箴言 13:1 智慧之子听从父亲的训诲;亵慢人却不听责备。
“听从”;
这个词是从下一分句中补出来的,这在希伯来文本中很常见。
“训诲”;
也可作责备或劝戒。
“不听责备”;
就是恨恶责备,无论这责备是出于他父亲,还是出于任何别人。
圣经简注 · Annotations upon the Holy Bible · 原作公版
箴言 13:1 智慧之子听从父亲的训诲;亵慢人却不听责备。
“听从”;
这个词是从下一分句中补出来的,这在希伯来文本中很常见。
“训诲”;
也可作责备或劝戒。
“不听责备”;
就是恨恶责备,无论这责备是出于他父亲,还是出于任何别人。
箴言 13:2 人因口所结的果子,必享美福;奸诈人的心却必吃强暴。
“必享美福”;
就是必得着许多安慰、声誉和益处。
“因口所结的果子”;
就是因他智慧而有益的话语。
“心”;
即人本身,因为“心”常这样用。
“奸诈人”;
就是用嘴犯罪的人;这一般性的说法可由前一句加以限制。
“必吃强暴”;
就是他们加给别人的强暴和伤害,终必在言语或行为上归到自己身上。
箴言 13:3 谨守口的,得保生命;大张嘴的,必致败亡。
“谨守口的”;
即谨慎开口的人;他说话不多,并且怀着应有的留心和谨慎。
“得保生命”;
就是避免许多别人所陷入的罪恶和祸患。
“大张嘴的”;
就是放纵自己,把一切所喜悦的、心里想到的都说出来的人;这样的人必遭败亡,或出于神,或出于人。
箴言 13:4 懒惰人羡慕,却无所得;殷勤人必得丰裕。
“却无所得”;
因为他只满足于懒散的愿望,却没有殷勤的努力。
“必得丰裕”;
就是必因自己劳碌的果实而致富。
箴言 13:5 义人恨恶谎言;恶人有臭名,且致羞辱。
“恨恶谎言”;
无论在自己身上,还是在别人身上,他都恨恶;因此他得着那如贵重膏油一般的美名。
“恶人”;
就是习惯说谎的人,这可从前面的话推知。
“且致羞辱”;
就是使自己成为一切认识他之人所轻看、所厌恶的;因为人几乎没有比被称为或被看作说谎者更难忍受、并更严厉报复的羞辱了。
箴言 13:6 公义保守行为正直的人;邪恶却倾覆罪人。
“保守他”;
或是保守他不犯罪,或是保守他免遭下一句所说临到罪人的倾覆。
“罪人”;
希伯来文是“罪恶之人”,就是任凭自己走邪恶道路的人。
箴言 13:7 假作富足的,却一无所有;装作贫穷的,却广有财物。
有些人所有的很少,甚至一无所有,却假装极其富有,并照此行事;或是出于骄傲和虚荣,或是为了在他们打算欺诈的人面前博取声望。有些富人看起来并且也自称很贫穷,好使他们借着隐藏财产,保全并增加自己的家业,免得那些想分一杯羹的人,或用诡诈、或用强暴把它夺去。
箴言 13:8 人的资财是他生命的赎价;穷乏人却听不见威吓。
这一节所表明的,或者是:
1. 财富与贫穷各自的益处。财富使人在生命最危险的时候能赎回自己的性命;贫穷却使人免受那些危及并常常毁灭富人的威吓和伤害。
2. 贫穷比财富更便利。财富常使人暴露在失去性命的危险中,或因诬告者,或因盗贼,或因暴君,以致他们不得不以失去财产为代价赎回性命;而贫穷通常不仅使人免于这类死亡,甚至免于威吓和伤害;一方面因为这样的人谨慎,免得得罪或激怒别人;另一方面因为他们的人和他们的行为都被忽视、轻看,并被视为可怜的对象。
箴言 13:9 义人的光明亮;恶人的灯要熄灭。
“光”;
就是兴盛或幸福;在圣经和别的作者中,这常被称为“光”或“灯”。
“明亮”;
就是发出可喜而持久的光辉和荣耀;因为这与下一句“熄灭”相对。
这里把“欢喜”归给光,就像诗篇 19:5 把它归给太阳一样;一方面是比喻地说,因为若它们能有这类情感,就会因此欢喜;另一方面是转喻地说,因为它们使人的心神舒畅喜乐。所以山岭和树木也被说成欢喜,见诗篇 65:12,96:12。
“恶人的灯要熄灭”;
就是他们的福乐必有一个突然又悲惨的结局。
箴言 13:10 骄傲只启争竞;听劝的人却有智慧。
“骄傲只启争竞”;
这不是排斥其他一切原因而言,因为争竞常出于无知、误会、贪婪或别的情欲;但骄傲是其中最显著的原因,因为正如骄傲把其他私欲所点燃的争竞之火煽旺,骄傲也常常在没有别的原因时独自挑起纷争;它这样做,是借着使人对自己的见解自负,对自己的决定固执,不容任何反对,并且还借着许多别的方式。
“听劝的人”;
就是不被自己的情欲支配,而是受谨慎思量和他人良善劝告引导的人。
“有智慧”;
这智慧教导他们避开并厌恶一切争竞。
箴言 13:11 不劳而得之财必然消耗;勤劳积蓄的,必见加增。
“因虚空得来的”;
就是借虚妄、诡诈或邪恶的手段得来的。
“必然消耗”;
因为神的咒诅临到其上。
“因劳碌”;
就是在正当职业中殷勤劳作。
箴言 13:12 所盼望的迟延未得,令人心忧;所愿意的来到,却是生命树。
“所盼望的迟延”;
就是人热切渴望并盼望的好处迟迟未得。
“所愿意的”;
就是所渴望、所期待的美物;因为动作常代指对象。
“却是生命树”;
就是极其甘甜、令人满足,并使人苏醒。
箴言 13:13 藐视训言的,自取灭亡;敬畏诫命的,必得善报。
“藐视”;
就是任意而狂妄地不顺从。
“训言”;
就是神的话;这话因其卓越而被称为“那话”,见申命记 30:14,与罗马书 10:18、帖撒罗尼迦前书 5:17 及别处对照。
“自取灭亡”;
除非他悔改,重新归回顺服。
“敬畏诫命的”;
就是尊重其权威,并惧怕违犯的人。
箴言 13:14 智慧人的法则是生命的泉源,可以使人离开死亡的网罗。
“法则”;
就是教训、训诲或劝告;圣经中“法则”常这样理解。
“智慧人的”;
就是圣洁之人的;在本书中,他们通常被称为智慧人,正如罪人被称为愚昧人。
箴言 13:15 美好的聪明使人蒙恩;奸诈人的道路却是艰难的。
“美好的聪明”;
是借着人的圣洁、公义的行为和道路显明出来的;这可由“奸诈人的道路”与它相对而看出,也因圣经这卷书及别处所说的聪明之言通常都包含实践。
“使人蒙恩”;
就是使人在神和人面前都蒙悦纳。
“道路”;
就是行为或生活方式。
“却是艰难的”;
或作“粗暴的”,这词在申命记 21:4 也是这样用;意思是像崎岖道路之于旅人那样,叫神和人都觉得可厌可恶;又是凶暴、顽梗、不可纠正的。
箴言 13:16 凡通达人都凭知识行事;愚昧人却张扬自己的愚妄。
“行事”;
希伯来文作“行动”或“作”;就是他办理一切事务都凭知识,慎思明辨。
“张扬自己的愚妄”;
就是借着他鲁莽愚蠢的行为把愚妄显露出来。
箴言 13:17 奸恶的使者必陷在祸患里;忠信的使臣乃医人的良药。
“奸恶的使者”;
就是在所托付之事上不忠的人,这可由相反的一句看出。
“必陷在祸患里”;
就是不能逃脱神,或差遣他之人的惩罚。
“乃医人的良药”;
或作“有益健康的”;就是带来安全和益处,不但给他的主人,也给他自己。
箴言 13:18 弃绝管教的,必致贫受辱;领受责备的,必得尊荣。
“管教”;
就是那本可以使他远离败坏和羞辱之道的训诲。
“领受责备的”;
就是认真思想责备,甘心接受,并借此改正自己的人;这样的人必得尊荣,也必得富足,这是前一句所暗含的。并不是说总是如此,而是通常如此,并且是在神看为对人有益的时候。或者,即便他未必总得财富,也必定在神和人面前都得尊荣。
箴言 13:19 所欲的成就,心觉甘甜;离恶在愚昧人却看为可憎。
“所欲的成就,心觉甘甜”;
就是人借着享有所欲之物而使愿望得满足,这对他极其可喜;这句话可以理解为:
1. 指愚昧人的欲望,这可从下一句看出来。这样,这节的意思就是:罪人放纵并满足自己的欲望,对他们是甘甜的;这些欲望全是属肉体、属罪的,因此他们爱罪,恨恶离开罪的念头,因为他们的欲望全然专注于此。
2. 指良善的欲望,或智慧善人的欲望;七十士译本、迦勒底译本、叙利亚译本和阿拉伯译本,都因下一句与“愚昧人”相对而如此理解。这样,这节的意思可以是:善人的欲望专注于善,他们得着时就欢喜,得不着时就忧伤;恶人的欲望却专注于罪,犯罪对他们是乐事,受拦阻不得犯罪对他们却是可憎。
3. 更可视为泛指各种欲望。凡人热切想要的,得着时都觉得十分甘甜可喜;因此罪人因追求并满足自己有罪的私欲而欢喜,也厌恶一切对这些私欲的约束和治死。因为可以确定且公认的是,这些简短的箴言式话语中,有许多意思虽未明说,却是包含在内的。
“但”;
也可作“并且”,因为这词本来就是这个意思;或作“所以”,因为这词也常这样用。
箴言 13:20 与智慧人同行的,必得智慧;和愚昧人作伴的,必受亏损。
“同行”;
就是平常与他们来往并结交。
“必得智慧”;
就是从他们的劝告和榜样中学得智慧与良善。这条箴言的用意,是表明一个人所交往的人对他有奇妙的影响,或使他得救,或败坏并毁灭他。
箴言 13:21 祸患追赶罪人;义人必得善报。
“祸患”;
就是与他们罪恶相称的刑罚之祸,这可由下一句看出来。
“追赶”;
就是迟早必定追上他们,尽管他们自我安慰,以为可以免罚。
“罪人”;
就是顽梗而不可挽回的罪人。
“善报”;
就是神的赐福和真实的幸福。
箴言 13:22 善人给子孙遗留产业;罪人为义人积存资财。
这财物常因神大能的护理而转归另一家的善人,他们会更忠心地作这些财物的管家。
箴言 13:23 穷人耕种多得粮食;也有人因不义而被毁灭。
“穷人耕种多得粮食”;
就是贫寒卑微的人,借着在耕作或别样工作上的殷勤劳碌,并蒙神赐福,往往也会致富。
“被毁灭”;
或作“被耗尽”,就是在产业上被耗尽,落到贫穷。
“因不义”;
可以理解为:
1. 因缺乏见识,以及在耕种土地和管理事务上缺乏适当的留心与勤勉;他自己忽略这些事,把它们交给别人照管;而穷人却因生活所迫,不得不照看自己的事,并在其中尽其所能地殷勤。
2. 更确切地说,是因不义;这短语在箴言 16:8、耶利米书 17:11、22:13、以西结书 22:29 都是这样用的。我在别处圣经中找不到这样的用法。就是他借着诡诈、抢夺、压迫,和其他不公不义的行径,想使自己致富;他拒绝并轻看靠诚实劳碌得产业。这就与箴言 13:11 所说的相合。
箴言 13:24 不忍用杖打儿子的,是恨恶他;疼爱儿子的,随时管教。
“不忍用”;
希伯来文作“收住”;就是在儿子该受管教的时候,不把杖加在他身上。
“杖”;
就是他儿子的过错所需要、并且作父亲的有责任施行的那种管教。
“是恨恶他”;
这不是就感情本身直接而严格地说,而是就结果与后果而言。他那溺爱的情感,对儿子的害处,和他自己或别人对儿子的恨并无二致。
“随时管教”;
可以理解为:
1. 在他年幼的时候,一到他能够领受管教时就这样做。
2. 赶紧这样做,免得他在罪中变得刚硬并根深蒂固。
神的恩惠和赐福使义人有适度的产业,也有心去享用,并从中得安慰与满足;而恶人通常却缺少这一切福分,或至少缺少其中一些。
箴言 13:25 义人吃得饱足;恶人肚腹缺粮。
神的恩惠和赐福使义人有适度的产业,也有心去享用,并从中得安慰与满足;而恶人通常却缺少这一切福分,或至少缺少其中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