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篇 4:1 交与伶长。用丝弦的乐器,大卫的诗。显我为义的神啊,我呼吁的时候,求你应允我;我在急难中,你曾使我宽广;求你怜悯我,听我的祷告。伶长:即圣殿中圣乐与乐师的主管或指挥;参见历代志上 6:31,15:16、17,25:1、2;历代志下 20:21,34:12、13。希伯来文作“交与得胜者”,或“卓越者”,或“凯旋者”,即在音乐职分上出众的人。“用丝弦的乐器”:或译“用弦乐器”,这词在哈巴谷书 3:19 就是这样译的;因为其所由来的希伯来动词是指“用手弹奏乐器”,见撒母耳记上 16:23,18:10。这篇诗在内容实质上与前一篇很相似,似乎也是在同样或类似的处境下写成的,就是大卫因押沙龙、或因扫罗、或因别的强大仇敌而受困苦的时候。
大卫祈求神垂听,见诗篇 4:1;他责备恶人,见诗篇 4:2;论敬虔人的特权,以及他对神的信心,见诗篇 4:3;劝人尽本分,见诗篇 4:4、5;不敬虔的人以属世福分为满足,但敬虔的人若没有神的恩宠便不得安息,见诗篇 4:6-8。“显我为义的神”:或指为我公义案件作见证并施行维护的神;或指我所盼望从他那里得着公义判断、为我断案的神,因为我的仇敌加给我和我的案件许多伤害与毁谤,使我无法从他们那里得着公正。也可译作“我公义的神”。又可译作“施怜悯给我的神”;别处圣经确有这样的称呼,如诗篇 59:10、17;但“显我为义的神”这称呼,在圣经别处却没有。意思就是:神啊,我所有的一切与一切所盼望的,都本于你的怜悯;这在祷告中是极合宜而有力的论据,也与下文十分相合,因为下文先承认神以往的怜悯,再祈求怜悯。
并且,希伯来文和希腊文中那些本义为“公义”的词,也常常用来表示“怜悯”或“慈爱”,如以赛亚书 58:8,诗篇 31:1,36:10,哥林多后书 9:9,以及许多别处。“你曾使我宽广”:即把我从先前的困境与患难中释放出来。因此他以往日的经历来向神陈明,也借此坚固自己的信心。“求你怜悯我”:你原可因我许多重大之罪公义地毁灭我;因此我从你的公义逃向你的怜悯,我一切的盼望都建立在这怜悯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