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得记 2:1 拿俄米有一个丈夫的亲族,是以利米勒家族中的大财主,名叫波阿斯。 路得在波阿斯的田里拾取麦穗;波阿斯是她已故丈夫的近亲,并注意到了她,见路得记 2:1-7。 他厚待她,并为她祝福,见路得记 2:8-16。 她把所得的带给拿俄米,并告诉她自己所遭遇的事。拿俄米向神献上感谢,并劝路得继续留在那田里,见路得记 2:17-23。
普尔对这一节没有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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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得记 2:1 拿俄米有一个丈夫的亲族,是以利米勒家族中的大财主,名叫波阿斯。 路得在波阿斯的田里拾取麦穗;波阿斯是她已故丈夫的近亲,并注意到了她,见路得记 2:1-7。 他厚待她,并为她祝福,见路得记 2:8-16。 她把所得的带给拿俄米,并告诉她自己所遭遇的事。拿俄米向神献上感谢,并劝路得继续留在那田里,见路得记 2:17-23。
普尔对这一节没有注释。
路得记 2:2 摩押女子路得对拿俄米说:“容我往田间去,我在谁眼前蒙恩,就在谁身后拾取麦穗。”拿俄米对她说:“我女儿,你只管去。” 律法准许穷人和寄居的人拾取遗落的庄稼,见申命记 24:19;而她两样都是。她并不以承认自己的贫穷为耻,也不肯吃闲饭;由此显明她是一个谨慎、勤劳、有德行的女子,正如路得记 3:11 对她的称呼。
“我在谁眼前蒙恩”;因为虽然准许这样做本是他们的本分,见利未记 19:9,23:22,但她或者不知道这一点,或者想到自己既是外人,这事可能会被人嫌恶或拒绝;至少,她觉得自己应当谦逊、温和地承认他们在这事上向她所施的恩惠。
路得记 2:3 她就去了,来到田间,在收割的人身后拾取麦穗;她恰巧到了波阿斯所属的一块田里,波阿斯正是以利米勒的亲族。 “她恰巧”;就次因而言,这的确像是偶然,但这乃是神护理所安排、所命定的。
路得记 2:4 看哪,波阿斯正从伯利恒来,对收割的人说:“愿主与你们同在!”他们回答说:“愿主赐福与你!” 他们甚至在日常交谈和世俗事务中,也表达并承认自己的虔诚;如今却有许多人以这样做为耻,并称之为假冒为善或虚浮炫耀。
路得记 2:5 波阿斯问那监管收割人的仆人说:“这是谁家的女子?”
普尔对这一节没有注释。
路得记 2:6 监管收割人的仆人回答说:“她是那从摩押地跟拿俄米一同回来的摩押女子。” 意思是:当拿俄米回来时,与她一同来的那女子;否则,路得既没有从这里离开,就不能严格地说是“回来”。
路得记 2:7 她说:“求你容我跟着收割的人,在捆中拾取、收聚麦穗。”于是她来了,从早晨直到如今一直都在,只是在屋里歇了一小会儿。 “求你容我拾取”;她并没有冒失地闯进来,而是谦逊地请求我们许可。
“从早晨直到如今一直都在”;她并不是因懒惰而退下去,因为她在劳作上一直勤奋而持久。
“在屋里”;不是像许多人所理解的那样在拿俄米家里,这从路得记 2:18、19 可以看出来;乃是在当时立在田间的小屋或棚子里。在那些炎热的地方,这样的棚子很有必要,好叫工人或别人能在合适的时候稍作休息或进食。她因持续劳作疲倦,就到这里来稍微歇息一下。
路得记 2:8 波阿斯对路得说:“我女儿,听见没有?不要往别人田里拾取麦穗,也不要离开这里,要紧跟着我的使女们。” 不是跟着那些年轻男子,为要避免犯罪的机会和毁谤的话柄。在这事上他显出自己的虔诚和谨慎。
路得记 2:9 你只管看着他们收割哪块田,就跟着他们去。我不是已经吩咐那些年轻人不可碰你吗?你若渴了,就可以到器皿那里喝年轻人打来的水。” “不可碰你”,就是不可对你有任何无礼或伤害。
“碰”常常有“伤害”的意思,见创世记 26:11,诗篇 105:15。
路得记 2:10 路得就俯伏在地叩拜,对他说:“我既是外邦人,为什么竟在你眼前蒙恩,使你这样眷顾我呢?” “俯伏在地”;这是最谦卑的敬拜姿态;若是向人行的,就是礼节上的;若是向神行的,就是宗教性的。见创世记 18:2,33:3,42:6,马太福音 2:11,8:2。
“眷顾我”,就是向我显出尊重和恩慈;因为圣经中“知道”一类的词通常包含情爱之意。
路得记 2:11 波阿斯回答说:“自从你丈夫死后,你向婆婆所行的一切,并你怎样离开父母和本地,到素不认识的民中来,这一切人全都告诉我了。” “素不认识”;意思是,你对他们并没有亲身经历;否则,就一般而言,她不可能对这民完全无知。
路得记 2:12 愿主照你所行的报答你。你来投靠耶和华以色列神的翅膀下,愿你从主那里得着丰盛的赏赐。 “翅膀”,就是保护和看顾,如申命记 32:11,诗篇 17:8,36:7,91:4 所说。这或者是指母鸡用翅膀保护、抚育小鸡;或者是指基路伯的翅膀,因为神住在其间。
路得记 2:13 路得说:“我主啊,愿我在你眼前继续蒙恩,因为你安慰了我,又对婢女说了亲切的话,虽然我不及你的一个使女。” “愿我在你眼前蒙恩”;我谦卑地恳求你继续对我存好意,尽管我并不配得。
“不及你的一个使女”;我是一个更卑微、更贫乏、更不起眼的人,因为我是外人,生于异教父母之家,不像她们那样属于以色列这圣洁而尊贵的民。
路得记 2:14 到了吃饭的时候,波阿斯对她说:“你到这里来吃饼,把你的饼蘸在醋里。”路得就在收割的人旁边坐下;波阿斯把烘了的穗子递给她,她吃饱了,还有余剩。 “饼”在那些朴素节俭的时代,是仆人和较贫贱之人常吃的食物,至少当他们从事这类需要赶紧做完的工作时更是如此,因此他们吃饭和做工都必须迅速。或者,“饼”在这里也可以像常见用法那样,泛指任何食物。
“醋”;或者是单纯的醋,穷人常把饼蘸在其中,在炎热地区这样吃;这不单在迦南,后来在意大利也是如此。尤其在那些地方和炎热季节,这对使人凉爽、强健筋骨等都很合宜。或者是掺杂别样东西调成的一种酱汁。
“在收割的人旁边”;不是与他们同坐或混在他们中间,而是与他们稍稍有些距离,表明自己低于他们,正如她先前在言语中承认的,如今又在行动上表明出来。
“烘了的穗子”;这是他们常吃并且颇受看重的一种食物。见撒母耳记下 17:28。
路得记 2:15 她起来继续拾取麦穗,波阿斯吩咐仆人说:“就是在捆中拾取,也可以由她,不可羞辱她。” 免得他们把她这样做看作粗鲁或放肆,本来他们否则就会这样想。
问:他为什么不干脆给她尽可能多的麦子,打发她走呢?
答:因为他不愿她吃闲饭,而要她按着自己的本分和现今处境,诚实地用额上的汗得食。
路得记 2:16 并要从捆里抽出些来,故意留给她,让她可以拾取,不可斥责她。
普尔对这一节没有注释。
路得记 2:17 这样,路得在田间拾取麦穗直到晚上,又把所拾取的打了,约有一伊法大麦。 “一伊法”一般认为约等于一蒲式耳。见出埃及记 16:36,利未记 5:11。
路得记 2:18 她就把所拾取的带进城去,婆婆看见她所拾取的,又见她拿出自己吃饱后所存留的给婆婆。 或者可译作“她饱足后所剩下的”,或“她吃饱以后”。她把自己所拾取的吃到够了为止,我想她母亲也和她一同吃了;剩下的她就给母亲留着,以备日后之用。
路得记 2:19 婆婆问她说:“你今日在哪里拾取麦穗?在哪里做工呢?那顾恤你的,愿他蒙福!”路得就告诉婆婆自己是跟谁做工,说:“我今日与他一同做工的那人名叫波阿斯。”
普尔对这一节没有注释。
路得记 2:20 拿俄米对儿媳说:“愿那人蒙主赐福,因为他不断地向活人死人施恩。”拿俄米又对她说:“那人与我们相近,是我们一个至近的亲属。” “向死人施恩”,就是指他从前向现今已经死去的人所施的恩慈,就是在我丈夫和他的儿子还活着的时候向他们所施的,如今又继续施给我们这些仍然活着的妻子。
“我们一个至近的亲属”;希伯来文是“我们一个救赎者”,或“报仇者”。这职分属于那等人为我们申冤、赎回我们的田地,并娶你这位他近亲遗下的寡妇为妻,如路得记 3:9 所说。她说“其中一个”,并不是说这类人有许多个立刻都具备此资格,而是说他是极近的亲属,是在另一人若拒绝时就当承担这职分的人。拿俄米正确地猜到那人会拒绝,后来他果然如此。
路得记 2:21 摩押女子路得说:“他还对我说:‘你要紧跟着我的年轻人,直到他们收完我所有的庄稼。’” 这是指大麦和小麦两样的收割,正如路得记 2:23 所说。
路得记 2:22 拿俄米对儿媳路得说:“我女儿啊,你跟着他的使女出去才好,免得人在别人的田里遇见你。” 否则,你既会使自己暴露在许多不便和麻烦之下,这些都是你从陌生人那里可能遭遇的;也会招致他的不悦,好像你不是轻看他所提出的恩待,就是怀疑他情意和应许的真诚。
路得记 2:23 于是路得紧跟着波阿斯的使女拾取麦穗,直到大麦收完和小麦收完;她仍与婆婆同住。 希伯来文可作“坐在家里”或“留在家中”,就是说,她在外面的事情办完以后,就安居在家,并不像懒惰的人和妓女那样到处游荡,见箴言 7:1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