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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马书 第 3 章 · 马太·普尔

圣经简注 · Annotations upon the Holy Bible · 原作公版

Romans 3:1

罗马书 3:1 这样说来,犹太人有什么长处?割礼有什么益处呢? 罗马书 3:1,2

犹太人的特权,

罗马书 3:3,4

并不因其中有些人的不信而失效;

罗马书 3:5-8

神在惩罚他们的罪恶时,他的公义也并未因此受损;

罗马书 3:9-19

律法本身也普遍地定犹太人有罪;

罗马书 3:20

所以没有人能因行律法称义;

罗马书 3:21-30

乃是所有人都同样因着信基督,靠神的恩典称义;

罗马书 3:31

但这并没有废除律法的义务。

这样说来,犹太人有什么长处?

这是一个巧妙的预先回应,就是先提出别人可能对使徒前面所说之话的反对。若犹太人(有人可能会这样反对)与外邦人一样都暴露在定罪之下,那么他们就并不比外邦人更有优越之处。或者也可以这样说:若外在的事物并不能使我们蒙神悦纳(正如罗马书 2:28,29 所说),而外邦人不借这些也被带进教会,那么犹太人就没有比外邦人更高的特权了,尽管神长久以来一直承认他们是他特有的子民。

割礼有什么益处呢?

也就是:割礼有什么用处,或它设立的目的是什么?既然未受割礼的人也被接纳了,并且虽未受割礼,却被算为受了割礼,心里也是洁净的。

Romans 3:2

罗马书 3:2 凡事大有好处:第一是神的圣言交托了他们。 他以慷慨而坦率的让步来回答前面所提的反对。这个回答特别针对反对中的第一部分,不过也包含了另一部分。

第一;

这个词不是指说话的次序,如罗马书 1:8,那里的“第一”并不是开启一篇新论述;这里也不是指特权和益处的数量,因为他总共只提到一项;而是指这里所说这项特权的性质,因此也指其卓越性。意思是说:这是其中最主要的。

神的圣言交托了他们:

世俗作家用这个词来指鬼魔或异教神明所给出的答复;然而圣灵并不以使用这个词为耻(以及其他许多词也是如此),虽然这些词曾被滥用于异教迷信。其意思是:圣经交托给了犹太人,或说让他们保管,其中包括旧约的全部书卷,尤其是那在西奈山上所赐的律法之约,或神的律法,司提反称之为“活泼的圣言”(使徒行传 7:38);更特别地说,其中还包括宗教的基本要道,以及关于恩典和借弥赛亚得救恩的教义,这些在希伯来书 5:12 被称为“神圣言的开端”,只是诚然,这些教义在预表、应许和预言中隐藏得更多一些。

Romans 3:3

罗马书 3:3 即便有不信的,这有何妨呢?难道他们的不信就会使神的信实落空吗? 即便有不信的;

就是指有些人仍留在不信之中(使徒行传 28:24),不肯相信神的圣言,也不肯相信关于弥赛亚的应许。

神的信实;

就是指神的真实和信实(诗篇 33:4)。整节经文又是一个预先回应。隐含的反对是:若犹太人因不信而使自己不配从这些圣言中得益,或无力从中得益,那么这些圣言对他们就毫无益处,他们也没有因这些圣言得到任何优势。对此,他借着提出另一个问题,先行给出回答:某些人的不信,岂能拦阻神向别人、向他的选民成就应许吗?这个问句本身是否定,意思是:绝不能;如下文所示。参见提摩太后书 2:13

Romans 3:4

罗马书 3:4 断乎不是!不如说,神是真实的,人都是虚谎的。如经上所记:你责备人的时候,显为公义;被人议论的时候,可以得胜。 断乎不是;

前一节中含蓄表达的否定,在这里借着愤慨和极其厌恶的语气明白说出来了。

神是真实的;

愿他在自己的应许和圣约上显为信实,或仍旧被承认为信实;也就是说,照着圣经常有的见证承认他是如此。参见民数记 23:19提多书 1:2希伯来书 6:17,18

人都是虚谎的;

或者说,即便人人都是虚谎的;也就是说,无论我们怎样论到人,人都是会改变的受造物,本性中容易出错,因此也很容易欺骗别人。参见诗篇 116:11

你责备人的时候,显为公义;

意思是:你在应许和警告上都被承认为公义;“称义”一词在许多地方都有这个意思,如马太福音 11:19路加福音 7:29,35,10:29。

可以得胜;

意思是:你可以显为清洁纯正;诗篇原文就是这个意思。使徒尊重七十士译本,因为那是当时通行的译本;他更留意经文的意思,而不拘泥于字句。凡清洁无瑕的,在公正的审判中自然会得胜。

被人议论的时候;

或者说,当你施行审判的时候。这个词可以作主动,也可以作被动;即当你审判人时,或当有人竟敢论断你时。

Romans 3:5

罗马书 3:5 我且照着人的常话说,我们的不义若显出神的公义来,我们可以怎么说呢?神降怒,是他不义吗? 我们的不义若显出神的公义来;

这是预先回应另一个可能从前面话语引出的反对:若神在持守应许上的信实,正是在人的不信之中并且尽管人在不信中仍然显明出来,那么我们似乎可以得出这个结论:神的信实因人的不忠反而显得更加可称赞。

我们可以怎么说呢?

意思是:我们就这样反对,或者说,这样便会产生这样的荒谬结果。

神降怒,是他不义吗?

也就是说,那么神若为那能归荣耀给他自己、并显明他真实可信的事而惩罚犹太人或其他恶人,他就是不公义的了。

我且照着人的常话说;

这是属肉体之人的语言,他们说出这样的亵渎之语;我只是在转述某些人的反对,并按他们属肉体的方式说话。

Romans 3:6

罗马书 3:6 断乎不是!若是这样,神怎能审判世界呢? 断乎不是;

他照常以极其厌恶的语气驳斥这诡辩,认为它根本不值得回答。

若是这样,神怎能审判世界呢?

意思是:若神有丝毫不义,他现在怎能治理世界,并且末后按公义审判世界呢?这一点在诗篇 96:13,98:9 已有宣告。或者说,若神在自己的本性和本质上不是公义的,他的旨意也不是公义的准则,他又怎能是神、怎能是至高者呢?参见创世记 18:25约伯记 34:12

Romans 3:7

罗马书 3:7 若神的真实,因我的虚谎越发显出他的荣耀,为什么我还受审判,好像罪人呢? 这里的“真实”是指神的信实和真实;“虚谎”则是指人的不忠和反复无常;上文及别处都已说明。

为什么我还受审判,好像罪人呢?

意思是:若因我的邪恶,神的名反而得了更多荣耀,那么为什么我还要受惩罚,还要像犯了罪的人一样被追究呢?使徒在这里显然是在代替一个邪恶的反对者说话,或者他是用这类人的口吻说话。这样的说话和写作方式,在各类作者中都很常见;圣经作者有时也这样做。参见传道书 3:19-22哥林多前书 15:32。使徒在哥林多前书 4:6 告诉哥林多人,他为他们的缘故,曾用比方把某些事转到自己和亚波罗身上,免得他们自高自大;他认为这类布局和修辞对读者最有益处,也最有功效。

Romans 3:8

罗马书 3:8 为什么不说,我们可以作恶以成善呢?这是毁谤我们的人,也是有些人说我们有这话。这等人定罪是该当的。 这些话的排列听起来很拗口,因此也造成了一些晦涩。批评家对此大做文章,有人把它们放在括号里,有人则说这里有倒装。它们似乎是在驳斥前面的诡辩,因此必须按那个意思来理解。就好像使徒在说:若罪人因为神借着他们的罪使自己得荣耀,就不该受惩罚;那么有些人口中那句格言或说法,甚至别人毁谤我们,说好像这是我们的意见和教训,即“我们可以作恶以成善”,岂不就成了正确的吗?但这说法是普遍被弃绝的;没有人敢为它辩护,因此前面的诡辩也就毫无力量。

这等人定罪是该当的;

也就是说,那些教导这种道理并照此行事的人,他们所受的定罪是公正的;就是那些“作恶以成善”的人。使徒并不屑于反驳这荒谬的说法,只是直接定这说法和实行者的罪。或者这句话也可理解为:那些诬蔑使徒和福音传讲者、散布关于他们的虚假传闻和毁谤的人,理当被定罪;凡说我们主张或宣讲“可以作恶以成善”的人,他们所受的定罪是公正的。

Romans 3:9

罗马书 3:9 这却怎么样呢?我们比他们强吗?绝不是的!因我们已经证明:犹太人和希腊人都在罪恶之下。 这却怎么样呢?我们比他们强吗?

使徒在这里回到本章开头所论述的主题。他让犹太人提出一个问题:既然已经承认神的圣言交托给了他们,那么结果似乎就是,他们优于外邦人,比外邦人处境更好。

绝不是的;

他并不是与自己在罗马书 3:2 论犹太人特权的话相矛盾。犹太人在某些外在恩惠上确实胜过外邦人,这些恩惠在罗马书 9:4,5 有更详尽的说明;但在福音性的义,或他们自以为有的功劳这件事上,他们并不比外邦人强。

我们已经证明;

就是指在前面几章中,分别地、各自地已经证明了;如今还要把同样的话联合起来应用在“犹太人和外邦人”双方身上:尽管犹太人以律法夸口,外邦人以哲学夸口,但在福音的信心和义这件事上,他们都处于同样的光景。

都在罪恶之下;

是在罪的权势之下,更主要的是在罪责之下。参见罗马书 3:19

Romans 3:10

罗马书 3:10 就如经上所记:没有义人,连一个也没有。 就如经上所记;

就是记在圣经若干处经文中;他在接下来的几节会引用这些经文,给出其意思,虽然不严格拘泥于原文措辞。至少对犹太人来说,这是恰当的证明,因为他刚才称他们是这些圣言的保管者。

没有义人,连一个也没有;

他开头所用这条较为总括性的证明,出自诗篇 14:3诗篇 53:1;关于这两处经文,可参看那里的注释。

Romans 3:11

罗马书 3:11 没有明白的;没有寻求神的。 没有明白的;

这是更具体地证明灵魂及其各样官能都已败坏;首先是心思的败坏,这话取自前面所引的诗篇。也可与那些论到心思无知和瞎眼的经文对照:申命记 32:29约伯记 32:9以赛亚书 1:3耶利米书 4:22,10:14。

没有寻求神的;

这是证明意志的败坏,这一点也见于前面所引的诗篇。

Romans 3:12

罗马书 3:12 都是偏离正路,一同变为无用。没有行善的,连一个也没有。 都是偏离正路;

就是偏离了真理之路,或生命之路。参见诗篇 14:3,36:4,58:3。这进一步说明了前面的控诉。

一同变为无用;

就是变得毫无用处;更糟的是,这词还带有只配丢在粪堆上的意思。这话也见于诗篇 14:1-7;参见约伯记 15:16

没有行善的,连一个也没有;

这与罗马书 3:10 的意思相同,只是更贴近诗篇原文;在那里这句话也重复了两次。参见诗篇 14:1,3

Romans 3:13

罗马书 3:13 他们的喉咙是敞开的坟墓;他们用舌头弄诡诈,嘴唇里有虺蛇的毒气。 他们的喉咙是敞开的坟墓;

他继续举出人身体各个肢体的败坏情形;并且用四种不同的说法提到言语器官,意思大致相同。第一种是比喻,出自诗篇 5:9;参见那里的注释。

他们用舌头弄诡诈;

这段经文明白表明舌头的败坏,因为其中有谎言、毁谤、假誓和谄媚;这话出自耶利米书 9:3-5

嘴唇里有虺蛇的毒气;

第三种说法像第一种一样,也是比喻,出自诗篇 140:3;参见那里的注释。

Romans 3:14

罗马书 3:14 满口是咒骂苦毒。 这最后一种并且十分明白地说明舌头败坏的话,出自诗篇 10:7

参见诗篇 10:7 的注释。

Romans 3:15

罗马书 3:15 杀人流血,他们的脚飞跑。 若连这个肢体也加以考察,我们同样可以看见人的败坏;可由箴言 1:16以赛亚书 59:7 的见证得知。这两处都可参看注释。

Romans 3:16

罗马书 3:16 所经过的路便行残害暴虐。 第16、17节这两句话是连在一起的,都出自以赛亚书 59:7,8

Romans 3:17

罗马书 3:17 平安的路,他们未曾知道。 参见罗马书 3:16 的注释。

Romans 3:18

罗马书 3:18 他们眼中不怕神。 这最后一句指出了上述一切邪恶的一个真实根源,出自诗篇 36:1

参见诗篇 36:1 的注释。

Romans 3:19

罗马书 3:19 我们晓得律法上的话,都是对律法以下之人说的,好塞住各人的口,叫普世的人都伏在神审判之下。 这里又预先回应一个反对,大意是:这些见证(犹太人可能会说)并不是针对我们,而只是针对污秽的外邦世界,最多也不过包括我们中间少数亵渎之徒。但对此使徒说:我们知道(有人认为这话带有强烈断言的力量),凡神的律法,尤其是摩西律法,或者更广义地说,圣经中一切关于人类邪恶和背道的话,都是特别对犹太人说的,因为律法是赐给他们的,他们也在律法的管辖之下;这与罗马书 2:12 的说法很相近。参见罗马书 6:15哥林多前书 9:20

好塞住各人的口;

也就是拦阻人夸口,而犹太人特别容易如此;或者更准确地说,是要良心如此压迫他们,使他们只能沉默,或仿佛哑口无言地等候自己的定罪,不能提出任何辩解。参见诗篇 63:11以西结书 16:63马太福音 22:12

叫普世的人都伏在神审判之下;

就是叫犹太人、外邦人和全人类,既然都是败坏的,就都落在神的审判和定罪之下。参见罗马书 3:9约翰福音 3:18

Romans 3:20

罗马书 3:20 所以凡有血气的,没有一个因行律法能在神面前称义,因为律法本是叫人知罪。 所以;

也就是说,既然外邦人因自然律、犹太人因成文律法,都这样服在神的审判之下;又既然没有一个人能成全律法,并为自己违背律法作出补偿;

所以,等等。

因行律法;

他所指的是道德律,并不只是或主要不是礼仪律;就是那禁止偷盗和奸淫的律法,如罗马书 2:21,22 所说,也包括禁止贪欲的律法,如罗马书 7 所说;并且正如本节所说,借着这律法“本是叫人知罪”。外邦人和犹太人都同样受这律法约束,因此也都因此被定罪。

凡有血气的;

这是常见的提喻说法。参见创世记 6:3,12 等处。其意思与诗篇中的“凡活着的人”相同,特别是考虑到人已经被原罪败坏,而圣经常把这种败坏称为“肉体”。

在神面前称义;

或者说,在天上的法庭里被宣告无罪。这说法取自诗篇 143:2;参见那里的注释。

因为律法本是叫人知罪;

免得有人因此以为律法就无用了,他接着说明律法的用处,只是与他们原来设想的完全相反。律法使我们知晓自己的罪责,因此它绝不是我们的义。参见罗马书 7:7哥林多前书 15:56

Romans 3:21

罗马书 3:21 但如今,神的义在律法以外已经显明出来,有律法和先知为证。 但如今;

意思是:虽然称义不是借着律法,但却可以借着另一条途径得着,如下文所说。

神的义;

参见罗马书 1:17

在律法以外;

因为律法要求我们亲自顺服去成全,所以它似乎完全不知道那归算给我们的、别人的义。

已经显明出来;

然而,自从基督降临以来,并在福音中,这义已经清楚地启示出来,正如罗马书 1:17 所说。

有律法和先知为证;

免得人怀疑这是新奇的道理。参见约翰福音 5:46,47。他所指的见证极其众多:参见创世记 3:15,15:6,22:17,18,以赛亚书 53耶利米书 31:31,33但以理书 9:24,25。使徒在使徒行传 24:14,26:22,28:23 也用了同样的论证。

Romans 3:22

罗马书 3:22 就是神的义,因信耶稣基督加给一切相信的人,并临到一切相信的人,因为并没有分别。 他再次提到“神的义”,是要进一步解释它,并说明接受这义的方式或工具,就是“信”。参见罗马书 4:11,12,9:30,腓立比书 3:9;那里有若干类似的说法,表明这义确实不是出于律法,却是借着那使我们信耶稣的信心领受的,因此这里称之为“耶稣基督的信”。

加给一切相信的人,并临到一切相信的人;

无论是犹太人还是外邦人,只要他们相信,就都如此;这排除了犹太人中那些靠自己称义的人,也排除了外邦人中的哲学家。

因为并没有分别;

他们不是借着两种不同的方式称义的。参见罗马书 3:9

Romans 3:23

罗马书 3:23 因为世人都犯了罪,亏缺了神的荣耀。 因为世人都犯了罪;

意思是:并没有什么可奇怪的,既然犹太人和外邦人都同样被归算亚当犯罪的罪责,又都带着内在的原始败坏,由此生出许多实际的过犯。

亏缺了神的荣耀;

就是亏缺了神荣耀的形像,人起初就是按这形像受造的;或者说,亏缺了与神相交,而这正是理性受造物的荣耀所在;或者更准确地说,是亏缺了永恒的荣耀,就像赛跑的人疲乏跌倒,没有达到终点一样。

Romans 3:24

罗马书 3:24 如今却蒙神的恩典,因基督耶稣里的救赎,就白白地称义。 蒙神的恩典,白白地称义;

也就是说,在这样的情形之下,他们绝无可能从律法的控告和定罪中被宣告无罪、得释放,除非借着以下所说的方式。他先提到称义那伟大的推动原因(其中也包含主要的有效原因),就是这并非因着我们里面有什么缘故或功劳,而是因神对白白不配、且实在该受刑罚之人的白白恩惠。参见以弗所书 1:6,7,2:8,提多书 3:7

因基督耶稣里的救赎;

这里借用军事上的比喻来表达其功劳性的原因:在战争中被掳、落在别人权下的人,可以借着付上有价值的赎价而得释放。参见马太福音 20:28马可福音 10:45提摩太前书 2:6希伯来书 9:12

Romans 3:25

罗马书 3:25 神设立耶稣作挽回祭,是凭着耶稣的血,借着人的信,要显明神的义;因为他用忍耐的心宽容人先时所犯的罪。 神设立;

就是神父在永恒的旨意和救赎的圣约中设立了这位耶稣。参见以弗所书 1:9彼得前书 1:20,21;或者说,神曾在旧会幕的预表和影儿中把他显明出来,如今终于公开地向世人显明了他。

作挽回祭,

或作赎罪祭。参见约翰一书 2:2。他这里是指向那洒了血的施恩座,那施恩座正是这伟大赎罪之工的预表;神也正是从那里向罪人显出如此的恩待和怜悯。参见利未记 16:2民数记 7:89

凭着耶稣的血,借着人的信;

他继续说明称义的工具性原因,即“信”;也就是罪人紧紧地依附并极其顺服地倚靠基督;同时也指出信心对象的特殊性,就是“血”,也就是基督的死和祭,与他的统治权有所分别(虽然从别的方面说,信心也大大关涉他的统治),并且与被杀献祭之牲畜的血形成对照。

要显明神的义;

就是为要彰显他的良善和怜悯;参见撒母耳记上 12:7,8,10诗篇 36:10;或者彰显他在应许上的信实,以及他对一切预表和预言的成全;又或者是指他报应性的公义,就是神对罪所施行的公正审判,他虽称罪人为义,却已在他儿子身上定了罪。进一步说,这也可以理解为信心的义,即罗马书 3:22 所说的那义;借此表明这义是属神的,并借着罪得赦免而显明出来,这赦免也就因此被宣告并实际施行。

因为他用忍耐的心宽容人先时所犯的罪;

这意思或者是指人在称义之前所犯的罪,那时神长久忍耐罪人,并没有立刻追讨其当受的刑罚;或者是指旧约时代所犯的罪,在这挽回祭尚未向世人公开显明之前,神宽容我们的列祖,因着将来要来的基督而赦免了他们。参见希伯来书 9:15-18

Romans 3:26

罗马书 3:26 好在今时显明他的义,使人知道他自己为义,也称信耶稣的人为义。 好在今时显明他的义;

他重复说明称义的最终目的,就是要在福音的时候、以及福音的安排和职分中,作出前面所说那关于神之义的宣告。参见哥林多后书 6:2,这话取自以赛亚书 49:8

使人知道他自己为义,也称信耶稣的人为义;

也就是说,神本性中本质的纯洁、或他旨意的正直,并没有受到丝毫损害;并且他的直接公义也没有受亏损,因为按此公义,他不能不恨恶罪,也不能不厌恶作为罪人的罪人;但与此同时,他却宣告那“属于耶稣之信的人”(原文如此),就是那属于信靠之人、把自己投靠在救主身上的人,无罪得释。

Romans 3:27

罗马书 3:27 既是这样,哪里能夸口呢?没有可夸的了。用何法没有的呢?是用立功之法吗?不是,乃用信主之法。 既是这样,哪里能夸口呢?

使徒好像是在向他们发问并驳倒他们:犹太人从前自夸远胜外邦人的那种夸口,如今在哪里呢?或者说,他们或外邦人凭律法、哲学或任何道德行为而自以为有的夸口根基,如今成了什么呢?参见耶利米书 9:23,24

没有可夸的了。用何法没有的呢?是用立功之法吗?

若有人问,这夸口是根据什么被排除的,我们明白回答说:绝不是根据那把行为当作蒙悦纳和称义条件、却丝毫不说明这条件应由谁来成全的律法;因为律法因罪的缘故,在这件事上对我们已经成为软弱无能的。参见罗马书 8:3

不是,乃用信主之法;

也就是指要求人信的福音之法;借着这信,基督的义被归算给我们,也被我们所得着。这被称为“信的法”,有人认为是迁就犹太人说话的习惯,因为他们极其喜爱“律法”这个名称,这样也免得他被怀疑传讲新奇之事;但大多数人认为,这是希伯来式的说法,无非就是指信的教训或信的规范。

Romans 3:28

罗马书 3:28 所以我们看定了:人称义是因着信,不在乎遵行律法。 这是他从罗马书 1:17 一直到这里所论全部内容的结论。当他说“我们看定了”时,意思是:我们已经像逻辑学家一样推理清楚了;或者说,这是我们像算术家一样,经过完整计算和汇总之后所得出的总结果。

人称义是因着信,不在乎遵行律法;

这句话与那常被人攻击的“人是唯独因信称义”意思相同。正如我们若说“神当受敬拜”,并把天使、偶像、画像等都排除在外,那就等于说“唯独神当受敬拜”。

Romans 3:29

罗马书 3:29 难道神只作犹太人的神吗?不也是作外邦人的神吗?是的,也作外邦人的神。 他借着回答自己所提出的问题,清楚地向我们表明:使神作他子民之神的恩典之约,并不只属于犹太人,也不是只有他们才能得称义和蒙福;这圣约也属于外邦人,正如应许所说的那样,见创世记 17:5,22:18,诗篇 2:8以赛亚书 11:10,12,以及许多别处。如今隔断的墙已经拆毁,这些应许尤其要被成就了,正如以弗所书 2:13,14 所说。

Romans 3:30

罗马书 3:30 神既是一位,他就要因信称那受割礼的为义,也要因信称那未受割礼的为义。 为免得人以为神在称罪人为义这件事上会变化无常,并且为叫人知道他是一位,也就是不改变的,他指出:无论是受割礼的犹太人,还是未受割礼的外邦人,都是在基督里由同一位神称义,也都是用同样的方式,就是因着信、借着信;“因信”和“借着信”这两个说法之间并没有比这更多的差别,这二者是不能彼此区分开来的。

Romans 3:31

罗马书 3:31 这样,我们因信废了律法吗?断乎不是!更是坚固律法。 这样,我们因信废了律法吗?

这里预先回应并回答一个十分重要的反对,就是:若确立唯独因信称义,律法就变得无用了,人对律法的义务也被废除了。

断乎不是!更是坚固律法;

他以惯常的强烈厌恶语气驳回这反对,然后进一步说明:没有什么比这更能坚固律法了。因为借着信,我们得着完全的义,我们就在基督对道德律最完全的顺服上有分;并且借此,一切预表、应许和预言都得以成全。参见马太福音 5:17路加福音 16:17。并且我们自己也借着福音的灵得着能力,能更准确地 conform 于律法,虽然我们仍不能达到完全成全律法的地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