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腓立比书 第 2 章 · 马太·普尔

圣经简注 · Annotations upon the Holy Bible · 原作公版

Philippians 2:1

腓立比书 2:1 所以,在基督里若有什么安慰,若有什么爱的鼓励,若有什么圣灵里的交通,若有什么怜悯慈悲, 腓立比书 2:1,2

保罗恳切劝勉腓立比人彼此相爱、同心合意;

腓立比书 2:3

要心里谦卑;

腓立比书 2:4-8

并为他人的益处存慈爱的屈己之心,这在基督的生与死中已有榜样;

腓立比书 2:9-11

为此神将他高举,使他为万有之主。

腓立比书 2:12,13

他劝勉他们谨慎作成自己的救恩;

腓立比书 2:14,15

欢欢喜喜、全面地顺服神的旨意,

好叫他们藉着光明的美德榜样,与世人分别出来;

腓立比书 2:16-18

并藉着恒心,使他因自己劳苦所得的成效而欢喜;他也乐意舍命服事他们。

腓立比书 2:19,20

他盼望快快差提摩太去见他们,并极力称赞他;

腓立比书 2:21-30

也称赞以巴弗提对他们的爱心与热忱;他随这封书信把他打发回去。

使徒重新拾起前一章中关于同心合意的劝勉,见腓立比书 1:27;这里是根据刚才所说的话作出的推论,以极其深情的方式催促他们,仿佛用一种修辞性的关联和恳求郑重劝戒他们。

所以,在基督里若有什么安慰:

若奉基督的名所作的这类劝勉(这词也可译作“劝慰”,见使徒行传 13:15帖撒罗尼迦前书 2:3提摩太前书 4:13)对他们能发生作用,使他和他们彼此因相爱和同心而得安慰。或者按我们译作“安慰”(参罗马书 15:4哥林多后书 1:4)来理解:“若”这件事成立,而这是他完全可以假定、并强有力地断言为事实的,因为他们大多数人藉着他的职分,已经在某种程度上得着了他此处所催促他们去成全的东西(参腓立比书 1:6,7,27),并且期望得着更多他们已经经历过的事,尽管假使徒的暗中挑唆可能已使其中一些人有了不良倾向;然而,这“在基督里的安慰”可以从两方面理解:

1. 主动地说:意思是,若你们愿意在基督的事上安慰受苦的我,或若你们有任何基督徒的安慰,这安慰只出于那些在基督里的人(不是出于道德哲学),或常见于敬拜同一位基督的人中间,就让我这位他的使徒也有分于这安慰。或者:

2. 被动地说,见哥林多后书 7:4,6腓利门书 1:7:若你们既在基督里,就从你们的患难中得着安慰;而这安慰既是藉着我的职分临到你们的,那么我们既都处在受苦的境况中,就更当因彼此甘甜的和谐而得安慰。

若有什么爱的鼓励:

叙利亚译本将之译作“向心说话”,即任何良善安慰的话语达到你们心里,见约翰福音 11:19,31哥林多前书 14:3帖撒罗尼迦前书 2:11;5:14;叫你们因神、基督或弟兄们的爱而得鼓舞;或因我对你们的爱而得复苏,见腓立比书 1:8,9;或者我也愿因你们对我的爱得安慰,正如他自己和别人曾因哥林多人的恩慈情感而得安慰一样,见哥林多后书 7:7;而这爱本是你们当真诚存有的。

若有什么圣灵里的交通:

若你们在圣灵的恩赐和恩典上与我有交通,并且“在一位灵里站立得稳”,见腓立比书 1:27;并愿显明你们是在“同一位圣灵”里持守到底,见哥林多前书 12:4;这圣灵运行在基督奥秘身体的一切肢体中,而这些肢体在他这元首里面都有分于此。

若有什么怜悯慈悲:

若你们对我为基督被捆锁这件事,有真实的同情和怜悯,就是像他向他们所怀的那种内在情感,见腓立比书 1:8;并参路加福音 1:78哥林多后书 7:15歌罗西书 3:12;后一个词着重说明了前一个比喻的意思。于是,他既这样深情地陈明这些论据,又紧紧催逼他们接受所提出的事,就进一步要求他们如此行。

Philippians 2:2

腓立比书 2:2 你们就要意念相同,爱心相同,有一样的心思,有一样的意念,使我的喜乐可以满足。

使我的喜乐满足:

就是把那些曾使他欢喜的恩典活出来;这会在他因他们所有的喜乐上再添喜乐,使之更加丰盛,正如新郎的朋友在这里所能作的那样,叫这喜乐得以完成,见约翰福音 3:29

你们要意念相同:

就是在所信和所爱慕的事上相同,与神的心意一致,见腓立比书 3:15使徒行传 4:32罗马书 12:16哥林多后书 13:11

爱心相同:

就是彼此存同样真诚的爱心,见以弗所书 4:2歌罗西书 3:14

有一样的心:

就是在诚实的目标上同心合意,见约翰福音 17:22彼得前书 3:8

有一样的意念:

就是在主要的事上持相同的判断和看法,为要推进基督的利益,见哥林多前书 1:10加拉太书 5:7,10

Philippians 2:3

腓立比书 2:3 凡事不可结党,不可贪图虚浮的荣耀;只要存心谦卑,各人看别人比自己强。

这里,为要更好地促使他们接受他如此深情所劝勉的事,他劝阻他们远离敌意、好求称赞和自我追求,并引导他们归向谦逊与舍己。

凡事不可结党,不可贪图虚浮的荣耀:

意思是,他们决不可放纵那种过度的情欲,以致彼此争竞争吵;也不可因野心勃勃的竞争而彼此抵触、想要胜过别人;这显出属肉体的性情,与真正的基督教相反,见腓立比书 2:14罗马书 2:8加拉太书 5:16,24,26;这正是真正基督徒和睦的毒害,见罗马书 13:13雅各书 3:16;并且也毁坏信心,见约翰福音 5:44哥林多后书 12:20

只要存心谦卑,各人看别人比自己强:

乃要培养并操练真正基督徒的谦逊和温柔(这与外邦哲学家所倡导的并非一类),以适当地彼此推让,见马太福音 11:29罗马书 12:10以弗所书 4:2;5:21;彼得前书 5:5;使徒自己也作了榜样,见哥林多前书 15:8,9

问题:

若有人说:这如何与使徒后来吩咐他们去思想“可称赞的”和“有美名的”(腓立比书 4:8),并且他论到自己又说在“最大的使徒”以下“一点不在其后”“没有赶不上”(哥林多后书 11:5;12:11)相一致呢?再者,一个人若真把别人看得比自己强,岂不是把恶当善、把善当恶吗?我回答:

1. 基督徒的谦逊和真实的谦卑,连同审慎与温和,确实是极可称许的恩典,并且“在神面前是极宝贵的”,见彼得前书 3:4。所以他在本书信后面所劝勉的,与他这里所写的完全一致。因为:

2. 他这里论的是恩典和敬虔;而在写给哥林多人的那些地方,他论的是某些特别的恩赐。由于假使徒对他的暗中攻击,他不得不在高举自己使徒职分与权柄时提到这些,见哥林多后书 10:8;这几乎是因哥林多人中某些受假使徒影响之人的忘恩而被迫如此,见哥林多后书 12:5,6。然而你们在那里也可看见,他并不是夸耀自己或自己这个人,反倒承认自己的软弱,见哥林多后书 11:30;而且这是出于真诚,他处处讲真话,见哥林多后书 12:6;并且从事情本身的性质向他们证实这点,见哥林多后书 10:12,13,15,16;12:12;又求神为这事作见证,见哥林多后书 11:31;把别人逼他作的一切夸口,都归于神藉着基督所赐的恩典,见哥林多前书 15:10哥林多后书 11:31;因为那些人曾藐视他的职分,见哥林多后书 10:10-13,18

因此,就恩赐和外在特权而言,其中确有高下之分,见腓立比书 3:4;他并不是要求每个基督徒在这一切事上都把别人看得比自己强,因为在这方面显然确有真实差别;但就人本身、以及别人在神眼中的正直和敬虔而言(免得人自以为有了什么,其实算不得什么,就自欺了,见加拉太书 6:3),因为按他的判断,别人可能有某种我们所不知道的隐藏美德,并且蒙神悦纳。由此可知:

3. 我们对别人高于自己的估量与看重,作为彼此当服事的基督徒弟兄(见加拉太书 5:13),并不是简单地、绝对地下判断,好像必须在凡事上都把优先地位给别人;而是在这意义上说:一个人可以想到自己身上有某种缺欠,而那缺欠在别人身上也许并没有;或者带着保留地看:也许他事实上并不比我更好,但考虑到我的心诡诈,而他也许比我更无诡诈,我就判断,在神面前不宜把自己置于他之上;况且我看见自己的污秽,又因着爱必须承认自己的过失,并遮盖那竭力照着所承认之信仰而行之弟兄的软弱,因此,把他看得比自己强,对我是安全的;因为他也许有某种我所没有的隐藏美德,因此我应当尊重他。所以:

4. 使徒所要求、为保持同心而尽此本分的正确操练,取决于对神各样恩赐和恩典的正当估量,这些都出于“同一位圣灵”,见哥林多前书 12:4;也取决于对自己软弱的谦卑感受。这样,无论一个基督徒在某些特别的恩赐上多么出众,也应当想到,这些恩赐赐给他,并不是要叫他自高自大,或因此在神面前看自己过于所当看的,因为他所有的原是领受的,见哥林多前书 4:7;反而应当因自己的缺陷和过失而审判自己,这将给他充分的理由去自卑和谦卑;同时,对于别人,既不知其心,他就当凭爱心往好处想,见哥林多前书 13:4,5。即便在这事上判断错了,他这种谦逊的看法,在神看来也是蒙悦纳的(因为他本意是要认可那善的),并且对自己也有益。

为进一步引导他们归于基督徒的和睦,他在这里也指示他们当以什么为目标和范围:按这词的意思,他们不当以自己的私利为目标,而当以基督教的共同益处为目标;这才配得上那些有真基督徒之爱的人,见哥林多前书 10:24;13:5。这并不是说他不许人为自己的人预备,见提摩太前书 5:8;也不是不许人立志安静、办自己的事,见帖撒罗尼迦前书 4:11;而是说,基督的每一个肢体,在顾念自己的恩赐、恩典、尊荣和益处时,应当记得,人活着不是只为服事自己,也不是像法利赛人那样,在轻看别人中自我感觉良好,见路加福音 18:11;更是,并且尤其应当顾念自己与元首并与身体其他一切肢体的关系,从而也顾念别人的恩赐、恩典、尊荣和造就,尤其是那些更显著有益于人的事;因为肢体原该彼此相顾,见哥林多前书 12:24-28

Philippians 2:4

腓立比书 2:4 各人不要单顾自己的事,也要顾别人的事。

第4、5节。

“当”:

多数译本都把那个表示原因、或更确切说表示推论的希腊语助词译出来了,而我们的译本在这里把它略去,当作赘词。然而,使徒乃是根据耶稣基督这伟大的榜样来催促他们实行舍己、彼此相爱、并从心里彼此俯就,见哥林多后书 8:9;好叫那在基督里的心思也在我们里面显明出来。我们若属灵,就能看透万事,并有基督的心;既被同一位圣灵光照,我们就照着他在肉身中所行的那样来判断。或者说:让那真实存在于他里面的同样情感,也发现在你们里面,见马太福音 11:28约翰福音 13:15

Philippians 2:5

腓立比书 2:5 你们当以基督耶稣的心为心。

见普尔对“腓立比书 2:5”的注释。

Philippians 2:6

腓立比书 2:6 他本有神的形像,不以自己与神同等为强夺的;

“他”:

就是指基督耶稣,按本性说是神永恒的儿子,在万有之先就与父同在,是真神,见约翰福音 1:1加拉太书 4:4提摩太前书 3:16;6:14-16;提多书 2:13;他是父本体的真像和印记,这表明他有一种不同于父之位格的独特存在,见约翰福音 8:42哥林多后书 4:4歌罗西书 1:15希伯来书 1:3。鉴于苏西尼派以及一些路德宗之人的缘故,下面每一个词都当仔细衡量。

“本有”:

即“以某种方式存在着”,与“取了”或“承担”相对,见腓立比书 2:7;因此坚固地证明,基督在那样去作之前,已经先以另一种性情存在着;也就是,他早已在与父同有的那同一本体和荣耀中真实存在,从永恒就是如此,见约翰福音 1:1,2;17:5;哥林多后书 8:9启示录 1:4,8,11

“神的形像”:

要清楚理解这话:

1. “形像”这个词,虽然有时可能指外在的东西,因此可推及基督神迹所显出的荣耀,但我们并未见圣经在这里这样使用。诚然,它曾有一次用于外貌,见马可福音 16:12;那外貌有卓越的荣光和美丽,使人想到那位格中的威严,见马太福音 27:2彼得后书 1:16;然而他发光的衣服并不能算作“神的形像”。况且路加说,见路加福音 24:16,那些看见他的人眼睛被蒙蔽,一时不能认出他;这表明马可所说的显现只是一种偶然的形状。

2. 这里保罗所说的“本有”或“存在”,乃是指最好的哲学家按通常说法所讲的“本质之形”,并包括其荣耀;因为同源动词在别处经文中所指的是内在而不显于外的事,见罗马书 12:2哥林多后书 3:18加拉太书 4:19。尤其这里有强有力的理由必须这样理解,因为“神的形像”后来与“奴仆的形像”相对,并且与“与神同等”并列,而这就意味着同一的本体和性情,见以赛亚书 40:25;46:5。因为无限与有限、永恒与暂时、非受造与受造、按本性是神与按本性不是神之间,绝不可能有任何比例或平等,见加拉太书 4:4,8;而那独一永活的真神也绝不容许他的荣耀归给别的。况且,那位“独一的”、除他以外再无别神、再无按本性为神者的神,也不能“否认自己”,见申命记 4:35;6:4;提摩太后书 2:13;并且“独行奇事”的也唯有他,见诗篇 72:18;因为一切神圣作为都必须有神圣能力,而这能力与那至简一本体及其属性是不可分离的。

因此,“本有”或“存在”在“神的形像”里,并不是说基督显现出来运用神的大能,而是说他真实实际地存在于神的本体中;不是存在于偶性中,因为偶性并不独立存在。无论通俗还是学术语言,都不会说某人“存在于”一种外在服饰中,而只会说他“显现于”那样的服饰中;那么,为什么要设想使徒是这个意思呢?外邦人或许会说他们的神显现出来;但即便他们自己也认为,神性是一回事,而神性藉以显现的外在样式或形状是另一回事,见使徒行传 14:11。所以,“存在于形像中”就是指在神的性情和本体中,不是单单如此,而是仿佛披戴着属性和荣耀。

使徒在这里论的是基督的俯就;这种俯就是从他原本实际存在于那地位中而发出的,在那地位上,在为着我们降卑之前,他与父同永恒、同等。因为他说的不是“神的形像在基督里面”(尽管这话本身也是真的),免得敌对者借机说,基督里面只不过有某种像神的东西;他所说的是基督所处于其中的那状态,就是“在神的形像里”;所以这“形像”是用来说明神自己的,就是指他的本体和性情,不能是别的东西。没有人会合理地想象,神是一个外在形状,而基督存在于其中。因为“存在”意味着与某一事物之实体相关的某种独特性;由此我们可以断定,子与父是同一本体,不只是相似的本体,因为下面的话更清楚地表明了这一点。

“他不以为”:

就是估量、看作、认定、持守(这词也这样用,见腓立比书 2:3;3:7,8;帖撒罗尼迦前书 5:13帖撒罗尼迦后书 3:15提摩太前书 1:12;6:1;希伯来书 10:29;11:26),并不把这看作“强夺”;因为这原是他藉着永恒生成为其所当得的权利。也就是说,因着他“本有神的形像”,与父同等,对他并不是任何不义或僭越,因为他是在同一本性和本体中与父同在的那一位格存在者。既然公开彰显与父同等的威严并不是他本性所不相称的事,所以他暂时没有这样行,也不能把这看作强夺;这一切都预设着他本来固有的权利,并引出下面他那极大的俯就和自卑。或者说,他决意在一段时期内不显出本属他自己的那荣耀,而甘心把它遮蔽起来。他实际上并没有放弃他神圣荣耀中的任何部分(事实上他也不可能如此),因为他仍是神的儿子,毫无强夺或掠夺之嫌,与父在能力和荣耀上同等,见约翰福音 10:33约翰一书 5:7,20

“他不以为强夺”:

保罗并不是说(如古时亚流派歪曲其意那样)他没有抢夺、没有攫取、没有紧紧抓住与神同等;也不是说(如后来苏西尼派那样)基督不认为自己要对神行这强夺、对神施这掠夺,使自己与神同等;并且他们还硬加一个实际上并不存在的转折词“但”,说基督承认这是神白白赐给他的。圣经并不是说他“没有想要去作这强夺”,而是说,他“以为这不是强夺”而与神同等;这两句话极其不同,差别就像“以僭越得着神性”和“按本性拥有神性”之间的差别一样大。前者的意思是:基督没有抢夺或夺取这种同等;后者的意思是:基督与神所有的同等,他认为这并不是强夺;他不认为自己本可一直公开行使的、与父同等的尊荣,是僭取或强拿来的东西。因为他既已说自己“本有神的形像”,那么在他俯就之前,也完全可以说他与神、即与父同等,而毫无强夺、掠夺、僭越之嫌。

若苏西尼反驳说:说神自己认为自己曾抢夺或掠取神性,本身就是荒谬且错误的;那么与之相反的命题,即神并不认为自己是用抢夺方式得着神性,这就合理且真实;正如经上说神不能说谎,神不改变,见撒母耳记上 15:29以赛亚书 55:8玛拉基书 3:6。圣经否定某事归于神,并不意味着其相反面就被肯定归于他。后面那真正处于自己位置上的“但”,即放在“反倒虚己”前面的那个“但”,也可以与这种理解很好地连接起来。因为若基督知道自己是藉着掠夺和不义的僭越而与神同等(像我们的始祖试图如此、而基督来正是为赎那种强夺之罪),那么他就不可能虚己,也不可能甘愿降卑。

“与神同等”:

基督被说成与神同等,并不只是就他的工作而言(虽然这些工作本身也表明同一原因和原则,见约翰福音 5:19,21,23,26,27;10:37),而是绝对地说,他不以完全与神同等为强夺,因为他是在同一本性和本体中存在着;原文短语带有完全对等之意。基督的一切(虽然他暂时愿意将其中一些遮蔽起来)都是与神相等的;有人因此按希腊人的惯例,把这个中性复数强调地解释为呼应前面的阳性单数,好表达神圣各位格在本性和本体上的不可言喻之同一。也可读作:他不以为那属于他自己的诸般事物与神、即与父相等,是强夺;或者更好地说,是他自己在一切事上与神相等、相匹。

若基督只是因神所委派的权柄而与神相等,那么犹太人为何因他“将自己与神当作平等”而商议杀他呢?在他们看来,这与“把自己当作神”原是一回事,见约翰福音 5:18;10:33。然而他所说的,乃是他的永恒生成为根据;他承认神是自己的父,并且与父一同行神迹,正如父那样,是奉自己的名、凭自己的能力、为自己的荣耀而作。福音书上说“子凭着自己不能作什么”(约翰福音 5:19),也并不推出子低于父;因为子所作的,在能力和荣耀上与父所作的一样完全;作为子,他按本性就有这一切。若从较低层面举例,虽然每一个儿子都从父亲领受人性,但他并不比父亲更少是人,父亲也并不比儿子更像人;因为儿子所拥有的存在,是与父同样完全的人性。

不过,父相对于子而言,在位格次序上子是顺服于父的,并且在职分上作为仆人承担中保之工,因此可以说父大于子;但这只能从他们工作的次序上去理解,若把经文互相比照,见约翰福音 14:28;16:13-15。还有,基督“不以与神同等为强夺”时,并不是说他与自己同等,正如反对者所说;而是说他与另一位格,就是父神,同等。事物虽有区别,仍可在某种共同方面相等;所以,当说基督与父同等时,他在位格和位格性的存在上与父有别,但在本体上却没有差别;而在本体上,他本当与父同等,因此他与父原为一。

Philippians 2:7

腓立比书 2:7 反倒虚己,取了奴仆的形像,成为人的样式;

“反倒”:

有人把这语气词解释为区分性的,有人解释为转折性的,也有人解释为承接性的。

“虚己”:

就是极其自觉地使自己倒空,或降卑自己,暂时不显出他与父神同有的一切荣耀之丰满;因着受造者与创造主之间的不相称,在那些与他同住的人眼中,他似乎不再有任何可称扬的尊荣,见但以理书 9:26。这里并不是说“神的形像”被剪除,或自己把自己倒空;而是说,那位在“神的形像”中受苦的他自己,使自己无可称道,倒空、减低、或降卑了自己(使徒别处也主动、被动地用这词,见哥林多前书 11:15哥林多后书 9:3);而且这是在仍然存在于神的形像中时发生的,照着那永恒的约定,见撒迦利亚书 6:15;13:7。并不是把神性放下,而是以另一种方式,就是他自己所喜悦、直到他愿意显明以前都隐藏着的方式,见罗马书 16:25歌罗西书 1:26;藉着甘心取了肉身而来,见提摩太前书 3:16希伯来书 10:7。这是何等惊人的奇迹、何等奥秘的降卑,足以使圣徒对他生出极大的敬畏。

因此,在短短一段时期内,他按自己的美意把自己荣耀的威严收敛起来,仿佛退隐一般,为了他百姓的救赎而使自己显得低微。他原有自由,在他所定的时期内不显出自己的威严、丰满与荣耀,因此他能够(就我们的眼目而言)将其收敛和遮蔽,见约翰福音 1:14歌罗西书 2:9。他的俯就是自由的,不是勉强的,并且也有父的同意,见约翰福音 3:13。所以,虽然圣经说:“至高者不住人手所造的殿”,见列王纪上 8:27以赛亚书 66:1马可福音 5:7使徒行传 7:48;然而至高者的儿子却能随自己的美意,显出或遮蔽自己的荣耀光辉,在相对于我们而言的意义上降卑或高举自己。尽管如此,就他自己那简单绝对的本性来说,他没有“改变,也没有转动的影儿”,见雅各书 1:17;因为他与父同等,仍然极其单纯且不变。

然而,就他的状态、以及为完成失丧之人之救赎所要承担的工作而言,并就他对自己神圣属性的启示、以及受造物对这些属性的承认与颂赞而言,他的确虚己了;不是藉着停止成为原先所是的、与父同等的那一位,也不是放下那使他与神同等之神的本质形像;而是藉着取了“奴仆的形像”,在其中他像人一样,也就是把先前所没有的加于自己,就是承担了人性;正如太阳被云遮住并不是其本身变了,乃是因中间有云遮挡,见马太福音 27:39-45。有什么能阻止他现在较少、那时较多地显明自己的卓越呢?人有时承认并赞美之,有时却不承认不赞美之,后来又再度赞美,只是比较稀少而已。

他取了卑微人的形像,就能把自己位格的尊贵遮蔽到这样一种程度:就人承认他是神的儿子、与父同等而言,他若自称如此,就会被当作亵渎者,见约翰福音 10:36;并且在这种显现期间,不像是至高者。就像一位君王放下王权的标志、穿上商人的衣服时,他并没有停止作王,也没有停止在自己的国中居首位。因此,至高者可以从两方面来看:或者就他的本性而言,他持有最高程度的完全;或者就他在我们救恩之事上所施行的位格行动而言。前者中,基督就是至高者;后者中,他是我们的中保。

所以,“神的形像”是他降卑所离开的那一端,而“奴仆的形像”则是他降卑所达到的那一端;这种降卑并不单纯在于把人性与神性联合,因为在高举的基督里面这联合直到如今仍然存在;而是在于取了奴仆的形像,就是连同人性一起取来的,因为他是“由女子所生,且生在律法以下”,见加拉太书 4:4。等到他复活并得荣耀时,那作为奴仆的关系或样式就不再以原先方式存留了(因为这奴仆也是儿子,也是主,见希伯来书 1:2;3:6),然而他仍然保有人性。因此,正如他“按肉体说,是从大卫后裔生的”,见罗马书 1:3,虽然先前他并没有肉身;照样,他按人性取了“奴仆的形像”,成了人的样式,尽管在取这形像之前,他并不具有人性。他并没有消灭自己先前所有的任何东西,只是甘心自愿地俯伏自己,并在取了我们的人性时遮蔽自己的荣耀,好在其中作仆人,直到于死为止。

“取了奴仆的形像”:

这里原文在“取了”前并没有连接词“并且”,是与“本有”相对的;他先前“本有”神的形像,而“取了”这个先前没有的,藉着位格联合,纳入他位格的一体中,见希伯来书 2:16。他在自己一切俯就之工中,都是神的仆人,见以赛亚书 42:1马太福音 20:28;而且这种俯就是逐步的,否则使徒用基督的榜样来劝勉腓立比人彼此俯就,就不会那样有力。因为:

1. 他本是非受造的,却把一个受造的本性加于自己,不是天使的本性,乃是没有尊荣的人性;从这角度说,他取了“奴仆的形像”,在其中他像人,正如下一句所解释的。神的儿子把我们的人性取来与自己联合,是无限而不可思议的俯就;借此,那位真神、凡事与父相同的,竟在万事上与我们相同,惟独没有罪,见罗马书 8:3希伯来书 2:17。由此可知:

2. 他并没有立刻把所取的人性提升到荣耀中,反而在这人性中向父作仆人,去完成神在世上最艰难的服事。他不仅一成为人,就“成了罪身的形状”,见罗马书 8:3;作为亚伯拉罕的后裔,见希伯来书 2:11-16;而且服在律法之下,见路加福音 2:42,51加拉太书 4:4;从出生起就处于卑微境况,在世人的判断中被轻看,他母亲贫穷等等,见以赛亚书 53:2,3马太福音 2:14;8:20;13:55;马可福音 6:3路加福音 2:7,22,24;22:27;以至于在完成他的工作时还受尽讥笑,见诗篇 22:6,7以赛亚书 53:1,2。无论如何,他这种仆人的一切关系,都是对着父神而有的,因为父是与之相对的那一位。

为进一步说明前文,使徒补充说:“成为人的样式”,原文前也没有连接词,是同位语式的更充分解释(可比较前面所引的平行经文),更强调他的职任,而不只是状态;他为此有真实的身体和有理性的灵魂,正如预言所说,要作父的仆人,见以赛亚书 42:1

若反对者说:他只是在任凭自己被打等等的时候才取了奴仆的形像;回答很容易:那些不过是奴仆形像所带来的后果;一个人可以是仆人,却未必一定挨打。当他们那样对待我们的救主时,他自己也把那算作像对待犯人一样,见路加福音 22:52。基督不是顺从人,乃是顺从父神;当他成为人时,他只是向父作仆人,见诗篇 40:6-8。主与仆本来就是彼此相对的关系。每个仆人都是人(牲畜不是仆人)。服事中的劳苦伴随着人性,这是基督与其他人共有的,而这种劳苦是在人堕落之后临到人性的。基督所顾念的不是别人的意志,乃是父的旨意;无论这旨意多么艰难,甚至要他为使教会与父和好而舍命,也是如此。并且你要确信,他死是作为人而死,不只是披戴了一个仆人的外貌。只有在人性中,他才能如原文紧接着所说的,“成为人的样式”,或说,成为人的样式和状态。

希腊化的作者使用表示相似的词时,常常意指真实的同一,甚至是本质上的同一。诚然,有人会说“相似”是与“同一”相对的,这在某些情形下是真的,见约翰福音 9:9;但并不总是如此。就像一枚鸡蛋与另一枚鸡蛋相似,这里有性质上的相合,而本质上的同类性也包含其中。基督在人性的属性和受苦的状态上与别人相似,因此不能否认他与我们有同样的人性,见罗马书 8:3希伯来书 2:16,17;或者更准确地说,是同类而不同数的同一,这里可藉着提喻一般性地理解,见创世记 1:3马太福音 1:16约翰福音 1:14希伯来书 4:15约翰一书 1:1;4:2,3。人性的属性属于他所取之本性的本质;当他“形状像人”被人看见时,他却仍“与罪人分别”,见哥林多后书 5:21希伯来书 7:26

不过,使徒在这里的重点,不是论基督在那状态中的无罪性,而是论他俯就的爱,即他取了这样的状态;他虽是“罪身的形状”而来,却没有罪。保罗这里所说的,是他与所有人同有的人性相似,而不是只与起初那人无罪状态相似,见创世记 5:1。而且,正如约翰福音 1:14 所说:“道成了肉身”;这里也说基督“成为人的样式”,为要叫我们明白:那位原“本有神的形像”的,就是同一位数的位格,后来成了人。神人之降卑竟如此之大,以致他被说成“像人”,也就是像单纯的人,虽然他实际上超过单纯的人。

他不只是像旧约时代那样以许多形式显现,或与人联合;乃是亲自承担了真实的身体和有理性的灵魂,因此是真人,正如他也是真神。因为这里不是单说“成为人”,而是加上“样式”这限制,是为了在两方面都作重要的界定:就神这一边说,表明基督没有放下神性,只是遮蔽了自己的威严和能力;就人这一边说,乃是排除罪,也就是说,他是真人,却只是“像”一切其他人那样成为人。至于如今所有亚当后裔从堕落而来的自然倾向,这是一种软弱与亏损;在这一点上,他没有罪,只是在“罪身的形状”上与他们相似。

Philippians 2:8

腓立比书 2:8 既有人的样子,就自己卑微,存心顺服,以至于死,且死在十字架上。

“被看见”或“显明出来”是希伯来式的说法,在新约中并不少见,不是表示对事情本身有所怀疑,而是表示那事确实发生了,甚至出乎人的预料。这里所指的,不是他被犹大出卖后被兵丁捉拿,因为那是在他谦卑顺服之后的事;而是说,他在众人中实际存在着,也真实显为一个单纯意义上的人,正如这希腊词在别处所用的意思一样,见腓立比书 3:9创世记 5:24哥林多后书 5:3加拉太书 2:17希伯来书 11:5;并参彼得前书 1:7;这都发生在他被鞭打等因被捉拿而来的事之前。

既然成了人,他不像天使那样暂时只为天上和天使的观看而存在;也不像头一个人那样,保留自己只住在乐园里(而亚当也未能守住这特权);他乃是照着人的样式留在地上,在人间来往,所以说他有人的“样子”或“如同一个人”;借此更特别地表达他的举止和状态,正如前一句表达了他的本质。

这里的“人”,是按人性本身所固有的意义来说的,并没有定冠词,好像专指第一个人亚当;只是指“人”作为人。“如同”在这里并不是只表示相似而没有真实的人性(如马吉安派所设想的),反倒是一个加强、确证的语气词,表示确定,见约翰福音 1:14

有人把“样子”狭义地解释为基督身体的外在形状;也有人更宽泛、更合宜地解释为整个人性的外在形态。由此,人性的真实性就显明出来了:不仅在他身体的形状和质料上,有真实的肉和骨头,有四肢、口、眼等的形态,使他可以被看见、被触摸,见约翰一书 1:1;正如他自己所说,见路加福音 24:39约翰福音 20:20,27;并且“智慧和身量都一齐增长”,见路加福音 2:52;也显在他饥饿、干渴、疲倦、吃喝、睡眠、警醒、说话、动作、动怜悯、忧伤、喜乐、流泪等一切经历上。在这一切事上,他的人性都由神印证,也容易被与他来往的人察觉,见约翰福音 4:29;9:11;18:22。

苏西尼派引用参孙的话来反驳,说这与道成肉身相矛盾:“我便软弱,像别人一样”,见士师记 16:7,11;这论据毫无力量。出自但支派的参孙,见士师记 13:2,岂能与那从天而来的基督相比?连他们自己也不否认基督是从天来的。参孙之所以说自己“像别人一样”,是指他若被那样对待,就会变得和别的人一样软弱,不再比别人更强,见士师记 16:17;而这里并不是说“像某一个人”“像任何一个人”“像每一个人”,而只是简单说“像人”。至于那些有权势的人“与世人一样死亡”,见诗篇 82:7;当他们讥讽地问:这也能证明那些人道成肉身吗?回答是:虽然那原本比许多人更强的参孙变得和一个普通人一样软弱,那些活着有权势的人也像别人一样在软弱中死去,因此不能说他们是道成肉身;然而,那位与神同等、取了奴仆形像、又在世上成为真人的主,说他道成肉身,完全合理,见提摩太前书 3:16

“自己卑微”:

使徒不是说他被神公义的审判压低了,而是说他“自己”甘心如此,是出于自愿,没有任何勉强。他的确把自己交托于父的旨意之下,而他乃是向父作仆人;无论在他所遮蔽的神性方面,还是在他整个人性生活中,都是如此,见路加福音 1:48;外在、内在都如此,见腓立比书 2:5;不仅在行动和受苦上,也在思想和情感上;他把自己的意志与欲求完全顺服于神,以忍耐的顺服承受苦难,不只是表现谦卑,乃是真正经历谦卑。因为我们看见,这样低微的降卑,在下一节中正与他至高的升高相对,也与以赛亚所预言、腓利所解释的完全相合,见以赛亚书 53:7使徒行传 8:32

“存心顺服,以至于死”:

原文这里也没有连接词,是用来说明他降卑的方式;这是出于他自由的意愿,并非任何强迫。他“成了顺服的”,就是顺服神(“不要照我的意思,只要照你的意思行”);也为神的缘故顺服父母和官长,照着神律法和旨意的规范,在他一生中“以至于死”,并且在死中也如此;这里“以至于”不是排除性的,而是包含性的,为要进一步加强这种顺服,见马太福音 26:42约翰福音 4:34;8:29,46;希伯来书 10:9

若他只是在生前活出若干层面的顺服,他的俯就已经令人惊叹;但他竟顺服到刑罚性的、痛苦的死(包括埋葬,以及灵魂与身体分离直到第三日的状态),这就更为惊人了;而且还因他死于“十字架”而更显其严峻羞辱:他甘心温柔地把自己交出,虽是儿子,却去承受那样羞辱、可咒诅的死,见申命记 21:23使徒行传 5:30加拉太书 3:10,13希伯来书 12:2;这比斩首、绞刑或火刑更具羞耻。他这样做,是出于难以言喻的爱,要把我们带近神,见罗马书 5:19歌罗西书 2:14彼得前书 2:24;3:18。

想到这些,基督徒在彼此相爱中,岂不更当彼此俯就吗?

Philippians 2:9

腓立比书 2:9 所以,神将他升为至高,又赐给他那超乎万名之上的名,

“所以”:

有人把这词理解为推论性的,表示基督先有降卑,后有升高,正如别处一样,见约翰福音 10:17使徒行传 20:26希伯来书 3:7彼得后书 1:10;使徒是在说明,他受苦之后接着而来的就是荣耀,正如路加福音 24:26 所说。埃提阿伯译本也支持这种解释。基督所顾念的不是自己,乃是我们和我们的益处;他那原本从永恒就有、只是暂时遮蔽起来的荣耀,在完成父所交给他的工作之后,就如太阳从云中出来一样显现出来,见约翰福音 17:5罗马书 9:5

也有人把这词理解为因果性的,表示基督配得自己的升高和我们的救恩,并且他把那超卓的荣耀当作自己无与伦比之顺服的赏赐来领受,虽然按位格联合来说,他原可凭固有权利要求这荣耀,见希伯来书 13:20;并参希伯来书 12:2。因为超越天使之顺服,理当得着超越天使之荣耀的赏报;基督凭着他完全的顺服,可以要求自己作为中保的荣耀,因为他是我们的元首,而那荣耀也是我们荣耀的开端和原因。

无论这表示次序的词是说明结果,还是说明原因,或两者兼有,其实都不必争论(因着位格属性的相通),因为被荣耀的乃是基督这位神人位格。

“神将他升为至高”:

原文的优美表达有“极其高举”或“以一切高举高举他”的意思,与他逐步的降卑相对应:在复活中高过坟墓,在升天中高过大地,并在父右边高过诸天,坐在荣耀的宝座上,要审判世界,见以弗所书 1:20-22;4:10。

“又赐给他那名”:

有人按字面把“名”限制为“耶稣”;但那些字母和音节本身并不超乎万名之上,因为这名别人也有,见以斯拉记 2:2;10:18;哈该书 1:1使徒行传 7:45歌罗西书 4:11希伯来书 4:8;只是对基督而言,这名在不同意义上,即使在他成肉身以前也归于他,见路加福音 1:31。也有人把它理解为神的独生子这一名称,见约翰福音 1:14;并参希伯来书 1:4;5:8;这名在他升高时向天使和人都比以前更显明。还有人认为,这里不是指某个称号,而是指随他降卑而来的那个事实,即一种超过一切受造物、地上掌权者和天上天使的荣耀,见以弗所书 1:20,21

“名”也表示权柄,见使徒行传 3:6;4:7;启示录 5:12;这权柄属于基督,就是救主,见马太福音 12:21约翰福音 4:42使徒行传 4:11,12;10:43。他坐在神右边,活着替我们代求,使一切事都成为我们的安慰;我们也惟独在他的名里信、祷告、赞美,并行一切蒙悦纳的事,见马太福音 18:20;28:19;约翰福音 1:12;3:18;14:13;罗马书 10:13,14歌罗西书 3:17

在他受死之后,为着教会的益处而赐给他施恩的权能;从受造物的角度说,他得着了一种荣耀,这不是就他自己本身、也不是就荣耀本身内在而言,而是就这荣耀向别人显明而言。在他降卑期间,他曾按着自愿的安排,暂时不显出这荣耀;并且那作为中保、在他所取的人性中施行的权柄之运用,正是在他如此顺服十字架之后赐给他的。虽然就神性而言有一种彰显,但并没有内在荣耀的增加;他作为人领受了那作为神从永恒已有的名或荣耀。

所以,这赐下的名或荣耀,是关乎他按两种性情作中保的神人:不是按神性,因为按神性他根本不可能被高举,他本就是至高者;也不是按单纯的人性,因为受造者不能承受神圣敬拜,而下文明确要求把这样的敬拜归给他。这位被神右手高举、超乎万名、超乎一切有名可称之物以上的主,见使徒行传 2:24,33,36;5:31;哥林多前书 15:25启示录 17:14;并参启示录 19:16

Philippians 2:10

腓立比书 2:10 叫一切在天上的、地上的和地底下的,因耶稣的名无不屈膝,

“因耶稣的名”:

在伊丽莎白女王时期主教们的旧译本里(有人说某些抄本也是如此),这里作“在这名里”。不过在我们现今的译本中,这不是同位地说“在名耶稣之前”,而是结构上说“属耶稣的名”;意思是:那位拥有这名者的权能、荣耀和威严,就是那叫万膝跪拜于其前的“超乎万名之上的名”。若把“名”理解为单单“耶稣”这个词本身,就讲不通了;因为这名在希伯来文、希腊文、拉丁文,乃至英文中,都与别人共用。况且,这个词在字母、音节、声音和时长上,都没有什么超过其他词的地方。

“一切都要屈膝”:

屈膝是用转喻和比喻的方式说的,因为下面所提到的某些对象,本来既没有膝也没有舌,然而他们仍必须,无论甘心或被迫,都向基督至高的权柄献上顺服和服从,不论今世来世都是如此,见马太福音 11:27;28:18;约翰福音 5:22,23使徒行传 3:15;因为万有都已服在他以下,见希伯来书 2:8

有些罗马教人士为了寻求他们那地下的虚构炼狱,想把这里限制在人类身上;但那样会压缩并削弱基督那超乎万名之上的庄严荣耀。因为基督甚至在他降卑的时候,就已经从污鬼那里得着敬拜,见马可福音 5:6,7,10,12路加福音 8:31雅各书 2:19;何况在他审判台前、他完全的荣耀向万有显明的时候呢!使徒归根到底所指向的,正是那一日,正如福音书所说,见马太福音 16:27;24:30。那时,他与父同等的地位,以及他作为中保至上的荣耀,都要向善恶、天使与人显明出来;他们都要服在他至高的威严之下,就是服在全能主神之下:善者甘心,恶者被迫,见以赛亚书 45:23使徒行传 17:31罗马书 2:16;14:10,11;哥林多后书 5:10

“在天上的”:

就是善天使;他们在他降卑时就曾向他献上敬拜并服事他,见诗篇 97:7马太福音 2:13;4:11;路加福音 1:30,31;2:13;希伯来书 1:6;在他复活和升天时也是如此,见马太福音 28:6使徒行传 1:11;而在他荣耀中更是如此,见马太福音 24:31;25:31;以弗所书 1:21,22歌罗西书 1:16;2:10;帖撒罗尼迦后书 1:7;此外还有那“被成全之义人的灵魂”,见希伯来书 12:22,23启示录 4:6 等;又见启示录 5:9,10

“地上的”:

善人甘心顺服,见诗篇 110:3使徒行传 10:33约翰一书 5:3;恶人则被迫顺服,见诗篇 2:9路加福音 19:27希伯来书 2:14

“地底下的”:

或者是死人,他们藏在地里,将要靠基督的大能从其中或其上复活,见使徒行传 24:15;或者是魔鬼和恶人的灵魂;因为虽然魔鬼按神许可活动在空中,见以弗所书 2:2;但地狱乃是为他们和恶人所预备的地方,见马太福音 7:23;25:41;路加福音 8:31彼得后书 2:4犹大书 1:6

基督既被高举,天上和世上一切都服在他的统治之下。若有人说:地上和地底下的仍在悖逆;我回答:他们仍有责任顺服,见马太福音 4:9,10;并且将被迫为自己的不顺服承担刑罚。基督现今就在恶人和魔鬼身上施行主权,照他所喜悦的限制他们、惩罚他们,见约伯记 1:11,12路加福音 4:34,35;8:32;19:27;彼得后书 2:6启示录 2:10

Philippians 2:11

腓立比书 2:11 无不口称耶稣基督为主,使荣耀归与父神。

借着“舌头”:

这里所指的不仅是各种语言、人民和邦国;因为正如前面具体说明过的,这里也当包括天使在内,不只是人。虽然天使严格说来、本性上没有舌头(也没有膝,这两样在这里并列,既然都是敬拜基督时所说的,就不该分开理解),但在特殊安排下,他们以向人说话的方式,也可以使用舌头,或使用与之等同的方式,见哥林多前书 13:1;并且按他们自己的方式,他们能够“承认”或表达对基督的敬拜,见启示录 7:9-12;或是带着喜乐,或是在强制服从之下,见启示录 6:16;并且承认他是主,就是荣耀的主,见罗马书 11:36哥林多前书 2:8;8:6;是神的儿子,见哥林多后书 4:5希伯来书 1:2,4;唯有他有权柄命令人的灵魂和良心,见雅各书 4:12;并且能拯救,见希伯来书 7:27;因为他是“死人并活人的主”,见罗马书 14:9

“使荣耀归与父神”:

有人译作“在父的荣耀里”。或者是说,尊荣基督就归荣耀于父,见箴言 10:1;并参约翰福音 5:23以弗所书 1:6;或者是说,父在高举子的时候最荣耀子,因为子在降卑时最荣耀父,见约翰福音 12:28;并参约翰福音 17:5,6

Philippians 2:12

腓立比书 2:12 这样看来,我亲爱的弟兄,你们既是常顺服的,不但我在你们那里,就是我如今不在你们那里,更是顺服的,就当恐惧战兢,作成你们得救的工夫。

“这样看来,我亲爱的弟兄,你们既是常顺服的”:

他既已经从基督奇妙的俯就和爱心之荣耀结果上,证实了基督的榜样,现今就在这里重新提出劝勉,并以亲切的称呼赞许他们先前真诚顺服福音的努力(见腓立比书 1:5;2:15),在跟从基督上如此,见马太福音 11:28;又激励他们继续在顺服中持守,并爱神爱人。

“不但我在你们那里,就是我如今不在你们那里,更是顺服的”:

好叫显明,无论牧者的眼目是否看着他们,推动他们的都是对基督和自己灵魂益处的真爱;而且如今他既被拦阻不能与他们同在,并且可能对他们某些缺失有所挂虑,见雅各书 3:2约翰一书 1:8;这就更促使他们接受他的劝勉;他于是又用别的话把此意进一步展开。

“作成你们得救的工夫”:

他是对圣徒说这话,见腓立比书 1:1;神必要在他们身上成全自己已经开始的工,见腓立比书 1:6;并且已赐他们信心,也赐他们为基督受苦,见腓立比书 1:29。故此,他劝他们在那些按他们这一方面对得救所必需的事上,认真、殷勤、切实地操练自己,见约翰福音 6:27希伯来书 6:9;没有这些,救恩就不能得着,见腓立比书 1:10马太福音 24:13歌罗西书 3:10,12 等;提摩太前书 1:18,19;6:19;提摩太后书 2:5;4:7,8;彼得后书 3:17

是的,他们要在通往自己救恩的路上努力前行,正如他在提摩太前书 4:16 所劝的;不是说他们不该顾念别人,因为彼此相顾本也包含在内,且别处也有要求,见希伯来书 3:13;10:24;而是说,每个人都当特别留意自己,并留意自己可能遇见的试探,奋力向着标杆直跑,因为他知道自己必须担当自己的担子,见加拉太书 6:1,5;因此当谨慎,免得跌倒。

罗马教人由此辩称我们的行为是得救的充分且配得的原因,这完全是不相干的。因为使徒不是说我们的行为“作成了救恩”,而是说:“作成你们得救的工夫”;二者大不相同。若说犹太人受命束腰吃逾越节,就因此束腰本身成了吃逾越节,那是荒谬的。事实上,罗马教人的主张与保罗的这教训正相反;因为保罗别处把福分安置在罪得赦免上,又说明永生是神的恩赐,见罗马书 4:6,7;6:23;并说我们得救是本乎恩,不在乎行为,见罗马书 3:20,24,25;4:16;以弗所书 2:8提多书 3:5。这也违背使徒整段论述的主旨,因为他的目的正是压倒骄傲和自恃配得之心,劝人谦卑。他所要达到的是:我们在救恩的事上不可懒惰懈怠,乃要与神同工(然而只是作为器皿,我们里面并没有任何不是从他而来的力量),好显明我们没有徒然领受他的恩典,见哥林多后书 6:1,2

但这种“同工”并不涉及赚取或配得救恩,那是唯独属于基督、不可与任何别人分享的,见使徒行传 4:12;因此人不能说自己是自己的救主。这种同工或“作成”,只涉及应用,不涉及付清赎价;因为基督已经极其完全地成就了那赎价。可是,领受这完全赎价,并不能成为那使赏赐按公义赐下之权利的原因和根基;它只是我们得以有分于救恩的道路和方式。

“恐惧战兢”:

即存着圣洁的谨慎,好使一切都蒙悦纳。这两个词并不是指由疑惑而生的奴仆式惧怕和沮丧,见腓立比书 4:4;而只是指一种认真、儿女式的敬畏,包含深刻的谦卑、顺服的心,对神圣威严的敬重,以及对那得罪他、使人与他隔绝之恶的警惕。我们见这些词在别处也作同样的意思,见诗篇 2:11但以理书 5:19;6:26;罗马书 11:20;并参哥林多前书 2:3哥林多后书 7:5以弗所书 6:5。其意是说,我们当照着基督的榜样谦卑,虽然不信靠自己,却单单信靠神;正如婴孩过危险悬崖时会害怕,却仍紧紧抓住并依赖父母、向父母求帮助一样;为的是成全我们的救恩。

Philippians 2:13

腓立比书 2:13 因为你们立志行事,都是神在你们心里运行,为要成就他的美意。

为免得他们因某种设想或属肉体的自信,而在谦卑作成自己救恩的事上疏忽懈怠,以为自己想什么时候信、什么时候悔改都可以,好像他们的意志向善和向恶一样容易转动;使徒便以神有效的恩典来催促他们、鼓励他们接受他的劝勉。

“因为是神在你们心里运行”:

他们不该灰心,以为谁也不能得着救恩;也不该以为自己殷勤使用蒙恩之道是徒然的,并终究会完全落在罪的权势之下。因为尽管他们是自由行动者,但真正的功效和充足却在于神,见罗马书 6:13,14哥林多前书 4:7哥林多后书 3:5。神在他们里面大有能力、有效地运行,越过一切艰难和拦阻,把这工作一路完成,直到作成,见腓立比书 1:6以赛亚书 41:4希伯来书 13:20,21。神不仅藉着劝说叫人同意,也藉着特别的能力成就他要我们所作的。

“使你们立志”:

并且不只是一般地如此,见使徒行传 17:28;而是特别地使我们甘心,见诗篇 110:3;远处说是就原则而言,近处说是就行动而言:他给心行割礼,见申命记 30:6;除掉石心,赐下肉心,见以西结书 11:19;36:26,27;使光从黑暗里照出来,见哥林多后书 4:6;从而更新人的意志,使其拣选那在救恩上为善的事。因为在这不可抗拒之恩典的影响临到之前,人意志的自然趋向原是朝着另一方向的,见约翰福音 8:44,也就是愿意并去作相反的事。

然而神并不是用强迫来使人如此,乃是大有能力地、却又甘甜地、合乎人自由官能的方式,倾斜人的意志向善,见约翰福音 6:37,44;也就是倾向于一个确定的结果。因为一个意志既被影响去愿意它所实际去作的,那它无疑是在愿意某件确定的事,因此它是被神所决定的。

“使你们行事”:

就是行那在救恩上为善的事。意志既被弄成甘心,就不只是有一种倾向,也不只是发出一种愿望;而是在神不可抗拒之恩典的推动下,见哥林多前书 3:7,这个意志变得有效,并且成为真正的行动;意志的命令被执行出来,好使荣耀归于神这位作者。比如施舍,不只是神感动意志去周济穷人,神还进一步赐下特别的恩助,使人能实行自己所考虑过的事;这就证明,真正使人成事的原则并不在我们自己里面。

经文不是说:“叫你们能立志,也能行事”;而是说,他运行“使你们立志并且行事”;这表示连行动本身也包括在内:就是叫你们愿意信、愿意顺服、愿意祷告、愿意恒忍,也叫你们实际去信、去顺服、去祷告、去恒忍。神使不愿意的人成为愿意的,并且进一步使其“立志并行事”。

当然,立志作为意志的行动,是我们受造时本有的;立志向善之所以成为我们的,也是在神的恩典有效地使我们甘心之后才如此。然而这并不是说,我们自己先发动去愿意,或靠自己继续愿意;乃是出于那位在我们里面运行的神。不是说我们全然不能愿意善,而是说我们不能凭自己愿意善。因此,要求我们顺服的诫命,并不是显明我们自己能作什么、愿作什么;乃是显明我们藉着神特别帮助所当愿意、所当去作的是什么。不过,虽然神在我们里面运行顺服,真正顺服的仍是我们自己;因为我们是在神的推动之下行动的。

“为要成就他的美意”:

并不是因为我们里面有什么先在的倾向,乃是出于、或照着他自己的美意,见路加福音 10:21以弗所书 1:5,9,11;2:8;帖撒罗尼迦后书 1:11;并参提摩太后书 1:9。在作成自己救恩的事上,无论是意志的开端,还是工作的成全,都归于神的效能;他的美意是这工作在意志中发生并得到帮助的生发原因,而不是意志自己的好恶。

Philippians 2:14

腓立比书 2:14 凡所行的,都不要发怨言,起争论,

凡所行的,都不要发怨言:

使徒在劝勉他们俯就和谦卑之后,这里又加上对相反之恶的劝阻;催促他们在一切基督徒本分上,不要私下嘀咕、暗中埋怨、牢骚不平;因为这些都显出他们在被要求作或受这些事时,对基督之轭缺乏忍耐。或者这是埋怨神的护理,像古时以色列人那样,见民数记 11:1 等;哥林多前书 10:10;以为自己所受的太严厉。或者更可能(从上下文看),这是对别人心怀不满,像希腊人和犹太人曾作的那样,见路加福音 5:30约翰福音 6:41,42使徒行传 6:1;甚至连有些门徒也曾对他们的主流露出这种恶劣性情,见约翰福音 6:61。基督徒的爱心不容许这种怨怼,见彼得前书 4:9犹大书 1:10

也不要“争论”:

就是那些在宗教生活和主要事务并不相关的事上所起的激烈争竞和争吵;这与圣灵所赐合一相敌对,见马太福音 18:1马可福音 9:33路加福音 9:46罗马书 14:1哥林多后书 12:20;并参提摩太前书 1:6;2:8。

Philippians 2:15

腓立比书 2:15 使你们无可指摘,诚实无伪,在这弯曲悖谬的世代中,作神无瑕疵的儿女;你们显在这世代中,好像明光照耀,

“使你们无可指摘,诚实无伪”:

就是叫你们行事为人,使人不能公然合理地责备你们,见路加福音 1:6;即便你们不能完全堵住愚妄人的口,见约翰福音 15:25彼得前书 2:15;他们也不能有任何正当理由玷污你们的名声;反而会发现你们是真诚、纯一、没有诡诈的,见马太福音 10:16约翰福音 1:47罗马书 16:19彼得前书 2:1;并参彼得前书 1:14

“作神无瑕疵的儿女”:

就是不要有那些与蒙收纳为儿女、与儿子的身份不相容的斑点和瑕疵,见以弗所书 5:27。作为与神有关系的人,神的儿女理当尽可能谨慎,不使自己暴露在那些并不属他们父家之吹毛求疵邻舍的苛刻指责之下,见雅歌 4:7马太福音 5:48以弗所书 1:4犹大书 1:24

“在这弯曲悖谬的世代中”:

这些人藉着他们卧在邪恶之中,见约翰一书 5:19;并且身上未得医治的斑点,甚至那些公然败坏自己之人身上的毒疮,都显明他们是一个悖谬、弯曲、乖僻而淫乱的世代,见申命记 32:5诗篇 125:5马太福音 12:39使徒行传 13:8,10

“你们显在这世代中,好像明光照耀”:

在与这样一类人来往时,你们实际上是、或者至少应当同心合意地显明自己在主里是光,见马太福音 5:14,16以弗所书 5:8,15;又是被公义日头照亮的,见玛拉基书 4:2;因此发出更清楚的光。这样,尽管那些粗鄙邪恶之人会毁谤你们,在你们履行信仰本分时向你们泼污;可是,只要你们不是因作凶手、偷窃者、好管闲事的人等而受苦,见彼得前书 4:4,15,16;那么你们就尤其会显明自己并不是像那陪伴背叛者犹大的灯笼和火把手那样,见约翰福音 18:3(无论你们所住其中的恶人多么把你们看成那样);乃是在基督之下、作那样的擎光者(七十士译本用这词指星宿,见创世记 1:16但以理书 12:3启示录 1:16,20),以致照亮世界;不像蜡烛只照亮一间屋子,乃像星辰照亮世界,见启示录 12:1

Philippians 2:16

腓立比书 2:16 将生命的道表明出来,叫我在基督的日子好夸我没有空跑,也没有徒劳。

“将生命的道表明出来”:

就是谨慎地摆在你们面前,并坚定地显出,不仅藉着你们的口头承认,也藉着你们的生活,显明主耶稣基督,见约翰一书 1:1;因为他的福音就是生命之道,乃因“这福音本是神的大能,要救一切相信的”,见使徒行传 13:26罗马书 1:16。使徒不是说要持守属肉体的规条,也不是持守人的传统;而是那道,在其中可以得着“永生”,见约翰福音 5:39;6:68。

“叫我在基督的日子好夸”:

他藉着想到自己在基督的日子因他们得救而要有的荣耀喜乐,来激励他们,参见腓立比书 1:6;到那日,他和他们都要因神白白的恩典得着丰盛的赏赐,就是他职分和劝勉的果效,以及他们接受这些并在神特别帮助下作成自己救恩的果效。

“我没有空跑,也没有徒劳”:

因为到那时,他看见他们,就会清楚显明:他在他们中间劳苦尽职,并没有在主里落空、没有不结果子;这对他和他们都要成为永远的安慰,见马太福音 25:21哥林多前书 3:8,9;15:58。那时,他们要以更荣耀的方式成为他的“喜乐和冠冕”,比现今更是如此,见腓立比书 4:1

Philippians 2:17

腓立比书 2:17 我以你们的信心为供献的祭物,我若被浇奠在其上,也是喜乐,并且与你们众人一同喜乐。

“我若被浇奠”:

为要进一步坚固并鼓励他们尽本分,他在这里并不是断定自己在第一次被囚时一定会死,因为前面他还表示过自己可能活下来的把握,见腓立比书 1:19,25;而是效法那位“好牧人”基督,见约翰福音 10:11;为表明他对他们始终不变的爱(他对别的教会也是如此,见哥林多后书 12:15帖撒罗尼迦前书 2:8),便设想自己可能后来会死,见提摩太后书 4:6。他优雅地用了一种从律法祭物中借来的比喻,见利未记 2:6民数记 15:5,7;23:4;士师记 11:13;为说明他可以欢欢喜喜地为他们的救恩舍命。不是为使他们与神和好,因为那已经由基督把自己献上成就了,见希伯来书 7:27;那祭在神面前是馨香之祭,见以弗所书 5:2;而是叫他们因他的血所印证的信心得坚固,为给基督作见证;这样的死在神看来是宝贵的,见诗篇 116:15

他这里所用的希腊词,是取自献祭时把酒或油浇在祭牲上的习惯,见出埃及记 30:9列王纪下 16:13耶利米书 19:13;那被倾倒出来之物就叫作奠祭,用以坚立圣约。

“在祭物上”:

这里的“祭物”,或者特别指腓立比人为供应他受苦而预备、并由以巴弗提送来的捐献;这捐献藉着使徒这个人献给神,见腓立比书 4:18哥林多后书 9:12。或者更广义地说,是指腓立比人的归信;因为他们因着信心的原则而被分别为圣,因此成了祭物。因为他不止一次把信徒写成被献给神、归给神,在“祭物”的意义下来理解,见罗马书 12:1;15:16;另一位使徒也是如此,见彼得前书 2:5

“和你们信心的供奉”:

藉着他的服事把他们带到这种信心里,对他来说本是极可喜悦的服事;若他在这次殉道中流出自己的血,就会更坚固福音或新约的道理,使之更深印在他们和其他神选民的心里。

“我也喜乐”:

因此他表达自己对这事的喜乐和欢欣;因为若这假设成真,最终对他们的荣耀和益处会是极大的,只要主看为美。他们必会把这看为极大的尊荣:那位把福音栽种在他们中间的使徒,竟因他们承认真理而感到满足;这自然就有助于更坚固那些已经从心里领受福音的人。

“并且与你们众人一同喜乐”:

所以他从心里与他们各人一同庆贺,不论最小的还是最大的,因为他们都将得这样的特权。

Philippians 2:18

腓立比书 2:18 你们也要照样喜乐,并且与我一同喜乐。

“你们也要照样喜乐”:

他期望他们每一个人也有同样的情感与共鸣,以致因着他所受的苦,他们就更甘心、更欢喜、更勇敢地为基督而信、也为基督而受苦;并且知道:人所威吓的死亡,与因偏离神而受神宣告的刑罚之间,有何等大的分别,见马太福音 10:28帖撒罗尼迦后书 1:5

“并且与我一同喜乐”:

这也就是向他这人表示同庆;因为他必以他们在信心中坚立、并彼此有爱心与合一,作为自己喜乐的满足,正如前面所说,见腓立比书 2:2

Philippians 2:19

腓立比书 2:19 我靠主耶稣指望快打发提摩太去见你们,叫我知道你们的事,心里就得着安慰。

“我靠主耶稣指望”:

他从前面的劝勉转到这里,为更安慰他们,就表达自己在主耶稣里美好的盼望;按对象来说,我们把这词译作“指望”或“信靠”。这位主耶稣已被高举,超乎万名之上,他盼望主能以某种方式赐给他自由,尽管他如今仍被拘禁。

“快打发提摩太去见你们”:

就是在以巴弗提这次回去之后不久,差遣提摩太到他们那里。

“叫我……心里得着安慰”:

不是为要得他们更多馈赠,而是为要安定他们的心、整顿他们的事务;这对一位挂念他们灵魂益处的人来说(他在别的教会中也有类似情形,见帖撒罗尼迦前书 2:19;3:5),会成为极大的安慰。

“知道你们的事”:

就是当他确切知道他们的情况如何;他们完全可以期待他与他们同感一灵,见罗马书 12:15哥林多前书 12:26哥林多后书 11:28,29

Philippians 2:20

腓立比书 2:20 因为我没有别人与我同心,实在挂念你们的事。

“因为我没有别人与我同心”:

为着这目的,我已经定意差遣提摩太;他也与我一同署名这封书信,并且在心志、信心和爱心上最与我相同。我在盼望你们兴旺这件事上,找不到一个像他那样与我同魂的人,所以我就选定了他。

“实在挂念你们的事”:

因为他对我和你们都出于真心,不顾利己,会在我身边众人之上,坦率真诚地在你们中间推进基督的国,并促进你们的救恩;他看顾你们的灵魂,如同那将来要交账的人,使自己可以欢欢喜喜地如此行,见希伯来书 13:17

Philippians 2:21

腓立比书 2:21 别人都求自己的事,并不求耶稣基督的事。

他在这里进一步称赞提摩太,是拿他与那些在罗马与他一同服事福音的大多数人作比较;可见那时彼得并没有如罗马教人所妄称的那样,以都会主教身份在那里主持教会。当他说“众人”时,并不必然是指除提摩太之外的每一个个体(虽然前面说过,他不知道有谁像提摩太那样与自己同心),而是指几乎所有人;正如“全体”这样的词,在别处也常按提喻的方式来用,见耶利米书 6:3马太福音 10:22马可福音 1:5;也就是当时凡能自由行动、被用在职事中的人里,大多数都如此;他们的心意,他大概已经察问过了。

“求自己的事”:

他们虽然不是绝对地、彻底地只求自己,然而在某种程度上,确实追求自己的利益、安逸、安全、享乐和满足。这些被称作“自己的”,是照他们民事上的权利和世人的看法而言;其实一切仍在神的支配之下,见哈该书 2:8。就像约翰马可在另一种情形中那样,他们把这些看得比为服事基督远赴腓立比、走一段漫长而艰辛的路更重要。

“并不求耶稣基督的事”:

因此,他们把基督的荣耀,以及那边教会的平安和造就,放在自己事务之后。所以他并不是绝对地说,他们一点也不求基督的事,或他们弃绝了基督;因为很明显,就在他写这封书信时,见腓立比书 1:13,14;并参使徒行传 28:14,15罗马书 1:8,仍有许多人是真切地寻求基督的。但这是相对而言、在某种意义上说的:他们对基督之事的追求,不如所当有的那样专注,见哥林多前书 10:24,33;而是在这事上像别人于别的事上那样失败,见马太福音 26:58提摩太后书 4:16

这并不是否认基督的仆人可以顾念自己的事,见提摩太前书 3:4,5;5:8;而是说,他们把颈项从轭下抽出来,没有像他那样顾念基督在腓立比教会中的荣耀。

Philippians 2:22

腓立比书 2:22 但你们知道提摩太的明证;他兴旺福音,与我同劳,待我像儿子待父亲一样。

尽管别人在服事基督上某些方面显出缺欠,他却诉诸他们自己的经历,证明提摩太与他一同在他们中间传福音时,乃至后来,都是何等正直忠心,见使徒行传 16:1;17:15;18:5;19:22;20:4。他又用一个比喻来放大并说明这一点,说:

“像儿子待父亲一样”:

意思是,就像一个真实而顺服的儿子,常保有那生他的父亲之精神一样。保罗也用比喻称提摩太是他“真儿子”,是藉福音所生的,见提摩太前书 1:2;又称他为“亲爱的儿子”,见提摩太后书 1:2;并说他在主里“忠心”,见哥林多前书 4:17;又说他与自己“同心”,见腓立比书 2:20。他们不仅一同传道,也一同“在福音里服事”,见腓立比书 1:1;就是把自己完全献给这工作。

他并不是说提摩太“服事我”或“在我以下服事”,而是说“与我同工”于福音,也就是为推进基督的荣耀而服事福音;藉着帮助保罗,劳苦作工,作主的工,正如保罗自己一样;并且有时也因这服事而像保罗那样受捆锁之苦,见希伯来书 13:23。因为福音中的服事不是辖制,乃是事奉;在这事上,这位伟大的使徒承认提摩太是与他同作执事的人。

Philippians 2:23

腓立比书 2:23 所以我一看出我的事要怎样了结,就盼望立刻打发他去;

“所以我……盼望立刻打发他去”:

既然事情如此,他并不考虑差遣别人来服事他们的信心;而是盼望,也就是“在主耶稣里”盼望,正如腓立比书 2:19 所说,在写这信以后不久,差遣这个卓越、谦卑、受过验证的青年人去;因为他会真心挂念他们的事,见腓立比书 2:20

“一看出我的事要怎样了结”:

就是一旦确知自己这次被囚的结局如何,便毫不迟延地差他去。此时他还不能让提摩太与以巴弗提同去,因为提摩太在他锁链中对他极有帮助,能照顾那些在广阔的罗马城里、与福音传播有关的必要事务。若这次被囚的结果是他被献上,他前面已经告诉他们,这于他自己有益,见腓立比书 1:21;并且按神的护理,也不会伤害他们的信心,见腓立比书 2:17,18。无论遇见什么,他都预备顺服神的旨意;不过从他的措辞看来,他更倾向于盼望自己会得释放。

Philippians 2:24

腓立比书 2:24 但我靠着主自信我也必快去。

“但我靠着主自信”:

他如此表达自己强烈的把握;我们译作“自信”或“指望”的这个词,通常都是在所信赖之事确实成为对象时才使用的。

“靠着主”:

就是指耶稣;他在这里、以及别处,都绝对且特别地称他为主,因为他已被“升为至高”,超乎众人之上,见腓立比书 2:9;不但这里如此,别处也是如此,见腓立比书 2:29;3:1;4:1,4,10。他完全倚靠这位主,并把结果交托顺服于他。

“我也必快去”:

前面他已暗示自己深信仍要与他们同住,见腓立比书 1:25;这里为使他们放心,表明自己并未改变心意,就加上这话来安慰他们,免得他们因受苦而灰心。他表达了自己过些时候、若神许可得释放的看法;若果真如此,在罗马办完那位顾念众教会之人所当办的事以后,他打算不久便跟着提摩太去见他们。

Philippians 2:25

腓立比书 2:25 然而,我想必须打发以巴弗提到你们那里去。他是我的弟兄,与我一同作工,一同当兵,是你们所差遣的,也是供给我需用的。

“然而,我想必须打发以巴弗提到你们那里去”:

与此同时,他向他们说明,为什么认为有必要把以巴弗提送回去(有人无充分根据地以为他就是以巴弗,见歌罗西书 1:7;4:12;腓利门书 1:23);并不是因为他在所托付之事上失职了,而是有其他重要的理由。

“我的弟兄,与我一同作工”:

他要他们知道,自己并没有什么可以责备他的,反倒全是称赞;在共同的信仰里,他承认他是自己的基督徒弟兄,也是福音事工中的同工、同作工的人;他也以同样的话称呼其他处在类似境况中的人,见罗马书 16:3,21哥林多后书 8:23歌罗西书 4:11帖撒罗尼迦前书 3:2腓利门书 1:24

“又一同当兵”:

他还是与自己一同忠心、恒久地参与基督徒争战的人,见哥林多后书 10:4提摩太前书 1:18腓利门书 1:2;在基督这位元帅之下,抵挡魔鬼和属肉体世界的一切攻击,因为这些总是不断争战,想要毁灭真正的基督教。

“是你们所差遣的”:

就是你们的使者;这里“使徒”这称呼必须按广义来理解,因为有时这词可泛指传福音的人、执事,或福音的仆人,见罗马书 16:7,9。在此处我们译为“使者”很妥当,可与腓立比书 4:18哥林多后书 8:22,23 对照。他不是基督特别设立的使徒,见马太福音 10:2;乃是腓立比教会的一位职员,受他们差派来给保罗送帮助。

“也是供给我需用的”:

看来他不但照着所托和使命,忠心把他们为支持保罗而送来的馈赠交付了;而且作为他们的公共执事,还在保罗这个囚徒最有需要的事上大大帮助了他。保罗自然十分看重这事,尤其罗马人竟如此宽厚,允许他这被囚的人得着这样好的服事和扶助;然而,为显明他对腓立比教会的情意,他宁可自己缺少一些必需之物,也不肯不把这位如此热切挂念他们平安的忠心使者同书信一起送回去安慰他们。

Philippians 2:26

腓立比书 2:26 他很想念你们众人,并且极其难过,因为你们听见他病了。

“他很想念你们众人”:

他提出这次打发他回去的第一个理由,并不是说以巴弗提不愿再多留在他身边,而是因为他对腓立比教会所有的人都极其挂念;他们正如在保罗心上一样,也都在他的心上,见腓立比书 1:8;4:1;罗马书 1:11;他切切盼望与他们同在,好叫他们的灵魂得益处。

“并且极其难过”:

尤其想到他们对他有很深的爱,因为他们曾把他托付在这服事上;他为着他们如此忧闷,以致精神几乎衰竭,正如马太福音 26:37 所描述的那样;这是出于同情,见哥林多后书 11:29

“因为你们听见他病了”:

因为他知道,当他们只听见他处在危险的病中、却尚未听见他恢复的消息时,这确实会使他们深受影响。

Philippians 2:27

腓立比书 2:27 他实在是病了,几乎要死;然而神怜悯他,不但怜悯他,也怜悯我,免得我忧上加忧。

“他实在是病了,几乎要死”:

因为他确实患了某种疾病,就其本性来说是致命的,就其发展来说已把他带到死亡门前,正如以赛亚书 38:1 所说。

“然而神怜悯他”:

但神这位大医生,凡向他求告的人,惟有他有权施怜悯(离了他,肉身的医生什么也不能作),就在他困苦中怜悯他,乐意把健康恢复给他,正如列王纪下 20:5,6 所记。若有人说:把他从今生的苦难中接去岂不也是大怜悯吗?因为他在这里的苦难反而被延长了;请参腓立比书 1:21。可以回答:

1. 死本身,就其作为生命的丧失、与自然相对而言,并不比我们的救主更为保罗所乐意;因此它本身也可被看作某种苦难,并非就其本身优于生命,而是就另一层意义,即它是进入永生的通道,才可说是可羡慕的。它之所以对敬虔人可羡慕,是因为那借着它所通向的生命,所以才胜过今生可悲的处境。保罗这里所说的怜悯,是就前一种意义而言,因为今生本身也是神的恩待,使我们得以服事他并服事邻舍。并且:

2. 神这里的怜悯,不仅是指以巴弗提这场重病本身,也包括若失去他,会在这一时刻给腓立比人和保罗共同带来的苦楚;这从下文可见。

“不但怜悯他,也怜悯我”:

保罗行神迹的能力,主要是为使不信的人信服;而且他只有在神看为对自己荣耀有益时,才能运用这能力。所以他在这里是按更通常的方式来高举神的怜悯,就是把以巴弗提的恢复看作对祷告的回应;当时他因同工的病大受忧伤。以巴弗提正在执行仁爱和怜悯的职任;若失去他,这就会自然成为教会与保罗的重大忧愁根源。

“免得我忧上加忧”:

基督信仰并没有消灭他天然的感情;若当时教会失去以巴弗提,这不仅会加添他为基督受苦的忧愁,也会因失去他而再添一层忧愁,从而使他的苦楚加倍(虽然意义上与腓立比书 1:16 稍有不同)。若人不为教会的苦难忧伤,那乃是恶劣的性情,见阿摩司书 6:6;然而我们一切情感都当按神的旨意加以节制。

Philippians 2:28

腓立比书 2:28 所以我越发急速打发他去,叫你们再见他,就可以喜乐,我也可以少些忧愁。

“所以我越发急速打发他去”:

在他康复以后,我就毫不迟延地把他打发到你们那里,宁可自己失去他陪伴的安慰。

“叫你们再见他,就可以喜乐”:

好叫你们原以为几乎已经死了的人,能及时亲自出现在你们中间,使你们在为他和我所受的忧患中得着安慰。

“我也可以少些忧愁”:

并且叫我这因你们对我的好意而使他离开你们的人,因着他平安回到你们那里,也能有些事减轻我的忧愁,见哥林多后书 6:10

Philippians 2:29

腓立比书 2:29 故此,你们要在主里欢欢乐乐地接待他,而且要尊重这样的人;

“故此,你们要在主里欢欢乐乐地接待他”:

因此,在已经给出他当得的评价之后,使徒吩咐他们众人,无论官长还是百姓,都要把他当作主的仆人来接待(正如基督要人接待他的仆人,见马太福音 10:40,41),而且要满有属灵的喜乐;正如加拉太人曾经那样接待保罗,见加拉太书 4:14

“而且要尊重这样的人”:

是的,要像圣徒所当行的那样,见罗马书 16:2;因他们所作的工,“越发敬重他们”,见帖撒罗尼迦前书 5:13

Philippians 2:30

腓立比书 2:30 因他为作基督的工夫,几乎至死,不顾性命,要补足你们供给我的不及之处。

“因他为作基督的工夫,几乎至死”:

因为他对一般的福音事工,或特别对他作为教会使者所受托负责推进的那项服事,极其热心,见腓立比书 4:18;这不但包括经过长途艰险,把他们的馈赠送给主那被囚之人的慈惠之举,而基督必承认并奖赏这为他自己的工作,见马太福音 25:39,40;也包括在保罗被囚时,无论在屋内屋外,照着需要服事他、照料他(看来罗马人相当宽厚,容许探访他的人自由出入,见使徒行传 28:30);正因如此,他染上了前面所说的疾病,以致性命危险。

“不顾性命”:

就着他所从事的工作而言,他并不计较保全自己性命,参约翰福音 12:25,26;反倒看轻自己的生命,正如以斯帖记 4:16 所表达的;甚至在服事基督的事上可说是轻视性命。原文所用之词,取自那些在戏场中被投给野兽吞吃、生命冒险的人;保罗自己曾有惨痛经历,知道这词的分量,见哥林多前书 15:32

“要补足你们供给我的不及之处”:

他对所托付之事如此忠心,为着尊荣他的主,就尽自己所能,甚至超过力量去作;他把那些差遣他的人若在场必会亲自去作的事,在他们不在场时补足了出来(考虑到福音的要求,见加拉太书 6:2希伯来书 13:3);正如阿尼色弗那样,见提摩太后书 1:16;按着自己的分量,代他们补上了所缺少的服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