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得记3:1 于是拿俄米她婆婆对她说:我女儿啊,我不当为你找个安身之处,使你得福吗? 拿俄米建议之下,路得躺在波阿斯脚旁,
路得记3:1-7。波阿斯醒来后称赞她所行的,并承认至亲有赎买的权利;又告诉她还有一个比他更近的亲属,他要先向那人提亲,若那人不肯,他就必尽亲属之责赎她,
路得记3:8-13。随后送她六簸箕大麦回去,
路得记3:14-18。
安身之处,
即安稳、舒适、安全的生活,在良善丈夫的照料之下。这个问句预设肯定的回答:我必为你寻求,因为这是我的本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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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得记3:1 于是拿俄米她婆婆对她说:我女儿啊,我不当为你找个安身之处,使你得福吗? 拿俄米建议之下,路得躺在波阿斯脚旁,
路得记3:1-7。波阿斯醒来后称赞她所行的,并承认至亲有赎买的权利;又告诉她还有一个比他更近的亲属,他要先向那人提亲,若那人不肯,他就必尽亲属之责赎她,
路得记3:8-13。随后送她六簸箕大麦回去,
路得记3:14-18。
安身之处,
即安稳、舒适、安全的生活,在良善丈夫的照料之下。这个问句预设肯定的回答:我必为你寻求,因为这是我的本分。
路得记3:2 现在波阿斯不是我们本族的人吗?你素常与他的使女在一处。看哪,他今夜在禾场上簸大麦。
这禾场是在一个顶部有遮盖、别处敞开的地方,路得很容易到那里去。簸谷这项工作通常是在筵席中开始或结束,这一点既可从
路得记3:7
看出,也可从别的类似事例看出;人们在这类场合常这样行。这项工作要在今晚开始;也有人认为,这事只在傍晚进行,因为那时暑气渐消,风也开始吹起。参看
创世记3:8。
路得记3:3 所以你要洗沐抹膏,穿上衣服,下到禾场那里去;只是不要使那人认出你来,等他吃喝完了。
你的衣服,
就是你最好的衣服。这一切都是要使她在波阿斯眼中更显可爱。
异议:
但波阿斯看不见她,因为整件事都是在夜里进行的。
回答:
第一,这事是在夜初开始的,就是波阿斯吃完晚饭、安歇下来之后,正如
路得记3:4、7
所表明的;那时还有足够的亮光使他看见她。第二,既然很可能这晚有正式的筵席,而筵席主人邀请了他的工人,路得也在其中,那么很可能她和其余的人都照着当时乃至今日的习俗,在那场合穿上最好的衣服;如此,他就有充分机会看见她。
不要使那人认出你来,
就是不要以她将要采用的那种亲密方式让他认出她;“认出”一词有时正是这个意思。
路得记3:4 到他躺卧的时候,你看准他睡的地方,就进去掀开他脚上的被,躺卧在那里;他必告诉你所当做的事。
到他躺卧的时候,
即去休息或睡觉;在那些炎热地区,这类场合人们通常如此。
你就进去:
虽然拿俄米和路得似乎都是有德行、守贞洁的妇人,她们的用意也是合法诚实的;然而这件事的做法似乎在多方面都有失规矩。第一,这似乎违背了女性,尤其是未婚女子所当格外显出的贞静。第二,也违背正当,一方面因为这损害了另一个更近亲属的权利,拿俄米不可能不知道此事;另一方面因为这是本末倒置、操之过急的办法,既不合圣经的规矩,也不合文明国家的惯例,也不合自然本身所要求的体统。第三,也违背审慎;因为这本可能成为许多罪恶和极大羞辱的机会,临到她们所有人,也可能使他对她的感情疏远,而这正是她想争取的。尽管有一些情况能减轻这事的严重性,例如拿俄米经验中知道波阿斯和路得二人都有智慧且持重,但她并不知道结果会如何;而这事本身确有可羞之处,可从两点看出:拿俄米特意选在夜间做,仿佛这是暗中之事;以及波阿斯担心这事被人知道,
路得记3:14。更使这事加重的是,这种做法本是不必要的;她原有一条明白而很可能成功的路,就是直接向波阿斯或那位更近的亲属提出要求,叫他履行神律法所要求的本分,并且要在见证人面前这样做,正如波阿斯所行的。她这种暗中行事,似乎出于对神护理缺乏信靠,不相信神会用寻常方式成就她所愿的事。
掀开他脚上的被;
就是把盖在他脚上的衣物挪开,好叫他醒来。
所当做的事;
即你当如何行,或该采取什么办法来得到本属你的婚姻。不过,在婚事最后定下之前,还有一些礼节要遵守、一些程序要完成,这些波阿斯会指教她。
路得记3:5 路得说:凡你所吩咐我的,我必遵行。
她信赖拿俄米的智慧、敬虔以及对她真实的爱,因此乐意听从她的劝告;在这事上她更可得宽宥,因为她不像拿俄米那样明白当地的律法和风俗。
路得记3:6 她下到禾场,照她婆婆所吩咐她的一切而行。
普尔在本节没有注释。
路得记3:7 波阿斯吃喝完了,心里欢畅,就去睡在麦堆旁边。路得便悄悄地来掀开他脚上的被,躺卧在那里。
吃喝完了,
就是照那类场合的惯例,颇为丰盛地吃喝了。参看
士师记9:27 诗篇4:7 以赛亚书9:3。
路得记3:8 到了夜半,那人惊醒,翻过身来,不料有女子躺在他脚下。
到了夜半;
他先前没有察觉她,虽然她并没有掀开他脚上的被;看来他睡得很沉,正如人在筵席之后常有的情形。她也没有做超过母亲所吩咐的事,也没有用任何可能挑动他情欲的话语或举动;她在这事上显出节制与贞静,也表明她所做的只是出于母亲的催促和建议。这一点从她在
路得记3:9
所表达的请求中已明显可见;她作为外乡人,本不懂这些。也正因如此,波阿斯丝毫没有因此恼怒她,反而只是称赞她的美德,对这件事并未加以责备。
翻过身来;
就是从原先躺卧的地方起来,转向脚边,要知道那里是谁或是什么。或者,这词也可译为“惊惶了”、“害怕了”或“诧异了”;因为这个希伯来词只用过一次,所以译法不一。
有女子躺在他脚下;
他知道这一点,可能是因为夜半后还有微弱亮光照见她;更可能是从她的声音,或她自己口里得知的,因为当他问她时,她先概括地告诉了他这一点,然后他才作更具体的询问。
路得记3:9 他说:你是谁?回答说:我是你的婢女路得。求你用你的衣襟遮盖婢女,因为你是近亲。
求你用你的衣襟遮盖婢女,
就是求你娶我为妻,向我尽丈夫的本分。这个说法在
申命记22:30,27:20,以西结书16:8
中就是这个意思。其一,可能因为妻子与丈夫同床,共盖一件遮盖物。其二,可能源于古时一种礼仪:丈夫把自己衣服的边襟披在女子头上,表示她归服于他,
哥林多前书11:5、6、10;也表示她归属于他,仿佛因此被遮蔽,不在别人眼前;参看
创世记20:16。并且这也表示他应当给她的保护;参看
路得记2:12。
路得记3:10 波阿斯说:我女儿啊,愿你蒙主赐福;你末后的恩待比先前更大,因为少年人无论贫富,你都没有跟从。
你末后的恩待更大;
这恩待一方面是向你已故的丈夫,因为你看重延续他的名和记念,过于满足自己的情欲;另一方面也是向你婆婆,因为你准确遵行了她的吩咐,甚至在这样一件颇有风险的事上也甘愿冒险。
你没有跟从少年人,
就是没有在这里或在你本国寻求婚配;若不是你宁可顺从神的命令而不求自己欢喜,你本会那样行。
路得记3:11 我女儿啊,现在不要惧怕;凡你所求的,我必照着为你行,因为我本城的人都知道你是个贤德的女子。
不要惧怕;
不要以为我轻看你、拒绝你,只因我没有立刻答应你的请求。
凡你所求的,我必为你行,
就是在以下条件之下娶你为妻。
路得记3:12 我实在是你一个至近的亲属,只是还有一个人比我更近。
普尔在本节没有注释。
路得记3:13 你今夜在这里住宿,到了早晨,若那人肯向你尽近亲的本分,很好,就由他尽本分;倘若他不肯向你尽近亲的本分,我指着永生的主起誓,我必向你尽这本分。你只管躺到天亮。
若他肯向你尽近亲的本分,
就是娶你为妻,为他弟兄存留后裔,这是他应当做的。
路得记3:14 路得便在他脚下躺到天快亮,人彼此不能辨认的时候就起来了。波阿斯说:不可使人知道有女子到禾场上来。
人彼此不能辨认的时候,
就是天还黑,一个人不能分辨另一个人的时候。或者,也可作“在彼此尚未相识以前”,即他们尚未有肉体上的相识。
不可使人知道有女子到禾场上来;
他留心保守的不仅是自己在神面前的良心,也保守自己和她在人前的名声。
路得记3:15 又对她说:把你所披的外衣拿来展开。他展开了,波阿斯就量了六簸箕大麦,放在她身上;她便进城去了。
外衣,
或作围裙,就是妇女平常所穿的那种。
六簸箕;
是一种已知且常用的量器。至于这些量器到底多大,并没有定论;但按事情本身来看,它们必不至大过一个妇女能用外衣或围裙携带的分量。
路得记3:16 路得回到婆婆那里,婆婆说:我女儿啊,你是谁?路得就将那人向她所行的一切都告诉了婆婆。
我女儿啊,你是谁?
或者第一,拿俄米因天还黑,没有清楚认出她是谁,所以只是一般地称她为“女儿”,正如年长妇人称呼年轻女子一样。但若真是这样,她本也同样难以分辨她年纪如何。或者第二,这不是出于疑惑的问话,而是出于惊讶,好像说:你真的是我女儿吗?我几乎不能相信。你怎么这样早、又以这种情形回来了?
路得记3:17 又说:那人给了我六簸箕大麦,对我说:你不可空手去见你婆婆。
普尔在本节没有注释。
路得记3:18 婆婆说:我女儿啊,你只管安坐等候,看这事怎样成就,因为那人今日不办成这事必不休息。
普尔在本节没有注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