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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马书 第 14 章 · 马太·普尔

圣经简注 · Annotations upon the Holy Bible · 原作公版

Romans 14:1

罗马书 14:1 信心软弱的,你们要接纳,但不要为所疑惑的事辩论。 罗马书 14:1-6

当以恩慈对待软弱的弟兄,在无关紧要的事上,不可彼此轻看或论断。

罗马书 14:6-9

无论生死,基督都有权得着我们最好的事奉。

罗马书 14:10-12

我们众人都必须在他的审判台前,为各自的行为交账。

罗马书 14:13-23

我们必须谨慎,不可使用基督徒的自由,以致伤害或冒犯敏感的良心。

在本章以及下一章的一部分里,使徒论到宗教中一些较小的事;当时罗马教会为这些事大起争论。有些犹太人虽然接受了福音,仍然强硬地拘守摩西的礼仪;他们既然按良心坚持分别食物和日子,就随时准备把持不同看法的人斥为亵渎之徒、藐视神律法的人。另一方面,信主的外邦人对基督徒自由的教义领受得更明白;当他们看见犹太人坚持这些本无真实良善、如今又已被基督废去的事,就容易轻看他们,以为他们无知迷信,并拒绝与他们相交。因此,使徒适时地努力调停此事,使他们中间得享和平。

信心软弱的人;

就是在信仰某些较小的要点上摇摆不定、没有稳固的人,特别是在基督徒自由以及脱离礼仪律的教义上。这里主要是指那谨小慎微而又有错误的犹太主义者,不过按比例也可应用于其他多疑迟疑的基督徒。

你们要接纳;

或作,把他接到你们这里来,怀抱他,允许他与你们相交,包容他的软弱,以温柔的灵更好地教导他:见罗马书 15:1腓立比书 3:15-16。布策尔虽然在某些意见上与人不同,但凡在他们身上看见“有一点属基督的成分”,就都接纳。

但不要为所疑惑的事辩论:

意思是,不要用争辩和空谈来款待他;这些并不能造就人,反倒使他困惑并受损。不要使他像提摩太前书 6:4 所说的那样,患上疑问的病。这句话可由提多书 3:9 来解释。照旁注的读法,其意思是:当接纳谨慎多疑的基督徒与我们相交;但不是鼓励他去判断并定与他不同之人的心思为罪。

Romans 14:2

罗马书 14:2 有人信百物都可吃;但那软弱的,只吃蔬菜。

有人信百物都可吃;

就是对基督徒自由有正确认识的人,因着充分而正当的根据,深信凡有益健康之物都可吃,即便它曾被礼仪律所禁止;如今洁净与不洁净的食物已无分别:见马太福音 15:11使徒行传 10:12-15

但那软弱的,只吃蔬菜;

就是那如前所说“信心软弱”、认识不够充分的人;这样的人因怕吃了被禁止之物而得罪神,宁可满足于最简单的饮食。其意思并不是说那时有人认为只吃蔬菜才合法,因而完全禁绝别样食物;而是说,他们宁愿以蔬菜和地上的其他果实为食,因为摩西律法对这些并无分别,也不愿吃那些被禁止的肉类,或未除净血的,或献过偶像的,等等:见但以理书 1:8

Romans 14:3

罗马书 14:3 吃的人不可轻看不吃的人;不吃的人也不可论断吃的人;因为神已经收纳他了。

吃的人不可轻看不吃的人;

就是:那照着自由,凡物都吃的人,不可把持相反意见的人视为无知、过分拘谨的人而加以蔑视;那不吃从前被禁止之物的人,也不可把持相反意见的人视为亵渎、鲁莽的人而加以论断定罪。尽管彼此在这些小事上有差异,一个基督徒仍当爱另一个基督徒,并与他相交。

因为神已经收纳他了:

这里所指的是软弱的基督徒还是刚强的基督徒,历来有争论;紧接前后出现的“论断”一词,似乎更支持后者。但也有人认为是指两者。无论是吃的,还是不吃的,神都收纳进他的教会和家中,并且是因着另一种更高的缘故同样蒙他悦纳。

Romans 14:4

罗马书 14:4 你是谁,竟论断别人的仆人呢?他或站住,或跌倒,自有他的主人在;而且他也必要站住,因为神能使他站住。

你是谁,竟论断别人的仆人呢?他或站住,或跌倒,自有他的主人在:

这是对上述恶事的严厉责备。雅各书 4:12 也有类似的话。意思是:这种做法不仅违背神的律法,也违背自然律;自然律告诉我们,一个人不可定另一个人的仆人为有罪,因为他对那仆人并无权利或权柄;更何况,人岂可定主的仆人为罪。每个基督徒都只有基督是自己真正的主人;他必须服从的是基督的判断;他是向基督站立或跌倒,也就是行得好或行得不好。

而且他也必要站住,因为神能使他站住:

意思是:如果按你所想的,他已经跌倒或正在跌倒,他也必被扶持、被托住。

因为神能使他站住,等等。但这里怎么能这样推论呢?既然神能使他站住,所以他就必站住吗?

回答。

神学中有一条原则:在神一切应许中,他的能力总与他的旨意相连;所以一旦后者显明,前者便无需怀疑。如今,在这事上神的话语并无疑问,因为他在罗马书 14:3 已经说过,神已经“收纳他”了。类似的论证方式见于罗马书 11:23,使徒因神能再把他们接上,就由神的能力证明犹太人将被召回:又见罗马书 4:21希伯来书 10:23

Romans 14:5

罗马书 14:5 有人看这日比那日强;有人看日日都是一样。只是各人心里要意见坚定。

有人看这日比那日强;有人看日日都是一样:

罗马教会里不仅在食物选择上有分歧,在守日的问题上也有分歧;使徒在这里同样力求调和。归信的犹太人认为,摩西律法所规定的节期比别的日子更圣洁,因此仍应继续遵守:见加拉太书 4:10歌罗西书 2:16。另一方面,信主的外邦人认为,旧约之下日子的区别如今已经止息,所以他便“看”或认可日日都是一样。“一样”一词原文并无,是译者恰当地补上的。

只是各人心里要意见坚定;

就是:各人都要对自己所行的根据心里满足;要照自己的判断和良心行事,不是照别人的;对自己所行是否合法,心里要有充分把握,以致实行时没有疑惑和拘谨;要能像使徒自己在罗马书 14:14 所说的那样。这样劝勉的理由在罗马书 14:23:人若做自己认为是罪的事,无论那事本身是不是罪,他就是得罪神的人。然而,人也可能在自己完全相信无罪的事上犯罪。人必须有充分的确信,但这确信本身并不足以使行为成为善或合法。

Romans 14:6

罗马书 14:6 守日的人是为主守的;不守日的人也是为主不守的。吃的人是为主吃的,因他感谢神;不吃的人是为主不吃的,也感谢神。

在这一节中,你看见一个理由,说明基督徒不该因意见和做法不同而彼此论断,因为他们都有同一个目标和旨归,就是讨神喜悦、荣耀神。无论是吃还是不吃,守那些节期还是不守,都是为着他;在这方面,双方都应当受到称许;因为这本来就该是我们一切行动的目的,就是荣耀并讨主喜悦:见哥林多前书 10:31歌罗西书 3:17

因他感谢神;

就是他因得以丰丰富富、自由地享用神所造之物而向神感恩。有人想根据这段经文建立饭前谢恩这一可称赞的做法,但对此更清楚的根据是在马太福音 14:19,15:36,26:26,以及使徒行传 27:35

不吃的人也感谢神;

因为除此以外,他仍有足够可吃、且未被禁止的食物,见哥林多前书 10:28

Romans 14:7

罗马书 14:7 我们没有一个人为自己活,也没有一个人为自己死。

第7、8节。这里他证明前面所断言的,即基督徒在各样具体行为上都顾念神和他的荣耀;其根据在于他们总的目标和设计,就是把自己、自己的一生与死亡,都献给神。他先从反面说:

我们没有一个人;

就是我们基督徒和信徒中,没有一个人是为自己活、为自己死;我们不是自己的主,也不由自己支配。随后他又从正面说明:我们活是向主活,死是向主死;我们一生用来事奉他,离世也是按他的安排。他的荣耀是我们生死所瞄准的靶心;他是那中心,我们整个生命圆周上的一切线条都汇聚于此:见哥林多后书 5:9腓立比书 1:21

所以,我们或活或死,总是主的人:

这是对前面所说之事的推论:意思是,无论何时、何种境况,无论健康或疾病,丰富或贫穷,生或死,我们都是属主的产业,任凭他支配;无论活着还是死了,今世或来世,他都对我们拥有绝对的主权。

Romans 14:8

罗马书 14:8 我们若活着,是为主而活;若死了,是为主而死。所以我们或活或死,总是主的人。

参见普尔对“罗马书 14:7”的注释。

Romans 14:9

罗马书 14:9 因此基督死了,又活了,为要作死人并活人的主。

因此基督死了,又活了:

意思是:这是基督借着他的死与复活所得着的果效,就是“为要……”等等。

又活了:

武加大译本略去了这个词。金口约翰则略去了前面的“复活”一词。安波罗修把词序倒置,读作:为此他活了,死了,又复活了。有些人认为这里的过去时是代替现在时:他“活了”,就是他如今仍然活着,为我们代求,并向我们施行统治。也有人认为,这里的“活了”是指基督复活之后那新的生命状态。

为要作死人并活人的主;

或说,为要治理并作他一切人之主,不论死的还是活的;为要取得对他们的统治权,或更准确地说,实行这种统治。按着神性,他对万有都有普遍的主权;但按着中保的身分,他对父所赐给他的人有一种更特别的主权。这主权是他在死时买来的,而在他复活时就完全行使出来了:见马太福音 28:18腓立比书 2:9-10

Romans 14:10

罗马书 14:10 你这个人,为什么论断弟兄呢?又为什么轻看弟兄呢?因我们都要站在基督的审判台前。

他继续劝他们彼此宽容,劝阻他们不要因无关紧要的事彼此定罪或轻看。在这一节中,他提出两个反对此事的理由。一个理由虽然说得较含蓄,却是从他们彼此之间的关系而来:他们是弟兄,不是按自然生育,而是按重生和收养;他们有同一位父,就是神。第二个理由则更明显地说出来了,就是从审判之日的考虑而来;到那日,众人都要站在基督的审判台前:见哥林多后书 5:10。所有人,无论强的、弱的,都在那里;到那时,他要判断谁行得好,谁行得不好。那么,在此期间,你是谁,竟敢僭越他的地位和职分呢?这种反问带有强烈否定的力量;意思是:你们竟如此行,岂不是毫无恩典、爱心和智慧吗?

Romans 14:11

罗马书 14:11 经上写着:主说,我凭着我的永生起誓,万膝必向我跪拜,万口必向神承认。

这一节证明前面所断言的,就是众人都必须“站在基督的审判台前”。证明出自以赛亚书 45:23。先知只说到神起誓,使徒则写出他誓言的形式;这种形式在圣经中屡次出现:见民数记 14:21、28;耶利米书 22:24以西结书 5:11;14:16、18;20:3。

至于原文“万口必起誓”,使徒随从七十士译本,说“万口必承认”;而且我们在腓立比书 2:2 被告知它要承认的内容,即“耶稣基督是主”。

这里本来一般论到耶和华的话,却特别地应用在基督身上,这就明显表明:他是至高的审判者,是至尊的主;万膝都必须向他跪拜,以示顺服;众人无论愿意不愿意,都必须来到他的审判庭前。

Romans 14:12

罗马书 14:12 这样看来,我们各人必要将自己的事在神面前说明。

这里说明我们站在基督审判台前的目的,就是交账:见马太福音 12:36彼得前书 4:5。他说:

我们各人必要交账,

无论他是尊贵还是卑微,刚强还是软弱;并且他“必要将自己的事”交账,

就是说,要为自己的行为交账,而不是为别人的行为。他要以自己天然人的身分交账,也要以自己作为富人、尊贵之人的身分交账;还要以自己在宗教上的身分交账,就是作为受过如此教育、享有如此恩典途径之人而交账,等等。

反对。

牧者必须为他们的群羊交账,见希伯来书 13:17

回答。

牧者要为自己的疏忽和缺乏照料交账;正因如此,他们任由羊群失迷。但每一只个别的羊,也都要为自己个人的偏行交账。

Romans 14:13

罗马书 14:13 所以,我们不可再彼此论断,宁可定意,谁也不给弟兄放下绊脚石或跌人的缘由。

所以,我们不可再彼此论断:

意思是:既然众人都必须受基督审判,我们就不要再彼此审判,而要从今以后改正这个过错。

宁可定意:

到目前为止,他的劝勉还比较笼统,是同时针对刚强的和软弱的。这里他开始更具体地转向那些较为刚强、有知识的基督徒,劝他们谨慎,免得滥用基督徒的自由,成了软弱、无知之人的绊脚石。他用同一个词作不同意义的转用,写得很优美;因为他说“不要论断,却要判断”,并不是自相矛盾。前半节的“论断”意为定罪和苛责;后半节则意为考虑和斟酌。意思是:不要去审判别人,倒要把这事看作我们自己行为的准则,就是不可放下绊脚石,等等。

谁也不给弟兄放下绊脚石或跌人的缘由:

意思是:你们要谨防以任何方式冒犯弟兄;不要因为不合时宜地使用自由,要么使他们离弃基督信仰,要么引诱他们效法你们,以致违背自己的良心而犯罪。与此平行的经文见哥林多前书 8:9。那里只说“绊脚石”;这里又加上“跌人的缘由”,原文作“丑闻”或“冒犯”。这两个词在词源上虽有区别,但意义却相同。正如斯特凡努斯所指出,这后一个词是圣经中特有的,在普通作者中极少甚至从不用;它本义是陷阱中的横木,落下时把活物套住,使之陷入网罗,因而招致毁灭;由此引申为任何使别人跌倒、失足的事;任何我们如此冒犯别人,以致阻碍他行善,或把他引向罪恶,或使他更坚定于恶中的事。

所谓丑闻或冒犯,有被动的,也有主动的。被动的冒犯,是指本来美善的事,因人的败坏,反倒成了他跌倒的缘由。基督自己和他的教训,对犹太人就是这样的绊脚石:见哥林多前书 1:23彼得前书 2:8。主动的冒犯,是指所说或所做之事给别人造成冒犯的机会,使他们因此忧伤,或因此犯罪,见罗马书 14:15、21。这种机会可能借着恶劝而来,见马太福音 16:23启示录 2:14;也可能借着恶榜样而来,见以赛亚书 9:16马太福音 15:14;也可能借着在中性之事上滥用基督徒自由而来,见哥林多前书 8:9

Romans 14:14

罗马书 14:14 我凭着主耶稣确知深信,凡物本来没有不洁净的;惟独人若看什么是不洁净的,在他就不洁净了。

这里他预先回答一个反对意见。有人可能说,他们已经完全确信,没有任何食物在本身是不洁净的,因此他们可以,也愿意,自由地吃摆在面前的任何东西。对此,使徒首先以让步的方式回答;他承认他们所说的是真的,并告诉他们,就他自己而言,他完全知道这一点,也深信不疑;并且这确信是从主耶稣而来,

就是借着他的话和他的灵得了教导。

凡物本来没有不洁净的;

就是没有任何食物在其自身、本性中是不洁净的:见创世记 1:31;9:3。有些受造物也许不利健康,但没有一样本身就是不洁净的。对犹太人而言,这些并非按本性不洁净,而是因一条积极的律法才算不洁;如今这律法已经陈旧废止:见歌罗西书 2:16-17提摩太前书 4:3-4

惟独人若看什么是不洁净的,在他就不洁净了:

这是他加上的限制:虽然没有食物在本身是不洁净的,但对那认为它不洁净的人来说,它就是不洁净的。若有人相信食物仍有分别,有些还是不洁净的,并且因神的禁止,吃这些食物对他来说是恶的,那么他吃的时候就是错的;因为他是在违背自己的良心行事,做自己认为有罪的事:见罗马书 14:23

Romans 14:15

罗马书 14:15 你若因食物叫弟兄忧愁,就不是按着爱人的道理行。基督已经替他死,你不可因你的食物叫他败坏。

在这一节中,有两个理由促使刚强的人不要冒犯软弱的人。第一,这与爱心相违背;因食物的缘故使弟兄忧愁,就是不按爱心而行;这违反了爱的至尊律法,因为爱是不使人忧愁、不使人跌倒的,见哥林多前书 13:4。当别人不合时宜地使用自由时,软弱的基督徒会以两种方式感到忧愁。

1. 他们认为这样的人吃了神所禁止的东西,就是得罪神;那些敬畏神的人,看见别人干犯他的律法,就会因此忧伤。

2. 他们也可能因别人的榜样,被引诱去做同样的事,违背自己已有的亮光和良心;此后就生出忧愁和烦恼,他们的良心也因此受伤、被刺痛,见哥林多前书 8:12

基督已经替他死,你不可因你的食物叫他败坏:

这是第二个理由,说明基督徒不该使用自由去冒犯别人;这可能成为他们败坏灭亡的原因。意思是:你这样做,尽你所能,是在走一条要毁灭那些基督为之而死之人的路。你或者会使他们疏远、离弃基督信仰,或者会引诱他们犯罪,使他们如前所述违背自己的良心行事,从而危及他们的救恩。平行经文见哥林多前书 8:11。这里可能会问:基督为之而死的人,难道有谁会灭亡吗?回答是:不会;圣经在约翰福音 10:28 对此说得很清楚。又见马太福音 24:24约翰福音 6:39彼得前书 1:5。那么这段经文当如何理解呢?使徒并不是说那些基督实际为之而死的人会灭亡,而是说那些按爱心的判断,被视为属于这一数目的人。凡承认基督信仰的人,我们都当看作是基督用他的死所救赎的人。

Romans 14:16

罗马书 14:16 不可叫你的善被人毁谤。

这里又有一个反对冒犯人的理由:这会使我们的“善”被亵渎,或被人毁谤。

有些人把这里的“善”理解为基督信仰,或一般的福音;但另一些人更倾向于把它理解为我们特别所享有的基督徒自由。意思是:不要给人任何机会去诋毁你们这项极大的基督徒自由之特权;要这样使用它,以致无论软弱的基督徒还是不信的人,都不能责难或控告你们放纵无度,或好争竞:见哥林多前书 10:29-30

Romans 14:17

罗马书 14:17 因为神的国不在乎吃喝,只在乎公义、和平,并圣灵中的喜乐。

这一节包含一个新的理由,劝基督徒不要为食物一类的事争执;这个理由就是:神的国并不在于这些,而在于更重要的事。这里的“神的国”,可以理解为福音,或真实的宗教与敬虔,就是神在人的心里所建立的国:见路加福音 17:21哥林多前书 4:20。当他说“神的国不在乎吃喝”时,意思是说,神的国并不是建立或组成于这些事。

“吃喝”是借代,指一切中性或居中的事;正如使徒别处所说,这些事“不能叫神看中我们”,见哥林多前书 8:8。它们并不是神敬拜和事奉的一部分;神的国,或敬虔,并不会因使用它们或禁戒它们而得推进:见加拉太书 5:6提摩太前书 4:8

只在乎公义、和平,并喜乐:

这里他积极地告诉你,神的国是在于什么;不在于外面的规条,乃在于里面的恩典和蒙恩的性情。他并没有把一切都列举出来,只满足于这三样:公义、和平、喜乐。

关于“公义”,有人理解为归算的义,就是你在罗马书第4章读到的那义;另一些人则更倾向于理解为植入并内在的义,也就是圣洁,不仅是心中的习性,也是生活中的操练。关于“和平”,有人认为是指与神和好,或良心的平安;另一些人则认为更可能是指与人和睦,或说和平的性情、基督徒之间的和谐与合一。这与下面罗马书 14:19 更相合,而且圣经常常把这事推荐给我们。至于“喜乐”,可以理解为属灵的安慰,这安慰出于现今感受到神的恩宠,或出于对将来救恩有根基的盼望;也可理解为基督徒因彼此的益处与福祉而有的安慰和快乐。爱弟兄的人,就因弟兄的福祉而欢喜,见哥林多前书 13:6;因此他不会去冒犯弟兄,或使弟兄陷入罪中。

在圣灵中;

这里加上这句话,是要表明这些恩典的有效原因乃是神的灵,并把这种公义、和平、喜乐,与那仅仅属世属肉体的分别开来。

Romans 14:18

罗马书 14:18 在这几样上服事基督的,就为神所喜悦,又为人所称许。

这一节证明前面的断言,就是“神的国”在于“公义、和平、喜乐”;因为那“在这些事上”并借着这些事服事基督的人,是蒙神悦纳、被人认可的;而吃喝之类的事,却不能这样说。

当他说,在这些事上服事基督的人“为人所称许”时,他的意思是指那些敬虔并且判断纯正的人;因为在别人那里,人常常正是因操练这些恩典而遭恨恶和毁谤。然而,公义与和平的性情,往往连恶人自己也会称赞:见撒母耳记上 2:26箴言 3:4路加福音 2:52使徒行传 2:47

Romans 14:19

罗马书 14:19 所以,我们务要追求和睦的事,与彼此建立德行的事。

这一节是对前面论述的应用,其中有对两项重大本分的劝勉。一项是和平,或和平的性情;另一项是彼此造就。他先前已经劝人要与众人和睦,见罗马书 12:18;这里则特别说到弟兄之间的和平与和谐:见哥林多后书 13:11以弗所书 4:3歌罗西书 3:15帖撒罗尼迦前书 5:13希伯来书 12:14。这种和平极其必要,基督徒应当竭力实行一切能促进和平的事,避免一切会拦阻和平的事。而且他们彼此之间不只要平和地生活,也要彼此有益地生活;他们应当在恩典和知识上互相建立。

Romans 14:20

罗马书 14:20 不可因食物毁坏神的工程。凡物固然洁净,但有人因食物叫人跌倒,就是他的罪了。

不可因食物毁坏神的工程:

这里又给出一个反对绊倒人的理由:意思是,不要为吃一点食物这样微不足道的事,或为使用某样中性的东西,就去毁坏神的工程。

至于“神的工程”,有人理解为弟兄的灵魂;它之所以被称作神的工程,是因其卓越地位:它是创造中最主要的工作之一,仿佛是在三一神共同商议下造成的;某种意义上,神的形像刻印在其中。若如此理解,这就是重述罗马书 14:15 的论证。

但这里的“神的工程”也可以指别的事,例如神在持不同看法的信徒中所作成的合一与和平;或者指神凭他大能在人的心里所作成的恩典之工,或信心之工:见约翰福音 6:29帖撒罗尼迦前书 1:3

无论按哪一种意思理解,“神的工程”都可能因滥用基督徒自由而受到扰乱或拦阻;凡使弟兄跌倒的人,都是在尽其所能,想要拆毁、废坏那惟独以神为作者和作工者的事。

凡物固然洁净,但有人因食物叫人跌倒,就是他的罪了:

这里有一个让步和一个例外。他承认,凡物都洁净,也都是清洁的;就是说,就其本身或本性而言如此:见罗马书 14:14哥林多前书 6:12提多书 1:15。但随后他又补充说:对那“因吃而使人跌倒的人”来说,这就是恶;或说,那因自己的吃叫别人跌倒的人,这样做就是恶。那事本身并非绝对地恶,而是因绊倒人的缘故,附带地成了恶。

Romans 14:21

罗马书 14:21 无论是吃肉,是喝酒,是什么别的事,叫弟兄跌倒,一概不做才好。

使徒继续把他关于这件事的教训推广开来,超出引发这段论述的那场争议本身;因为他指出,为了避免给弟兄造成绊倒或冒犯,我们不仅要禁戒律法所禁止的事,也要禁戒律法并未禁止的事,例如肉、酒,或任何中性的事物。这里“别的事”几个字原文没有,但意思包含在内,译文补得很好。

他说,这样做“才好”;与前一节所说的“恶”相对。就神而言,这是好的,因为这为他所悦纳、所喜悦;就弟兄而言,这也是好的,因为这对他们有益、有利。这里的原级也许是代替比较级:说“好”,其实是“更好”;正如马太福音 18:8-9

叫弟兄跌倒,或被冒犯,或变得软弱:

有人把这三个词区分开来,认为第一个伤害更大,最后一个较小;也有人反过来,认为第一个较轻,最后一个较重。但也有人认为三者意义相同;叙利亚译者就用一个词来译这三个词,即“被冒犯”。同一件事可以用不同的词来表达,好叫我们知道自己当何等谨慎,免得像罗马书 14:13 所说的,在弟兄路上“放下绊脚石”或造成跌倒的缘由。使徒自己似乎就在哥林多前书 8:13 实践了他在这里所规定的原则。

Romans 14:22

罗马书 14:22 你有信心吗?就在神面前守着,只归给自己。人在自己以为可行的事上,若不自责,就有福了。

你有信心吗?就在神面前守着,只归给自己:

有人把前半句读作非问句:“你有信心”;无论怎样读,意思都一样。这里使徒预先回答一个反对意见。较刚强的基督徒可能会准备这样说,正如罗马书 14:14 所言:

“我凭主耶稣确知深信,凡物本来没有不洁净的”;

我坚信,如今在福音之下,凡食物都是合法的,我有自由使用或吃我所喜悦的;难道我的实践不该与我的信念相一致,不该按我的判断行事吗?对此,他回答说:人若有这样的信心或确信,就不该不合时宜地把它显露出来,以致冒犯弟兄,倒应当宁可隐藏它。他这里说的不是宗教根本真理上的信心;这种信心必须公开承认,无论谁因此被冒犯都当如此。这里说的是关于中性之事的信心,而这正是他所处理的主题;在这些事上,我们的看法或确信,不可不合时宜地表露或宣扬,以致引起冒犯或争竞。

人在自己以为可行的事上,若不自责,就有福了;

这是一句极好的格言,适用于众人,尤其适用于较刚强、更有知识的基督徒。其意思是:一个人若知道某事是合法的,并且如此管理自己对它的实行,以致在其中没有理由控告或定自己的罪,他就是有福的人。或者说,一个人若不在心里因自己公开认可或实行、却违背自己良心所做的事而自我定罪,这人也是有福的。这样的人在这方面是有福的,因为他脱离了那些折磨违背良心之人的惊惧。

Romans 14:23

罗马书 14:23 若有疑心而吃的,就必有罪,因为他吃不是出于信心;凡不出于信心的都是罪。

这一节又是一句格言,尤其是针对较软弱的基督徒。

那有疑心的人,

就是对某样食物是否合法、自己可不可以吃还在犹疑的人;

若吃了,就必有罪,

意思是,他自己的良心定了他的罪,或者说,他使自己处在该受定罪的地步,

因为他吃不是出于信心。

“吃”这个词在原文里没有,但译者加得很恰当。人若疑惑着去做一件事,就是带着罪去做;这显出他有一颗邪恶的心,不惧怕罪,反倒随时预备去犯它。

因为凡不出于信心的都是罪;

这是对前面断言的证实。这里的“信心”是指知识,或充分的确信,如罗马书 14:22 所说。意思是:凡人带着摇摆不定的心去做的事,而又没有被说服那是神所喜悦、神的话所许可的,他在做的时候就是犯罪。虽然我们不该滋养疑惑和顾忌,但也绝不可违背它们去行事。错误的良心也约束我们,不可做任何与它相反的事;人若违背良心去做,无论所做之事本身是否有罪,他都是犯罪。连自然本身也教导这一点。西塞罗有一句著名的话:

“你若疑惑某事是公义还是不义,就不要去做。”

希伯来书 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