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太福音 23:1 那时,耶稣对众人和门徒讲论。
马太福音 23:1-12
基督劝人遵守文士和法利赛人所讲的教训,却不要效法他们邪恶的榜样;尤其不要仿效他们的野心。
马太福音 23:13-33
他因他们的瞎眼和假冒为善,向他们宣告多样的祸。
马太福音 23:34-39
并预言耶路撒冷将被毁灭。
参见普尔对马太福音 23:3 的注释。
圣经简注 · Annotations upon the Holy Bible · 原作公版
马太福音 23:1 那时,耶稣对众人和门徒讲论。
马太福音 23:1-12
基督劝人遵守文士和法利赛人所讲的教训,却不要效法他们邪恶的榜样;尤其不要仿效他们的野心。
马太福音 23:13-33
他因他们的瞎眼和假冒为善,向他们宣告多样的祸。
马太福音 23:34-39
并预言耶路撒冷将被毁灭。
参见普尔对马太福音 23:3 的注释。
马太福音 23:2 说:文士和法利赛人坐在摩西的位上。
参见普尔对马太福音 23:3 的注释。
马太福音 23:3 所以,凡他们吩咐你们遵守的,你们都要遵守、去行;只是不要效法他们的行为,因为他们能说不能行。
第1-3节。我们的主如今讲完了对法利赛人的话,就把讲论转向那些较为易受教的百姓;正如我们先前所听见的,他们专心并欢喜地听他讲道,见马可福音 12:37,路加福音 19:48。我们的救主预见,有些不谨慎的听众可能会对他攻击文士和法利赛人的话产生两种错误用法。
1. 有些人可能会说他是律法的仇敌,而法利赛人正是律法的解释者。
2. 另一些人可能会轻看律法的权威,因为他把这些当时掌握律法解释权的人,描述得如此真实而可鄙。
另一方面,也有许多人可能因文士和法利赛人这些官长和教师的榜样,在实践上陷入错误。为防止这一切误解,他在本章警戒他们,表明他并不轻看摩西的律法,也不愿自己对法利赛人的责备,使他们按着律法所教导人的内容受亏损;他也不愿他的百姓从这些人的行为去摹仿律法的样式。
“文士和法利赛人坐在摩西的位上”:这些人是神律法通常的诵读者和解释者。这里“摩西”是代指律法,正如路加福音 16:31 所说:“若不听从摩西和先知”;又如马太福音 23:29 所提的“他们有摩西和先知”。“摩西的位”指那为解释律法或对律法作判断的人所设立的座位;正如使徒行传 15:21、哥林多后书 3:15 所表明的:“自古以来,摩西在各城都有人传讲,每逢安息日在会堂里被宣读。”他们的规矩是,诵读圣经时要站着,以表示对神纯正话语特别的敬重,见路加福音 4:16;读完之后,就坐下讲解。坐在摩西的位上,并不是表示承继摩西的身分,因为摩西作为旧约的中保并没有继承人;这乃是指传讲和解释摩西的教训与律法。莱特富博士认为,这里更应理解为官长的座位,而不是教训人的座位。法利赛人既也行使前者,所以此处也许两者都包括在内;不过诵读和解释律法,主要还是属于文士的职分。
“所以,凡他们吩咐你们遵守的,你们都要遵守、去行”;也就是,他们凡按摩西律法吩咐你们遵守、去行的,你们都当如此。这里的“凡”应当受限制地理解,按所论的事项或对象而定;圣经中这类用法极多。我们的救主多次警戒门徒防备这些人的酵和他们的遗传,清楚表明这里的意思必是:不要因这些恶人的缘故,就让神的律法在你们中间失去权威。他并不是命令他们除了这些人之外谁也不可听;若是那样,他自己传道、差遣十二使徒,还有什么意义呢?从这段经文所能推出的,不过是:神的律法,或神的话,不论是谁诵读或传讲,都不该被轻看。接着他说:
“只是不要效法他们的行为,因为他们能说不能行。”人天然受榜样引导,往往过于受训诲引导,所以人必须受警戒,防备那些生活败坏的教师。
“我厌恶那不按自己哲学而活的哲学家。”
一个人若看见医生自己也患同样的病,却拒绝并厌恶自己所开的药,这人若要服他的药,就必须十分清楚那药的性质。那说而不行的人,可以听他的话,却不可效法他。有时人通常听不到别的人,那时的情形正是如此。
马太福音 23:4 他们把难担的重担捆起来,搁在人的肩上;但自己一个指头也不肯动。
我们的救主对“律法师”也说过同样的话,见路加福音 11:46。这里所说的“重担”,并不是他们的遗传和礼仪性的事务,否则基督先前绝不会吩咐门徒去遵守、去行;这里所指的乃是神律法真正所命令的事,尤其是礼仪律,这律法在使徒行传 15:10 中被称为“轭”,使徒说:“就是我们祖宗和我们所不能负的。”主的意思是:这些人严厉地向别人索取并强压神的律法,自己却连最小的努力也不肯用出来遵行,连动一根指头都不愿意。
1. 他责备他们,因为他们自己的生活与所讲的道理毫不相称。
2. 他也可能责备他们,对律法一切细微之处都压得过于严厉。
律法也可能被施压得过于苛刻。好的教师会忠心传讲神全部的旨意,但不会教导超过自己愿意努力实行的内容;并且他们既知道人的软弱,就会以极大的温柔和怜悯来教导,把律法与福音一同配合。
马太福音 23:5 他们一切所做的事,都是要叫人看见;所以将佩经做宽了,衣裳的繸子做长了。
我们的救主在马太福音 23:4 已责备法利赛人没有照自己所教导的去生活,把神的律法压在别人身上,自己却不去行,也不努力遵守。这里他责备他们把自己所行的一切善事都做成炫耀,为的是“叫人看见”;又在那些较次要的礼仪性实行上格外繁多,却同时忽略了道德本分。
“他们一切所做的事,都是要叫人看见”;这就是他们主要的目的,为要叫人看见。关于这一点,他在马太福音 6:1-34 已经责备过他们。
“所以将佩经做宽了,衣裳的繸子做长了。”要正确明白这话,我们必须回到民数记 15:37-40:“主对摩西说,你吩咐以色列人,世世代代在衣服边上做繸子,又在底边的繸子上钉一根蓝细带子;这繸子要使你们看见就记念主一切的诫命,遵行它们;不随从自己的心意和眼目,像行邪淫一样偏离;好叫你们记念并遵行我一切的诫命。”又见申命记 22:12:“你要在所披外衣的四围做繸子。”犹太人顺服这律法,一般都穿那种带有繸子和蓝带子的衣服。今日的犹太人不再这样做,因为据他们说,他们已经失去了律法所要求之蓝色染法的真传。神吩咐他们这样做的目的已经说明了:“叫你们看见就记念主一切的诫命,并且遵行它们”;又使他们在事奉神的事上不随从自己的发明和想象。这些繸子也成为犹太人与其他民族分别的记号。
除此之外,神又吩咐他们把他的律法“系在手上为记号,戴在额上作经文”,见申命记 6:6-8;于是他们做了羊皮纸卷,把律法的诫命写在上面,绑在额上和手臂上。这些东西被称作“佩经”,源于“保守”之意,即保存律法之物。法利赛人为了夸耀自己是多么热心遵守神律法的人,虽然事实上他们最不是如此,便把这些佩经和带子做得比别人更宽,把衣裳的繸子做得比别人更长。这就是主在这里所责备的“将佩经做宽了,衣裳的繸子做长了”;他们这样做纯粹是为了炫耀,为要叫人看见。
马太福音 23:6 又喜爱筵席上的首座,会堂里的高位。
参见普尔对马太福音 23:7 的注释。
马太福音 23:7 又喜爱人在街市上问他们安,称呼他们拉比,拉比。
第6、7节。关于文士,我们在马可福音 12:38-39、路加福音 11:43 也见到同样的话。马可还加上:“他们好穿长衣游行。”
我们的救主在这些话里,并不是责备服饰和座位上的区分,因为他自己也教导过我们,住王宫的人穿的是细软衣服;而且他自己常被称为“夫子”和“主”,也从未指责那些这样称呼他的人做错了。他所责备的只是法利赛人的野心,以及对这些小事愚妄的贪恋,追求自己的尊荣和荣耀,或不合宜的辖制。因此,“喜爱”这个词需要特别强调;若这些问安和首位是别人按其应得给他们的,为维持礼节和秩序,他们可以接受,但不应刻意追求。
马太福音 23:8 但你们不要受拉比的称呼,因为只有一位是你们的夫子,就是基督;你们都是弟兄。
参见普尔对马太福音 23:10 的注释。
马太福音 23:9 也不要称呼地上的人为父,因为只有一位是你们的父,就是在天上的父。
参见普尔对马太福音 23:10 的注释。
马太福音 23:10 也不要受师尊的称呼,因为只有一位是你们的师尊,就是基督。
第8-10节。最确定不过的是,我们的救主在这里并不是禁止把“师傅”和“父亲”这样的称号给他的仆人;否则,保罗就不会自称为父,见哥林多前书 4:15;也不会称加拉太人为他的小子女,见加拉太书 4:19;也不会称提摩太为儿子、自己为父,见腓立比书 2:22;更不会称自己为外邦人的师傅,见提摩太前书 2:7,提摩太后书 1:11。
他所禁止的是:
1. 对这类称号的贪恋和追逐。
2. 名号所代表的实际权柄,即行使一种绝对的师主权,或一种带有父权性质的绝对权力;以致要求人因为他们这样说了,就相信某些事;或因为他们这样吩咐了,就去做某些事,而不先看这些事是否在神的话里被陈明或被命令。
因为在这个意义上,只有神才是人的父,只有基督才是他们的主。教会中的牧者和教师都不过是执事,是基督的执事,为要传扬他的旨意,颁布他的律法;所以不可承认任何人为主、为父,任其强加自己的律法和教义。这话重复两次,因为人的本性败坏,不但极容易贪恋这些膨胀的头衔,也极容易行使这些越分的权柄。
马太福音 23:11 你们中间谁为大,谁就要作你们的用人。
参见普尔对马太福音 23:12 的注释。
马太福音 23:12 凡自高的,必降为卑;自卑的,必升为高。
第11、12节。马太福音 23:12 这句话,在路加福音中出现过两次,见路加福音 14:11,18:14。这两节解释了前面的话,并让我们知道:
1. 他责备的不是一个头衔本身,而是对头衔的贪恋。
2. 他责备的不是作教师、作师傅本身,而是一种使人自高到不屑于服事教会的教师身分或师主地位;是一种使人的心高过其工作的尊荣。
在基督的教会中,若有教师自以为太高、太大,以致不肯作其中的仆人,这样的人就是一个恶名昭彰的教师。因为神必使那自高的人降卑,人也必使他降卑。神敌挡骄傲的人,而人通常也轻看、藐视骄傲的人,尤其是骄傲的传道人。神必高举那些自卑的人,人也必尊荣他们;这些人向人谦卑,俯就卑微的人,也向自己的工作谦卑,不以最卑微的牧养灵魂之职为卑贱。
马太福音 23:13 你们这假冒为善的文士和法利赛人有祸了。因为你们把天国的门关了,不让人进去;自己不进去,正要进去的人,你们也不容他们进去。
我们的救主现在开始向当时的教师,就是文士和法利赛人,宣告八样祸。路加说,路加福音 11:52:“你们这律法师有祸了,因为你们夺了知识的钥匙;自己不进去,正要进去的人你们也阻挡了。”古时曾记着说:“祭司的嘴里当存知识。”神把知识的钥匙托付给他教会中的执事和引导者,不是要他们把它夺去,而是要百姓可以“从他们口中寻求律法”,因为他们是“万军之主的使者”,见玛拉基书 2:7。
如今我们的主说,你们把它夺去了。马太把这称为“把天国的门关了,不让人进去”;也就是尽他们所能,不让人认识神的心意和旨意;他们自己不教导人认识神,虽然这本是他们的职分和责任;也不容别人来做这件事。你们自己不进去,也不容正要进去的人进去。你们自己太骄傲,或太懒惰,不肯传福音,而福音正是通往天国的道路;当别人愿意传的时候,你们又不容许;并且那些心里愿意听的人,你们也不容他们去听。因此,他在本章七次称他们为“假冒为善的人”,因为他们假装自己是教师,是为人打开天国之门的人,实际上却是在把门关上;并向他们宣告祸,这祸既包括不久以后临到他们和他们城邑的、借着罗马军队而来的毁灭,也包括那未曾沉睡、他们本该受的永远定罪。
世上没有比假冒为善的人更坏的了。这些人对神作极高的假冒,却自己不尽本分,不领受福音,也不容别人这样做;反而尽其所能,拦阻百姓得着那些可以使他们进入天国的途径。
马太福音 23:14 你们这假冒为善的文士和法利赛人有祸了,因为你们侵吞寡妇的家产,假意作很长的祷告,所以要受更重的定罪。
马可福音 12:40 和路加福音 20:47 也有同样的话。若有人以为这里是在定罪长篇祷告,他会被路加福音 6:12 驳倒,因为那里记着我们的救主“整夜祷告神”。我们的主所责备的,只是他们长篇祷告的目的,就是把这当作“借口”去侵吞寡妇的家产。
至于他们是借着民事权力这样做,因为法利赛人确实在犹太人中参与这类权力;还是借着他们的宗教权柄或影响力,劝说愚蒙的妇人把产业献给他们,或至少把其中很大一部分给他们,用于会幕的事奉,好叫他们为其灵魂祷告;无论是哪一种,在神面前都是可憎的。不但因为这样的祷告是假冒为善,所设计的目的并不是他们口里所说的目的;也因为神特别承担起对寡妇的照顾和保护。正如我们的主先前责备他们行宗教之事只是为了炫耀,只求自己的尊荣和喝彩;这里他则责备他们在其中所存的贪婪图谋。
马太福音 23:15 你们这假冒为善的文士和法利赛人有祸了,因为你们走遍洋海陆地,勾引一个人入教;既入了教,却使他作地狱之子,比你们还加倍。
第三样祸接着就在本节中说出,因为他们在教义和品行两方面都败坏了他们的归信者,使他们比从前更加倍成为魔鬼之子,也更加处在地狱的危险之中。所谓归信者,就是从某个外邦民族而来,弃绝偶像,敬拜独一又真又活的神的人。作者们告诉我们,这样的人有两类:一类只是承认并敬拜独一的神,却并未接受犹太教;这样的人,他们容许其住在他们中间,称之为“门外的归信者”。另一类则接受了犹太教,借着割礼、洗礼和献祭而被接纳进入他们的教会,这是他们的作者所说的;这些人被称为“公义的归信者”。
我们的主说,文士和法利赛人走遍洋海陆地,也就是不惜任何劳苦,这是一种俗语式的说法,为要使一个人成为归信者;他们这样做本身并无可责之处,可责备的是下文所说的:他们使那人比从前更加倍成为地狱之子;他们用错误的教义败坏他,又用恶劣生活的榜样败坏他。他们的目的并不是使人离开罪归向神,不过是把人转到一种意见之下;只要把人拉进他们的教会,好让他们可以从这些人身上得利,就够了。他们从不更多顾念这些人的灵魂,也不敦促他们改革生活,使他们得救。
如今的祭司和耶稣会士到中国、日本去,使人归向罗马信仰;又在新教国家里,用各种可以想象的手段,引诱那些生来并长在新教信仰之下的人转宗,还大大夸耀自己的归信者,也正是如此。但凡察看圣经并思想他们多数归信者生活的人,都很容易看出,这些人不过是更加倍成为地狱之子;因为他们借着赦罪券、宽免、赦免,甚至借着他们自己的决疑学家,放纵人过极其可怕的不敬虔生活,更不用说他们在信仰教义上的致命谬误了。
马太福音 23:16 你们这瞎眼领路的有祸了。你们说:凡指着殿起誓的,这算不得什么;只是凡指着殿中金子起誓的,他就该谨守。
参见普尔对马太福音 23:22 的注释。
马太福音 23:17 你们这无知瞎眼的人哪,什么是大的?是金子呢,还是叫金子成圣的殿呢?
参见普尔对马太福音 23:22 的注释。
马太福音 23:18 你们又说:凡指着坛起誓的,这算不得什么;只是凡指着坛上礼物起誓的,他就该谨守。
参见普尔对马太福音 23:22 的注释。
马太福音 23:19 你们这瞎眼的人哪,什么是大的?是礼物呢,还是叫礼物成圣的坛呢?
参见普尔对马太福音 23:22 的注释。
马太福音 23:20 所以,人指着坛起誓,就是指着坛和坛上一切所有的起誓。
参见普尔对马太福音 23:22 的注释。
马太福音 23:21 人指着殿起誓,就是指着殿和住在殿里的那一位起誓。
参见普尔对马太福音 23:22 的注释。
马太福音 23:22 人指着天起誓,就是指着神的宝座和那坐在上面的起誓。
第16-22节。我们的救主在这里指出法利赛人为着自己的利益,就起誓之事教导百姓的错误教义。神曾吩咐他们要敬畏并事奉主他们的神,又要指着他的名起誓,见申命记 6:13,10:20。凡指着某人或某物起誓的,就做了两件事:
1. 他把知晓人心与隐秘意图的能力归给他所指着起誓的那人或那物。
2. 他求告他所指着起誓的那人或那物作自己的审判者,或在他心里并不相信自己口里所肯定或否定为真或假的话时,向他报应;否则,誓言就根本不能提供任何保证。
由此可见,除了神以外,任何人指着别的对象起誓都是不合理的,因为只有神能知道真相,能鉴察人心;凡指着受造之物起誓的人,心里就是在拜偶像,也实在是在心里说亵渎的话,因为他把惟独属于造物主的神圣敬拜,归给了受造之物,并把惟独适用于创造者的属性归给了受造之物。
看来法利赛人曾教导百姓,说人可以指着受造之物起誓,但并非所有指着受造之物所起的誓,都使人必须履行所应许的事。若有人指着“殿”或指着“坛”起誓,这就算不得什么;人并不因这样的誓而必须履行其所应许的事。但若有人指着“殿中的金子”起誓,或指着献在坛上的“礼物”起誓,这些誓就有约束力。这里“殿中的金子”不是指圣殿中所用的金器,也不是指包裹在殿上、使殿发光的金板,而是指奉献到殿里、放在库中的金子。至于这些供物和礼物,祭司及圣殿中的官员可以从中分得相当的一部分;这就使他们把指着这些东西所起的誓,抬高到等同于指着神名起誓的地步。
1. 我们的救主在这里指出这种遗传是何等荒谬愚昧,因此称他们为“瞎眼领路的”;因为按理来说,既然圣殿使金子成圣,圣殿本身就更当是圣的,也就是更分别出来归于圣用。殿在金子被带进去之前就是圣的,坛也是如此;但金子直到被带入圣所并在那里献上以后,才成为圣的。
2. 他也让他们知道,既然人已经指着受造之物起了誓,这誓就同样有约束力,仿佛是指着神自己起的一样。起这样的誓本身当然是有罪的,因为人不该指着受造之物起誓;但既然已经起了誓,若所起誓之事本身不是有罪的,那起誓的人就必须履行。因为那指着坛起誓的,就是指着坛和坛上一切所有的起誓;那指着殿起誓的,就是指着殿和住在其中的那一位起誓;那指着天起誓的,就是指着神的宝座和那坐在其上的起誓。
因为凡指着无生命之物起誓的人,绝不可能被设想为是在呼求那些他明知没有生命、没有感觉、没有知识的东西,来为他心中所信或所意图的真假作见证。所以,虽然那指着受造之物起誓的人是亵慢的起誓者,他却仍受其誓言约束,因为他事实上是指着这些受造之物所属的神起誓。他有充分理由为自己起誓的亵慢和不合法形式而悔改;但若誓言所关乎的事是他可以无罪履行的,他就必须照所起的誓去履行。
马太福音 23:23 你们这假冒为善的文士和法利赛人有祸了。因为你们将薄荷、茴香、芹菜献上十分之一,那律法上更重的事,就是公义、怜悯、信实,反倒不行了;这更重的是你们当行的,那也是不可不行的。
路加福音 11:42 也说了差不多同样的话,不过那里是:“你们将薄荷、芸香并各样菜蔬献上十分之一,却越过公义和爱神的事。”从我们救主在本节后半所说“这更重的是你们当行的”,可以清楚看出,他并不是责备法利赛人在薄荷、茴香、芸香、芹菜和各样菜蔬上献十分之一的严谨,而是责备他们忽略了律法中更重的事,就是信实、爱神、公义和怜悯。
利未人既没有产业,神就设立十分之一作他们的供养;其中穷人也当有分,见利未记 27:30,民数记 18:24。那法利赛人在路加福音 18:12 中夸口说,他凡所得的都献上十分之一。基督在这里承认法利赛人在纳十分之一的事上很严谨;但他责备他们:
1. 他们偏而不全,忽略了律法中更重的事。
2. 他们是假冒为善;他们只是在这些小事上严谨,好叫人注意他们,认为他们是谨慎遵守神律法的人;而他们所忽略的,却是更有分量的事。主把这些列举出来:
“信实”,有些人把它理解为对神的信心,但多数人理解为对人的忠诚、诚实和正直的待人,与欺诈、诡骗和算计相对。
“公义”,就是把各人所当得的给各人。
“怜悯”,就是以慈爱帮助那些困苦受患难的人。
“爱神”,这是万事当从其中流出的真根,也是我们对神一切本分的总纲,同时也是我们向人一切善行的根。
马太福音 23:24 你们这瞎眼领路的,滤出蠓虫来,倒吞下骆驼去。
这是他们中间的一句俗语,用来讥讽那些在小事上假装极其细致、谨慎和热心,却在更重大、更有分量的事上毫不细致、毫不谨慎的人;而这正是假冒为善之人一个确定的记号,也是他们常有的做法。凡真诚顺服神的人,无不尊重神一切的诫命,见诗篇 119:6。虽然有些本分比别的更大,在神的尊荣和荣耀上更为重要,因此善人会把最大的分量放在这些事上,但他绝不会忽略神律法所吩咐的任何一件事。
至于假冒为善的人,以下两点总是真的:
1. 他们在假装的顺服上总是偏而不全。
2. 他们总把最大的分量放在律法中最小的事上,放在身体的劳苦和操练上,放在那些最少要求内心、最少要求舍己的事上。
马太福音 23:25 你们这假冒为善的文士和法利赛人有祸了。因为你们洗净杯盘的外面,里面却盛满了勒索和放荡。
参见普尔对马太福音 23:26 的注释。
马太福音 23:26 你这瞎眼的法利赛人,先洗净杯盘的里面,好叫外面也干净了。
路加福音 11:39-40 也有这段话,是因法利赛人诧异他饭前不洗手而引起的;那里不用“勒索和放荡”,而用“贪婪和邪恶”,并加上:“愚昧的人哪,那造外面的,不也造里面吗?”不过,同样的话也可能在两个不同的时候说过。那里他是对同席的法利赛人说的;这里则是对门徒和众人说的。照我看,我们的救主在这里的用意,似乎并不是要定罪他们在律法或遗传上的洗杯洗盘,这些事他在别处已经责备过;而只是借着类比,责备他们在整个生活中更注重外表的洁净,而不是内心的洁净。其实,若他们先看重内心的洁净,外面的洁净自然也就随之而来。
人可以外面洁净,里面却污秽不洁;但没有人心是洁净的,却会不活出洁净圣洁的生活,因为外在行为不过是灵魂内在行为的表现:“心里所充满的,口里就说出来”,并且脚怎样走、手和身体各肢体怎样行动,也都是照着内心的倾向和情感而行。至于我们的救主如何把这话应用到他们遗传上的洗濯,我要等讲到路加福音 11:39 时再说。
马太福音 23:27 你们这假冒为善的文士和法利赛人有祸了。因为你们好像粉饰的坟墓,外面好看,里面却装满了死人的骨头和一切的污秽。
参见普尔对马太福音 23:27 的注释。
马太福音 23:28 你们也是如此,在人前,外面显出公义来,里面却装满了假善和不法的事。
第27、28节。这个比喻与前一个意思相同,是要表明法利赛人不过戴着一副严谨圣洁的面具,而他们的内心同时却充满私欲、假冒和不义。犹太人的坟墓有两类:一类是普通人的坟墓,看不出来,我们的救主在路加福音 11:44 就把法利赛人比作这种坟墓;另一类则有坟冢覆盖,通常还被刷白,所以外表看起来很漂亮,里面却只有腐烂和朽坏。他在这里就是把他们比作这一类。
这些人极力作出一副样子,里面却毫无真实的纯净和洁净,反而充满了不义。保罗也曾称亚拿尼亚是“粉饰的墙”;诗篇 5:9 中,诗人也说恶人的喉咙是“敞开的坟墓”。
马太福音 23:29 你们这假冒为善的文士和法利赛人有祸了。因为你们建造先知的坟,修饰义人的墓。
参见普尔对马太福音 23:30 的注释。
马太福音 23:30 说:若是我们在我们祖宗的时候,必不和他们同流先知的血。
第29、30节。路加福音 11:47 说:“你们有祸了,因为你们修造先知的坟墓,而杀害他们的正是你们的祖宗。可见你们见证并认同你们祖宗所行的;因为他们杀了先知,你们却修造他们的坟墓。”
从我们救主的话里很清楚,法利赛人常常花很大代价去重修或装饰主的先知之坟;这些先知在从前各世代中,为见证神的真理而被犹太人杀害;还有其他因其公义而死的义人的坟墓。他们这样做,正像一群假冒为善的人,为的是要叫世人相信他们口里所说的:若他们活在那些先知和其他善人的时代,就决不会参与流他们的血。
马太福音 23:31 这就是你们自己证明,是杀害先知者的子孙了。
参见普尔对马太福音 23:33 的注释。
马太福音 23:32 你们去充满你们祖宗的恶贯吧。
参见普尔对马太福音 23:33 的注释。
马太福音 23:33 你们这些蛇类、毒蛇之种啊,怎能逃脱地狱的定罪呢?
第31-33节。我们的主说:你们承认自己在血统上是那些杀害先知之人的后代;你们不但承受了他们的血,也承受了他们的灵。你们对我和我门徒的行为举止,已经证明,并且还要进一步证明,你们在道德意义上和自然意义上同样都是那些杀害先知之人的子孙;你们承袭了同样的灵,也充满同样的恶毒与怨恨。他们杀害先知,你们埋葬先知;既然你们已经无可挽回,那就继续去吧,充满你们祖宗罪恶的分量。这个民族的罪孽还需要再加上一些,才算满盈。你们是一群蛇,是毒蛇,决不能逃脱地狱的定罪。
马太福音 23:34 所以我差遣先知和智慧人并文士到你们这里来;有的你们要杀害,要钉十字架;有的你们要在会堂里鞭打,从这城追逼到那城。
参见普尔对马太福音 23:36 的注释。
马太福音 23:35 叫世上所流义人的血,都归到你们身上,从义人亚伯的血起,直到你们在殿和坛中间所杀的巴拉加的儿子撒迦利亚的血为止。
参见普尔对马太福音 23:36 的注释。
马太福音 23:36 我实在告诉你们,这一切的事都要归到这世代了。
第34-36节。路加说,路加福音 11:49-51:“所以,神的智慧曾说:‘我要差遣先知和使徒到他们那里去,有的他们要杀害,有的他们要逼迫;使从创世以来所流众先知的血,都要向这世代追讨,从亚伯的血起,直到撒迦利亚的血为止;他是在坛和殿中间被杀的。’我实在告诉你们,这都要向这世代追讨。”
路加说:“所以,神的智慧曾说。”马太说:“看哪,我差遣。”基督就是“神的智慧”;他在这里告诉他们,他要差遣“先知、智慧人、文士”去。路加把这解释为“先知和使徒”,就是蒙基督授权向人启示神旨意的人,也是要特别受圣灵感动、得着能力来做这事的人。“文士”,就是受教于神国的人;一种新的文士,比当时这些文士更适合他们的职分。
“有的你们要杀害,要钉十字架”等等:我们的主在这里只是预先告诉他们,他们将怎样对待他自己和他的使徒;这后来果然应验在圣经所记保罗受鞭打、司提反被石头打死、雅各被杀等事上,更不用说他自己被钉十字架了。
“叫都归到你们身上”,他在马太福音 23:36 里把这解释为“归到这世代”;“世上所流一切义人的血”,就是世上一切义人所流的血,“从义人亚伯的血起,直到巴拉加的儿子撒迦利亚的血”等等。这里引出两个问题:
1. 这位巴拉加的儿子撒迦利亚是谁。
2. 神把前几代流血的罪归到这一代身上,如何与神的公义相符。
关于第一个问题,有人猜测这里所说的是巴录的儿子撒迦利亚,就是约瑟夫所记载,在耶路撒冷陷落时最后被杀的那个撒迦利亚;但我们的主这里说的是已经过去的事,不是后来将要发生的事。另有人认为是施洗约翰的父亲撒迦利亚;但我们没有证据表明他是暴死的。还有人认为是十二小先知中的撒迦利亚;但他那个时代并没有圣殿。最可能的结论是,这人乃是约耶大的儿子撒迦利亚,就是犹太人照约阿施的吩咐,在主殿院内用石头打死的那位,见历代志下 24:21。诚然,父亲的名字并不相符;但第一,约耶大像许多犹太人一样,可能有两个名字;有人认为这位撒迦利亚也就是以赛亚书 8:2 所称“耶比利家的儿子”那位。我们的主提到活在律法之前的亚伯,也提到活在律法之下的撒迦利亚,这两人都是为公义而被杀;借着他们,他要把那两个时期中所有被杀的殉道者都包括在内。另有人认为,之所以提这两位,是因为我们读到亚伯的血在呼喊,见创世记 4:10;而撒迦利亚临死时祈求主追讨他的血。
至于第二个问题,神把父辈的罪惩罚在儿女身上,本就是公义的;虽然这样的报应通常不超过三四代,但若后代继续行在同样的罪路上,报应就可以延伸得更远,而且常常如此。以赛亚书 65:6-7 说:“我必将你们的罪孽和你们列祖的罪孽一同报应在你们怀中。”这里正是这种情形。他们充满了他们祖宗罪恶的分量。因此基督告诉他们,报应不再迟延,而要临到这一代;这事果然在不到四十年之后,耶路撒冷被彻底毁灭时发生了。随后,我们的主以对耶路撒冷深切的哀叹结束,并进一步证实他先前所说关于他们灭亡的话。
马太福音 23:37 耶路撒冷啊,耶路撒冷啊,你常杀害先知,又用石头打死那奉差遣到你这里来的人;我多次愿意聚集你的儿女,好像母鸡把小鸡聚集在翅膀底下,只是你们不愿意。
参见普尔对马太福音 23:39 的注释。
马太福音 23:38 看哪,你们的家成为荒场,留给你们。
参见普尔对马太福音 23:39 的注释。
马太福音 23:39 我告诉你们,从今以后,你们不得再见我,直等到你们说:奉主名来的,是应当称颂的。
路加福音 13:34-35 也有同样的话。
“耶路撒冷啊,耶路撒冷啊!”这重复的称呼表明我们救主情感的强烈。
“你常杀害先知,又用石头打死那奉差遣到你这里来的人”;你曾杀害、虐待他们,并且还要继续这样行,却不留意神先前正因这罪而降在你身上的报应,见历代志下 36:16-17,尼希米记 9:26-27。
“我多次愿意聚集你”,赐给你一切足以使你悔改、并与你和神和好的外在方法;“好像母鸡把小鸡聚集在翅膀底下!”若你肯接受并拥抱这些,小鸡在母鸡翅膀底下躲避鸢鸟是何等安全,你也必同样免受仇敌之害。但你不肯;你不但不听我的先知,反而杀害他们,又用石头打那些奉差遣到你这里来的人;因此你是自愿弃绝我,弃绝我一切恩典、怜悯和保护的邀请与提供,这完全是由于你那悖逆之意志的顽梗。
“看哪,你们的家成为荒场,留给你们”;无论是你们所如此倚靠的圣殿,还是你们自己的房屋,都将被毁坏、焚烧、夷平,至少也要失去居民,任其空置。
“我告诉你们,从今以后,你们不得再见我,直等到你们说:奉主名来的,是应当称颂的”:再过两三天以后,我就不再作为公开的传道人向你们显现了,永远不再如此;而你们这些前几天还嫉妒众人向我发出的欢呼“奉主名来的,是应当称颂的”,到那时你们自己也会巴不得看见“人子的一个日子”,并且会说同样的话:“奉主名来的,是应当称颂的。”
至于有人把这里的“直等到”解释为审判日,或解释为犹太人将来归信的时候,我认为那都是牵强的解释。这里的“直等到”,显然应像诗篇 110:1、马太福音 1:25 那样理解;这也与历史相符,因为从这以后,我们的救主就不再公开出现在殿里了。至于有人根据马太福音 23:37 所引发的争论,讨论神的隐秘旨意,问神是否认真愿意犹太人得救等等,我认为肯定的一方在这段经文中并没有根据;因为这里的“我愿意”,已经很清楚地由前面的“差遣先知和其他执事去劝他们悔改并与神和好”来解释了。对我们而言,合乎目的的手段之使用,看起来正表明使用这些手段者的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