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太福音 21:44 谁掉在这石头上,必要跌碎;这石头掉在谁的身上,就要把谁砸得粉碎。 第42-44节。马可说,见《马可福音》12:10、11:“经上写着:‘匠人所弃的石头,已作了房角的头块石头。这是主所做的,在我们眼中看为希奇。’这经你们没有念过吗?”路加说,见《路加福音》20:17、18:“耶稣看着他们说:‘经上写着:匠人所弃的石头,已作了房角的头块石头,这是什么意思呢?凡掉在那石头上的,必要跌碎;那石头掉在谁身上,就要把谁砸得粉碎。’”
我们的救主围绕这个论题和他们所说的话,很可能比圣经记录下来的更多;因为约翰已告诉我们,我们不可指望他所行所说的一切都被写下来,见《约翰福音》21:25。既然不是每一篇讲论、每一个行动都被记录,同一篇讲论中的每一句话、同一行动相关的一切细节,也都未必尽录。
他们知道自己和他们的上司就是主把以色列家这葡萄园托付给的园户,所以我们很难设想,当他们听见神要惨然除灭他们这些恶人,并把他的葡萄园交给别人管理时,还会十分平静。按理我们不能不想到,他们必会对这话有所回应,因为在他们看来,他竟断言神会因他们弃绝他而弃绝他古时的百姓,废掉犹太人的教会,这实在太奇怪了。为了表明这并不是什么他们该觉得稀奇的事,主就问他们:“你们在圣经上没有念过:‘那石头……’吗?”路加说,“他看着他们说:‘这是什么意思呢?’”好像法利赛人指责他说话没有神话语的根据,律法和先知中没有这样的事。为使他们知道自己错了,至少叫他们明白他说的没有什么该叫他们惊讶的,他说:“你们没有念过吗?”或按马可所记,“你们没有念过这经吗?”又或按路加所记,“这是什么意思呢?”
他所引用的是《诗篇》118:22、23。犹太人显然明白这诗篇是论弥赛亚的预言,因为百姓欢呼“和散那”;那些欢呼的实质内容就在《诗篇》118:25、26:“耶和华啊,求你拯救!耶和华啊,求你使我们亨通!奉耶和华名来的是应当称颂的。”他们把这理解为指弥赛亚。他们也曾听见这话被向我们的救主呼喊。救主说:就在那同一篇诗中,你们可以读到:“匠人所弃的石头,已作了房角的头块石头。”
前面他把教会比作葡萄园,是为说明他们有责任结果子;这里他把教会比作建筑,是为表明神住在其中。这里的“匠人”是指犹太教会的首领,他们不但自命为建造的人,按他们的职分也本该是建造的人;但事实上,他们证明自己不是建造者,反是拆毁者。圣经别处也把教会比作建筑,见《哥林多前书》3:9,《以弗所书》2:21;又把其中的教师比作建造的人,见《罗马书》15:20,《加拉太书》2:18。
我们的主在这里被比作“石头”,因为他是唯一坚固的根基,是“房角的头块石头”;万房靠着他联络得合式,渐渐成为主的圣殿;你们也靠着他同被建造,成为神借着圣灵居住的所在,见《以弗所书》2:20-22。先知以赛亚在《以赛亚书》28:16称他为“我在锡安放一块石头,作为根基,是试验过的石头,是宝贵的房角石,是稳固的根基”;这处经文在《使徒行传》4:11,《罗马书》9:33,《彼得前书》2:6-8都应用在基督身上。他“作了房角的头块石头”,就是建筑中最主要、最首要的石头。
恐怕他们会因此惊讶,主又加上一句:“这是主所做的,在我们眼中看为希奇。”这在你们看来也许很奇怪:那些看起来像是建造者和柱石的人,反倒被弃绝丢掉了;但这并不奇怪,因为这是“主所做的”。当教会从严重败坏中被改革出来时,神总会行一些非凡之事,是我们眼下无法用别的理由完全解释的。
《马太福音》21:43(有人认为应放在下一节之后)里,我们的主清楚告诉他们,神正把他的教会从他们手中挪去,转给外邦人,就是他所称那“能结果子”的百姓。
“谁掉在这石头上,必要跌碎”:会有许多人因基督、因他的人位、他的教训、他的制度而跌倒;因此他被称为绊脚石,见《罗马书》9:33。但他们“必要跌碎”:若他们因我跌倒,以致不信我、不接受我,那就成了他们的败亡。
“这石头掉在谁的身上,就要把谁砸得粉碎”:若他们继续逼迫我和我的肢体,以致我落在他们身上,他们就要遭毁灭,而且是无法挽回、无法恢复的,更可怕的毁灭。