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数记 18:1 耶和华对亚伦说:你和你的儿子,并你父家与你一同,要担当干犯圣所的罪孽;你和你的儿子与你一同,也要担当干犯你们祭司职任的罪孽。 神向亚伦、他的儿子和利未人指明他们的职分,见民数记 18:1-7;又指定亚伦和他儿子的供养,见民数记 18:8-20;也指定利未人的供养,见民数记 18:21-24。祂又借摩西吩咐他们,要把所得十分之一中的十分之一献给大祭司,见民数记 18:25-32。
“担当圣所的罪孽”,即你们要承受利未人或百姓对圣所或圣物一切僭越或玷污行为的刑罚,因为我已赐你们权柄和能力,叫他们各守本位,我也要求你们如此行。这样,百姓对民数记 17:12-13 所表达的惧怕,就在相当程度上得了保障。同时,他们也知道,亚伦尊高的地位伴随着沉重的责任,他不仅要为自己的罪负责,也要为百姓的罪负责;所以,若把益处、重担和危险一并衡量,他们并没有理由像自己所想的那样嫉妒他。
“担当你们祭司职任的罪孽”,即担当你们自己所犯的一切错,或你们容许别人于祭司职分有关之事上所犯的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