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篇 45:1 交与伶长。调用“百合花”。可拉后裔的训诲诗,又是爱慕之歌。 我心里涌出美辞;我论到我为王所作的事;我的舌头是快手笔。
题旨
这篇诗的主题,照犹太人与基督教古今解经家一致的看法,都是指弥赛亚,以及他与神教会的婚姻;本诗所论的,可以理解为:
1. 远意上,是借着所罗门和他与法老女儿的婚姻作预表;先在首要和字面意义上指那件事,然后直接并最终指向基督。或者更可说,
2. 直接而立即地指向弥赛亚;虽然措辞安排得使人明显看出,它是影射那次或别的王室婚礼。这一点看来极有可能,理由如下:
1. 这篇诗的内容和文体,与《雅歌》极其相合,仿佛是《雅歌》的一种摘要。
2. 从这宏伟的序言,就是诗篇 45:1 来看,它对于属肉体、属地的题材似乎过于高超、属灵。
3. 尤其从本诗的内容来看。有许多事并不适用于所罗门,例如争战的姿态和战绩,诗篇 45:3-5;又如“神”这一称号,诗篇 45:6,这是专属于基督的,并且已被证明不能传给任何单纯受造者;参希伯来书 1:8 与诗篇 45:6。再如那众多的后裔,以及广大权柄的疆域,诗篇 45:16,还有其他多处经文,下面还要继续看见。
“交与伶长,调用百合花”;
这个标题也见于诗篇 69,并稍有增补地见于诗篇 80,又稍有变化地见于诗篇 60。它似乎是某首歌曲、曲调或乐器的名称。本义是百合花或玫瑰;有人把这用于本诗题旨,因为这些花曾用于婚礼中的花环或其他庆典,并且基督称自己为百合花和玫瑰,见雅歌 2:1。
“爱慕之歌”,
就是指基督和他教会的爱歌。或者指蒙爱的人,就是侍立在新妇身边的童女,正如有些人侍立在新郎身边,因此称为他的朋友,见约翰福音 3:29;本诗似乎也可能是以她们的名义和身份发出的。
诗人歌唱基督的美丽胜过世人,诗篇 45:1,2;歌唱他的威严和他对仇敌的得胜,诗篇 45:3-5;歌唱他永远的宝座,以及他受膏高过同伴,诗篇 45:6-9。教会被邀请离开父家,使基督喜悦她,诗篇 45:10-12。又歌唱她借着他的恩典所得的荣耀和美德,这要被永远记念和称赞,诗篇 45:13-17。
“我心里”;
我要说的,不是虚妄、轻率、愚昧、虚假的话,而是出于我内心、极其严肃的思想和诚恳情感的话。
“涌出”;
希伯来文作“沸腾”或“冒泡”,像火上锅里的水。这说法表明他心里在这件事上活动频繁而丰富,火热而强烈,自由而欢畅,并且是被神的恩典和圣灵的默示点燃的。
“美辞”;
或者,
1. 可喜悦、令人愉快,适合这里所描写的婚礼庆典;正如宴乐的日子有时被称为“好日子”。或者,
2. 美善、卓越,这词常这样用,如民数记 24:5,申命记 8:12;或者指圣洁、属灵,这也是最常见的意思。这不是一首虚浮、属肉体、轻佻的情歌,乃是高超、属天、充满威严的,这从本诗正文可以明显看出。
“我为王所作的事”;
就是我借着神圣默示所写成的。
“论到王”;
更可译作“向王”;因为他在以下各节是向王说话。这个希伯来前缀 lamed 通常是“向”,虽然有时也译作“关于”或“论及”。
“我的舌头是笔”;
或作“如同笔”;他借此表示,自己不过是在传述这首诗时的一支笔、一个器皿;这诗另有更高的来源,就是神的灵,是这只笔被引导、被运用的手。
“快手文士的笔”;
这可指:
1. 神的灵,借诗人的笔或口写出或说出这篇诗;或者,
2. 诗人自己;他这样说,不是出于虚荣自夸,而是要教导我们,这首诗并不是他深思熟虑的结果,乃是借着神的默示自由地流入他心中,也自由而敏捷地从他口中流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