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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太福音 第 21 章 · 马太·普尔

圣经简注 · Annotations upon the Holy Bible · 原作公版

Matthew 21:1

马太福音 21:1 他们将近耶路撒冷,到了伯法其,在橄榄山那里,耶稣就打发两个门徒去。 马太福音 21:1-11

基督骑着驴进入耶路撒冷,众人向他欢呼。

马太福音 21:12-14

他把在殿里做买卖的人赶出去,并在那里医治有病的人。

马太福音 21:15-16

他回答那些因百姓呼喊“和散那”而恼怒的祭司长和文士。

马太福音 21:17-22

他咒诅那棵不结果子的无花果树,树立刻枯干了。

马太福音 21:23-27

他使那些质问他权柄的祭司长和长老无言可答。

马太福音 21:28-32

两个儿子的比喻:父亲打发他们去葡萄园做工。

马太福音 21:33-46

葡萄园租给恶园户的比喻。

参看普尔对《马太福音 21:3》的注释。

Matthew 21:2

马太福音 21:2 对他们说:你们往对面的村子里去,立刻会看见一匹拴着的母驴,还有驴驹同在一处;把它们解开,牵到我这里来。 参看普尔对《马太福音 21:3》的注释。

Matthew 21:3

马太福音 21:3 若有人对你们说什么,你们就说:‘主用它们。’那人必立刻让你们牵来。 第1-3节。这段主进入耶路撒冷的著名记载,马可和路加也都记下了:马可记在《马可福音》11:1;路加记在《路加福音》19:29。到目前为止,他们的叙述差别不大;后面我们会看到更多差异。我要综合他们三人的话,一次把这件事完整讲明。马可说,是“伯法其和伯大尼”;又说,“你们必看见一匹拴着的驴驹,是从来没有人骑过的。”路加与马可几乎没有分别,至少没有什么重要差别。

那时我们的主已经很靠近耶路撒冷了;伯大尼离耶路撒冷只有十五里许,大约两英里,还差八分之一英里,见《约翰福音》11:18;那是拉撒路的村庄,见《约翰福音》11:1。马太只提伯法其,那地方与伯大尼距离相若,在橄榄山脚下,因那里橄榄树繁多而得名;这山在耶路撒冷和伯法其之间。看来我们的救主曾到过这两个村庄,因为马可和路加都提到二者。他从其中一个地方打发两个门徒到附近的村子去,告诉他们一进村就会看见一匹拴着的母驴和一匹驴驹,那驴驹从来没有人骑过。马可和路加只提驴驹,因为基督骑的只是驴驹。马太提到母驴,是为应验预言;下一节我们会说到。

“把它们解开,牵到我这里来。若有人对你们说什么”,这是他早知道会发生的,马可和路加也告诉我们确有其事,“你们就说:‘主用它们。’”不是说“我们的主”,而是说天地的主,那拥有千山牲畜的主,“用它们”。并不是因为疲乏;那位从加利利步行到伯大尼的主,本可以再走那两英里;他这样做,是要按着《撒迦利亚书》9:9关于他的预言进入耶路撒冷。

“那人必立刻让你们牵来。”这话按字面也可理解为基督应许把它们送回,但更可能是要向门徒保证:主人必不会为难,反而会立刻放行。这些吩咐,加上后来的应验,明显证明了基督的神性;因为他既能预知一切细节,也能预知人的心会向哪边倾向。

Matthew 21:4

马太福音 21:4 这事成就,是要应验先知所说的话。 参看普尔对《马太福音 21:5》的注释。

Matthew 21:5

马太福音 21:5 要对锡安的居民说:看哪,你的王来到你这里,是温柔的,又骑着驴,就是骑着驴驹子。 第4、5节。这话见于《撒迦利亚书》9:9:“锡安的民哪,应当大大喜乐;耶路撒冷的民哪,应当欢呼;看哪,你的王来到你这里;他是公义的,并且施行救恩,谦和地骑着驴,骑着驴的驹子。”福音书作者只引用了为达其目的所需的那一部分。约翰在简略叙述救主这次进入耶路撒冷时,引用得更短,见《约翰福音》12:15。这话前半部分也见于《以赛亚书》62:11。犹太人都承认这预言是指弥赛亚,只是他们瞎了眼,看不见它在基督身上已经应验。

“要对锡安的居民说”,就是向犹太人、向耶路撒冷的居民宣告预言:“看哪,你的王来到你这里”,就是你属灵的王,那带来救恩的王,那应许并预言要来的王,要把救恩带来。他“来到”,意思是:他不久将为你的益处和好处来到你这里。你们将凭这事认出他来:他要以贫穷、受苦、温柔、谦卑的样式来,“骑着驴”,就是一种驮重物的驴,这词本有此意;“骑着驴驹子”,并不是同时骑两匹;这两句话是互相解释的:前者说明牲畜的种类,后者说明其年龄。

没有哪一条关于基督的预言比这条更清楚地应验了。古时驴原是尊贵人物所骑的牲口,见《士师记》10:4,12:14。但所罗门以后,犹太人有了马种,于是骑驴的多半只是贫穷人,驴大多留作驮负之用。犹太人在“带来救恩的王”这一观念下,若看见有人如此毫无威仪地骑着驴驹进入耶路撒冷,除了《撒迦利亚书》9:9所预言、也是他们自己承认的那位弥赛亚之外,还能指望是谁呢?若不是他们心上蒙着奇异的帕子,希律的臣仆和彼拉多的臣仆也本该看得出:他的国不属这世界,他也不是那种威胁他们尊荣的王。

Matthew 21:6

马太福音 21:6 门徒就去,照着耶稣所吩咐的行。 马可说,见《马可福音》11:4-6:“他们去了,便看见驴驹拴在门外街道交叉之处,就把它解开。站在那里的人中有几个对他们说:‘你们解驴驹做什么?’他们照着耶稣所吩咐的回答,那些人就由着他们牵去了。”

路加说,见《路加福音》19:32-34:“奉差遣的人去了,所遇见的正如耶稣所说的。他们解驴驹的时候,主人问他们说:‘为什么解驴驹?’他们说:‘主用它。’”

从这两个门徒的做法中,可以学到基督门徒真实的顺服:他们不争辩主的命令,不提出异议,不惹起争端,也不惧怕自身遭遇什么危险;他们去了,而且立刻去,并且准确照着主所吩咐的去做;果然,他们所遇见的正如主所说。他们把驴驹解开,主人看见了,问他们为何解驴驹;他们便告诉他,主用它。

Matthew 21:7

马太福音 21:7 牵了母驴和驴驹来,把自己的衣服搭在它们上面,耶稣就骑上。 参看普尔对《马太福音 21:9》的注释。

Matthew 21:8

马太福音 21:8 有极多的人把衣服铺在路上;还有人砍下树枝来铺在路上。 参看普尔对《马太福音 21:9》的注释。

Matthew 21:9

马太福音 21:9 前行后随的众人喊着说:“和散那归于大卫的子孙!奉主名来的是应当称颂的!高高在上和散那!” 第7-9节。马可说,见《马可福音》11:7-10:“他们把驴驹牵到耶稣那里,把衣服搭在上面,耶稣就骑上。许多人把衣服铺在路上,也有人从树上砍下枝子铺在路上。前行后随的人都喊着说:‘和散那!奉主名来的是应当称颂的!那将要来到、我们祖大卫之国是应当称颂的!高高在上和散那!’”

路加记得更详,见《路加福音》19:35-40:“他们把驴驹牵到耶稣那里,把衣服搭在驴驹上,扶耶稣骑上。走的时候,众人把衣服铺在路上。将近橄榄山下坡的时候,众门徒因所见过的一切异能,就欢欢乐乐,大声赞美神,说:‘奉主名来的王是应当称颂的!在天上有平安,在至高之处有荣耀!’众人中有几个法利赛人对他说:‘夫子,责备你的门徒吧!’耶稣回答说:‘我告诉你们,若是他们闭口不说,这些石头必要呼叫起来。’”

约翰也记了一些,见《约翰福音》12:12-13:“第二天,有许多上来过节的人,听见耶稣将到耶路撒冷,就拿着棕树枝出去迎接他,喊着说:‘和散那!奉主名来的以色列王是应当称颂的!’”

他们把母驴和驴驹牵到耶稣那里;他没有鞍子,也没有华贵的装备;他们乐意把自己的一些衣服搭在驴背上,让基督骑上驴驹。这是一种自然形成、毫无人为雕饰的乡野凯旋:有的人把衣服铺在他前面的路上,有的人砍下树枝来,约翰说是棕树枝,用来铺路。

基督在伯大尼途中曾行过一件著名神迹,就是叫拉撒路从死里复活。约翰在《约翰福音》12:18说,因此,那些在耶路撒冷、为逾越节来到那里的人,听见他行了这神迹,就有许多人出去迎接他;而且《约翰福音》12:1说,那时距离逾越节只有六天。于是,这些从耶路撒冷出来的人,与从伯大尼随同他来的人会合,一路呼喊:“和散那归于大卫的子孙!奉主名来的是应当称颂的!高高在上和散那!我们祖大卫的国是应当称颂的!在天上有平安,在至高之处有荣耀!”

这些话中许多似乎取自《诗篇》118:24-26。他们把衣服搭在驴上,又铺在路上,这是对君王常有的礼节;这不仅可从许多世俗作者的记载看出,也可从《列王纪下》9:13看到,耶户受膏作以色列王时,人们就是这样行的。至于这些欢呼,也是向君王常有的称呼。“和散那”究竟是“现在拯救”或“求你帮助”的意思,还是一个表示祝福对方成功亨通的用语,或是节期所唱某种诗歌的名称,或是指树枝等,关系并不大;借着这欢呼,他们承认他是王,是大卫的子孙;他们称颂他,愿平安、尊荣和荣耀归于他。

这是群众的欢呼;他们对基督神性的认识无疑还很少,也不完全,但他们仍把他看作大卫的子孙,即弥赛亚。法利赛人中有些人似乎混在这群人里,他们因这欢呼而不安,正如路加所说,要求基督责备众人;但他回答说:“若是他们闭口不说,这些石头必要呼叫起来。”这是一句俗语;我们只需留意其意思。意思就是:我父所定、要显明我国度并宣告我是谁的时候已经到了;神的时候一到,这事必定成就,无论借着什么方式。若这些亚伯拉罕的子孙闭口不言,神也能从这些石头中给亚伯拉罕兴起子孙来,同样宣告我是大卫的子孙,是在锡安作王的那一位。

Matthew 21:10

马太福音 21:10 耶稣既进了耶路撒冷,合城都惊动了,说:“这是谁?” 参看普尔对《马太福音 21:11》的注释。

Matthew 21:11

马太福音 21:11 众人说:“这是加利利拿撒勒的先知耶稣。” 第10、11节。这样异乎寻常的景象,足以使耶路撒冷许多人惊奇诧异,尤其是百姓把尊荣归给他,如同归给一位王,又称他为大卫的子孙;若不是因他外表的卑微和跟随者的卑微,使那些与此事无关的人不至惧怕,也让希律和彼拉多觉得并没有反对民政的图谋正在进行,我们的救主和他的跟随者就会被当作挑起骚乱和叛乱的人抓起来了。

但此时群众只给他一个称号,就是“先知耶稣”;不过这也足以使他有别于其他先知,因为他是耶稣,是救主,也是那位早已预言的先知,见《申命记》18:15、18、19。

Matthew 21:12

马太福音 21:12 耶稣进了神的殿,赶出殿里一切做买卖的人,推倒兑换银钱之人的桌子和卖鸽子之人的凳子。 参看普尔对《马太福音 21:14》的注释。

Matthew 21:13

马太福音 21:13 对他们说:“经上记着:‘我的殿必称为祷告的殿’,你们倒使它成为贼窝了。” 参看普尔对《马太福音 21:14》的注释。

Matthew 21:14

马太福音 21:14 在殿里有瞎子、瘸子到他跟前,他就治好了他们。 第12-14节。这段历史,另外两位福音书作者也记载了,但差别很大。路加在这之前提到一段在路上的讲话,就是我们的救主初见那城时,对其毁灭所作的预言;但因别的福音书作者都未提及,我就留到讲解他的福音时再说。马可这样记这段历史,见《马可福音》11:11-19:“耶稣进了耶路撒冷,进了圣殿,周围看了各样物件,天色已晚,就和十二门徒出城往伯大尼去了。第二天,他们从伯大尼出来,耶稣饿了。”随后马可才记救主咒诅不结果子的无花果树,这部分我也留到后文按次序再讲。“他们来到耶路撒冷;耶稣进了殿,赶出殿里做买卖的人,推倒兑换银钱之人的桌子和卖鸽子之人的座位,又不许人拿着器具从殿里经过,并教训他们说:‘经上不是记着说:我的殿必称为万国祷告的殿吗?你们倒使它成为贼窝了。’……到了晚上,他就出城去了。”路加说,见《路加福音》19:45-47:“他进了殿,赶出里头做买卖的人,对他们说:‘经上说:我的殿是祷告的殿,你们倒使它成为贼窝了。’他天天在殿里教训人。”

从各福音书看得很清楚,我们的救主在逾越节前五天来到耶路撒冷,每夜往离城约两英里的伯大尼去,早晨再回圣殿;路加说,他天天在那里教训人。看马可的意思,头一天他似乎只是进了殿,四围看了一遍,就与十二门徒出去在伯大尼住宿。这里说他进殿,当理解为只是进外院,因为祭司和利未人才可以进内院和圣所,而至圣所只有大祭司能进。虽然马可没有提他头一天赶出做买卖的人,反而把这事像是放在他第二天进城时,但最好的解经家认为,这事其实发生在第一天,正如马太和路加似乎所暗示的那样;福音书作者把事情不按时间次序记下,也是很常见的。

一些熟悉希伯来传统的学者告诉我们,外院里每日都有市场,售卖犹太人献祭所需之物,如酒、盐、油、牛和羊;但因为那时距逾越节只有三四天,市场就比平常大得多,因为当时要用的羊羔数目极多。按《出埃及记》30:12、15的律法,各人也要带半舍客勒。为此,那里设有兑换银钱人的桌子,这些人预备了半舍客勒,好替百姓兑换,使人人都能得着自己的半舍客勒;而来兑换的人会给他们一点利润,这利润称为 kollubistai,因此这些人被称为兑换银钱的人。卖鸽子的在那里,是为了供应前来行洁净礼的妇人按《利未记》12:6献祭之需。这就是主在殿外院所见那大市场的缘故。主不太可能头一天看见这些弊端而毫不理会,第二天才来纠正,所以解经家才认为马可在这里把这段历史往后放了。

这里出现两个问题:

1. 在殿的这部分售卖这些东西是否不合法?

2. 即便不合法,我们的救主凭什么权柄这样做?

关于第一个问题,必须说:若这事并不违法,我们的救主就不会责备他们把他父的殿、祷告的殿变成做买卖的地方;他也不会如此热心地把他们赶出去、推翻桌子等等,而他在《约翰福音》2:15也曾这样做过一次。圣殿是照着神的指示建造的,不但由人奉献,也有神悦纳的见证。由《约翰福音》2:19可见,它也是基督身体的预表。我们知道,对着这殿祷告的人有特别的应许。神说他已经将殿分别为圣,见《列王纪上》9:3,就是从俗用中分别出来归他使用,其中之一就是作“祷告的殿”,见《以赛亚书》56:7。虽然我们读到在那里卖的都是献祭有用之物,但这仍属于世俗用途,是对那圣地的亵渎,因为在耶路撒冷本有市场可办这些事。即便圣殿未曾如此特别分别为圣,若在会堂中这样做,也已失了体统,因为会堂也是分别出来、通常用于敬拜神的地方;何况在如此特别分别为圣的圣殿里这样做,无疑是对圣地的大大亵渎。

至于第二个问题,我们的主并非公共官长,却凭什么做这事,我倒不如说:他既是永恒的神子,如今又在施行君王的权能,我并不为回答这问题感到困难;我更难解释的是,祭司、文士和法利赛人为什么从未就此质问他。若有人说,我们马上就会读到他们商议要害他;我回答说:但我们并没有读到他们把这事作为控告他的罪名。我们也没有读到他们在他先前做同样事情时质问他,那件事记在《约翰福音》2:13-25。固然我知道有人说,救主这样做是凭 zealots 的权利,就是说犹太人有一条律法,任何人都可以惩罚甚至处死那些亵渎神敬拜或圣物的人;他们据《申命记》13:9以及非尼哈杀心利和哥斯比的事例,见《民数记》25:6-8,又据玛他提亚在摩丁杀那向偶像献祭的犹太人和王差役的事例,见《马加比二书》2:24-25,来证明这一点。然而这并不能真正使我满意:一方面,若不是神立刻为非尼哈的行为辩护,我也不知如何为他辩护;我也不认为《申命记》13:9的律法应解释为给私人施行。另一方面,若祭司、文士和法利赛人不知道某条律法能为救主此举作辩护,我很难设想他们会如此默然容忍,尤其很可能他们的利益牵涉其中,因为他们极可能为了获利,允许这些商贩在殿的范围内经商。

因此,我既完全确信我们的救主是圣殿的主,并且圣灵无限量地赐给了他,他所做的不过是他合法可做之事;至于他为何在此事上没有遇到反对,我宁可甘心不知,因为神并未在他的话语中告诉我们。可以确定的是:他确实做了此事;这事本是当做的;而且他既是神子,就有权柄这样做。至于他们为何如此安静地接受,我不知道;我们也无须知道,这对我们并无多大益处。

Matthew 21:15

马太福音 21:15 祭司长和文士看见他所行的奇事,又见孩子们在殿里喊着说:“和散那归于大卫的子孙!”就甚恼怒。 参看普尔对《马太福音 21:16》的注释。

Matthew 21:16

马太福音 21:16 对他说:“这些人所说的,你听见了吗?”耶稣说:“是的。经上说:‘你从婴孩和吃奶的口中完全了赞美。’你们没有念过吗?” 第15、16节。其余福音书作者都没有记这段历史。这里所说的“奇事”,就是他医治瞎子和瘸子的事,见《马太福音》21:14。孩子们的呼喊无疑更使他们不悦;这呼喊与主进耶路撒冷时路上和街上的群众呼喊性质相同:他们承认基督是弥赛亚,把赞美归给他,并祝愿各样福乐临到他。

法利赛人既对这欢呼表示不满,基督就引他们去看《诗篇》8:2。那里说是“你建立了能力”,或“设立了能力”,意思就是坚固、扎实的赞美;这预言说明:基督荣耀的大能要借着如此软弱之人的见证被宣扬出来,也说明从这样卑微、被人轻看的开端中,要成就伟大而荣耀的事。

Matthew 21:17

马太福音 21:17 于是离开他们,出城到伯大尼去,在那里住宿。 参看普尔对《马太福音 21:22》的注释。

Matthew 21:18

马太福音 21:18 早晨回城的时候,他饿了。 参看普尔对《马太福音 21:22》的注释。

Matthew 21:19

马太福音 21:19 看见路旁有一棵无花果树,就走到跟前,在树上找不着什么,不过有叶子,就对树说:“从今以后,你永不结果子。”那无花果树立刻枯干了。 参看普尔对《马太福音 21:22》的注释。

Matthew 21:20

马太福音 21:20 门徒看见,就希奇说:“无花果树怎么立刻枯干了呢?” 参看普尔对《马太福音 21:22》的注释。

Matthew 21:21

马太福音 21:21 耶稣回答说:“我实在告诉你们,你们若有信心,不疑惑,不但能行这无花果树上所行的事,就是对这座山说:‘你挪开,投在海里!’也必成就。” 参看普尔对《马太福音 21:22》的注释。

Matthew 21:22

马太福音 21:22 你们祷告,无论求什么,只要信,就必得着。 第17-22节。路加没有记这段事,但马可记了,并带着一些差异和补充:差异只在时间上,而福音书作者对时间次序并不十分拘泥。马太把这神迹记作发生在第二天早晨,就是基督和门徒从伯大尼回来的时候;《马可福音》11:12也是如此。但马太说得好像门徒立刻就看出树枯干了;马可却说,他们直到次日早晨才发现树枯干了,见《马可福音》11:20。马可在《马可福音》11:13说:“因为不是收无花果的时候。”这就产生一个难题:既然不是结果子的季节,为什么我们的救主要因树上没有果子而咒诅它?稍后再说。马可又在《马可福音》11:21-22说:“彼得想起耶稣所说的话,就对他说:‘拉比,请看!你所咒诅的无花果树已经枯干了。’耶稣回答说:‘你们当信服神。’”随后又重复了《马太福音》21:21、22的大意;此外马可还加上《马可福音》11:25-26的话:“你们站着祷告的时候,若想起有人得罪你们,就当饶恕他,好叫你们在天上的父也饶恕你们的过犯;你们若不饶恕人,你们在天上的父也不饶恕你们的过犯。”

当主在殿里赶出做买卖的人以后,他便出城到伯大尼去,或是为了躲避城中的喧嚣,因为那时因逾越节临近,城里挤满了人;或是为了得着更安静的祷告之处。次日清晨他回来,因饿了,看见路旁一棵无花果树,就走近去,见树上满是叶子,却没有果子,于是对它说:“从今以后,永不再长果子在你身上。”马可说:“因为不是收无花果的时候。”那为什么我们的救主要咒诅这树呢?有些人认为这里的“时候”是指“时令”,因为这希腊词的确常有此意;他们认为意思是:这一年并不是适合结无花果的年份。但这非但没有减轻困难,反而加重了困难:若这一年不适合结果,主为什么还因它没有果子而咒诅它呢?

所以另一些人认为,原文中的一个词应读作另一个词,那么英文就应译为“那地方正是有无花果的时候”。为此,他们提出两点:

1. 古抄本中通常省略希腊文的气号和重音,若去掉这些符号,两词写法相同。

2. 这也合乎事实,因为当时至少是青无花果的时候;那地方靠近耶路撒冷,距逾越节只有三四天,而那时正是收割庄稼的时候,见《利未记》23:10,《申命记》16:9;并且从《雅歌》2:13显然可见,在他们春天开始的时候,无花果树就长出青果。

但我考虑到,古代各种译本都没有按这种文字学意见翻译,而是像我们现有译本那样,所以我断定古人是按通常读法理解,不是按另一种读法;若与他们一致的理解相反来解释这些话,就显得过于大胆了。于是另一些人告诉我们,无花果树,至少其中某些种类,像橙树一样,常年都有叶子和果子,有些青涩,有些半熟,有些成熟;并且它们整个冬天都保留叶子。所以我们的救主既看见叶子,就可能以为树上会有前一年结出的果子;尽管当年这种果子成熟的时候还未到,但若连那样的旧果也没有,他便咒诅它,借此作为一个预表,说明那些只有叶子、没有公义真实果子的贫瘠灵魂将受怎样的对待。或者我们也可以说,他咒诅它并不只是因它没有果子,而是为了显明他的神能,行一个神迹。

“那无花果树立刻枯干了”:就是主咒诅它之后,它就开始枯萎。马可告诉我们,到次日早晨,见《马可福音》11:20,彼得才说:“拉比,请看,你所咒诅的无花果树已经枯干了。”马太说:“门徒看见,就希奇说:‘无花果树怎么立刻枯干了呢?’”于是我们的救主告诉彼得和其余门徒:若他们有信心,不疑惑,不但能行他在无花果树上所行的事,甚至若对这山说“挪开,投在海里”,也必成就。

这话由《马太福音》21:22来解释:“你们祷告,无论求什么,只要信,就必得着。”类似的话我们先前在《马太福音》17:20见过。马可在《马可福音》11:23也有同样的话;路加在《路加福音》17:6也有。这种说法不可拉得过远;它的意思不过是:凡有助于神荣耀和我们益处的事,信的人若能毫不疑惑地相信所求之事必要成就,就可以从神手中得着。我看不出有什么理由要把“行神迹的信心”与别的信心区分开来;二者所不同的,只是门徒,特别是使徒,得了能力和应许,能行神迹,这不是赐给其他基督徒的,只是为了当时特殊需要,好叫福音得着信用。

一般性的命题是真实的,而且对每一位信徒都要应验:凡应许中所包含的善,就是一切善事,都必赐给那凭信心祈求的灵魂。但古时也有某些特别的应许,不是给一般神百姓的,而是给特定的人,为着特定目的;如今我们不能指望行成或得着那样的事。真实的信心没有什么太大的事不能得着,但这信心必须有所应许可依靠,而且必须借着祷告表明出来,如《马太福音》21:22所说。马可还补充说,这信心也必须伴随着爱心,就是一颗愿意饶恕并实际饶恕弟兄过犯的心。但这不过与我们在《马太福音》6:14-15已经遇见的一样,我们在那里已经解释过其意思。

Matthew 21:23

马太福音 21:23 耶稣进了殿,正教训人的时候,祭司长和民间的长老来问他说:“你仗着什么权柄做这些事?给你这权柄的是谁?” 马可在这之前说,见《马可福音》11:18:“祭司长和文士听见这事”,就是听见他赶出做买卖的人、推倒兑换银钱之人的桌子,“就想法子要除灭他;却又怕他,因为众人都希奇他的教训。”接着又说,见《马太福音》22:27、28(原文当指并行经文):“他们又来到耶路撒冷;耶稣在殿里行走的时候,祭司长、文士和长老到他跟前来,对他说:‘你仗着什么权柄做这些事?谁给你这权柄做这些事?’”路加说,见《路加福音》19:47、48:“耶稣天天在殿里教训人。祭司长和文士,并百姓的尊长,都想要杀他;只是寻不出法子来,因为百姓都侧耳听他。”

很明显,我们的救主每夜都去伯大尼,清晨回耶路撒冷,天天在殿里讲道。路加说“百姓都侧耳听他”;希腊文的意思是“挂在他身上听”。他们也深受他所行神迹的影响。所以,正如马可所说,文士和长老“怕他”。这也许就是他们没有公然反对主赶出殿里买卖之人的一个原因,就是怕百姓;因为我们必须记得,他们是被征服、纳贡的民族,处在罗马人的统治之下。虽然他们在宗教活动上仍有某种自由,却不像从前那样有权,甚至不能合法处死任何人,见《约翰福音》18:31。为了保全自己余下的自由,他们就不得不谨慎,免得为宗教事务引起骚乱。因此,他们凡做这类事,都是用诡计,而不是公开明做,见《马可福音》14:1。

很可能他们先前就暗中商议过要采取什么办法,马可和路加都提到过。看来他们商定的办法,首先是打发人去问他:他做这些事凭什么权柄,谁给他这样的权柄。马太和马可都提到了这一点。他们也曾这样去问约翰,见《约翰福音》1:19-21。他们曾多次质疑主的教训,而主总当面证明自己的教训是对的。至于他的神迹真实性那样明显,他们根本无法质疑;所以现在他们只质问他讲道的权柄。

这问题很有陷阱性;因为若他说:凭神的权柄,他们很可能就要控告他亵渎神。至于人的权柄,他们明知他并没有,因为按他们关于秩序的规矩,这种权柄应当出自他们所属的公会。我们的救主十分明白他们的用意;他们既不愿借着他的神迹看明他神圣的差遣,他就用谨慎的回答对付他们。

Matthew 21:24

马太福音 21:24 耶稣回答说:“我也要问你们一句话,你们若告诉我,我也告诉你们我仗着什么权柄做这些事。” 参看普尔对《马太福音 21:27》的注释。

Matthew 21:25

马太福音 21:25 约翰的洗礼是从哪里来的?是从天上来的,还是从人间来的呢?他们彼此商议说:“我们若说‘从天上来’,他必对我们说:‘这样,你们为什么不信他呢?’” 参看普尔对《马太福音 21:27》的注释。

Matthew 21:26

马太福音 21:26 若说“从人间来”,我们又怕百姓,因为他们都以约翰为先知。 参看普尔对《马太福音 21:27》的注释。

Matthew 21:27

马太福音 21:27 于是回答耶稣说:“我们不知道。”耶稣说:“我也不告诉你们我仗着什么权柄做这些事。” 第24-27节。《马可福音》11:27-33几乎完全一样。《路加福音》20:1-8也记了同样的事,没有显著差别,只是他在前面这样引入:“有一天,耶稣在殿里教训百姓,传福音的时候,祭司长和文士并长老上前来。”这就清楚表明,他们的问题主要是针对我们的救主讲道的事。看来他们有一条规矩,禁止任何人未经祭司长和长老授权就在殿里讲道。

若有人认为这不是对他们所提问题的恰当回答,就应考虑:

1. 我们的救主确实判断他们不配得着回答,因为他的作为已经见证他是凭着神圣权能行事;他根本不需要再用许多话告诉他们。

2. 事实上,主这问题里已经包含了一个直接的回答。他说:请问,约翰凭什么权柄讲道并施洗?他们不能说是凭人的权柄,因为他们知道约翰并没有从他们的主人那里得授权;于是结论只能是:他是凭着一种非常的神圣差遣行事。

“我也是如此,”我们的救主等于这样说,“并且我给你们的证据比施洗约翰所给的更大。”不过主很清楚,法利赛人对施洗约翰的尊敬比对他的更多,而百姓中许多人对约翰的评价也比对他更高;因为我们的救主如他自己所说,是“也吃也喝”的,就是说,他的生活方式更自由、更有交往性,这并不合法利赛人那种板着脸、傲慢自高的脾气。所以他选择借着一个问题来教导他们;他们只要能自己把这问题想通,就能知道他凭什么权柄做这些事。

此外,主问题中所说“约翰的洗礼”,不应只理解为他施行洗礼这一行为,也包括他的教训,实际上包括他全部的职事;因为他的洗礼被称为“悔改的洗礼”。法利赛人在这里推论说:若他们回答“从天上来”,主就会说:“这样,你们为什么不信他呢?”这显然必须理解为指约翰的教训。约翰教训中很重要的一部分就是:弥赛亚已经来到,基督就是他;《约翰福音》1:29记载,他指着主说:“看哪,神的羔羊,除去世人罪孽的。”他们若信了这个,就绝不会来问主这种愚蠢的问题。

所以法利赛人正确地判断到,若他们说约翰的洗礼和教训是从神来的,他们就会被自己套住;因为那样一来,就当以神圣的信心接受约翰的话,也就必须承认基督是弥赛亚。但他们为什么不说“从人间来”呢?经文说,他们怕百姓。凡不敬畏神的人,必有别的东西使他们卑贱而奴性地惧怕。百姓都承认约翰是先知,是一个从神得着特别使命、奉差宣示神心意和旨意的人;若他们贬低约翰,说他不过是凭自己意思说话,百姓必要责备他们。

他们说:“我们不知道。”他们在这点上撒了谎。我们的救主回答:“我也不告诉你们。”不是说“我不能告诉你们”,而是说“我不告诉你们”;我不会告诉你们超过约翰早已告诉你们的,也不会超过你们和众人若肯,就能从我的神迹中知道的。

Matthew 21:28

马太福音 21:28 又说:“一个人有两个儿子。他来对大儿子说:‘我儿,你今天到葡萄园里去做工。’” 参看普尔对《马太福音 21:32》的注释。

Matthew 21:29

马太福音 21:29 他回答说:‘我不去。’以后自己懊悔,就去了。 参看普尔对《马太福音 21:32》的注释。

Matthew 21:30

马太福音 21:30 又来对小儿子也是这样说。他回答说:‘主啊,我去。’他却不去。 参看普尔对《马太福音 21:32》的注释。

Matthew 21:31

马太福音 21:31 你们想,这两个儿子是哪一个遵行父命呢?”他们说:“大儿子。”耶稣说:“我实在告诉你们,税吏和娼妓倒比你们先进神的国。” 参看普尔对《马太福音 21:32》的注释。

Matthew 21:32

马太福音 21:32 因为约翰遵着义路到你们这里来,你们却不信他;税吏和娼妓倒信他。你们看见了,后来还是不懊悔去信他。 第28-32节。只有马太提到这个比喻。它的主旨已在《马太福音》21:31教导我们:“税吏和娼妓先进神的国”,就是将要进神的国,“在你们以前”,也就是在你们这些法利赛人以前。法利赛人是谁,税吏是谁,我们先前在《马太福音》3:7已经说过。税吏在犹太人中极其可憎,见《马可福音》2:16。娼妓则是大罪人。这里“神的国”是指荣耀的国。我们的主说税吏和娼妓要先进法利赛人,并不意味着法利赛人后来也会进去;这只是表示,某些曾作税吏的人,如马太和撒该,以及某些娼妓,他们的光景比这些法利赛人更好。

主证明这一点,是因为那些人遵行了神的旨意,而法利赛人尽管外表宣称得很好,却并没有遵行,反而抵挡神的旨意,特别是在施洗约翰的职事上。约翰“遵着义路”到他们那里,就是传讲真正的公义之道,过着圣洁公义的生活;一些税吏和其他大罪人听见他的教训,就信了基督。但法利赛人虽然听见他的教训,看见他的生活,又看见别人悔改、承认基督,却仍远远谈不上相信;他们甚至不肯悔改,以致能够相信。他们不肯对自己罪恶的行为生出任何觉悟,也不肯改正从前的道路,以致能接受基督,拥抱他的公义和救恩。因为虽然福音性的悔改是信心的果子,但那种先前对罪的感觉以及离弃罪路的决心,却是在它之前。

如今,为了把这真理说明并压在这些法利赛人的良心上,我们的救主就像拿单对大卫那样,见《撒母耳记下》12:1、11,用了这个比喻,好叫他们在被定罪时亲自定自己的罪。因此,这比喻很容易明白:其中所说的“人”是神;“两个儿子”是法利赛人,就是那一班极力自称顺服神律法、大有宗教外貌的人;而“税吏和娼妓”则是大罪人,是恶劣卑贱的人,并不装作有宗教。神对这两类人都说:“去,在我的葡萄园里做工”,意思是:遵行我的旨意,做我吩咐你们做的工。法利赛人,就是那些假冒为善和拘泥形式的人,借着外在的假装和口头的认信,说:“主啊,我去”;但他们并不去,他们一切的宗教不过是虚假的表演,只是外面的样子。另一些人则在生活中表明自己不愿去;但后来经过再思,心被神的指头摸着了,就去做神的工。

“你们想,这两个儿子是哪一个遵行父命呢?他们说:‘大儿子。’”这很明显;因为父的旨意不就是叫他们去做他分派的工吗?后一个没有这样做。父的旨意并不只是叫儿子向他点头哈腰、行礼寒暄,而是要他去葡萄园做工。人若只是对神说好话,稍微有些礼貌和仪式感,那在神的旨意中只是极小的一部分;神真正要的是人悔改、相信,并顺服他的福音。这是一些税吏和娼妓所做的,而大多数法利赛人却拒绝了。

要使一个道德端正、自以为公义、循规蹈矩的人相信自己在得救上还缺少什么,是极难的;因此,亵渎不敬的人反而常常会悔改、相信并得救,而另一些人却死在他们的不悔改和不信之中,因为他们以为自己并不需要悔改,也不需要比自己现有的更多的义。

Matthew 21:33

马太福音 21:33 你们再听一个比喻:有个家主栽了一个葡萄园,周围圈上篱笆,里面挖了压酒池,盖了一座楼,租给园户,就往外国去了。 马可记了这个比喻,见《马可福音》12:1-9;路加也记了,见《路加福音》20:9-16。这里“家主”或“一个人”是指谁呢?先知以赛亚告诉我们,见《以赛亚书》5:1、2,这是万军之主,以色列的神;“以色列家和犹大人”是他的“葡萄园”,是他的“喜悦的栽子”,见《以赛亚书》5:7。他以自己的护理为这百姓圈上篱笆。神常把自己的教会比作葡萄园,见《申命记》32:32,《诗篇》80:8,《耶利米书》2:21。

其他说法,如在园中挖压酒池、盖楼,不过是表示神为犹太人预备了他们使用和荣耀所需的一切。至于把园子租给园户、自己往远方去,意思是说:神自己荣耀的居所在天上,但他把犹太教会托付给大祭司,以及其他祭司和利未人。

Matthew 21:34

马太福音 21:34 收果子的时候近了,就打发仆人到园户那里去收果子。 参看普尔对《马太福音 21:36》的注释。

Matthew 21:35

马太福音 21:35 园户拿住仆人,打了一个,杀了一个,用石头打死一个。 参看普尔对《马太福音 21:36》的注释。

Matthew 21:36

马太福音 21:36 主人又打发别的仆人去,比先前更多;园户还是照样待他们。 第34-36节。马可在大意上与此相同,但他说先后单独打发了三个仆人,然后又打发许多别的。第一个,他说“他们拿住他,打了他,叫他空手回去”;第二个,他说“他们用石头打他,打伤了他的头,并且凌辱地把他打发回去”;第三个,他说“他们杀了”;至于其余的人,他们打了有些,杀了有些。路加的意思也相同。我先前说过,解释比喻时,不必硬把其中每一个细节措辞都一一对上。

这里打发到园户那里的“仆人”,无疑是指那些非常的先知;当犹太教会败坏之时,神差遣他们来责备祭司,也责备百姓,提醒他们都当按神律法尽本分。这里用来表达加在仆人身上的各种凌辱的话,不过是说明众先知所受的各种逼迫;这方面的例子见《列王纪上》19:10,《历代志下》36:16,《尼希米记》9:26,《耶利米书》44:4、5。耶利米曾被打又被囚;米该雅也是如此;撒迦利亚则在殿中被杀,等等。

Matthew 21:37

马太福音 21:37 后来打发他的儿子到他们那里去,意思说:‘他们必尊敬我的儿子。’ 马可说,他只有“一个儿子,是他的爱子”,见《马可福音》12:6。路加说,见《路加福音》20:13:“葡萄园的主人说:‘我怎么办呢?我要打发我的爱子去,或者他们看见他就会尊敬他。’”

这里是按人的方式来描写神的作为,说他用一切可能的办法去收取他当得的果子;我们不可想象神不知道人会怎样行。神在差遣完所有先知之后,又差遣他独生的儿子到犹太人和他们的祭司那里,就是他所爱的儿子;他说:“或者他们会尊敬我的儿子。”这些话不可理解为表达他们实际上会怎么做,或神看来他们很可能会怎么做;而应理解为表达:他们本该如此做,并且神有充分理由这样期待他们。

Matthew 21:38

马太福音 21:38 园户看见他儿子,就彼此说:‘这是承受产业的。来吧,我们杀他,占他的产业。’ 参看普尔对《马太福音 21:39》的注释。

Matthew 21:39

马太福音 21:39 他们就拿住他,推出葡萄园外,杀了。 第38、39节。马可和路加所记几乎完全一样。我们的主在这里预言自己将死在这些邪恶祭司手中;借此一方面让他们知道,他并非不知道他们心里所存和早已在商议的事,因此他们本可再次由此断定他是神的儿子,是那位知道他们内心的;另一方面,他也让他们知道,他们不能出其不意地制住他,他也并不怕他们。

“园户看见儿子,就说:‘这是承受产业的。’”这些话让法利赛人,就是当时他对着说话的那些人,连同百姓都知道:他们自己明明知道他是神的儿子,自己良心里也被定罪,知道他是教会真正的主。诚然,这并不是指所有参与钉死基督的人;因为保罗说,他们中有些人若知道,就“不会把荣耀的主钉十字架了”。然而,这无疑适用于他们中许多人,尤其是那些最有知识的人。

但他们最可怕的瞎眼和疯狂就在于:既然知道这事,他们竟以为自己还能阻止他被立为王,在主圣洁的锡安山上掌权。人会以为理性的受造物不可能如此;但我们为何要这样想呢?今天世上有多少人,自己良心里已被定罪,也知道、也相信他们所逼迫、甚至逼迫至死的人,他们所走的道、所属的民,正是神的真理、神的道路、神的百姓,可他们仍旧要踢刺!神虽然使许多人在他们的图谋中灭亡,不容他们白发平安下阴间,但这一个九头蛇死了,又兴起另一个后代,称许他们祖先的作为,并以为只要他们的祖先在某些小谋略上少犯一点错,自己总能胜过神,他的产业终归归他们。智慧的护理就这样使圣徒为冠冕预备自己,也容让罪人为忿怒之日预备自己。

Matthew 21:40

马太福音 21:40 园主来的时候,要怎样处治这些园户呢? 参看普尔对《马太福音 21:41》的注释。

Matthew 21:41

马太福音 21:41 他们说:“要下毒手除灭那些恶人,将葡萄园另租给那按着时候交果子的园户。” 第40、41节。马可把后一句当作基督自己的话,见《马可福音》12:9;路加也是如此,见《路加福音》20:15、16,并补充说:“他们听见这话,就说:‘断乎不可!’”为了解释这一差异,有人说:

1. “他们说”不应理解为法利赛人说,而是某些听众说;法利赛人只说了“断乎不可”。

2. 另一些人认为,法利赛人和长老起初确实说了这里所记的话,但等主告诉他们这话正是指着他们,并进一步揭开其意义时,他们才说:“断乎不可。”

很可能法利赛人和长老起初确实这样说了;后来我们的救主确认并展开他们的话,指出他们如何在不知不觉中给自己定了罪,他们才说:“断乎不可。”这样,他们说了这些话,基督也说了这些话,两者都可以成立。我认为这是最令人满意的解释。

借着这些话,我们的救主也宣告:他的教会不久将从这些法利赛人、长老和祭司手中被取去,交在他的使徒和福音职事手中。

Matthew 21:42

马太福音 21:42 耶稣说:“经上写着:‘匠人所弃的石头,已作了房角的头块石头。这是主所做的,在我们眼中看为希奇。’这经你们没有念过吗?” 参看普尔对《马太福音 21:44》的注释。

Matthew 21:43

马太福音 21:43 所以我告诉你们,神的国必从你们夺去,赐给那能结果子的百姓。 参看普尔对《马太福音 21:44》的注释。

Matthew 21:44

马太福音 21:44 谁掉在这石头上,必要跌碎;这石头掉在谁的身上,就要把谁砸得粉碎。 第42-44节。马可说,见《马可福音》12:10、11:“经上写着:‘匠人所弃的石头,已作了房角的头块石头。这是主所做的,在我们眼中看为希奇。’这经你们没有念过吗?”路加说,见《路加福音》20:17、18:“耶稣看着他们说:‘经上写着:匠人所弃的石头,已作了房角的头块石头,这是什么意思呢?凡掉在那石头上的,必要跌碎;那石头掉在谁身上,就要把谁砸得粉碎。’”

我们的救主围绕这个论题和他们所说的话,很可能比圣经记录下来的更多;因为约翰已告诉我们,我们不可指望他所行所说的一切都被写下来,见《约翰福音》21:25。既然不是每一篇讲论、每一个行动都被记录,同一篇讲论中的每一句话、同一行动相关的一切细节,也都未必尽录。

他们知道自己和他们的上司就是主把以色列家这葡萄园托付给的园户,所以我们很难设想,当他们听见神要惨然除灭他们这些恶人,并把他的葡萄园交给别人管理时,还会十分平静。按理我们不能不想到,他们必会对这话有所回应,因为在他们看来,他竟断言神会因他们弃绝他而弃绝他古时的百姓,废掉犹太人的教会,这实在太奇怪了。为了表明这并不是什么他们该觉得稀奇的事,主就问他们:“你们在圣经上没有念过:‘那石头……’吗?”路加说,“他看着他们说:‘这是什么意思呢?’”好像法利赛人指责他说话没有神话语的根据,律法和先知中没有这样的事。为使他们知道自己错了,至少叫他们明白他说的没有什么该叫他们惊讶的,他说:“你们没有念过吗?”或按马可所记,“你们没有念过这经吗?”又或按路加所记,“这是什么意思呢?”

他所引用的是《诗篇》118:22、23。犹太人显然明白这诗篇是论弥赛亚的预言,因为百姓欢呼“和散那”;那些欢呼的实质内容就在《诗篇》118:25、26:“耶和华啊,求你拯救!耶和华啊,求你使我们亨通!奉耶和华名来的是应当称颂的。”他们把这理解为指弥赛亚。他们也曾听见这话被向我们的救主呼喊。救主说:就在那同一篇诗中,你们可以读到:“匠人所弃的石头,已作了房角的头块石头。”

前面他把教会比作葡萄园,是为说明他们有责任结果子;这里他把教会比作建筑,是为表明神住在其中。这里的“匠人”是指犹太教会的首领,他们不但自命为建造的人,按他们的职分也本该是建造的人;但事实上,他们证明自己不是建造者,反是拆毁者。圣经别处也把教会比作建筑,见《哥林多前书》3:9,《以弗所书》2:21;又把其中的教师比作建造的人,见《罗马书》15:20,《加拉太书》2:18。

我们的主在这里被比作“石头”,因为他是唯一坚固的根基,是“房角的头块石头”;万房靠着他联络得合式,渐渐成为主的圣殿;你们也靠着他同被建造,成为神借着圣灵居住的所在,见《以弗所书》2:20-22。先知以赛亚在《以赛亚书》28:16称他为“我在锡安放一块石头,作为根基,是试验过的石头,是宝贵的房角石,是稳固的根基”;这处经文在《使徒行传》4:11,《罗马书》9:33,《彼得前书》2:6-8都应用在基督身上。他“作了房角的头块石头”,就是建筑中最主要、最首要的石头。

恐怕他们会因此惊讶,主又加上一句:“这是主所做的,在我们眼中看为希奇。”这在你们看来也许很奇怪:那些看起来像是建造者和柱石的人,反倒被弃绝丢掉了;但这并不奇怪,因为这是“主所做的”。当教会从严重败坏中被改革出来时,神总会行一些非凡之事,是我们眼下无法用别的理由完全解释的。

《马太福音》21:43(有人认为应放在下一节之后)里,我们的主清楚告诉他们,神正把他的教会从他们手中挪去,转给外邦人,就是他所称那“能结果子”的百姓。

“谁掉在这石头上,必要跌碎”:会有许多人因基督、因他的人位、他的教训、他的制度而跌倒;因此他被称为绊脚石,见《罗马书》9:33。但他们“必要跌碎”:若他们因我跌倒,以致不信我、不接受我,那就成了他们的败亡。

“这石头掉在谁的身上,就要把谁砸得粉碎”:若他们继续逼迫我和我的肢体,以致我落在他们身上,他们就要遭毁灭,而且是无法挽回、无法恢复的,更可怕的毁灭。

Matthew 21:45

马太福音 21:45 祭司长和法利赛人听见他的比喻,就看出他是指着他们说的。 参看普尔对《马太福音 21:46》的注释。

Matthew 21:46

马太福音 21:46 他们想要捉拿他,只是怕众人,因为众人以他为先知。 第45、46节。马可所记大致相同,见《马可福音》12:12;路加也一样,见《路加福音》20:19、20。但路加还补充说:“他们窥探耶稣,打发奸细装作好人,要在他的话上得把柄,好把他交在巡抚的政权之下。”

这些可怜的人在自己的良心里已被定罪;“他们看出他是指着他们说的。”他们对主所说的话毫无反驳之辞。他们不能否认诗人《诗篇》118:22所说的是弥赛亚;他们也不能不承认自己就是那些匠人,而他们已经弃绝了他。然而,他们的私欲和利益不容他们顺从这些良心的责备,不容他们接受并拥抱基督,从而避免那将临到他们的毁灭。

他们因怕百姓,不敢捉拿基督。他们找不到什么罪名加在他身上,于是就打发奸细去窥探他,看能否在谈话中抓住他的什么话,好到当时在犹太地作罗马巡抚的彼拉多面前控告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