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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篇 第 40 章 · 马太·普尔

圣经简注 · Annotations upon the Holy Bible · 原作公版

Psalm 40:1

诗篇40:1 交与伶长,大卫的诗。我曾耐心等候耶和华;他垂听我,听见了我的呼求。

题解

这首诗是庆贺神向他和他所有百姓所施的大恩与怜悯。很确定也很明显,大卫在这卷《诗篇》中有些话是以他自己的名义和身份说的,有些话则是以基督的名义和身份说的;大卫乃是基督一个显著的预表。而且正如前面已经指出的,他有时在同一首诗中兼以这两种身份说话。本诗看来正是如此;其中有些段落不可能属于基督,如诗篇40:13;也有些并不真正属于大卫,或当时教会的时代与光景,而只属于基督和新约的时代,如诗篇40:6-7

大卫借着自己的经历说明倚靠神的益处,见诗篇40:1-5。基督的顺服和祭献,见诗篇40:6-10。他为罪受苦,并有恳切的祷告,见诗篇40:11-17

普尔对本节无注释。

Psalm 40:2

诗篇40:2 他把我从可怕的坑里、从淤泥中拉上来,使我的脚立在磐石上,使我的脚步稳当。

“我曾耐心等候”,希伯来文是“等候中我等候”;这种重复表明他是殷勤而迫切地、忍耐而恒久地等候,直到神乐意帮助他。

“他垂听”,或作“俯身”;即俯下自己,如这词在士师记16:30中的译法。或指“他的耳朵”,如诗篇17:6,31:2说得更完整。圣经中这类省略或缺略很常见,如诗篇3:6,10:1,传道书6:3,7:15。

“从可怕的坑里”,或作“从有响声的坑里”,其名或因人或兽掉进去时的呼喊,或因许多水流入其中时发出巨大声响。我不仅是在坑边,乃是在坑底;即处在极其危险和灾祸之中,正如这说法在诗篇18:16,69:1-2中的意思。

“从淤泥中”,就是我的脚陷住不动的地方。

“使我立在磐石上”,就是在坚固稳妥之处。

“我的脚步”,或作“我的步伐”;即保守我不至绊跌,或陷入祸患。

Psalm 40:3

诗篇40:3 他使我口唱新歌,就是赞美我们神的话;必有许多人看见而敬畏,并要倚靠耶和华。

“他使我口唱新歌”,一方面是赐给我新的题材、新的缘由去作歌;另一方面也是把歌中的话亲自启示给我。

“看见”,就是看见神向我所施奇妙的怜悯。

“敬畏”,就是因这件事看见那位神有极大的能力,既能拯救,也能毁灭,因此对他存畏惧之心,战兢于他的审判,并把他所要求的尊崇、敬拜与顺服归给他。然而这种敬畏不会把他们赶离神,也不会使他们落入绝望,反而会把他们引到神面前,并伴随着对神的倚靠。

Psalm 40:4

诗篇40:4 那以耶和华为倚靠、不转眼看骄傲人和偏向虚谎之人的,这人便为有福。

“他的倚靠”,即他唯一的倚靠或避难所,这从下面的话可以看出来。意思是:我说过,许多人“要倚靠耶和华”;他们这样做并不会吃亏,也不会盼望落空,反而他们是有福的,也必是有福的。

“不转眼看”,希伯来文是“不朝向……看”;即不是带着喜爱、欣赏和效法的愿望去看他们,也不是怀着信赖和指望从他们那里得帮助去看他们。这短语常这样用,如诗篇25:15,69:3,121:1,141:8;而本句与前句的对照似乎也表明此意。

“骄傲人”,或作“强盛的人”;就是世上那些伟大而骄傲的权贵,多数人都倾向仰望并信靠他们,但诗人禁止我们把信靠放在他们身上,正如诗篇146:3所说。

“偏向……的人”,就是离开神的人;人本当只信靠神。

“虚谎”,即虚假的虚空之物,如世上的权势、智慧、财富,以及其他人容易倚靠的一切属地事物或人物;这些在这里以及诗篇4:2,62:9,弥迦书1:14等处被称为“虚谎”,因为它们应许的过于它们所能成就的。又参诗篇7:14,119:118,何西阿书10:13,12:1。

Psalm 40:5

诗篇40:5 耶和华我的神啊,你所行的奇事甚多;你向我们所怀的意念也多,不能向你一一陈明;我若要宣讲述说,其数比可数点的更多。

“你的奇事”,就是你所行那些奇妙作为;为这些事,我和你其余的百姓,就是代词“我们”所包括的人,都有充分的理由赞美你、倚靠你,正如诗篇40:3所说;借此也显明,信靠你的人确实处在极其有福且稳妥的境地中,正如诗篇40:4所说。而本节从单数转为复数,似乎像一道分界墙,隔开大卫以自己身份所说的话,和他在后面几节以弥赛亚身份所说的话。

“你的意念”,即你满有恩典的计划与安排。

“向我们”,即向我和你其余的百姓;大卫在本书中常把自己和他们连在一起。不过这几字也可以,并且有人如此,把它连到后面的话,译作:“这不在我们这里”,或“这不在我们能力之内”;即我们没有本事、也达不到那样的程度,能把这些事在你面前按次序排列或数算出来,因为它们实在不可胜数,因此不能整理成什么次序。

“我若要宣讲”,这里缺少“若”或“当”这样的词,需要补上,如诗篇39:11以及许多别处一样。希伯来文是“然而我要宣讲述说”;即我要讲其中的一部分,接下来几节他也确实如此行了。

“其数比可数点的更多”,尽管我不能把它们全都表达出来,也不能一一数尽。

Psalm 40:6

诗篇40:6 祭物和礼物你不喜悦;你已经开通我的耳朵;燔祭和赎罪祭非你所要。

这些话若按不十分严格的意义,可以属于大卫其人和他的时代;那时可以说,神相对地并不“喜悦或要求”律法下的祭物,正如否定式的话语常常是按比较意义来理解的,如马太福音9:13哥林多前书1:17;在祭物这件事上也是如此,如诗篇51:16耶利米书7:22-23何西阿书6:6。其意就是:你所要的是顺服,胜于或甚于祭物,正如撒母耳记上15:22所说。

但若按严格、字面而完全的意义,这些话只属于弥赛亚的位格和时代;大卫是在弥赛亚的名义下说这话。其意思是:神并不是要这些祭物来满足他自己的公义,或除去人的罪,因为公牛和山羊的血绝不可能做到这点,如希伯来书10:4-6所说;唯有基督的血才能做到,而那些祭物不过是预表基督的血。基督照着父的旨意来到世上流出这血,正如下面诗篇40:7-8所说。因此,这里是预言律法祭祀的止息与废除,并以更美的祭来代替它们。

“你已经开通我的耳朵”,希伯来文是“你已经刺透”。意思或是:

1. 许多人没有耳可听,正如启示录2:7、11、17所暗示的;或者他们塞住耳朵,如诗篇58:4撒迦利亚书7:11。但你赐给我敞开的耳朵,使我听见并顺从你的命令;这短语有类似用法见于以赛亚书1:5,虽然那处实际上用了另一个动词,因此情形有很大不同。

2. 我已经完全献身,归于你永远的服事;你也悦纳我如此,并照着那种情形下的律法和习俗,用“刺透我的耳朵”来表明此事,见出埃及记21:5-6申命记15:17

至于那时只刺一个耳朵,而这里却说“耳朵”,这可能只是用复数代替单数,这样的例子前面已经举过不少;或者这也可能是强调的说法,为要表明基督被更严格地约束去实行一种更全面的顺服,不但有律法奴仆所当尽的主动顺服,也包括被动顺服,甚至顺服至死,而这是他们所不必承担的。七十士译本中的犹太译者,正是使徒在希伯来书10:5所跟随的,把这话译作“你曾给我预备了身体”;虽然词句不同,意思却是一样的。因为耳朵必然属于一个“身体”,而“预备”一个身体,就包含预备或安排这耳朵,也包含使那为其预备身体的人有义务去服事那位预备它的主;这正是刺耳所表示的意思。

Psalm 40:7

诗篇40:7 那时我说:看哪,我来了!我的事在书卷上已经记载了。

“那时”,就是当我明白并思想你在诗篇40:6所表达的心意和旨意之时。

“我说”,或者是在我心里立定坚定的心志;或者是向你说,作为应许或承担。

“看哪,我来了。”这话似乎像仆人回应主人的呼召,表示自己乐意顺从;按这意义,它也许可以应用于大卫。但仆人这种回答在圣经里通常是用“我在这里”这一类说法,而据我所记得,从不用这里这句话。况且在这里若是这个意思,似乎也不如“看哪,我听见了”更恰当,因为那更符合前面“你已经开通我的耳朵”。然而这话按最直接、最真实的意义,是属于基督的,其意思是:既然你要求一种比律法祭物更美的祭,看哪,我就把自己献上“要来”;并且我将按时“来到”,就是“从天上”来,或“成为肉身”而来,或“进入世界”而来。圣经多处把这话说得更明白,尤其是希伯来书10:5,在那里本处经文被解释并应用在基督身上。

“书卷”和“书”这两个词可随意用来指任何文字记载;在这里两词似乎表达同一件事,这从比较耶利米书36章可以看出来,那里有完全相同的字眼。那被称为“书卷”或“书的卷”的,在耶利米书36:2、4如此称呼;在耶利米书36:6、20、21则单称为“卷”或“书卷”;在耶利米书36:10、13又称为“书”。希伯来人常把两个词这样连在一起使用;上文诗篇40:2的“淤泥”,希伯来文就是“泥的泥土”,也是一例。

这“书卷”所指的,或者是:

1. 预定之书,其中记着基督,因为他在创世以前就已被预定,见彼得前书1:20。但那是一本隐秘的书,活着的人无法阅读,因此不适合作为此处的证据。

2. 某种法律文书,记着神与他之间所立的契约,其中他有义务服事神,并在凡事上遵行神的旨意;因为希伯来人有把契约写在一个小“卷”或“小书”上的习惯。但:

1. 我们并未读到希伯来人在主仆契约中有这种做法,只读到要刺透仆人的耳朵,见出埃及记21:6。因此,这种比喻的根基就被推翻了。

2. 至少神与他之间并没有这样写成的契约。若有人说,这不过是借用这个比喻来说,那只是毫无根据的假设。既然这话按字面就可以正当地理解为一件真实发生的事,我们为何要无必要地离开明白的本义呢?

3. 这里所用的说法也不合这个意思;因为若是如此,他本该说:“我被写在书卷中”,即被列在你仆人的名册里。因为在那种情形下,圣经一贯都是说人或人的名字被“写上”,如出埃及记32:32-33诗篇69:28但以理书12:1路加福音10:20希伯来书12:23启示录13:8,20:15,21:27;却不是说“有事写到他们身上”,像这里这样。

3. 或者,这书卷是指圣经;其中确有一些关于大卫的话,就是他是“合神心意的人”,见撒母耳记上13:14。但必须记得,那些书直到大卫死后才写成;在大卫时代,现存的圣经书卷除摩西五经外,并无别的,除非你把《约伯记》也算进去。因此,这里所指的乃是摩西的律法;这律法通常并特别地被称为“那书”,并且是以卷轴的形式写成的,正如希伯来书卷一般都是如此。见以西结书3:1-3撒迦利亚书5:1-2路加福音4:17、20。

如此一来,这处经文显然是指向基督,并且必然必须理解为只指基督,因为在摩西书中有许多关于他的记载,这从路加福音24:27、44,约翰福音5:46使徒行传3:22,26:22,28:23都可清楚看出。这个解释既然明白、自然、不牵强,又与经文本身、事情的真实情况,并与一切基督徒的信念完全相合,我看不出有什么理由不安于此解。

Psalm 40:8

诗篇40:8 我的神啊,我乐意照你的旨意行;你的律法在我心里。

“我乐意照你的旨意行。”这话若按一般意义,或许也适用于大卫和神一切的百姓;但若把它与前一节及新约对此的解释相比较,就必须专属于基督。因为旧约中那些表达得较隐晦、较不确定的奥秘,在新约中都被充分而清楚地启示出来了。此话对基督有最卓越的真实性,并且这里把它记作一种英雄式的顺服行动:他不但定意去行神的旨意,而且以此为乐;就是去行神所吩咐、他自己所应许要行的事,那就是受死,而且是受一种极其羞辱、痛苦、并受咒诅的死。见路加福音12:50约翰福音10:18希伯来书10:9-10

“你的律法在我心里”,即我不但听见并明白它,而且以最诚挚的爱和情感接受它,既乐于默想它,也乐于顺服它。

Psalm 40:9

诗篇40:9 我在大会中宣传公义;耶和华啊,我必不止住我的嘴唇,这是你所知道的。

“公义”,就是“你的公义”,正如下一节所说;即你的信实,正如那里所解释的。或者也可指严格意义上的公义;因为这两者都在基督里得到充分宣告并显明了:前者在于神照着应许差他到世上来,见使徒行传13:23;后者在于神因人的罪把死亡加在他身上,见罗马书3:25-26

“在大会中”,就是在最公开、最庄严的聚会中;不仅向犹太人,也向万国。基督借着他的使徒向他们传道,正如以弗所书2:17所说。

“我必不止住我的嘴唇”,就是我没有因懒惰、惧怕或自爱而不传讲这事;我乃是公开传讲,甚至当着仇敌的面讲,虽然我知道这样的传讲会使我付上生命的代价。

“这是你所知道的”;我求你为我所说的话作见证,证明其真实。

Psalm 40:10

诗篇40:10 我未曾把你的公义藏在心里;我已陈明你的信实和你的救恩;我未曾把你的慈爱和你的诚实向大会隐瞒。

“我未曾把你的公义藏在心里”;我心里固然有它,正如诗篇40:8所说,但我并没有把它压住、关在里面,反而把它传扬开来,为着你的荣耀,也为着世人的益处;这些事乃是你为我成就、也借着我成就的。

Psalm 40:11

诗篇40:11 耶和华啊,求你不要向我止住你的怜悯;愿你的慈爱和你的诚实常常保佑我。

这祷告是大卫发出的,或者:

1. 是以基督的身份说的;这样理解也说得通。

2. 是以他自己的身份说的。由于神的灵先前把他提升、带入对弥赛亚这伟大奥秘的默想和追念之中,而大卫正是弥赛亚一个显赫的预表;如今他似乎又被同一位圣灵带回,转而思考他自己和他个人的处境。

Psalm 40:12

诗篇40:12 因有无数的祸患围困我;我的罪孽追上了我,使我不能昂首;这罪孽比我的头发还多,所以我心惊胆战。

“我的罪孽”,或者是:

1. 我罪孽所该受的惩罚,如创世记4:13撒母耳记上28:10诗篇31:10所示。

2. 罪孽本身。这句话不可能是指基督说的。因为虽然我们的罪被说成“归在基督身上”,见以赛亚书53章;基于这一点,他也被说成为我们“成为罪”,见哥林多后书5:21;然而圣经处处把他描述为从未知道罪、也从未犯过罪的人,正如那节经文和彼得前书2:22等处所说。甚至在描述他受刑罚的时候,也明明指出,他受苦不是为自己,也不是为自己的罪,乃是单单为我们、为我们的罪,如以赛亚书53:4-5但以理书9:26彼得前书2:24。因此,不太可能圣灵会把这样一个表述用在这位无罪的神的基督身上,因为这表述在圣经中从来只用于人的本罪,或他自己罪所应得的惩罚。

“追上了我”,人的罪在比喻中被说成会跟随他们,见提摩太前书5:24;也说会查出他们来,见民数记32:23;这里则说罪会“抓住他们”,好像差役逮捕一个人那样把他抓住。

“不能昂首”,就是不能带着任何安慰和信心仰望神或人;因我的罪无数,我感到羞愧和惶惑。或者可作“以致我不能看见”;或因他仿佛被罪淹没吞灭,或因忧伤使他的眼睛衰败、昏花,正如他在诗篇6:7,38:10所哀诉的。或者他的意思是,他事先无法预见这些罪;希伯来人常以简单动词代替复合动词。他们在他毫无防备时临到他,因此对他就更加沉重。

“这罪孽”,就是上文所说的“我的罪孽”,按本义说的罪本身;因为神的百姓更容易把自己的罪看得严重,胜过把罪的刑罚看得严重。见以斯拉记9:13-14

Psalm 40:13

诗篇40:13 耶和华啊,求你开恩搭救我;耶和华啊,求你速速帮助我。

求你救我脱离我的罪,以及这些罪所应得的刑罚。

Psalm 40:14

诗篇40:14 愿那些寻索我命、要灭绝我的,一同抱愧蒙羞;愿那些喜悦我遭害的,退后受辱。

“愿他们蒙羞”,就是因他们的盼望和图谋落空而蒙羞。

“我的魂”,即我的性命,如出埃及记4:19撒母耳记上20:1所示。

Psalm 40:15

诗篇40:15 愿那些对我说“阿哈,阿哈”的,因自己的羞辱反致荒凉。

“荒凉”,或作“惊愕”、“惊惶”或“倾覆”;关于这类咒诅性的祈求,我先前已经讲过。

“他们的羞辱”,即他们有罪而可耻的行为;正如“羞耻”一词在何西阿书9:10中用来指可耻的偶像,正如“惧怕”也常常用来指所惧怕的祸患。

Psalm 40:16

诗篇40:16 愿一切寻求你的,因你高兴欢喜;愿那些喜爱你救恩的,常说:当尊耶和华为大。

“喜爱你救恩的人”,或者是:

1. 喜爱并因你赐给我和你其余百姓的拯救与解救而欢喜的人;这正是恶人极其刺眼、极其忧愁的事。

2. 不像别人那样从偶像、邪恶行径或任何受造之物那里寻求救恩和福乐,而是单单从你这里寻求,并且甘心接受、拥抱你所应许的救恩,以及为得此救恩所要求的条件,就是信心和悔改的人。

3. 喜爱你的弥赛亚的人。大卫以及其他圣先知和圣徒的思想与情感都极多地系于他身上,这从许多经文都很明显,如约翰福音8:58使徒行传2:30-31彼得前书1:10-11。他被称为“万国所羡慕的”,见哈该书2:7;又称为“以色列的荣耀和安慰”,见路加福音2:25、32;并且正如这里所用的称号,他也被称为神的“救恩”,见以赛亚书62:11路加福音2:30。历世历代敬虔的人都爱慕并切望他的显现和来到;而大卫在不久前才刚刚清楚地说到他,见诗篇40:6-7等处。综合这一切,这个解释并不显得牵强或过于迂远。

“当尊主为大”:愿他们不断有机会因神赐给他们的怜悯而尊神为大。

Psalm 40:17

诗篇40:17 但我是困苦穷乏的,主却顾念我;你是帮助我的,搭救我的;我的神啊,求你不要迟延。

第17节。普尔对本节无注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