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示录 2:1 “你要写信给以弗所教会的使者,说:那右手拿着七星、行走在七个金灯台中间的,说这些话。”
启示录 2:1-7
约翰奉命写给以弗所教会使者的话,其中有称赞,也有责备;
启示录 2:8-11
士每拿;
启示录 2:12-17
别迦摩;
启示录 2:18-29
推雅推喇。
本章引言
在进入各封具体书信之前,关于这一切书信,有几件事需要先留意。
1. 神以这种形式写信,如同一个人写给朋友一样,这表明基督对教会这位祂新妇的爱。
2. 不是写了七卷书,而是一本书中包含这七封书信;各教会,或教会在各个时期,都可以从其中学习与自己有关的事。
3. 这些关于信仰与行为的书信,写得很明白,不是用奥秘难解的话。
4. 它们共同的目的,都是教导、责备、称赞并安慰。
5. 这些书信都是写给众教会的牧者,作为他们的领袖;但其中内容关系到全教会。
6. 还有人注意到,基督在每封书信开头,都用前一章异象中提到的某一项来表明自己。
启示录 2:1:“那拿着七星的,说这些话”;启示录 2:8:“那首先的、末后的、死过又活的”;启示录 2:12:“那有两刃利剑的,说这些话”;启示录 2:18:“神的儿子,眼目如火焰,脚像光明铜”;启示录 3:1:“那有神的七灵和七星的”;启示录 3:7:“那拿着大卫钥匙、圣洁真实、开了就没有人能关的”;启示录 3:14:“那为阿们的、诚信真实的见证”。
以弗所是小亚细亚的首城,位于其西部,临爱奥尼亚海;这城极其富足,贸易兴盛,却又深陷偶像崇拜和迷信,以戴安娜神庙闻名。保罗曾两次到那里;第二次到时,他在那里附近住了约三年,见使徒行传 18:1-20:38。后来因一次骚乱,他从那里被迫往马其顿去,并把提摩太留在那里,见提摩太前书 1:3。从使徒行传 20:17 看来,那里不止一位牧者;但他们都是“使者”,因所作之工同一,所以都称为一位“使者”。
“那右手拿着七星的,说这些话”:就是基督,见启示录 1:16,20。祂已经尊荣了祂的仆人,对他们特别施恩,并且要保护他们。
“行走在七个金灯台中间”:祂特别眷顾祂的教会,不是一个闲散的旁观者,而是亲自与教会同在,察看其中众人怎样行事、怎样各尽其职,并随时预备赏赐或惩罚他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