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太福音 27:1 到了早晨,众祭司长和民间的长老大家商议,要治死耶稣。 马太福音 27:1-2 基督被捆绑解到彼拉多那里。 马太福音 27:3-10 犹大自缢。 马太福音 27:11-14 基督在彼拉多面前的沉默。 马太福音 27:15-18 彼拉多在节期的惯例,以及向众人提出的建议, 马太福音 27:19 他妻子的传话。 马太福音 27:20-26 他受众人催逼,就洗手表明自己无罪,释放巴拉巴, 并把耶稣交去钉十字架。 马太福音 27:27-32 基督被兵丁戏弄,戴上荆棘冠冕, 马太福音 27:33-38 在两个强盗中间被钉十字架, 马太福音 27:39-44 受辱骂, 马太福音 27:45-50 呼求神后断气。 马太福音 27:51-56 他死时伴随的惊人事件:百夫长的认信。 马太福音 27:57-61 亚利马太的约瑟求取他的身体,并安葬他。 马太福音 27:62-66 他的坟墓被封严,并派人看守。 参见普尔对《马太福音》27:2 的注释。
马太福音 第 27 章 · 马太·普尔
圣经简注 · Annotations upon the Holy Bible · 原作公版
Matthew 27:1
Matthew 27:2
马太福音 27:2 他们捆绑了他,把他带去交给巡抚本丢彼拉多。第1、2节。马可说,《马可福音》15:1:“一到早晨,祭司长和长老并文士及全公会的人大家商议,就把耶稣捆绑,解去交给彼拉多。”路加说,《路加福音》23:1:“他们全体都起来,把他解到彼拉多面前。”约翰说,《约翰福音》18:28:“他们就把耶稣从该亚法那里往衙门内解去,那时天还早;他们自己却不进衙门,恐怕染了污秽,不能吃逾越节的筵席。” 若有人问,他们既已定了基督的罪,为何不自己处死他?约翰告诉我们,《约翰福音》18:31,说他们无权处死任何人。他们出于对基督的恶意,已经违反了自己在通常死刑案件中所守的几条规条,例如夜间开庭,又在节期之日开庭。若他们那天亲手处死他,就又明显违反另一条规条。
看起来,从他们用石头打死司提反一事(《使徒行传》7:59)可见,他们在某些情形下有处死人的权力;但基督必须被钉十字架,而就这种死法而言,他们没有权力。参见普尔对《约翰福音》18:31 的注释。此外,我们还要想到那天是逾越节,用石头打死人需要许多人聚集投石,而他们惧怕骚乱。罗马巡抚掌握军队,更能防止并平息骚乱。最后,基督借着他的死要为他君王的职分作见证;正如我们将听见的,犹太人控告他的正是这一点,说他自称为王;这是一项民事罪名,应当由罗马巡抚彼拉多来审定。因此,他们早晨商议怎样处死基督,就先把他捆绑交给本丢彼拉多;因为他虽在第一次被捉拿时已经被捆绑,但很可能到了大祭司的院里时他们把他松开了,如今带他到彼拉多面前时又第二次捆绑他。
约翰告诉我们,他们自己不肯进衙门,恐怕染了污秽,不能吃逾越节的筵席;这话有难处,也显出一种极其难以解释的迷信。因为逾越节羊羔他们前一夜已经吃过了。但我们必须知道,不仅逾越节的羊羔,七日中所献的一切祭也都可称为逾越节,见《申命记》16:1-2 等。那时正是无酵节的第一日,当天还要献祭,他们也要吃那些祭物;广义而言,这些都称为逾越节。但这些假冒为善之人的迷信何等不可理喻!他们晚上吃过逾越节羊羔之后,整夜商议如何流无辜人的血、如何定基督的罪,良心毫无不安;可如今早晨他们却假装有良心,不肯进入外邦人的住宅,因为他们所惧怕的污秽就是这个,而他们却要同这个外邦人一同坐堂审判。
Matthew 27:3
马太福音 27:3 这时候,卖耶稣的犹大见耶稣已经定了罪,就后悔,把那三十块钱拿回来给祭司长和长老。 参见普尔对《马太福音》27:5 的注释。
Matthew 27:4
马太福音 27:4 说:“我卖了无辜之人的血是有罪了。”他们说:“那与我们有什么相干?你自己承当吧。” 参见普尔对《马太福音》27:5 的注释。
Matthew 27:5
马太福音 27:5 他就把那银钱丢在殿里,出去吊死了。第3-5节。马太独自记载了这段历史,在叙述我们救主在彼拉多面前受审时,插入了犹大的结局。我们不可把“这时候”解释得过严,以为犹大正是在基督被带到彼拉多面前时这样做,而应当看作是稍后不久;因为他们是从大祭司的院里立刻到衙门去,一直等到基督被彼拉多定罪后,才又回到圣殿里来。但这事也可能就是在那一天,在彼拉多定罪之后,或不久之后发生的;那时犹大“后悔”,就是良心开始因自己所行的而惊恐。最坏之人的良心也不总能吞下污泥秽土,有时还会把它吐出来,尽管那些罪先已把人无可救药地毒害了。罪在口中是甜的,在腹中却是苦的。并非一切悔改都是使人得救的;也并非一切认罪都能得着赦免。
犹大在这里后悔,也承认自己犯了罪,并且承认自己具体的罪,就是出卖无辜的人;然而他并未得着怜悯,他没有心求赦免,也没有转向基督寻求医治。祭司长和长老的回答却极其值得注意:“那与我们有什么相干?你自己承当吧。” 可怜的犹大!他曾作这些恶人私欲的仆人,为了一点可怜的工价,替他们行了最极恶的罪行。如今他因自己所做的事陷入良心的痛苦中,他们却成了何等糟糕的安慰者!试探人的人,绝不会成为好的安慰者。凡作魔鬼器皿,命令人犯罪、引诱人犯罪、怂恿人犯罪的人,当那些人因所做之事而忧愁时,他们绝不会给人任何帮助。如今犹大的良心,也绝不会因记得自己有捉拿基督的授权、只是执行职务而得安慰。祭司不肯收那银钱,他便把钱丢在殿里,去吊死了。良心因罪责而责打人,其能力何等巨大!
犹大本来对来世毫无更美盼望,因此他一切的幸福都在今生;然而连今生这一点他也不能让自己享有。那曾进入他心里试探他的魔鬼,如今又再次进入,要劝他借着结束今生的苦楚,来加速进入永恒的苦楚。愿一切离道反教、转而逼迫无辜之人的人,都读到这里而战兢。这里有一个难处,就是如何使本处与《使徒行传》1:18 协调;那里说他“身子仆倒,肚腹崩裂,肠子都流出来”。通常的说法是,他从上吊的地方跌下来,一跌之下身体就裂开了。我知道也有人认为,原文那词不一定要译作“他吊死了自己”,也可以指他窒息或被勒死。有人认为是魔鬼勒死了他,又把他扔下悬崖;有人认为他是因某种疾病窒息,而导致身体破裂;还有人认为,正如我们所译的,他先上吊,后来身体肿胀破裂,肠子流出。
至于他死亡的具体方式,我们不能断定什么,只能知道他被勒死了,并且肠子流了出来;这两点圣经都断言了,但具体怎样发生,我们不能确定。
Matthew 27:6
马太福音 27:6 祭司长拾起银钱来,说:“这是血价,不可放在库里。” 神在《申命记》23:18 曾禁止把妓女的价银或狗的价钱带进圣殿;他们把这条例解释为一切污秽之财都不可用。于是他们断定,给犹大去做那样卑鄙之事、就是出卖他主人的那笔钱,不可放进他们为修理圣殿所存奉献款项的箱子或库房里;在这一点上,也许他们是对的。但他们在这件事上显出自己是何等愚昧瞎眼的假冒为善之人,因为他们没有看见:既然他们雇用犹大去行这样卑鄙的事,他们自己就更不应当被用于圣殿的事奉。因为《以赛亚书》52:11 说,抬主器皿的人应当圣洁。这样,他们正好应验了我们救主的话:滤出蠓虫,却吞下骆驼。
Matthew 27:7
马太福音 27:7 他们商议,就用那银钱买了窑户的一块田,为要埋葬外乡人。 参见普尔对《马太福音》27:10 的注释。
Matthew 27:8
马太福音 27:8 所以那块田直到今日还叫作“血田”。 参见普尔对《马太福音》27:10 的注释。
Matthew 27:9
马太福音 27:9 这就应验了先知耶利米所说的话,说:“他们用那三十块钱,就是被估定之人的价钱,是以色列人中所估定的, 参见普尔对《马太福音》27:10 的注释。
Matthew 27:10
马太福音 27:10 买了窑户的一块田;这是照着主所吩咐我的。” 第7-10节。他们终于决定如何处置这笔钱;这数目并不大,正如我们前面说过的,不过三镑十五先令。他们不愿把它作私用,因为这钱大概本来就是从库里取出来的;他们也不愿再把它放回库里,因为它已经作了血价。于是他们同意用这钱买一块通常叫作“窑户田”的地,大概因为曾有窑匠在那里取土,又把窑里的废弃物倒在那里,所以价值不大。百姓因祭司买了这块地,多年以后仍称它为“血田”。“这就应验了先知耶利米所说的话。” 福音书作者使用“应验”一词,我前面已经指出,有几种很不相同的意思:
1. 有时指预言的成就。
2. 有时指预表的应验,或本体与预表相合。
3. 有时指对另一处经文的引用或影射,那经文提到一件类似性质的事实。这里所引用的话,在圣经中所存耶利米先知的书卷里,并没有完全相同的经文。耶利米确曾奉神命买了一块田,见《耶利米书》32:9,为要表明他信靠神应许使犹太人从被掳之地归回;但他是向叔叔哈拿篾买的,只用了十七舍客勒银子;而且我们没有读到那人是窑匠,也没有读到那块田被称作这个名字。先知书中与此最接近的是《撒迦利亚书》11:12-13:“我对他们说:你们若以为美,就给我工价;不然,就罢了。于是他们给了我三十块钱作为我的工价。耶和华对我说:把这众人所估定美好的价值丢给窑户。我便将这三十块钱在耶和华的殿中丢给窑户。” 这段先知文辞本身很难作出恰当解释。
这位先知原是被掳巴比伦归回后说预言的人之一,然而在《撒迦利亚书》11:6,他却明显预言神毁灭犹太人与耶路撒冷之后的事。既然这毁灭是在迦勒底人之后发生的,我就不能理解它还能指什么,除非是指罗马人对犹太人的最后毁灭。《撒迦利亚书》11:7 说:“我要牧养这将宰的群羊。”意思就是,注定被宰杀、或正临近被宰杀的羊群,“就是你们这群中困苦的人”。基督亲自来牧养犹太人的教会,但他们也厌弃他,因此他厌弃他们,决意把他们全然丢弃,见《撒迦利亚书》11:8-9。于是他先折断那根名叫“荣美”的杖,除去那个教会一切的荣耀和美丽。然后仿佛在愤怒中说:“你们若以为美,就给我工价。”就是说,你们要拿什么来报答我在你们中间的劳苦呢?
“于是他们给了我三十块钱作为我的工价。”他们把基督卖给叛徒,只值这么一点钱,正显出他们对他极大的轻蔑。“耶和华对我说:把这美好的价值丢给窑户。我便将这三十块钱在耶和华的殿中丢给窑户。”福音书作者确实不是逐字引用先知的话,而是引用其大意。就我看来,这里“应验”乃是指《撒迦利亚书》中预言的成就。因为若不说先知是以基督的身分说话,预告他亲自来到他们中间、他们弃绝并藐视他、而他也完全弃绝他们;又预告他们藐视并弃绝他的一个表现,就是他们以三十块钱把他卖给犹大,并且神借着他的护理安排,使这笔钱又被带回他们那里,并用来买这块窑户田,那么我实在不知道这预言还能有什么尚可成立的意义。所以我认为,这段经文在这里的应验,不仅仅是影射,也不仅是预表性的应验;这里所发生的事,正是那预言本身所说的事,而今在此得了成就。
但马太为何说这是“借着先知耶利米所说的”,却是更难解的结。值得注意的是,撒迦利亚书中有许多内容可在耶利米书中找到;并且同样一件事很可能也曾由耶利米预言,后来又由撒迦利亚重述,只是如今在圣经记录中只保存在撒迦利亚书里。马太如今交代完犹大的结局,就回到我们救主身上,继续说到他被带到彼拉多面前。
Matthew 27:11
马太福音 27:11 耶稣站在巡抚面前;巡抚问他说:“你是犹太人的王吗?”耶稣对他说:“你说的是。” 马可《马可福音》15:2 也是这样记载;路加《路加福音》23:3 也是如此。约翰记得更详细,《约翰福音》18:29-32:“彼拉多就出来,到他们那里说:你们告这人是为什么事呢?他们回答说:这人若不是作恶的,我们就不把他交给你。彼拉多说:你们自己带他去,按着你们的律法审问他吧。犹太人说:我们没有权柄处死人。这要应验耶稣所说自己将要怎样死的话。” 其他福音书作者似乎只是概括地讲述了我们救主初次在彼拉多面前出现的经过;约翰却按次序、更详尽地记了下来。一切法庭的惯例,都是先叫控告的人陈述。因此彼拉多问他们,究竟拿什么罪名控告他。
他们的回答极其无礼:“他若不是作恶的,我们就不把他交给你。”这算什么回答?纵然他是极恶的人,审判官定罪以前,不也应当先证明他确实如此吗?这些控告者看起来与教皇派的人想法一样,以为世俗官长只是教会的刽子手;当教会权力因异端或亵渎罪定了人的罪以后,民间官长就不必亲自听案,只需把人处死。但他们碰到了一位更公正的审判者,虽然他是外邦人。彼拉多说:“既然如此,你们就自己带他去,按你们的律法审问他吧。”这话或者是讥讽他们,轻看他们想强迫他做的事;或者是因为他认为这人并未犯什么该死的罪,只知道他们不用他也可以鞭打他,或施加较轻的刑罚。他们回答说:“我们没有权柄处死人。”这话究竟是什么意思,很值得推敲。
若有人坚持说,到那时犹太人已经失去了审理死刑案件的权力,就必须说司提反后来被犹太人用石头打死(《使徒行传》7:59)只是民间骚乱所致;但这不大可能,因为《使徒行传》6:13,15 记载他是被带到公会前,并有见证人作证,而我们也没有读到民间官长把此事当作骚乱处理。所以我更倾向于认为,他们的意思是:今天在我们这里是节日,没有你的许可,我们不能处死人。或者他们的意思是:若是出于民事原因,例如说他自称是我们的王,我们没有权柄处死他。因为从彼拉多第二次进衙门时首先问他的问题可见,见《约翰福音》18:33;并且其他三卷福音书也都一致表明,他们控告他说自己是犹太人的王。对此,马太、马可、路加所记耶稣的回答都只是:“你说的是。”我没有义务控告我自己;是谁见证我说过这话呢?
但约翰又记载,我们救主说:“这话是你自己说的,还是别人论我对你说的?”彼拉多回答说:“我岂是犹太人吗?你本国的人和祭司长把你交给我。你做了什么事呢?”耶稣回答说:“我的国不属这世界;我的国若属这世界,我的臣仆必要争战,使我不至于被交给犹太人;只是我的国不属这世界。” 我们救主用这个回答,似乎是在维护自己不应在没有证人的情况下被定罪的权利;若真是别人这样告诉彼拉多,他们就应当出示证人。彼拉多告诉他,这不是他自己说的;他不是犹太人,而是他的本国人把他交了出来,所以他才问他做了什么事。于是我们救主进一步表明自己,并不否认他是犹太人的王,却告诉彼拉多,他不是这世界的王;他的国是属灵的国。
彼拉多可以从他的随从和支持他的人看出他是怎样的王;因为如果他要求的是世俗王国,就必有人出来为他争战,把他从仇敌手中救出来;但彼拉多看见并没有这样的人。彼拉多抓住他的话,又说:“这样,你是王吗?”耶稣回答说:“你说我是王。我为此而生,也为此来到世间,特为给真理作见证。凡属真理的人,就听我的话。”彼拉多说:“真理是什么呢?” 我们救主仍然十分谨慎,严守分寸。他若直接承认自己是王,会有危险。所以他只是告诉彼拉多,是彼拉多说他是王;并说他来到世上是为真理作见证;又补充说,凡属真理的人都听他的声音。
这使彼拉多不知所措,因为他对基督所说的真理毫无观念;于是他仿佛讥诮地出去,说:“真理是什么呢?”随后他就出去到犹太人那里,《马太福音》27:38,告诉他们自己查不出他有什么罪,并愿意释放他;不过这一段我们在马太福音稍后还会见到。以上这些经过只有约翰记载,只有“你是犹太人的王吗?”这一问,和我们救主回答“你说的是”,是四卷福音都记载的。
Matthew 27:12
马太福音 27:12 他被祭司长和长老控告的时候,什么都不回答。 参见普尔对《马太福音》27:14 的注释。
Matthew 27:13
马太福音 27:13 彼拉多就对他说:“他们作见证告你这么多的事,你没有听见吗?” 参见普尔对《马太福音》27:14 的注释。
Matthew 27:14
马太福音 27:14 耶稣仍不回答,连一句话也没有,以致巡抚甚觉希奇。第12-14节。马可所说也大致相同,见《马可福音》15:3-5。这些事都是在彼拉多出去见众人,告诉他们自己查不出他有什么罪,并提出释放巴拉巴之前发生的。随后,依我看,接着就是《路加福音》23:5-17 所记的次序:“他们越发极力地说:他煽惑百姓,在犹太遍地传道,从加利利起,直到这里。”这正是自基督时代以来,人们一直加在福音执事身上的常见控告;罗马的辩士帖土罗控告保罗时也是如此。“彼拉多一听见加利利,就问这人是加利利人吗?既晓得耶稣属希律所管,就把他送到希律那里去;那时希律也在耶路撒冷。”大希律死后不久,我们救主出生;从那以后,权杖就离了犹大,不再有王。犹太地的政体改成分封制,分为四个省,每省有一个总督,称为该省的分封王。
关于这几个分封王的划分和名字,见《路加福音》3:1;在那里你会看见希律是加利利的分封王。我们救主既是在彼拉多辖区内被捉拿的,彼拉多把他送去给希律,似乎不是出于必要,而更像是一种礼貌,为满足希律的好奇。因为路加说,希律见了耶稣就很欢喜;他素来想见他,因为听见过许多关于他的事,并且指望看见他行神迹。于是问他许多话,耶稣却一句也不回答。祭司长和文士站着,极力地控告他。希律和他的兵丁就藐视他、戏弄他,给他穿上华丽的袍子,又把他送回彼拉多那里。那一天,彼拉多和希律就成了朋友,因为从前他们彼此有仇。这一切都只是历史事实,并不难理解。基督大部分时间都在加利利度过,那是希律的辖区。希律虽然没有见过他,却听见过许多关于他的事,所以十分好奇,希望在他面前看见神迹;但他没有得偿所愿。他向耶稣提了许多问题。
我们救主因为并非站在合式的审判官面前,所以一句也不回答。事情的结果只是祭司长和文士一路紧跟着,以不断的喧嚷控告他。希律和他的卫兵轻看并戏弄他,给他穿上华服,然后把他送回彼拉多那里。其结果不过是:希律因彼拉多这番表示而喜悦,从那日起与彼拉多和好了,虽说从前他们曾有嫌隙。只是,正如我们以后要听到的,希律并没有对基督作出什么判决,彼拉多倒稍微利用了这一点,想借此释放我们救主。
Matthew 27:15
马太福音 27:15 巡抚有一个常例,每逢这节期,随众人所要的释放一个囚犯给他们。 参见普尔对《马太福音》27:18 的注释。
Matthew 27:16
马太福音 27:16 当时有一个出名的囚犯叫巴拉巴。 参见普尔对《马太福音》27:18 的注释。
Matthew 27:17
马太福音 27:17 众人聚集的时候,彼拉多对他们说:“你们要我释放哪一个给你们?是巴拉巴呢,还是那称为基督的耶稣呢?” 参见普尔对《马太福音》27:18 的注释。
Matthew 27:18
马太福音 27:18 巡抚原知道,他们是因为嫉妒才把他解了来。第15-18节。马可说,《马可福音》15:6-11:“每逢这节期,巡抚照众人所求,释放一个囚犯给他们。有一个人名叫巴拉巴,和作乱的人一同捆绑;他们作乱的时候,曾杀过人。众人上去求彼拉多,照常例给他们办。彼拉多说:你们要我释放犹太人的王给你们吗?他原知道祭司长是因为嫉妒才把耶稣解了来。只是祭司长挑唆众人,宁可释放巴拉巴给他们。” 路加把这段历史记得更全,见《路加福音》23:13-18:“彼拉多传齐了祭司长、官府和百姓,就对他们说:你们解这人到我这里来,说他是诱惑百姓的。看哪,我也曾将你们告他的事在你们面前审问他,并没有查出他什么罪来;就是希律也是如此,所以把他送回来。可见他没有做什么该死的事。故此我要责打他,把他释放了。
(每逢这节期,巡抚必须释放一个囚犯给他们。)众人却一齐喊着说:除掉这个人,释放巴拉巴给我们吧!这巴拉巴是因在城里作乱杀人,下在监里的。” 约翰说,《约翰福音》18:38-40,彼拉多出去以后告诉他们,自己查不出他有什么罪。“但你们有个规矩,在逾越节要我给你们释放一个人。这样,你们要我给你们释放犹太人的王吗?他们又喊着说:不要这人,要巴拉巴。这巴拉巴是个强盗。” 这段历史很清楚:彼拉多经过前面所说对基督的审问,已经看出我们救主并没有作什么恶,只不过承受祭司长和文士的恶意与嫉妒;这使他决意尽力救他。他先告诉他们,他们把这人带来控告了许多事,却没有证明他犯了任何罪;他又说自己已经把他送到希律那里,而希律也没有查出他有什么罪。那时有一个惯例,就是每逢逾越节,巡抚应百姓的要求释放一个囚犯。
百姓要求他遵守这个旧例。彼拉多就向他们提出,要释放“犹太人的王”。祭司长却影响百姓,叫他们表示不满,并点名要释放巴拉巴。这个巴拉巴是个囚犯,是个强盗,曾参与叛乱,并且在那次叛乱中犯了杀人的罪。于是百姓就喊着说:“不要这个人,要巴拉巴。”这使彼拉多又回到审判座上。
Matthew 27:19
马太福音 27:19 正坐堂的时候,他的夫人打发人来说:“这义人的事,你一点不可管,因为我今天在梦中为他受了许多苦。” 参见普尔对《马太福音》27:20 的注释。
Matthew 27:20
马太福音 27:20 祭司长和长老挑唆众人,求释放巴拉巴,除灭耶稣。 第19、20节。只有马太提到彼拉多妻子这件事;究竟是在彼拉多第二次坐上审判座时,还是后来,不能确定,也并不重要。她无疑是指最近做的一个梦;这梦也可能是在丈夫离开她之后才做的,因为他一大早就被召去了。这个梦究竟是神为进一步见证基督无罪而赐下的,还是单纯自然发生的,无法断定。但众人的呼声仍然是:“不要他,要巴拉巴。”这些邪恶的祭司对百姓竟有这样大的影响力。
Matthew 27:21
马太福音 27:21 巡抚对众人说:“这两个人,你们要我释放哪一个给你们呢?”他们说:“巴拉巴。” 参见普尔对《马太福音》27:23 的注释。
Matthew 27:22
马太福音 27:22 彼拉多说:“这样,那称为基督的耶稣我怎么办呢?”他们都说:“把他钉十字架!” 参见普尔对《马太福音》27:23 的注释。
Matthew 27:23
马太福音 27:23 巡抚说:“为什么呢?他做了什么恶事呢?”他们便极力地喊着说:“把他钉十字架!” 第21-23节。马可也这样记,见《马可福音》15:12-14。路加也说,《路加福音》23:20-23:“彼拉多愿意释放耶稣,就又劝解他们。他们却喊着说:钉他十字架!钉他十字架!彼拉多第三次对他们说:为什么呢?这人做了什么恶事呢?我并没有查出他什么该死的罪来,所以我要责打他,把他释放了。他们大声催逼彼拉多,求他把耶稣钉十字架;他们和祭司长的声音就得了胜。” 约翰《约翰福音》19:1-12 又补充了这次审判后半段的更多细节:“当下彼拉多将耶稣鞭打了。兵丁用荆棘编作冠冕戴在他头上,给他穿上紫袍,又说:恭喜,犹太人的王啊!他们就用手掌打他。
彼拉多又出来,对众人说:我带他出来见你们,叫你们知道我查不出他有什么罪来。耶稣出来,戴着荆棘冠冕,穿着紫袍。彼拉多对他们说:你们看这个人!祭司长和差役看见他,就喊着说:钉他十字架!钉他十字架!彼拉多说:你们自己把他钉十字架吧!我查不出他有什么罪来。犹太人回答说:我们有律法,按那律法,他是该死的,因他以自己为神的儿子。彼拉多听见这话,越发害怕;又进衙门,对耶稣说:你是哪里来的?耶稣却不回答。彼拉多说:你不对我说话吗?你岂不知我有权柄释放你,也有权柄把你钉十字架吗?耶稣回答说:若不是从上头赐给你的,你就毫无权柄办我;所以把我交给你的那人,罪更重了。
从此彼拉多想要释放耶稣;无奈犹太人喊着说:你若释放这个人,就不是该撒的忠臣;凡以自己为王的,就是背叛该撒了。” 我没有把四位福音作者所说的一切一并陈列给读者看,因为要从他们的记述中精确排出这次审判中各事发生的顺序,几乎是不可能的;我只想指出其中由这位或那位作者所记的值得注意之处。我们之所以常读到彼拉多出去,又回来坐在审判座上,原因似乎是:正如前面所说,犹太人不肯进彼拉多的房子,只站在门外;另一方面,我认为彼拉多若不坐在审判台上,就不能依法进行审判。所以,他虽然可以在屋内,在自己的仆役、兵丁和差役环绕下行审,但每逢有事要向犹太人提出,就得出去。我们不能以为福音书作者把犹太人对我们救主的一切指控、以及彼拉多向他提出的一切问题都记下来了。
因为他们只是概括地说,他们控告他许多事,而彼拉多也说:“他们作见证告你这么多的事,你没有听见吗?”不过,看来他们最坚持的一点,就是他自称为王;至于这点,我们前面已经听见我们主如何为自己辩明。在整个审判过程中,有几件事特别显著:
1. 我们救主的沉默。
2. 彼拉多的公正。
3. 祭司长、文士和百姓的狂怒与疯狂。我们救主的沉默向我们证实了自然律的一条原则:没有人有义务控告自己。彼拉多的公正表现在多方面:他不肯不经亲自详审就定他的罪;他不强迫他自己控告自己;他接受我们救主关于那项主要指控的自辩;他两次宣告查不出他有什么罪;他竭力想办法把一个无辜的人从他们的暴怒中救出来;他把他送去给希律,并得到希律同意其无罪的意见;他按他们逾越节可要求释放一人的惯例,提出释放他;当这些都行不通时,他又叫人鞭打他,再把他带出来,希望借着这较轻的惩罚激起他们的怜悯。
犹太人,特别是祭司长和文士的狂怒与疯狂,也表现在多方面:他们催逼要在未经审讯的情况下定我们救主的罪;他们对他大声喧嚷;他们宁愿要一个强盗、一个杀人犯、一个公开作乱的人,也不要他;他们又那样坚持要求他受某种特定的死法,就是钉十字架。虽然在这件事上,他们既成就了神的旨意,因为神已经定意要使他“为我们成了咒诅”,并且经上记着:“凡挂在木头上都是被咒诅的”,见《加拉太书》3:13;又成就了他自己所预言的,就是他将被交给外邦人,他们要戏弄他、鞭打他、钉他十字架,见《马太福音》20:19。但其中最值得注意的,是神的护理借此显明我们救主的无罪。彼拉多的妻子称他为“义人”;彼拉多两次告诉他们,自己查不出他有什么罪;彼拉多问他们“他做了什么恶事”,他们却无话可答;希律也没有提出任何控告。
他完全是在暴民愚昧的喧嚷和狂怒之下被定罪,而这暴民又是被祭司长和法利赛人挑动煽惑起来的。他仇敌的诡计也值得注意,因为这正是福音的仇敌从这个最早的榜样学来、后来一直用来发泄其对福音传道人和忠心信徒之恶意的办法。他们不敢坚持控告我们救主所传的道理,尽管那才是他们恨他的真正原因;却把他置于叛逆和煽动的控罪之下,好像他想自立为王来反对罗马皇帝一样。其实这种事连一点影子都没有;就算真有,凡想到他们是亡国之民,并想到他们在一切机会中怎样热心维护自己的民权的人,也绝不会以为他们对该撒有什么深厚好感。很值得注意的是,恶人心中占主导地位的私欲,就是敌视宗教与敬虔,想要将它和信奉它的人除灭。为着达成这一点,他们不仅否认自己的理性和普通公义的原则,甚至在其他私欲上也会克制自己。
在这件事上,他们显明自己真是蛇的后裔、魔鬼的儿女,行的是魔鬼的事;魔鬼虽然是最骄傲的灵,为了毁灭一个灵魂,也会放下骄傲,屈就一个贫贱的女巫,替她奔走。
Matthew 27:24
马太福音 27:24 彼拉多见说也无济于事,反要生乱,就拿水在众人面前洗手,说:“流这义人的血,罪不在我,你们承当吧。” 参见普尔对《马太福音》27:26 的注释。
Matthew 27:25
马太福音 27:25 众人都回答说:“他的血归到我们和我们的子孙身上。” 参见普尔对《马太福音》27:26 的注释。
Matthew 27:26
马太福音 27:26 于是彼拉多释放巴拉巴给他们;把耶稣鞭打了以后,就交给人钉十字架。第24-26节。马可说,《马可福音》15:15:“彼拉多要叫众人喜悦,就释放巴拉巴给他们;把耶稣鞭打了,交去钉十字架。”路加说,《路加福音》23:24-25:“彼拉多这才照他们所求的定案;把他们所求的那作乱杀人、下在监里的释放了;把耶稣交给他们,任凭他们的意思行。”约翰说,《约翰福音》19:13:“彼拉多听见这话,就带耶稣出来,到一个地方,名叫铺华石处,希伯来话叫厄巴大,就在那里坐堂。那日是逾越节的预备日,约有午正。彼拉多对犹太人说:看哪,你们的王!他们喊着说:除掉他!除掉他!钉他十字架!彼拉多说:我可以把你们的王钉十字架吗?祭司长回答说:除了该撒,我们没有王。
于是彼拉多将耶稣交给他们去钉十字架。” 这里从三个角度说明,彼拉多为何转而顺从犹太人定基督死罪的要求,尽管他自己的良心早已认定他无罪,因为他两次宣告查不出他有什么罪。马太说,他“见说也无济于事,反要生乱”;马可说,他是“要叫众人喜悦”;约翰说,是因为听见了那句话:“你若释放这个人,就不是该撒的忠臣;凡以自己为王的,就是背叛该撒了。”他怕被控告到皇帝提庇留面前,说他袒护一个自称为王的人,尤其如果他反对犹太人要求处死耶稣而引起骚乱,这无疑是促使他违背自己良心下判决的主要原因;这也就是马可所说“要叫众人喜悦”的意思。通观整个故事,显然他本无意讨好他们或谋求他们的好感;只是考虑到提庇留是何等多疑猜忌的君王,对彼拉多而言,安抚他们、不给他们控告自己的机会,才符合他的利益。
“他拿水,在众人面前洗手。”按神在误杀人之事上的律法,若有人被杀而不知是谁下手,离尸首最近的城的祭司和长老就要牵一只母牛犊,到粗糙的山谷中折断其颈项,并在那被杀的母牛犊头上洗手,说:“我们的手未曾流这人的血,我们的眼也未曾看见。”见《申命记》21:1-7。有人认为彼拉多住在犹太人中间,是从他们那里学了这礼;也有人认为,不仅犹太人,别的民族也有在声明无辜时采用这种礼仪的。但彼拉多以为这样就能为自己开脱,免去我们救主之死的罪责,这实在是极大的愚昧。因为那行为所附着的罪责是如此不可分离,除了他所流的那血之外,没有什么能赎去。凡承担执行法律之责任的人,都当谨慎自己所行的,因为在天上的法庭里,法律本身不能为他们开脱,除非它也被证明合乎神的律法。
彼拉多所做的似乎只是执行职务,是法律定罪,不是他定罪;但若这里所指的是犹太人所援引关于亵渎的神律,见《约翰福音》10:33,36,那就是误用了。若是罗马法律,彼拉多就应当考量这法律是否公平公义,也应当审查事实是否被证明。彼拉多自己已经两次承认他没有罪。他洗手并不能洗净他因定基督死罪而犯的谋杀之罪;他只是在抗议自己马上就要做的事而已。“众人都回答说:他的血归到我们和我们的子孙身上。”就是愿流他血的罪归到我们身上,等等。这是极其悲惨的咒诅,其果效已经临到那可怜的民族一千六百多年了。“于是彼拉多释放巴拉巴给他们;把耶稣鞭打了,等等。”鞭打是在此之前发生的,约翰也是这样记的;因为我们不能想象他被鞭打了两次。
“就交给人钉十字架。”不是交给犹太人,而是交给他自己的差役,因为在彼拉多面前控告他的乃是民事罪,而钉十字架是罗马的刑罚。
Matthew 27:27
马太福音 27:27 巡抚的兵就把耶稣带进衙门,叫全营的兵都聚集在他那里。 参见普尔对《马太福音》27:31 的注释。
Matthew 27:28
马太福音 27:28 他们给他脱了衣服,穿上一件朱红色袍子。 参见普尔对《马太福音》27:31 的注释。
Matthew 27:29
马太福音 27:29 用荆棘编作冠冕戴在他头上,拿一根苇子放在他右手里,跪在他面前戏弄他说:“恭喜,犹太人的王啊!” 参见普尔对《马太福音》27:31 的注释。
Matthew 27:30
马太福音 27:30 又吐唾沫在他脸上,拿那苇子打他的头。 参见普尔对《马太福音》27:31 的注释。
Matthew 27:31
马太福音 27:31 戏弄完了,就给他脱下袍子,仍穿上他自己的衣服,带他出去,要钉十字架。第27-31节。马可也这样记,《马可福音》15:17-20,只是他说他们给他穿上的是紫袍。约翰似乎把这事记得稍微不按次序,《约翰福音》19:1-3,好像是在定罪以前发生的;因为尽管有人认为马太和马可反而才是次序错了,但这些虐待更像是施在一个已被定罪、在法律上已经该死的人身上,而不是在受审中的人身上。作者们告诉我们,被钉十字架的人必须先受鞭打,而且不是像犹太人那样用杖,而是用鞭子,残酷得多;但究竟是在宣判之前还是之后,我们不能确定。他被定罪的罪状是:他说自己是犹太人的王。
因此,他们为了戏弄他,就给他戴上冠冕,却是荆棘作的;给他手里放上一根权杖,却只是苇子;在他面前跪拜,好像对待王侯一般;又给他穿上紫色或朱红色袍子,这两种颜色都常用于君王;总之,他们把一切能想到的羞辱和嘲弄的标记都加在他身上。等他们这样戏弄够了,就把他自己的衣服重新给他穿上,带他到刑场去。若人记得,是我们的罪编成了戴在我们救主头上的荆棘冠冕,也是我们的罪做成了鞭打他的鞭子,那么谁能带着信心读这些事而眼中不流泪呢?我们读这些事时,心里自然会厌恶那些外邦兵丁;但他们所做的,比起基督为我们的罪所受的,又算得了什么?谁读这些事,不会因此更加坚强,去抵挡因承认福音和基督的缘故所临到的苦难试探呢?我们的受苦,必远不及基督为我们所受的。
Matthew 27:32
马太福音 27:32 他们出来的时候,遇见一个古利奈人,名叫西门,就勉强他同去,好背着耶稣的十字架。 参见普尔对《马太福音》27:34 的注释。
Matthew 27:33
马太福音 27:33 到了一个地方名叫各各他,意思就是“髑髅地”, 参见普尔对《马太福音》27:34 的注释。
Matthew 27:34
马太福音 27:34 兵丁拿苦胆调和的醋给他喝;他尝了,就不肯喝。第32-34节。马可说,《马可福音》15:21-23:“有一个古利奈人西门,就是亚力山大和鲁孚的父亲,从乡下来,经过那地方,他们就勉强他背着耶稣的十字架。他们带耶稣到了各各他地方,翻出来就是髑髅地;拿没药调和的酒给耶稣,他却不受。” 路加对从定罪到钉十字架之间的经过记得更详细,见《路加福音》23:26-32:“带耶稣去的时候,有一个古利奈人西门,从乡下来;他们就抓住他,把十字架搁在他身上,叫他背着跟随耶稣。有许多百姓跟随耶稣,内中有好些妇女;妇女们为他号咷痛哭。耶稣转身对她们说:耶路撒冷的女子,不要为我哭,当为自己和自己的儿女哭。因为日子要到,人必说:不生育的和未曾怀胎的,未曾乳养婴孩的,有福了。
那时,人要向大山说:倒在我们身上!向小山说:遮盖我们!这些事既行在有汁水的树上,那枯干的树将来怎么样呢?又有两个犯人,和耶稣一同带来处死。” 《约翰福音》19:17 只说:“耶稣背着自己的十字架出来,到了一个地方,名叫髑髅地,希伯来话叫各各他。”马太、马可、路加都说,是一个从乡下来的人,就是古利奈人西门,被兵丁勉强背着十字架跟在基督后面。约翰却说,是耶稣自己背着十字架。二者无疑都是真的。有人说,基督自己在城里背着十字架,出了城以后才由西门接过去;也有人认为,是因基督已经疲乏,所以西门接去背。但按常理,十字架那块木头太重,一个人难以独自承担,因此西门是被迫来抬后半段;所以路加说,他是在耶稣后面背着。
至于这西门究竟是住在古利奈的本地犹太人、归信犹太教的古利奈人,还是仍旧是外邦人;古利奈又是否属于称为低加波利的十城之一,这些争论都不值得多费唇舌。四位福音作者都同意,他是被钉在各各他;路加称之为髑髅地。二者意义相同,都是“髑髅地”;一个是希伯来语称呼,一个是拉丁语称呼。“他们拿醋给他喝,调和着苦胆。”马可说是“用没药调和的酒”。酒和醋关系极近,一个作者称作醋,另一位称作酒,也不足为怪,因为酒若发酸,就是醋。那译作“苦胆”的字可泛指各种苦味,不一定专指胆汁,也可指没药。有人以为是某些好心人给他酒,而兵丁又加进了没药;但这并不确定。可以肯定的是,给将死之人一些使人昏沉的饮料,好减轻他们对痛苦的感觉,本是人们常有的怜悯。
那东西大概就是这一类;但我们救主并不惧怕死亡,所以也不需要这种减轻痛苦的药剂,因此他拒绝了。我们后面还会看到,他们后来又给了他东西喝。路加告诉我们,有许多人跟着他到刑场去,这在今日仍很常见,他们为他悲哀。我们救主就对他们说:“耶路撒冷的女子,不要为我哭,当为自己和自己的儿女哭。”随后他预言他死后将临到他们的苦难,以致不能生育的妇人都要自以为有福;众人都要“向大山说:倒在我们身上!向小山说:遮盖我们!” 他吩咐妇女只为自己和儿女哭;因为对有一点怜爱之心的人而言,没有儿女反而比有儿女而见他们被摔在石头上更好,正如《诗篇》137:9 对巴比伦所威胁的;或者像亚哈时代那样,为了父母糊口而亲手杀儿女;又或者像西底家在耶路撒冷陷落时那样,见儿女在自己眼前被杀,见《耶利米书》52:10。
他又说,百姓也将像从前论到撒玛利亚人所预言的那样(《何西阿书》10:8),向山说遮盖他们,向岭说倒在他们身上。这是一种惯用语,表示他们愿自己死去、埋在地下;也可由《以赛亚书》2:19 解释:“他们要进入磐石洞中和土穴里,躲避耶和华的惊吓,和他威严的荣光。”另见类似的话,《启示录》6:16;9:6:“那些日子,人要求死,决不得死;愿意死,死却远避他们。” “这些事既行在有汁水的树上,那枯干的树将来怎么样呢?”这又是一句成语,可以不指明主语来理解:若人这样对待我这棵青树,就是神的儿子,那么你们这些枯干的枝子,将遭遇什么呢?你们更适合被投入火中。若审判先从神的家起首,那不敬虔和犯罪的人将有何地可站呢?见《彼得前书》4:17-18。
Matthew 27:35
马太福音 27:35 他们既将他钉在十字架上,就拈阄分他的衣服;这是要应验先知的话,说:“他们分了我的外衣,为我的里衣拈阄。” 参见普尔对《马太福音》27:37 的注释。
Matthew 27:36
马太福音 27:36 又坐在那里看守他。 参见普尔对《马太福音》27:37 的注释。
Matthew 27:37
马太福音 27:37 在他头以上安一个牌子,写着他的罪状:“这是犹太人的王耶稣。” 第35-37节。马可说,《马可福音》15:24-28:“既将他钉在十字架上,就分他的衣服,拈阄看谁得什么。钉他在十字架上是巳初。罪状牌子写的是‘犹太人的王’。又把两个强盗和他同钉,一个在右边,一个在左边。这样就应了经上说:‘他被列在罪犯之中。’”路加说,《路加福音》23:33-34:“到了一个地方,名叫髑髅地,就在那里把耶稣钉在十字架上,又钉了两个犯人,一个在左边,一个在右边。耶稣说:父啊,赦免他们;因为他们所做的,他们不晓得。兵丁就拈阄分他的衣服。” 约翰又告诉我们更多细节,《约翰福音》19:18-24:“他们就在那里钉他在十字架上,还有两个人和他一同钉着,一边一个,耶稣在中间。
彼拉多又用牌子写了一个名号,安在十字架上,写的是:‘拿撒勒人耶稣,犹太人的王。’有许多犹太人念这名号,因为耶稣被钉十字架的地方与城相近,并且是用希伯来、罗马、希利尼三样文字写的。犹太人的祭司长就对彼拉多说:不要写‘犹太人的王’,要写‘他自己说:我是犹太人的王。’彼拉多回答说:我所写的,我已经写上了。兵丁既然将耶稣钉在十字架上,就拿他的衣服分为四份,每兵一份;又拿他的里衣。这件里衣原来没有缝儿,是上下一片织成的。他们就彼此说:我们不要撕开,只要拈阄,看谁得着。这要应验经上的话说:‘他们分了我的外衣,为我的里衣拈阄。’兵丁果然做了这事。” “他们就把他钉在十字架上”,从约翰的记载可知,执行这事的是四个兵丁;看来这件事特别分派给了他们四人。
钉十字架是一种痛苦而羞辱的死法,不是犹太人惯用的,而是罗马人的刑罚。其具体方式我们不甚清楚;但按古人的描述,是竖起一根木头,顶上横一根梁。把人的身体固定在主木上,双臂张开,钉在横木上,手脚都要钉住。马可说,那时是“巳初”,按我们的计时约是早上九点。他们害死这义人是何等匆忙!从半夜到早晨九点之间,他们捉拿了他,在公会里,或至少是在祭司长和长老的法庭里审问并定罪,然后又带到罗马巡抚彼拉多面前,最后领去钉十字架,钉在木头上。福音书作者都告诉我们,他被钉在两个强盗中间;关于这二人,我们以后还要读到。基督被钉十字架时,应验了旧约中的好几处经文。
《诗篇》22:16“他们扎了我的手,我的脚”,应验在他被钉上十字架;他与两个强盗同钉,则应验了《以赛亚书》53:12:“他也被列在罪犯之中。”诗人《诗篇》22:18 所说:“他们分我的外衣,为我的里衣拈阄”,应验在兵丁分取我们救主衣服这件事上,作为他们的酬劳。但他们既分了他的衣服,怎么又没有把它撕裂呢?可能他们分了他别的衣服,只是为他的里衣拈阄;或者他们给那件衣服估了价,各人先定了自己应得的一份,然后为整件衣服拈阄。我看不出有什么根据可以支持那些人的说法,说在这种情形下他们只剥去被定罪之人的外衣;约翰的记载似乎正与此相反,因为他说“又拿他的里衣”。马太、马可、约翰都一致提到彼拉多写在十字架上的牌子,用来表明他因何罪而死;只是约翰加上了“拿撒勒人”几个字。
这样,基督是在对他君王职分的见证中死去的。这牌子使犹太人恼怒,他们求彼拉多改写成“他自己说:我是犹太人的王”;但彼拉多拒绝了,说:“我所写的,我已经写上了。”在彼拉多看来,没有什么比这样讥诮犹太人更让他得意的了,因为他把他们的王看成一个如此可鄙的人。然而与此同时,神的旨意却成就了:基督在他的死中,被宣告为犹太人的王。路加说,基督曾说:“父啊,赦免他们,因为他们所做的,他们不晓得。”这些话究竟是在刚被钉上十字架时,还是稍后说的,并不重要。路加把这话记在兵丁分衣服之前。我们救主借此显明自己真是灵魂的牧者和牧人,教导门徒的,并非他自己未曾实行的。见《马太福音》5:44,他曾教导门徒为那凌辱并逼迫他们的人祷告;他自己如今就这样实行。人的恶意不应当熄灭基督徒里面神的恩典。
现在我们再来看从他被钉到断气之间三小时多所发生的事。
Matthew 27:38
马太福音 27:38 当时有两个强盗和他同钉十字架,一个在右边,一个在左边。 参见普尔对《马太福音》27:44 的注释。
Matthew 27:39
马太福音 27:39 从那里经过的人讥诮他,摇着头, 参见普尔对《马太福音》27:44 的注释。
Matthew 27:40
马太福音 27:40 说:“你这拆毁圣殿、三日又建造起来的,可以救自己吧!你如果是神的儿子,就从十字架上下来吧!” 参见普尔对《马太福音》27:44 的注释。
Matthew 27:41
马太福音 27:41 祭司长也同样戏弄他,连同文士和长老,说: 参见普尔对《马太福音》27:44 的注释。
Matthew 27:42
马太福音 27:42 “他救了别人,不能救自己。若他是以色列的王,现在可以从十字架上下来,我们就信他。” 参见普尔对《马太福音》27:44 的注释。
Matthew 27:43
马太福音 27:43 “他倚靠神,神若喜悦他,现在可以救他;因为他曾说:‘我是神的儿子。’” 参见普尔对《马太福音》27:44 的注释。
Matthew 27:44
马太福音 27:44 那和他同钉的强盗也是这样讥诮他。 第39-44节。马可记述这一段,与马太没有实质差别,见《马可福音》15:29-32。路加说,《路加福音》23:39-43:“那同钉的两个犯人中,有一个讥诮他说:你不是基督吗?可以救自己和我们吧!那一个就应声责备他说:你既是一样受刑的,还不怕神吗?我们是应该的,因我们所受的与我们所做的相称;但这个人没有做过一件不好的事。就说:主啊,你得国降临的时候,求你记念我。耶稣对他说:我实在告诉你,今日你要同我在乐园里了。” 约翰说,《约翰福音》19:25-30:“站在耶稣十字架旁边的,有他母亲与他母亲的姊妹,并革罗罢的妻子马利亚和抹大拉的马利亚。耶稣见母亲和他所爱的那门徒站在旁边,就对他母亲说:母亲,看,你的儿子!又对那门徒说:看,你的母亲!从此那门徒就接她到自己家里去了。这事以后,耶稣知道各样的事已经成了,为要使经上的话应验,就说:我渴了。有一个器皿盛满了醋,放在那里;他们就拿海绒蘸满了醋,绑在牛膝草上,送到他口。耶稣尝了那醋,就说:成了。” 马太和马可更详细地叙述了我们救主挂在十字架上垂死时所受的羞辱:
1. 来自过路的人。
2. 来自祭司长、文士和长老。对处于极大痛苦中的人加以讥笑,没有什么比这更不人道了;即便最恶的人中,也很少听说有这样的事。但祭司长和长老,犹太人的官长和领袖,竟作出这样野蛮的举动,实在令人惊骇。
不只是普通祭司,连祭司长,就是曾任大祭司的人,或祭司中最年长庄重的人;不只是血气方刚的年轻犹太人,连以色列的长老,都如此粗鄙,不仅对一个处于极度苦难中的人表现得极不体面,本该怜悯他、此时更该为他祷告,反而还忘记了对神当有的敬畏,说:“他倚靠神,神若喜悦他,现在可以救他。”他们是在讥讽一切信心与倚靠神的心,仿佛在藐视神的能力,像尼布甲尼撒在《但以理书》3:15 所说的:“哪一个神能救你们脱离我手呢?” 这实在令人震惊,也让我们看见犹太人的邪恶到了何等地步;并且使我们更确信,凡在公开地位上事奉主、尤其办理圣事的人,若不是最善的人,就会成为最恶的人。因为他们比别人更明白神的旨意,一旦胜过自己的良心,就会成为最卑劣的人,成为无神和各样罪恶最可怕的样板。
这也让我们看见恶意和贪婪会如何败坏人的灵魂,并教导我们惧怕违背自己的亮光和良心。这一切都被先知大卫在《诗篇》22:8 所预告,所以必须如此;但事件的必然性绝不能为行为本身的罪恶开脱,也不能使神成为这些人之罪的作者。马太说:“那和他同钉的强盗也是这样讥诮他。”路加却说,只有一个这样做。有人认为一开始两个都讥诮他,后来其中一人的心在十字架上改变了;但圣经中用复数指单数,并不少见。这个数也许主要不是指人数,而是指他们的身份,他们两个都是强盗,虽然真正辱骂我们救主的只有一个。或者,也没有什么拦阻两人都盼望基督施展能力救他们,只是其中一个又进一步用福音书作者未详细记下的话辱骂他。路加告诉我们,其中一个强盗责备了同伴,并为基督的无辜作证。这样,神从一个强盗那里得着了祭司长和长老所不给他的荣耀。
他能从石头中给亚伯拉罕兴起儿女来。那人求基督在他得国的时候记念他,这显出他对基督有极大的信心;基督就赏赐他说:“今日你要同我在乐园里了。”这是一处清楚的经文,证明灵魂并不随着身体睡去或死去,而是立刻进入永恒的居所。约翰又补充说,站在耶稣十字架旁边的有他母亲、他母亲的姊妹、革罗罢的妻子马利亚和抹大拉的马利亚;并记下我们救主把母亲托付给他所爱的门徒,以及约翰怎样照顾她。其余三位福音作者也提到这些妇女在那里,但说她们站得远远的;这两种说法都可能是真的:她们起初较近,后来又退得远一些。约翰还提到,他们在我们救主说“我渴了”之后,给他醋喝。
这很可能只是人们通常对受这类刑罚、长时间才能断气的罪犯所表示的一种怜悯;但福音书作者告诉我们,在我们救主身上,这也是为应验《诗篇》69:21:“我渴了,他们拿醋给我喝。”大卫在那里究竟是不是以基督的身分说话,或者那话原先如何应验在大卫身上、如今又应验在作为本体的基督身上,对我们并不重要;重要的是,这经文确实指向基督,并在他身上得了应验。这次给基督喝的,与前面那一次不同,许多情形都不同。前一次他拒绝了;这一次他接受了,并说:“成了。”就是说,我的受难成了,或说已经到了完成的时候。
Matthew 27:45
马太福音 27:45 从午正到申初,遍地都黑暗了。 参见普尔对《马太福音》27:50 的注释。
Matthew 27:46
马太福音 27:46 约在申初,耶稣大声喊着说:“以利!以利!拉马撒巴各大尼?”就是说:“我的神!我的神!为什么离弃我?” 参见普尔对《马太福音》27:50 的注释。
Matthew 27:47
马太福音 27:47 站在那里的人,有的听见就说:“这个人呼叫以利亚呢!” 参见普尔对《马太福音》27:50 的注释。
Matthew 27:48
马太福音 27:48 内中有一个人赶紧跑去,拿海绒蘸满了醋,绑在苇子上,送给他喝。 参见普尔对《马太福音》27:50 的注释。
Matthew 27:49
马太福音 27:49 其余的人说:“且等着,看以利亚来救他不来。” 参见普尔对《马太福音》27:50 的注释。
Matthew 27:50
马太福音 27:50 耶稣又大声喊叫,气就断了。 第45-50节。马可所记也是如此,见《马可福音》15:33-38。路加说,《路加福音》23:44:“约有午正,遍地都黑暗了,直到申初;日头变黑了;殿里的幔子从当中裂为两半。耶稣大声喊着说:父啊,我将我的灵魂交在你手里。说了这话,气就断了。”约翰所说不多,《约翰福音》19:30,只说他“低下头,将灵魂交付神了”。 《约翰福音》19:14 说,彼拉多把基督带出来给犹太人看的时候,“约有午正”;那他怎么又会在巳初被钉十字架,而黑暗又在午正开始呢?犹太人与罗马人计算时辰的方式不同,使我们有时在时间细节上难以调和某些经文。但就当前的难处而言,有人说,犹太人像把夜间分为四更一样,也把白昼分成四段,而每一段都用后面那一段的名称来指代前面相连的一段时间。这样,巳初过后,他们就把接下来一直到十二点以后的时间都称作午正。因此,彼拉多是在午正初的时候定了基督的罪,而黑暗是在午正末开始的,也就是过了十二点以后。因为他们把白昼分成四大段,时辰的名称就是这样来的。约翰也只说“约有午正”,若是稍后一点,这说法也是对的。 “遍地都黑暗了,直到申初。”这黑暗显然是那时日头被遮蔽所致,但这绝不是自然常规中的日食,原因很明显:
1. 一切日食都发生在朔日,而这一次却是在月圆之时,就是尼散月十五日。
2. 这次遮蔽不是只在某一处看见,而是在同一半球所照及的全地都看见了。
3. 自然状态下的日食不可能持续三小时。所以很明显,这是一场神迹性的日蚀,不是由月亮遮蔽所造成的,而是神大能的超自然作为,以致一位在远方的外邦哲人见到这异象时喊道:要么是神性正在受苦,要么是神性在同情一位正在受苦的人。据说他是在埃及看见这黑暗的。“约在申初”,也就是按我们的计算,大约下午三点,耶稣大声喊着说:“以利!以利!”或“以罗伊!以罗伊!拉马撒巴各大尼?”这些是希伯来话,不过马可按叙利亚方言的变体记了出来。这是大卫的话,见《诗篇》22:1。大卫是基督的预表;那位大卫的子孙使用了大卫的话,也许大卫当年正是以基督的身分说出这话。神离弃某个地方或某个人,不能理解为在本体性的同在上离开,因为神充满万有,向万处万民都在;而应理解为在他为我们益处所彰显的护理上有所隐藏。
因此,当神收回他向我们外在或内在之人的良善护理时,就说他离弃了我们。对我们的身体或灵魂作完全的离弃,都与外在之人的存在、或内在之人属灵生命的存在不相容。所以今生一切离弃都只是渐进的、部分的。因此,基督在这里所抱怨的离弃,并不是神完全撤回对他的恩惠和扶持;那是不可能的,也与他话语开头表明他与神的关系不相符。他所指的,必是神安慰性同在的收回。路加所记他的另一句话也证明了这一点:“父啊,我将我的灵魂交在你手里。”马太、马可、路加都说,说了这话,他就“断了气”。约翰又补充说,他“低下头,将灵魂交付神了”;这话是为了证实他 elsewhere 所说的:他是舍命,没有人夺去他的命。就在此刻,他两次大声呼喊,这表明他的气力并未衰竭到不能再活几分钟,而是他甘心舍了自己的生命。
当众人说“他在呼叫以利亚”时,因为他喊的是“以利!以利!”,这表明他们是犹太人,他们直到今日还梦想着有一位以利亚要来“复兴万事”。他们竟不能分辨“以利”和“以利亚”,要么是因为方言败坏,他说的是“以罗伊!以罗伊!”,合乎叙利亚语的读法;要么是因为他们离他太远。他们因此而戏弄他,也不过与他在十字架上时他们先前对待他的方式一致而已。至于他们拿海绒蘸醋并用牛膝草送给他喝,我们前面已经解释过了。
Matthew 27:51
马太福音 27:51 忽然,殿里的幔子从上到下裂为两半;地也震动,磐石也崩裂; 参见普尔对《马太福音》27:53 的注释。
Matthew 27:52
马太福音 27:52 坟墓也开了,已睡圣徒的身体多有起来的; 参见普尔对《马太福音》27:53 的注释。
Matthew 27:53
马太福音 27:53 到耶稣复活以后,他们从坟墓里出来,进了圣城,向许多人显现。第51-53节。马可《马可福音》15:38 只提到幔子裂开;路加《路加福音》23:45 也是如此。约翰则完全没有提这些事。神乐意借着奇异的兆头,在天上和地上都对这件骇人听闻的大恶行作见证。天上,我们先前已听见,太阳经历了一次异常的、超自然的黑暗,持续了三小时。地上则发生了地震,强烈到甚至磐石都被震裂。地震有时不过是神权能和威严的记号,见《诗篇》68:8、《约珥书》2:10;也有人认为基督借这地震显明了他的神性大能。百夫长由此断定“这真是神的儿子”,见《马太福音》27:54,这一点是确定的。但地震有时不仅表明神的威严和能力,也表明他的忿怒,见《诗篇》18:7-8、《约珥书》3:16、《那鸿书》1:6。
毫无疑问,这次地震正是如此,表明连大地也厌恶这些人所做的事。除此之外,“殿里的幔子裂为两半”;三位福音作者都提到了。这究竟是外面的幔子,还是把至圣所与圣殿其他部分隔开的里面的幔子,并不十分重要,虽然很可能是里面的幔子。借着这幔子裂开,神表明他对犹太人的忿怒,也表明他要离开他们中间的圣殿了。幔子也是基督肉身的预表,见《希伯来书》10:20;既然本体被裂开,预表也被裂开就是合宜的。借此也表明,圣殿的礼仪如今已经结束,不再继续;并且犹太人与外邦人之间隔断的墙也被拆毁了。至于马太在《马太福音》27:52-53 所说坟墓开了、圣徒身体起来等事,很可能不是直到基督复活以后才发生;只是马太在这里把一切奇异之事一起列出。
因为马太自己在《马太福音》27:53 说,他们是“在他复活以后从坟墓里出来”的;而坟墓既然开了,他们却很久之后才出来,这似乎不大可能。总之,这些就是伴随着我们救主之死而发生的奇异征兆。
Matthew 27:54
马太福音 27:54 百夫长和一同看守耶稣的人,看见地震并所经历的事,就极其害怕,说:“这真是神的儿子了!” 参见普尔对《马太福音》27:56 的注释。
Matthew 27:55
马太福音 27:55 有好些妇女在那里,远远地观看;她们是从加利利跟随耶稣来服事他的。 参见普尔对《马太福音》27:55 的注释。
Matthew 27:56
马太福音 27:56 内中有抹大拉的马利亚,又有雅各和约西的母亲马利亚,并有西庇太两个儿子的母亲。第54-56节。马可说,《马可福音》15:39-41:“对面站着的百夫长,看见耶稣这样喊叫断气,就说:这人真是神的儿子!还有些妇女远远地观看;内中有抹大拉的马利亚,又有小雅各和约西的母亲马利亚,并有撒罗米;就是耶稣在加利利的时候,跟随他、服事他的那些人,还有同耶稣上耶路撒冷的好些别的妇女。”路加说,《路加福音》23:47-49:“百夫长看见所成的事,就归荣耀与神,说:这真是个义人!聚集观看的众人见了这所成的事,都捶着胸回去了。还有一切与耶稣熟识的人,和从加利利跟着他来的妇女们,都远远地站着,看这些事。” 前面我们已听见《马太福音》27:36 说,兵丁坐在那里看守基督。
这里所说的百夫长,就是这看守队伍的队长。马太说,他看见了地震和所发生的一切事;马可说,是“看见耶稣这样喊叫断气”;路加说,他“归荣耀与神”。马太和马可告诉我们,他说的是:“这人真是神的儿子!”路加则说,他说:“这真是个义人!”他借着承认真理来归荣耀给神,说他是义人,而且是这样一位义人,同时也是神的儿子。很可能这位百夫长住在犹太人中间,从他们那里听过对弥赛亚的盼望,所以他这样说,也是指向这一点,承认基督就是那位弥赛亚。路加还补充说,那些来看这景象的众人都捶着胸回去了,因为他们被说服,看见自己的大祭司、祭司长和长老所犯的是何等大恶,也惧怕那将在不到四十年内临到的报应。“有好些妇女在那里。”这些妇女是从加利利跟随基督来的。
这里只提到了两位:抹大拉的马利亚,她大概因加利利的一座城抹大拉而得名;还有“雅各和约西的母亲马利亚”,马可称之为“小雅各的母亲”,以便与西庇太的儿子雅各区分;此外还有“西庇太两个儿子的母亲”。三位福音作者都说,这些妇女站得远远的。约翰《约翰福音》19:25 却告诉我们,其中有两位与我们主的母亲一起,离十字架相当近,以致耶稣对她们说了话。这里没有提到我们主的母亲,大概她已跟着约翰离开了,因为基督已把她托付给约翰;其余的人则退后,在此时站得离十字架更远一些。马太现在继续讲述亚利马太的约瑟来求取基督尸体;马可和路加也是如此。
约翰在此插入一些有助于补全历史的事,见《约翰福音》19:31-37:“犹太人因为这日是预备日,又因那安息日是个大日,就求彼拉多叫人打断他们的腿,把他们拿去,免得尸首当安息日留在十字架上。于是兵丁来,把头一个人的腿,并与耶稣同钉第二个人的腿,都打断了;只是来到耶稣那里,见他已经死了,就不打断他的腿;惟有一个兵拿枪扎他的肋旁,随即有血和水流出来。看见这事的那人就作见证,他的见证也是真的,并且他知道自己所说的是真的,叫你们也可以信。这些事成了,为要应验经上的话说:他的骨头一根也不可折断。经上又有一句说:他们要仰望自己所扎的人。” 他被钉十字架的那天,是尼散月十五日,也就是我们所谓的星期五;这从本文可知,因为这里说那天是犹太安息日的“预备日”,而那安息日,福音作者又说,是个“大日”。
这并不是如有人所想,是因为犹太人把逾越节改在那日过,而是因为那天是无酵节的第二日。诚然,《约翰福音》19:14 称之为“逾越节的预备日”;但我们要记得,正如我先前指出的,无酵节七日都可这样称呼。那天其实是逾越节周里安息日的预备日;否则我们就必须说,基督吃逾越节的日子与犹太人不同,这会使我们陷入许多无法解开的难题;而且如果逾越节羊羔必须由祭司宰杀,那也不可能,因为他们不会提前一天宰杀。因此,最可能的解释是,《约翰福音》19:14 必须由《约翰福音》19:31 来说明;所谓“逾越节的预备日”,就是那落在无酵节七日之内、因此对他们而言是大日子的那个安息日前的预备日,尤其又是吃逾越节羊羔之后的次日。按《申命记》21:23 的律法,凡挂在木头上的,尸体不可留到夜间。
基督是在下午三点到四点之间断气的;犹太人通常会预留几个小时来准备安息日,而安息日一到太阳落山就开始。因此他们去求彼拉多,要求打断受刑者的腿。彼拉多准了他们的请求。兵丁打断了两个强盗的腿;但来到基督那里时,发现他已经死了,就没有打断他的腿,只是一个兵拿枪扎了他的肋旁。福音作者特别记下这些细节,并郑重说明自己是亲眼所见,为要叫我们相信,也为要显明古时一切指着基督说的话,如何在每一点上都应验在他身上。
基督是真正的逾越节羊羔,而律法规定羊羔的骨头一根也不可折断,见《出埃及记》12:46、《民数记》9:12;或者福音作者所指的是《诗篇》34:20,对义人说:“耶和华保全他一身的骨头,连一根也不折断。”我们救主的肋旁被扎透,这也被记下来,是要叫我们知道《撒迦利亚书》12:10 所说的话应验了:“他们必仰望我,就是他们所扎的。”
Matthew 27:57
马太福音 27:57 到了晚上,有一个财主,名叫约瑟,是亚利马太来的;他也是耶稣的门徒。 参见普尔对《马太福音》27:61 的注释。
Matthew 27:58
马太福音 27:58 这人去见彼拉多,求耶稣的身体;彼拉多就吩咐给他。 参见普尔对《马太福音》27:61 的注释。
Matthew 27:59
马太福音 27:59 约瑟取了身体,用干净细麻布裹好, 参见普尔对《马太福音》27:61 的注释。
Matthew 27:60
马太福音 27:60 安放在自己的新坟墓里,就是他凿在磐石里的;又把大石头滚到墓门口,就去了。 参见普尔对《马太福音》27:61 的注释。
Matthew 27:61
马太福音 27:61 有抹大拉的马利亚和那个马利亚在那里,对着坟墓坐着。第57-61节。马可记作《马可福音》15:42-47:“到了晚上,因为这是预备日,就是安息日的前一日,亚利马太的约瑟来了;他是尊贵的议士,也是盼望神国的人。他放胆进去见彼拉多,求耶稣的身体。彼拉多诧异耶稣已经死了,便叫百夫长来,问他耶稣死了久不久。既从百夫长得知实情,就把耶稣的尸体赐给约瑟。约瑟买了细麻布,把耶稣取下来,用细麻布裹好,安放在磐石中凿出来的坟墓里,又滚过一块石头来挡住墓门。抹大拉的马利亚和约西的母亲马利亚都看见安放他的地方。” 路加则说,《路加福音》23:50-54:“有一个人名叫约瑟,是个议士,为人善良公义;众人所谋所为,他并没有附从。他本是犹太的亚利马太城里素常盼望神国的人。
这人去见彼拉多,求耶稣的身体,就取下来,用细麻布裹好,安放在石头凿成的坟墓里;那里头从来没有葬过人。那日是预备日,安息日也快到了。” 约翰又加上一些细节,《约翰福音》19:38-42:“这些事以后,有亚利马太人约瑟,是耶稣的门徒,只因怕犹太人,就暗暗地作门徒。他来求彼拉多,要把耶稣的身体领去;彼拉多允准,他就把耶稣的身体领去了。又有尼哥底母,就是先前夜里去见耶稣的,带着没药和沉香约有一百斤前来。他们就照犹太人殡葬的规矩,把耶稣的身体用细麻布加上香料裹好了。在耶稣钉十字架的地方有一个园子,园子里有一座新坟墓,是从来没有葬过人的。只因是犹太人的预备日,又因那坟墓近,他们就把耶稣安放在那里。” 四位福音书作者都记下了这段历史,一位补足另一位所缺的细节,以致全事完整。
我们也不可想,这是无缘无故地如此详尽记载;因为世人对他真实地死了、被埋葬了、并且复活了,必须确信满足。这三件事都是我们信仰的重大条目。因此,这里把他的安葬连同其一切情形都详细描述出来。似乎当时与我们现在一样,那些作为罪犯死去之人的尸体,通常归官长处理,虽然一般经亲友请求,也会交还给他们。来求取我们救主身体的人,这里向我们说明了他的名字、城市、外在身分和内在品格。他名叫约瑟;是亚利马太人,看来那是他的出生地,或他宅第所在,尽管他住在耶路撒冷。至于外在身分,马太说他是“财主”;马可说他是“尊贵的议士”;路加也称他为“议士”,却说“众人所谋所为,他并没有附从”,就是说,他没有赞同那些审问并定基督罪之人的谋议和行为。
他究竟是犹太公会的成员,还是彼拉多议会的人,抑或曾作过议士而如今不在其位,都难以确定;但他的地位显然使他更容易接近彼拉多。马可说,他“放胆进去”见彼拉多;他在城中的身分和他对基督的爱,都促成了这种胆量。至于他的内在品格,马太和约翰都说他是“门徒”,是从基督学习的人;只是约翰又说,他因怕犹太人而作门徒是暗暗的。《约翰福音》12:42 说,官长中也有好些信他的。那时治理犹太事务的那班官长固然是极恶的一群,再没有比他们更坏的了;然而基督在他们中间仍有门徒,正如后来在尼禄的朝廷中也有一样。因为怕犹太人把他们赶出会堂,这些人不敢公开承认基督,却在暗中爱他。约瑟和尼哥底母就是其中两人。
为叫我们知道基督的门徒是什么样的人,也当是什么样的人,路加形容这约瑟是“善良公义的人”;马可则说他是“盼望神国的人”,也就是信徒,相信基督论到恩典之国和荣耀之国的话,并且活在这样的盼望里。这人向巡抚求取基督的身体。彼拉多很诧异他这么快就死了,但问过百夫长、确认他已经死了以后,就吩咐把身体交给约瑟。犹太人的习惯是,不在城内有园子或坟地,而是在城外。看来这约瑟在城外、离基督被钉之处不远,有一座园子;在那园子里,他为自己在大磐石中凿了一座坟墓。马太称之为“他自己的新坟墓,就是他凿在磐石里的”。其他福音书作者没有说这是他自己的新坟墓,只是路加和约翰都指出,那是从来没有葬过人的坟墓。这样,当后来人见他从死里复活时,就不能说复活的是别的尸体,因为墓里原本没有别的尸体。
他们安放身体之前,马太和马可都指出,约瑟用细麻布裹了他;约翰又进一步说,他们还用香料膏抹了身体。正是为此,尼哥底母,就是那位先前夜里来见耶稣、与我们救主谈论重生之道的官长(见《约翰福音》3:1-36),带来了“约有一百斤的没药和沉香”。约翰又说,这是“照犹太人殡葬的规矩”,并非人人都如此,乃是较尊贵、财力足以承担此费用的人才会这样做。这是基督经历了最深的卑微之后,开始得着尊荣的起点。“抹大拉的马利亚和那个马利亚”,就是前面所说革罗罢的妻子马利亚,留在那里看他被安放在哪里,对着坟墓坐着。路加说,《路加福音》23:55-56:“那些从加利利和耶稣同来的妇女跟在后面,看见了坟墓和他的身体怎样安放;她们就回去,预备了香料香膏。
她们在安息日便遵着诫命安息了。”看来她们只是如马太所说,在坟墓对面坐了片刻,随后便回家预备香料香膏,要膏抹他的身体;但因安息日已经开始,她们不肯在那日去做,想等到七日的第一日再去也不迟。马太还说,约瑟“把大石头滚到墓门口,就去了。”
Matthew 27:62
马太福音 27:62 次日,就是预备日的第二天,祭司长和法利赛人聚集来见彼拉多, 参见普尔对《马太福音》27:66 的注释。
Matthew 27:63
马太福音 27:63 说:“大人,我们记得那诱惑人的还活着的时候曾说:‘三日后我要复活。’ 参见普尔对《马太福音》27:66 的注释。
Matthew 27:64
马太福音 27:64 因此,请吩咐人将坟墓把守妥当,直到第三日,恐怕他的门徒夜间来把他偷了去,就告诉百姓说:‘他从死里复活了。’这样,那后来的迷惑比先前的更厉害了。” 参见普尔对《马太福音》27:66 的注释。
Matthew 27:65
马太福音 27:65 彼拉多说:“你们有看守的兵,去吧,尽你们所能地把守妥当。” 参见普尔对《马太福音》27:66 的注释。
Matthew 27:66
马太福音 27:66 他们就去,把石头封了,又派看守的兵把守坟墓。第62-66节。历史的这一部分,其他福音书作者都没有记;马太把它记下来,更进一步证明了基督复活的真实性,因为在这件事上,人所能想到的一切防止骗局的办法都用上了。“次日,就是预备日的第二天”,必定就是安息日,见《马可福音》15:42。这些迷信的假冒为善之人,曾因我们救主的门徒在安息日饥饿掐麦穗,或因他医好那枯干一只手的人,而与他争辩,见《马太福音》12:13;如今他们自己却去见彼拉多,请他下令把坟墓把守妥当,直到第三日。他们所提出的理由是:基督,就是他们不敬虔地称作“那诱惑人的”,在活着的时候曾说过,第三日他要复活,以应验约拿先知所预表的事,见《马太福音》12:39-40。他们无疑是担心那些话里有比他们愿意承认更多的真理。
他们还假装害怕他的门徒会夜间暗中来把尸体偷去,然后对百姓说他复活了。但这合理吗?一个政府会惧怕几个贫穷、没有兵器的人吗?他们无疑是在自己的良心里已经被说服,知道他真会从死里复活;所以为要阻止他从坟墓里出来,就想叫彼拉多下令把坟墓把守妥当。彼拉多告诉他们,他们有一队看守的兵,就是他当时命他们使用的兵,或者是为守殿,或者是为他们办理其他事务之用;他们可以尽量把坟墓把守妥当。“他们就去,把石头封了,又派看守的兵把守坟墓。”愚妄的人哪!仿佛那能使死人复活得生命的同一大能,不能挪开石头,也不能突破他们所设的守卫似的。但他们这样过分用心、过分殷勤,原本想阻止基督复活,结果反倒向全世界坚固了基督复活的真实性与可信性。
神就是这样叫有智慧的中了自己的诡计,把他们的智慧变为愚拙,好叫他将自己的君安置在锡安圣山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