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太福音 22:1 耶稣又用比喻对他们说: 马太福音 22:1-14 王为儿子设摆婚筵的比喻;先前受邀之人的不配;另有人被召来代替他们;以及那没有穿礼服而来的人的刑罚。 马太福音 22:15-22 关于向该撒纳税所提出的刁难问题,以及基督的回答。 马太福音 22:23-33 他驳倒了就复活问题质问他的撒都该人。 马太福音 22:34-40 他指出律法中哪几条诫命是最大的。 马太福音 22:41-46 他向法利赛人提出一个关于基督的难题。 参看普尔对马太福音 22:14 的注释。
马太福音 第 22 章 · 马太·普尔
圣经简注 · Annotations upon the Holy Bible · 原作公版
Matthew 22:1
Matthew 22:2
马太福音 22:2 天国好比一个王,为他儿子摆设婚筵。 参看普尔对马太福音 22:14 的注释。
Matthew 22:3
马太福音 22:3 就打发仆人去召那被请的人来赴席,他们却不肯来。 参看普尔对马太福音 22:14 的注释。
Matthew 22:4
马太福音 22:4 王又打发别的仆人,说:你们告诉那被请的人,看哪,我已经预备好了筵席;我的牛和肥畜都宰了,各样都齐备,请你们来赴婚筵。 参看普尔对马太福音 22:14 的注释。
Matthew 22:5
马太福音 22:5 那些人却不理会,走开了;一个到自己田里去,一个作买卖去。 参看普尔对马太福音 22:14 的注释。
Matthew 22:6
马太福音 22:6 其余的拿住王的仆人,凌辱他们,把他们杀了。 参看普尔对马太福音 22:14 的注释。
Matthew 22:7
马太福音 22:7 王听见就发怒,差遣军兵除灭那些凶手,焚烧他们的城。 参看普尔对马太福音 22:14 的注释。
Matthew 22:8
马太福音 22:8 于是对仆人说:婚筵已经齐备,只是所召的人不配。 参看普尔对马太福音 22:14 的注释。
Matthew 22:9
马太福音 22:9 所以你们要往岔路口上去,凡遇见的,都召来赴婚筵。 参看普尔对马太福音 22:14 的注释。
Matthew 22:10
马太福音 22:10 那些仆人就出去到路上,把所遇见的,不论善恶,都招聚了来,婚筵上就坐满了客。 参看普尔对马太福音 22:14 的注释。
Matthew 22:11
马太福音 22:11 王进来观看宾客,见那里有一个没有穿礼服的人。 参看普尔对马太福音 22:14 的注释。
Matthew 22:12
马太福音 22:12 就对他说:朋友,你没有穿礼服,是怎么进到这里来的呢?那人无言可答。 参看普尔对马太福音 22:14 的注释。
Matthew 22:13
马太福音 22:13 于是王对使唤的人说:捆起他的手脚,把他丢在外边黑暗里;在那里必要哀哭切齿了。 参看普尔对马太福音 22:14 的注释。
Matthew 22:14
马太福音 22:14 因为被召的人多,选上的人少。 第1-14节。路加也记了这个比喻,马太福音 14:16-24,这使一些解经家以为马太把它放错了次序;因为路加记载这话是在很早以前说的,而且不是在圣殿里,乃是在一个法利赛人的家里吃饭时,因其中一人说:“在神国里吃饭的有福了。”但我看不出有什么理由不允许我们的救主在两个不同场合、对两群不同的人,把同一个比喻用了两次,特别是考虑到路加和马太的记述之间有明显差异。因此,我把路加那边的考察留到我按次序讲到他福音那一章时再说,这里只看马太所说的。我们必须记得,这是个比喻,不是历史叙述。第一节告诉我们:“耶稣又用比喻回答他们,说:”这里的“回答”,就是开始一段讲话;这词常有这个意思。我们的救主既没有给我们这个比喻的特别解释,也没有给我们任何比喻前言或比喻后语,就是在比喻前后用来指引解释的话;除了马太福音 22:14 那句简短的话:“因为被召的人多,选上的人少。”这句话与其说是在引导我们解释整个比喻,不如说更是在引导我们解释最后四节;但要看出我们救主在这比喻中的用意,并不困难。看来有两个:
1. 要叫他所说话的人知道,犹太人因弃绝福音,将要忽然遭毁灭,而外邦人要被召进来。
2. 要让我们知道,无论在犹太人中还是外邦人中,凡神借着福音外在职分所召的人,并不是都要得救;惟独那些属于恩典拣选、在审判之日被发现穿着礼服的人,才会得救。所以,这里的“天国”是指神在福音施行中的法则或公正,或指为荣耀国度而施行之事的管理。这里所说的“王”,必是那万王之王。“为他儿子设摆婚筵”,就是恩典之约的陈明;凡抓住这约的人,如以赛亚书 56:4 所说,就因信与基督联合;这种联合在圣经中常以婚姻来表达,如诗篇 45:10-11、以弗所书 5:23 等;或者也指他们在荣耀里与他的联合,如启示录 19:9。“被请的人”就是犹太人。召他们来赴“婚筵”的“仆人”,就是他们平常教师中忠心的人,或先知,如以赛亚和其余的人,只是他们不肯听从。
“别的仆人”可以表示施洗约翰、十二使徒以及基督所差遣的其他人,去告诉他们基督如今已经来了,只缺他们来到他面前并接受他。他们“轻看这事”,一个到田里去,一个去做买卖;另一些人拿住仆人,苦待他们,杀了他们,这表示犹太人普遍拒绝福音,也表示其中一些人的暴怒和恶意,就是他们怎样虐待主的先知和使者;并且主知道,他们后来还要这样对待司提反和雅各。王差遣军队去杀那些凶手,表示罗马军队来到,彻底毁灭耶路撒冷。打发仆人到路口去,凡遇见的都请来赴婚筵,表示使徒往外邦人那里去,向万国传福音;这极大扩张了教会的疆界,招聚了许多自称接受基督的人,但并非都是真实诚心的。王进来观看宾客,表示基督在末日审判时来到,手里拿着簸箕,要彻底扬净他的场。发现一个没有穿礼服的人,表示他在审判之日要发现许多假冒为善的人。
赴婚筵的客人,不是惯常穿上自己最好的衣服,就是当时专为婚筵预备的一种衣服,为赴筵者所穿。这里的“礼服”所指的就是基督,正如罗马书 13:14 所说;他在这筵席上,从不同方面说,既是新郎,又是筵席上的食物,也是礼服。争论这里指的是信心还是爱,不过是徒然;不是单指其中之一,乃是那借着爱心运行的信心;总之,凡神向我们所要求、使我们可以配得神国的一切,都包括在内;没有信心和圣洁,就没有人能见神。他“无言可答”,表示那些活在恩典和救恩的邀请之下,却弃绝它们,不信主耶稣基督,也不结出圣洁果子的人,在审判之日将无可推诿。
王吩咐仆人“捆起他的手脚”等等,表示一切活在教会之中、处于恩典工具之下,却至死不悔改不信的人,没有凭真实信心接受基督作他们的救主,也没有结出真实悔改和圣洁的果子,他们身在教会、外在被召,并不会因此得着什么益处,反而要和别人一样被扔进地狱;这里用捆手捆脚、卧在外边黑暗里、哀哭切齿来形容那里的痛苦;别处则用不死的虫和不灭的火来表达;这一切都是比喻性的说法,表示被定罪之人在地狱中的烦恼和难忍的刑罚。“因为,”我们的救主说,“被召的人多,选上的人少。”我们之前在马太福音 20:16 见过这句话,那里的意思不如这里明显。有人把这里理解为蒙拣选得永生;若把婚筵理解为启示录 19:9 所说的羔羊婚筵,这样理解也并非没有理由;并且这里至少部分是这个意思,因为那没有穿礼服的人被定为永远痛苦。
若我们把婚筵理解为今生与基督联合,或由此而来的恩益,那么这里的“选上”就必须理解为有效的呼召,即成为那带来救恩之特殊、分别人的恩典的有分者。福音传给许多人,但神并没有以他特别的恩典施恩给他们,使他们接受、悔改并得救。这个比喻前半部分提示我们,犹太人为何拒绝向他们所发出的恩典和救恩之邀请,就是因为世界上享乐、利益和尊荣的试探对他们有很大力量;而后半部分也向我们显明,任何人之所以得救,真正原因在于神白白的恩典,因为他们是蒙拣选的,是被拣选得永生,并特别蒙恩有分于他那特殊而有分别的恩典。
Matthew 22:15
马太福音 22:15 那时,法利赛人出去商议,怎样就着耶稣的话陷害他。 马可说,马可福音 12:13:“他们打发几个法利赛人和希律党的人到他那里去,要就着他的话陷害他。”路加说,路加福音 20:20:“他们窥探耶稣,打发奸细装作好人,要在他的话上拿住把柄,好把他交在巡抚的权柄和管辖之下。”他们所图谋的是他的性命。只是按罗马人的许可,他们若没有罗马巡抚本丢彼拉多的判决,就无权处死他。为了能在彼拉多面前找到控告他的把柄,使彼拉多可以定他的罪,他们先商议。他们看见他并没有行什么该死的事,因此商议之后决定,打发一些人以敬虔善良之人的姿态去与他交谈,向他提出几个问题,使他的回答可以给他们机会控告他亵渎或煽动叛乱。他们选中的人,有些是法利赛人,有些是希律党人。
Matthew 22:16
马太福音 22:16 于是打发门徒同希律党的人去见耶稣,说:夫子,我们知道你是诚实的,并且按真理传讲神的道,也不徇人的情面,因为你不看人的外貌。 参看普尔对马太福音 22:17 的注释。
Matthew 22:17
马太福音 22:17 请告诉我们,你怎么看?纳税给该撒可以不可以?第16、17节。马可福音 12:14 也记了同样的事,路加福音 20:21 也是如此。关于这些“希律党人”是谁,意见很多;我们早先在马可福音 3:6 读到他们曾与法利赛人一同商议要害基督。有人认为他们是外邦别国的人,是希律作加利利分封王时从邻近异教国家带来的;但这不大可能,因为若是如此,法利赛人就不会与他们来往。也有人认为他们是希律的一些卫兵或兵丁;但考虑到他们商议后的安排,是要差派一些基督不认识、也不会提防的人去,这种看法也不大可能。另一些人认为,更可能的是,他们是那些偏向希律一边的犹太人,忘记了本国的自由,倒向征服者,站在他那边。还有人认为他们是撒都该人;也有人说他们是信仰混杂的人,把犹太教和外邦教拼凑在一起。
我们的救主曾吩咐门徒要“防备法利赛人的酵和希律的酵”,见马可福音 8:15;这使人更可能认为,希律党人不仅是朝廷中人、亲罗马利益的人,而且他们也接受了一些与法利赛人很不同的教训;很可能他们受了某些撒都该教义的影响,否认天使、灵和复活。显然,他们属于希律一派;至于他们在宗教上的原则,则不那么清楚,也不十分关乎我们。他们先用极大的恭维开始对我们的救主说话:“夫子”,这是犹太人通常给他们所承认为教师之人的称呼。“我们知道你是诚实的”,意思是,你会把真理告诉我们,会照你所认为真实的去说;“并且按真理教导神的道,也不顾忌任何人,因为你不看人的外貌”,意思是,你讲话不是出于惧怕,也不是为讨好谁或偏爱谁,而是会坦然告诉我们什么是真理,神在我们所提出的事情上要我们怎样行。
这几句话给了我们一个好教师的真实写照:他必须是个善人,诚实的人,真实地教导人神的道,并且在忠心履行职责时,不惧怕人的脸色。但他们在这里也定了自己的罪;因为如果我们的救主真是这样,他们为什么不信他,不顺从他所教导的呢?“请告诉我们,你怎么看?纳税给该撒可以不可以?”但这怎么竟成了良心的问题呢?人从自己平安所得之物中合法拿出一点来,尤其只是很小的一部分,能有什么可怀疑的呢?有人认为,他们所说的是针对一种特别的税,就是他们认为那半舍客勒,见出埃及记 30:12、15,这是犹太人每年为会幕事奉所缴纳的;他们说罗马人命这笔钱归给皇帝,因此就产生了这个问题:那本来是表明他们向神效忠、并供殿中事奉使用的钱,是否可以合法地拿去作世俗之用。
我承认,我不能轻易同意这种看法,因为没有确凿证据证明罗马人向皇帝征收了这笔钱;而且与此相反,我看有个很有力的论据,就是兑换银钱之人的桌子仍然存在,他们把百姓的钱兑换成适合缴纳这半舍客勒的货币。若这笔钱如今已经变更,转为民政之用,那么我们的救主推翻那些桌子、赶逐兑换银钱的人时,就已经给了他们极好的机会,可以控告他煽动叛乱;但他们并没有从这点控告他。所以我更认为,所提出的问题是:向皇帝作任何缴纳是否合法,因为他们把他看作篡夺自由民族权柄的人。犹太人非常看重他们的自由,这从约翰福音 8:33 可见;毫无疑问,他们中大多数人缴纳罗马皇帝加在他们身上的税,并不是出于乐意。现在这些伪善的人把这事变成一个良心问题:既然神使犹太人成为自由之民,那么向一个异教征服者缴纳这些民事税,岂不是得罪神吗?
使徒行传 5:36、37 所提到的丢大和犹大,就因此发动过叛乱。这个问题实在够诡诈。因为如果他说可以,他们就很可能使百姓憎恶他,这正是他们想要的,因为他们之前之所以没有捉拿他,就是怕百姓;如果他说不可以,他们就得到了所要的把柄,可以控告他,把他交给当时在他们中间的罗马巡抚本丢彼拉多。
Matthew 22:18
马太福音 22:18 耶稣看出他们的恶意,就说:假冒为善的人哪,为什么试探我? 参看普尔对马太福音 22:22 的注释。
Matthew 22:19
马太福音 22:19 拿纳税的钱给我看。他们就拿一个银钱来给他。 参看普尔对马太福音 22:22 的注释。
Matthew 22:20
马太福音 22:20 耶稣说:这像和这号是谁的? 参看普尔对马太福音 22:22 的注释。
Matthew 22:21
马太福音 22:21 他们说:是该撒的。耶稣就对他们说:这样,该撒的物当归给该撒;神的物当归给神。 参看普尔对马太福音 22:22 的注释。
Matthew 22:22
马太福音 22:22 他们听见这话,就希奇,离开他走了。第18-22节。马可福音 12:15-17 和路加福音 20:23-26 也记了同样的事。路加说,我们的救主“看出他们的诡诈”,知道他们如何用狡猾的手段想要陷害他。他叫他们把“纳税的钱”拿来给他看。犹太人有两种钱币:舍客勒和半舍客勒,这是他们本国的钱;另有罗马钱币,如银钱和塞斯特斯。贡税是用这种罗马钱缴纳的。于是他们拿来一个银钱,就是罗马银钱,按我们的币值约相当于七个半便士;看来这就是罗马人向每个人头征收的人头税。铸币历来都被视为主权的行为,因此篡夺铸币权就被看作极其严重的事。
大多数君王总是在钱币上铸自己的肖像,并附上铭文,写上他们的名字,以及表明他们对某地具有统治权的话;因此,一个民族接受某君王的钱币在他们中间流通,就表明他们承认并服从那位君王。这枚钱币正有这样的像和号;因此我们的救主得出结论:“这样,该撒的物当归给该撒;神的物当归给神。” 虽然该撒是篡位者,但神已经把你们交在他手里;你们既然接受他的货币在你们中间流通,就已经承认了他。该撒的权利和神的权利是两件不同的事。宗教并不使你们免除公民本分,也不使你们可以不顺服君王在其有权吩咐之事上的命令。君王有权向臣民征税,以维持和支撑民政。让该撒得他当得的,也让神得他当得的。
你们这群伪善的人,借着这个问题,想让我以为你们对神和神的权利大有热心,以致不肯纳税,好像是在维护神对你们的权利;这是你们表面的样子,其实你们的目的乃是试探我,看能不能借着我的话,引诱你们去行什么叛乱或不忠于你们民政首领的事。我看不出有这种理由;该撒有他的权利,神也有神的权利;你们可以把两者各归给他们,并且你们也应该这样行。神的国与世上的国性质不同;他的律法并不废除任何公民权利。如此,我们的救主回答他们的问题,一方面使他们若承认官长有权柄却不给他应得之物,就自己定了自己的罪;另一方面,也使该撒和百姓都不能因他的话而对他提出正当控告。这个回答使他们惊讶,他们便希奇而去;机关算尽,却一无所得。
Matthew 22:23
马太福音 22:23 同一天,撒都该人来到耶稣那里;他们说没有复活的事,就问他。 参看普尔对马太福音 22:28 的注释。
Matthew 22:24
马太福音 22:24 说:夫子,摩西说,人若死了,没有孩子,他的兄弟当娶他的妻,为哥哥生子立后。 参看普尔对马太福音 22:28 的注释。
Matthew 22:25
马太福音 22:25 从前我们这里有兄弟七人,第一个娶了妻,死了,没有孩子,便把妻子留下给他兄弟。 参看普尔对马太福音 22:28 的注释。
Matthew 22:26
马太福音 22:26 第二、第三,直到第七个,都是如此。 参看普尔对马太福音 22:28 的注释。
Matthew 22:27
马太福音 22:27 末后,那妇人也死了。 参看普尔对马太福音 22:28 的注释。
Matthew 22:28
马太福音 22:28 这样,当复活的时候,她是七个人中哪一个的妻子呢?因为他们都娶过她。 第23-28节。马可福音 12:18-22 和路加福音 20:27-33 都这样重复了这段历史。关于撒都该人我们前面已经说过;他们是犹太人中的一个宗派,与法利赛人大不相同,这从使徒行传 23:8 可以看见。在其他错误教义中,他们否认复活,这从那段经文和这里都可看出;而且他们也否认灵,这实际上是他们根本性的错误,因此也就否认灵魂离开身体后存在状态中的不朽。他们的目的,似乎不像法利赛人那样,主要是要引诱我们的救主说出什么危及性命的话;而是要借着把他逼到荒谬之境来羞辱他。为此,他们根据申命记 25:5 向我们的救主提出一个案例。神在那里为要保守各支派各家族产业的分别,规定说:若兄弟同住,其中一人死了,没有留下后裔,那死者的妻不可嫁外人;她丈夫的兄弟当进去娶她为妻,等等。如今他们或是知道,或是假设,有七兄弟先后娶同一个妇人的情况;他们想知道,这妇人在复活的时候究竟是谁的妻子。他们非但没有显出自己的机敏,也没有把我们的救主难住,反倒暴露了自己对复活状态的无知。
Matthew 22:29
马太福音 22:29 耶稣回答他们说:你们错了,因为不明白圣经,也不晓得神的大能。 参看普尔对马太福音 22:30 的注释。
Matthew 22:30
马太福音 22:30 当复活的时候,人也不娶也不嫁,乃像天上的神的使者一样。马可也记了同样的话,见马可福音 12:24、25,只是他是以问句提出:“你们所以错了,岂不是因为不明白圣经吗?”路加说,路加福音 20:34、35:“耶稣对他们说:这世界的人有娶有嫁;惟有那配得来世与从死里复活的人,也不娶也不嫁;并且也不能再死,因为他们和天使一样,既是复活的人,就是神的儿女。”撒都该人的议论,是建立在这样一个错误之上:他们以为将来不但身体要复活,连今生的关系也要复起;来世的状态要像今世一样,在今世里,男女为了人类的繁衍和延续而娶嫁。
现在我们的救主说,你们的错误根基在于无知,“因为你们不明白圣经”,这实在是一切人在信仰事务上错误的根源,“也不晓得神的大能。”如果你们知道神的大能,就会知道神能叫死人复活。圣经处处借着引导我们思想神的大能,来坚固我们对复活的信心,如罗马书 8:11、腓立比书 3:21。若你们明白圣经,就会知道神必叫死人复活,并且人在复活时的状态,不会像今生这样男女日日死亡;若在今生人不娶不嫁,人类很快就灭绝了。“但,”路加说,“那配得来世和从死里复活的人。”从前一句话明显可见,后一句不是指普遍的复活,因为无论配不配,众人都要复活;这里所说的乃是“得生命的复活”,不是神护理之下、为末日审判所必需的单纯复起,而是基督救赎所成就的那得生命的复活。
这一点值得注意:从死里复活对恶人几乎毫无益处,甚至带来极其悲惨的不利,所以圣经有时说复活,好像只是圣徒所独有的,如哥林多前书 15:22、腓立比书 3:11;这里也是如此。因此路加后来称他们为“复活之子”;不是说别人不复活,而是惟独神的儿女才是复活所特别恩待的人,他们复活是作为承受永恒产业的儿女。关于人在复活中的状态,我们的救主如此描述:那时男女要“像天使一样”,不是在一切事上都一样,而是在这里所提到的两件事上;其中一件马太提到,两件路加都提到:
1. 他们不能再死。
2. 他们也不娶也不嫁。 第一点表明第二点已无必要,因为婚姻的一个大理由,是弥补死亡在世上造成的空缺;但既然人不能再死,那么在人间就不再需要夫妻关系,正如天使中间不需要一样。路加说:“这世界的人有娶有嫁。”婚姻只是为今世设立的制度,并且只存到今世结束;因为人在另一个世界里的状态,不再需要它:既然是不朽的状态,就不需要它来繁衍后代;既然也是完全的状态,就不需要它来彼此帮助处理人生事务,也不需要它来防止放纵的情欲。
Matthew 22:31
马太福音 22:31 论到死人复活,神向你们所说的话,你们没有念过吗? 参看普尔对马太福音 22:33 的注释。
Matthew 22:32
马太福音 22:32 我是亚伯拉罕的神,以撒的神,雅各的神。神不是死人的神,乃是活人的神。 参看普尔对马太福音 22:33 的注释。
Matthew 22:33
马太福音 22:33 众人听见这话,就希奇他的教训。 第31-33节。马可福音 12:26、27 和路加福音 20:37、38 也记了同样的话;只是马可和路加提到神说这些话的时间是在“荆棘里”,就是神在燃烧的荆棘中向摩西显现时,见出埃及记 3:6;路加又补充说:“因为在他那里,人都是活的。”马可还说:“论到死人复活,你们没有念过摩西的书吗?”我们的救主在前面的话里顺带确立了天使的教义;这里他既确立灵魂不朽的教义,也确立身体复活的教义。虽然佩龙红衣主教和耶稣会士马尔多纳都大胆声称,若不借助教会传统,身体复活不能从这里证明出来;然而,尽管他们自信,那些对我们救主的话更存敬畏的人却认为,不但灵魂不朽,而且身体复活,也都借着我们救主这个论证得到了不可推翻的证明。要说明这一点,当注意以下几件事:
1. 神不是说“我曾是”,而是说“我是”;他所说的是向摩西说话时的现在,也包括将来。
2. 他不是说“我是亚伯拉罕、以撒、雅各的主”,而是说“他们的神”;神凡称自己为某民或某人的神时,总是表示他是施恩者,是向他们施恩、并且还要施恩的那一位。这是圣约性的表达,正如他对亚伯拉罕说:“我要作你和你后裔的神”,见创世记 17:7。
3. “亚伯拉罕、以撒、雅各”不是指他们的一部分,而是指他们完整的人,包括身体和灵魂。
4. 神不是死人的神;如果他们死了且不再复活,他就不向他们施恩。
5. 在今生,亚伯拉罕、以撒、雅各从神那里并没有领受什么别人不能同样领受的大恩。因此,我们的主如今既证明了他们灵魂的不朽,也证明了他们身体的复活,好叫神能显明自己是整个亚伯拉罕、整个以撒、整个雅各的神。格拉德说:这段经文的论证可由希伯来书 11:16 说明:“所以神被称为他们的神,并不以为耻,因为他已经给他们预备了一座城。”神真正被称为他们的神,正因为他为他们预备了一座城;而若没有复活,他们永不能承受那座城。有人还进一步补充说,神将迦南地应许给亚伯拉罕时,是这样说的,见创世记 13:15:“这地我要赐给你和你的后裔,直到永远”;不只是给“你的后裔”,也是给“你”;对以撒也是如此,见创世记 26:3;对雅各也是如此,见创世记 35:12,出埃及记 6:4、8,申命记 11:21。
这些应许似乎并不是在他们的后裔得着属地迦南时就应验了,因为亚伯拉罕、以撒、雅各自己活着时并未享受那地;这些应许乃是延伸到那为神子民所预备的安息,就是使徒所说的那座城,见希伯来书 11:16,是神为他们预备的,好显明自己是他们的神。如今这不能只是为他们的灵魂预备,因为灵魂只是他们的一部分,而且灵魂若不与身体重聚,也难有完全的福乐,因为其中有一种与生俱来的愿望。并且,这些圣徒的身体既曾与灵魂一同劳苦,也不合理在那圣约中得赏赐时毫无分;因此,我们的救主从神与亚伯拉罕、以撒、雅各的关系,坚定地证明了他们的复活。路加又加上:“因为在他那里,人都是活的。”这不只是说他们以他为最终归宿而活,乃是保罗论到基督所说的那个意义,见罗马书 6:10:“他活是向神活着”,意思就是与神同活。
所以路加说,亚伯拉罕、以撒、雅各虽然按现在说已经死了,却与神同活;他们以及一切亚伯拉罕的儿女,都要向神活着,就是与神一同活到永远。马太又补充说:“众人听见这话,就希奇他的教训。”这些贫穷的百姓素来所听见的,不过是法利赛人讲长老遗传、礼仪、饭前洗手和洗锅洗杯的必要,又或撒都该人斥责天使、灵与复活的教义;如今他们听见一位在关乎灵魂、复活和永生之事上教导他们,并且用撒都该人自己承认的经卷来驳倒他们的大教师,就都感到惊奇;因为撒都该人虽然不太看重先知书,却承认并极其尊重摩西五经。
Matthew 22:34
马太福音 22:34 法利赛人听见耶稣堵住了撒都该人的口,就聚集在一处。 参看普尔对马太福音 22:40 的注释。
Matthew 22:35
马太福音 22:35 其中有一个律法师,要试探耶稣,就问他说: 参看普尔对马太福音 22:40 的注释。
Matthew 22:36
马太福音 22:36 夫子,律法上的诫命,哪一条是最大的呢? 参看普尔对马太福音 22:40 的注释。
Matthew 22:37
马太福音 22:37 耶稣对他说:你要尽心、尽性、尽意爱主你的神。 参看普尔对马太福音 22:40 的注释。
Matthew 22:38
马太福音 22:38 这是诫命中的第一,且是最大的。 参看普尔对马太福音 22:40 的注释。
Matthew 22:39
马太福音 22:39 其次也相仿,就是要爱人如己。 参看普尔对马太福音 22:40 的注释。
Matthew 22:40
马太福音 22:40 这两条诫命是律法和先知一切道理的总纲。第34-40节。马可对这段历史记得更详细,见马可福音 12:28-31:“有一个文士来,听见他们辩论,晓得耶稣回答得好,就问他说:诫命中哪是第一要紧的呢?耶稣回答说:第一要紧的,就是:‘以色列啊,你要听,主我们的神是独一的主。你要尽心、尽性、尽意、尽力爱主你的神。’其次就是说:‘要爱人如己。’再没有比这两条诫命更大的了。那文士对他说:夫子,说得好,你照真理说的;因为神只有一位,除他以外,再没有别的神;并且尽心、尽智、尽力爱他,又爱人如己,就比一切燔祭和平安祭好的多。耶稣见他回答得有见识,就对他说:你离神的国不远了。
从此以后,没有人敢再问他什么。”路加略去了这段历史,只在我们的救主回答撒都该人之后接着记下路加福音 20:39、40:“有几个文士说:夫子,你说得好。从此他们再也不敢问他什么了。” 关于这个文士,就是马太所称的律法师,带着这个问题来见基督的目的,解经家有不同意见。有人认为,他和其他人一样,也是来在他的话上陷害他。也有人认为,他只是出于想更充分受教的心而来,这里的“试探”不过是试验他的意思,不是为恶,正如示巴女王用难题试验所罗门,为要见识他的智慧。我们的救主对他和善的态度、对他的称赞,以及他对我们救主说话的恭敬和对主回答的赞许,都使我认为他并非怀着恶意而来。
再者,有人认为他来是希望听见我们的救主贬低礼仪诫命而高举道德诫命,我看这也不大可能;因为他自己也同意我们救主所说的话,并且补充说:“爱主我们的神,等等,比一切燔祭和各样祭祀都更大。” 他的问题是:“哪一条是第一且最大的诫命?”马太说“最大的”;马可说“第一”;意思是一样的,我们的救主在马太福音 22:38 中把两者都放在一起。“耶稣对他说:你要尽心、尽性、尽意爱主你的神。”马可又加上“尽力”。这话见于申命记 6:5,只是那里没有“尽意”;路加把这句加了进去。其实不过是用不同词语表达同一件事,因为“尽性”已经包含心、意和力。马可又加了一个前言:“以色列啊,你要听;主我们的神是独一的主;你要爱……”这些话只是:
1. 唤起百姓的注意。
2. 说明后面这条诫命的理由,而这理由在马太福音中已充分表达出来。 若有人问:这应归于十诫中的哪一条?答案很容易:它是前四条的总纲,那四条包含我们向神当尽的本分。我们的救主用“爱神”来表达这些诫命,向我们表明,神的律法并不是靠守那些诫命的字句就成全了,而是要出于爱神的原则,去行神所吩咐的一切,并且以最高程度来爱神。那些把这条诫命解释为:人在堕落状态中只须尽自己所能去爱神的人,是徒然解释;人的堕落并没有使神失去命令人、并告诉人本分的权利。律法毫无疑问要求我们以最高程度爱神,要在整个人的一切行为中表现出来,就是恒常地顺服他一切诫命。我们惟一的福乐在于:律法如今在一位中保手中,他已为一切信他的人完全成全了这律法,见罗马书 8:3,并且悦纳我们的心愿当作行为。这样,道德律就成了引我们到基督那里去的训蒙师。我们的救主称这条诫命为第一且最大的,实在是对的:
1. 因为神应当先于邻舍被事奉。
2. 因为爱邻舍若不是出于爱神,就没有真正的原则;并且爱邻舍也只能是为神的缘故,并且服从于神。“其次也相仿”,也是命令人去爱;所以正如使徒所说,“爱就完全了律法”。“你的邻舍”,就是每一个人,要“如同自己”一样去爱;为他所做的,像你愿意他为你做的那样多;不要加害于他,超过你所愿意他加害于你的;并且像爱自己一样真实、诚恳地爱他。“这两条诫命是律法和先知一切道理的总纲”:旧约中一切所吩咐的,没有一样不能归结到这两个总纲之下。这就是其中所命令人当尽的一切本分。整本神的话都是我们的准则,我们有责任遵守其中每一条诫命。摩西把一切总括在十诫里;若把十诫正确解释,圣经中一切诫命都可归入其中。基督在这里又把十诫归为两条。使徒更把一切归为一条,说“爱就完全了律法”。
圣经所禁止的一切,无非是违背了爱神或爱人的至尊律法;圣经所吩咐的一切,也都归在这律法之下。马可又补充说,那文士称赞我们的救主,说他讲得真实,并承认遵行这两条诫命比一切祭物和燔祭更重要;在这一点上,他与撒母耳一致,撒母耳早已对扫罗说过:“听命胜于献祭”;这确实必须如此,因为祭物真正的价值,全在于借此向神的旨意所献上的顺服。基督告诉这文士,他离神的国不远了。一个人若真正明白了神的律法,并且丢弃了那种以为靠礼仪之事就能讨神喜悦的愚妄想法,那么他在那位训蒙师的教导下已经大有长进了;若人真正明白这训蒙师,它就会使他看见自己需要另一种不是出于自己的公义,好使他能站在神面前。
Matthew 22:41
马太福音 22:41 法利赛人聚集的时候,耶稣问他们说: 参看普尔对马太福音 22:46 的注释。
Matthew 22:42
马太福音 22:42 论到基督,你们的意见如何?他是谁的子孙呢?他们回答说:是大卫的子孙。 参看普尔对马太福音 22:46 的注释。
Matthew 22:43
马太福音 22:43 耶稣说:这样,大卫被圣灵感动,怎么还称他为主,说: 参看普尔对马太福音 22:46 的注释。
Matthew 22:44
马太福音 22:44 主对我主说:你坐在我的右边,等我把你仇敌放在你的脚下。 参看普尔对马太福音 22:46 的注释。
Matthew 22:45
马太福音 22:45 大卫既称他为主,他怎么又是大卫的子孙呢? 参看普尔对马太福音 22:46 的注释。
Matthew 22:46
马太福音 22:46 没有一个人能回答他一句话;从那日以后,也没有人敢再问他什么。第41-46节。马可简略地记了这件事,只重复其大意,见马可福音 12:35-37;除此之外,只加了一句结语:“众百姓都喜欢听他。”路加也同样简略地记下,见路加福音 20:41、44。要正确明白我们的救主对法利赛人这段话,我们必须知道:法利赛人和一般犹太人虽然都期待弥赛亚,就是基督,但他们对他、在他身上所期待的,不过是一个人,是大卫的子孙,按应许从大卫家而出;他们所梦想的,只是一位世俗君王,要救他们脱离仇敌,恢复他们古时的民事自由。基督看见他们一伙人聚在一起,就行使他曾允许他们向他所行的自由,向他们提出一两个问题。
他的问题是:“论到基督,你们的意见如何?”不是问他们对他自己有什么看法,而是问他们对所期待的弥赛亚有什么看法,他应当是谁的子孙。“他们回答说:是大卫的子孙”,就是按正统家谱从大卫而出的那一位。这在他们中间是恒常而无人争议的传统。因此马可说,这问题是这样提出的:“文士怎么说?”路加说:“他们怎么说基督是”,就是“将要是”,“大卫的子孙?”这本是他们中间普遍接受的意见;我们的救主在接下来的话里并没有否认这一点,只是论证说,他必定不只是这样而已;因为他说:“这样,大卫被圣灵感动,怎么还称他为主呢?”见诗篇 110:1。马可说:“大卫被圣灵感动,自己说。”大卫是先知,是受圣灵感动说话的,使徒行传 1:16、2:30 证明了这一点。
路加说:“在诗篇上”;由此可见,诗篇 110:1-7 是大卫的诗,不是像有人所争辩的那样,是别人为大卫而作的。若大卫知道那位只是他的儿子,不过是从他而出的一个后裔,他会称他为主吗?他本该说:“主对我的儿子说”,或者“将要对我的儿子说。” “主说”,就是耶和华说,“对我主说:你坐在我的右边。”若大卫藉着圣灵说预言论到弥赛亚,而他若只相信那位是自己的儿子,仅此而已,他会说耶和华对他说:“你坐在我的右边”吗?这乃是最高尊荣、尊贵和恩宠之位;并且“等我把你仇敌放在你脚下”,意思就是永远;因为“等到”并不表示一个确定终止的时间。参看普尔对马太福音 1:25 的注释。“那么,大卫既称他为主,他怎么又是大卫的子孙呢?”意思就是:如果如此,他怎么会不过只是大卫的儿子,不过只是一个单纯的人呢?
我们的救主借着这个论证,并不是要证明基督不应当是大卫的子孙,也不是要证明他自己就是弥赛亚;而是要证明,他们所期待的弥赛亚或基督,必定不只是一个单纯的人,否则大卫绝不会称他为主,也不会预言耶和华要召他坐在自己的右边。马太最后告诉我们,正如撒都该人和文士先前被问倒了一样,现在法利赛人的口也被堵住了。马可说:“众百姓都喜欢听他。”马太说:“没有一个人能回答他一句话;从那日以后,也没有人敢再问他什么。”此后我们也再听不见他们以辩论来搅扰他了;他们现在看见,争辩并不能成就他们的事,他们下一步就要商议如何夺去他的性命;这总是那些骄傲恶毒、被神任凭走向灭亡之人的做法:宁可掩饰自己的知罪,继续实行自己的私欲和恶意,也不肯放弃自己的目的。
但在他们遇到合适机会之前,我们还将听见我们的救主向门徒和众人所发出的一些极其美好的讲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