衣服,卧在其上,又在他们神的庙中喝受罚之人的酒。

并且敬拜偶像;那些偶像不过是虚空和谎言。关于相对本分之事,或关于他们仇恨与压迫之事,也是如此。既然外邦人……尚且这样受罚。

“因为那不怜悯人的,也要受无怜悯的审判。”那些对弟兄毫无怜悯、其忿怒和报复不断向他们发作的人,毫无理由指望从神得怜悯。然而,人为增加产业,还有什么残酷之事做不出来呢!骄傲的君王,甚至共和国,为扩张疆土,还有什么恶行不肯纵容呢!但报应之日必要临到这一切灭绝人性的怪物,如同漫溢的暴风和不可抗拒的旋风;到那时,他们还能怎样呢?他们要往哪里逃避神的报应,逃避他愤怒公义所发吞灭人的火呢?

注释。

犹大既这样充分受教,明白“主的旨意”,就不应以为自己还能逃脱。(边注经文与注释,诗 51:4;106:6;147:19-20;耶 8:8-9;11:2-8。)

6-8节。先知既先向周围列国和犹大发出一般性的警告,如今便特别奉神的名对以色列人说话,因为他尤其是奉差遣往他们那里去的。他们也已经,或将要,罪恶满盈,主必不使他们当受的刑罚转离。他们被指控犯了几样骇人听闻的大罪,其中有些还得到统治者权柄与榜样的支持。哪怕极小的贿赂,甚至不过一双鞋的价钱,也足以使审判官把贫穷人交给残酷压迫者的意志,叫他下监、为奴,甚至被处死;尽管他的案件……

第二章 1节。边注经文。“因为,等等。”主注意到摩押人对一个死去且拜偶像之君王的尸体所发泄的这种无力报复,并以此作为他将要加于那民严重审判的原因。

2、3节。(边注经文与注释,赛 15、16;耶 48;结 25:8-11番 2:8-10。)“审判者”似乎是指首要的官长或统治者;因为在责备摩押的预言中没有提到王,虽然在约沙法作犹大王的时候,那国确有王治理。(王下 3:4-26。)

4节。犹大被控告,不是因某一件特别违背人道或天然良心的暴行,虽然这类事他们犯了很多;而是因他们藐视神的律法和权柄,因为神曾把他的神圣圣言托付给这国。(注,罗 3:1-2。)他们轻看他的敬拜、典章和诫命,听从假教师。

他们的品格显然原是公义的;不,或许正因为这个缘故!(边注经文 n、o;注释 5:10-13,尤其 11、12节;8:4-10,尤其 4-6节;赛 5:22-23弥 3:1-4。)穷人哪怕仅有一点财物,几乎不比落在头上的尘土更值钱,也足以惹动他们的贪心;他们垂涎不已,直到从他手里夺过来。或者,如有人把这句译作:“他们把穷人的头践踏在地上的尘土中。”这样,他们就屈枉那些太软弱、太胆怯或太温和、不能抵挡压迫之人的案件。(边注经文 p、q;注释 4:1-3,尤其 1节;赛 10:1-4弥 2:1、3、8-10,尤其 9节。)同时,他们在肉欲放纵上也同样不顾神的律法,甚至不顾普通的体面;因为父亲和儿子竟与同一个女子同寝,使他们的宗教蒙羞;而连外邦人自己也不容许人娶

9 然而我从你们面前除灭亚摩利人;他虽高大如香柏树,坚固如橡树,我却灭绝他的果子在上,灭绝他的根子在下。

10 我也将你们从埃及地领上来,在旷野引导你们四十年,使你们得亚摩利人之地为业。

11 我从你们子弟中兴起先知,又从你们少年人中兴起拿细耳人。以色列人哪,不是这样吗?这是耶和华说的。

12 你们却给拿细耳人酒喝,又嘱咐先知说:不要说预言。

13 看哪,我必压你们,如同装满禾捆的车压物一样。

14 快跑的不能逃脱;有力的不能用力;刚勇的也不能自救。

15 拉弓的不能站立;腿快的不能逃脱;骑马的也不能自救。

16 到那日,勇士中最有胆量的,必赤身逃跑。这是耶和华说的。

娶他父亲的妻子。(边注与边注经文;注,林前 5:1-5。)他们又不照律法把穷人所当的衣服归还,反倒拿来自己用,尤其是在他们伏拜偶像之时;无论是在坛前宴乐、睡卧,还是行可憎之事时,都是如此。并且,他们在偶像筵席中所奠的酒,或所喝的酒,乃是因定无辜之人有罪而受的贿赂,或是从这些人身上不义勒索来的罚款!(边注与边注经文,6:3-8。)

注释,7:12-17;赛 30:8-11,尤其 10节;耶 20:16;26:7-9、12、15;弥 2:6-7。“他们不愿容忍别人责备他们的拜偶像和其他所宠爱的罪。”洛思如是说。

13节。以色列成了主所难以忍受的重担;他们这样羞辱并惹动他,使他厌烦,被他们顽梗的激怒压得沉重,好像一辆满载禾捆的车被重压一般。(边注与边注经文。)“因此我要压你们所在之地,如同重载……

注释,出 22:25-27申 24:10-13。)这里所译作“他们的神”的词,也可译作“他们的诸神”。显然是指金牛犊或别的偶像。

9-12节。神向以色列所施的特别恩惠,更加重了他们罪恶和偶像崇拜的罪责。他曾在他们列祖面前除灭高大如巨人的亚摩利人和那地其他可畏的居民,为要使他们得那地为业。不但这些民族中有些人身量力气异乎寻常,而且他们整个群体也像根深蒂固、强壮的橡树;然而主为了以色列的益处,将他们的根、枝、果一并毁灭。(边注经文;注,创 15:16民 21:21-25、34;申 3:11书 11:21-23;15:14;撒上 17:4-7、48-53;撒下 21:15-22。)这其实也是他先前恩待该国的延续,就是救他们脱离埃及人,并在旷野保守他们。(边注经文 b、c;注,申 8:2-5。)他又大大尊荣他们,为他们属灵的益处着想,从他们子弟中兴起先知,教导他们事奉他;就是在十个支派的国度背叛大卫家、离开耶路撒冷的圣殿与敬拜之后,他仍持续向他们施此恩惠。(边注经文 e。)他也从他们少年人中兴起拿细耳人,作克己并奉献给神的榜样。(边注经文 f;民 6:1-21哀 4:7-8。)然而,他们非但没有因这些无可否认、极不寻常的恩惠而得益,反倒试探

……谷物车压禾捆一样。”纽康主教如此译。无论按哪一种译法,这个比喻都是取自先知所熟悉的生活场景。因他们的罪恶,神必将他们的城邑和住处全然毁灭。

14-16节。人的敏捷、马的迅速,或人的勇力、人数、英勇,都不能救这百姓脱离将要临到的审判;逃脱的必然极少,而那少数人也不过是在异国作流离失所的逃亡者,或落在仇敌手中赤身被掳的人。前面提到的那次地震(1:1)所造成的毁坏,或许在这里也有影射;但主要所指的,必是撒玛利亚的毁灭,以及亚述人使以色列被掳。(边注与边注经文;注,9:1-4;传 9:11-12赛 30:15-17结 5:1-4。)

实际省察。

人心中那些恶毒的情欲,在不同场合竟会以何等多样而可怕的形式爆发出来!但主连不敬虔之人彼此之间的行为,也都精确记账;凡向生者或死者表现报复与残酷之心的,他都必追讨。他们这些向跌倒的人和困苦的人幸灾乐祸的,自己也可以预料,或许在极度痛苦中被人同样羞辱;并且要“在哄嚷呐喊吹角之中”死去。审判官和首领若作恶事的带头者,所受加重的痛苦或许要超过他们的臣民。但对那些“受托神圣言的人”来说,仅仅避免蒙昧外邦人那种粗鄙的恶行,还算不得什么;即便没有那些如此骇人听闻的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