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篇19:7 主的律法全备,能苏醒人心;主的法度确定,能使愚人有智慧。
“主的律法”:即神赐给他教会的教训,无论是借摩西,还是借后来别的先知和神的圣仆所传的。因为“律法”这个名称,不仅用于十诫或道德律,如罗马书2:23,25,27,3:31;也用于神全部的话语,如诗篇1:2,119:70等,耶利米书8:8,玛拉基书2:6;也用于诗篇,如约翰福音10:34,15:25,与诗篇82:6,35:19相比;也用于先知书,如哥林多前书14:21,与以赛亚书28:11相比;甚至也用于福音本身,如以赛亚书2:3,42:4,罗马书3:27,加拉太书2:21等。这里必须按这个广义来理解,因为下面所说的这些功效,并不是从它某一部分,而是从它整体各部分而来,包括诫命、劝勉、警告、应许,以及其中所启示神与人所立充满恩典的圣约。
诗人先前讲到神的荣耀怎样在可见的天和天体中发出并被显明,现在又转向另一种显明神荣耀的方式,并把它与前者相比,且看为更高。这一方面是为防止人过分惊叹太阳和星宿的辉煌美丽,因为外邦人正是因默想这些而去敬拜它们;以色列人也并非没有陷入这种错误的危险,见申命记4:19。另一方面,是要使以色列人知道自己对神有何等特别的亏欠,因为神除了赐下天体那普遍的光照和影响,还赐给他们一种特别的、更加必要且更有益的光。再者,也是要借着陈明神律法所带来的卓越益处,唤醒并激发外邦人去研究并喜爱神的律法,因为这些益处他们与犹太人一样都可以从中得着。
“全备”:毫无缺陷,完全充分地显明神的本性和旨意,也显明人的全部本分与事务,即当敬拜和事奉谁、怎样敬拜和事奉、当信什么、行什么,以及一切与今生和永恒福乐有关的事。这里似乎暗中对照先前那借着受造之物而有的自然启示,指出它在下文这些伟大荣耀目的上是有缺欠、不足够的;因为自然启示虽然显明了足够多关于神的存在和本性的事,使人无可推诿,见罗马书1:20,却没有完全清楚地显明神的心意和旨意,也不能指引并带领人进入永远的救恩。
“苏醒”:即使人从心思和行为上的错误中回转;没有这光,人通常就在这些错误中飘流并灭亡,回转归向那位人本性上都已经背离的神。或者也可作“安慰”或“复兴”,如路得记4:15,诗篇23:3,耶利米哀歌1:11,16所用。希伯来文是“使灵魂归回”,指那因外在重压和内心良心惊惧而萎靡、几乎离体的灵魂,被恢复过来。
“主的法度”:即他的律法;之所以这样称呼,是因为它在神与人之间作见证,说明神向人要求什么,以及人在履行那条件之后,神要为人做什么。
“确定”:希伯来文作“忠信”或“真实”;这正是见证最美、最合宜、也最必要的性质。凡信靠它、遵循它的人,它绝不误导或欺骗人;反而必定确实无误地领人进入福乐。
“使……有智慧”:即使人有得救的智慧,如提摩太后书3:15所说;这才是真智慧。
“愚人”:这里加上这词,或可有两种理解。
1. 是称赞性的,或是对那将被神话语使之有智慧之人的资格说明;他必须谦卑,在自己眼中愚拙、微小,并乐意受教,见马太福音11:25,哥林多前书1:25等。因为神敌挡骄傲和轻慢的人,不把这智慧赐给他们。
2. 更可能是带有轻看的意味;这更符合该词在箴言1:4,9:6,14:15,22:3中的用法,也更合乎此处的宗旨,就是一般性地陈明神律法的卓越与功效,不限于某一类人。因此这里可以指软弱愚昧、资质最低、容易误判、容易受诱惑的人,这词本身就有这层意思。然而即便这样的人,只要肯听从神话语的教导,也必成为有智慧的人;反倒那些“自称为聪明”的人,因倚靠自己的聪明,藐视或忽略神话语的指引,就“成了愚拙”,见罗马书1:22。当然,这并不是排斥那些能力较高的人也能因之得智慧;这里只是用夸张加强的方式,表明神的话对各等各样的人都大有用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