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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示录 第 1 章 · 马太·普尔

圣经简注 · Annotations upon the Holy Bible · 原作公版

Revelation 1:1

启示录 1:1 耶稣基督的启示;这卷书有时也称为《天启》,意思就是把隐藏的事显明出来、揭开帷幕;“启示”一词就是这个意思。这个希腊词在新约中常被使用,通常也这样翻译。之所以称为“耶稣基督的启示”,是因为基督从父领受了它,正如下面的话所表明的。

“神赐给他”:这是就他作中保而言。这里的“神”应理解为父,不是把子排除在神性之外,好像子不是神;乃是要表明圣三一中工作的次序,见约翰福音 7:16、14:10。基督在降卑的状态中,被说成是从父学习;在升高的状态中,被说成是从父领受。

“指示他的众仆人”:就是指示约翰,并借着约翰指示一切留心已启示之事的圣徒。

“将必要快成的事”:希腊文 a dei genesyai en tacei。这句话使我们毫不怀疑,这卷书不是记述过去之事的叙事或历史,而是对将来之事的启示和预言;另见启示录 22:6、16。这使我惊讶于我们中一位有学问的注释家竟如此自信,认为这里一切都只与耶路撒冷被围有关,或只与异教的罗马有关;然而前者在圣约翰领受这启示二十多年前就已过去,后者则又持续了两百多年。可是他的看法与所有解经家,无论古代教父还是近代作者的普遍理解都相反。这短语诚然有“快要”的意思,却从不指已经过去的事,也不总是指几天之内就会成就的事;见路加福音 18:8罗马书 16:20

虽然有时它也指命令之后紧接着的时间,如使徒行传 12:7、22:18;但考虑到这是神的说法,在他看来,千年不过如昨日,见诗篇 90:4;他又称那无有的如同有的一般,并且明显地把基督第一次降临到世界末了之间这一切年日都称为“末后的日子”,其中差不多已有一千七百年过去了,因此我们可以承认,神称那些事“快要”发生,是因为它们不久之后就要开始应验,虽然直到基督第二次降临才会完成。所以,这一节固然可作开启整卷《启示录》的钥匙,但我们必须判断,那位有学问的作者把钥匙转错了方向。基督早已预言耶路撒冷的毁灭,见马太福音 24 章;那时此事已不是预言的内容,而是历史了。前六印显然表明异教罗马统治下基督教会的景况;至于第七印以下所表明的一切,我们又当如何解释呢?

“他就差遣使者晓谕他的仆人约翰”:先借着一位天使,然后又借着另一位天使;或者,也可能始终是同一位。

“给他的仆人约翰”:这约翰是谁,我们在启示录 1:2、4 还要进一步说明。

Revelation 1:2

启示录 1:2 “见证神之道”:这句话解决了关于这部分圣经执笔者的争论,毫无疑问地表明作者就是使徒兼传福音者约翰;这措辞与约翰福音 1:19、32、34,19:35 十分吻合。希腊文的意思是为神的道作见证,或见证神的道。有人理解这里是指基督,如约翰一书 1:2 所称的那样。也有人认为这里指福音;若有人觉得这更可能,因为基督在别处虽被称为“道”,却没有被称作“神的道”,并且这里不是与格,而是宾格,我也看不出有什么理由反对他们。

“并为耶稣基督作的见证”:这里“基督的见证”应理解为基督的教训,之所以这样称呼,是因为这是关于他的见证;或者更确切地说,是他自己所作的见证,因为他在别处被称为“那真实忠信的见证者”。

“和自己所看见的一切事”:这可以联系前文来理解,因此与约翰一书 1:1-10 相合;也可以联系本卷《启示录》后面的内容来理解,因为这些事大多是借着异象启示给他的。

Revelation 1:3

启示录 1:3 “念这预言上的话和那些听见的人有福了”:由此可以很合理地推论,这是一段应当公开和私下阅读的圣经,否则就不会向阅读者和听见者宣告祝福。由此也可以很好地推论,这卷书不是对已成之事的历史记载,而是对将来之事的预言;因为“预言”在某些经文中虽然可更广泛地指神旨意的启示,但在这里必须严格地指预言。

“又遵守其中所记载的”:就是把这些事存记在心,照着它而活,像真信的人一样;这样的人是有福的,因为他们会因此在神教会和神百姓所受的一切苦难上得着安慰。

“因为日期近了”:这些事成就的时候临近了,不是已经过去,而是它们开始发生的时刻并不遥远。

Revelation 1:4

启示录 1:4 “约翰写信给在亚细亚的七个教会”:使徒兼传福音者约翰,或是以“七”这个完全的数来指亚细亚所有的教会,或是指启示录 1:11 所提到的那七个教会,就是以弗所、士每拿、别迦摩、推雅推喇、撒狄、非拉铁非和老底嘉。这七处都是小亚细亚著名的地方,福音已传到那里;因这些是那地区最著名的教会,所以约翰奉命把这预言托付给它们,再由它们传达给别的教会。这些教会都在小亚细亚最著名的城市中。有人认为,约翰是在亚细亚传道最多、建立这些教会的使徒;也有人认为,这些教会虽由彼得和保罗建立,但他们去世之后,约翰承担了照管它们的责任。还有一些学者认为,使徒写给亚细亚诸教会的书信,不仅是指出它们的错误并开出医治之方;而且借着写给它们,也是在预言性地教导我们所有人,叫我们知道从那时直到审判之日各个时期教会的景况,并且责备、劝勉当时和后来的所有教会。关于这一点,我们以后也许还会再谈。

“愿恩典平安归与你们”:恩典与平安是使徒常见的问安,关于其意义我们已多次说过。使徒祝愿他们得着神白白的爱,也就是恩典;并得着这恩典的印证,即罗马书 5:1 所说与神和好、心里平安,并彼此和睦。

“从那昔在、今在、以后永在的”:这些话是在描述神,特别是描述耶稣基督的永恒和不变。他从永远就有;他现在仍然存在;他将永远长存。或者,如有人所说,他在道成肉身之前已在应许中显明;如今是神在肉身显现;以后还要作为审判者来,审判活人死人。这是神古老的名称,见出埃及记 3:14:“我是自有永有的……那自有的打发我到你们这里来。”这些话正是在解释“耶和华”这个名字。

“又从他宝座前的七灵”:这里“在宝座前的七灵”究竟是什么意思,很难断定;我们在启示录 3:1、4:5、5:6 也读到它们。启示录 3:1 描述基督“有神的七灵”。启示录 4:5 说“在宝座前点着的七盏火灯,就是神的七灵”;启示录 5:6 又说羔羊的“七眼,就是神的七灵”。圣经给我们的亮光不过如此。有人认为这里指七位天使。我们在启示录 8:2 读到“那站在神面前的七位天使”;在启示录 15:6-8 也有类似的提法;撒迦利亚书 4:2、10 中,撒迦利亚见到“七盏灯”和“七根管子”,那里说是“耶和华的眼目,遍察全地”。但约翰把恩典与平安从这七灵而来向众教会问安,并把他们与基督并列,这似乎表明这里不是指受造的天使,而是指那位能赐下恩典与平安者。

因此,也有人把它们理解为神在治理世界、特别与教会有关之事上所施行的七种护理作为;但这似乎也很难。较好的意思似乎是:这里是指圣灵;他虽然只是一个属灵的位格,却以多种方式施行影响,并借着各种显现工作,因此这里称为“七灵”,因为这一切都出于同一位灵。所以他们在启示录 4:5 被称为“火灯”;圣灵曾以火的形状降下,见使徒行传 2:3-4,也常被比作火,见马太福音 3:11。他们也被称为羔羊的“七眼”和“七角”,见启示录 5:6。基督得灵是没有限量的;圣灵也常被称为基督的灵。这似乎是最好的解释;读者可以在普尔先生对此节的《评注汇编》中看到对反对意见的回答。

Revelation 1:5

启示录 1:5 “又从耶稣基督这忠信的见证者而来”:这里明确提到耶稣基督,因为他是我们救赎的成就者,也是我们的中保;父把有关教会的一切权柄都交托给了他。他被称为“忠信真实的见证者”;见提摩太前书 6:13,他曾在本丢彼拉多面前作过美好的见证;他也为自己作见证,见约翰福音 8:13、14;又见以赛亚书 43:10,55:4,约翰福音 18:37

“并那从死里首先复生的”:就是说,他首先从死里复活,就是凭着他自己的能力复活,见约翰福音 10:18,并且不再死;见使徒行传 13:34哥林多前书 15:20

“并世上君王元首”:就是“万王之王”,见启示录 17:14,19:16,提摩太前书 6:15。这里加给基督的第一个名称讲到他的先知职分,第二个讲到他的祭司职分,最后这个讲到他的君王职分。

“他爱我们,用自己的血使我们脱离罪恶”:这里开始了一段颂赞,就是将荣耀归给基督,这种形式在书信中很常见。首先是因他“用自己的血洗净我们脱离罪恶”,既洗去我们罪的 guilt,也除去罪的权势和辖制;他借着自己的血付上代价,满足了神的公义,并为我们的成圣赚得功德;见希伯来书 9:14约翰一书 1:7

Revelation 1:6

启示录 1:6 “又使我们成为国民,作他父神的祭司”:作王,就是治理自己的私欲,照他话语的律法管理自己,与世界、肉体、魔鬼争战并得胜。这是在属灵意义上作王,因为我们的国度像那赐给我们国度的主一样,“不属这世界”;所以他又加上“归于神”,就是说,为着神的尊荣和荣耀,为着服事那位基督的父。

“作祭司”,就是献上属灵的祭,借着蒙爱的那一位得蒙神悦纳,见彼得前书 2:5;把我们的身体当作“活祭”,见罗马书 12:1;把我们财物的一部分献上,见腓立比书 4:18;并献上“颂赞的祭,就是嘴唇的果子”,见希伯来书 13:15。因此,犹太人一切的特权,见出埃及记 19:6,也都属于我们,而且是以更高的方式属于我们。借着基督,我们也是“有君尊的祭司,是属神的子民”。

“愿荣耀权能归给他,直到永永远远。阿们”:愿一切赞美、尊荣、感谢都归给他,一切权柄也都归于他,直到永远。

Revelation 1:7

启示录 1:7 圣约翰将要论到神教会所要遭受的各种患难,这些患难将很快开始,并持续于罗马保持异教状态的整个时期,以及其后一千二百六十年、即兽掌权的整个时期,因此他先借着信心之眼叫基督徒看见那位将来要施行审判的基督,虽然那时还在很远的将来,却仿佛已经来到。这正合先知一贯的说法,他们常把那些快要发生或必然发生的事,说成仿佛已经成就。

他描述基督审判时降临的方式,说:“他驾云降临”,意思是他要荣耀地降临;“驾着天上的云,有能力,有大荣耀”,见马太福音 24:30;“在他荣耀里,同着众圣天使”,见马太福音 25:31;“同着他的千万圣者”,又“有呼叫的声音和天使长的声音,又有神的号吹响”,见帖撒罗尼迦前书 4:16。这里所说“驾云”,是指明亮荣耀的云彩,不是遮蔽他,反而使他的显现更加荣耀、更加可畏。

“众目要看见他”:他要显然可见地来,因为按使徒行传 1:11,他怎样被人看见升天,也要怎样再来;又见以赛亚书 40:5

“连刺他的人也要看见他”:那刺他的人也要仰望他,见撒迦利亚书 12:10;是的,不仅那些用枪刺他的人要如此,每一个用自己的罪刺透他的人也是如此,见希伯来书 6:6。由此我们可以看出,复活将是普遍的;远在大莫卧儿国的人,也会像别的人一样,从坟墓的沉睡中醒来。

“地上的万族都要因他哀哭”:地上的万民,希腊文作“地上的众支派”,都要哀哭;不是悔改的悲哀,因为那时悔改的时候已经过去了,而是绝望和惊骇的哀号。

“是的,阿们”:这些话或者是先知性的断言,用来确认他所说的话是真实的;或者是虔诚的祷告和愿望;更可能两者兼而有之。

Revelation 1:8

启示录 1:8 “阿拉法”和“俄梅戛”是希腊字母表中的第一个和最后一个字母,正如希伯来字母表中的“亚勒夫”和“陶”一样;其意义在后面解释为“首先的,末后的”,就是那位在万有之先就存在,并且在一切受造之物都不再存在之后仍继续存在的主;“首先的,末后的”这同样的词语在启示录 22:13 也有解释;又如以赛亚书 41:4,43:13。

“那昔在、今在、以后永在的全能者”:见启示录 1:4。他加上“全能者”,是要表明他有能力成就自己的话。因此在这一节中,全能、永恒和不变都归于神,并且特别是归于我们的主和救主耶稣基督。

Revelation 1:9

启示录 1:9 “我约翰,就是你们的弟兄”:就是启示录 1:4 所提到的那位约翰,耶稣基督的使徒;然而他并不以称那些被他主称为弟兄的人为弟兄而自降身份。

“并在患难中一同有分”:那时异教徒的逼迫已经开始。尼禄在基督升天后约二十三年首先发动逼迫,但他在开始这事后三年内就死了。之后,因加尔巴、奥托、维特里乌斯在位短暂,以及弗拉维乌斯和提多·维斯帕先对基督徒较为宽厚,基督徒有约十二年的安息。但在基督之后约八十二年,多米田开始作王,并在约主后 90 年逼迫基督徒。他并未活太久,于主后 97 年被杀,但在那七年间,他杀害、监禁并放逐了许多人。据说约翰于主后 91 年被他放逐,并在 94 或 95 年领受了这启示。多米田在此之后只又活了四五年。据说他死后,约翰回到以弗所,又过三年,于约主后 98 年左右死在那里。但在这五年间,约翰确是众基督徒“在患难中一同有分”的同伴。

“并在耶稣基督的国度、忍耐里一同有分”:或者指恩典的国度,就是作基督教会的一员;或者指荣耀的国度,那是人借着为耶稣基督忍耐等候、忍耐受苦,或等候基督第二次显现而进入的荣耀国度。

“曾在那名叫拔摩的海岛上”:地理学家告诉我们,这岛位于伊卡里亚海或爱琴海中,周长约三十五英里,是那五十三个被称为基克拉泽斯群岛的岛屿之一。

“为神的道,并为给耶稣作的见证”:他告诉我们自己为何会在拔摩岛上,就是因为传讲神的道,和那些基督曾作见证的真理。他不是自愿去那里传福音的,因为那些岛上居民很少;而是被皇帝多米田的官员流放到那里。流放是罗马人常用的一种刑罚,用在他们所谓的“煽动叛乱”案件中。优西比乌告诉我们,当时有一位名叫弗拉维娅·多米提拉的女子,虽然是执政官的侄女,也因同样的缘故被放逐。

Revelation 1:10

启示录 1:10 “我在灵里”:不只是处在属灵操练中,例如默想和祷告,而是进入了出神状态;我的灵魂仿佛与身体分离,处在圣灵超乎寻常的感动和启示之下,正如使徒行传 10:10,11:5,16:9,18:9 所记的那样。

“当主日”:就是在基督徒的安息日,这日被称为“主日”,正如圣餐或擘饼被称为“主的晚餐”,见哥林多前书 11:20;或因为这是基督所设立的;或因为设立这日的目的,是为记念基督的复活,正如设立主的晚餐是为记念基督的死;又或因为这日是为尊荣基督而设立的。

“听见在我后面有大声音,如吹号一样”:约翰在拔摩海岛上守基督徒的安息日,从事属灵的敬拜、默想和祷告,就进入了异象之中;在这异象里,他与圣灵有了更直接的交通。这一切开始于他听见身后有大声音,像号筒的响声一样洪亮。

Revelation 1:11

启示录 1:11 “我是阿拉法,我是俄梅戛,我是首先的,我是末后的”:就是对你说话的我,是那永恒不变的神。

“你所看见的,当写在书上”:你将要立刻看见的事,要写在一本书上,不是写在零散的纸张上。由此我们可以看出,这卷书不仅是基督旨意的启示,也是照着他的指示写成的。

“寄给那在亚细亚的七个教会”:不是寄给住在这些城市辖区之内的所有人,而只是寄给那些住在这些地方或附近的基督徒;这些地方都是小亚细亚的城市。

以弗所是其中最著名的,保罗曾在那里传道,见使徒行传 19:10 等处,并停留三年,见使徒行传 20:31。那是希腊中名叫爱奥尼亚地区的一座名城。士每拿是同一地区的一座海港城市。别迦摩是特罗亚或弗吕家的城市。推雅推喇是吕底亚或米西亚的一座城。撒狄也是吕底亚的一座城,靠近特摩鲁斯山。非拉铁非是吕底亚的一座城,接近米西亚。老底嘉是亚细亚的一座城,靠近吕古河。在这些城里都有基督徒会众组成教会,神在这里吩咐圣约翰写成一本书后,把这些异象寄给他们。

我们英国的布赖特曼先生问道:罗马那时在哪里?为什么神不吩咐把这些奥秘寄到那里,保存在他们的档案里,特别是若照教皇派所说,那里的主教是基督继承性的代理人?又考虑到彼得和约翰素来关系何等亲密?但前面提到的那位作者尖锐地回答了自己的问题:看来那个教会永远不会错误,因此不需要任何纠正或警告的书信。

Revelation 1:12

启示录 1:12 “我转过身来,要看是谁发声与我说话”:就是说,要看那位向我说话之人的本身;或者,“看”也可以指明白、领悟,但那样就不必转身了;因此他转过身,是盼望看见说话的人。

“既转过来,就看见七个金灯台”:他所看见的这七个灯台,是指七个教会;我们在启示录 1:20 看到这个解释是确定无疑的。本书中我们将会发现许多对犹太圣殿的暗示,这里就是开始。在犹太人的会幕中,只有一个金灯台和七盏灯,照亮其前面,见民数记 8:2撒迦利亚书 4:2;而约翰在这里看见的是七个。神只有一个犹太人的教会,但在外邦人中却有许多教会。把教会比作金灯台,这个观念或比喻一方面向我们表明基督教会的性质和职责:它们自己并不发光,只是托住光;它们的本分是持守其中神纯正的话语,就是我们脚前的灯,以及敬虔的职分。另一方面也让我们知道,它们应当像锤炼的金子那样,在教义上保守纯洁,不受一切败坏污染,也使其成员远离一切有失体统的生活。

Revelation 1:13

启示录 1:13 “在七个灯台中间”:就是在那些由金灯台所象征的众教会中间。

“有一位好像人子”:我们常说,相像的不等于就是本体;但这里无疑是指基督,他本就是人子,并且在福音书中通常这样称呼自己;这一点可由启示录 1:17、18 看出,因为那里的描述只适用于他一位。他被说成是“成为罪身的形状”而来,虽然他确实取了真实的人性;腓立比书 2:7 也说他“成为人的样式”。约翰看见一位在七个金灯台中间、向他显现如同人的,就是基督在他的众教会中间;他被放在中间,一方面是要让我们知道他察看一切教会,另一方面也是要让我们知道他就在它们近旁,帮助、保护并保守它们。

“身穿长衣,直垂到脚”:podhrh 这个词的意思是垂到脚的长袍,无论是麻的、毛的或别的材料,经文都没有说明;所以在我看来,很难断定它是否表示他的祭司职分,或君王职分,或两者都不是。这是一种庄重的服饰。

“胸间束着金带”:至于他腰间或胸间束着的金带有什么象征意义,我也不敢断定。这服饰像但以理异象中的样子,见但以理书 10:5。两者都是威严、权柄和尊贵的象征;这种显现也非常适合那位既是大祭司又是君王的主。

Revelation 1:14

启示录 1:14 “他的头与发皆白,如白羊毛,如雪”:白色象征纯洁;头发发白通常象征高龄,而高龄往往伴随着更多的智慧,因为经历最多。因此,基督这样的显现可以表示他的纯洁和智慧,也表明他是“亘古常在者”;见但以理书 7:9、13、22。虽然那里“亘古常在者”这个称号属于父神,但它也适用于基督,因为按他的神性说,他与父同等。

“眼目如同火焰”:这种显现既用于神,见以西结书 1:27但以理书 10:6;也用于基督,见启示录 19:12,为要表明基督的知识、智慧和全知;或者表明他的恩典如火炼净金属那样洁净人的灵魂;或表明他向仇敌所发的忿怒和烈怒。

Revelation 1:15

启示录 1:15 “他的脚好像在炉中锻炼光明的铜”:关于这个 chalcolibanum,也就是我们译作“光明的铜”的词,学者们有许多细致的考究;详见普尔的《汇编》。我看不出把它确定下来对我们有什么益处。基督的脚大概象征他治理和管理教会的道路、谋略和方式;这些被比作精炼的铜,是因为它们的美丽与荣耀,也因为它们的坚定、力量和稳固。

“像在炉中锻炼过一样”:就是说,它们看起来像充满火的铜,好像正在炉中烧红。

“他的声音如同众水的声音”:洪亮而可畏,像海浪拍击岩石或海岸时的响声。

Revelation 1:16

启示录 1:16 “他右手拿着七星”:右手是能力之手,见诗篇 21:8;也是恩宠之手,见诗篇 44:3;又是尊荣、权柄之手,见诗篇 110:1。这“七星”在启示录 1:20 已解释为福音的执事,就是基督差往众教会的使者。他们历来最暴露在仇敌的恶意和忿怒之下,因此基督说自己把他们握在右手中,一方面表明他赐给他们的尊荣和所施给他们的恩待,另一方面也表明他定意照着自己的应许保护他们,见马太福音 28:20

“从他口中出来一把两刃的利剑”:这或者指他的福音和话语,如同两刃的剑,见希伯来书 4:12;或者指公义审判的剑,他要用它,直到彻底胜过并征服一切仇敌。

“面貌如同烈日放光”:就是说,他极其荣耀,以致使徒不能定睛看他。

Revelation 1:17

启示录 1:17 “我一看见,就仆倒在他脚前,像死了一样”:这是因那显现的威严和荣耀使我惊骇;见约书亚记 5:14但以理书 8:17、18,马太福音 17:6使徒行传 9:4

“他用右手按着我,对我说,不要惧怕”:为要安慰我,让我知道我没有理由害怕,他不会伤害我。

“我是首先的,我是末后的”:见启示录 1:8、11。

Revelation 1:18

启示录 1:18 “我是那存活的;我曾死过;看哪,我是活到永永远远的”:就是那永活的神,我本有生命,也把生命赐给世界;但我取了人性,成了人,并且在这人性中死了;然而我又从死里复活,不再死,并且永远活着,为我的百姓代求。

“阿们”:这是一件极大的真实。

“并且拿着阴间和死亡的钥匙”:就是说,我有权柄杀人,并把人丢在阴间;或者说,我掌管死亡和死人的境界,因此我能使死了的人再活过来。我掌握死亡,无论今生的还是永远的;正如拿着房屋钥匙的人可以随意让人进出,我也照我所喜悦的使人进天堂,或把人扔进地狱。

Revelation 1:19

启示录 1:19 “你要把所看见的事写下来”:或者指你从福音开始以来所见过的事;因为约翰从基督受洗并受试探之后不久起,就已经是基督的同伴,见马太福音 4:21。或者指你现在刚刚看见我的这个异象;我认为这更可能是意思。我不明白为什么主会吩咐约翰去写那些虽然当时尚未写成、但基督知道约翰自己会在另一卷书里写出来的事,就是在他的福音书里,也会由马太、马可、路加在他们的福音记载里,以及在《使徒行传》中写出来;特别是考虑到那些事要写得明白,叫奔跑的人都可以读,而约翰在这里所要写的,却要以奥秘、隐晦的异象方式写成。按理说,不应先把同一件事清楚启示出来,然后又更隐晦地启示一次,而且两次都是出于神的指示。

“和现在的事”:就是教会当前的景况。直到保罗被押送到罗马为止的历史,大约到基督后第六十年,我们在《使徒行传》中已有记载;所以我认为,约翰所回顾的最远不过三十五年,因为他大约在主后 93 年在拔摩岛上,而一般认为他于主后 96 年写了这卷书。因此,《启示录》的内容就容易得出结论:

1. 就是教会在主后 96 年时当前的景况,或最多回顾到主后 60 年,这些事被认为记在启示录 2 至 3 章中。

“和将来必成的事”:就是直到世界的末了,在龙掌权之下,就是异教罗马帝国掌权之下,并在敌基督或兽掌权的一千二百六十年期间,以及其后直到基督来施行审判。

Revelation 1:20

启示录 1:20 “那七星和七个金灯台的奥秘”:见启示录 1:12、16。

“那七星就是七个教会的使者”:也就是说,它们象征七个教会的使者。这里“使者”是指神差遣到七个教会中的信使和使臣,之所以称为“使者”,一方面是因他们的职分,就是作基督的使者,见哥林多后书 5:20;另一方面也是因他们应当在教训和生活中彰显出的圣洁。若把这里的“使者”理解为本性上的天使,似乎与后面将对其中一些人所说的话不合;基督绝不会吩咐约翰责备他们离弃起初的爱心,或劝勉他们至死忠心,或叫他们悔改。至于“使者”一词是指那些教会中某位较高的执事或监督,还是统称那些教会中的一切执事,我不打算争论。可以确定的是,aggelov 这个词所表示的,不过是众执事共同具有的性质,就是作神的使者,奉他的差遣而行。

“你所看见的那七个灯台就是七个教会”:就是启示录 1:11 所提到的七个教会;或者,因为“七”是完全的数字,所以也可指一切教会。这些教会很恰当地以“灯台”为象征,正如保罗在写给提摩太的书信中称教会为“真理的柱石”一样,因为它们所显出的光不是出于自己,只是把从基督而来的光举起来罢了。

不过,许多研究本书的大学者都认为,我们的主借着这“七个教会”,是指基督所有的教会直到世界的末了;并且借着他向它们所说的话,要显明历世历代众教会的景况,以及它们当尽的本分。他们认为,以弗所教会代表了所有基督教会最纯正的状态,这状态在本书写成前三十年就已经结束。士每拿教会代表直到主后 300 年所有基督教会的状态。别迦摩教会代表直到敌基督得势、亚勒比根派和瓦勒度派遭受严重逼迫之前所有基督教会的状态。推雅推喇教会代表从那时起直到我们宗教改革时期的教会状态。其余三个教会,则代表过去一百五十年以及直到世界末了的众教会状态。莫尔博士、米德先生、科凯乌斯和福布斯都持这种看法;他们对本书意义的研究和勤勉不下于任何人,并为此提出了许多理由:

1. 否则就无法解释为什么只给这几间教会写信,而不给别的教会写。

2. 他并没有称它们为“亚细亚的七个教会”,而只是说“七个教会”。

3. 七这个数字常被用来表示完全。

4. 关于基督行走在金灯台中间、右手拿着众星等的描述,都适用于他与所有教会的关系,不仅仅适用于这七间。

5. 他称执事为“使者”,这表明这里具有预言性质,因为这是先知性的说法。

6. 这里提到教会和执事的数目,与后面印的数目相同,这说明《启示录》的这一部分在时间范围上也像其他部分一样具有总括性。

7. 如果这些书信仅仅是历史性的、教训性的,而不是兼具预言性的,那么它们不太可能以这样一个异象作为引言。

8. 他们还根据启示录 1:19,那里约翰被吩咐写下不仅“现在的事”,还有“将来必成的事”。

9. 他们还根据这些书信本身的内容来论证。好奇的读者可以去看这些作者本人的著作,以及布赖特曼先生的著作,以得更多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