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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示录 第 11 章 · 马太·普尔

圣经简注 · Annotations upon the Holy Bible · 原作公版

Revelation 11:1

启示录 11:1 有一根苇子赐给我,像杖一样;接下来的话说明这苇子的用途。它是一根量度用的苇子,正如以西结在异象中看见那人手里拿着的那样,见以西结书 40:3。那里量度是为重建,这里量度是为保守。

“那天使站着,说,起来,将神的殿和祭坛,并在殿中礼拜的人都量一量”:若不先明白圣殿的结构,就不容易明白后面的话。犹太人敬拜的地方,起初是会幕,后来是圣殿。会幕是可移动的居所,他们行路时拆下带着,到安营之处再支搭起来,见出埃及记 40:1-38。会幕只有一个院子,只有祭司和利未人能进去;百姓在外面,围着它安营。里面有一座金香坛,见出埃及记 40:5,放在约柜前,见出埃及记 40:26-27;又有一座燔祭坛,立在会幕门口,见出埃及记 40:29

圣殿是所罗门所建,见列王纪上 6:1-38;后来被掳归回后,由所罗巴伯重建。那殿有两个院子:内院,见列王纪上 6:36,其中有祭坛;外院,在历代志下 4:9 中称为“大院”,在以西结书中多次称为“外院”。殿本身在列王纪上 6:17 中称为“殿屋”,长四十肘;内殿在其中,见列王纪上 6:19,约柜安放在那里,上有基路伯遮盖。内院只有祭司和利未人进入,外院则一切以色列人都可进入。后来希律扩建圣殿,又加了一大院,称为“外邦人院”;但那并非出于神的吩咐,也不在所罗门或所罗巴伯的圣殿之中,所以此处没有提到。

这“殿”是新约之下教会的预表,见哥林多前书 3:17哥林多后书 6:16;在本书中一般也当这样解释。因为耶路撒冷那物质的圣殿在这预言前二十多年就已被罗马人毁坏,再不会重建,连一块石头也不留在另一块石头上。所以约翰在这里所奉命量度的,乃是教会。

“和祭坛,并在其中礼拜的人”:然而这不是指整个教会,而是指内院所预表的那一部分,就是祭坛和在其范围内敬拜的人;从前这只是祭司和利未人,如今在新约之下,是指那些要成为“圣洁的祭司”、“属灵的殿”的人,就是藉着耶稣基督献上“神所悦纳的属灵祭物”的人,见彼得前书 2:5;这些人能够经受神的苇子,就是神的话语的量度。

Revelation 11:2

启示录 11:2 “只是殿外的院子要留下不用量,因为这是给了外邦人的;他们要践踏圣城四十二个月。”

这里几乎没有什么疑问,“殿外的院子”(即内院之外的院子)和“圣城”所指的是同一类人;也就是一切归在基督教会名下之人的大多数。他们在某种意义上都算是“圣洁的民”,如同所有犹太人一样,见哥林多前书 7:14;然而其中绝大多数,约翰奉命要将他们撇下、不予理会,因为他们不能忍受苇子的量度,神也不特别保守他们,反而把他们交给外邦人践踏。许多有学问又敬虔的人认为,这就是神容许敌基督在他们之上掌权。

我也见有人把“祭坛和在其中敬拜的人”理解为初代教会,就是基督以后数百年间仍紧守神圣准则、虽处在前十次逼迫之中却蒙神保守的教会;把外院理解为其后的教会,就是神任凭其落在兽和敌基督,也就是教皇制权势之下的教会。这些人被称为“外邦人”也很合适,因为他们把异教风气重新带入教会,几乎与旧日异教徒没有分别,只是古代异教徒承认许多至高神,而这些新外邦人只承认一位而已。

神在这里指示约翰,他要把外院,或这“圣城”,即大多数基督徒,交给这些外邦人,让他们辖制并凌驾其上“四十二个月”;其含义我们很快就会说明。

近来有一位敬虔而有学问的作者,在解释上与此稍有不同。他认为神在这里向约翰进一步指明:在第六号之下,神要把那些自称基督徒、却不肯接受苇子量度的人大体上交给敌基督,以致他们要变成教皇派,并帮助杀害主的见证人;这我们将在启示录 11:3 说到。若是如此,这就不是新的预言,而是接续第六号吹响之后、第七号吹响之前将要发生之事。若如此,我认为“他们要践踏四十二个月”这句话,必须理解为直到四十二个月终了;因为四十二个月既是敌基督或那兽统治的全时期,那么在第六位天使吹号之前,这时期必已大大过去了。

不过,这位学者似乎认为,今日那些自称构成改革宗新教教会的人中,很大一部分其实不过是外院,不是那些在内殿中敬拜的人;他们要在第七号吹响之前背道,转向教皇主义,直到敌基督的一千二百六十日满了,并与教皇派联合杀害见证人。这事是真是假,只能交由神的护理在时机中显明;不过,凡留心今日欧洲局势的人,都会觉得这位学者所言并非毫无可能,因为基督教会的大部分都在那范围之内;但我不敢对此下定论。

Revelation 11:3

启示录 11:3 “我要使我那两个见证人穿着麻衣,说预言一千二百六十天。”

“我要使我那两个见证人”:敬虔而有学问的人对于这“两个见证人”是谁,争论极多。有人认为他们是以诺和以利亚;这些人虽早已得荣耀,却被认为还要再来,在地上被杀。我想这并无多大可能,凡持平的人都应会如此判断;但这却是罗马教作者的普遍看法。另有人认为他们是两类福音教会,一类由本族外邦人组成,另一类由归信基督教的犹太人组成。又有人把他们解释为旧约与新约;有人解释为两位杰出的神学家,至于是谁则众说纷纭;也有人解释为神在宗教改革中所用的传道人;还有人解释为基督教的官长与职事人员。

就我自己而言,“见证人”这个名称在经文中极常用于福音最初的传道人,见使徒行传 1:22,2:32,3:15,4:33,5:32,10:41,22:15,26:16,彼得前书 5:1;因此我不得不把它理解为在敌基督整个统治期间忠心传讲福音的那一部分忠信圣工人员。

我也不认为数字“二”是指他们的人数,而是指他们作见证的性质;因为“二”是神设定为足以确立一切民事的数目,见申命记 17:6,19:15,马太福音 18:16希伯来书 10:28。除非这里还兼顾旧约中那些成双成对为神作见证的人,如摩西与亚伦、迦勒与约书亚、以利亚与以利沙;被掳归回之后的所罗巴伯与约书亚,以及撒迦利亚书 4:11、14 所说的两棵橄榄树,这段经文显然与启示录 11:4 有关。有人还加上亚伯拉罕与罗得、以斯拉与尼希米、哈该与撒迦利亚、保罗与巴拿巴、彼得与约翰;并指出基督初次差遣使徒时,也是两个两个地差出去,见马太福音 10:1-42

“他们要穿着麻衣说预言一千二百六十天”:前面我们读到,“圣城”,也就是真教会,要被外邦人践踏“四十二个月”;这里又说,见证人要“穿着麻衣说预言一千二百六十天”。显然,在预言体裁中,一日代表一年,见民数记 14:34:“四十日,一日顶一年”;又如以西结书 4:6:“我给你定一日顶一年。”又如但以理书 9:24 的“七十个七”,必是指四百九十年,因为七十个七共有四百九十日;否则关于弥赛亚来临的应许就落空了。

因此,预言中的一年包含三百六十年,一个预言月包含三十年,因为他们一个月按三十天计算。这样,四十二个月正好是一千二百六十天,也就是一千二百六十年。我们在启示录 12:6 看见,那妇人,就是教会,在旷野中正是这一段时间,一千二百六十天;在启示录 13:5 中,这也是那从海中上来的兽,就是有七头十角、角上戴十个冠冕之兽的时期。由此可见,四件事是同时并行的:兽兴起并施行权势;新外邦人践踏教会,就是圣城;妇人住在旷野;见证人穿着麻衣说预言。若我们能找出其中任何一件开始的时间,就能找出其余一切的时间。

那些把兽的兴起定在大约公元 400 年的人,必须加上一千二百六十年,那么敌基督的统治就在 1660 年终止,教会受逼迫的时候,以及忠信传道人穿着麻衣说预言的时候,也都应同时结束;若把兽的兴起定在 500 年,则终结应在 1760 年;若定在 600 年,则这些事都在 1860 年结束。因为四件事都被赋予同样的日数,所以显然四者一同开始,也要一同结束,就是在它们开始后一千二百六十年终了之时。

就我自己而言,我看此事极难断定;困难在于找出兽最初兴起的时间。一旦这点确定了,根据圣经,就很容易推断教皇制何时终结,以及教会,尤其是其职事人员所遭的苦难何时止息。神在这节经文里向约翰所显明的,只是他那些真实传达他旨意的忠心传道人,也就是这里所谓“说预言”的人,要有一段长达一千二百六十年的悲哀时期。

Revelation 11:4

启示录 11:4 “他们就是那两棵橄榄树,两个灯台,立在全地之主面前的。”

这里显然是影射撒迦利亚的异象,见撒迦利亚书 4:2-3,11-14,只是略有不同。他看见“一个纯金的灯台,顶上有盏灯,灯台上有七盏灯,顶上的七盏灯各有七个管子;旁边有两棵橄榄树,一棵在灯盏右边,一棵在灯盏左边。”天使告诉他,这“两根橄榄枝借着两个金管流出金色的油来”,乃是“两个受膏者”,或“两个油之子”,站在普天下主的旁边。

有人把这理解为所罗巴伯和约书亚;也有人理解为被掳归回后犹太教会中那些敬虔的官长和祭司,他们预表福音的职事;这些人充满知识和恩典,要从神圣灵的恩赐与恩典中领受供应,并像合神心意的牧者一样,用智慧和聪明喂养主的教会。这更加使我确信,启示录 11:3 所说的“两个见证人”,应当理解为敬虔的官长和职事,或者更准确说,只是后者;因为“说预言”最严格地说更适用于他们,而且他们与这里提到的灯台有更特别的关系,而灯台所指的是教会,见启示录 1:20

“两个灯台,立在全地之神面前”:撒迦利亚的异象中只有一个灯台,这里为什么提到两个呢?米德先生承认自己在此不解,除非另加一个灯台是要表示外邦人归信基督。另一些人认为,这表示将存留的福音教会数目很少;它们在启示录 1:20 中原本算为七个,这里则减为两个。也许这还表示神教会不同的状态:在旧约中,神只有一个教会,就是犹太人的教会;但如今他有许多教会,它们都由忠信的传道人喂养,正如橄榄枝将恩典和知识的油倾倒在其上。

Revelation 11:5

启示录 11:5 “若有人想要害他们,就有火从他们口中出来,烧灭仇敌;凡想要害他们的,都必须这样被杀。”

“若有人想要害他们”:就是指我前面所说的忠心传道人,那两根把油输送给灯台的橄榄枝。

“就有火从他们口中出来,烧灭仇敌”:这里显然是影射摩西和以利亚求火从天降下的事;但神表明,在福音之下,他的传道人得胜,并不是靠着像以利亚那样从天呼求降下神迹之火来烧灭捉拿他的人,而是靠着“从他们口中出来的火”,正如耶利米书 5:14 所说:“看哪,我必使我口中的话在你口中成为火,使这百姓成为柴,这火便将他们烧灭。”又见耶利米书 1:9-10。这也符合前面所提撒迦利亚的异象,以及其中神旨意的启示:“不是倚靠势力,不是倚靠才能,乃是倚靠我的灵。”

意思是,他们必胜过仇敌,或者是借着他们忠心、活泼而有能力的讲道,或者是借着他们火热的祷告。

Revelation 11:6

启示录 11:6 “这二人有权柄,在他们说预言的日子叫天闭塞不下雨;又有权柄叫水变为血,并且能随时随意用各样的灾殃击打世界。”

很明显,这里是影射以利亚的事;他“恳切祷告,求不要下雨,雨就三年零六个月不下在地上”,见雅各书 5:17;其事迹见列王纪上 17:1。又影射摩西,他曾在埃及把水变成血,后来又成为击打埃及各样灾殃的器皿。但福音的传道人曾经或现在究竟有何种与此相当的权柄,却不易确定。

可以确定的是,使徒曾有神迹性的权能,但他们很少使用这权能,且多半是为了造福于人;亚拿尼亚和撒非喇确曾因他们的话而被击杀,见使徒行传 5:1-11;以吕马那行邪术的也曾被他们击瞎;但这种权能早已停止了。

米德先生把这权柄理解为福音传道人所受托付的教义之钥和教会惩戒之钥,以致他们不向轻看其职分的人传讲福音;而这些人既被剥夺这恩典的途径,也就失去天上恩典的甘露。其实,这样解释似乎比把它理解为纪律之钥更恰当;因为传道人对教会外的人,怎会有这类权柄呢?

我认为最好的还是作一般性的解释:若有人伤害他们,神必要为他们伸冤,不仅用属灵的审判,也用暂时性的审判,把各样灾祸临到他们的敌人。他们被说成有能力这样行,是因为神要为报复加在他们身上的伤害而亲自行这事。

Revelation 11:7

启示录 11:7 “他们作完见证的时候,那从无底坑里上来的兽,必与他们交战,并且得胜,把他们杀了。”

“他们作完见证的时候”:米德先生指出,这里用完成时翻译得不好;准确意思应是“当他们将要完成见证的时候”。当他们穿着麻衣说预言的大部分一千二百六十年快结束时,他们将遭遇敌基督最后一次挣扎,就是那兽为求生存所作的最后冲击。

“那从无底坑里上来的兽”:就是启示录 13:1、4 所说的那兽,所指乃是教皇制;见证人在他们说预言的整个时期虽然不断受它逼迫,却也一直藉此使它受痛苦。

“必与他们交战”:就是说它将重新得势,再作一次冲击,也许是至今为止最猛烈的一次。

“并且得胜,把他们杀了”:就是说它将胜过他们,并把他们杀了。这里有一个大问题:这究竟是指夺去他们自然的生命,还是指与他们作为见证人的身份有关的一种政治性、公共性的死亡,使他们如同死人一般?我认为后者更有可能,理由如下:

1. 若把敬虔的官长、或职事人员、或仅仅后者理解为“两个见证人”,那教皇制似乎不大可能强盛到把全教会中所有这样的人都杀尽。

2. 圣灵在这里也不是把他们当作普通人说,而是当作“见证人”说。

3. 无论朋友还是仇敌,都不会容许尸体在大城的街上三天半不葬,正如启示录 11:8-9 所说。

4. 他们在启示录 11:11 所说的“复活”,也不是指身体的复活。

所以,我认为这里所说的“杀”,是指毁灭他们作为见证人的地位,把官长赶下位,把传道人赶出职分;虽然如此强烈的恶意和仇恨大概也不会不流一些人的血,但那显然不是这里主要的意思。

Revelation 11:8

启示录 11:8 “他们的尸首就倒在那大城里的街上;这城按着灵意叫所多玛,又叫埃及,就是他们的主钉十字架之处。”

他们的尸首,按前面所说的意义而言,将持续这样三天半;关于这一点,我们将在启示录 11:11 讲到。但这里所指的是:

1. “那大城”是什么意思?

2. “那大城里的街”是什么意思?

有人认为“大城”是指耶路撒冷;但那时它早已远非大城,况且本节末尾的话也不能证明这一点,因为基督并不是在城里,而是在城门外被钉十字架的。

大多数最有判断力的解经家认为,这里的“大城”是指罗马;启示录中有七八次用这个称呼,虽是以“巴比伦”之名,见启示录 14:8,16:19,18:10、16、18、19、21;再没有别的城被这样称呼。这大城在属灵意义上被称为“所多玛”和“埃及”:称“所多玛”是因为淫乱和污秽;称“埃及”是因为压迫主的以色列。

至于第二个问题,“那大城里的街”是什么意思?米德先生无可辩驳地证明,这不可能是指我们今天所谓城中的某一条街或某一区域:

1. 因为我们的主既不是在耶路撒冷城内任何一条街上,也不是在任何城墙之内的地方被钉十字架。

2. 耶路撒冷和罗马都远不止一条街。

3. 尸首既是死在何处就躺在何处,但人们并不会在城里的街道上打仗。

4. 那样的地方也不可能让各民、各族、各方、各国的人都来看见他们。

所以他正确地判断,我们译作“街”的那个希腊词,是指这城的辖境和权柄范围。可参看他在《启示录钥匙》40章第138页中的论证。这样,本节最后一句也就明白了:虽然我们的主不是在任何城中或任何城街上被钉十字架,但他确是在属于罗马皇帝管辖范围之内的地方被钉的;而且见证人很可能也是在欧洲被杀。从这个意义上说,整个欧洲都可算作属于罗马城的一条“街”。

Revelation 11:9

启示录 11:9 “各民、各族、各方、各国中有人观看他们的尸首三天半,又不许把尸首放在坟墓里。”

“各民、各族、各方、各国中有人”:就是说,各类人大批地注意到这两个见证人在为神作见证时所遭受的压制,以及人对他们一切残酷的对待。

“观看他们的尸首三天半”:这“三天半”所表示的时间,争论很大。它不可能是指三个自然日或人为计算的日子;因为正如最有判断力的解经家所指出的,这段时间太短,不足以让万民都来看见他们的尸首、为他们欢喜快乐、彼此馈送礼物,以庆贺他们战胜见证人、满足自己私欲。

我见有人把这“三天半”理解为启示录 11:3 所说见证人穿麻衣说预言的一千二百六十年。他们的推论是这样的:先认定这几天是预言性的日子,因此表示三年半;然后又把每一年折算成日,算三乘三百六十日,再加上一百八十日,即三百六十的一半,对应那半日;这样总共就是一千二百六十日,也就是四十二个月。这正好也是兽掌权、妇人在旷野居住、见证人穿麻衣说预言,以及外邦人践踏外院的时长。

1. 但这样先把三天按预言意义算作三年,再把这些年折成日,又把这些日当作更多的年,实在太过牵强;这对经文本身的压迫,不亚于向债务人计算复利。

2. 这也明显混淆了见证人穿麻衣说预言的时期,和他们躺卧如死的时期。

诚然,他们躺卧如死的时间必定包含在那一千二百六十日之内,并且是在其末后阶段,因为它必须处于启示录 13:5 所说兽的四十二个月之内;但要把它弄得和兽的统治一样长,似乎难以成立。它显然是指兽统治临近末期的一段时间,那时对基督忠心见证人的压制要比以前任何时候都更显著、更普遍。因此,这话似乎更应一般地理解为一段短时间,正如何西阿书 6:2 那类说法;或者也可理解为我们通常计算的整整三年半。

我必须承认,“半天”这个补充,使我更倾向于后一种解释。因为虽然我们常用“两三天”来表达短暂时间,而何西阿书那节经文似乎也表明古人有这样的说法,但我们并不习惯在这样说时还加上半天。因此,我赞同那些认为这里指定的时间应理解为普通的三年半的人。并且更是因为,这恰好就是基督处在法利赛人权势之下的时间。正如三天,即其中的一部分,是他处于死亡权势之下的时间;照样,三年半正是他自向世人显明自己直到受死所受一切羞辱的完整时期。并且,正如《马加比一书》所记,安提阿古逼迫犹太人的时间也正是这个长度;神学家认为但以理书第11章把他作为敌基督的预表。

“又不许把尸首放在坟墓里”:神学家对此也有分歧,不知这话是指仇敌还是朋友。若指朋友,那么这里主要所说的死既是一种公共性、政治性的死,这就表示神的护理为他的见证人工作,藉着仍有一派人依附他们,使他们的敌人,即教皇派,不能将他们彻底灭绝。这在教会历史中一直可以看到:虽然他们的敌人一直与他们争战,胜过他们,杀害他们,却始终不能把他们埋葬;即使到了这最后的关头,虽然敌人要比从前更大程度地胜过他们、杀害他们,也仍不能如此行。但在我看来,这说法更像是指仇敌的行为,他们为了更显明对见证人的恶意、轻蔑和嘲弄,竟残忍到不许他们的尸首被埋葬。

Revelation 11:10

启示录 11:10 “住在地上的人就为他们欢喜快乐,彼此馈送礼物,因为这两位先知曾叫住在地上的人受痛苦。”

由本节末尾重复同样的话可知,这里“住在地上的人”是指属地、属肉体的人,不论是教皇派还是无神论者;他们都是沉溺私欲的人。因为忠心而有能力的讲道,会在这些人的良心里造成痛苦和不安,所以他们总把敬虔的传道人当作仇敌,如亚哈对以利亚所说的那样;他们也不能忍受这些话,正如以色列人不能忍受阿摩司的话一样。

“就为他们欢喜快乐,彼此馈送礼物”:因此,当他们看见这些仇敌被制伏时,便要守节庆贺,尽显各种欢喜之情。这些讲道人,正是那些使他们不能安然睡在自己情欲床榻上的人。

“因为这两位先知曾叫住在地上的人受痛苦”:他们虽然只是用从口中出来的火与这些人争战,像先知一样宣告神的旨意与他们的邪恶行为相反,并宣告神的忿怒必临到那些行这等事的人;但他们的讲道却使这些人的头痛,一方面惊动他们的良心,所以他们常常向见证人发怒;另一方面,他们也因这讲道在众人面前显出羞辱,因为他们的生活与神圣的准则直接相反,是对神律法的公然抗拒。传道人就是这样使恶人受痛苦,所以恶人一直如此,将来也必如此,在他们被压制时,或在任何祸患临到他们时,便大大欢喜。而且,当他们看到这次压制比从前更大时,尤其在这三年半期间,恶劣与邪恶之人的狂欢也必更加厉害;但这不过像寡妇短暂的喜乐,因为很快就会显明,他们的尸首并没有被埋葬。

Revelation 11:11

启示录 11:11 “过了这三天半,有生气从神那里进入他们里面,他们就站起来;看见他们的人甚是害怕。”

“过了这三天半”:就是神为敌基督所定的那短暂时期过后,正当他的期限将尽的时候;或者说,精确的四十二个月、即三年半满了以后,那时外邦人以为自己已经完全得胜,再也不会被基督的见证人搅扰了。

“有生气从神那里进入他们里面,他们就站起来”:惟有神能使死人活过来;他使他们复苏,再次恢复作他先知的职分。很明显,这不是指身体的复活,因为:

1. 他们的死本来就不是那种性质。

2. 圣经也没有给我们任何线索,说在基督再来施行末后审判之前,会有这种复活。

“看见他们的人甚是害怕”:这使他们所有的仇敌大大惧怕,惊愕于神将要作什么,并且正确地预感这事将成为他们的败亡。

现在有个很大的问题:这里所说见证人被杀又复起的时间,是已经过去了,还是尚未到来?我必须承认,在德国宗教改革于约公元 1517 年开始之前,教皇制已经在若干世纪中大大胜过基督忠心的见证人;而后在最初改革者身上发生了如此突然的复兴,又藉着一连串惊人的护理得以成就并推进,以致有人认为这事已经过去,我并不惊讶。但我们这些比那时又多活了一百五十多年的人,看见土耳其人,就是一切有判断力的解经家所认为那四个捆绑在伯拉大河边、后来被释放的使者,仍然如此猖獗;教皇制也仍如此强盛,天天践踏外院,就没有理由认为见证人被杀的事已经结束,至少不能说他们已经复起、站立起来,也不能说第七位天使已经吹号;反而应当认为,我们至今仍处在第六号吹响所表示的那段时期之下,并且还要预期这黑夜会进一步加深,然后普世教会才会迎来光明,因为这里不能以为是指任何某一地方教会。这一点从第七位天使吹号之前启示录 11:15 后面的话看,也最为可信。

Revelation 11:12

启示录 11:12 “两个先知听见有大声音从天上来,对他们说:上到这里来。他们就驾着云上了天,他们的仇敌也看见了。”

“他们”,就是前面屡次提到的那两个见证人,“听见有大声音从天上来,对他们说:上到这里来”:就是说,他们听见神藉着特别的护理,呼召他们回到教会中从前的工作和地位上;或者如有人所说,是呼召他们进入教会中比从前更高、更显著的地位。因为这里的“天”,大多数最好的解经家都理解为教会,这在本书中常是如此。

“他们就驾着云上了天,他们的仇敌也看见了”:这事是在他们仇敌面前发生的。对于本节这样理解,我见大多数有判断力的解经家都一致赞同。

Revelation 11:13

启示录 11:13 “正在那时候,地大震动,城就倒塌了十分之一;因地震而死的有七千人;其余的人都恐惧,归荣耀给天上的神。”

“正在那时候”:就是大约在同一时刻,当神所赐的生命之灵进入见证人里面,使他们重新被恢复的时候。

“地大震动”:这里的“地震”无疑是指世上的大混乱,以及列国因彼此纷争和战争而发生的震荡;见启示录 6:12 的注释。

“城就倒塌了十分之一”:这里的“城”无疑是前面所说那“大城”,按灵意称为所多玛和埃及,在别处则称为巴比伦;这就是罗马。至于它的十分之一倒塌是什么意思,解释不一;有人理解为许多王国脱离其管辖,另一些人理解为它很大一部分贡赋或统治范围的丧失。

“因地震而死的有七千人”:这话似乎表明,见证人的恢复不会没有反对,但那反对也不会太大;在这样的争战中,七千人是个很小的数目。教皇党既曾以他们的骗局欺哄世界,又长期压制众人,世界终必厌烦他们;到神最后终结他们的时候,真正敢为他们冒险的人只会剩下很少一部分。

“其余的人都恐惧”:其余的人要惧怕,或是因自己的良心,或是因神的护理在大城倾倒时所显出的惊人作为。

“归荣耀给天上的神”:他们藉着承认自己的错误,真诚而坦率地承认真理,把荣耀归给神;不再敬拜圣徒、天使和偶像,而是单单敬拜天地的真活神。

Revelation 11:14

启示录 11:14 “第二样灾祸过去,第三样灾祸快到了。”

“第二样灾祸过去”:就是说,在第六号吹响之后那段时期中,将临到世界的灾难到这里就结束了。

“第三样灾祸快到了”:这“第三样灾祸”是指第七号吹响所预言的那段时期中要来的灾难。因此,一位近来的学者认为,前面所说的一切,就是外邦人践踏外院、见证人被杀以及他们重新复苏,都必须归在第六号之下;因为这个时期直到教会的仇敌预备被毁灭时才结束,而他们的毁灭后来就在众天使倾倒七碗时向我们展开。

Revelation 11:15

启示录 11:15 “第七位天使吹号,天上就有大声音说:世上的国成了我主和主基督的国;他要作王,直到永永远远。”

“第七位天使吹号”:就是启示录 8:2 所提到的那些天使中的最后一位。

“天上就有大声音说”:圣约翰在异象中听见大声欢呼和喝彩,为基督和他的福音胜过那兽而庆贺。

“世上的国成了我主和主基督的国;他要作王,直到永永远远”:也就是说,世界上一大部分人脱离了教皇制,就是那新式的外邦主义,连同其中一切可憎的偶像崇拜和迷信,而接受了福音的真理。

这里生出一个大问题:我们将在第16章读到的七碗,是否全都属于第七号,还是其中有一些属于前面提到的第六号?杰出的神学家对此分成两派。浦尔先生在他的拉丁文《汇编》中收集了双方的理由,我这里只作简述,若要更充分地了解,可参看那部拉丁文《汇编》。

那些认为七碗全都属于第七号,并与之同时发生的人,为其观点提出如下理由:

1. 七印、七号和七碗都以同样的表达方式提及,因此七碗不应被分割,一部分归这号,一部分归那号。

2. 因为第七号和七碗本是一回事,七碗之下所启示的,没有一样不属于第七号;它们在“灾祸”的称呼、启示的性质、对象上都一致,两者都宣告敌基督的毁灭,也都被称为末日以前将临到世界的最后灾殃。

3. 所有的碗本质相同,都是宣告神藉着建立基督的国而毁灭敌基督的审判;它们只是灾殃程度不同,一碗比一碗更重。

4. 若七碗不是在第七号之下倾倒,第七号就不能宣明敌基督的毁灭,因为七碗显明了他必须藉以被毁灭的途径。

5. 第七号紧接着见证人被杀之后吹响,并与他们重新得自由的整个过程同时,因此它所表示的时期必须在敌基督倒塌之前,而那倒塌是由第六碗所宣告的。

6. 第七号是在一千二百六十日满了以后立刻吹响;在那期限未满之前,没有任何一碗倾倒。

那些认为有几碗已经,或将要,在第七号吹响之前倾倒的人则说:兽的国既在第六号之下开始衰落,那么若干显明其衰落程度的碗,也必须属于那一时期。从本章启示录 11:7-15,特别是 11:11-13,可见敌基督的国在第六号之下已大大削弱。对此,那些认为所有七碗都属于第七号的人则回答:他们承认在第六号时期,确实已有一些预备工作,为敌基督最终的毁灭铺路;但七碗所表示的,是其毁灭进一步的推进和完成,这属于第七号所表示的时期。

说完这些,再回到经文。这里有人怀疑“世上的国成了我主和主基督的国”这句话,是指它们事实上已经如此,还是现在开始成为如此。若理解为事实上已经如此,就必须把这时间看作审判日,或临近审判日的时候;于是至少要认为启示录 16:1-21 所说七碗中有五碗属于第六号。若理解为这些国开始成为主的国,或很快就要成为如此,那么就可以把七碗全归于第七号。

这里说这些国成为主基督的国,是指在外在承认上如此;就是说,敌基督不再掌权,它们要受主基督的官员治理,直到他们被接去与他一同在荣耀中作王。

Revelation 11:16

启示录 11:16 “在神面前,坐在自己位上的二十四位长老,就面伏于地,敬拜神。”

我认为,这不过是表明天上的圣徒和天使因主胜过敌基督、并推进基督国度而发出的凯旋欢庆。若正如路加福音 15:7 所说,天上因“一个罪人”悔改尚且欢喜,那么列国列邦归向基督时,天上的喜乐就更当大得多。

Revelation 11:17

启示录 11:17 “说:昔在、今在、以后永在的主神,全能者啊,我们感谢你;因你执掌大权作王了。”

“昔在、今在、以后永在”:这是表明神永恒不变的说法;我们先前在启示录 4:8 已见过。

“因你执掌大权作王了”:这些天上的存在称颂神,因为他施展了自己的权能,把基督的国从敌基督手中夺回,并把他的王立在锡安的圣山上。

Revelation 11:18

启示录 11:18 “外邦发怒,你的忿怒也临到了;审判死人的时候也到了;你的仆人众先知和众圣徒,凡敬畏你名的人,连大带小得赏赐的时候也到了;你败坏那些败坏世界之人的时候也就到了。”

“外邦发怒”:那些不属于你真以色列的人,无论古代还是近代的外邦人,已经愤怒得够久了。

“你的忿怒也临到了”:现在到了你显明自己忿怒的时候了,并且你已经开始如此行。

“审判死人的时候也到了”:时候到了,你要为你忠心见证人的案件施行审判,也要为一切为见证你真理而死的人伸冤。

“你的仆人众先知得赏赐的时候也到了”:也就是你要赏赐那些忠心传达你旨意之人的时候到了。

“和众圣徒”:不仅是他们,也包括你一切圣洁的人。

“凡敬畏你名的人,连大带小”:不看他们在世上的身份地位,无论尊卑大小。

“你败坏那些败坏世界之人的时候也就到了”:时候也到了,你已经毁灭,或必要毁灭,那长期祸害世界、毁坏你百姓的敌基督党类。

Revelation 11:19

启示录 11:19 “当时,神天上的殿开了,在殿中现出他的约柜;随后有闪电、声音、雷轰、地震、大雹。”

“神的殿”:有人把这里的“神的殿”理解为耶路撒冷圣殿的显现;有人理解为得胜的教会;也有人理解为地上争战中的基督教会。

“在天上开了”:相应地,他们把这里的“天”理解为自然的天,或基督教会。这似乎明显影射犹太教会的情形:在邪恶而拜偶像的君王时期,他们不顾神真实的敬拜,圣殿通常是关闭的;甚至扫罗在位的整个时期,约柜都留在俄别以东的私宅中。约西亚登基时,发现圣殿在他父亲亚们和祖父玛拿西的日子里一直被忽略,律法书也埋没在瓦砾之中。但当希西家、约西亚这样的好王登位时,他们就开启圣殿,恢复神真实的敬拜。

照样,在新约之下,敌基督整个统治期间,凡他掌权之处,偶像崇拜和迷信就盛行,神真实的敬拜就被压制;但如今他的时限将尽,神向约翰显明,真实敬拜神之事要被恢复,传道人和百姓都要得自由,照着神的旨意敬拜他。因为虽然敌基督尚未完全毁灭,他的党羽也未绝尽,但他已经失去权势和统治,神现今开始为他众圣徒的血向他追讨;而这一切都要在世上万国成为主基督的国之前完成。

“在殿中现出他的约柜”:在旧约的圣殿中,圣约的约柜是神同在的伟大象征,因此神被说为住在基路伯之间。约柜里有两块法版,所以这句话或许表示,当敌基督倾覆时,神的律法要被纯正、自由、经常地讲解;或者表示神与他的教会同在,处于更纯净、更改革的状态中。

但这样的护理之工,不大可能不伴随着敌基督的毁灭,所以神指示说,这事将以“闪电、声音、雷轰、地震、大雹”为前导,就是诗人所说的“公义中的可畏之事”。其后果就是我们将在启示录 16:1-21 读到的七碗,把灾殃倾倒在敌基督党类身上,直到他们被完全拔除,基督独自在他的教会中被高举,在锡安圣山上作王掌权。

从这段如此被开启的奥秘圣言看来,神在前面这些章节中,已经指教他的先知,将来会发生什么事,以至于罗马帝国作为异教帝国的最终毁灭,也就是直到君士坦丁时期为止,并且也指明了敌基督的统治。因此,凡在本章之后所出现、又不能应用于基督国度时期的内容,就必定与前面某些事同时发生,并属于七印或七号异象所涵盖的某个时期。

接下来的三章,一般被认为全是论到过去的事;神在其中向他的先知显明他教会的景况,在有些人看来,是从基督降生起;无论如何,至少是从他的时代开始,贯穿罗马维持异教,或后来维持敌基督性质的整个时期。其后的各章则显明敌基督如何藉着最后七灾逐步被毁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