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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数记 第 18 章 · 马太·普尔

圣经简注 · Annotations upon the Holy Bible · 原作公版

Numbers 18:1

民数记 18:1 耶和华对亚伦说:你和你的儿子,并你父家与你一同,要担当干犯圣所的罪孽;你和你的儿子与你一同,也要担当干犯你们祭司职任的罪孽。 神向亚伦、他的儿子和利未人指明他们的职分,见民数记 18:1-7;又指定亚伦和他儿子的供养,见民数记 18:8-20;也指定利未人的供养,见民数记 18:21-24。祂又借摩西吩咐他们,要把所得十分之一中的十分之一献给大祭司,见民数记 18:25-32

“担当圣所的罪孽”,即你们要承受利未人或百姓对圣所或圣物一切僭越或玷污行为的刑罚,因为我已赐你们权柄和能力,叫他们各守本位,我也要求你们如此行。这样,百姓对民数记 17:12-13 所表达的惧怕,就在相当程度上得了保障。同时,他们也知道,亚伦尊高的地位伴随着沉重的责任,他不仅要为自己的罪负责,也要为百姓的罪负责;所以,若把益处、重担和危险一并衡量,他们并没有理由像自己所想的那样嫉妒他。

“担当你们祭司职任的罪孽”,即担当你们自己所犯的一切错,或你们容许别人于祭司职分有关之事上所犯的错。

Numbers 18:2

民数记 18:2 你也要带你弟兄利未支派的人,就是你父亲支派的人前来,使他们与你联合,服事你;只是你和你的儿子,要一同在法柜的帐幕前供职。

“服事你”,即在献祭、供物及其他事务上,照我为他们所定的规则和界限协助你。利未人在此被说成是服事亚伦的,在民数记 16:9 说他们服事会众,在申命记 10:8 说他们服事神。他们不可像从前那样与你争高位,乃要作你的下属和仆役。

“你和你的儿子与你一同”,也可译作“服事你,并服事与你同在的你的儿子”;下文“在帐幕前”似乎支持这种译法,因为那是利未人服事的适当地方,而祭司却是在帐幕前并帐幕内向神供职。况且,前面的话和接下来的两节都完全是在说利未人的职事;至于祭司的职事,则在民数记 18:5 另行分明叙述。

Numbers 18:3

民数记 18:3 他们要守所吩咐你的,并守全帐幕,只是不可挨近圣所的器具和坛,免得他们和你们都死亡。

“守所吩咐你的”,即守你所吩咐并交托他们办理的事。

“守全帐幕”,即负责帐幕的板、幔子和器具,把这些拆下、搬运,并重新支搭起来。

“器具”,因此在利未人可以接触之前,必须先由祭司把它们遮盖好。

“免得他们和你们都死亡”,“他们”是因擅自触摸这些圣物而死;“你们”则是因疏忽,没有把它们妥善遮盖或看守。

Numbers 18:4

民数记 18:4 他们要与你联合,看守会幕,办理帐幕一切的事;只是外人不可挨近你们。 普尔在本节没有注释。

Numbers 18:5

民数记 18:5 你们要看守圣所和坛,免得忿怒再临到以色列人。

“看守圣所”,即看守圣所和至圣所。

“临到以色列人”,是指他们若靠近圣所过近,或僭取你们圣职中的任何部分,或因你们的疏忽懈怠而犯别样过失;那样他们必因自己的错误灭亡,但他们的血,我必向你们追讨,因为本该由你们更好地劝戒他们,或制止他们。

Numbers 18:6

民数记 18:6 我亲自从以色列人中将你们的弟兄利未人取来给你们,作赏赐归于耶和华,为要办理会幕的事。

“归于耶和华”,即为着服事主,好在其中那些卑下而劳苦的部分上协助你们。

Numbers 18:7

民数记 18:7 你和你的儿子要为一切属坛的事和幔内的事,一同守你们祭司的职任,并要办理职事;我将祭司的职任当作恩赐赐给你们。外人挨近,必被治死。

“坛”,即燔祭坛,这从下文可以看出来。

“幔内的事”。这个词组在别处是指里面那层幔子或第二层幔子,但这里要么是指外面的幔子,要么更可能是指两层幔子,单数代复数,正如“坛”有时指两座坛一样;因此,这个词组包含圣所和至圣所。

“当作恩赐所赐的职事”,即这是我白白赐给你们,并且只赐给你们的恩赐;所以,从今以后,谁也不可再指控你们把这职分归给自己是骄傲和僭越,也不可侵入你们的职分。

Numbers 18:8

民数记 18:8 耶和华晓谕亚伦说:看哪,我已将以色列人一切分别为圣之物中的举祭交给你经管;我因你的受膏,把这些赐给你和你的子孙,作为永远的定例。

“我已赐给你”,不只是把管理之责交给你,也照我在别处所说明的方式,把这些给你和你的家使用。

“受膏”,即受膏归祭司职任;也就是说,因为你是祭司,要把自己全然献于我的事奉,所以为叫你能更殷勤、更甘心地尽职,我把这报酬赐给你。

Numbers 18:9

民数记 18:9 以色列人献给我的至圣之物,就是火祭中所剩下的,都要归你:他们各样的供物、素祭、赎罪祭、赎愆祭,凡献给我的,都要作你和你儿子的至圣之物。

“至圣之物”,就是只能由祭司吃、并且要在圣所里吃的物。至于这与“圣物”有何分别,见利未记 6:17

“火祭中所剩下的”,即那些没有在火中焚烧的祭物,或祭物中没有焚烧的部分。

“各样的供物”,可有两种理解:

1. 指摇祭的饼,见利未记 23:17,以及陈设饼;这些都是“至圣之物”,见利未记 23:20;24:9,也都归祭司。此外,除了此处特别列出的之外,并没有别的此类供物;因为平安祭并非至圣之物,而燔祭也不归祭司。

2. 指一切供物的一般总称;那么后面列出的各项,就是对这个总称的解释和限制,表明这里所说的是哪些供物,同时排除平安祭和燔祭。

“凡献给我的”,即作为对得罪我的过犯所作的赔偿;在那种情形下,要献一只公绵羊,见利未记 6:2、6,这羊是至圣之物,这里很可能特别指的就是它。

“都要作至圣之物”,即你要把它看为至圣之物,并按以下所说的方式使用。或者说,这些本就是“至圣”的,因此要“归你和你的儿子”,也就是专归你们,别人都不可吃。

Numbers 18:10

民数记 18:10 你要在至圣处吃;凡男丁都可以吃;这都要归你为圣。

“在至圣处”,即在祭司院内,那里面有为此用途预备的地方;见利未记 6:16、17、26,7:6,8:31,14:13,尼希米记 13:5、9,以西结书 42:13。这里称为“至圣处”,并不是像幔子内那地方一样绝对、严格地称为至圣所,而是就这里所说之物而言,因为在一切存放圣物的地方中,这是最圣的;其中有些物却也可以在营中任何洁净之处吃,见利未记 10:14,或在他们自己家里吃。正如至圣所有时也简称为“圣”,照样一个圣的地方被称为“至圣”也不足为怪,尤其这地方靠近燔祭坛;那坛被称为“至圣”,凡摸着坛的都成为圣,见出埃及记 29:37。神要他们在圣处吃这些物,如同在神面前,好叫他们更加谨慎,不致滥用神所赐的美物,尤其是不致因吃圣物而放纵无度;并叫他们学会怀着对赐予者神的感谢,并以神的事奉和荣耀为念来吃这些和别样食物,这也是后来对基督徒所吩咐的,见哥林多前书 10:31提摩太前书 4:3

“凡男丁”,而且只有男丁可以吃;至于平安祭,女子也可以吃她们当得的分,见申命记 12:18

Numbers 18:11

民数记 18:11 这也是你的:以色列人礼物中的举祭,并一切摇祭,我都赐给你和你的儿女,作为永远的定例;凡你家中洁净的人都可以吃。

“举祭”,即右腿,这是归祭司的。

“礼物中的”,即指他们平安祭中的礼物;这从上下文可以看出,因为这里是在列举祭司从各样供物中所得的一切,所以不大可能漏掉祭司在其中有份的平安祭。这里所说、称为“举祭”的那一份,正是“右腿”,见利未记 7:32;并且女儿也可以吃,见利未记 7:34,10:14,正如这里所说。又见民数记 6:17 等处。

“摇祭”,即平安祭的胸,是摇过的,见利未记 7:30、31、34。

“与你同在”,即那些在你家中的人;因为若你的女儿嫁给外人,就不可吃这些物,见利未记 22:12、13。

“你家中”,即作为你家中固定成员的人,即便他们是奴仆;因为外人和雇工是被排除在外的,见利未记 22:10、11。

Numbers 18:12

民数记 18:12 凡油中上好的,酒中上好的,五谷中上好的,就是他们献给耶和华作初熟之物的,我都赐给你。

“上好的”,希伯来文作“脂油”,用来表示最好的;“麦子的脂油”就是最好的麦子,见申命记 32:14诗篇 81:16,147:14。

“他们的初熟之物”,既包括那些在严肃节期中代表全体百姓献上的,见利未记 23:10、17,也包括要求个人献上的,见出埃及记 22:29,23:19。其准确数量并没有规定,而是留给献的人自由决定,以操练他的虔诚与爱心;只是吩咐他们要献上首先的和最好的。

Numbers 18:13

民数记 18:13 凡从他们地上所带来给耶和华初熟之物,也都要归你;凡你家中洁净的人都可以吃。 即不只是前面提到的油、酒、麦子的初熟之物,也包括别样谷物和各样果树等一切初熟之物。

“凡洁净的人”,除此之外别人都不可吃,因为这些物先是献给神,然后才归给祭司;但那些直接、立即赐给祭司的物,洁净和不洁净的人都可以吃。

Numbers 18:14

民数记 18:14 以色列中一切永献的都必归你。 这是指借着许愿或别的方式献给神之物,只要那物是可以食用或因使用而消耗的;至于约书亚、大卫或别人所献上分别为圣的金银器皿或财宝,并不归祭司,乃是专用于圣殿的事务。

Numbers 18:15

民数记 18:15 凡有血肉、头生开胎的,无论是人是牲畜,献给耶和华的,都要归你;只是人头生的总要赎出来,不洁净牲畜头生的也要赎出来。

“无论是人”,就是那些在神的殿中献给神的,见出埃及记 13:12路加福音 2:22,并交由祂使用与处置。

Numbers 18:16

民数记 18:16 其中从满一个月当赎出来的,你要按你的估定,用圣所的平,就是二十季拉为一舍客勒,收银五舍客勒,把他赎出来。

“当赎出来的”,就是只指人,不指上文所说不洁净的牲畜;这一点从这里所说赎的时间和赎价都可明显看出,因为二者都适用于人。时间见民数记 18:16;价钱见民数记 3:46-47;但二者都不适用于不洁净的牲畜,因为那些牲畜要用羊来赎,见出埃及记 13:13,而且是在生后八天以后。

“按你的估定”:这要么是属于前一句,意思是妇人生了孩子之后,因所生是男是女不同,并因母亲体质不同,她不洁净的日子有长有短,见利未记 12:4、5,所以祭司要按他判断母亲何时洁净来定时候,使母亲得洁净与孩子得赎能在同一时间完成。或者更可能,

2. 这是属于后一句,即指应付的赎价;比较利未记 27:2、3 即可看出。无论在那里还是在这里,都说这是按祭司的估定而行,虽然又附加了引导他估定的一般规则,并设定了固定价额;因为祭司需要把这一般规则应用到各人身上,并为他定出那个价钱。

Numbers 18:17

民数记 18:17 只是头生的牛,或头生的绵羊,或头生的山羊,不可赎,都是圣的;要把它们的血洒在坛上,把它们的脂油焚烧,当作馨香的火祭献给耶和华。

“都是圣的”,即以一种特别的方式,并以比别的牲畜更高的程度成为圣,分别出来归作圣用,就是献给神为祭,不可赎,也不可移作他用。参申命记 15:19

Numbers 18:18

民数记 18:18 它们的肉必归你,像摇祭的胸和举祭的右腿归你一样。

“肉”,即它们全部的肉,不像别的祭物那样只归其中某些部分。

Numbers 18:19

民数记 18:19 凡以色列人所献给耶和华圣物中的举祭,我都赐给你和你的儿女,作为永远的定例;这在耶和华面前,是给你和你后裔永远的盐约。

“盐约”,即坚固、长久、永存的约;这里和历代志下 13:5 都这样称呼。要么因为盐象征不朽坏,因为它特别能防止腐败;要么因为这约在他们方面借着盐得以确认并立定,因此盐被称为“圣约的盐”。因此,祭司必须谨慎,叫盐绝不可“从素祭中缺少”,见利未记 2:13。赐给祭司的这应许或特权之所以称为“约”,是因为这是有条件赐给他们的,条件就是他们要事奉并谨守神的敬拜和祭祀;而祭祀通常伴随素祭,因此也伴随盐。

Numbers 18:20

民数记 18:20 耶和华对亚伦说:你在以色列人的境内不可有产业,在他们中间也不可有分;我就是你在以色列人中的分,是你的产业。

“在他们的地上”,即在民数记 18:13 所说以色列人的地上。你不可像别的支派那样,得一块独立分开的地业。制定这律法的原因,一部分是因为神要他们全然献身并投身于祂的事奉,因此脱离属世的缠累和事务;一部分是因为神已借着十一奉献、初熟之物和各样供物,充分供应他们;一部分是因为神要他们属世的安慰和幸福单单系于祂和祂的事奉,从而促使他们为自身利益更加热心、更加殷勤地推进虔诚,因为真宗教兴盛或衰败,都会使他们的处境随之好转或恶化,见士师记 17:9-10,19:18,历代志下 13:9,30:22,31:4;一部分是要借此在百姓和他们的教师利未人之间,建立起坚固而真诚的爱与情谊,因为利未人为百姓办理宗教上的事奉,也从百姓得生活供应;一部分也是因为他们分散在各支派中,就更有机会教导并看顾百姓,这正是他们的本分,见申命记 33:10历代志下 30:22玛拉基书 2:4-7

“我就是你的分”,即我已从我的供物中,为你定下丰盛的供养。

Numbers 18:21

民数记 18:21 凡以色列中出产的十分之一,我已赐给利未的子孙为业;因他们所办的是会幕的事,所以赐给他们为酬报。 因为十分之一全都赐给利未人;而利未人所得的十分之一中,再取十分之一给祭司,见这里的民数记 18:26 及以下,并见尼希米记 10:37-38

Numbers 18:22

民数记 18:22 从今以后,以色列人不可挨近会幕,免得他们担当罪而死。 即不可近到一个地步,以致去行祭司或利未人所当行的事。

Numbers 18:23

民数记 18:23 惟独利未人要办理会幕的事,并要担当自己的罪孽;这要作你们世世代代永远的定例。只是他们在以色列人中不可有产业。

“担当自己的罪孽”,即承担不仅是他们自己的,也包括百姓因他们的纵容或疏忽而犯错时所当受的刑罚。这也是为何乌西雅王要向主烧香时,祭司极力拦阻他,见历代志下 26:17-18

Numbers 18:24

民数记 18:24 因为以色列人中出产的十分之一,就是献给耶和华为举祭的,我已赐给利未人为业;所以我对他们说:在以色列人中不可有产业。

“献给耶和华为举祭”,即如同交纳地租或表示承认一样,承认他们一切土地及其出产,都是因神的丰盛赏赐而持有的。注意,“举祭”一词通常是指某一种特别举起来献给主的祭,但这里像前面的民数记 18:8 一样,是泛指一切供物。

Numbers 18:25

民数记 18:25 耶和华吩咐摩西说: 普尔在本节没有注释。

Numbers 18:26

民数记 18:26 你晓谕利未人说:你们从以色列人中所取的十分之一,就是我给你们为业的,你们要再从那十分之一中取十分之一作为举祭献给耶和华。 普尔在本节没有注释。

Numbers 18:27

民数记 18:27 这举祭要算为你们场上的谷,又如满酒榨的酒。 这要被悦纳,如同你们从自己土地和劳苦所得之物中献上的一样。

Numbers 18:28

民数记 18:28 这样,你们从以色列人中所得的十分之一,也要作举祭献给耶和华;从这十分之一中,将所献给耶和华的举祭归给祭司亚伦。 也要归给他的子孙,因为他们与他为一,也都当在其中有份。

Numbers 18:29

民数记 18:29 奉给你们的一切礼物中,要把其中上好的,就是分别为圣的部分,献给耶和华为举祭。

“奉给你们的一切礼物中”,不只是从你们的十分之一中,也包括你们从百姓所得的别样礼物,以及属于你们城邑的那些田地所出的。

“要献”,即献给祭司。

“每一样举祭”,即有多少礼物,就当有多少举祭;你们要从每一样里为祭司留出一部分。

“分别为圣的部分”,这可以描述:

1. 这供物的性质和比例,或许是指十分之一,因为那是神在这里和别处都分别出来、归自己为专属分额的部分;或者,

2. 这供物的理由或根据,因为这是神分别为圣、归给自己、又由祂赐给祭司之物;并且缴纳这当得之分,也使其余的都成圣,因此他们便可以安心并存无亏的良心使用其余之物,正如民数记 18:31-32 所说。

Numbers 18:30

民数记 18:30 所以你要对他们说:你们从其中举出上好的,剩下的就算为利未人的收入,如同场上的出产,又如酒榨的出产。 普尔在本节没有注释。

Numbers 18:31

民数记 18:31 你们和你们的家属,随处都可以吃;这原是你们办理会幕事奉的酬报。

“随处”,即在各样洁净的地方,而不只是圣处。

Numbers 18:32

民数记 18:32 你们从其中举出上好的,就不至因这物担当罪;你们不可亵渎以色列人的圣物,免得死亡。

“上好的”,这暗示若他们忽略这责任,他们在使用这未分别为圣的食物时就是犯罪了。

“不可亵渎圣物”,因为若你们滥用他们的圣供物,把他们献给神、照祂所指定该如何分配的东西全留给自己,不按着祂所定的一部分给你们、一部分给祭司,你们就是在亵渎这些圣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